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发生在北京的最具爆炸性的法制新闻恐怕非歌星臧天朔被抓案莫属。京华时报2008年11月6日报道出歌星臧天朔因涉嫌聚众斗殴被警方控制,此消息一出如同一个响雷,惊起北京各界媒体高度关注。很快,新浪网等各大门户网站便辟出专栏报道此事。同时,北京晚报和法制晚报也迅速行动,立即组织记者进行追踪采访,捕捉臧天朔被抓案的最新进展。最终,这两家报社的记者得出的结论是:臧天朔已被逮捕。北京的其他早报、各地的其他早报,第二天所报道的有关臧天朔案的消息,不外乎是北京晚报和法制晚报的翻版。而其他所有媒体在2008年11月6日和7日两天对这一事件的报道,均没有达到京华时报最先报道产生的轰动效果。
这就是爆炸新闻的魅力,京华时报无疑成了臧天朔被抓案这一新闻事件的最大赢家。如何抓好爆炸性新闻报道,产生最佳的传播效果,笔者认为:
一、爆炸新闻是“野食”, 猛扑才能叼住
法制记者在业内被称为“跑口记者”,他们获取新闻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所跑领域的新闻会(包括通讯员来稿),另一个则是自我发现。领域内的性新闻,大都面向所有媒体,因此谈不上是独家新闻,最多是选择独特的报道角度,自然这称不上独家报道。这种性新闻素材,可以形象地称作“投喂”,记者处于被动地接收。记者的发现性新闻,往往是所跑领域的新闻发言人或没想到,或不愿意说,或说不说都行的东西,记者采写后往往能够成为独家新闻,而爆炸性新闻多数就产生于其中。这种获取独家新闻的行为,可以称作“打食”,记者处于主动地位,记者“下嘴”打下的“食物”,自然都是读者想要知道的东西。面对“投喂”,记者要懂得选取,对于对方抛过来的东西,要“有肉有菜要夹肉,有肥有瘦要吃瘦”,这样写出来的新闻报道才能好看,对方才能高看你一眼。
京华时报此次所发的臧天朔被抓案这条新闻,是该报跑公安局的记者所写。该记者的业务水平在法制记者圈内口碑不错,据说其在公安局内的朋友也不少。我们对这篇爆炸新闻的出处不好妄加推测,但从他的报道看,他打下的“食物”内容准确,稿件写的真实有据,刊发的时机也很准,因此虽属爆炸性新闻,但确没伤到任何人,可谓胆大心细。
爆炸新闻是“野食”,“投喂”的东西是死物,“打食”的目标是活物,因此,记者想要真正地把它叼到嘴还不受伤,除了猛扑,更要稳和准。
二、 爆炸新闻靠稳和准,二次冲击凭功力
原子弹爆炸后,其杀伤力主要有二个,一是核辐射,二是冲击波,后者的威力不亚于前者。如果我们把一个爆炸新闻的首次披露视为“核辐射”,那么有实质性突破的二次报道,就是“冲击波”。这样的事例不少,发生于北京媒体的也有。
1998年某日,因为能够观测到流星雨,许多市民特别是中小学生,纷纷用玻璃片自制观测工具,在这一天的夜里到野外进行望天观测。然而就在这天,在朝阳区发生了一起恶性事件,一名中年男子假冒治安员将一名女学生诱骗到偏僻处杀害了。北京晨报一名曾做过公安局民警的法制记者,通过相关途径,获知了这个消息,及时地将此事报道了出来。这条新闻经过其他媒体的后续报道和市民的口头传播,很快便被“置顶”成了最热的法制新闻。
市民之所以对这起案件格外关注,并且热度不减,主要是媒体营造出的二次“冲击波”。由这起案件引申到中小学生缺乏防范意识,致使上当受害,挖掘出了案中的普遍社会意义。案件触目惊心,讨论的话题事关千家万户,社会各界纷纷发表看法,相关的制度措施陆续出台。社会大讨论这个二次冲击提升了北京晨报首发这篇稿件的新闻价值,使得这篇稿件被人们冠以“流星雨”事件,至今被很多人记得。
可以讲,北京晨报刊发“流星雨”这篇稿件及引起的轰动,称为“偶得”并不过分,因为如果没有其他媒体二次冲击引发的大讨论,这篇稿别说10年后还能让人忆起,恐怕当时也不会有多大的影响。
如果说爆炸性新闻带给人们的是热闹,那么二次冲击后奉献给受众的则是门道。要做出门道,对记者和编辑来讲,既要有敏锐的新闻眼,还要有别人看不到的或看不出来的专业知识。缺少了这两样的东西,有时即便抓到了新闻,因为没策划好,照样形不成二次冲击。
