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篇1
东莞以外贸发达著称于世。如今,满树繁花的东莞依然精神抖擞,依然意气风发,依然豪情万丈。但我们隐约感到了东莞成长的烦恼,甚至类“东莞们”的困惑。这种烦恼和困惑直指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已然成为当前的热门话题。话题的缘由当然是中国外贸。自2002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已经连续4年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2005年对外贸易量雄居全球第3位。于是,有人便说,中国外贸强国梦已可感可触。但从国际交换中的利益分配来看,中国离贸易强国的美好境界似乎还需走过万水千山:在贸易额中,加工贸易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占的比重均超过了一半;在多边贸易体制中,我国的话语权还不十分有力;在越来越频繁的贸易摩擦中,我国的分量还不足以有效扼制贸易保护主义的企***。
海关统计显示,2005年,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5948.1亿美元,增长21%。其中:出口3150.9亿美元,增长29.3%;进口2797.2亿美元,增长12.7%。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6905.1亿美元,增长25.3%。其中:出口4164.8亿美元,增长27%;进口2740.3亿美元,增长23.6%。
显然,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不能排斥加工贸易。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7年的发展,我国加工贸易不仅在产业规模上已经成为进出口贸易的“半壁江山”,而且产品结构、经营主体和运作方式都与改革开放初期不可同日而语,已经成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海关监管的一种主要的贸易方式。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影响我国加工贸易快速发展的国外基本要素没有根本改变,今后数年我国加工贸易仍将处于一个稳定发展时期。一方面,随着科学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和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快和国际经济贸易合作的日益加强,我国面临着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另一方面,我国良好的地缘优势和人文优势,安全稳定的***治社会经济环境,充足和成本适宜的土地、厂房和劳动力资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更大范围、更大程度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以及巨大的市场容量,成为吸引外资、发展加工贸易的有利条件。
加工贸易也面临一些问题:国内配套能力不足,缺乏长期发展后劲;处于国际产业链低端环节,缺乏可持续的发展空间;附加值低。在整个加工贸易的研发、设计、制造、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构成的产业链中,我国企业从事的往往是对零件或原辅材料的初级加工、装配和组装等劳动密集型环节,在产业链中技术含量较低,从而导致增值率的提高不大;加工贸易产业链条短,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弱。
***中央、***高度重视加工贸易发展。***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出口加工区工作会议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十一五”规划,都对加工贸易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如何实现内源型经济和外源型经济深度融合,着力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如何从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出发,制定加工贸易产业***策和贸易管制措施,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加工贸易产业;如何从继续发展加工贸易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目标出发,探索实现有效监管和高效运作的方法和途径等等,是我国加工贸易发展过程中亟需探索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加工贸易篇2
--约首部分:即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签字地点、签约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银行账号等方面。
--正文部分:合同的标的,主要包括货物的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和包装等,还有供货方式、支付方式、双方的义务、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等。
--约尾部分:即合同的结尾部分,包括合同的文字效力、份数、附件、签字等方面。
具体说来,根据不同的加工贸易方式,正文部分内容主要有:
(一)来料加工贸易合同
1.来料或来件条款
确定来料或来件时间、地点、数量、质量、规格、供货方式、支付方式等。来料加工一般应规定外商提供有关***纸资料,确定发生来料或来件短缺现象时的补足办法,确定使用中方企业当地原辅材料及零部件的做价方法;确定外商未能按时来料或来件所承担的责任。
2.提供设备、技术条款
对外商提供的先进技术设备或生产线,应具体说明其型号、规格、技术标准、价格及交货条件、时间、验收办法。外商不能按规定交货,必须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合同还可以规定由外商负责培训有关操作人员。
3.成品率和原辅材料消耗定额条款
成品率是来料加工贸易业务的关键问题。应做三方面的规定:一是规定加工贸易的成品率;二是规定原辅材料、零部件的消耗额;三是不能达到规定时受托方(中方企业)的责任。
4.交货条款
一般说来,在规定加工贸易供料、交货的总时间外,每一批加工贸易业务,还应分别订立合同,具体规定原材料、零部件供应时间和成品交货时间,以及规定违约时的责任。
5.产品商标使用条款
来料加工贸易产品商标的使用,应按照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在外商与中方企业签订来料加工贸易合同时,必须要求外商提供经过公证的商标所有权或被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其商标不得与我国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品的造型、包装亦不得仿冒。
6.运输和保险条款
来料、来件加工贸易设备和成品的运输费用,应规定由外商负担。来料、来件及所提供设备的进口由外商在国外保险。加工后的成品出口可由中方企业代为保险,但费用由外商负责。在工厂内加工贸易期间的保险费通过双方协调做出规定。
7、工缴费条款
工缴费在参考国际市场、尤其是外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加工费水平的基础上,全面考虑来料加工的各种费用开支,一般要高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加工费水平。其它附加的费用,如代办保险、运输等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8、支付条款
确定工缴费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是加工贸易中保证收益的重要方面。由于国际汇率变化频繁,收取工缴费一般避免使用软货币(即汇价下跌的货币)。支付引进设备技术费用则争取使用软货币,如果不得不使用硬货币(即汇价上升的货币),则应在计算价格成本时,把货币升值的因素考虑进去,以避免货币折算上的损失。一个合同应使用同一种货币。如果来料或出口成品实行分别作价,可以采取对开信用证的办法,即中方企业对来料或来件开远期信用证,外商对交付成品开即期信用证。如果来料、来件与成品均不计价,工缴费可以用即期信用证支付。
9、约束性条款和仲裁条款
一般合同的约束性条款规定,在协议期内,中方受托人不承接除合同客商外第三者加工贸易同类产品。
一般合同的仲裁条款规定,如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执,首先采用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10、期限条款
合同应确定期限,如半年、一年或几年,尤其是外商提供设备、用工缴费补偿其价款的业务,更应规定期限。有的合同规定,可以延长合同的有效期,并规定了续约的具体办法。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贸易由于其本身的特点,一般包括进口料件合同、出口成品合同等。如果是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加工企业对外承接进料加工贸易,还要选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做为商,并同其签订进口原材料、出口成品的合同。
加工贸易篇3
[关键词]加工贸易;贸易平衡;出口转内销;弹性调节机制
正确认识和处理进出口贸易失衡,已经成为影响我国进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人民币升值及各国采取贸易保护***策与措施的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加工贸易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市场急剧萎缩,很多企业不敢接单或无单可接,为了缓解出口压力,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将目光转向国内市场。如何处理内销与外销的关系,本文提出笔者的思考。
一、加工贸易失衡的数据分析
一国长期的贸易顺差,必然会遭受他国的贸易报复。从一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来看,贸易平衡应该是长期发展的趋势,也是最好的选择。那么,我国目前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是什么?只有认清这个问题,才能尽量减少顺差,规避他国的报复行为,减少贸易摩擦,使我国进出口贸易趋于平衡、健康发展。
引起我国贸易顺差的原因很多,我们主要从贸易方式的角度出发,通过对2005--2009年的进出口贸易数据分析,找出其中的原因(见表-1)。
从表-1数据可知,2005—2009年,我国进出口贸易延续长期贸易顺差的态势,且贸易顺差的额度都较大。其中,一般贸易成为进出口贸易顺差的来源之一(2009年除外),但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且加工贸易的贸易顺差呈递增态势。
按照通常的理解,既然我国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而非一般贸易,作为进出口贸易的主要贸易方式,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应该大于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从表-2数据可知,2005--2007年,加工贸易确实是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贸易方式,但2008--2009年一般贸易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贸易方式。2005--2009年,加工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逐年递减的趋势,一般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到2009年,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在进出口贸易总值中占比为48.2%,加工贸易占比为41.2%。
从直接数据来看,这种进出口主要贸易方式的转变和贸易顺差的来源是相悖的。因为,一方面,贸易顺差一直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且呈递增态势;另一方面,加工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确呈递减态势。这种相反的变动趋势告诉我们,虽然加工贸易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为了减少贸易摩擦,促使贸易趋于平衡,我们需要重点调整的是加工贸易而不是一般贸易。因此,处理好加工贸易的进口与出口,适当地将加工贸易外销的部分份额转向国内市场,减少加工贸易顺差,是我国减少贸易顺差,实现长期贸易平衡的关键。否则,虽然人民币存在升值的预期,但我国进出口贸易顺差依旧,会招致更多的贸易摩擦。
二、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分析
既然加工贸易顺差是我国贸易顺差的最主要来源,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加工贸易的大量顺差,为什么一般贸易不是造成我国贸易顺差的最主要原因?只有认清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贸易顺差,促进贸易平衡。
(一)从加工贸易内涵的角度
对加工贸易内涵的理解主要有两种:一是把加工贸易理解为国际生产分工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反映的是全球生产分工协作关系;另一种理解为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即国家对进口料件加工采取海关保税监管的贸易方式,是***府部门操作层面上的保税监管加工贸易。本文所称加工贸易为第二种解释,加工贸易俗称“两头在外”贸易,即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辅助材料等全部或部分从境外进口,在境内加工装配后,成品销往境外的贸易。
从海关监管层面上看,加工贸易主要表现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又称为保税加工,加工贸易货物通常称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但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又不完全等同于加工贸易货物,加工贸易货物只有经过海关批准备案才能保税进口,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进口的加工贸易货物才是保税加工货物。也就是说,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所进口的货物不全是保税的,只有海关批准才给予保税待遇。由于海关给予暂时免纳关税的待遇,减轻了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加上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导致大量外资涌入,加工贸易企业数量增多,加工贸易规模逐年增大,加工贸易呈现顺差。
(二)从加工贸易实质的角度
加工贸易顺差的直接表现: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从表-3数据可知,2005--2009年间,每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都大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且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增速明显快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增速。
我们可以从加工贸易的实质角度加以解释。传统加工贸易是一种典型的“两头在外”的贸易,加工贸易企业从境外进口料件,在境内保税加工后返销境外。由于在境内加工生产,加工生产过程必然凝聚了物化劳动,导致加工成品出口价格必然高于加工料件进口价格。另外,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递增,导致加工贸易进口总值增加,进口总值增加又必然造成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增加。于是,规模的扩大和成品价格高于料件价格导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三)从加工贸易***策调整的角度
近几年,我国***府出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思考,对加工贸易***策进行了相应调整,目的在于“限制”和“发展”。“限制”主要体现在提高加工贸易的门槛,通过加工贸易商品和企业分类管理来实现,限制“两高一资”产品、低附加值产品的加工生产:“发展”主要通过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引导加工贸易健康有序发展。
1 产业结构升级因素。加工贸易在我国的发展壮大之根源在于劳动力成本优势。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人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优势相对于周边发展中国家正在逐渐丧失,以工资来衡量的单位劳动力成本已经不具有比较优势。因此,那些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的生产成本不断升高,出口成本优势降低,在整个加工贸易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比如鞋业、玩具业等。从近几年国家对加工贸易***策的调整来看,***策倾向从以往的劳动密集型“两高一资”产业转向高附加、高科技含量的产业,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强科技研发与创新,***府也出台了对于高新技术加工贸易的鼓励措施。在***策
调整的影响下,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主要为资源性商品和初级产品,附加值低,出口的则主要表现为工业制成品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出口产品附加值高于加工贸易进口产品附加值,于是造成加工贸易顺差。
2 产业链条延伸因素。对于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比喻现在已不那么合适,传统的“两头在外”要么出口创汇少、生产工艺简单,要么对外贸易依存度高、缺乏核心竞争力,尤其是来料加工,在只赚取加工劳务费的同时,反而招致大量的贸易摩擦。虽然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加工贸易企业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本土企业参与较少,但加工贸易本土化程度在不断提高,本土加工贸易企业正逐步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能力和产业的配套能力,加工贸易产业链条逐步延伸。一方面,改变了过去那种“大进”的方式,在国内采购料件的比重逐渐增大,延长了加工贸易产业链条,带动了上游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另一方面,改变了过去那种“大出”的方式,向深加工、精加工延伸,允许企业开展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在外发加工税收优惠上给予支持。通过这种“大进大出”的转变,带动了整个加工贸易产业链条,使整个产业逐步形成积聚效应。这些举措,增加了国产料件的加工投人,减少了进口料件的数量,降低了加工贸易进口总值,提高了加工贸易产品出口的附加值,增加了加工贸易出口总值。
(四)从人民币汇率波动的角度
