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不讳10篇

直言不讳篇1

1、我自己则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已置身于魔鬼和深渊之间。

2、如果大家都能直言不讳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想很多事情都会简单起来的。

3、老师让我们在课堂上如果发现她说错写错什么了,就直言不讳地给她纠正。

4、既然我们在大学时是同学,对于你那套高论,我也就直言不讳了。

5、在这个领导班子任期中,赶于直言不讳的同志也少得可怜。

6、在警察掌握证据,犯人不得不直言不讳的说出事实真相。

7、新班长说话总是含糊其词的,令我特别想念“直言不讳”的老班长。

8、如果有同学做错事,我们应当直言不讳地指出来,不让他再犯。

9、看到自己犯错误,同学们直言不讳,帮助我改正。

10、我想吃饼干时,不会拐弯抹角的跟妈妈说,()而是直言不讳的说。

11、酒力似乎敞开了我的心怀,我就直言不讳地承认了那次的盗窃。

12、他能直言不讳,说明没把我当外人,因此我感到欣慰。

13、一向直爽坦率的嘉里却把真实情况全部向她的朋友直言不讳地倾吐出来了。

14、我直言不讳的跟媽媽說語文考差了。媽媽沒說我,叫我下次努力就好了。

15、当他和家属领到的食物不够吃时,克莱姆就直言不讳地对阿奇讲。

16、小刚打破了妈妈心爱的花瓶,他直言不讳地告诉了妈妈,得到了妈妈的原谅。

17、我们管理班级时,需要直言不讳的作风,更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方法解决问题。

18、莫泊桑不少短篇都是母亲为他提供的题材,即便在他成名以后,母亲仍是他的忠实的读者和直言不讳的批评者。

19、我发现家长身上也有很多缺点,家长能接受我们直言不讳的批评与建议吗?

20、每当我考试不好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直言不讳地指出我的缺点。

21、在课堂上能够直言不讳的给老师提意见,除了我可真没有几人。

22、说话做事我喜欢同直言不讳的人打交道,不喜欢同遮遮掩掩的人交朋友。

23、妈妈做事和说话都是直言不讳,从不拐弯抹角。

24、你直言不讳,几乎就像我的一个臣民。我很高兴自己没有立刻杀死你。

25、刘叔叔是个敢做敢当、直言不讳的人,很多领导都很喜欢他。

26、表哥平时说话直言不讳,从不拐弯抹角。

27、我直言不讳地说吧,我觉得你对我房子的粉刷做的很烂。

28、我们这个班的同学,在比赛中敢于直言不讳的同学屡见不鲜。

29、小林说话、做事总是直言不讳的,往往在不知不觉间得罪了一些人。

30、老师直言不讳的处事作风,受到大家的高度赞扬。

31、每当我做错了事,爸爸知道了总会直言不讳的批判教育我。

32、我们的杜老师总是直言不讳地指出学生的缺点,让我们及时改正。

直言不讳篇2

1、我自己则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已置身于魔鬼和深渊之间。

2、如果大家都能直言不讳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想很多事情都会简单起来的。

3、老师让我们在课堂上如果发现她说错写错什么了,就直言不讳地给她纠正。

4、既然我们在大学时是同学,对于你那套高论,我也就直言不讳了。

5、在这个领导班子任期中,赶于直言不讳的同志也少得可怜。

6、在警察掌握证据,犯人不得不直言不讳的说出事实真相。

7、新班长说话总是含糊其词的,令我特别想念“直言不讳”的老班长。

8、如果有同学做错事,我们应当直言不讳地指出来,不让他再犯。

9、看到自己犯错误,同学们直言不讳,帮助我改正。

10、我想吃饼干时,不会拐弯抹角的跟妈妈说,()而是直言不讳的说。

11、酒力似乎敞开了我的心怀,我就直言不讳地承认了那次的盗窃。

12、他能直言不讳,说明没把我当外人,因此我感到欣慰。

13、一向直爽坦率的嘉里却把真实情况全部向她的朋友直言不讳地倾吐出来了。

14、我直言不讳的跟媽媽說語文考差了。媽媽沒說我,叫我下次努力就好了。

15、当他和家属领到的食物不够吃时,克莱姆就直言不讳地对阿奇讲。

16、小刚打破了妈妈心爱的花瓶,他直言不讳地告诉了妈妈,得到了妈妈的原谅。

17、我们管理班级时,需要直言不讳的作风,更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方法解决问题。

18、莫泊桑不少短篇都是母亲为他提供的题材,即便在他成名以后,母亲仍是他的忠实的读者和直言不讳的批评者。

19、我发现家长身上也有很多缺点,家长能接受我们直言不讳的批评与建议吗?

20、每当我考试不好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直言不讳地指出我的缺点。

21、在课堂上能够直言不讳的给老师提意见,除了我可真没有几人。

22、说话做事我喜欢同直言不讳的人打交道,不喜欢同遮遮掩掩的人交朋友。

23、妈妈做事和说话都是直言不讳,从不拐弯抹角。

24、你直言不讳,几乎就像我的一个臣民。我很高兴自己没有立刻杀死你。

25、刘叔叔是个敢做敢当、直言不讳的人,很多领导都很喜欢他。

26、表哥平时说话直言不讳,从不拐弯抹角。

27、我直言不讳地说吧,我觉得你对我房子的粉刷做的很烂。

28、我们这个班的同学,在比赛中敢于直言不讳的同学屡见不鲜。

29、小林说话、做事总是直言不讳的,往往在不知不觉间得罪了一些人。

30、老师直言不讳的处事作风,受到大家的高度赞扬。

31、每当我做错了事,爸爸知道了总会直言不讳的批判教育我。

32、我们的杜老师总是直言不讳地指出学生的缺点,让我们及时改正。

直言不讳篇3

关键词:汉语;禁忌语;文化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民族精神的产品和民族文化的表现形式。可以说语言是反映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一面镜子。经过漫长的历史文化的积淀而逐步体现在该民族的词汇层面上,也就是讲,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最先体现在它的词汇系统中。在中国,我们形成了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文化系统,表现为委婉含蓄的语言特点。

一、禁忌语的界定

际学术界中将“禁忌”一词称之为“塔布”(taboo)。它起源于南太平洋波利尼亚群岛上生活的土著居民所使用的语言。弗洛伊德曾在《***腾和禁忌》一书中比较经典的指出:禁忌一方面是“崇高的”、“神圣的”, 另一方面,则是“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不洁的”。禁忌属于文化心理层次,是色彩斑斓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必须准确把握这类现象深层的文化底蕴。禁忌语是科学不发达的产物,在交际中出于某种原因,人们不能、不愿意或者不能说的词语,这些词语往往是神圣的、危险的或者不堪入耳的,这种现象被称之为语言禁忌 。

二、汉语禁忌语的基本类型

1.人名

中国古代受到儒家礼乐文化的熏陶,形成了具有儒雅婉约的语言特色。长期以来,人们都一直避讳直呼其名,古人加冠后都要给自己起“字”以避讳,对帝王、诸侯、祖宗的名字更不能谈及。

(1)国讳。《说文解字》中解释道:“讳,忌也。”古时对帝王尊长的名字,甚至是已故的帝王尊长,都不能直呼其名以表示尊重。国讳也就指对帝王的名字、对帝王父亲、祖父的名字全国上下都不可直呼其名。学界普遍认为避讳最早起源于周朝,在《周礼・曲礼上》中记载“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凡到别人家中先问主人及其祖先名讳,以免在交谈中失礼。秦朝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其***君主秦始皇名***,秦朝就将正月改名为端月。“端月,正月也。秦讳***,故曰端。”。古代全国上下、臣民百姓都严禁直呼帝王名号,逐步发展为对皇后、君王祖父、君王陵墓以致后来对显贵诸侯、大臣等名字的避讳。

(2)家讳。家讳是家族内部避免直呼或者做文章时避免出现与祖先名讳相同字或词语的做法,其本质上是国讳的一种延伸,是封建等级观念和伦理道德的体现。“传统中国家族立法规定在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求避讳父亲、祖先及所有长辈的名字,这就是所谓的家讳。”[1]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第二回中,由于林黛玉母亲名字为“贾敏”,林黛玉每当读到“敏”字时,为了避讳母亲的名字,将“敏”字改为“密”字。