2008年11月11日,京华时报用两个版的篇幅,详细报道了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受贿、贪污700余万元被判死缓不上诉的案件始末。和臧天朔被抓相比,这篇长篇报道虽称不上是爆炸新闻,但也属重量级的报道。如果当初这篇报道能认真策划,也是可以形成二次冲击波,变成爆炸性新闻。
郭生贵收受律师多达300余万元的巨款,为他们介绍案源,并为他们的案件提供帮助,这些郭生贵插手的案子间算不算问题案子?能不能重审?这是京华时报报道中未能做出来的东西。某媒体显然是看出了这个问题,2008年11月19日该报以新闻追踪的形式,通过采访法学专家,做出了题为《受贿干预案件 错案应该再审》的报道。但这篇报道的影响力显然不如前者。究其原因,主要是操作过于简单,报道说理过多,硬度不够。如果记者能够找到郭生贵关照过的案子,进行梳理,然后采访案件当事人,再由法学专家进行点评,将报道做细、做实、做大,就有可能做成一篇具有二次冲击力的报道。
可见,二次冲击的报道如同一道大菜,选料是关键,烹调好也很重要。
三、第二次冲击波也有时效,动作迟缓就会丧失机会
当年的“流星雨”,如果只报了案子,现在再追踪进行报道,恐怕非但引不起轰动,反而会让人莫名其妙。二次冲击操作起来虽然没有紧张到分秒必争、快速抢答的地步,但它是有时效的,因此也要趁热打铁。
再说臧天朔被抓这件事,本来也是有机会形成二次冲击的,可惜所有的媒体都没有抓住时机。臧天朔被抓后,各种报道铺天盖地,如果用网络搜索“藏天朔被抓”这几个字,出来的内容不计其数,其中不乏大篇幅的揭秘性的报道。但这些报道均是对臧天朔往事的追述或对臧天朔案的追踪,对京华时报首发的那篇稿件没能形成实质性的突破。法制新闻的二次冲击,可以是法制方面的,也可以是社会等题材的,这些题材形成的新闻是有事实根据,是令人信服的,而八卦新闻没有事实根据,因而是绝对形不成二次冲击的。
臧天朔被抓后,也有人借机炒作,如果媒体能把握时机,及时揭开这些炒作背后的真相,则有可能让臧天朔被抓事件的报道产生二次冲击波的机会。参与此次炒作的“主角”叫张俊以,几年前因向央视著名导演赵安行贿而入狱,此次因臧天朔案又重新受人关注。2008年11月11日,信息时报报道:臧天朔的好友张俊以透露,臧天朔一入狱就犯胃病,但在狱警的照料下目前精神状态已经好转。臧天朔进监舍后,其他在押人员见“大歌星”来了,一阵惊讶和“欢呼”。这条新闻显然是张俊以方面爆的料,这个“猛料”当即受到众多媒体的追捧。
但媒体如果能够用法制的这把尺子,丈量一下这条新闻,就会发现诸多的破绽。臧天朔被捕期间,属于犯罪嫌疑人,案子属于侦查期间,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就是家属也不能接触到臧天朔,即便是臧天朔委托的辩护律师,也只有经过批准后才能在看守所的特定区域内隔着玻璃通话,因此张俊以公司的人不可能会见到臧天朔。那么他们有关臧天朔在看守所里情况的新闻会是哪儿来的?
当我们发现了这条疑似“八卦”新闻的破绽后,如果带着这些疑问找警方进行“破解”,那会出现多种可能。一是张俊以没造假,“泄密”的民警被挖出;二是这条消息是张俊以用来炒作的假消息,警方对其进行处罚;三是警方不愿解释这些“八卦”新闻。无论哪种情况,媒体都可以进行报道。调查事情真相,进行舆论监督,满足老百姓的知情权,这是媒体的职责。如果哪家媒体看出了破绽,肯定会穷追不舍,不会失职。
然而多数媒体并没有抓住时机追踪报道,所以也就无法形成二次冲击力。法制新闻的二次冲击也要有时间观念,若错过良机,也就不会产生二次冲击波的报道效果。
(作者单位: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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