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在创造和孕育人类文明的同时,也孕育了璀璨夺目、影响深远的东方货币文化,使之成为研究世界货币演变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社会历史、探索人类文明的重要工具。
从本期开始,“品茗斋”将连续刊登我国著名钱币学、货币史专家戴志强教授撰写的“中国的机制币”专题系列文章,完整再现中国机制币诞生、发展、演变的历史。
几乎每一个国家,特别是文明古国,在其货币材料发展过程中都使用过金、银。在中国,金、银作为货币有着更为久远的历史。
在安阳殷墟的考古发掘中,曾经发现过金箔,说明在殷商时代已经有了黄金。因为只是孤例,目前尚不能确定它的性质。
春秋战国时代,南方的楚国大量铸行金版,金版的形状多数为龟甲状,正面有排列有序的方形戳印,戳印铭文多为“郢(旧释郢爰)”两字。也有圆形的金版,正面打有圆形的戳记。金版可根据需要,任意切割,称量使用。战国晚期,秦也仿制过金版。
金版使用的下限应是西汉,西汉时期不仅延用战国楚金版,而且还继续浇铸新的金版。目前所见最大的两块金版,是江苏盱眙出土的54印版(重610克),35印版(重466.3克),其器形、铭文书法和戳记的排列均不同于战国的楚金版,或许便是西汉时浇铸的。
1974年河南扶沟古城村出土18枚银布,应是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的遗物。布身呈长方形,今所见银布的布身长度不一,可分为长短三等;首部呈圆形,多数为实首,只有一枚为空首。
在春秋战国墓葬中,时有包金贝、鎏金贝出土。它们是财富的象征,但它们是否作为货币流通,如何折价使用,目前尚不清楚,或许是专为殉葬用的冥币。
在河北灵寿、平山的战国中山国墓中,分别出土了金贝和银贝,金贝模仿小孔式海贝、银贝则是模仿背磨式海贝,显然它们是仿制的贝化(货)。此外,在青海土著卡约文化的墓葬中也曾经出土过金贝,但这种金贝是由金箔打制成的贝状物,其状和战国中山墓出土的金贝不同。
战国秦的黄金货币,主要有三种:一是利用各种渠道吸引并使用的楚国金版。二是咸阳地区产金,利用本地的黄金,仿制楚金版。三是战国秦自己浇铸并发行金饼,其形如干柿状,俗称柿子金,因为它一直沿用到汉代,故前人将其断为汉时之物,其实它们应该始铸于战国晚期的秦。
西汉除继续使用前朝柿子金饼、楚金版外,还仿铸金饼、金版,并新铸麟趾金和马蹄金。麟趾金和马蹄金是西汉武帝太始以后新铸的汉金饼,正面光滑,或呈圆形,或呈椭圆形,背面空心,周围隆起呈水波纹。麟趾金和马蹄金的区别,说法不一,呈圆形者或为麟趾金,呈椭圆形者则是马蹄金,其状与马蹄相仿。其重量和直径与金饼相类同。
唐代金、银铤的器形无统一的规定,常见有笏形的、长条形的、长方平板形的、束腰船形的,还有圆饼形的,制作规格亦不统一。铭文的书写有凿刻的,有墨书的。内容的随意性也比较大,涉及铸造部门、主管官员的职务姓名、工匠姓名、重量、时间、来源、用途等等。
唐朝用金银,除了大量作为财富,用于储藏之外,也用于支付和流通,包括赋税、赏赐、******开支、进奉、捐献、贿赂、谢礼等等。特别是白银在支付上逐渐重要起来,所以遗存的金银铤、饼也比前朝要多。
宋代金银已经被视为重要的支付手段和宝藏手段,有时甚至作为价值尺度,但还没有成为一般的购买手段。两宋已经有专门从事金银买卖的金银铺,***府征税、支付***费、赈灾、赏赐,甚至是官吏的薪俸等,也采用金银,因此金银称量货币自然会流入民间,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会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地使用金银。