2.死丧

世界上大多数民族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汉民族同样如此,避免使用直言祸事的字词。现代人通常称“过世”、“走了”、“逝世””、“老了”、“不在了”、“百年之后”等一类词语来指称“死亡”这一概念。《周礼・曲礼》中说道:“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庶人曰死。”可见,在古代表达“死”这一概念时要区分社会阶级,天子死要称“天崩”、“驾崩”、“大行”、“弃群臣”等。

3.数字

中华文化绵延千年,积淀深厚,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底蕴、语音特点和价值取向,这些因素也影响了数字符号的文化蕴藉。历代都崇尚数字“三”,如“佛教三宝”“三生有幸”、“三纲”、“三戒”、“三绝”等。汉民族传统上崇尚偶数“四”,它就是成双成对的象征,含有良好的寓意,如“四大名著”、“四大发明”、“四大美女”等。由于粤语、闽语中“四”与“死”同同音。中国人喜欢奇妙的数字“七”,民间流传着许多由数字“七”组成的褒义词及中性词,包括“七宝”、“七佛”、“七情”等。

三、汉语禁忌语的避讳方式

1.缺笔法

缺笔法是指在书写过程中为了避免直接写出帝王、显贵诸侯或者祖先的名讳而故意将忌讳的字少写一到两划,用残缺的汉字替代所要避讳的字。这种方法起源于唐代,唐人为避李世民的讳,也会采用将“世”和 “民”均少写一笔的方法。清代人们也采用这一方法避清圣祖玄烨的名字,将“玄”跟“烨”最后一笔省去。孔子是儒家文化的创始人,是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古人为了避孔子的名讳,采用两种方法:其一就是将“丘”字少写一划,另一种是把“丘”改写成“邱”,以免触犯孔子的名讳。

2.空字法

所谓空字法是指将应当避讳的字空出来不写,或空围“囗”,或做“某”,或直接书写“讳”或“上讳”字[2]。司马迁在《史记》中,为了避免直接书写当时执***的汉景帝刘启的名字,在《史记・孝文本纪》中写道:“元年正月,子某最长,纯厚仁慈,请建以为太子”,这里所到的“某”字代替汉景帝刘启名讳。

3.换字法

换字法是用意义相似、相近或者读音相似、相近的的字词来代替所要避免直接书写的字词的一种方法。

同义词替换在古典文献中比较常见,它是指用意义相同或相近意思的词来代替所要避免直呼或者直接书写的忌讳字的方法。在《尚书・尧典》中记载:“百姓昭明,合和万邦”,然而在《史记・五帝本纪》中记载为“百姓昭明,合和万国。”这是为了避汉高祖刘邦的名讳将“邦”字改为“国”字。同样在汉代,出现过“严子”或“老严之学”的说法,这是为了避讳东汉明帝刘庄之名把圣人庄子不得不称之为“严子”。唐代为了避讳高祖皇帝李渊的名字,将“渊”字改为“泉”字。

注释:

[1]李***华.汉语委婉语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2]程裕祯.中国文化要略(重版本)[M].北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2007.

参考文献:

[1] 罗常培.语言与文化[M].北京:国立北京大学出版社,1950.

[2] 邓炎昌、刘润清.语言与文化[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

[3] 万建中.禁忌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4] 丁启红.委婉语与禁忌语对比研究[D].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06.

直言不讳篇4

中医古籍是中国传统中医药学的经典,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结晶,其中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形象而全面地论述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的生理、病理,疾病的诊断、***及预防等。讳饰修辞作为一种社会语言现象,具有鲜明的社会文化特征。

讳饰是由于某种忌讳而采用的一种委婉说法,它与一个民族的社会文化、风俗习惯有着密切关系。古老的中华民族历来有很多忌讳:如疾病、死亡、性等。中医古籍本是记录古人认识与***疾病的文献资料,必然会涉及这些内容,智慧的古人运用了大量委婉含蓄的词语,阐述人的生理、病理现象,巧妙地表情达意,这就是讳饰修辞法。如对于“死”,帝王死叫“山陵崩”,称别人失火为“遭遇祝融”等。讳饰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避冒犯

中华民族历来讲究尊卑长幼,封建时代更是如此。为避冒犯,古人往往不直呼祖先的名字,而用其他字代替。这可以追溯到周朝,《礼记·春官》注:“先王死日为恐,名为讳。”秦代以后形成制度,历代相沿,直到民国废止。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从而规定说话或写文章时,遇到当朝君主的名字都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而用其他的字或词来代替,臣民对帝王、平民对长官、俗凡之人对圣人、社会地位卑下者对尊者、晚辈对长辈,都不能直呼其名而要设法避开或改写,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避讳”,它是封建道德的产物,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历史现象。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发凡》将其作为一种修辞手段,称之为“讳饰辞格”。

古人为避冒犯,方法可谓多矣。对君主、圣人或长辈不能直呼其名,而要称字或号,以表示对他们的尊重。大量的敬词、谦词出现,而且被广泛地应用在古籍中,这就成为我们研究讳饰修辞的重要依据。如敬词“陛下”、“足下”、“执事”等;谦词“仆”、“牛马走”等,这大多是封建时代君臣之称谓。另外,古人对于尊长的行为,往往不敢直接评说,即使尊长的某些做法有失妥当,晚辈也只能采取拐弯抹角的说法。如《陈情表》中有“行年四岁,舅夺母志”。作者李密叙述寡母改嫁的缘由时,即运用讳饰修辞委婉说出舅舅强迫母亲改嫁的事实。

二、避忌讳

每一个国家、每一种文化,都有因忌讳而不便直说的内容或话题,如死亡、疾病等,人们会采用一种婉转含蓄的语言表达本意。任何一种语言或文化中,都特别忌讳“死亡”,在一些宗教国家,关于死亡有很多说法:如“去了天堂”、“去了极乐世界”、“上帝的召唤”、“去了西天”等。汉语中也有类似的说法:“老了”、“走了”、“百年之后”、“归天”、“回老家”,甚而戏称“见马克思去了”,而“填沟壑”、“捐馆舍”、“山陵崩”、“骑鲸”、“仙逝”、 “驾鹤西归”、“寿终正寝”、“命丧黄泉”等在文言文中比较多见,这些都是“死”的讳饰语。

例1:公觉,召桑田巫,巫言如梦。公曰:“不食新矣。”(《秦医缓和》)

桑田巫师为晋景公解梦,说他吃不到当年的新麦,即说他将死于当年麦收之前。在君王面前,巫师委婉地说出了晋景公病重且不久于人世的预言。

例2:有先生则活,无先生则弃捐填沟壑,长终而不得反。(司马迁《扁鹊传》)

医古文教材统统注释为:弃捐填沟壑:“死”的婉言。《释名·释丧制》:“不得埋曰弃,谓弃之于野也。不得其尸曰捐,捐于他境也。”壑:山谷。“弃捐填沟壑”的意思也就非常明确了。

例3、子之大父一瓢先生,医之不朽者也,高年不禄。(袁枚《与薛寿鱼书》)

“不禄”:死的讳饰语,古代“士”死曰“不禄”。封建时代,等级制度森严,因身份、地位的差异,对不同人的“死”有不同的称谓。《公羊传·隐公三年》: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庶人曰“死”。

疾病也是人所不欲的凶险之事,因而古人很早就普遍使用委婉含蓄的称法。

例1、体中不快,起作一禽之戏。(陈寿《华佗传》)

“不快”即不舒服,生病。

例2、刘子闲居,有负薪之忧。(刘禹锡《鉴药》)

《礼记·曲礼下》:“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之忧。’”孔颖达注:“‘言曰某有负薪之忧’者,此称疾之辞也。某,士名也;负,担也;薪,樵也,忧,劳也。…”

《太平御览》:天子疾曰不豫;诸侯称负子;大夫称采薪;士称犬马。刘禹锡《鉴药》中引用此委婉语,说明自己因身体不佳,赋闲在家之意。

三、避粗俗

古籍中有关性和二便的问题,因避其粗俗或污秽,也往往采取模糊的说法。用“内”、“交接”、“劳事”等称男女之事;用“前后”、“更衣”等指二便或与之有关的行为。

例1、此阴虚而阳暴绝也,盖得之病后酒且内。(戴良《丹溪翁传》)

