江苏高院于1995年成立知识产权庭,是全国最早成立知识产权庭实行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的法院之一。近十年来,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获得了飞速发展,无论是知识产案件管辖法院数量和法官数量,还是案件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截止2012年底,全省13个中级法院均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其中11个中级法院和4个基层法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34个基层法院具有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全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达200名以上,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80%以上。全省法院自2009年7月1日开始在三级知识产权管辖法院实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自2009年7月至2013年12月,江苏法院在“三合一”框架内共审理一、二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920件,审理一、二审行***案件73件。2013年全省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131件(其中新收一审案件7777件),审结7921件。鉴于江苏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样态丰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先后在苏州、南京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在泰州、连云港设立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确定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法院。
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现有22人,其士3人,在读博士2人,3人有海外学***历,工科背景法官3人。全庭17名法官,每年承担了大量案件审判、调研任务以及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工作。这样一支高学历、朝气蓬勃的审判队伍,从建庭伊始,就以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审判业务庭为目标。近年来,全庭准确理解知识产权法律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策,根据江苏作为经济、文化、农业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大省的突出特点,重点加强与现代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效农业密切相关的专利、商业标识、技术秘密、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以及技术合同等案件的审理,深入探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各类案件裁判尺度,精心审理了一批裁判规则清晰且说理充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在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公布的2013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十大创新性案件中,江苏高院审理的案件均有入选。
江苏法院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明确提出“突出重点,加强保护,宽严相济”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理念,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于2011年联合江苏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统一刑事案件办理程序;于2013年三家联合制定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就知识产权刑事实体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江苏高院连续4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制定完成《侵犯专利权纷案件审理指南》、《侵犯商标权纷案件审理指南》、《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指南》、《知识产权案件证据保全审查指南》,撰写了商业秘密侵权判定、软件著作权保护、专家证人参与知识产权审判等调研文章。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早于2006年就提出“地方经济亮点就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点”的工作思路, 指导各地法院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特色,加大对计算机软件、动漫设计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刺绣、紫砂、水晶等传统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江苏高院注重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交流。是除北京法院外,首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建立人员交流机制的地方法院,目前已连续交流7年,共接受7名审查员到高院知识产权庭、选派10名法官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学习交流;先后有18名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法官到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挂职锻炼。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使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水平不断提升,精品案件和精品裁判文书不断涌现,确保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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