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书》是理学奠基人周敦颐的重要著作之一。在《通书》中,周敦颐阐述了多方面的哲学思想,其中关于“师道”的内容尤其丰富。周敦颐赋予了师道多重内涵,提出了为师的标准,明确了为师的职责,揭示了为师的根本。他对师道的实施尤其重视:第一,重在高度的责任感;第二,贵在“务实”而远名;第三,还需“重思”。明确提出了“师”能“为天下善”的观点。
关键词:周敦颐;《通书》;师道
中***分类号:G40-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3)02-0069-03
《师说》篇中,韩愈叹言:“师道之不传也久已!”何谓师道?师道如何传承?历代儒学大师都十分注重这些问题。作为宋明理学的开创者,周敦颐先生对师道的确立及其传承也尤为重视。在其《通书》 [1 ]章中,关于立师之道就有六七章。如《师第七》、《师友上第二十四》、《师友下第二十五》、《颜子第二十三》、《圣学第二十》、《志学第十》、《蒙艮第四十》等。在这些篇章里,周敦颐阐述了师道的内容、师道的实施及师道确立的重要性。
一、“圣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恶,自至其中而止矣”
在《通书》中周敦颐赋予师道多重内涵。
其一,提出了“为师”的标准。
《礼记·学记》云:“能博喻然后能为师。” [2 ]博学多识,然后才有资格做老师。周敦颐则更强调为师者的道德品格修养。在周敦颐看来,只有身有“道义者”才能为师。因为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追求至善至美的道德境界。“君子以道充贵,身安为富,故常泰无不足。而铢视轩冕,尘视金玉,其重无加焉尔!”(《富贵第三十三》)“文辞,艺也;道德,实也。”“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文辞第二十八》)“师者”是“先觉之人”(《师第七》)。这些“先觉之人”要“觉后觉之人”。其自身理当具有“道”和“义”。
何谓道义呢?对“道义”的解释,周敦颐接受了传统儒学的观点。认为所谓“道义”,亦即“仁义”。“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太极***说》) [1 ]。而所谓“仁”即“爱”。周敦颐在《诚几德第三》中说:“德,爱曰仁,宜曰义。”周敦颐在继承孔子的“仁者爱人”基础上,还将“仁”的内容具体解释为“无欲”。“无欲”即“无私欲”。“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庶矣乎。”(《圣学第二十》)即仁的外向表现为“爱人”,“仁”的内向表现就是“无私”。只有无私,才能要求从己做起。他还在《爱敬第十五》中对“爱曰仁”作了进一步阐述。他说:“君子悉有众善,无弗爱且敬焉。”朱熹进一步解释说:“善无不学,故悉有众善;恶无不劝,故不弃一人于恶。不弃一人于恶,则无所不用其爱敬矣。” [1 ]就是说,虚心好学,并博爱大众,则能“贵且尊”。这是圣人、君子应该具有的道德修养,也是“为师者”应具有的道德品质。仁者爱人,爱人是人对于自我的发现、肯定和尊重,也是由人心中推出,而施爱于人。仁由心生,非由对象物而生起,仁即无私。要求从己做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树立主体人格意识。这正是教师应追求的职业品行。“故圣人在上,以仁育万物,以义正万民。”(《顺化第十一》)“义”的本义是“仪”,是一种仪礼形式。《说文》注释:“义,己之威仪。”段玉裁注:“威仪字用之谊也,人所宜也。”“宜曰义”,周敦颐指的是人们行事要合乎当然之理。“义”的最基本规定是正直,其内在基础是羞恶之心。“义”的实质就是道德的规范。“义”是人类活动的规范和精神境界。也是师者,“先觉”之人,在其“觉后觉”的过程中要追求的。周敦颐在《道第六》言:“圣人之道,仁义中正而已矣。守之贵,行之利,廓之配天地。”
其二,明确为师的职责。
教育关乎天下,教师职责的明确直接影响教育目的的实施、教育行为的规范。作为有志于为社会培养众多贤才的教育家周敦颐,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周敦颐在《通书》中明确提出了教师的职责,不只是教学生知“句读”,为学生解疑“惑”。更大的责任在于启发、引导、鼓励受教育者进行志向的确立,品德的修炼。用周敦颐的话来说,就是要让学生“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志学第十》)。所谓“志伊尹之所志”,就是要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体表现为教师在教育学生时,应引导学生树立以心怀天下,情系于民的***治抱负,担当起历史赋予的使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胡宏在《通书序略》中说:“周子患人以发策决科、荣身肥家、希世取宠为事,故曰‘志伊尹之所志’。” [1 ]正如朱熹所说:“志伊尹之所志,不是志于私。大抵古人之学,本是欲行。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凡所以治国平天下者,无一不理会。” [1 ]周敦颐认为教师教育学生以伊尹为榜样,以致力于治理国家,为民造福为己任,是儒家传统教育观的继承和发扬。“学颜子之所学”就是要培养学生的道德品格。胡宏在《通书序略》中说:“周子患人以广闻见,工文词。矜智能、慕空寂为事也,故曰‘学颜子之所学’。” [1 ]教师要求学生摆脱时俗只为“科举取名”的学习目的,而应“进德修业”,“务实”,不断改善自我的品性,最终达到“养心无欲”。面对现实社会学习日益功利化,周敦颐提出了他的观点。他说“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 [1 ]所谓“立人极”,是指做人的最高准则和最高境界。周敦颐卓有见识地认识到,人的品性的改善、修炼、人生境界的确立至关重要,而教育和教育者的职责就是鼓励、引导受教育者提升其自我的人生境界。所以他说:“故圣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恶,自至其中而止矣。”