“内”谓行。

例2、尚虚,未得复,勿为劳事,御内即死。(陈寿《华佗传》)

例3、其妻闻其病除,从百余里来省之,止宿交接,中间三日发病,一如佗言。(同上)

以上句中的“劳事”、“御内”、“交接”皆指房劳之事。我国古代性医学、性学著作中有大量与男女有关的解剖学名词,青春期性生理现象以及动作、心理感受、生理反应等方面的讳言、隐语、代称。

另外,中药取材广泛,一些废、秽之物亦可入药。古代医家为避俗、秽之嫌,常隐去俗称,而雅化其名。如称鸽粪为“左盘龙”;人***为“仙人酒、蟠桃酒”;人尿称“轮回酒”等。这也属于讳饰修辞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讳饰修辞与现代汉语中的“委婉”修辞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区别。1993年第5期《修辞学习》中,万震球先生的《休将“委婉”混“讳饰”》一文详尽阐述了“讳饰”与“委婉”的细微差别。指出“委婉”辞格的特征,其重心在“暗示”二字上,让读者、听者细心揣摩,回味无穷,且富有艺术色彩,起到幽默含蓄的效果。如孙犁《荷花淀》一文,水生嫂等几个农村妇女想去看望新参***的丈夫,又不好意思直说,于是出现了这样一段对话:“我不拖尾巴,可是忘下了一件衣裳”、“我有句要紧的话,得和他说说”、“我本来不想去,可是俺婆婆非叫我去看看他。”这一段话非常符合人物身份,也表现了作者在塑造人物形象时的技巧。运用委婉修辞,含蓄幽默,意在言外,表达效果突出。

讳饰作为修辞的一种,历史久远,有据可考。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封建帝制的消亡,一些讳饰语只是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成为历史的沉积。但对讳饰现象的研究,仍有其价值和意义,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的封建思想、典章制度,更好地进行史料考证、古籍整理和学习研究。

参考文献:

1、吴士文《修辞格论析》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现代汉语词典》 商务印书馆,1987

直言不讳篇5

说到谦词,每一个人都会很熟悉,因为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词汇。而这所谓的“谦”与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中的“礼”是不谋而合的。谦虚、谦恭这都是一种“礼”的表现,我们所说的谦词也是“礼”的一种表现。在古代,这种表现尤为突出。对父母时要自称犬子,对君主时要自称愚臣,对上级时要自称卑职,而在通常情况下,也要称自己为鄙人,称自己的家为寒舍,称自己的妻子为贱内。这些语言中出现的“愚、卑、鄙”之类的词都是代表低下、不好的意思。同时“礼”也是一种宗法制度的体现。周代的礼仪制度最为完备,也最为繁琐,上层统治阶级对它推崇备至,而下层人民却要背负沉重的负担。因此,这些语言里也体现了森严的等级制度,即通常所说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为臣纲”的封建纲常制度,下对上一定要谦恭有礼,这样就逐渐形成了所谓的谦词。当今社会的谦词也仍有应用,其范围和内容与古代已有了显著的区别,但在本质上与所倡导的儒家文化中的“礼”是一致的。

敬语与谦词是相互联系的,也同样体现了儒家文化中的“礼”,这两种词语的产生是相辅相成的。有了对自我的称呼,必然要求有对别人的称呼。而这样的称呼似乎更加广泛。无论是在古代社会还是在当今社会,人们的关系不外乎亲戚、朋友、上下级。但这样的关系却不是单一的,它们纵横交错,构成了社会关系中的方方面面。因而在社会中,人们需要用更加广泛的词来称呼与自己相关的人。对待父母要称呼父亲、母亲,外人在谈到你的父母时就要称高堂、椿萱、双亲,称别人的父母就为令尊、令堂,称别人家的兄弟姐妹一般都加令,如令兄、令妹等,称妻子的父母为岳山、泰水,称有德行或比自己地位高的人为阁下。例子很多,不胜枚举。敬语因与谦词的产生原因相似,因此它也是与儒家文化中的礼学思想分不开的。对自己的谦与对别人的恭是分不开的。古语有云:“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可见“礼”就是上对下的要求,即要求下对上的敬。由于统治阶级所贯彻的“独尊儒术”思想使儒学中的“礼”成为人们行为中的规范,人们在自觉不自觉中严格而认真的遵守“礼”这样的规范。

谈到讳言,从字面意思也可以理解它的内含。“讳”在《辞海》中有这样几种解释。一是隐瞒、避讳之意。《公羊传・闵公元年》中“《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讳者讳。”这一解释中就可以看出“讳”从一开始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同时也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礼”,即下对上的礼。下级对上级、子女对父母、晚辈对长辈都是需要隐恶扬善的。二是指所隐讳的事物。《礼记・曲礼上》中“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无论在哪种社会形态下,只要出现了需要隐讳的事物,那么必然会出现所要隐讳的语言。像古代人们是非常忌讳说到“死”这个词的。所以帝王死就说“崩”,《触龙说赵太后》中就出现过“山陵崩(指赵太后死)”这样的话。诸侯死则称“薨”,而有德行、地位高的人死去就称“驾鹤西游”。一般平民死有时也称死,但多数也会有避讳称“没有了”。三是指对帝王将相或尊长不敢直称其名,则谓之避讳,也指所避讳的名字。《三国志・魏志》中记载“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韩愈的《讳辨》中也说“汉讳武帝名彻为通。”这种避讳名字的做法,对于古代的帝王来说是一种普遍现象。因而,讳言也是以封建礼制思想为宗旨,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的体现。

谦词、敬语、讳言是由古源,随着礼学思想的发展而发展的,当“礼”成为封建等级制度的主导思想固定下来时,这一种词汇也开始固定并繁盛起来。而到今天,封建制度已被打破,弥漫于整个社会的以封建宗法制度为基础的儒家礼学文化曾一度衰落,取代它们的是平等公平原则上的“同志、你、我、他”这样不具有感彩与等级制度的词语,与之相适应的讳言也就开始逐渐减少。对于死的称呼也没有了那样繁琐的规定,一般称死就是死或逝世、去世。相同的情况体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称谓的简化、避讳的减少都反过来体现着社会的变革与发展,同时也体现着民主与公平原则的深入人心。文化作为一种思想状态的存在,不会因为改朝换代、***权更替而马上改变,它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而且今天,人们对于“礼”又有了新的认识和要求,敬语、谦词、讳言又有了新的发展。它的形式更加简化,但适用的人群却更加广泛。如“您”这个敬称,可以用于一切长辈、上级、德高望重的人。谦词所用的范围则似乎正在缩小。

除了***或盛大宴会以及特别正式的场合外,人们使用它的频率并不多,而这与外来的西方文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外国所讲的自信与中国人所讲的自谦是有很大矛盾的。如一个人去外企求职,如果他太自谦,将使别人无法信服他的能力,从而失去这份工作。在这种需求的刺激下,自谦所用的词语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开始消亡。讳言同谦词一样也在更广泛的消失,人们不再避讳直呼伟人或统治者的姓名,甚至在更多的时候会公开的宣讲统治阶层的腐朽与无能而不会受到严重的打击报复。现在的人们不需要像古人一样道路以目,用讳言讳语谈一些敏感话题。人们在言论上有了更大的自由,那么讳言就会相应的减少。与此同时,另外的隐讳语言发展了起来,普通意义的隐言是指行业术语,这方面的专业术语对于别的行业或对此无所知的人们来说就是隐言与讳语。而更高层次的隐言讳语存在于国家所掌握的***事间谍机构中。这些已经与儒家的礼学思想相去甚远了。

总之,礼在现代已超越了孔子所倡导的“礼”的本真含义,而普遍的被大众所接受。随着时代的发展,历史的进步,“礼”也将成为从上至下所遵循的一种原则,而不单单要求下对上的规范。以新的礼学思想来构建新的谦词、敬语与讳言,是这个新时代的要求,也是对每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的要求。

参考文献:

直言不讳篇6

关键词:唐代;避讳;俗字;字典

中***分类号:H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3)02-0103-08

2011年正式启动的“中华字库工程”,意在收集与汇总历代文献出现过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辨析字形之源流演变,确定字形之历史地位,建立汉字及少数民族文字的编码和主要字体字符库。由于研究兴趣所在,我们在参与以敦煌写卷为主体的“手写纸本文献用字的搜集与整理”包(张涌泉教授负责,浙江师范大学承担)时,对因规避唐代帝王名讳而产生的异体字形给予了特别关注,并充分利用《中华字海》、《汉语大字典》等大型字典,考察其对唐讳字形的收录情况,适当借鉴其辨析成果,以期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唐代避讳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文字形体的改变,或换作相关汉字,或缺少个别笔画,或改换某个构件,通过视觉上的形变以表达心理上的忌讳。这些避讳形体在失去了唐朝的避讳背景后,换作他字的先后回改;缺少笔画、改换构件的则往往成为俗字,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继续流通使用,并逐渐被宋元以来的字书收录,增加了异体字的数量。这些因避讳而产生的、形态各异的唐讳字形,既是现代大型字典的收字来源之一,也是其在收字数量上胜于其他字典的因素之一。

不过,我们在利用这些大型字典时,发现在唐讳字形的收录和辨析上存在着一些可以商榷的地方,而这些问题又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其他各类字典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或多或少地影响了语言文字的充分利用和文献史料的整理发掘。今以反映最新研究成果的《汉语大字典》第2版(以下简称《大字典》)为例{1},试从收集、考释两方面,略陈疑义,并求教于诸读者方家。

一 唐讳字形之收集

《大字典》在“凡例”部分明确指出,该书收字是“以《康熙字典》为蓝本,另从历代辞书和古今著作中增收单字”。据此可以推测,《大字典》中唐讳字形的收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以《康熙字典》为代表的历代辞书在收字范围和数量的影响。换言之,这些辞书对唐讳字形收集的程度(也包括辞书本身流传过程中导致的字形讹误)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大字典》收字的质量。相对于保存着丰富多样的唐讳字形的敦煌文献以及其他出土文献,《大字典》在字形收集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两个缺憾:

(一)所收唐讳字形涉及的名讳本字相对较少

李唐***权维持近300年之久,前后历经19位皇帝(不含武曌),再加上追尊的献祖李熙、懿祖李天赐、太祖李虎、世祖李昺等{2},避讳对象繁多,产生了大量的避讳字形。而根据我们对《大字典》所收唐讳字形数量的统计来看,实际涉及的帝王名讳主要集中于太祖李虎、太宗李世民和睿宗李旦等几位,仅约占帝王数量的三分之一,其他帝王的避讳字形基本上未见收载。

唐代***治经济较为繁荣稳定,避讳制度不断完善,避讳观念逐渐为当时社会各阶层所接受,形成了浓郁的避讳风气,避讳方法也渐趋多样化。缺笔即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种。这种避讳方法在形体上避免了由于避讳而导致的字形更换,基本不影响典籍文献的正常流传,“古籍文字,可以少所更易”[1]120,同时也达到了规避帝王尊名的目的。就文献资料来看,至迟在唐高宗显庆五年(660)时,缺笔方法就已经普及{3},成为当时避讳使用频率较高的方法之一,并在玄宗时期写入《唐六典》,明确定位为“其文有犯国讳”的规避方法{4}。因此,唐代20多位需要避讳的帝王中,即使是像代宗李豫这样字形相对复杂的名讳,都有采用缺笔方法避讳而产生新的字形。

《大字典》中,这类缺笔避讳字也在收录之列。如《大字典·水部》收“■”字,据《字汇补》释其系“泄”字省文(3/1670){5},是该字为规避太宗讳而缺笔。又如《大字典·黑部》收“■”字,据《字汇补》释其与“■”同(8/5059),为规避睿宗讳而缺书中间横画。除此之外,其他帝王名讳的缺笔规避字形几乎不见于《大字典》。其实,相关的避讳字形在唐代文献中屡见不鲜。试举几例:

1. 世祖元皇帝讳“昺”,兼避嫌讳“丙”,唐时缺末笔点画作“■”。如P.2536《春秋谷梁经传集解》有“秋,七月■申,及齐高傒盟于防”句,BD.15345《春秋谷梁传桓公第二》有“夏四月■子,公薨于齐”句,两个截***均是“丙”字避讳缺末笔的字形。《大字典》不仅未收“丙”字缺笔字形,也没有见到世祖的任何避讳字形。

2. 高祖讳“淵”,唐时避讳缺末笔竖画作“■”。如开成石经《尚书·商书·汤诰》中有“栗栗危惧,若将陨于深■”句,《毛诗·小雅·鹤鸣》中有“鱼潜在■,或在于渚”、“鱼在于渚,或潜在■”句,三个截***均是“淵”字避讳缺末笔字形{1}。唐唐玄度《新加九经字样》明确指出“淵”字“庙讳缺右画作■”[2]30。《大字典》只收正字,未见避讳字形。

3. 高宗讳“治”,唐时避讳缺末笔横画作“■”。如《段承宗墓志》立于天宝十三年(754)[3]122,志文中“世”、“葉”皆避太宗讳,又有“又迁晋陵郡长史,治中之任,佐理惟贤”句,“治”字原碑作“■”,缺末笔避高宗讳字形。又如P.2536《春秋谷梁经传集解》有“盖不能■其国,舍而归于曹也”句,P.2526《修文殿御览》有“燕以为相,而国■”句,同样是“治”字缺末笔字形。《大字典》未见该避讳字形。

4. 顺宗讳“誦”,唐时缺末笔竖画讳作“■”。如开成石经《毛诗·小雅·节南山》“家父作■,以究王讻,式讹尔心,以畜万邦”句{2},P.3540《天王文一卷》“■持经法,乃至供养三宝”句,均为缺笔避顺宗讳字形,亦不见于《大字典》。

诚然,缺笔避讳是通过“为字不成”的手段来达到名讳禁忌的目的,容易规避,也容易辨识并回改,因而历代辞书中收录得较少。但是,在现存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依然存在着不少的用例,或许仍然具有适当收录与解释的必要。

(二)所收帝王名讳的唐讳字形数量或待增加

即使是对于《大字典》已经收录的诸多唐讳字形,由于不同辞书的作者在采字范围、取舍标准上各有不同,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大字典》收字范围的大小以及字形内在统一规范的建立,因而相对于“鲜活”的敦煌文献以及其他出土文献,所收录的唐代帝王名讳的唐讳字形数量或可待增加,大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避讳字形涉及的汉字范围有待扩充

帝王名讳虽然只有一个或两个汉字,但是通过语音或形体的关连,可以扩展至几个甚至几十个汉字。如唐太宗讳“世”,举凡以“世”字作构件的汉字(包括正字不含“世”而俗写字形含“世”构件的汉字)都需要规避,从而产生出近百个避讳字形。《大字典》在这些避讳字形的收集范围上有待进一步扩充。试以唐睿宗为例。

唐睿宗讳“旦”,除正讳外,以“旦”字作构件的汉字亦在避讳之列,如上揭所举“■”字。敦煌写卷及其他出土文献中,采用同样避讳方法而产生的避讳字形还有很多,至少可以举出下面这几例:

{1}■,“旦”避讳缺笔字形。如P.2617《周易经典释文一卷》:“难,乃■反。”P.3274《御注孝经疏》:“武王克商,复以此地与■。”

{2}■,“坦”缺笔避讳字形。如P.2617《周易经典释文一卷》:“■,土但反。”P.4660《河西都僧统沙门悟真邈真赞并序》:“■々开丽。”

{3}■,“擅”缺笔避讳字形。如P.4660《故燉煌阴处士邈真赞并序》:“孤高卓荦,独■其名。”又如天宝四年(745)《贾令婉墓志》“名擅国英,德为时杰,雄飞尚屈于三语,坐啸先闻于百城”句[4]95,天宝七年(748)《李琚墓志》“其勇于效能,忽复兼擅,有如是者”句[4]146,其中的“擅”字原碑均作“■”。