从2005年7月1日人民币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呈升值态势,这种趋势将持续。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情况下,以美元计价的进口初级产品成本降低,导致进口数量增加。而这些初级产品以料件的形式用于加工生产,转化为成品出口,人民币汇率升值不会过多影响成品出口,因为进口的料件作为贸易性投人品投入加工生产,人民币升值已经自动反映在成品的生产成本上。但是,投入生产的国产原料由于人民币升值,以美元表示的成品出口成本增加,价格上升。因此,人民币升值使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人民币升值还有利于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扩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贸易性产品的出口,也导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三、利用加工贸易***策调整促进贸易平衡
通过对加工贸易顺差原因的分析,我们进一步明确,
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加工贸易***策调整,适当增加加工贸易进口,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才能有助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实现贸易平衡发展。由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长期大规模小于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因此,我们把加工贸易***策调整的研究重点放在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上。
(一)适时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
通过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的调整,一方面,将以往部分允许类商品纳入限制类商品目录管理,将以往部分限制类商品纳入禁止类商品目录管理。通过该目录的调整,将那些大量出口,在加工贸易顺差中占有重要比重,但又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发展的产业纳入该目录之中,从而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另一方面,通过目录调整,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高科技含量的加工贸易产业发展,将附加值较高的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对象。这样,通过增加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方式,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二)进一步调整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制度是为鼓励出口创汇、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而产生的,在加工贸易顺差的情况下,对加工出口产品从国内采购的料件给予退税,会影响出口产品的价格。因此,应适时调整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退税的商品范围和退税比例。
(三)调整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通过台账的“实转”、“半实转”、“空转”、“不转”,结合区域差别待遇、企业类别差别待遇,对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调整,可以灵活地控制加工贸易企业交纳的税款保证金,增加或减轻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从而调整加工贸易的进口和出口。
(四)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策
现行加工贸易***策是建立在“超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是改革开放增加外汇储备的产物,优惠***策导致加工贸易的迅速扩张,导致加工贸易顺差的规模逐渐增大。在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应适时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措施,真正体现“国民”待遇,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五)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
国际贸易理论中的阶段保护论告诉我们,当一国产业处于发展初期且具有发展潜力时,***府应当予以保护,当该产业发展壮大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产业竞争力或达到一定保护期限时,***府就应当减少或放弃对该产业的保护。借用阶段保护论的观点,我国应该将加工贸易作为一种阶段性的贸易形式,在当前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出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目的,对那些已经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应该结束或减少对其让利幅度;对那些依然需要***策呵护发展的加工贸易产业继续实施保护,以提高加工贸易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加工贸易向贸易平衡的方向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加工贸易的产业退出机制,将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从而在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同时,促进加工贸易趋于平衡。
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实质是基于一定时期我国进出口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加工贸易产业的不同特点和发展的不同阶段,有区别地采取不同优惠***策,直至取消优惠,引导加丁贸易的转型升级,适时将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的行为机制。
1 建立加工贸易***策调整实施机制。现行国家的***策虽然作了相应的规定,将加工贸易产业(商品)进行分类管理,结合商品的税目进行细分,适时动态调整相关目录,明确哪些是鼓励发展的产业,哪些是限制发展的产业,哪些是禁止发展的产业。但相关***策调整后,企业往往不能第一时间知道该***策,有时对相关***策理解也存在着偏差,这就要求***策调整应配套相应的调整实施机制,明确谁通知、谁解释、谁服务,让企业能第一时间掌握***策发展方向,调整企业生产。
2 建立加工贸易产业评价体系。除了对加工贸易产业进行细分评价外,还要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加工贸易能力与水平进行评价,对我国外贸***策和外贸环境进行评价。运用该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后,找出该加工贸易产业退出的“临界点”,当达到并超过该“临界点”时,表示该产业已经具备足够的国际竞争力,可以转为一般贸易。
3 参照国际惯例,可以给予加工贸易产业一定的“过渡期”。当该产业达到“临界点”后,给相应企业预留一定的时间,让企业考虑如何将该产业与企业自身发展、国家产业***策调整相结合,给企业技术创新或产业转型提供足够的时间,顺利实现产业退出。在建立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基础上,我们还 要考虑,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建立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建立相关模型,以期对相关加工贸易产业的退出提供实践经验。
(六)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策的调整
为了缓解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压力,将部分出口转向国内市场。应出台相关***策,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将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部分出口商品转为内销,并给予税收优惠,调低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率,鼓励企业逐步建立国内营销和物流体系,创立自己的品牌,从而达到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目的,在加工贸易进口总值不变或正常波动的情况下,减少贸易顺差。
具体而言,***府要将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作为***策大力宣传,改变企业长期固有的“外销”思维;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简化内销手续,商务主管部门、海关、税务、出入境检验检***等部门积极探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立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奖励机制,对创立内销品牌按规定给予奖励;建立健全***策法规体系,完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收款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利用现有资源,研究国内消费市场的特点,打造企业内销的核心竞争力。
四、加工贸易平衡的调节器:内外销弹性调节机制
通过出口转内销,将外销的一部分转到国内市场,满足国内需求,是一种最直接的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方法。因此,我们认为,应将加工贸易外销和内销都作为加工贸易***策的导向。为应对加工贸易失衡,可以建立一种弹性调节机制,在加工贸易顺差时,在***策上适当倾斜于内销,适当增大内销优惠,增加内销数量和比例;当加工贸易逆差时,在***策上适当倾向于外销,减少内销优惠***策和比例。通过这种内外销***策的弹性调整,使加工贸易内外销协调发展,加工贸易趋于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将加工贸易内销作为一种***策导向,需要针对不同产业、不同产品、不同市场特点、不同消费群体,有区别地加以对待。内销与外销的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外销产品内销要考虑产品结构、国内营销渠道、自主品牌建设、售后服务和研发,这些对于长期关注国外市场的加工贸易企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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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志刚,论加工贸易的“产业毕业制度”[j]对外经贸实务,2009,(6):23-25
加工贸易篇4
【关键词】加工贸易 要素禀赋 产业内贸易 ***
加工贸易已成为中国经济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额5103.8亿美元,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52.7%。从1996年到2006年加工贸易已连续十一年占据我国对外贸易半壁江山,成为我国外贸的主力***,有力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加工贸易发展十分缓慢,与广东、深圳、福建等地相比严重滞后,***加工贸易额偏低,多年来,加工贸易占***进出口总额不到10%,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对此,***应抓住国内产业转移的机遇,积极培育发展以***为基地,面向中亚、西亚、南亚、东欧及俄罗斯市场的加工工业。
一、加工贸易的分类
加工贸易是一国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运到境外销售,从而获得以外汇体现的加工费的贸易方式。国际上一般将加工贸易分为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四种方式,其中来料加工和装配业务又称对外加工装配,包括两个贸易进程,一是进口原料,二是产品出口。但这两个过程中原料运进和成品运出均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它们不是两笔交易,是同一笔贸易的两个方面。对外加工装配是一种初级阶段的劳务贸易,加工方只能赚取加工费。由于这种贸易方式风险小,充分利用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裕的优势,目前在我国开展得比较广泛,但创汇率较低。而进料加工中,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这种贸易方式比对外加工装配风险大,但创汇率高,是我国加工贸易未来发展的方向。协作生产是指一方提供部分配件或主要部件,而由另一方利用本国生产的其他配件组装成一件产品出口。商标可用加工方的也可用对方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所供配件的价款可在货款中扣除。协作生产的产品一般规定由对方销售全部或一部分,也可规定由第三方销售。
二、贸易理论与***加工贸易发展
1、要素禀赋理论与***加工贸易发展。根据要素禀赋理论,如果贸易双方在要素禀赋方面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会造成双方在生产不同的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每个国家出口自己丰富要素的产品(成本较低),两国通过产品的贸易交换实现收益。在一般贸易中商品的流动是单方向,通过不同商品的交换体现要素禀赋理论,而加工贸易中是一个商品的往返流动,是通过一个商品的不同加工环节体现要素禀赋的,同样符合要素禀赋理论实质。***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区位优势,支持沿海内地企业积极参与***出口加工区建设,发展面向中亚、西亚、南亚、东欧及俄罗斯市场的进料非对口的加工贸易和利用***境内石油化工的优势加工能力,借助中亚及周边国家丰富的石油资源和矿产资源,培育发展以***为基地的“两头在外”的来料加工,利用纺织、轻工、机电等产业已有的成熟技术和丰富经验,积极鼓励企业到周边国家特别是中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丰富的农业资源、石油等行业的技术优势等为***发展各类加工贸易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的加工贸易发展将成为未来***外贸发展的重点。
2、产业转移理论与***加工贸易的发展。产业发展的梯度转移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经济规律,由于生产要素禀赋、经济基础和发展战略不同,各国家或区域间在产业结构方面往往具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具体表现为因技术水平高低而形成不同的产业梯度。随着国家或本区域产业结构不断升级调整的需要,产业呈现出从高梯度向低梯度转移的规律。产业梯度转移,可分为国家产业梯度转移和区域内的产业梯度转移。在我国“梯度转移”表现为随着东部地区经济结构的升级优化,某些劳动密集的、生产传统产品的低成本产业逐渐转移到中、西部地区,东西部产业转移为***提供了参与国内制造业生产分工的机遇。***应充分利用沿边沿桥开放的地缘、口岸和丰富的资源优势、成本优势,吸引和承接东部地区资本、产业、技术、管理和人才聚集***,鼓励和支持东部有实力的大企业与***企业合作,发展国内层次的加工贸易即异地加工贸易,产品既可以从***运回东部,也可以在***本地消费,另外与之毗邻的八个国家共近10多亿人口的辐射市场更是潜力巨大。这是一种两地优势互补、以实现成本最低化的合作模式。因此,***今后在发展国内异地加工贸易方面,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跨国公司理论与***加工贸易的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下,跨国公司国际化经营战略的不断实施,跨国公司利用世界各国优势资源,通过产品生产环节在国际间的调整,将产品通过分布在不同国家的子公司各个阶段上分工生产,一件产品整个生产过程要在多个国家进行流动才能完成,跨国公司在国际间的内部贸易越来越具有加工贸易特征。随着跨国公司全球经营的扩展,我国东部劳动成本提高,***应积极地吸引国外的企业来疆投资建厂,发展加工贸易,融入跨国公司的产业链条中,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另外,应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与哈萨克斯坦等八国毗邻,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具有一定优势,尤其是周边国家在石油化工、轻工机电、日用消费品以及农产品方面比较薄弱,而***在石油加工、纺织、机械制造等方面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比较优势,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实力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境外投资办厂,通过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国内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的出口,增强企业跨国经营能力。因此,***既可以利用跨国公司理论发展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内向型加工贸易,也可以发展外向型的境外加工贸易。
4、产业内贸易理论与***加工贸易的发展。产业内贸易是指产业内部同类产品之间的贸易,产业内产品在贸易伙伴之间同时发生输入和输出的活动。产业内贸易分为水平与垂直两种类型,垂直产业内贸易是同类产品之间的贸易,贸易表现为产品差异性特点。水平产业内贸易是同一种产品在生产流程之间的分工,表现为产品制造上下加工环节的贸易,由此可以看出加工贸易是产业内贸易一种重要形式。生产环节分工的产业内贸易主要基于贸易双方的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差异,***在资金、石油加工、纺织、机电技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而中亚及周边国家在石油、矿产自然资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双方具有发展加工贸易的良好条件,***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周边国家发展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境外加工、协作生产等各种类型的加工贸易,促进***外贸的快速发展。
三、结论
本文从四方面分析了***发展加工贸易的合理性,从总体来看,***的加工贸易与全国特别是与沿海发达省市相比,差距很大。但***由于具有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东部产业战略转移等良好的发展条件,***与周边国家发展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境外加工等各类加工贸易具有很大的潜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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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篇5
