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调是清代北方的柳子戏流传到桂北以后与当地民间俚曲小调紧密结合而形成的地方剧种,因其唱腔中常用“哪嗬咿嗬嗨”为衬词,故民间又称之为“哪嗬嗨”或“咿嗬嗨”。彩调叙述的常常是农村百姓身边的平常事,内容谐趣、形式活泼,因此深受农村观众的喜爱,在广西农村普遍流行,主要流布于以桂林、永福为中心的广西北部地区(桂北),以柳州、宜州为中心的广西中部地区(桂中),以百色为中心,包括崇左市及所辖的宁明、扶绥、龙州等县的桂西南地区(桂西南)。
笔者于2006年7月1 7日到2007年2月23日期间在永福县城、罗锦镇、林村、的桥村及其相邻的临桂县沉桥村调查发现,目前,永福县境内国营性质的专业彩调剧团已不存在,在80年代曾是专业彩调剧团的永福县文工团,如今已不再只单纯表演彩调,而是表演包括彩调在内的综合性歌舞小品节目。
在永福,仍活跃在乡间的是永福天凤彩调团和永福境内各乡镇演出队。永福天凤彩调团由两位退休职工黄少荣(男,1930年生)和唐宽仁(女,1930年生,永福县中医院退休职工)资助,自2002年成立以来,剧团每年都在亏损,两位老人为了能看彩调,仍坚持出资维持剧团的演出。然而,这样的支持力量毕竟是微薄的,他们还能支持多久,这还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除了在永福县城的一个固定场地卖门票演出外,遇有喜庆节日、婚丧嫁娶、拜祭祖先,小有名气的永福天凤彩调团便会被邀请到广西各地演出。所到之地除了永福本地外,还有广西区内的贺州、中山、八步、平乐、荔浦等。从2007年2月21、22两日(农历大年初四、初五)到临桂县沉桥村和永福县的桥村调查演出情况所获得的资料来看,这期间该团被许多地区的村子邀请,但他们只能有选择地到其中一些地方演出。各地在春节期间邀请彩调团到村里演出的需求量大于演出团体的供应量。这些特定时日的演出给剧团带来的只是暂时的赢利,从每年总的经营收入来看,还是亏损的。同时活跃在乡间的还有各乡镇演出队,这些演出队是由***府组织的,只在节庆日演出,不以赢利为目的。
彩调在民间是有需求的,但是这些演出团体都不能维持生计,因此彩调的发展受到了限制,彩调的传承也一直是老一辈彩调艺人担忧的问题。
一、永福彩调资源旅游开发设想
继2006年5月20日广西彩调被列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永福彩调也于同年被列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永福县***府十分重视彩调的保护和开发,采取各项措施对彩调进行扶植。同时学者也积极参与到其中来,通过实地调查研究,为开发提供合理建议,避免过度开发带来的损害。
***府大力扶持彩调,学者提供科学合理建议,是有利条件,但只是起到一方面的作用。地方戏要摆脱生存窘况和发展困境,还要特别强化“生产自救”的意识并在生产过程中实现文化传统的创造性转换。笔者认为旅游开发是彩调资源“生产自救”的道路。
1 将彩调这一民俗旅游资源融入当地自然旅游资源环境中。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的永福,湘桂铁路纵贯全境,交通便利。自然物质旅游资源如百寿岩“百寿***”石刻、凤山“福”字石刻,永宁州古城,麒麟岩,板峡湖,以及两江小山峡和重阳木古树等,相较于桂林其它著名的风景区来说,不算丰富,也无甚特色。但是如果将彩调表演融入其中,把民俗旅游资源结合到自然资源中去进行开发,也许能创出永福一地的文化品牌特色,从而带动永福的旅游产业,同时为彩调的保护和开发开辟一条“生产自救”的道路来。
从另一方面来说,与永福相邻的阳朔、桂林旅游区以世界闻名的自然风光著称,民俗文化旅游并不明显,根据旅游地相互作用关系理论,永福彩调旅游区的开发,正好可以与桂林阳朔旅游区形成互补,相得益彰。成功的例子如桂林两江四湖玻璃桥上的彩调表演,成为两江四湖中颇具地方特色的人文景观。
设想将彩调表演安排在以明代古建筑为特色的永宁州古城中,旅游者在城中流连时,鼻中吸着乡间的清新空气,彩调的快乐锣鼓声响起在耳边,仿佛身置另一个时代,感受一种独特的艺术氛围。彩调在这样的情境下存在或者说出现,成为城中一景,再现古时繁华闹市,将会使游客更为有效地了解本地的民间风俗,享受到身心的愉悦,为旅游产品增色。在保护与开发永福彩调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也保护了永宁州古城中的古建筑这些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
2 开发“彩调村”。我们通过永福县文体局了解到,永福县罗锦镇林村是广西彩调剧的发源地之一,林村林姓家族则是永福县最早的彩调世家。在该村,每年都有农历十月二十一日请彩调班子到村里表演的习俗。通过对林村甲宗祠内守祠老人的采访,对比有关的文字记载,我们发现这个习俗与村里流传着的说法有关,即永福彩调源于明代从福建迁到林村的林家祖先举行的祭祀李靖的仪式。不管这个说法真不真实,实际在当今林村人的生活中,每年农历十月二十一日举行的祭祀令公李靖的仪式中,唱彩调是必不可少的。本来林村有自己的戏班,后来随着打工潮的到来,村里的年轻人都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加上老一辈艺人的相继离世,村里的戏班渐渐消失了,祭祖时只好请外面的戏班(比如永福天凤彩调团)来演出。