{4}■,“檀”避讳缺笔字形。如S.5357《妙法莲华经》:“或有起石庙,栴■及沉水。”P.2163《诸经要集》:“千亿岁堕阿鼻地狱,■越不受师教,亦招前报。”P.2173《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宣演卷上》:“此中一二三,名为修行住,又舍身财等为■。”

{5}■,“壇”避讳缺笔字形。如建中二年(781)《不空和尚碑》中即作“■”[5]20。又如P.3718《唐河西释门范和尚写真赞并序》:“释门僧***、京城内外临■供奉大德。”P.3630《大梁河西管内释门都僧***会恩和尚邈真赞》:“大梁故河西管内释门都僧***、兼毗尼藏主京城内外临■供奉大德。”

{6}■,“暨”避讳缺笔字形。如开元二十年(732)《慕容瑾墓志》有“越自髫年,不为童儿之戏;暨乎弱岁,有老成人之风”句[6]73,原碑“暨”字即作“■”。《石林燕语》载“元丰五年(1082),黄冕仲榜唱名,有暨陶者……时暨自(字)阙下一画。苏(永注:指苏子容)复言字下当从旦。此唐避睿宗讳,流俗遂误,弗改耳”云云{1},“暨自(字)阙下一画”即当指该缺笔字形。

{7}■,“景”避讳缺笔字形。“旦”字的俗写形“■”与“景”字上部几乎相同,因此,“景”字及从“景”之字(如下条“影”字)亦需要避讳。如开元十九年(731)《刘禄墓志》有“譬景侯之存魏主,盛迹昭然”句[6]48,“景”字原碑即作“■”。又如P.2173《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宣演卷上》:“萤爝呈光,未助太阳之■。”敦研341《唐景云二年张君义勋告》:“至■龙元年十月。”

{8}■,“影”避讳缺笔字形。如贞元五年(789)《李峦墓志》有“姊妹五人,彫丧太半,见存者二,形影相随”句[5]66,原碑“影”字即作“■”。又如P.3051《频婆娑罗王后宫■女功德意供养塔生天因缘变》:“合掌虔诚而作礼,令其光■照双间。”P.3718《唐河西释门范和尚写真赞并序》:“固命匠伯,邈■他年。”P.3764《太公家教一卷》:“形■不睹。”

从唐代文献来看,这些避讳字形在当时使用比较广泛,但大约由于没有被宋以后的字书载录,所以今日也未能被收入《大字典》。

2. 避讳字形外在形体的多样性有待补充

东汉以后,造纸原料的改进促使书写更加便利,文字运用的范围也随之不断扩大。文字书写务趋简易,以浅近易写为特点的俗字便很能迎合这一需要,再加上当时并没有定体可以遵循,手写之体,必然不能一致,字形纷杂的机会也就大大增强,从而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了俗字流行的第一个高峰[7]11。唐代避讳,无论是缺书笔画,还是改换构件,都是着重于通过字形的改变来达到规避的目的。因此,在李唐避讳法令宽松、风气却盛的大环境下,魏晋六朝时期形成的“姿态万千”的俗写字形也被自发地列入避讳范围,采取同正字一样的避讳方法,产生了“丰富多样”的避讳字形,从而间接增加了俗字数量。

例如,唐高祖讳“淵”,《广碑别字》收录的各个时期的俗字数量分别如下表所示{2}:

这些俗写字形都有可能在唐代继续使用,并产生出相应的避讳字形,因而当时“淵”字的避讳字形在数量上可以达到数十个。《大字典》仅收录了“淵”字正体和四个俗写字形,似乎略显不够。据敦煌文献,至少可以补出八个唐讳字形:

{1}■,俗写“■”避讳缺笔字形。如P.3233《洞■神咒经誓魔品第一》:“汝等耶王入■,汝耶王入水,汝耶王入火。”

{2}■,俗写“■”避讳缺笔字形。如P.2444《洞淵神咒经斩鬼第七》卷首、卷末篇名“洞■神呪经斩鬼品第七”。

{3}■,俗写“■”避讳缺笔字形。如P.3742《二教论》:“澄照■猷,无惑求于象罔。”

{4}■,俗写“■”避讳缺笔字形。如S.1603《庄子郭象注》:“■乎,其不可测也。”

{5}■,俗写“■”避讳缺笔字形。如北8452(珍020)《无上秘要卷第五十二》:“无极大道下元玄黄洞■洞灵高皇九土四司五命十二仙君。”

{6}■,俗写“■”避讳缺笔字形。如P.3725《老子道经》:“鱼不可脱于■,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7}■,俗写“■”避讳缺笔字形。P.2528《文选卷第二》:“临沅湘之玄■。”

{8}■,俗写“■”避讳缺笔字形。P.2528《文选卷第二》:“《国语》曰:鲁宣公滥于泗■。”

3. 避讳字形内在形体的统一性有待完善

单纯从数量来说,《大字典》所见唐讳字形中最多的是为避太宗李世民讳而产生的。这不仅是因为唐太宗讳双名,都需要规避,也是因为“世”“民”二字具备良好的构字条件,容易充当其它汉字的构件,缺少笔画、改换构件字形的避讳方法均可以使用。因此,对于同一个讳字而言,往往既会产生缺笔避讳字形,也会产生改形避讳字形。例如“泄”字右部为“世”,唐时也需要避讳,《大字典·水部》中收有“■”(3/1670)、“洩”(3/1721)二字,前者即是右部缺笔作“■”后讹变而成,而后者是将“世”改作“曳”后的避讳字形。由于《大字典》受字形来源以及自身体例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对这类避讳字形内在规律的掘发相对较弱,其内在统一性或有待完善。如:

{1}从“枼”类汉字。“枼”为“葉”的初文,后来上半部分***分化出“世”字,而“枼”字反而被看作以“木”为形、以“世”为声的形声字{1}。唐避太宗讳,构件“枼”中含有太宗名讳字形,故亦需规避。和“世”字相同,从“枼”汉字有两种避讳方法:一是将“世”改形作“■”,二是将“世”缺笔作“■”。因而,一个讳字通常会有规律地产生出两种避讳字形,共同存在于唐代文献中。《大字典》所收从“枼”类汉字中,部分讳字只收录了其中的一种避讳字形,而忽略了另外一种(从数量来看,缺笔避讳字形收录相对较少),整体上略显缺乏统一性。例如:

(1)“揲”字,避讳或改形作“■”,如P.2602《无上秘要卷第廿九》有“上■阮乐天颂”篇;或缺笔作“■”,如P.2617《周易经典释文一卷》有“揲,时设反,按■犹数也”句。《大字典·手部》仅收前一个字形(4/2017),而未收后者。

(2)“牒”字,避讳或改形作“■”,如P.2646《新集吉凶书仪上下两卷并序》有“■状如前,谨■”句;或缺笔作“■”,如S.196《显德五年洪范大师残牒》有“■件状如前,谨■”句。《大字典·片部》仅收前一字形(4/2162),而未收后者。

{2}从“冓”类汉字。“冓”本为两鱼相遇之形,后以该字为构件,与其它表义形旁“止”、“彳”、“辵”等构成形声字,而自身逐渐成为一个表音构件。汉代字形隶化后,“冓”上部笔画与“世”及其俗写形“■”相似,故俗写中经常混用,将“冓”写作“■”或“■”。唐时将其作为“标准字形”处理,也加以规避。和从“枼”类汉字相似,从“冓”汉字也有将上部构件改形作“■”和缺笔作“■”两种避讳方法,同一个讳字就会产生出两种避讳字形。《大字典》也不同程度存在缺收某一种字形的情况。如:

(1)“購”字,避讳或改形作“■”,如P.3126《冥报记》“既而尔朱兆■徽万户侯,祖仁遂斩徽送之,并慝其金百斤、马五十匹”句;或缺笔作“■”,如S.5731《时要字样卷下》“■:赎”例。《大字典·贝部》收有“■”字(7/3898),释其同“購”,实际上就是后者避讳字形的讹变,但未收前者。

(2)“溝”字,避讳或改形作“■”,如S.692《秦妇吟》“■壑渐平人渐少,六***门外倚殭尸”句;或缺笔作“■”,如S.5431《开蒙要训》“■渠溉灌”句。《大字典·水部》收有“■”字,释其同“溝”(3/1749),正是前者避讳字形的讹变{2},但未收后者。

