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解析了老子《道德观》中众生整体主义和平等主义的生态价值观,秉承朴素、顺应自然,众生平等的思想。阐述了老子的生态伦理学以及意义:“道法自然”的生态平等观; “自然无为”的生态运行观;“知止不殆恬淡为上” 的生态消费观;“大爱无疆、万物平等”的价值观。老子提出了许多具有独特智慧思想,对生态伦理界有所启迪。
【关键词】
老子思想;《道经德经》;生态伦理学
老子思想以其独特的古老东方智慧哲学,阐述出道论如长河瀑布催人惊醒,用“道”启迪人们对自身认知体悟,在人类与不同生命体的和谐共处中,尊重万物生命价值是当下社会的生态需要。在运用当前西方生态理论指导行为遭遇瓶颈,人类与自然关系剑拔弩张的今天,老子思想愈发显示出其生态伦理的独特价值和启示意义。
一、“道法自然”的生态平等观
在自然观的层面上,老子以一种整体性的视角诠释自然万物,将自然万物看作为一个有机和谐的整体。老子说:“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道德经十四章》,以下引文只注明章次)老子所言的“道”是对上古“天道”思想的诠释继承与发展。老子在阐述其“道”时,开宗明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晋王弼注释:“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可以用语言解释的“道”,是形而下的,非老子所意指的永恒的道。老子只描述道的种种外在表现,道的真谛却没有下定义,可谓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老子又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意指万物虽各有万千,但都源于“道”,并是以“道”贯通协调的有机统一整体,在道的支配下相互影响和依存的系统。老子的生态思想流露出浓重的整体主义色彩,突出表达出人与自然万物统一和谐的中心主题,而达成人类和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唯一途径,即遵循自然之 “道”。这与现代西方生态伦理学的自然观不谋而合,把人和自然万物划分为共同的有机整体网络中的两个核心要素,不赞成将人和自然万物放置在对立面上。正如当代西方著名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明确提出的:”我们的环境伦理将是整体主义的。”[1
老子的《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提到,宇宙间有四大,人就是其中之一。人效仿地,地效仿天,天效仿道, 道效仿自然。由此可见,整体的自然系统是由人、天、地和道互为影响建构而成,自然中包含的一切众生皆具有***的自我及内在价值,人类与自然界的万物均为生态系统中的要素,而人类的地位,充其量只是生态系统中的一环,与其他万物享有平等的地位。
老子言说的人的自然是在原始自然的基础上经由人类力量转化过的,是在“归根和复命”基础之上的“朴”、“公”、“全”,是人类和自然在本质上的统一。人与其他不同生命之间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
老子的这种整体主义的生态自然观,与现代西方生态伦理中“生物中心主义平等理论”的核心思想很相似,自然生态循环系统中涵盖的一切物质(包括人类与非人类、有机体与无机体)都具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性和内在价值,是生态系统自然循环长久稳定发展中缺一不可的,所以生态系统中一切物质存在形式都有其独有目的性,故而享有平等地位,这正是两者思想不谋而合之处。
二、“自然无为”的生态运行观
天道自然无为,老子认为人类的社会运行也应顺应天道。老子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又言“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以“道”作为万物之始源,天地万物是以自然为尺度的,故而人类社会的运转也要顺应道法自然的思想,按照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去对待万物本身。顺应天地万物生存的自然无为之道,就是顺应了天地的和谐循环发展;如若人类违背万物自然本性的恣意妄为,其恶劣结果也是可以预见的。
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是一种超越世俗并超越功利的道德境界。面对天地万物表现出自然无为的不过度人为干预自然,尊重其他生命体的本性及生存常态,天下万物即可和谐共处。生态伦理学肯定自然界的价值和权利,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倡导生物平等和动物***,如果人类以老子主张的“自然无为”对待天下众生,生物平等即指日可待。以美国生态哲学家保罗・泰勒为泰斗的尊重自然界的伦理学派,提出尊重生命的四个道德规范,其中涵盖“作恶”和“不干预”两原则,“作恶”原则要求不伤害自然界中的全部有机体、全部生物种群和生物共同体,“不干预”原则要求不限制生物有机体的自然生长,顺其自然。其道德规范中的“不干预”原则即体现了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
三、“知止不殆恬淡为上” 生态消费观
老子提倡自然无为,但现实中人类受欲望的驱使,常常“有为而累”,难以做到自然无为。老子以朴素的辩证观思想,不仅把“无为”确立为处理人类和自然之间关系的方法,还明确要以“知足、知止”为手段,制约人类无止境的欲望。老子说“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恒足矣。”(四十六章)他进一步指出:“知足者,富也”(三十三章),老子告诫过分放纵自己种种欲望的后人,不可只顺应欲望而肆意妄为,要把握尺度,适可而止。面对剑拔弩张的全球生态形势,人类要保证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首要就是做到建设人类社会时兼顾保护生态环境,把握朴素原则,适可而止的开发利用有限且难以再生的自然资源,使人类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用约束自己过度欲望的方式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物质世界终有穷尽,老子告诫人们需约束无穷的物质欲望,朴素、知止的思想与现代文明的现状是非常符合时宜的。
四、“大爱无疆、万物平等”的价值观
老子认为“上德若谷”(四十一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水处在卑微的地方,所以更接近真理。(八章)“上善即道德”,即有海纳百川的胸襟及慈济天下的仁善。“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二十七章)体现的正是视天下万物平等,大爱无疆的情怀。“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如以慈卫之”(六十七章)。“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四十九章)。老子贵生爱物、慈善为怀的救世之心由此可见一斑。老子思想传达出对生命的敬畏超越了对世俗名利、物质欲望和权利的追逐。
西方生态伦理学创始人阿尔伯特・怀泽对老子对待生命的态度深表赞誉:“我们乐于承认,与我们相比,在中国和印度思想中,人和动物的问题早就具有重要地位;而且,中国和印度的伦理学原则上确定了人对动物的义务和责任。”史怀泽著名 “敬畏生命”原则,指出:“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强调不只拘泥于对于自我的小爱,而将仁爱达济天下,承认各种生命形式的平等性,摒除对自然万物的等级之心,再借用史怀泽的话: “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的生命, 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 他才是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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