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怎么看“纪实摄影”。
答:“纪实摄影”这个说法太误人,应该说“记录”更准确一点。问题出在这个“实”字上,是“真实”的“实”,还是“现实”的“实”?其实“纪实摄影”的主观性非常强烈,选择拍摄角度,景别处理,直到编辑选照片,都有个人的判断。然而一用“纪实”二字,好像它天生就是真实的记录,这比较危险。从某种意义上说,纪实摄影更类似于创作,是一种披着“纪实”外衣的较为隐蔽的创作,所以不要觉得它就是在记录真相。确立于20世纪30年代的“纪实摄影”标榜不带主观倾向的判断,强调公正、客观,生怕不这样就不会有人相信。其实,“公正”、“客观”是个大陷阱,这涉及对真实性的理解的问题。
我还是觉得用“记录摄影”较好,历史上的纪实摄影(DOCUMENTARY PHOTOGRAPHY)也是一种中立、客观以及普遍价值原则最忠实的捍卫者。DOCUMENTARY是从拉丁文过来的,本身就含有“教化”之意,有强烈的倾向性,但它却要造成没有主观倾向的错觉,并被美国这种强势文化推向全世界。
应该明确,没有绝对的真实,应该大胆地宣布:这是有我个人的、主观的评判在里面的记录。大家应该形成共识:每个人的记录都有个人的主观立场。美国艺术家南・哥尔丁就坦然地说,我的纪实摄影来自我个人的生活经验与经历,是从我个人的价值观出发的记录,我不会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别人。
强调公正、客观的背后,其实有一种霸权,要大家无条件承认这种公正、客观,只允许存在一种标准,实质上就是不允许多元价值观的存在。所以,像30年代的FSA摄影总有点人道主义的悲壮,或者象《人类一家》展览,其实又是很浪漫主义的。
问:但确实有很多人的作品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像解海龙、美国的尤金・史密斯等,您怎么看待他们的创作态度?
答:值得尊敬,他们的努力值得肯定。但我们仍应该对摄影、纪实摄影的局限性抱有警惕。不要认为摄影是万能的,更不要对摄影的真实性盲目信任。尤金・史密斯改照片的事很多,《施韦策大夫》就有一张是把一个黑人和他拼在一起;在《匹兹堡》中,他往炼钢工人的目镜中加熊熊燃烧的高炉。
摄影长期以来给人们造成一个错觉,底片是对现实不做任何歪曲的,我把这称为“摄影的意识形态”。人们因此对摄影不生怀疑,也使人容易想到利用这一点从事欺骗宣传。人们往往推而广之:看到的东西就是普遍真实的,其实每个人看的只是他看的那一部分。
另外,对纪实摄影作品的不同使用方式也会导致歪曲作品的结果。“希望工程”组照中苏明娟那求知若渴的大眼睛的确令人难忘,但就这个由许多照片构成的作品整体来说,媒体只用这一张,就可能使人误以为“希望工程”只是一个求知若渴的问题,而忽视许多其它问题。这张照片的单独使用,还使苏明娟本人的命运发生巨变,但其他孩子呢?这种使用方式把她与其他人拉开了距离,使她成了一个特殊者。
问:您怎样看萨尔加多的作品?
答:他对苦难有着特别的敏感,几乎已经拍摄了世界各国最苦难的影像。同时,他有将苦难加以视觉美化的本领,每张画面都精心构***,再苦难的也有一种壮观的画面美,他的画面无懈可击到让人误以为他要的就是这种画面。他的作品很多人是作为经典的构成来看的,面对这样的作品,人们注意的也许只能是艺术性了,对苦难本身倒可能不够注意。这还让我们想到:为什么苦难就这么“上照”或“入画”?表现苦难好像已经成为纪实摄影的特权了。
我不知道他是为了使苦难神圣化,还是要用艺术性来中和这种苦难。但他的实践令人意识到:“纪实摄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矛盾的混合体。艺术性是不是需要,艺术性强烈到什么程度而不至于冲淡对事实的注意?在纪实摄影中,社会性和艺术性的“度”的把握非常难,因为摄影是要面对对象做出即席反应的。当然,太没有艺术性,面对很粗糙的影像,也会引起人们对“纪实摄影”这种表现形式本身的怀疑。
问:很多人觉得从事纪实摄影的拍摄,要有爱心、同情心,再选择特殊的视角就可以去做?