二 唐讳字形之考释

除收字外,字形考释无疑也是大型字典的一个重要内容。《大字典》对于所收唐讳字形也尽可能征引文献考明其正字。不过,唐讳字形在失去了避讳背景后,经宋元以来的字书传摹转刻,难免会造成字形的讹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字典》的释读质量。同时,《大字典》主要依据各辞书的考释结果,不可避免地受到原辞书对讳字处理方式的影响。就目前来看,这些因素造成《大字典》在唐讳字形的考释上或多或少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直接援引古代字书而未指明正字

《大字典》中收录的唐讳字形主要取自于各种字书,限于体例,无法进行一定的系统性考证。而一些唐讳字形在被字书收录时,或者由于其时司空见惯,抑或由于字形已经讹变,字书作者只是根据当时的情况保存了字形,而未能加以考释。《大字典》也大多相沿,未能指明正字。例如:

1.■,《大字典·示部》引《龙龛手镜》羊制反,释作“祭名”(5/2556),未指明正字。

按:此字即“■”的避讳缺笔字。上文已言,含“世”汉字唐时也需要避太宗讳,可缺笔作“■”,传抄中容易讹变作“廿”、“■”、“”等形。《玉篇·示部》:“■,翌制切,祭也。”[8]58音义相同。《大字典》未能沟通避讳字形“■”与“■”之间的关系。

2.■,《大字典·糸部》引《字汇补》释作“外国布名”,“徒协切”(6/3635),未指明正字。

今按:此字即“緤”的避讳缺笔字。构件“世”避讳缺笔形体“■”与“廿”相近,而“■”不成字,传抄中容易写作“廿”。从“枼”字形也相同,《大字典·足部》“■,同‘蹀’”(7/3957)正是其例。《大字典·糸部》已收“緤”字(6/3649)。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卷10“木绵”条引晋张勃《吴录·地理志》云:“交址定安县有木緜树,高丈。实如酒杯,口有緜,如蚕之緜也。又可作布,名曰‘白緤’,一名‘毛布’。”{1}

又,《大字典·糸部》引《篇海类编》收有“■”字(6/3645),读作“私列切”时释其“同‘緤(紲)’”,而读作“徒叶切”时仅释其为“布名”,未指明正字,实际上同样也是“緤”字。这个字形在敦煌文献中甚为常见。如P.2992VA《归义***节度兵马留后使检校司徒兼御史大夫曹上回鹘众宰相状》有“众宰相各附白花绵绫壹拾足,白■壹匹”、P.3212VB《辛丑年五月三日惠深交割文书》有“惠深听阿旧与立机■一匹,交小师作汗衫”等记载,其中的“■”皆即“緤”字,亦俱可以“布名”释义。

3.■,《大字典·革部》释为“古时缝纫戴在手指上用皮革制成以防针刺的指环”,引《改併四声篇海》“音■”,又引《字汇补》注音“徒协切”(8/4624),均未指明正字。

按:此字即“鞢”的避讳缺笔字。可参看上面“緤”字。《大字典·革部》已经收录“鞢”字(8/4628),有xiè、zhá和dié三个读音,但字义相近。其中,第一、第三个读音正分别与“音■”(“葉”避唐讳字形)、“徒协切”相同,是为一字多音,后又引申出《大字典》所释义项。唐时避讳缺笔作“■”后,沿用既广,被字书收录,人为淡化了与正字之间的关系。

4.■,《大字典·走部》引《改併四声篇海》注音“丑世切”,释作“超”(6/3708),未指明正字。

按:此字即“■”的避讳缺笔字。上文已言,构件“廿”是“世”缺笔字形“■”的讹变。《大字典》于同一部已经收录“■”字,并引《玉篇》释其同“■(跇)”,“丑例切”(6/3710),读音亦同。

5.■,《大字典·竹部》引《改併四声篇海》注“音牒”,释作“簸”(5/3231),未指明正字。

按:此字即“■”的避讳改形字。可参看上面“緤”字。《大字典·竹部》已经收录“■”字,并引《广韵》、《集韵》释其与“簸”同义,音“徒协切”(5/3233),正与“牒”相同。

6.■,《大字典·尸部》引《字汇补》注“他计切,音替”(2/1049),未释义,也未指明正字。

按:此字即“屜”避讳改形字的讹变字形。为规避太宗讳,“世”字作为偏旁时,常改作“曳”,《大字典·木部》“栧,同‘枻’”(3/1283)即是其例。唐时“屜”可避讳改形作“■”,《玉篇·履部》即云“■”同“屜”[8]2222。俗写中,“彳”旁与“丬”旁容易混用,《大字典·尸部》“■,同‘屧’”(2/1051)即其例,故“■”可更换偏旁讹变作“■”,如S.617《俗务要名林》:“■脊,上他曳反,下音积。”“丬”旁与“爿”旁又经常混用,故“■”又可更换偏旁讹变作“■”。

7.■,《大字典·攴部》据《改併四声篇海》引《龙龛手镜》,释其“音敏”(3/1559),并未指明正字。

按:此字即“敃”避讳缺笔字的讹变。唐时避太宗讳,“民”单独使用或作为构件时,均可以缺笔作“■”,如P.2475《太玄真一本际经卷第二》有“示以空相,■其分别计划之心”句,“■”即“泯”。传抄既久,“■”左下角钩画逐渐讹变成横画或近似横画形体,如S.388《时要字样》“右正行者正体,脚注讹俗”类“農”下脚注“■”,此即“農”字俗写“■”的避讳缺笔字,最下方横画实际上是“ ■ ”的钩画。这类字形楷定后,即与《大字典》所收“■”字左部相同。

(二)虽指出正字但未指明是由避讳导致

字书收字自然是以文献中所见到的字形为主要来源,编著者也会根据各个字形在当时的使用频率、读音变化等情况加以适当归类和简单说明。一些唐讳字形在被收入宋元字书时,自身的避讳因素可能在当时还相对比较明显,甚至还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因而其时的字书并不加以特别说明。《大字典》在根据古代字书汇集这些避讳字形时,虽然从形体上已经考释出正字,但忽略了对字形变化原因的阐释,难免会造成避讳字与正字之间的字形差异过于突出,内在关联被淡化,似乎不利于汉字的辨识和理解。例如:

1.■,《大字典·貝部》考其同“貰”,引《字汇补》称是该字的省文(7/3866)。

按:虽然“■”的正字确为“貰”,但只说“”是由“世”省文而成,似仍欠切当。上文已言,构件“世”避太宗讳可缺笔作“■”,传抄中常常讹变作“廿”、“”等形。“■”即是由“貰”的避讳缺笔字“■”讹变后形成,而非普通意义上的省文字形。

又,上揭所举同一部的“■”字(7/3898),讹变原因相同。

2.■,《大字典·辵部》引《正字通》释其为“‘迣’的讹字”(7/4071),无进一步的文字说明。

按:该字的正字确为“迣”,但仅以“讹字”来概括字形差异的原因,似过于笼统。如前所言,构件“世”避讳缺笔形体“■”容易被直接写作“廿”,“■”即是“迣”避讳缺笔字在传抄中讹变出的字形。

3.■,《大字典·水部》据《农***全书》与《农书》的异文,判定该字“同‘溝’”(3/1749)。

按:该字虽然确实同“溝”,但两个字形之间差异良多,仅据异文推测正字,仍难让读者知其“所以然”。实际上,该字即是“溝”俗写避唐讳字形的讹变。上文已言,构件“冓”俗写中常作“■”或“■”,唐时避讳可以将上部改形作“■”。俗写中,“冓”下方构件“冉”亦或作“冄”,如P.2617《周易经典释文一卷》有“■,古豆反”句,“■”即“媾”字;进而可讹变作“井”形,如P.2361《本际经疏卷第三》有“■积成地”句,“■”即“搆”字。从“冓”之字多有这两种形变。故“■”应当是在“溝”字避讳改形后由上两种字形中的某一种再次讹变而成。由此观之,由“溝”到“■”,至少经历了避讳、俗写、讹变几个阶段,相当复杂。