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范文一:发展加工贸易促进贸易平衡研究
[摘要]后危机时代我国加工贸易企业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出口急剧萎缩,然而加工贸易确是当前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文章对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应进一步调整加工贸易***策:通过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完善加工贸易产业评价体系;利用出口转内销***策,将加工贸易内销和外销都作为***策的导向;利用加工贸易平衡的调节器内外销弹性调节机制,促成加工贸易发展趋于平衡。
[关键词]加工贸易;贸易平衡;出口转内销;弹性调节机制
正确认识和处理进出口贸易失衡,已经成为影响我国进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人民币升值及各国采取贸易保护***策与措施的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加工贸易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市场急剧萎缩,很多企业不敢接单或无单可接,为了缓解出口压力,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将目光转向国内市场。如何处理内销与外销的关系,本文提出笔者的思考。
一、加工贸易失衡的数据分析
一国长期的贸易顺差,必然会遭受他国的贸易报复。从一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来看,贸易平衡应该是长期发展的趋势,也是最好的选择。那么,我国目前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是什么?只有认清这个问题,才能尽量减少顺差,规避他国的报复行为,减少贸易摩擦,使我国进出口贸易趋于平衡、健康发展。
引起我国贸易顺差的原因很多,我们主要从贸易方式的角度出发,通过对2005--2009年的进出口贸易数据分析,找出其中的原因(见表-1)。
从表-1数据可知,20052009年,我国进出口贸易延续长期贸易顺差的态势,且贸易顺差的额度都较大。其中,一般贸易成为进出口贸易顺差的来源之一(2009年除外),但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且加工贸易的贸易顺差呈递增态势。
按照通常的理解,既然我国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而非一般贸易,作为进出口贸易的主要贸易方式,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应该大于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从表-2数据可知,2005--2007年,加工贸易确实是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贸易方式,但2008--2009年一般贸易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贸易方式。2005--2009年,加工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逐年递减的趋势,一般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到2009年,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在进出口贸易总值中占比为48.2%,加工贸易占比为41.2%。
从直接数据来看,这种进出口主要贸易方式的转变和贸易顺差的来源是相悖的。因为,一方面,贸易顺差一直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且呈递增态势;另一方面,加工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确呈递减态势。这种相反的变动趋势告诉我们,虽然加工贸易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为了减少贸易摩擦,促使贸易趋于平衡,我们需要重点调整的是加工贸易而不是一般贸易。因此,处理好加工贸易的进口与出口,适当地将加工贸易外销的部分份额转向国内市场,减少加工贸易顺差,是我国减少贸易顺差,实现长期贸易平衡的关键。否则,虽然人民币存在升值的预期,但我国进出口贸易顺差依旧,会招致更多的贸易摩擦。
二、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分析
既然加工贸易顺差是我国贸易顺差的最主要来源,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加工贸易的大量顺差,为什么一般贸易不是造成我国贸易顺差的最主要原因?只有认清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贸易顺差,促进贸易平衡。
(一)从加工贸易内涵的角度
对加工贸易内涵的理解主要有两种:一是把加工贸易理解为国际生产分工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反映的是全球生产分工协作关系;另一种理解为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即国家对进口料件加工采取海关保税监管的贸易方式,是***府部门操作层面上的保税监管加工贸易。本文所称加工贸易为第二种解释,加工贸易俗称两头在外贸易,即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辅助材料等全部或部分从境外进口,在境内加工装配后,成品销往境外的贸易。
从海关监管层面上看,加工贸易主要表现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又称为保税加工,加工贸易货物通常称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但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又不完全等同于加工贸易货物,加工贸易货物只有经过海关批准备案才能保税进口,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进口的加工贸易货物才是保税加工货物。也就是说,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所进口的货物不全是保税的,只有海关批准才给予保税待遇。由于海关给予暂时免纳关税的待遇,减轻了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加上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导致大量外资涌入,加工贸易企业数量增多,加工贸易规模逐年增大,加工贸易呈现顺差。
(二)从加工贸易实质的角度
加工贸易顺差的直接表现: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从表-3数据可知,2005--2009年间,每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都大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且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增速明显快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增速。
我们可以从加工贸易的实质角度加以解释。传统加工贸易是一种典型的两头在外的贸易,加工贸易企业从境外进口料件,在境内保税加工后返销境外。由于在境内加工生产,加工生产过程必然凝聚了物化劳动,导致加工成品出口价格必然高于加工料件进口价格。另外,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递增,导致加工贸易进口总值增加,进口总值增加又必然造成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增加。于是,规模的扩大和成品价格高于料件价格导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三)从加工贸易***策调整的角度
近几年,我国***府出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思考,对加工贸易***策进行了相应调整,目的在于限制和发展。限制主要体现在提高加工贸易的门槛,通过加工贸易商品和企业分类管理来实现,限制两高一资产品、低附加值产品的加工生产:发展主要通过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引导加工贸易健康有序发展。
1 产业结构升级因素。加工贸易在我国的发展壮大之根源在于劳动力成本优势。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人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优势相对于周边发展中国家正在逐渐丧失,以工资来衡量的单位劳动力成本已经不具有比较优势。因此,那些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的生产成本不断升高,出口成本优势降低,在整个加工贸易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比如鞋业、玩具业等。从近几年国家对加工贸易***策的调整来看,***策倾向从以往的劳动密集型两高一资产业转向高附加、高科技含量的产业,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强科技研发与创新,***府也出台了对于高新技术加工贸易的鼓励措施。在***策
调整的影响下,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主要为资源性商品和初级产品,附加值低,出口的则主要表现为工业制成品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出口产品附加值高于加工贸易进口产品附加值,于是造成加工贸易顺差。
2 产业链条延伸因素。对于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比喻现在已不那么合适,传统的两头在外要么出口创汇少、生产工艺简单,要么对外贸易依存度高、缺乏核心竞争力,尤其是来料加工,在只赚取加工劳务费的同时,反而招致大量的贸易摩擦。虽然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加工贸易企业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本土企业参与较少,但加工贸易本土化程度在不断提高,本土加工贸易企业正逐步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能力和产业的配套能力,加工贸易产业链条逐步延伸。一方面,改变了过去那种大进的方式,在国内采购料件的比重逐渐增大,延长了加工贸易产业链条,带动了上游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另一方面,改变了过去那种大出的方式,向深加工、精加工延伸,允许企业开展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在外发加工税收优惠上给予支持。通过这种大进大出的转变,带动了整个加工贸易产业链条,使整个产业逐步形成积聚效应。这些举措,增加了国产料件的加工投人,减少了进口料件的数量,降低了加工贸易进口总值,提高了加工贸易产品出口的附加值,增加了加工贸易出口总值。
(四)从人民币汇率波动的角度
从2005年7月1日人民币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呈升值态势,这种趋势将持续。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情况下,以美元计价的进口初级产品成本降低,导致进口数量增加。而这些初级产品以料件的形式用于加工生产,转化为成品出口,人民币汇率升值不会过多影响成品出口,因为进口的料件作为贸易性投人品投入加工生产,人民币升值已经自动反映在成品的生产成本上。但是,投入生产的国产原料由于人民币升值,以美元表示的成品出口成本增加,价格上升。因此,人民币升值使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人民币升值还有利于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扩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贸易性产品的出口,也导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三、利用加工贸易***策调整促进贸易平衡
通过对加工贸易顺差原因的分析,我们进一步明确,
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加工贸易***策调整,适当增加加工贸易进口,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才能有助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实现贸易平衡发展。由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长期大规模小于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因此,我们把加工贸易***策调整的研究重点放在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上。
(一)适时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
通过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的调整,一方面,将以往部分允许类商品纳入限制类商品目录管理,将以往部分限制类商品纳入禁止类商品目录管理。通过该目录的调整,将那些大量出口,在加工贸易顺差中占有重要比重,但又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发展的产业纳入该目录之中,从而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另一方面,通过目录调整,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高科技含量的加工贸易产业发展,将附加值较高的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对象。这样,通过增加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方式,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二)进一步调整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制度是为鼓励出口创汇、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而产生的,在加工贸易顺差的情况下,对加工出口产品从国内采购的料件给予退税,会影响出口产品的价格。因此,应适时调整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退税的商品范围和退税比例。
(三)调整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通过台账的实转、半实转、空转、不转,结合区域差别待遇、企业类别差别待遇,对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调整,可以灵活地控制加工贸易企业交纳的税款保证金,增加或减轻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从而调整加工贸易的进口和出口。
(四)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策
现行加工贸易***策是建立在超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是改革开放增加外汇储备的产物,优惠***策导致加工贸易的迅速扩张,导致加工贸易顺差的规模逐渐增大。在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应适时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措施,真正体现国民待遇,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五)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
国际贸易理论中的阶段保护论告诉我们,当一国产业处于发展初期且具有发展潜力时,***府应当予以保护,当该产业发展壮大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产业竞争力或达到一定保护期限时,***府就应当减少或放弃对该产业的保护。借用阶段保护论的观点,我国应该将加工贸易作为一种阶段性的贸易形式,在当前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出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目的,对那些已经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应该结束或减少对其让利幅度;对那些依然需要***策呵护发展的加工贸易产业继续实施保护,以提高加工贸易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加工贸易向贸易平衡的方向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加工贸易的产业退出机制,将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从而在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同时,促进加工贸易趋于平衡。
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实质是基于一定时期我国进出口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加工贸易产业的不同特点和发展的不同阶段,有区别地采取不同优惠***策,直至取消优惠,引导加丁贸易的转型升级,适时将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的行为机制。
1 建立加工贸易***策调整实施机制。现行国家的***策虽然作了相应的规定,将加工贸易产业(商品)进行分类管理,结合商品的税目进行细分,适时动态调整相关目录,明确哪些是鼓励发展的产业,哪些是限制发展的产业,哪些是禁止发展的产业。但相关***策调整后,企业往往不能第一时间知道该***策,有时对相关***策理解也存在着偏差,这就要求***策调整应配套相应的调整实施机制,明确谁通知、谁解释、谁服务,让企业能第一时间掌握***策发展方向,调整企业生产。
2 建立加工贸易产业评价体系。除了对加工贸易产业进行细分评价外,还要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加工贸易能力与水平进行评价,对我国外贸***策和外贸环境进行评价。运用该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后,找出该加工贸易产业退出的临界点,当达到并超过该临界点时,表示该产业已经具备足够的国际竞争力,可以转为一般贸易。
3 参照国际惯例,可以给予加工贸易产业一定的过渡期。当该产业达到临界点后,给相应企业预留一定的时间,让企业考虑如何将该产业与企业自身发展、国家产业***策调整相结合,给企业技术创新或产业转型提供足够的时间,顺利实现产业退出。在建立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基础上,我们还 要考虑,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建立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建立相关模型,以期对相关加工贸易产业的退出提供实践经验。
