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篇1
一、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员工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尽量与资质和声誉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二、签约落在纸上,莫签口头承诺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打工者往往有口难辩。所以,打工者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督促签订。
三、查清用人资格,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事先了解单位名称、法人是谁等情况,注意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特别小心。比如,《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包工头等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四、细读合同条款,莫签条款不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外出打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索取规范合同文本,避免遗漏重要条款。若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
五、重要条款纸上约定,莫签模糊不清合同。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规定,工资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工资在剔除加班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具体岗位、报酬、试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要及时说明并要求修订才可签订合同。
六、牢记基本权利,莫签侵犯权益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标准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还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其他法定休假日应安排休假。《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安排加班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掌握录用条件,莫签拖欠克扣合同。用人单位随意设定“录用标准”,就可能出现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随意降低、克扣工资或延长试用期限。所以,签订合同前,还要详细了解录用条件,最好书面确认录用条件。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篇2
由于出国打工与国内打工存在环境、语言、管理上的不同,加上出国打工者对相关***策的不了解或理解偏差,便出现了某些人员从中非法牟利、欺骗出国打工者的现象。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劳务输出法律服务的律师,在实践中我发现有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值得提醒出国打工的同胞们注意。
出国打工的三种形式
近年来我国的劳务出口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一是国家***府部门根据与外国***府签订的协议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劳务出口;二是有关公司、企业等根据与外国公司或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派遣劳务出口;三是具备劳务出口条件的个人通过国外的亲友等联系的劳务出口。
劳务公司需有合法资质
根据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所有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须经商务部许可,并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和劳动社会保障部的《境外就业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所以,外出打工者需要首先注意提供劳务输出的公司或企业是否具有以上两种资格,以避免上当受骗。
劳务公司提供的就业机会需可靠
近年来,不少中国妇女前往阿联酋、卡塔尔等海湾国家寻找工作。而在抵达目的地后发现实际无工可做,处境困难,迫于生计而从事。
国内中介机构为谋取利益,对阿联酋等海湾国家的就业机会进行失实宣传,宣称这些国家签证好办、工作好找,报酬高、待遇好等。实际上,海湾国家目前主要缺少高科技人才。
一般情况下,中国的劳务公司在和国外的公司签订完劳务输出合同或者签订完工程项目后,才会在国内招收出国打工人员。有的国家还根据本国企业的实际需要,审批给本国的企业招收国外工人的额度,该企业根据其***府审批的额度招收外国工人。
因此,外出打工人员要注意审查劳务公司是否已经和国外的公司签订了劳务输出合同;如果是中国公司自己在国外有工程项目,自己招收中国工人外出打工,要注意审查该公司是否已经在国外签署了工程,有没有用工额度。
劳务公司办理的必须是工作签证
外出打工人员要注意审查劳务输出企业为自己办理的是何种签证。经常出现骗局的是许诺办理工作签证,但实际上办理的是旅游签证。
大多数国家把签证分为旅游签证、商务签证和工作签证。根据其字面表述可以理解,旅游签证和商务签证仅为旅游目的和商务活动而签发的短期停留签证,一般为1~6个月,不允许在签发国工作。只有取得工作签证才可以在签证签发国进行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
合同需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外出打工者与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和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工伤亡事故处理等。在国内签署合同之前,要明确知道自己需要交纳的费用、劳动报酬和待遇、工种、往返机票、工作期限等。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篇3
摘要:本文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管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管理环节,提出企业应关注的要约管理模式,主要从劳动合同签订、专项培训、保密与竞业限制三个重要管理模块阐述形成要约时应关注的要点、内容及企业应谨慎处理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 :企业 劳动关系 要约 管理模式
在企业的运行过程中,规范企业与劳动者权利义务关系及衍生的次关系不但要有行业标准、规范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最重要的是劳动要约的合法明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与劳动者产生劳动关系而需要的要约基本上可包括劳动合同、培训服务协议、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组织机构更健全的企业还有集体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它是生效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必备条款的不完善,会导致合同的不能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备条款即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条款。是否约定,由当事人确定,约定条款的缺少,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虽然约定哪些条款由双方当事人决定,但国家对约定条款的内容有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仍应当遵守,同时,约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一般可以考虑:试用期、补充保险、福利待遇、加班费、违约金条款、培训服务条款、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条款、竞业限制条款,还可以考虑企业内部制度中未涉及但容易引起劳动争议的事项。其中,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培训服务三项一般作为特殊条款以协议的形式约定,作为劳动关系的辅助合同。
二、培训服务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首先,企业必须对专项培训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专项培训不同于必要的职业培训,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企业可以用排除法根据《***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等国家有关文件界定。其次,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要以权利义务对等为原则约定签署,主体内容一般需包括:培训费用与培训内容的定性、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培训期间的纪律要求、培训费用与考核结果的挂钩、培训结束后的任务和要求、服务期限与违约责任等等。最后,在约定服务期的时候注意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关联。比如,某单位因引进一项国外先进生产工艺需要培养专业技术型人才而计划让刘某出国培训,因此在实施前与刘某协商形成了一致意见,并明确刘某须在培训结束后向单位服务5年,而刘某的劳动合同再过3年就到期,那么培训服务协议中服务期的描述可以写为“服务期5年,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双方协商劳动关系延续、合同不解除的,则服务期延续执行;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双方协商劳动关系终止、合同解除的,则服务期无条件终止,培训费用按期折算从离职结算中扣除”等等,具体描述视实际情况而定。