4.■,《大字典·心部》引《正字通》考其同“惵”,又以《文选》和《后汉书》的异文予以佐证(4/2482)。

按:虽然《大字典》援引了字书解释和异文例证来说明二字之间所谓“同”的关系,但“同”的原因仍然没有揭示出来。实际上,该字形变化的原因很简单,是“惵”避唐讳改形字,可以参看上文。

5.■,《大字典·山部》释其有chí、mín二音,读作后者时引《龙龛手镜》考其“同‘岷’”(2/789)。

按:“■”与“岷”整体结构虽然相似,但直接考定后者为前者的正字,并没有解释原因,仍不易让人理解。同时,既然一字二音,但却为何仅仅是在一种读音下“同‘岷’”呢?实际上,“■”读mín音时,是“岷”避讳改形字。唐时避太宗讳,“民”字作构件时一般改作“氏”。唐高宗在显庆二年(657)十二月十六日颁布诏书改“昬”字,即是改上部“民”作“氏”{1}。又如高博001《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并序》中有“去来都■,声求之惑已除”句,“■”即“泯”字讳改。“岷”避讳改作“■”后,在字形上与原本用作山名、音“陈尼切”的“■”相同,因而,《大字典》仅按字形视“■”为多音字,标出不同读音,指明正字,却没有指出字形的内在关系。

(三)虽指出正字但所定正字却存在问题

《大字典》在“凡例”中解释“异体字的表述方式”时,指出:全同异体字不注音,在“同‘×’”之后出书证、例证;非全同异体字注音,在“同‘×’”之后简要释义,并引书证、例证。从《大字典》对唐讳字形的实际考释情况来看,在考证某字形的正字时均作“同某”。如《大字典·艸部》有“■”字,是避唐太宗讳的典型字形,文献中习见,《大字典》即考其“同‘葉’”,并引清阮元校勘记来佐证(6/3453)。我们在统计唐讳字形时却发现,个别以“同某”方式考释出的正字在字形上与避讳字形有较大的差异,或者说与单纯根据避讳形体推定出的正字有较大的出入。试举几例:

1.■,《大字典·貝部》引《字汇》考其“同‘賖’”,释义“未与钱也”(7/3866)。

按:《大字典·貝部》于该字下还收有“■”字,释其“同‘貰’”,“賖也”,上文已考,“■”确实是“貰”避唐太宗讳缺笔字形。而在本例中,“■”字实际上也是“貰”为规避太宗讳而改上部“世”作“■”形,S.388《正名要录》“本音虽同,字义各别”类中“■,缓;奢,憍”例亦可为其证。但是,《大字典》指出“■”的正字是“貰”,却又考释“■”同“賖”,同一个正字产生的两种避讳字形却推定出了两个不同的正字,这个矛盾现象说明两者之中必有一个是有失允当的。据《说文解字·貝部》:“貰,贷也。”[9]130正与“賖”同义。大概《字汇》释“■”字“同賖”是指字义,而《大字典》视其为正字,以至抵牾凸现。

2.■,《大字典·女部》引《玉篇》考其“同‘媟’”(2/1118)。

按:唐时避太宗讳,从“世”之字或改从“曳”,《大字典·水部》“洩”同“泄”(3/1721)即是其例。可参看上文。因而从字形上来说,“■”应当是“■”的避讳改形字。

又,《龙龛手镜·女部》:“■,先结反。”[10]284《字汇补·女部》注该字“音泄”,而“义未详”{2};《说文解字·女部》:“媟,嬻也。从女,枼声。”[9]263“世”即从“枼”分化而来,故疑“■”字或即“媟”之省,《玉篇·女部》释其唐讳字“■”同“媟”亦可为佐证[8]607。

3.■,《大字典·足部》引《直音篇》、《字汇补》考其“同‘蹀’”(7/3973)。

按:核《字汇补·足部》,原书确作“■”,并论其“徒枼切,与蹀同”{1}。再核《直音篇·足部》,原书实作“■”,右部中间为“■”,亦论其同“蹀”{2}。大概《大字典》即据二书考订正字为“蹀”,而在字形上袭用成书相对较晚的《字汇补》。实际上,从字形来讲,“■”应当是“■”的形讹(“■”“■”等字亦可为证),而后者的正字定作“■”方为妥当。“枼”“葉”音同,故俗写中从“枼”汉字常有改从“葉”的現象,如《大字典·土部》有“■”字,即释其同“堞”(1/522)。唐时避太宗讳,改从“葉”的汉字也有相应改右部中间“世”为“■”的字形,“■”即是其例。虽然“蹀”、“■”通用,但仍不宜将前者视为后者避讳字形“■”的正字。

4.■,《大字典·月部》引《龙龛手镜》、《篇海类编》考其“同■ (■)”(4/2235)。

按:核《龙龛手镜·肉部》,视“■”为“或作”,而视“■”为“今”,注音“直葉反”[10]415。再核《篇海类编·身体类·肉部》:“■,详■。”[11]18《大字典》大概综合了两种字书的考述,因而注“■”字“同■(■)”。稍加參考上文的分析已可以看出,“■”也是“■”避唐太宗讳改右上“世”为“■”字形,《大字典·月部》已收录,正考其“同‘■’”(4/2241)。显然,《大字典》是将同一个正字多个唐讳字形中的一个作为正字来考订另一个。这种做法是否允当,还可以进一步讨论。实际上,“■”直接注作“同‘■’”即可。

5.■,《大字典·阜部》引《改併四声篇海》考作“同■(隆)”(7/4455)。

按:查《改併四声篇海·阜部》,原文作:“■■,二,中央高也、丰也、大也、盛也。”[12]391大概《大字典》即据之以“■”为“■”的正字,而同一部中又据《龙龛手镜》释“■”字“同‘隆’”(7/4446),故于“■”后再加注“隆”字。可以看出,《大字典》已经认同“■”是“隆”的一个俗写字形,是在用正字的一个俗写字来注解另一个俗写字。

而根据字形特点,颇疑“■”是“隆”避讳缺笔字的讹变。唐时避玄宗李隆基讳,“隆”字可以缺书右下构件“生”的竖画而写作“■”,如P.2602《无上秘要卷第廿九》有“一明天地,生死普■”句,“普■”即“普隆”。缺笔字形的右中部与“口”形比较相似,容易误写而讹变作“■”。如果我们的推测成立,那么《大字典》是将同一个正字的某个俗写字形作为正字来考订其唐讳字形。因此,“■”直接注作“同‘隆’”相对更为妥当。

《大字典》第2版汇聚了近20年来的研究成果,具有着收字宏富、字形规范、注音精准、内容完善、释义详备、查检方便、排版精善、装帧美观等优点,成就显著[13],无需多言。但正如本文开篇所指出的,我们尝试归纳《大字典》在唐讳字形收录上的若干问题,主要是由于这些现象和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包括《大字典》在内的诸多现代字典中,或多或少地影响了现代字典的编纂质量和语言文字的研究利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敦煌文献为代表的唐五代出土文献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代汉字的研究材料日臻丰富,理论体系渐趋完善,为现代字典收录和考释唐讳字形提供了可靠的字形来源和稳固的理论基础。我们有理由相信,唐代避讳及避讳字形的相关研究也将会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参考文献:

[1] 陈垣.史讳举例[M].北京:中华书局,2004.

[2] 唐玄度.新加九经字样[M].丛书集成初编:第106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

[3] 北京***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26册[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

[4] 北京***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25册[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

[5] 北京***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28册[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

[6] 北京***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23册[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

[7] 张涌泉.敦煌俗字研究导论[M].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6.