答:没这么简单。纪实摄影不可能有一个固定的方式,它应该因事因对象而异。说到爱心,同情心,这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我们不要使它变质为一种滥情的、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是否有爱心并不需要挂在嘴上的,在照片中就可以看出来。
纪实摄影的商业化是更令人担心的问题。许多人在大把赚钱的同时需要有一种感情心理上的平衡,而纪实摄影被作为消费品利用是已经有目共睹了。
“纪实摄影”从30年代成为美国的主流后,直到五、六十年代,有些摄影家总到贫穷落后的地方去拍,拍的片子都用怜悯的眼光去看,他们有一种使命感和包打天下的优越感,即“我是在替你们说话,我是在替你们揭露黑暗”,事实上是桑塔格所说的“英雄主义”,包括亚当斯的风光摄影,也是美国式“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混合。但这种优越感其实对人的伤害是很厉害的。
问:这是一种“关注弱势群体”的态度,其实这种提法本身就有问题,而且现在有些人把拍摄对象定为一些比较边缘的人。
答:这个说法很可笑,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难道所谓的“强势”就没有问题?“强势”有问题谁来关注?为什么不见有关于新富人的纪实摄影?也许,面对这样的强势时,纪实摄影的无力才会真正显示出来。说得偏激一些的话,纪实摄影是一种欺软怕硬的东西。它遇到弱者就精神抖擞,却偏偏不愿去面对各种强势。
我们在考察“纪实摄影”的局限时,需要注意它是如何反观自身的。如果我们预先接受“纪实摄影”是一种强势的媒介这种前提,实际上“关注弱势群体”就成了一种单向的观看关系。这既是人为设定形成的,又是不公平的。
至于那些有意识找边缘拍摄的人,既有真正对边缘人群的问题感兴趣的人,也不排除有些人以奇异题材来吸引注意力,或者主动通过以摄影方式建构一种强势弱势关系,满足自己的优越感的不健康心理。
其实“纪实摄影”更重要的是一种拍摄者与被拍摄者之间的关系。至少从“纪实摄影”标榜的“道义性”来说,理想的相互关系应该是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如果摄影家通过欺骗对象,隐瞒拍摄目的,为个人谋取现实的利益,甚至伤害了对方,这就和“纪实摄影”标榜的“道义性”自相矛盾了。
尤金・史密斯的《水俣》中有张《入浴的智子》,史密斯夫人艾琳・史密斯在前些日子应智子父母的要求,宣布“今后再也不使用这张照片了!”她还通知收藏这张照片的博物馆,希望他们能征得照片主人公上村夫妇的同意后再使用,并把版权归还给上村夫妇。
这件事实际上提出了关于“纪实摄影”的伦理问题,不管是不是签了合同,用了法律的方法,作品的版权是否只属于拍摄者?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许多照片的著作权应该说是双方共有的,照片是拍摄者与被摄者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因此,摄影者应该考虑到对方的感情、尊严,甚至是生存等各方面的要求。史密斯夫妇拍摄这张照片的动机是为了揭露公害问题,后来照片做成巨幅海报在全日本的铁路系统张贴,影响很大。回头一想,智子的母亲看到女儿这种形象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会有什么感受?
这启示我们,摄影者还是应该站到被摄者的立场多考虑一些问题,即使目的是很堂皇的。现在对于“纪实摄影”的伦理问题已经越来越注意了,就是说要考虑摄影者与被摄影者的相互关系。再强调一次,拍摄这个行为不是单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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