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集中反映该地区妇幼保健服务和管理水平以及人群生育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客观分析影响全县孕产妇死亡原因,有利于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原因;干预措施
【中***分类号】R71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6-0228-02
1孕产妇死亡原因
国内外大量资料研究显示,产科出血、妊高症、内科合并症、产褥感染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1]。根据卫生部2006年公布的全国监测地区城市、农村孕产妇死亡原因,全国孕产妇死亡原因依次为:产科出血45.2%、妊高症11.3%、羊水栓塞10.0%、心脏病9.6%、肝病2.2%、产褥感染1.3%。2000年-2011年全县活产数52508,发生孕产妇死亡22例,平均死亡率为41.9/10万.直接产科原因造成的孕产妇死亡19例,构成比为86.4%,其中产科出血14例,妊娠高血压综合症2例,羊水栓塞2例,异位妊娠1例;间接原因造成孕产妇死亡3例,构成比为13.6%,其中妊娠合并心脏病2例,麻醉意外1例。从资料分析显示: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导致我县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尤其是产科出血是造成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
2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
孕产妇死亡率是卫生领域一个敏感的社会经济指标。孕期和分娩期死亡是发展中国家妇女死亡的首要原因,而这些原因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可以预防的,可避免的死亡率是评价一个国家卫生保健系统效果的敏感指标[2]。
2.1建立和完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是开展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基础。我县采取对乡保健医生实行聘任制,将乡镇保健医生工资的20%与年终目标任务考核挂钩。对全县348个村的村保健员实行统一考核,并将从事村级保健工作的村卫生室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税费减免。同时,县***府将村医、村保健员报酬按每村每年1000元即全县30万元列入财***预算,实行统筹发放。制定了乡村妇幼保健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保健人员工作职责,村级保健人员待遇与其工作量进行挂钩。基层保健网络的建立与完善为开展孕产妇保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人力保障。
2.2加强产科建设,规范产科技术,提高产科技术水平
2.2.1实行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净化助产技术服务市场,提高产科技术水平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力技术保障。组织助产技术服务人员理论考试与实践技能考核,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通过实行助产技术资格准入制度,有力规范了产科服务,保证了全县助产技术服务市场的良性发展,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2加强产科硬件设备建设。依据《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标准(县、乡级)》要求,结合我县实施“降消”项目工作,重点加强了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建设。乡镇卫生院按照标准调整了房屋,严格四室分开,配齐产科急救设备及药品,每年对助产技术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在配备普通产科设备的基础上,重点添置各种急救和高危妊娠筛查诊断设备,并向全县公布孕产妇急救电话,一断发生孕产妇救助,人员、车辆、设备及急救药品必须处于功能状态。
2.3规范孕产妇管理流程,畅通绿色转诊通道
2.3.1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能够及时筛查高危孕妇。村级要准确掌握辖区内孕妇情况并及时向卫生院上报,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内所有孕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为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及早筛查高危因素,及早采取干预措施,临近预产期要进行护送转诊,确保每例孕妇及高危孕妇安全分娩,县妇幼保健院加强对乡村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督导与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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