(六)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策的调整
为了缓解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压力,将部分出口转向国内市场。应出台相关***策,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将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部分出口商品转为内销,并给予税收优惠,调低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率,鼓励企业逐步建立国内营销和物流体系,创立自己的品牌,从而达到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目的,在加工贸易进口总值不变或正常波动的情况下,减少贸易顺差。
具体而言,***府要将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作为***策大力宣传,改变企业长期固有的外销思维;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简化内销手续,商务主管部门、海关、税务、出入境检验检***等部门积极探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立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奖励机制,对创立内销品牌按规定给予奖励;建立健全***策法规体系,完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收款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利用现有资源,研究国内消费市场的特点,打造企业内销的核心竞争力。
四、加工贸易平衡的调节器:内外销弹性调节机制
通过出口转内销,将外销的一部分转到国内市场,满足国内需求,是一种最直接的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方法。因此,我们认为,应将加工贸易外销和内销都作为加工贸易***策的导向。为应对加工贸易失衡,可以建立一种弹性调节机制,在加工贸易顺差时,在***策上适当倾斜于内销,适当增大内销优惠,增加内销数量和比例;当加工贸易逆差时,在***策上适当倾向于外销,减少内销优惠***策和比例。通过这种内外销***策的弹性调整,使加工贸易内外销协调发展,加工贸易趋于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将加工贸易内销作为一种***策导向,需要针对不同产业、不同产品、不同市场特点、不同消费群体,有区别地加以对待。内销与外销的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外销产品内销要考虑产品结构、国内营销渠道、自主品牌建设、售后服务和研发,这些对于长期关注国外市场的加工贸易企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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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汉东,胡朝麟外贸出口转内销不应成为***策导向[J]对外经贸实务,2009,(12):20-23
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范文二: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
[摘要] 加工贸易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税制度、出口退(免)税制度和征税制度。加工贸易保税制度有全额保税、定额保税和不予保税之分。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方法虽然因具体贸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与一般贸易相比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工贸易征税制度则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来源料件、区内区外企业实行了区别的征税待遇。
[关键词] 加工贸易 保税 出口退税 税收制度
一、加工贸易保税制度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海关制度。我国加工贸易税收实践中,对于来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规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辅料及包装材料,海关全额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生产环节消费税,包括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但是,进料加工方式下,海关则区别情况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全额保税、定额保税或不予保税。一般来说,保税工厂、保税集团、对口合同可予以全额保税;其它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的料、件应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或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关已征税的比例,应照章补税;少于已征税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经向海关提供确凿单证,经主管海关审核无误,准予向纳税地海关申请已纳税额返还。此外,对有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其进口料、件在进口时先予征税,待其加工复出口后,再按实际消耗进口料、件数量予以已纳税额返还。
但是,若加工贸易进口货物,无论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只要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场所,均实行全额保税。但是,基于历史原因,我国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位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之外,因此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税甚至不予保税的可能。
二、加工贸易出口退(免)税制度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以免税为主,不予出口退税的***策。如果出口企业是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税,但对其耗用的国产材料则不办理出口退税,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而是计入成本。
但是,对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该贸易方式下出口货物的消费税的退(免)税办法与一般贸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的退(免)税则有所区别,即根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具体贸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1.作价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其中:销售进口料件金额是指出口企业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率是指当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而若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则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是指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委托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该原材料等的适用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工缴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应征税额-减征税额
3.自行加工复出口
(1)实行先征后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2)实行免、抵、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且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即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的关税和消费税
这里,当纳税人有进料加工业务时则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且当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出口货物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时,免抵退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按实耗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按购进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其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如上所述。
―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之间的小者由此可见,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加工贸易出口有助于减轻企业承担的征退税率不一致导致的税收负担。因为,一般贸易出口企业需要承担所有征退税率差额部分的负担,而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则只承担国产料件部分的征退税率差额负担,若加工贸易企业全部使用进口料件,且全额保税,则基本不受出口退税率降低的影响。
此外,当加工贸易企业将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时,贸易部门与税务部门对这类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税收处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海关对深加工结转业务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即并不对该项业务征收任何进出口税费;但是,税务部门则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资企业(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资企业)不征不退的免税期满之后,对所有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均视同内销先征税,然后再在出口环节办理退税,并且深加工结转环节使用的国产料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显然,这种不一致增加了此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发展,也不利于加工贸易价值链条在国内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贸易企业便利用特殊监管区域或特殊监管场所的税收优惠制度,来解决此类问题。根据《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55号)、《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150号)、《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等的规定,区外(或中心外)企业运入区内(或中心内)的货物视同出口,准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区内(或中心内)企业销售给区外(或中心外)企业的货物视同进口,当该区外(或中心外)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时,准予其按照加工贸易税收***策执行。这样,深加工结转业务中,上下游企业就可以通过上述区域或场所获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业的货物入区(或中心)就可以获得退税,而下游企业从相应园区(或中心)进口货物并获得发票,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就可以享受进口料件保税,从而减轻了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加工贸易征税制度
1.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享受免税;但是,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则必须按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此外,若该不予退(免)税的货物为应税消费品,还应按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数量或离岸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2.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的规定
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如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具体计算公式是: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审核确定。
企业应在向海关备案或变更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之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3.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与产(成)品内销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税款并加征缓税利息;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内销征税,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追回退(免)税款。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内销,并免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予提交许可证件。海关对申请内销的边角料根据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价格计征税款,并免征缓税利息。
由此可知,加工贸易出口应税商品或不予退(免)税商品的征税制度对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以及国产料件、保税进口料件区别对待,没有一视同仁,这显然不利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的积极性,从而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产品的国内增值率。其次,虽然加工贸易料件与制成品内销制度中规定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但未明示该规定是否也适用于制成品,从而使得企业可能利用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国家对某些制成品的进口限制,在国内销售该类产品。最后,根据规定,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其补税时的完税价格按制成品的成交价格审定;而区外企业内销制成品时,则按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或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一般情况下,制成品的成交价格要高于料件的成交价格,而且根据关税升级理论,制成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也要高于料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因此,这种差异显然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利。
总之,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具有较强的***策性,并且其税收管理涉及税务与海关等多个部门,从而导致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引导我国加工贸易顺利实现转型升级的前提下,我国各相关部门应协调统一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在尽可能保持税收中性的基础上,合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确保我国加工贸易制度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加工贸易篇6
加工贸易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不断壮大,自1996年以来,加工贸易在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中一直占据半壁江山。目前加工贸易涉及到我国绝大部分产业,在拉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国内配套产业发展、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利用内外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加工贸易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造成我国外贸依存度过高,冲击了国内相关原料工业的发展,加剧了国际间贸易摩擦和加工贸易带来的走私问题等都给国民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本文分析了我国加工贸易的现状及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加工贸易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从***府角度探讨了推进我国加工贸易尽快转型升级的方向。
关键词:加工贸易地位作用转型升级
一、加工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分工不断发展,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大幅度增加,生产国际化日益扩大,加工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方式。