其三,揭示为师的根本。
《通书》中,周敦颐没有***辟章阐述“为师之本”,但从《通书》大量篇幅论述天人之道的根本——诚,我们可以得知,为师之本,在周敦颐看来,亦是与为人、为圣之本相统一的。即“以诚为本,修身立命”。在周敦颐看来,“诚”既是“万物资始”的宇宙本体,也是所谓“纯粹至善”的先天本性。“诚者圣人之本。”“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五行百常,非诚,非也。邪暗塞也,故诚则无事矣。”(《诚下第二》)何为“诚”?周敦颐的解释是“纯粹至善者也”。即天命之本然,毫无不善之杂。周敦颐在《家人睽复无妄第三十二》中阐述到:“不善之动,妄也,妄复,则无妄矣:无妄,则诚矣。”“诚之者,人之道也。”在《诚几德第三》中周敦颐进一步阐述到:“诚者,无为。”所谓“无为”,就是顺其自然。“诚则无事。”所谓“无事”,就是任何事情不须刻意而为。周敦颐认为,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是因为他们以“诚”为根本之道。所以他们 “感而遂通”、“神应故妙”(《圣第四》),“发微不可见,充周不可穷”(《诚几德第三》)。但周敦颐同时也指出一般人也是可以像圣人一样的行事修身。“‘圣可学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请闻焉。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圣学第二十》)“君子乾乾,不息于诚,然必惩忿窒欲,迁善改过而后至。”(《乾损益动第三十一》)“诚”虽为圣人所故有的德性,然如果后天不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也会失去其本性。至诚的关键,是摒弃私欲。没有私欲就能静虚、动直,就能明辨是非,就能公正不阿,广大而通晓。因此周敦颐认为,凡人通过学习也能至“诚”。更何况“先觉”的师者。老师,要传承道义,要“攻人之恶,正人之不中”(《师第七》朱熹解附语),自己首先就得严于律己。“公于己者公于人”。身正为范,不令自行。主张“师以明道”,老师必须把大道阐述透彻,要以自己的榜样去教育人,勉人必先自勉,“不勉己而欲勉人,难矣”(同上)。“动而正日道,用而合日德。匪仁、匪义、匪礼、匪智、匪信,悉邪也。邪动,辱也;甚焉,塞也。故君子慎动。”(《慎动第五》)教师要通过无欲、养心,从而达到纯粹至善之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 [1 ]
二、“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
周敦颐对师道的实施尤其重视。《宋元学案》续编者黄百家说:“《通书》四十章,屡言师道,盖元公以师道自任,《蒙》以养正为圣功,而《艮》有始终成物之义,殆隐然欲以先觉觉后觉乎!”
在《蒙艮四十》,周敦颐以蒙教起论,“意蒙求我,我正果行,如筮焉。筮,叩神也,再三,则渎矣,渎则不告也。山下出泉,静而清也,沽则乱,乱则不决也。慎哉,其惟时中乎!”此论由《易经·蒙卦·彖辞》 [3 ]而来。《易经·蒙卦》曰:“蒙,亨。匪我求童,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彖辞》曰:“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而周子通过对卦辞的删、补、改,综合表述出自己的师道实施观。
第一,师道的实施,重在高度的责任感。
以“童蒙求我,我正果行,如筮焉”总起,突出强调教师对待启蒙学生应具有的正确态度、基本原则和高度的责任感。周敦颐于“童蒙求我”句后,将《象》辞“君子以果行育德”句删改为“我正果行”,其意非常明确,一个“正”字,集中体现了周子的拳拳之忱。教师发蒙,教生学为圣人,而学为圣人的入手功夫就在一个“正”字。教师,惟其正,才能端庄自己的身心,无论身心还是言语,都要正而无邪。也只有正,才能更好地引导教育学生。《礼记》言“身正为范”。
童蒙求教,“如筮焉”。虔诚、恭敬之心如世人礼拜神灵。师者,就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规范自己的言传身教。如童蒙启而不发,则“不告”。对如山泉般纯洁无邪的学生,教师应当对他们百般呵护,不让他们受到外界的干扰。因为“汩则乱,乱不决”。对童蒙的启发教育引导,为师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告与不告,决与不决,以及如何告,如何决,告之何等程度,决之何等程度,凡此诸方面,都依赖于教师。教师不能随意处之!为此,周敦颐说:“慎哉,其为时中乎。”呼吁广大为师者,行教时要慎之又慎,决不可不顾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客观条件,盲目为之。
第二,师道的实施,贵在“务实”而远名。
欲行师道,为师者应“务实”而远名。