三、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作为企业方,我们首先要做到两点以证明企业已具备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条件,一是依法明确本企业有哪些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二是要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对企业来说,合同与协议事前签订最为有利,保密与竞业协议亦如此,在最后一轮招聘环节即面试时提出最佳,此时劳动者已能接受在企业劳动的事实,从心理上接受保密与竞业限制的可能性较大。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均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独占性(专有性)和时间性,能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因此在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几个要点。
一是对劳动者者身份的定性,即是否是知悉保密事项的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保密事项的人员;二是需保密的事项或内容是否为该劳动者在岗位工作过程中能够获知的;三是竞业限制的内容要明确,除对象、期限、经济补偿金、地域、违约金等,还应包括为他人提供咨询、担任顾问和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如禁止其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相同、类似的业务等等;四是启动要附带生效条件,如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五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如按月或季支付、现金或银行卡支付、银行失误的免责以及企业延误后职工负有催告义务等事项;六是竞业协议的解除与违约责任,如期限到期自然解除、不可抗力客观无法执行的解除及双方协商解除,违约条款与违约金的约定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企业在签订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时,应与劳动者协商妥当相关事项。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对社会稳定十分重要,特别是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给用工市场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三大要约管理除了在要点、内容及注意事项等文本内容外,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与行业规则和签字合法合规的原则也同样重要,否则将失去了法律约束力成为废纸一张。
参考文献
[1]中华人国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中国市场出版社,2007,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80号,2007-12-29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篇4
申请工伤认定首先是要注意时效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很多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知道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有些单位的老板在工人受伤后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也不去申请,待时效过后工人才到处上访。律师提醒,劳动者通过行***复议、行***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申请工伤认定其次是要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是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二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难以证明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致使这些双方口头约定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很多务工人员打工不知道要签劳动合同,律师提醒,尽管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但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篇5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社会生活千变万化,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当事人的情况也非常复杂,我国《劳动法》只是对劳动合同的原则性、纲领性指导和规范,不可能对每个劳动合同都作出详细的规定,况且有些合同条款是无法用《劳动法》加以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对劳动内容和法律未尽事宜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使双方明了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防止因违约而导致责任发生;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证据,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决纠纷更为便利,降低争议解决成本和社会耗损费用。故此,签定一份完备、公平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你和公司来说都很重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时劳动合同地位平等,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了提高签约效率和节省签约劳动量,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用人单位事先拟好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作出是否签约的决定而不允许改变合同内容,也就是签定格式合同;虽然格式合同中单方面限制劳动者主要权利和免除用人单位主要义务的条款因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归于无效,但劳动者签约时仍然应当注意完全理解格式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对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提出异议。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 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 劳动报酬 五 劳动纪律 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所以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常见于此处,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常常持此“尚方宝剑”提请仲裁,而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当前我国人才流动比较频繁,为防止不正当竞争,用人单位一般与高级职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不能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这是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避止条款。因为竞业避止肯定会限制劳动者的职业自由,直接影响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的职业发展和经济收入,所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在竞业避止的年限内,补偿额一般不低于避止人员原工资的50%,而且竞业避止的年限应当适当,一般不超过两年。劳动者在签定竞业避止条款应特别注意工资补偿、避止年限、避止范围等,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