实际上,林村到底是不是彩调发源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从这些调查资料上看,永福彩调有其深厚的乡村文化底蕴,它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农村这片土地,离不开农民的日常生活。要开发和保护它,就一定不能让它脱离它特定的生存环境。
因此,在理解彩调的乡村文化特性的基础上,征求本村人的意见,由村里人共同作主,开发商进行市场策划,将曾经盛行彩调的具有代表性的村子比如说林村这样的村子开发成“彩调村”,不失为一种旅游开发的策略。村子以彩调为主要特色,有以彩调脸谱、服装为特色的工艺品出售;设计由游客亲身参与体验彩调表演的项目,如试穿戏服、参与角色的扮演、模拟拜师学艺的过程等。这需要从老艺人那里挖掘出即将消失的唱腔、剧本及各种独特的仪式,同时又需要改造它,使它适于旅游行为中的操作,以及游客的“参与性体验”。通过旅游设计的需要,也可以促使彩调艺人积极地发掘和弘扬自身的文化内容,从而达到保护和开发彩调的目的。成功地开发“彩调村”,也会带动当地的其它服务性行业如农家旅馆、农家餐饮业的开发,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当然,旅游开发离不开***府的倡导、管理和协调,旅游企业的市场开发和经营,文化主体的自主性参与,以及学者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建议,四者的互动,才能推动旅游的合理开发,达到保护和发展的目的。
二、旅游开发引发的思考
旅游开发将使彩调改变旧的形式或内容来适应商业化的需要,会不会破坏其有价值的东西而保留其无价值的东西呢?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可以把彩调文化中本已消失或正在消失的东西重新恢复,但是它肯定不能原原本本地恢复原貌,只能是以新的形态出现。有人会认为旅游开发会使其毫无意义和价值,与保护的宗旨相悖。但是笔者认为彩调之所以面临困境,根本在
于它已不适应周围的环境和社会的发展,如果不随之改变和发展,势必走向衰微。旅游的开发带给了彩调发展变化和延续生命的空间,为它创造了适于生存的环境,它对于彩调的保护和开发是必要的和有益的。
有人认为好的演员是戏剧发展的关键,笔者认为这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关键的是文化环境是否存在,如果没有适于彩调生存的特定环境,没有在特定环境下被感染的观众,即使有再好的演员也不能让它焕发异彩。
永福彩调所生存的主要地域空间(永福县各乡镇)是一块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它现有的观众仅限于本地的村民,旅游开发将给它带来一些新的观众――来自不同地区的旅游者,并且是以全新的目光来欣赏它,这样旅游区就会成为一块不同于以往的空间环境。这时彩调所展示和表演的文化和艺术势必要跟从游客的需要,使旧的形式和内容经历变革,适应市场和发展的需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外来者的眼光,也会促使当地人重新看待自己的文化传统,唤起自觉保护的意识。外来旅游者抱着求异的心理来看彩调,感受乡村文化,这样的观众需求会迫使彩调保持自己的特色和传统,不被外来文化所吞并。
通过旅游开发本地的村民开始审视自己的文化,开始意识到彩调的重要性和价值,原来这种只有中老年人才看的戏,旅游者也感兴趣,那么它肯定是好的、值得保护的,由此他们便会自觉地参与到对彩调的保护和开发中来。当地人的积极参与也是旅游开发中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同时,开发也会给当地村民带来经济利益,这将会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彩调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它对于农村观众来说,就相当于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演员与观众都出自于农村,他们相互之间有种很自然的认同感。正如傅谨(2006)指出的:戏剧以及各种各样的民间娱乐不仅能提供与日常生活中因经济收益获得的快乐有异的更纯粹的满足感,还能够让生活在一个区间的民众分享同样一种情感,而强化这个区间所有民众的文化认同感,因而成为维系与整合农村社区文化的重要途径。在临桂沉桥村和永福的桥村的调查中,观察到在农村简陋的舞台上(仓库或教室),演员们表演自如,不时有精彩对白,引得观众发笑。而在另一个演出环境下(永福天凤彩调团2006年12月2日晚1 9:3 0在广西师范大学学术报告厅演出了传统剧《豆腐妹与状元郎》),表演却逊色很多。分析其原因,彩调习惯了在“俗”的乡土环境里生存,到了陌生的校园环境里,找不到与农村观众所特有的那种认同感,就展示不出它独特的魅力来了。因此笔者认为,无论演出也好,旅游开发也好,都必须选择在农村这样的环境下进行,在农村,它才会有生命力。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桂林市永福彩调及其旅游开发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