从广义上讲,加工贸易是外国的企业(通常是工业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以投资方式把某些生产能力转移到东道国或者利用东道国已有的生产能力为自己加工装配产品,然后运出东道国境外销售。这种跨越国界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成为加工贸易的显著特征。加工贸易同国际投资及国际贸易紧密相连,体现了商品和资本交换的国际化。
从狭义上讲,加工贸易是部分国家对来料或进料加工采用海关保税监管的贸易。由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较多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为了扩大对外贸易或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采取了对来料或进料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由海关实行保税监管的办法。狭义的加工贸易是一种比较新的现象,其特点是出口产品中所含有的进口成分比较高,出口国主要投入劳动力对进口零件进行组装。
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中国的外贸事业长足发展,成绩显著,外贸增长迅速,外贸增长率领先于国民经济增长率,按出口贸易额计算,已排到世界第11位,这和加工贸易在我国的蓬勃发展是分不开的。日益壮大的加工贸易已经在我过的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加工贸易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加工贸易在中国20多年的发展,与改革开放进程密切相关,是外贸进出口、利用外资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20世纪70年代末至1986年。在改革开放中率先产生的“三来一补”(即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的贸易方式,是加工贸易的雏形。1980年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两者合计仅占4.4%,在整个对外贸易中比重有限。到1986年,进料加工的贸易方式开始崭露头角,与“三来一补”一起作为利用外资和扩大出口的方式之一,二者占全国进出口额的15%,已经占据一席之地。
第二阶段:自1987年至1995年。1987年***的十三大以后,以鼓励“进料加工复出口”为主要内容,以海关进口料件保税监管为***策核心,发展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市场“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贸易方式在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取得了成功。此后,加工贸易——作为这一贸易方式概括性很强的词汇,于20世纪90年代初应运而生并沿用至今。
第三阶段:自1996年至今。这一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巩固和发展加工贸易取得了巨大成果。加工贸易不仅在吸收外商投资、扩大出口、增加就业和税收方面,而且在提高国内产业竞争力,促进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竞争与合作中发挥了更大的影响力,加工贸易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起到了“加速器”的作用。2002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48.7%,仍然是最大的贸易方式。其中,加工贸易出口占出口总额的45.3%,加工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41.4%。同时加工贸易出口额比进口额高出近580亿美元。这说明加工贸易在使用国内原材料、带动国内产业升级,增加出口值方面发生了显著而积极的变化。此外,在加工贸易中,进料加工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达73%。
(二)目前加工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我国的加工贸易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而发展的,是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硕果。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外贸易进出口额,1986年为738.4亿美元,1995年达到2808.5亿美元,2003年更是达到6207.9亿美元,已占国民经济总量的49.62%。实践证明对外贸易在我国GDP中的地位日益增强。
自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对外开放的***策后,加工贸易在我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到1996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在我国进出口总额中首次过半。1999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51.1%。加工贸易已占对外贸易的半壁江山,并一直保持较高比例。自1996年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超过50%以后,1997年占52.2%,1998年占53.4%,1999年占51.1%。1999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和进口分别达到1108.7亿美元和735.9亿美元,是1986年56.2亿美元和67.0亿美元的20倍和11倍。2002年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3021.7亿美元,比同期增长25.2%,高出全国贸易总体增长速度3.4%,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8.7%。其中加工贸易出口1799.4亿美元,增长22%,进口1222.3亿美元,增长30.1%。累计实现贸易顺差577.1亿美元。(见表)
表:加工贸易额与对外贸易额比较
年份对外贸易进出总额(亿美元)加工贸易进口额(亿美元)比重(%)
1987826.5191.8523.2
19901154.4441.9138.2
19931957.1806.1741.2
19962899146550.6
19993606.51844.651.1
20026207.93021.648.7
资料来源:《中国对外贸易统计年鉴(2003年)》
(三)加工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
近年来,加工贸易在开拓国际市场、利用海外需求带动国内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1997年我国加工贸易拉动GDP增长约0.84个百分点,2000年1月至6月,加工贸易净出口194亿美元,占同期GDP增加值的4.1%。今后,加工贸易的稳定发展仍将会对即期的经济增长继续发挥与目前水平相近的拉动作用。
随着外商投资企业的增加和国内经济的发展,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环节不断拓展,仅用静态加工贸易增值系数作参考,增值系数就呈明显的上升趋势,由1988至1990年间的16.1%提高到1997年的41.9%,2000年1至6月份则达45%,这表明加工贸易带动国内经济发展的作用大大提高了。
2、推动了国内配套产业的发展
加工贸易带动了国民经济的配套发展。由于加工技术和国内原材料的限制,加工贸易最初涉及的国内加工装配业务,技术比较简单。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追加投资开办产品配套厂或车间,实现产品配件和工艺的配套成龙。提高了产品本地化的程度和自产比例。以家电、办公设备加工贸易为例,其所用零部件有70%至80%属于境内加工贸易配套产品。
另外,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出口中,附加值高的产品比例大幅度提高,使其对国内配套需求的带动作用也明显增强。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出口一直大于进口,且出口与进口的差值逐年大幅度增加。进料加工进出口差额的增加直接反映了加工出口带动的内需量(包括国内配套的原材料、零部件及除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外的其它生产消费)的迅速扩大。1990年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进口差额总计为6.27亿美元,到1995年为47.68亿美元,1999年的达188.78亿美元,是1990年的30倍。据初步计算,减去材料加工企业的利润和企业除原材料、零部件以外的其它生产消费,则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实际使用的国内配套原材料、零部件价值:1990年约为5.3亿美元,1995年约为40亿美元,1999年为160.46亿美元,是1990年的30倍。
3、促进了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
由于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兴起,国际产业升级与转移步伐加快,发达国家正在将大量成熟的中间性技术乃至某些高新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我国***府审时度势,通过完善加工贸易***策,紧紧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历史性大机遇,大大加快了我国总体产业升级以及工业现代化的进程。
我国发展加工贸易最初是从以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开始的,这适应了我国劳动力丰富的、就业压力大的状况。目前,劳动密集型产品仍然是加工贸易出口的主要部分,但与十几年前相比,产品的规格和品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加工贸易出口中,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大大提高,这反映利用外资和加工贸易对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随着我国制造业、加工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工贸易出口产品已从纺织、轻工制成品为主转变为以机电出口为主。
4、加工贸易是利用外资的重要内容
当前,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贸易和投资是连成一体、不可分割的。应当看到,我国加工贸易已不仅仅是一种贸易行为,更重要的是它与利用外资相联系,是我国参与国际化生产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制定加工贸易***策的初衷是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事实证明这一***策是正确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分析,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我国加工贸易的主力***。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出口和进口分别为45.39亿美元和526.73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和进口总额的67.2%和71.6%。1999年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值已占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得72.9%,比1998年增长8.32%。从总体上看,外资经营的加工贸易分别约占全国加工贸易出口和进口的90%,加工贸易的发展既是我国吸收外资取得重大成就的体现,也是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内容。
5、增加就业,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我国的加工贸易项目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外商在我国开展加工贸易也正是看中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成本低廉的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沿海地区通过开展加工贸易,不仅使当地的大量劳动力得到安排,而且还从内地接收了许多劳动力,为增加就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开展加工贸易20多年,加工贸易企业为我国培养了成千上万的外向型管理人才和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加工贸易,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素质,丰富了企业管理经验,尤其是通过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把原来的许多青年农民培养成了具备生产经营能力的工人,他们回乡后,利用所学的知识技能,又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加工贸易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一,加工贸易的发展造成我国外贸依存度过高的现状,致使我国外贸出口缺乏持续增长的潜力。
当前我国外贸依存度非常高,形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国传统加工贸易是典型的大进大出模式,并且这种传统的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我国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中,相当大的成分是由进出口数量扩张构成的,这是一种相当危险的局面。在推进市场开放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过程中,中国经济以及出口本身很难承受国际经济波动的冲击而保持稳定增长。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据绝对地位,是我国对外贸易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工贸易发展的优劣决定着我国整个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我国的加工贸易仍处于传统发展阶段,发展水平较低,技术含量不高,尤其是加工贸易出口的产品仍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低下,导致我国整个对外贸易出口缺乏增长潜力,发展后劲不足。
第二,冲击了国内相关原料工业的发展,不利于带动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
传统加工贸易的最突出特点就是两头在外和大进大出,因此传统加工贸易的大规模发展,必然要大量进口原料,这给我国国内相关原料工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使原材料工业的发展受到阻碍。而一国的原材料工业是整个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工业的落后将最终损害整个工业的发展,这是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
加工贸易是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的一个台阶,发展加工贸易的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充分利用其波及效应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但在我国加工贸易未能起到带动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我国传统加工贸易是典型的大进大出模式,原材料与零部件从国际市场上来,产成品到国际市场上去,而在国内只进行简单的加工装配,产业链条短,因而使得加工贸易对国内其它产业缺乏前向和后向的带动作用,尤其是对中上游产业,如原材料工业等基础产业的带动作用小。而在我国产业结构中,中上游产业一直是我国的瓶颈产业,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因此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没有大规模地、有效地带动基础产业的改造和进步,产业结构没得到应有的优化和升级。
加工贸易是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经营主体的格局,它阻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工贸易是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形式,但在加工贸易特别是来料加工中,外商投资企业完全掌握市场和销售渠道,严密控制关键技术,把技术和产品的开发能力大多留在境外,而中方只参与简单的加工装配环节。此外,还有些外商投资企业甚至将技术水平低、环境污染重的工业转移到我国生产,给我国的环境带来灾害性的后果。此外,加工贸易以外商投资企业而非国有企业为经营主体的格局,造成我国原有的大工业基础和技术基础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这也延滞了整个加工贸易的升级和国内配套程度的提高,从而延缓了加工贸易对产业结构的带动作用。
第三,加剧国际间的贸易摩擦。
当前传统加工贸易的发展已成为造成我国与发达国家贸易摩擦的主要因素之一。这里面主要的原因是:按照国际原产地的统计原则,加工贸易中大量为其它国家和地区加工的产品再出口,扩大了统计上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不平衡,增加了贸易摩擦,据海关统计,我国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约70%是通过香港地区成交,由香港转口。我国出口货物在香港特区的增加值,也被美欧等国统计为从中国进口,势必扩大其来自中国的进口额和对我国的贸易逆差,加剧双边贸易摩擦。我国加工贸易产品出口的数量过多且价格过低,导致最近几年外国对华反倾销案件明显增加。到2000年底,已经有29个国家(地区)对华输出产品提起反倾销,共达412起,金额达到数百亿美元。
第四,加工贸易走私给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加工贸易走私给我国外贸和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一方面导致国家应征税款的大量流失,减少国家财***收入;另一方面扰乱了正常的对外经济贸易秩序,冲击了国内市场,特别是敏感商品走私严重影响了国内市场的供求平衡,直接冲击国内一些支柱行业和民族工业,造成极大危害。此外,加工贸易的走私现象还极易造成社会腐败的滋生。
三、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方向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为改变外贸依存度过高的现状,优化产业结构,需要对加工贸易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推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且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为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了外部条件;我国在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中处于非常有利的位置,也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了内部条件。***府可以利用这些有利条件探索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方向。