何为“实”也?周敦颐在《文辞第二十八》阐述为:“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周子指出当世之人多“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的状况,已“弊而久矣”!而这种现象不改变,就会恶人多,善人少。在周敦颐看来,要想善人多,就得立师道,就得“务实”。周敦颐在《务实第十四》说到:“实胜,善也;名胜,耻也。故君子进德修业,孳孳不息,务实胜也。”他主张实胜于名,实胜是善,名胜是耻。君子要有孜孜不倦地进德修业精神,始终保持实胜于名。在周敦颐看来,一个人在追求品性修养的提高和事业的进取过程中,要远名而务实。要甘为孺子牛,踏踏实实做好自身工作,尽到自身的义务和责任,做到实至名归。为师者,要使人“自易其恶,自至其中而止”(《师第七》),就应“有善不及”,“则学焉”;“有不善”,“则告之不善”(《爱敬第十五》)。向颜子学习,“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而不改其乐”。
第三,师道的实施,还需“重思”。
周敦颐在《思第九》说到:“《洪范》曰:‘思曰睿,睿曰圣。’无思,本也;思通,用也。几动于彼,诚动于此。无思而无不通,为圣人。不思,则不能通微;不睿,则不能无不通。是则无不通,生于通微,通微,生于思。故思者,圣功之本。”在这一章里,周子论证了“思”的重要性。他认为,圣人“感而遂通”、“神应故妙”,也都是通过下学而上达,通过“思”,才能融会贯通。通过“思”,才能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通过“思”,才能辨动静之化,判善恶之端。教师行师道,也只有重“思”,才能在“童蒙”和“后觉者”“汩”、“渎”之时,果断作出选择,采取恰当的方式,在合适的时机施教。周敦颐认为教育行为应有预见性和前瞻性,要把学生的不良动机消灭在萌芽状态。而这需要教师“思”的功夫。
三、“师道立,天下治”
在《师第七》,周敦颐开篇以一问一答的形式,明确提出,“师”能“为天下善”的观点。并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首先,周敦颐从人性论的角度,阐述了“从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作为理学开山之祖,周敦颐非常重视教育。他每到一个地方做官,都提倡办学校。例如周敦颐于1046年冬由大庾调任郴县县令时,“至县,首修学校以教人”,大开讲学之风。程颢、程颐兄弟曾随周敦颐问学。周敦颐之所以如此重学,这与他的人性观有关。周敦颐认为,人之性者,有“刚柔善恶中”,而“刚恶——为猛、为隘、为强梁”和“柔恶——为懦弱、为无断、为邪侫”皆为不好之性;“刚善——为义、为直、为断、为严毅、为干固”和“柔善——为慈、为顺、为巽”,虽为好之性,但不是最好之性。只有“中”为最好之性,而要达到既“和”又“中节”之性,就需进学问师。周敦颐说:“人生而蒙,长无师友,则愚。是道义由师友有之。”(《师友下第二十五》)周敦颐认为,“圣”与“贤”非天生,人之初,皆懵懂无知,长大后,经由老师的引导、教诲,就能“得贵且尊”。周敦颐言:“天地间至尊者道,至贵者德而已矣,至难得者人,人而至难得者,道德有于身而已矣。求人至难得者于身,非师友,则不可得也已!”(《师友上第二十四》)天地万物中至尊至贵、最有价值的事物就是道德。而人为万物之灵,是天地之间最难得者,人之所以是天地间最难得者,是因为其有道德。如果想要每一个人都拥有道德,那除非人人都有良师益友,不然的话是不可能实现的。正如柳宗元在《师友箴》篇所言:“举世不师,故道益离。” “不师如之何,吾道何以成?” [4 ]周敦颐在继承韩愈、柳宗元的师道观基础上,更深刻地论述了从师与个人品性提升的重要关系。
其次,周敦颐从师道的确立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出发,突出强调尊师重教。
《荀子·大略》篇提出:“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 [5 ]周敦颐在《通书》中继承了荀子的观点,将师道的确立与天下的治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周敦颐认识到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人自立,就是要让我们“自易其恶”,“自至其中”,成为善人。而在这一过程中,“师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故先觉觉后觉,暗者求于明,而师道立矣。”(《师第七》)先领悟圣贤之道的师者,自觉地担负起示范、引导和劝学的任务,让蒙昧无知的人,人人主动弃恶扬善,见贤思齐,这样,良好的师道自然会树立起来。“师道立,则善人多,善人多,则朝廷正,而天下治矣。”(同上)师正则人正,师邪则人邪。社会有良好的师道,人人能纯其心,那么善人就会多,善人多,那么朝廷就会有清廉之***风,朝廷清正、威严,国家就治理好了。在周敦颐的这一论述中,强调了师道确立是事关国家治理的头等大事情。人类历史的发展也确证了这一道理。
参考文献:
[1]周敦颐.元公周先生濂溪集卷之四[M].长沙:岳麓书社,2006.
[2][清]阮 元,校刻. 礼记·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2.
[3]王 弼,孔颖达.周易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4][唐]柳宗元.柳宗元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9.
[5]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论周敦颐《通书》的师道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