宋代金银的形制有各种各样,最常见的是“铤”,宋以后称为“锭”,大的银锭重五十两,以下依次有重二十五两的、重十二两半的,小的银锭没有一定的等级规定。近些年发现黄金也有大锭,但遗存至今的数量极少。宋代的金银也有饼、条、牌等不同的形态,饼是前朝的形制,至宋已经用得不多。牌是长方形的,比较小。还有马蹄金,瓜子金等散碎的金银。近年还发现了金叶子和金箔等其他的形式。
金代银锭的形制和南宋银锭相似,有官炉铸造的,也有民间铸造的。官铸的铭文比较复杂,记有重量、用途,并有工匠和保铺、引领、校验者的姓名。民铸的铭文比较简单,记有重量以及行人、称子①的名字。金代银锭上往往会有民族文字和画押戳记,重量会精确到“钱”,和宋代的银锭有所区别。
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发行的承安宝货银锭,被认为已经具有白银铸币的一些特征。《金史·食货志三》记载:“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五等,每两折钱两贯”。目前,仅发现一两、一两半的两种。
元代主要的法定货币是纸币,白银则是纸币的保证金,所以白银在元代国库中的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在元代的银锭中,发现有银锭背面铸有“元宝”二字(人们把银锭称为“元宝”,或是起于元代),“元宝”,也可以理解为“元代的宝货”。现在所见元代的银锭,几乎都是五十两的大锭。
明代早期金锭存世不多,仅见山西出土有洪武五十两金锭,湖北钟祥明梁庄王墓出土有永乐五十两金锭。明后期,在万历及其皇后墓中曾出土103件十两金锭,多是云南布***司上供之物。
白银履行赋税由来已久,但是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用银纳税,是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从此白银才真正货币化。明英宗正统元年下令江浙、湖广等产粮地区,凡不通舟楫的地方,米麦可用白银折纳,称之为金花银。明金花银锭有五十两、二十两、十两不同等级。金花银不记年,只有“金花银”、“王公惠”等戳记于银锭正面中间两侧。
明中期金花银遗存甚少,银锭的束腰比较深,上下两头呈圆弧状,且略微上翘。明中期以后,银锭的器形有明显变化,各地所铸不尽相同,成为向清代银锭的过渡阶段。
清代是金银锭的繁荣时期,因为清***府对于金银的铸造采取放任***策,各地都铸造,没有统一标准,所以成色和器形都不一样。清***府只规定“纹银”为标准成色(935.374‰),***府会计用银两计算。
清代金银锭有官铸、私铸两种。官铸由官府设立的官银匠和官设的银炉铸造,它们附设在市***府藩库、盐库、官银钱局、海关、厘金局等处。将各地收缴的不同成色的银两统一熔铸,上解国库,锭面上铸有官银匠或官银号的名称,以及地名和纪年。私铸的则分别由银炉主持,各地的情况有所不同。
清朝、民国金锭有三类:长方形、长条形、束腰形、马蹄形等不同形制的国库金锭,民间商用的一两至十两金锭,以及作为喜庆赠礼用的吉语吉祥金锭等。银锭则根据大小轻重,大致可以分为四等:一为大锭,重五十两;二为中锭,重十两;三为小锭,也叫锞子,重一两至五两;四为散银,即一两以下的散碎银两。
就性质而言,有朝廷***或中央造币厂的库存金银,有民间银号、钱庄铸造的商业用金银,以及金银器、首饰等的原材料。各地上缴的税银中,又有地丁银(地赋和丁赋的税收银)、津贴银(按粮津贴和临时加派的田赋税收银)、捐输银(弥补***事财***不足而追补的税银)、盐税银、关税银、厘金银(一种商业税收银)等等不同的名目。
此外,清朝、民国时期的民间还有各种各样的喜庆吉语的金银锭,如“福”、“禄”、“寿”、“禧”等,由银楼打造,作为礼物馈赠亲友,这类金银锭大小不等,器形不同,有圆形、方形、马蹄形等等,可随意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