(一)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努力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目前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的特点,跨国公司开始将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向外转移,国内企业可以加强国际间的科研合作,不仅把加工贸易作为承接新一轮产业转移的载体,更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参与国际分工的模式要从引用外资为主转化为引用外资与对外投资齐头并进的新思路。***府要出台支持研发机构开展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和更加积极的出料加工产业引导***策,在承接境外高端产业转进的同时,将我国的饱和产业向境外转出,使加工贸易由单向转移向双向转移升级。
(二)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积极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第一,要处理好转型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要通过对加工贸易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提高加工程度,延长加工贸易的产业链,增强国内配套能力,释放加工贸易的辐射能力和聚集效应,打造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配套协作型企业。
第二,是要处理好转型升级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鼓励东部地区发展空间较小、已趋饱和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逐渐向中部地区转移,并辐射至西部地区,带动中西部的发展。***府在“梯次转移”中要体现区域间的***策落差,给予不同地区以不同的加工贸易管理模式。
第三,处理好转型升级与引资量质并举的关系。吸引外资加快向有条件地区和符合国家产业***策的领域扩展。加强加工贸易的产业分类评估,明确细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目录,引入企业准入机制,通过***策上的落差,有效地将资金和资源引入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产业。同时,***府在给予***策优惠之外,还可给予高新技术行业、高附加值加工贸易企业管理上的优惠,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式。
(三)主动突破传统监管理念,创新引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传统监管理念认为,经营加工贸易的企业应当具备生产能力,否则不得开展加工贸易;加工贸易应以有形物质为监管对象,无形知识产权的生产不能成为加工贸易监管对象。在这看似合理的理论基础上制定的加工贸易产业***策,已严重不适应当前产业垂直分工引起的产业链环节外包化的加工贸易发展趋势,如不加以调整必将严重制约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无论是高端产业还是传统产业,对于跨国公司而言,产业链上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环节蕴涵的附加值最大,因此在国际分工中也是各国争夺的焦点。我国在国际分工中要摆脱单纯制造业基地的不利境地,就必须调整加工贸易监管制度,创造一切条件使产业链“上伸下延”,提高加工贸易的质量和效益。
当企业的产业链有效延长,产业层级向高端推进的时候,***府部门管理职能必须及时从平面监管向立体监管跃升。
(四)重视社会责任标准,协调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目前,欧美国家正在积极强制推行SA8000标准认证。这个被称为“社会责任认证”的标准,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许多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如果企业没有取得认证或者存在违反标准要求的行为,就会被停单、撤单,它们的产品将无法进入欧美市场,这对我国广大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这要求企业在加工贸易备案环节贯彻社会责任标准采取不同措施,也为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五)提高加工增值含量,共同助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近年来国际、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加工贸易企业的利润相应削薄,有的企业甚至已处在亏损边缘,加工贸易制造环节中的增值含量有不断降低的趋势。为此,***府要通过完善监管机制,抵御监管风险。如制定加工贸易准入规则,通过“控制增量”来“提高水平”,将不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逐步淘汰出局;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对企业出现加工增值含量降低的情况及时作出反应,进行客观分析;完善进出口金额“倒挂”手册保税料件的内销补税审价机制,防止国家税收流失。在对加工增值规律研究的基础上,出备的法律监管体系,指导海关、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加工贸易的联合监管,促进守法企业转型升级,对心存侥幸的违规企业加大打击力度。
(六)发挥***府部门管理效能,着力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近年来,加工贸易活动发生了很多新变化,对现行***策与监管体制提出了不少新要求。加工贸易管理,涉及到贸易***策、产业***策、财税***策的综合平衡,涉及到区域经济发展以及利用外资、增加就业等。要做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及其监管工作,有赖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有赖于商会、行业协会、报关行、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更需要与企业建立起更紧密的伙伴关系。必须积极、有效、充分、合理地发挥综合协调的整体效能,实现制度创新和手段创新,形成促进与监管的整体合力,使加工贸易与国内工业体系融为一体,着力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真正把我国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世界制造业基地。
六、结论
20多年来,加工贸易作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促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的一种方式,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长卷上描绘了绚丽多彩的篇章。加工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是其它贸易方式不可替代的。同时,我国加工贸易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需要清醒的认识。事物在运动中前进,矛盾在解决过程中化为动力,认清加工贸易面临的挑战,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加快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步伐才能使之为我国经济的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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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篇7
关键词:加工贸易;对外贸易额;产业升级
中***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290-03
受国际市场疲软的影响,中国对外贸易增速下滑很快。与以往平均两位数的增长不同,尽管商务部编制的《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只不过将对外贸易的平均增速定为10%,但2012年对外贸易的表现却远低于这一增速预期。海关数据显示,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加工贸易不仅比重下滑,而且总量也开始下降。与众多国际知名品牌相继关闭在中国的制造工厂相对应,有观点认为加工贸易的这一表现,是中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必然结果,不必大惊小怪。本文认为,目前形势下,中国仍然要重视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策调整宜分类对待,同时还需积极引导加工贸易在空间上的梯度转移。
一、加工贸易仍然不可或缺
20世纪80年代,跨国公司在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通过离岸外包将其部分业务分散到世界各国,利用每个国家的比较优势来拓展自己的全球经营理念。而中国则刚刚开始改革开放的步伐,资金技术极为缺乏,经济基础较为落后,存在大量闲置的劳动力,就业问题亟待解决,加工贸易“两头在外”的特点,有效地解决了发达国家和中国的资源互补问题,从而为跨国公司实现全球资源整合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同时迎合了中国和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需求,使得这种贸易模式在中国得以迅猛发展,不仅成就了中国的“世界工厂”地位,也为跨国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取得的斐然成绩奠定了基础。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加工贸易既为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更对中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对中国外贸增长的贡献
由表1可以看出,虽然近几年加工贸易发展有所下滑,但不可否认其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独特地位。从2001—2009年,加工贸易为中国对外贸易做出的贡献均在40%以上,即使有所下滑的2010年和2011年,加工贸易的贡献率也在35%以上。由此可知,当初在总结了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外贸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承接加工贸易的战略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对外贸易在加工贸易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进出口总额从改革开放之初的206.4亿美元发展为2011年的36 420.6亿美元。
同时,由上页表1还可以看出,直到2007年,加工贸易出口额对出口额的贡献率都在50%以上,2008—2011年虽有所下降,贡献率也在44%以上。由此可以判断加工贸易对出口创汇目标的实现起着关键的作用。虽然随着中国外汇储备量的激增,贸易顺差的加大,对外贸易的摩擦也越来越多,很多人对于中国巨额外汇储备量有了很多的质疑,但不可否认出口创汇目标的实现对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与腾飞有似“定海神针”,同时也保证了进口的资金来源。
(二)加工贸易对于人力资本的贡献
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以及保持国际收支平衡是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劳动力的就业更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民生问题,与社会的稳定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加工贸易产品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的,需要大量的简单劳动力进行组装业务,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工厂,正是要利用中国低廉的劳动力以求达到降低产品工资成本,增强全球竞争力的目标。与此相对应的则是中国原本大量闲置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以选择新的工作岗位,实现了从农民到农民工身份的转换,解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对社会的稳定,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通过跨国公司信息、技术、人员等的溢出效应,有效推动了中国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为今后加工贸易的转换升级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人员支持。
(三)加工贸易对于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
加工贸易虽然是“两头在外”,即原材料从国外进口,产成品又出口至国外,但其加工是在国内完成的,这就为加工贸易带动全国其他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随着中国基础设施的完善,经济建设的发展完备,加工贸易的增值率也愈发增加,这也说明了加工贸易对于其他产业发展起到了应有的带动作用,中国的加工贸易已经不再停留在简单的组装阶段,已经开始了转型升级。
由***1可以说明,除个别年份外,加工贸易的增值率一直趋于上升,加工产品的附加值从2001年56.93%增加到2011年77.81%,这足以说明中国的加工贸易已经摆脱了简单的组装阶段,开始向着产业链的两端发展,跨国公司纷纷在中国设立研发部门就足以证明了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与变化。只是加工贸易受困于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缺乏的限制,还没有形成最高端的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链,因此遭受的弊垢也较多,这也恰为加工贸易今后继续努力提出了前进方向。
二、现阶段加工贸易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及原因
现阶段中国加工贸易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直接表现为加工贸易对对外贸易的贡献率的下降,加工贸易出口额对于总出口额的贡献率也急剧下降。2012年月度数据显示加工贸易对于对外贸易的贡献率持续走低。同时很多加工贸易产品属于“两高一资”类型,对于中国的环境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间接导致了人们对加工贸易的“另眼相看”,尤其是如何与全球倡导的低碳经济、节能环保相适应,是摆在加工贸易上的又一新的困难与挑战。
首先,中国的劳动力要素价格已经是今时不同往日。从1989年中国开始大规模出现的“民工潮”,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打工,到2005年起,东部沿海部分地区开始出现的“民工荒”现象,说明了中国人口结构的悄然变化,我们已经接近“刘易斯拐点”,这是劳动力从过剩向稀缺变化的转折点。近年来中国劳动力价格不断攀升已经表明了劳动力价格优势正在逐渐减弱中。一旦渡过“刘易斯拐点”,劳动力价格优势丧失后,我们的加工贸易应如何发展,已经是摆在加工贸易企业面前不可回避的问题。同时,当中国的劳动力价格优势不复存在,跨国公司势必寻求新的劳动力市场,以寻求其产品的最大利润,资本的逐利性预示着跨国公司的工厂要向劳动力价格更为低廉的国家迁徙。近年来随着中国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的上升,跨国公司不仅缩减了在华业务,而且也出现了如阿迪达斯等把在华工厂迁出的现象。
其次,随着全球金融经济危机的出现及扩大,中国加工贸易产品的出口市场出现萎缩,出口订单急剧下滑。美国和欧盟是中国最主要的两大出口市场,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扩散,其消费水平与能力受到了重挫,势必严重影响中国加工产品的出口与销售。因此,无论是从加工产品面对的外部市场,还是从自身的禀赋要素考虑,加工贸易在现阶段出现的困难都是难以避免的,加工贸易的转换升级迫在眉睫。
最后,加工贸易升级的人才储备欠缺。劳动力从过剩走向稀缺并不意味着中国具备了从人力资源大国走向了人力资本大国的人才储备。加工贸易要想从产业价值链的低端向两端升级,即从劳动密集型走向技术与资本密集型及信息与管理密集型,高级人才都是不可或缺的必备要素。但就目前而言,中国的绝大多数劳动力仍然是属于资源型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中国加工贸易的转换升级,成为贸易发展的一大“瓶颈”。
三、加工贸易升级的对策思考
没有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自然没有对外贸易的转型升级。作为人口第一大国,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一旦丧失,加工贸易应如何面对?一走了之不是根本解决之道,最终还是要着落在转换升级上,不断地向产业链的两端发展。
(一)树立正确的加工贸易观
中国仍然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就业依旧是头等民生问题。只有充分就业才能保证社会稳定,才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而产品组装及简单零部件的生产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与中国的国情相吻合,必须坚持以往。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加工贸易向技术与资本密集型及信息与管理密集型的转型升级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并存并不矛盾。一方面,我们仍然需要大量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来解决劳动力的收入增长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努力提高加工产品的附加价值,在国际分工中不仅要占有一定的位置,更要积极占据最优的位置,以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最大的贡献。
(二)培养人才、鼓励研发、创造自主品牌
实现从OEM向ODM、OBM的转变,即从简单的贴牌生产向设计及设立自主品牌转型是中国加工贸易发展的必然方向。无论是设计、还是创立、做大、做强自己的品牌,人才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前提。大量高、尖端人才培养的成功与否是加工贸易能否最终成功升级的影响因素之一,同时考虑到中国的人口基数,人才培养的实现途径也应当是多层次、多目标的,不仅要培养大批的顶级高端人才,更要做好职业教育、技能教育,加强必要的岗前培训,实现众多的非熟练劳动力向熟练劳动力的转变,做好贸易转型升级和就业稳定之间的衔接。