还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工作内容可以规定劳动者从事某一项或者几项具体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类或者几类工作,但都要求明确而具体。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列为约定解除条件,借以逃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如果劳动者家庭驻地离工作单位特别远,在合同中还应有食宿的解决方案。由于***目前尚未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企业高级职员来说,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篇6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管理
中***分类号:D922.52文献标识码:A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施行,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合理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重大意义。它加大了对劳动
者的保护力度,改变了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同时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带来了较大冲击。
一、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法律适用范围明显扩大。为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法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并将法律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
2、单位规章须经劳资协商。新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有权单方决定的事情。
3、招聘用工订立合同要求细化。针对目前企业中较为普遍的事实劳动关系问题,新法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要求。用人单位用工违法的结果,将会是负行***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这就弥补了《劳动法》对法律责任规定的缺欠。
4、长期用工制度需慎签合同。新法提出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续订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目前的短期合同将产生极大的影响,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以及解雇成本的增大,用人单位在长期用工签署劳动合同时,更要特别慎重。
5、提前一月辞职算合法离职。新法与《劳动法》保持一致,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离职。
6、核心员工管理依托个性化约定。新法明确了对企业出资培训的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年限和违约责任,并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授予用人单位竞业限制的权利。同时,基于公平原则,法律也对培训服务期间的权利义务、违约金的额度、竞业限制的年限和经济补偿等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于核心员工的管理,个性化约定成为用工的重点。
7、弱势员工的保护得到强化。在劳动合同解除的环节上,新法强化了对部分弱势员工的强制保护。
8、经济补偿金支付体现劳动价值。新法明确了经济补偿金扩大支付范围的原则。除了劳动者没有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的策略
1、把握好招聘关口。加强招聘前期的工作,规范试用期管理。(1)建立完善的岗位说明书和职位说明书。(2)收集审核人员工作场所情况,特别是那些可能涉及职业危害范围的工作场所信息。(3)劳动合同的条款中,不易于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的,如工作内容、协约的福利,可用附件形式让劳动者签收,并做相应的备案。(4)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填写《员工个人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花名册方便备查。(5)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结合工作岗位的情况适当调整试用期,试用期注意不能超过法定时间。(6)试用期工资的约定,不能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相似岗位的最低档工资。同时,根据工作内容,把现有的岗位进行归类,并对每个岗位系列划分相应的等级。(7)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完善相关劳动纪律制度,收集劳动者不符合要求的证据。
2、合理搭配劳动合同期限。中长期用工应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以及解雇成本的增大,要求用人单位在长期用工签署劳动合同时,要特别慎重。新法用人单位的试用期行为受到了更多的约束,企业须合理设计合同期限。本文初步设想为3年+5年,争取更多的试用期时间(最长可达六个月),并在3年合同期满时给双方选择机会;对老员工,采用较长的劳动合同期限,稳定劳动关系。
3、规范对劳动合同的管理。(1)与各职能部门进行沟通,说明新法对用人情况有所变化,特别是“在劳动合同到期或劳动合同未签订下,劳动者继续工作”的情况,公司是要负严重法律责任的。(2)正常情况下,签订好劳动合同后才进行用工。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下用工,须尽快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注意15日这特殊时间点的认定,避免出现支付双倍工资继续用员工或解除劳动合同失去合适员工的风险。(3)清点现有劳动合同,建立预警机制,为快到期的劳动合同预留2~3个月的时间,方便合同续订,避免出现员工继续工作而劳动合同已到期的法律责任风险。(4)与不同工作性质的人员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相应试用期。(5)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重视证据的管理。
4、加强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面临转型,应以合法形式制定公司规章制度。涉及到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职工培训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因此,建立工会组织,对于规章制度的建立起着一个比较简便的作用。另外,还要重视公示,提高证据意识,确保制度的有效送达,避免由于员工维权意识的提升带来管理上的风险。公示方法可参考员工手册发放法、劳动合同约定法、传阅法。
5、改善人员培训。(1)完善培训计划和培训流程。员工参加培训,需要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条款,要写明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适当约定服务期。(2)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和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
6、规范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员工。新法要求必须重新评估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和利弊,在充分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调整用工观念,尽量使用工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满足企业需要。在临时性、辅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企业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但一定要与派遣单位、被派遣员工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派遣期限、工作岗位、义务的分担方式等情况,以免发生争议时对企业不利。
人力资源部门应制定清晰的人员需求计划,综合考虑各岗位的职责要求,在一些临时性或简易性的岗位上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紧缺问题,减少固定用工,减少人事劳动法律纠纷,提高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赵曙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篇7
销售人员劳务合同范文一甲方 ;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
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当月工资在下月八号前发放。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
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销售人员劳务合同范文二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依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小时,每周工作_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小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六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元。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综合工资制:(1)基本工资为_元;(2)提成工资:按照月销售量考核,具体为_.
