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篇1
我喜欢的一本书
科幻书,漫画书,故事书等,这都不是我喜欢的书,我喜欢的书还是妈妈卖给我的那本作文书.
那本作文书虽然外貌不美丽,但是里面且有丰富的作文,比如:[美丽的校园]这是一个黑龙江的一个13岁的姐姐写的,上面是这样写的:我爱我可爱有美丽的校园,我们学校的风景很美.每当我走进校园就听到朗朗的读书声,我还听到快乐的小鸟在唱歌.在走进一点,就看到花花绿绿的树苗和花儿...........虽然我只介绍了一半的作文,但是可以想象他们的校园是美丽的.
啊,作文书啊,你总是装着无穷的知识,作文书啊,我喜欢你.
我喜欢的一本书篇2
我喜欢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讲述了三个国家蜀国.魏国.吴国之间的夺位大战,蜀国的刘备,魏国的曹操,吴国的孙权,个个都智勇双全,使得这三国之间的战争更有看头。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虽看不大懂,但也看的津津有味。我从下午看到了傍晚。到了吃饭时间,妈妈叫了我好几声。由于我看得太入迷,耳边全是战争中的炮声。妈妈见我迟迟没出来,索性冲进房间,从我手中抢走了书。我气得直跺脚,拿过书,出去吃饭。
我把书放在饭桌上,边吃边看。突然,我被一根鱼刺咽住了,我拼命挣扎着,妈妈赶快夹了一块饭团,让我吞下去。吞下去后,我才觉得舒服多了。我决定,再也不吃鱼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阿衰》,它是一本漫画书,和字典一样厚,蓝色的封皮。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衰,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微不足道的一个人,并不优秀,他经常用自我安慰的方式来抚慰自已。经常做出各种糗事。他有那么多缺点,有时侯快乐有时侯烦恼,平平淡淡地生活着。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作者猫小乐笔下的这个阿衰,他的经历和我的经历有些相似,他的有些经历我现在都还在经历着。有时侯甚至觉得作者猫小乐就在写我自已……
我有好几次做梦都梦见在看这本书。有一次我甚至梦见阿衰就是我生活中一个活生生的人,他还成了我的好朋友。
我真喜欢《阿衰》这本书!
甘肃陇南康县城关一小四年级:姜致远
我喜欢的一本书篇4
我喜欢的一本书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 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篇5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我喜欢的一本书篇6
实验二小 六年级 黄海涛
以前,我认为小说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说《神印王座》后,我才知道小说有多么好看。
这本书讲人和魔数十年的斗争,然而一个人打破这场战争,那人就是——龙皓晨,龙皓晨不畏困难从10岁就开始修炼。最后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读到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龙皓晨手摘日月星辰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
龙皓晨和魔族皇者战斗了两天两夜,他击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为此死去了。读完了这本书,我产生了疑问,龙皓晨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他成功鸡腿魔族皇者,他是胜利者。但又想一想,带着伤,又死了,也确实算不上是胜利者。“胜利”一词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又重新读了一遍《神印王座》。
我喜欢的一本书篇7
这本书记载着古今英雄人物事迹。书的内容丰富,让你看了还想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则故事是:献血英雄——陶智刚。
陶智刚17岁参加工作,一直在武汉市汽轮发电厂做润滑工,1993年6月,陶志刚一家突遭变故,哥哥因车祸不幸遇难,随后父亲患肺癌去世,全家的重担一下在压在了25岁的陶智雄身上。当时多亏了同事和朋友纷纷解囊相助,才使陶智雄一家度过了那段苦日子。
陶智雄心存感激,决定用无偿献血的方式来回报好行人、回报社会。
从1995年5月第一次献血开始,他先后无偿献血近20次,献血总量达到6800毫升,相当于身体血液的2.5倍,等于把全身的血都换了一遍。
然而,正当他全力报效社会时陶智雄感到全身不适。2005年9月底,他被确诊为:齿突骨折伴陈旧性环枢椎脱位手术是他唯一病愈的机会。但十万多元的手术费让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的陶智雄一家犯难。啊、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同意了居委会老主任的提议——向社会求助。在社会的帮助下,他很快做完了手术。
我喜欢的一本书篇8
我从小到大看过很多的书,比如说:《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作文大全》……不过,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冒险小王子》。
《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分十二部,我看的是第八部,名叫“好运气的兔子脚”。我很爱看这本书,是因为它写得好,教育我们要团结友爱,要相互帮助。让我们来看看吧!
《冒险小王子》系列书是一套优秀的儿童小说读物。此系列书刻画了一群智慧、勇敢、敢于向困难挑战的优秀儿童人物形象。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包小龙、于萌萌、汤诺等。故事中的主人公包小龙,天生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他和小伙伴汤诺、于萌萌等人,来到了与人类社会相互依存的“纳尤精灵”国度,和小精灵们一起对抗力量强大的邪恶魔法师,挫败了精灵师一个又一个险恶的阴谋。包小龙有很强的正义感,他善良、勇敢爱冒险,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喜欢问各种各样奇怪问题。于萌萌十分聪明,做事认真,喜欢摆出小大人的样子对人说话,看上去十分高傲却很够义气,会为了朋友冒险。汤诺十分平和,胆子有点小,对任何事都抱着能不去做就不去做的态度,做事总是慢半拍,但很重义气,尽管很害怕也会参与朋友们的冒险。
正是因为有了这三位爱冒险的孩子,才让《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写得那么好,这本书共分十三章,第一章是:成长穿衣镜。写的是包小龙他们进了自己不该进的“粉红色冰吧”。所以被罚留校一个月。第二章是他们在留校时无意中进了一名叫冰茶茶的男生的生活地。从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写的是他们在冰茶茶那里的神奇冒险。
我这下更加喜欢《冒险小王子》这本书了。因为,是它让我的空闲时间有了欢乐。我已经把第九部买到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的小书架上,摆满了各类许许多多的书籍。书架上小说类的书籍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史记》、《封神演义》、《木偶奇遇记》、《鲁宾逊漂流记》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小说《三国演义》是作者罗贯中根据《三国志》改编而成的一部史著。开篇“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东汉末年魏国、蜀国、吴国争夺天下,最后形成三国鼎立之势的动人故事。
我喜欢三国中的英雄人物,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英勇善战的张飞,忠义凛然的关羽。书中作者传神塑造的刘备、诸葛亮、张飞、关羽、孙权、曹操等人物生动活现、家喻户晓;我更喜欢小说中流传至今的经典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关云长千里走单骑”、“三气周瑜”、“关云长单刀赴会”、“空城计”、“七擒孟获”等。如:“草船借箭”生动地描写了吴国大都督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智高于自己,而发出“既生喻,何生亮”的感叹!尔后,周瑜心生杀计,决定让诸葛亮立下***令状,并在十日之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用自己的绝顶的智慧,用三日就借到了曹营十万支***箭,而“借东风火烧赤壁”更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运筹帷幄,巧借东风,取得了联昊抗曹的胜利,真是太牛了!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三国演义》。这部《三国演义》的小说我反复多次阅读,我越读越有味、越读越有感触、越读越想读,能把人带入那风火争霸的冷冰器岁月。
我喜欢的一本书篇10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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