(三)***策引导,加强东、中、西梯度配合
中国是一个疆域辽阔的国家,本身东、中、西部之间各有各的比较优势。其中,东部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经济实力已经和中、西部地区形成了较大的差距,同时也成为了高端人才的集聚地;中部承接东、西,劳动力价格相对较为低廉,基础设施比西部完善,也具备必要的资源储备;西部地区资源丰富,地理位置更是濒临东南亚,随着中国劳动力价格的上涨,一些跨国公司将其生产基地搬至东南亚等劳动力价格更为低廉的国家,从而对中国加工贸易提出了新的挑战。虽然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价格比东部要低,但是由于中、西部大多处于内陆,陆运成本要大大高于海运成本。因此,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应加强物流管理,提高运作效率,减少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回车空车现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运输成本的损耗,提高中、西部地区与其他国家在竞争加工组装产品上的比较优势。
(四)争取***策上的支持、加强***策上的引导
虽然近两年加工贸易在内外双重困扰下,迅猛的发展势头有所减缓,但仍难掩其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独特地位。因此,在加工贸易发展的阵痛阶段,无论是在出口退税方面,还是在海关的通关手续上等等,都应该尽量争取最大的优惠待遇。一方面从出口退税上,避免双重征税引起产品竞争力的下调,进而导致减少使用国产中间产品,要鼓励加工贸易加大在国内的采购力度,延长加工贸易在国内的深加工链条,争取最大化加工贸易的产业带动作用;另一方面海关要配合加工贸易的发展,提高自身的工作及监管效率,减少非经济因素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同时对于加工贸易也要加强***策上的引导,绝不以资源的耗竭、环境的恶化来换取加工贸易的发展,加工贸易也需加强低碳、环保的理念,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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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篇8
关键词:加工贸易;财会问题;解决对策
中***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一、加工贸易中及其涉及的财会问题概述
加工贸易主要分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是把外商提供的料件加工成成品后返回给提供料件的外商,收取加工费;进料加工是自己付汇购买料件加工成成品之后复出口。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物权所属不同。与一般贸易相比,其优势是全额保税,就是说进口的东西不用缴纳任何税收,包括关税和增值税。加工贸易也有退税,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国产料件是可以退税的。但加工贸易商品必须全部复出口,做核销。然而就加工贸易财会方面的问题而言,主要涉及的就是在退税和核销方面。加工贸易涉及的退税主要是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而各种税务的计算、核对和整理就是财会方面的主要工作。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的原材料是免税的,因此海关为了避免企业偷税漏税,故进口多少的原料,就要求出口相应的成品。在此过程中,核销工作就主要由财务方面负责。因为我国的加工贸易常常在国际上遭遇反倾销,所以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倾销的会计学概念。倾销在会计学上的概念是指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在会计学对倾销的确定有价格标准和成本标准:如果出口产品的价格低于该产品在正常交易中该出口国国内类似产品的价格,即构成了按照价格标准确定的倾销;如果一种产品在向第三国销售或是在出口国国内销售的价格低于单位生产成本(固定成本加可变成本)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一般费用,按照成本标准则构成了倾销[1]。
二、加工贸易中财会问题方面存在的消极因素
近年来,我国在加工贸易的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各式各样的挑战和麻烦。就加工贸易在财会问题方面遇到的问题,从消极因素来讲,主要有以下方面:
首先,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的是免税***策,因此在核销过程中,会有企业和个人借助***策的空隙,为偷税漏税而非法开展核销工作。原则上,核销工作是由企业的财务负责部门及相关人员来处理。但是,大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为了简化工作流程和跟进业务进度,雇随意的工作人员,只要负责业务都可办理核销。这是***策空隙中的不法行为,违背专业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规定。
其次,在会计和财务法规及准则方面,我国的会计行业相关的经济法、税法以及相关财经法规与国际上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甚至相矛盾。这就导致了本国企业在加工贸易的过程中,难免遭受来自国际上的反倾销反补贴的贸易摩擦事件。对于这一点而言,主要是由于我国完全对外开放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在短短十载的时间里,我国对外地贸易虽然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但是就加工贸易在财会制度方面的进步还有待与国际接轨。
再者,我国近几年正处于对外贸易摩擦高发时期,尤其是加工贸易方向的反倾销、反补贴。就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机构而言,虽然力保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各种诉讼,但仍然显得我国相关部门的疲倦之态。不是因为管理机构没有认真对待,而是频发的贸易摩擦已经使得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呈现任务累赘的不良状态。基于国际大势的压迫,国内相关机构在对加工贸易财会问题这一比较小的方面来说,并未引起很大的重视,即使有重视,程度也不高。故此类问题一直处于函待解决的状态。
当然,还有一点就是受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加之市场经济的竞争特征,加工贸易在财会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在这一点上,既有国际竞争者的吹毛求疵,更有本国执行者的偷奸耍滑。国际竞争者在与我国竞争之时,总是力求竞争的更公平,因此在我国加工贸易跟不上世界脚步的财会问题方面查找漏洞,这是竞争的产物。然而作为我国加工贸易行业财会工作人员或者工作部门,乃至于整个加工贸易企业来说,财会工作分工的不明确,职责的不清晰,导致加工贸易财会工作的混乱。
三、解决加工贸易中财会问题难点的对策
基于当前我国参与世界经济的大环境,必须跟着市场的节奏和国际贸易大形势的方向发展。我国作为一个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必须保持和稳固自身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优势。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定义为很关键的一部分。要想加工贸易未来的走向和形势达到更加良好的状态,就必须完善加工贸易的不足方面。加工贸易函待完善的方面很多,财会问题难点是其非常关键的一部分。究竟该如何解决加工贸易中财会问题的难点,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对策入手:
第一,我国应对任何国际贸易问题的时候,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律己”。在优化加工贸易财会问题的过程中,所谓“律己”,就是要严格对待我国加工贸易行业在财会方面的问题,正视自身的不足,努力改善并优化劣势。具体作法包括,严肃加工贸易企业的财会操作程序,只允许专业财会人员办理财会相关业务;规范加工贸易行业财会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程序操作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二,“律己”是一个自发性的行为,有时候往往没有外力的作用是无法实现的。因此,我国加工贸易要解决财会方面的问题,还需要法律制度和规范条款的约束。会计行业有其相关的诸如税法、经济法等法律,财务有财经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便是优化财会问题的理论依据和实现优化策略的法律保障。但是,作为我国而言,财会行业的发展水平还没跟上世界各发达国家的水平,其跟国际规定的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我国一定要对财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适时的改进和更新,以便其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从而有利于加工贸易中财会问题的优化和解决。在对接国际方面来讲,我国应当广泛地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包括积极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利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议的开放机制参加会议和提供观点[2]。同时,针对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现状进行财会制度的改革,使其顺应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向。
第三,对于我国的海关和国际贸易管理相关部门而言,在加工贸易企业办理退税、核销等财会相关业务时,严格其真实性,提高业务办理水平和效率,积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完善自身财会业务操作程序和管理机制。海关作为国际贸易进出口商品的重要关节,其必须起到监督和约束贸易非法行为的作用。国际贸易管理部门是总揽进出口大局的***师,其作用是指挥国际贸易大***的总体趋向。其管理职能在某种程度上无法顾及到加工贸易财会问题方面,因此需要其他诸如加工贸易分管部门等的配合与协调。
第四,强化加工贸易行业内财会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增加培训力度。高等院校和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加工贸易行业财会从业人员的培养和专业教学的投资。高校、企业要建立人才对口派遣的便捷渠道,增加岗前培训的力度和机会,充分发挥和运用人才的价值,促进加工贸易中财会问题的优化和解决。
加工贸易财会问题的存在是我国在国际贸易中未曾得到改善的空缺。我国国际贸易的程度在不断深化,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为了使加工贸易的发展取得长足的进步,我国必须解决其在财会方面面临的难题。加工贸易财会问题的优化是一项系统的工作,是长期建设财会管理体制的需要,它的实现是加工贸易行业与整个贸易体系共同的责任,亦是我国财会国家化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加工贸易篇9
(一)深加工结转***策不统一
深加工结转***策不统一已成为现行加工贸易***策的焦点问题。深加工结转***策涉及面广,据调查,山东约25%,江苏、浙江约40%,福建、广东约60%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需要深加工结转后再出口(《关于研究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据海关统计,2000年深圳市80%的加工贸易企业涉及深加工结转,结转进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20%;苏州市21%的加工贸易企业涉及深加工结转,结转进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12%。
《***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对深加工结转业务,国家有关部门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但是,税务部门认为,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属于国内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应该征收增值税,出口时再予退税;如果使用国产料件加工成半成品后结转,不能退税。根据***有关规定,自2001年1月1日始,所有企业的间接出口应统一执行中间环节征税,出口环节退税的***策。显然,税务部门的***策与***办公厅文件规定并不一致。
对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结转货物实行“免、抵、退”***策,改变了以往的深加工结转货物保税***策,在出口退税手续繁琐、周期长的问题仍没解决的情况下,这种***策变化将直接打击加工贸易企业国内加长国内产业链的积极性。这种***策上的不一致造成了具体执行***策中的混乱,不同地区的作法存在明显的差别,大部分地区没有征税,有些地区采取挂帐,有些地区给予免税。
(二)不同部门的***策不配套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海关、质检、外汇、税务、外经贸等多个部门,部门间***策的协调一致对于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部门分别制定***策,缺乏正式的跨部门***策协调机制,因此,部门间的***策不一致、不配套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加工贸易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运作。例如,由于退税不及时,加工贸易“一日游”现象日趋严重,降低了企业运行效率,提高了企业运行成本,削弱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如果发挥现有保税区的功能,可以替代香港的中转作用,境外“一日游”将大大减少。但是,海关与税务部门对保税区的规定是不配套的,海关认为货物运到保税区视同出口,但税务部门认为只有货物离境才能享受出口退税。税务部门的这一规定,不仅使加工贸易境内“一日游”取代境外“一日游”成为不可能,而且也大大阻碍了保税区建立国际采购中心、发展国际物流业务。实际上,税务部门关于退税的规定,在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就存在差别,国内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在对加工贸易企业的问卷调查中,企业将“税务、外汇、海关部门规定不配套”视为现行加工贸易***策与管理中存在的第一位问题(参见表1)。
(三)一些***策违背了鼓励加工贸易加长国内产业链的方向
加工贸易发展的方向是三个:即上规模、上档次和提高附加价值。满足第一个目标,需要结合我国的比较优势,营造一个适合加工贸易发展的总体制度环境。针对第二个目标,则需要吸引技术水平更高的企业来华从事加工贸易,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与产品升级。提高附加价值则需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长国内产业链,分别向上游零部件产业上溯和向下游物流业延伸,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鼓励其提高国内采购率。提高附加价值不仅关系到我国从加工贸易中可能得到多少实际经济利益,而且可以使加工贸易从“无根工业”变成根植于我国的产业,关系到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
但是,近年来加工贸易***策的调整中,各个部门往往从本部门管理方便的角度出发,较多地关注了如何防止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策“走私”、“骗退税”,忽视了鼓励企业提高国内采购率,有的***策客观上甚至不利于鼓励企业提高国内采购率。例如:
出口退税按计划而不是按出口实绩进行,导致欠退税越来越多,加大了企业财务负担,阻碍了加工贸易国内采购的积极性,是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境外“一日游”的重要原因之一。
长期实行的对来料加工国内采购不退税***策,降低了来料加工国内采购的积极性。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增值税率很低,来料加工贸易与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大体相当,来料加工国内增值率为23.1%,比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高出2.22个百分点。2001年,来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为46.32%,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则已经达到61.58%,来料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已经比进料加工贸易低15.26个百分点。从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国内增值率变化的对比中可以看出,退税***策对加工贸易的国内采购具有重要的影响。
尽管我国***府近年来一直强调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采购率,但因为我国现行***策中存在不少与鼓励加工贸易提高国内采购率目标相矛盾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感觉现行***策与***府宣传的目标不尽一致,从调查结果看,企业认为“鼓励国内采购***策不明显”是现行加工贸易***策位列第四位的问题。
之所以出现***策调整方向与长期***策目标不一致的问题,从本质上讲,暴露出我国现行***策制定机制的弊端。各个部门在制定***策时,往往从本部门的目标与管理出发,例如,海关关心的是如何加强监管力度防止走私,税务部门关心的是如何防止税收流失,对于如何鼓励加工贸易加长国内产业链从而提高其对国民经济贡献这个根本的***策目标,却考虑得较少。因此,部门的有关***策虽然有利于局部目标的实现,但却有损于宏观目标的实现,***策的机会成本相当高。要保证具体的***策规定有利于实现宏观目标,就必须有超越部门之上的强有力***策协调机制。这正是目前我国***策制定机制中的一个重大缺陷。