第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应按国家和海口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策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条 乙方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
(二)服从甲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甲方声誉,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岗位工作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异议,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据产生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人民币_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它
第二十七条 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认真地进行了阅读,其内容均已熟知,并积极自愿履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人员劳务合同范文三甲 方 :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日生效,于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15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每月15号发上月整月工资,年底全部清帐。合同结束时全部结清。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篇8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务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如为临时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实行试用期。乙方如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应注明批准招用文号。)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从事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为:_________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为:_________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乡村集体企业没有劳动管理规定,甲方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劳动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补助金制度,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_元。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期间的;
(4)其他符合法律、行***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5)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九、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一、合同鉴证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同级劳动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今后的法律、法规、规章、***策有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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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附件
附件1(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内容: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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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
附件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由于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已发给相当于本人月工资_________元整。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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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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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通知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理机构各一份。
附件3(续订劳动合同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同上一期,续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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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篇9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固定限期:本合同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在 工作。
2、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换工作地点、岗位及职务。
3、乙方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双方同意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实施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作时间、班制、假期和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按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工作时间。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及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__________(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乙方工资。
2、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薪酬分配办法确定。
5、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企业效益调整薪酬。
6、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
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3、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4、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在离职前应书面申请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2、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双方依法另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国家法律、行***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合同鉴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篇10
[关键词] 大学毕业生 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
严峻的就业形势、激烈的人才竞争,意味着用人单位将有更大的选择余地、更高的人才要求,而我们的毕业生社会经验缺乏、求职心切,又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一些用人单位就可能会利用人才市场丰富的人才资源,提出不公平的用人条件和规避法律制度的劳动制度。为此,大学生在毕业求职过程中尤其要重视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在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一系列流程中,最可能发生法律问题的环节即签署就业协议书及劳动合同的环节,本文将围绕上述两各个环节展开重点论述。
一、了解毕业生求职中的基本劳动权利
增强大学生毕业求职过程中的法制意识,首先要引导毕业生熟悉毕业求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毕业生权益自我保护的前提
1.劳动权