(四)加工贸易中的一些***策与管理手段不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国际上对我国产业转移的速度与力度均大大加强,我国加工贸易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但现行***策与管理手段未能针对加工贸易的新变化做出适当的调整,在实际运作中***策与管理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传统管理方法远远不能满足以IT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90年代中期以来,以台湾对大陆投资为导因,境外大量IT产业转移到我国,从事出口加工贸易活动。目前,IT产品已经成为我国出口的第一大类商品。IT产业是一个国际分工非常明显的行业,其运作具有“采购全球化、订单电子化、生产零库存”的特点,这就大大缩短了从采购到交货的周期,对于货物通关效率提出了比传统产品高得多的要求。但是,我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依然采取80年代初的合同、手册管理办法,不能适应IT产业加工贸易的要求。例如,IT产品加工贸易只有电子订单,没有合同,为了适应加工贸易需要经外贸部门审批合同的规定,企业只好人为地编造一个毫无意义的合同;IT产品对通关效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于我国通关效率不高,不少跨国公司将其高端产品的加工贸易放在中国境外进行,国内只能开展低端IT产品的加工贸易,这不利于实现我国提高加工贸易档次的***策目标。苏州和深圳已经开始了改革这种监管模式的尝试。苏州海关对关区内的四家IT企业进行了联网管理。这些企业的特点是料件繁多,用手册管理困难大。具体的监管程序是外经贸局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总量备案,海关与被监管企业实行联网,海关直接从指定的数据库提取数据,抽查核对产品单耗,定期查验库存,查验时间与企业盘点一致,最后进行核算核销,对差异进行核销。深圳实行的是联网保税工厂的方式,即利用网络和电子摄像技术对整个企业实行全封闭的监管,整个工厂相当于一个保税区。与苏州海关的做法相比,这种方式在防范结转过程中的走私、“飞料”方面效果更明显,但投入较大,一般的企业可能无法负担。无论哪种方式,对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联网监管是今后加工贸易管理发展的方向。目前需要注意的是,要尽快统一思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比较一致的做法,避免因地区间差异造成不必要的效率损失。
现行***策与管理规定不适应在华建立采购与配送业务中心的要求。随着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国形成了巨大的制造业能力,成为国际市场上劳动密集型制成品重要的出口基地,因此,不少大型跨国公司计划在华建立采购配送中心,同时发展物流业务。但是,由于我国在保税区退税***策、保税区(仓库)监管等方面的规定不能适应这种要求,大大阻碍了加工贸易向下游产业的延伸。
(五)某些新的***策调整脱离了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现实,***策效果低于预期
以出口加工区***策为例。出口加工区是国际上不少国家采用的加工贸易管理方式,而且成效卓着。我国参照国际经验建立出口加工区,有利于提高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水平与效率。但是,出口加工区***策出台以来,实际运作效率并不理想,不少出口加工区入区企业很少。究其原因,就在于出口加工区有关规定脱离了加工贸易发展的实际。
加工贸易企业迁入出口加工区的愿望比较低。从课题组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参见表2),86%的受调查企业不准备在出口加工区投资,准备将现有工厂搬入出口加工区的只占2.6%。
现有加工贸易企业之所以不愿搬入出口加工区,具有多方面的原因(参见表3)。对于现有企业而言,搬迁成本高昂,58%的受调查的企业将此作为不搬入出口加工区的原因。另外,31%的受调查企业因不了解出口加工区***策而拒绝做出搬入的决定。除这两项原因之外,某些具体的规定由于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成为阻碍企业入区的原因。目前,越来越多的加工贸易企业都不再是“大进大出”的100%出口企业,兼顾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已经成为主流。出口加工区的管理***策,对于“大进大出”型的企业而言,监管效率大大提高,但对于与国内产业与市场有密切联系的加工贸易企业,则存在诸多不便。例如,出口加工区企业可以不实行手册管理,但区外的深加工结转企业必须用手册,区内企业没手册就无法与区外的企业做生意。对于部分产品内销的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加工区外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只需按进口零部件税率补交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和增值税。但区内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产品时,补交关税时适用成品关税税率,在大部分情况下,成品的关税水平高于零部件,由此将加大区内企业内销的成本,削弱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总之,出口加工区的有关规定,实质上削弱了区内企业与国内市场的联系,这对于大多数已经兼顾内外两个市场的企业而言,是没有吸引力的,而且,区内企业与国内市场联系的削弱,与加长加工贸易产业链的发展目标也是不符合的。这就决定了出口加工区只适合那些新建的100%出口型的加工贸易企业,而且国内采购不能太多,对于这样的企业,区内监管效率方面是存在一定优势的。对于其他加工贸易企业,绝大部分仍然将留在区外,因此,出口加工区***策只能有利于加工贸易增量部分的合理布局,不能改变目前已经存在的加工贸易“放养”现象。如果将出口加工区***策定位于给“大进大出”的100%出口型企业创造一个监管效率更高的局部小环境,出口加工区***策将是成功的,如果定位于以此改变加工贸易“放养”的状态,加强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则注定是不会取得明显效果的。
二、我国加工贸易***策未来调整的方向
***策是对现实的反映,必须与时俱进,才能促进发展。加工贸易***策应该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出发,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促进加工贸易充分发挥其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和加长产业链的潜力。为此,加工贸易***策应该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
(一)对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的国内采购实行出口退税***策
2001年,来料加工贸易进口额为289亿美元,占全部加工贸易进口额的30.7%。受现行来料加工国内采购不退税***策的影响,来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比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低15个百分点。如果对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的国内采购实行退税,将有力地促进来料加工贸易企业扩大使用国内料件,带动国内上游产业的出口,加长加工贸易的国内产业链。按来料加工出口的国内采购率达到进料加工贸易国内采购率计算,2001年来料加工国内采购值约可增加44亿美元,而且,随着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的逐年增长,其国内采购值也将逐年增长。但需要强调的是,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的延长与监管成本和风险的增加成正比,因此在采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延长的同时,要研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的办法。
(二)完善深加工结转***策
深加工结转涉及面广,情况非常复杂。深加工结转***策实质上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进口料件在国内加工后转厂时,是否继续实行保税监管的***策,另一个问题则是对深加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国产料件是否退税。由于这两个问题高度的复杂性,不同部门对深加工结转***策调整存在不同意见。
对于第一个问题,经贸主管部门倾向于维持现行的保(免)税***策;财税部门则主张实行“免、抵、退”***策;监管部门结合了上述两种***策选择,主张对部分优秀、守法、符合国家产业***策导向的企业,继续实行保税监管的***策,对其他企业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则实行“先征后退”的***策。
对于第二个问题,各部门分歧更大,经贸主管部门认为应该对深加工结转企业使用国产原材料逐环节采取“免、抵、退”***策,即对加工贸易企业使用的国产原材料在结转时给予退税,由海关对结转产品(其中含国产原材料成分)进行保税监管;财税部门认为逐环节采取“免、抵、退”***策税收风险过大,操作困难;监管部门则认为如对国产材料进行保税监管,将进一步加大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
结合各部门的意见,课题组认为,对于深加工结转***策,应该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短期内为了避免对加工贸易产生过大冲击,应该总体上保持现行***策的稳定性,只作局部性改进,中长期则应该按照鼓励加工贸易提高国内采购率和附加值的原则,以及提高监管效率的原则,对现行***策进行根本调整。为了合理引导企业,确实落实***同志“优化存量、控制增量,规范经营,提高水平”的指示精神,***策设计方案一经确定,就应该公布***策调整的内容和实施的时间表。
具体而言,短期内(例如3年内):
———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仍维持现行***策,即对结转环节视同出口,免征增值税,由海关对结转进口料件继续实行保税监管。
———对深加工结转环节所采用的国产料件维持不征不退的办法,增值税进入产品成本。
———对销售给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企业视为出口,即深加工结转产品出口到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可以当作出口办理核销手续;国产品进入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可以给予出口退税。
———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销售给区外企业的产品视为进口,用于加工贸易的可以实行保税监管。这样,至少可以用“境内一日游”替代“境外一日游”,节省加工贸易成本,同时,增加了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对企业的吸引力,引导企业逐渐进入区内。
———对易于管理的大宗原材料商品参照钢材“以产顶进”做法,在生产企业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时视同出口并办理增值税退税。
中长期(3年后):
保留短期***策的后三条,除此之外,另进行如下调整:
———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实行分类管理。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企业和区外实行电子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企业,其深加工结转实行保税监管。其他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可出口到境外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如要进行深加工结转,海关对第一环节结转企业按加工贸易内销规定办理。其他环节结转,则视同国内销售,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照章纳税。转入企业将其作为国产料件,享受“免、抵、退”***策。这样,海关只需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企业和电子联网企业的深加工实行联网监管,监管效率将大大提高。
———对深加工结转所用的国产料件实行“免、抵、退”***策。
———取消现行不符合WTO有关规则的各级***府的出口奖励***策,所结余资金用于对出口退税不及时造成的企业利息损失进行补偿。这样,即使退税有时滞,企业也不会承受过大的财务损失,实质上保证了及时退税。
———足额退税,将出口退税率提高到与增值税征收税率相同,保证出口产品国内增值税的零税率。
(三)促进加工贸易技术进步
———对高新技术产品实行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现行的手册、合同管理办法,比较适合上下游企业关系稳定、价格变化慢的传统产品加工贸易的管理,但不适应国际市场价格瞬息万变、生产配套企业众多的电子产品的加工贸易。因此,要适应电子信息产品等高新技术产品“采购全球化、订单电子化、生产零库存”的特点,改革现行的合同、手册管理办法,取消不必要的合同审批环节,探索电子手册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率。
———提高通关效率。上海海关实施的“大通关”试点,为提高口岸管理部门管理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摸索了很多好的经验。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加以总结,向全国各个口岸推广。
———加强各监管部门工作的配合,提高监管效率。
———加工贸易的发展为在其基础上进行技术开发提供了有力的制造平台,国家应加强对技术、品牌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促进R&D活动的开展。
(四)促进加工贸易向下游采购、配送领域延伸
———加工贸易的发展,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发展,为发展国际采购、配送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是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的内在要求。发展加工贸易的下游采购配送业务,将大大提高加工贸易在国内的附加价值。
加工贸易篇10
一、前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恰逢经济全球化快速推进的历史时期,得益于我国坚持实施出口导向和积极引进外资的发展战略,***策措施得力,我国成为经济全球化最大的受益者之一。然而,我国加工贸易发展还是存在很多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挑战。尤其服装加工贸易发展中的问题尤为突出。我国服装加工贸易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成本低、市场进入容易。这是其最大的比较优势,同时也是他进一步发展的致命弱点。我国对外经济巨额顺差下的加工贸易的弊端也越来越突出: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高损耗的特点,严重影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的进程和进步。当前,国际市场外部需求萎缩、经营成本增大、环境资源压力不断增大、市场竞争激烈等多重客观外部环境对我国加工贸易发展产生了不小的冲击,由此出现的投资过剩和产能过剩,以致经常形成无序竞争,其最终结果是不断地在国际上遭遇反倾销调查、技术贸易壁垒或劳工标准调查等。
二、理论综述
(一)比较优势理论
大卫・李嘉***在《***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提出了比较成本贸易理论。他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技术的相对差别(而非绝对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对成本的差别。每个国家都应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原则,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在更普遍的基础上解释了贸易产生的基础和贸易利得,大大发展了绝对优势贸易理论。
新贸易理论在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上进一步发展。主要有三:第一,产业间贸易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基础之上的,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之所以成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国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进口国,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比较优势。第二,产业内贸易则是建立在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基础上的,即使两国具有同等的技术水平和相同的资本劳动比率,两国同产业的厂商仍将生产异质产品,消费者对外国差异制成品的需求仍将引致产业内贸易,由于对规模经济的追求,贸易双方一般能生产种类有限的产品,然后通过产业内贸易来增进双方的社会福利。第三,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产业间贸易和以规模经济、产品差异为基础的产业内贸易是可以共生并存的。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把源自规模经济的优势称为后天获得的比较优势,而把大l李嘉***的比较优势称为先天获得的比较优势。这就完成了对比较优势理论的扩展。
(二)产业集群理论
在学术理论上,产业集群的研究开创了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使经济学家开始更多地关注经济发展与区域发展的关系,借鉴经济地理学或地理学的研究成果,丰富了产业组织的相关理论;同时又成功地把规模经济、外部性、竞争与垄断、产业关联这些经济概念应用到区域研究中。在实际应用上,产业集群的研究对产业内的企业有意识地加强前向关联或后向关联以及提高产业的组织程度很有益处,有助于***府改善和调节。
(三)博弈论
本世纪80年代以来,博弈论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主流。我国服装加工贸易中存在的博弈复杂多样,但基本形式也不外乎零和博弈、单一交易博弈、重复博弈、合作博弈、胆小鬼博弈、主导者博弈、英雄博弈等几种主要形式。这些博弈形式又可归纳为规范性博弈和自由式博弈两类4。由于自由式博弈重点在于如何在博弈中创造价值,经常需要所有参与者齐心协力经营这场博弈才能增加整体博弈的价值,并使每一个参与者获得较大的报酬。因而我国服装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必须采取自由式博弈的思维,依靠所有参与者的配合,创造双赢的效果。此外,加工贸易双方的决策过程往往是根据目前所掌握的国际服装市场信息、生产厂商信息等进行分析判断,得出下一阶段的决策,这种动态博弈形式常常出现在具有竞合特性的我国服装加工贸易中。
我国服装加工贸易生产厂商要改变处境,除了尽力应对所面对的博弈,更好的方法是改变博弈,使博弈对自己有利,即凭借改变博弈来影响博弈结果。通过改变我国服装加工贸易生产厂商的角色,来影响加工贸易的其他参与者,改变方式有两种:一是主动型,又可分为角色创造、角色入侵、角色扩展三种;二是防御型,主要有角色缩减、角色改变、角色结合海外。
Gereffi和Tony Tam(1998)以服装业为例,指出角色创造在服装产业升级途径中两种:一是全力发展一个市场设计为导向的全球品牌公司,这种公司本身并不需要生产服装,而是将所有产品外包给其他服饰制造者;二是在国际市场上创建自己的营销渠道,并且在自己的渠道里专卖自己生产的品牌服装产品。
角色入侵是指我国服装加工贸易运作模式改变,如从原有的制造型加工贸易拓展为以设计或营销为主的服务型加工贸易,乃至OBM,如国际服装界上异***突起的SPA品牌营销,从而改变我国服装加工贸易的竞争格局。
防御型中角色缩减是指我国服装加工贸易生产厂商缩小成为专业加工特定服饰的角色。角色改变是因为我国与欧美等纺织品服装贸易摩擦加剧,加工贸易未来不确定因素增加,导致国外订单开始转向亚洲、东欧和美洲地区。由于我国加工贸易生产厂商积累了加工生产方面的经验,可以专注在设计、面辅料采购、品质控制、库存控制、财务监督以及生产管理等,所以Gereffi和Tony Tam(1998)认为升级就是服装产业转型朝向更具利润的设计与管理方向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