我国《宪法》、《劳动法》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就业权,不因民族、种族、不同而受歧视。
2.平等就业权
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求职过程中,应当享有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应当包括及时、全面准确的获取就业信息,就业时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等。公正推荐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也是毕业生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3.公平待遇权
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应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公平受录用权是毕业生最为迫切需要得到维护的权益。
4.接受就业指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服务是毕业生的一项重要权益。各高校应成立专门的学生的就业指导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二、签订毕业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由学校做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法律效力的意向性协议。从法律属性角度分析,就业协议书是一种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具有与其他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违反就业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就业协议虽然形式上涉及到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但真正的权利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1.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许多毕业生求职心切,在接到用人单位发出的录用通知后,没有认真了解和考察单位的具体情况,就不假思索地立即签约。实际情况是,不少草率签约的毕业生,最后被骗、陷入协议纠纷或者入错行的不在少数。为此,避免这种情况,在签约之前应查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即审查其是否为依法成立的组织。
2.确认具体协议条款明确合法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份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第三要审查清楚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件及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相关法律规定,就业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等。
3.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程序要合乎程序规定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4.看清违约条款,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由于协议书通常情况下由用人单位起草的,所以,在签订就业协议过程中,毕业生要对违约责任条款充分关注,看是否存在对毕业生不利的条款。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从而确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后,就业协议就自动终止了。当然,就业协议中相关的试用期、薪资待遇、合同期限等是作为劳动合同相应条款的主要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前,毕业生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关于单位规章制度、劳动条件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的知情权。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上述信息,则可以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并造成受聘人员不受用人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约束的法律后果。对于用人单位,毕业生也要承担个人基本信息的告知义务。但是,求职人员关于自己基本信息的告知义务以用人单位相关要求的提出为前提。
相对于就业协议而言,劳动合同具有更强的约束力,与毕业生切身利益也更相关,所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特别关注几个条款。
1.必备条款
必备条款关乎毕业生直接的利益,把工作岗位、地点、上下班时间和加班时间限度以及试用期限和待遇、正式聘用后的薪金待遇等有关问题确定下来,既可避免不良单位的欺骗,又可避免因彼此沟通不畅引起误会。
2.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也是单位草拟的,所以约定条款需要更加引起毕业生的注意,对于对方设定的不公平、不对等的条款,要予以修改或拒绝。
3.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考察、了解对方当事人而约定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其他需要关注的条款
(1)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违约金”有上限
根据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除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金之外,其余任何名义的违约金都属违法。
(3)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
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收取“押金”最高可罚2000元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标准处罚。
四、毕业生权利遭到侵害,维权时需注意的法律事项
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不尽成熟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对毕业生就业求职正当权益予以侵害。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以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节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
首先,要了解劳动争议制度的基本模式。我国劳动争议制度的基本模式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愿选择调解,调解不成必经地方劳动仲裁处理,如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想地方人民法院。这一模式说明当事人可以选择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不经劳动仲裁不得直接到法院。
其次,要了解程序规则。作为刚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既要了解实体权利,也要掌握程序的规则。其一,劳动者解除合同应该提前30日以书名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三,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这些重要日期,除非不可抗力,必须在法定的的期限内去主张权利,(即要求调解或诉讼)否则超过有效期限,权利将不能被保护。
总之,高校学生事务工作者要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储备和更新法律知识,并注意法律法规的地域性和时效性。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在求职过程中免受不法单位的侵害。毕业生求职是高校对学生的最后一次教育,学校要加强就业指导中对法律问题的指导,提前预防法律问题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公丕祥.中国法律基础[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刘俊坤.就业全程指导[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
[3]王长义.毕业生求职中应该关注和运用的法律法规[J].职业与教育,2007,(9).
[4]孙丽华.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J].茂名学院学报,2003,(2).
[5]解廷民.毕业生求职中个人权益的法律保护[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4,(4).
[6]张冬梅.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之策[J].中国大学就业,2005,(24).
[7]许均秀.大学生求职就业的法律保障分析[J].就业时空,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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