[8] 胡吉宣.玉篇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9]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10] 行均.龙龛手镜[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1] 宋濂.篇海类编[M].续修四库全书:第23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直言不讳篇7

“讳饰”修辞是指不直接说出本意,而是用含蓄、婉转的语言把本意暗示出来,使之意在言外的一种修辞方式。如我们生活中把怀孕说成“有喜”,有些老同志把自己的死说成“去见马克思”等就是用了这一修辞。

“讳饰”一般可分为美饰和掩饰两种。

一、美饰就是因犯忌怕说而改用别的话加以装饰美化。如:

1、3月14日下午两点三刻,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停止思想了。让他一个人留在房里还不到两分钟,等我们再进去的时候,便发现他在安乐椅上安静地睡着了——但已经是永远地睡着了。(《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

句中的“停止思想”、“安静的睡着”、“永远地睡着”,都是指“死”。对于马克思的死,恩格斯不忍心直接说出,因而用了讳饰手法。这样既把自己的心情委婉而含蓄地表达出来,又符合全世界劳动人民的心愿。

2、包扎所的担架不够了,好几个重彩号不能及时送后方医院,耽搁下来。(《百合花》)

句中的“彩号”即“重伤员”。用“彩号”二字替代,可见作者对人民子弟兵的热爱。

二、掩饰就是遇到犯忌触讳的事改用一种模糊的说法去掩盖。如:

3、凑近一看,见她脸上流下来的血已经把她胸前的白衣染红了,眼睛已经闭上。我知道他不行了,才赶忙跳出门外。(《谁是最可爱的人》)

句中的“不行了”在这里的意思是“死了”,无法救活了,有了前文的交代——“她脸上流下来的血已经把她胸前的白衣染红了,眼睛已经闭上”,这个意思就可以理解了。

4、“祥林嫂?怎么了?”

“老了。”(《祝福》)

句中的“老了”即“死了”。因鲁府的忌讳颇多,那些不吉利的话不可直说。为了避讳,短工们把祥林嫂的死说成“老了”。

5、他的母亲端过一碟乌黑的圆东西,轻轻说:“吃下去罢——病就好了。”(《药》)

直言不讳篇8

关键词:杜甫 闲 避讳

一、避讳

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现象,大约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至清代更趋完密。那时,人们对皇帝或尊长是不能直呼或直书其名的,否则就有因犯讳而坐牢甚至丢脑袋的危险。避讳常见的方法是用近义或同义的字来代替要避讳的字。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避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改“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①。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天下“丘”姓,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今天,姓氏中有“丘”又有“邱”,原因就是有改回原来“丘”字,有的未改。

四是讳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母叫贾敏,故林黛玉凡是遇到敏字都读成米或密。司马迁父名“司马谈”,故《史记》里,人名中出现“谈”字者一律改了名。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范晔作《后汉书》亦沿用此,范晔父名“范泰”,故《后汉书》里,名“郭泰”者,竟变为“郭太”。

二、杜甫之避讳

古人讲究避讳,杜甫亦不例外。杜甫父亲名闲,常理推论,其作品中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出现“闲”字。先看杜集中出现“闲”字的诗有:

《诸将五首其一》②:“见愁汉马西戎逼,曾闪朱旗北斗殷。诸本作闲,《正异》作殷。”

《宴王使君宅其二》:“泛爱容霜鬓,留欢卜夜闲。一作阑,一作上夜关。”

《小寒食舟中作》:“翩翩戏蝶过闲一作开,非。幔,片片轻鸥下急湍。”

以上三例或正文,或异文出现了“闲”字。前人对此颇多争论,并未得出确凿结论。笔者试略陈如下。

王直方《王直方诗话》③云:“老杜家讳闲,而诗中有云:‘翩翩戏蝶过闲幔。’或云:恐传者谬。又有《宴王使君宅》诗云:‘泛爱容霜鬓,留欢卜夜欢。’一作‘阑’。余以为当以‘闲’为正,临文恐不以为避也。”可见王直方是赞同杜集中有“闲”字的。

认为杜集中不可能有“闲”字的有:

赵令畴《侯鲭录》④卷七引了王直方的观点并补充说:“迂叟李国老云:‘余读《新唐书》,方知杜甫父名闲。检杜诗果无闲字,唯蜀本杜诗二十卷,内《寒食》诗云:邻家闲不违。后见王琪本作问不违。又云:曾闪北斗朱旗闲。后见赵仁约本说,薛向家本作北斗殷。由是言之,甫不用闲字名矣。’”赵令畴从版本校勘入手,查证蜀本、王琪本、赵仁约本、薛向家本等后得出度集中不可能出现“闲”字。

蔡居厚认为杜集中出现的“闲”字为后人避本朝庙讳而改,《蔡宽夫诗话》⑤云:“杜子美诗一部未尝使‘闲’字,独一联云:‘见愁汉马西戎逼,曾闪朱旗北斗闲。’一处而已。顷见王侍郎钦臣云:‘旧尝疑此,以谓既不避,则不应只犯一字。后于薛枢密向家得五代时故本,较之乃是殷字。恐好事者因避本朝庙讳易之,而不暇省其父名也。’”

周必大《二老堂诗话》⑥则集中从避讳的角度为老杜辩护,云:“世云杜子美诗两押‘闲’字,不避家讳,故《留夜宴》诗:‘临欢卜夜闲。’七言诗:‘曾闪北斗朱旗闲。’虽俗传孙觌《杜诗押韵》,亦用二字,其实非也。卞圜杜诗本云‘留欢卜夜欢’,盖有投辖之意。‘卜’字似‘上’字,‘关’字似‘闲’字,而不知者或改作‘夜闲’,又不在韵,卞氏本妙不可言。‘北斗闲’者,盖《汉书》有‘朱旗降天’,今杜诗既云‘曾闪朱旗’,则是因朱旗降天,斗色亦赤,本是‘殷’字。于今切,盛也。于颜切,红也。故音虽不同,而字则一体。是时宣祖正讳‘殷’字,故改作‘闲’,全无义理。今既祧庙不讳,所谓‘曾闪北斗朱旗闲’,又何疑焉?”

张耒认为杜集中不可能出现“闲”字,其《明道杂志》⑦载:“杜甫之父名闲,而甫诗不避闲。某在馆中时,同舍屡论及于此。余谓甫天姿笃于忠孝,于父名非不获己,宜不忍言。试问王仲至,讨论之,果得其由,大都本误也。《寒食》诗云:‘田父要皆去,邻家闲不违。’仲至家有古写本杜诗,作‘问不违’。作‘问’实胜‘闲’。又《诸将》诗云:‘见愁汗马西戎逼,曾闪北斗朱旗闲。’写本作‘殷’字,亦有理,语更雄健。又有‘娟娟戏蝶过闲幔,片片惊鸥下急湍。’本作‘开幔’。‘开幔’语更工,因开幔见蝶过也。”

我认为杜集中不可能出现“闲”字。主要从以下两个角度考察。

(一)杜甫的忠孝原则

杜甫一生恪守儒家礼教。他的先世历代“奉儒守官”。其十三世祖杜预是西晋的名将,又精通《左传》,著有《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其祖父杜审言是初唐“文章四友”的翘首。杜甫常常为出身在这样的家庭而引以为豪。他在《进雕赋表》中说:“自先君恕、预以降,奉儒守官,未坠素业矣。”在《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中谈及自己的家世说:“远自周室,迄于圣代,传之以仁义礼智信,列之以公侯伯子男。”杜甫自幼丧母,从小就寄养在洛阳二姑母家。天宝元年二姑母去世,杜甫在《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称其为“义姑”,可见杜甫对其感情之深。可见,无论其出身还是其行为都深受儒家忠孝思想影响,这在杜集中有明显体现(前人论述很多,本文不作赘述。)。杜甫不可能去违背自己一生所恪守的原则,而用“闲”字入诗。再加上其一生时刻不在践行着他的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尤其是其在“修身”方面,更是无时不挂记在心,这样的一个人怎会去触犯忠孝这一原则呢?

(二)避讳

唐王朝自太宗以后,就非常注重避讳,即使“嫌名”也要避。李贺因父名“晋肃”中“晋”字于“进士”之“进”同音而不能参加进士科考试,便是很好的说明。即使是当时位高权重的韩愈为其辩护也无济于事。另外唐代士子行卷也要避讳,否则将适得其反,不仅达不到行卷的目的,反而会影响仕途发展。如《唐才子传》⑧卷十“载”条:“文德中,刘子长出镇浙西,行次江西。时陆威侍郎犹为郎吏,亦寓于此。载缄二轴投谒,误以子长之卷面贽于威。威览之,连见数字触家讳。威瞿然,载愕错,白以大误,寻谢以长笺,略曰:‘曹兴之***画虽精,终惭误笔;殷浩之矜持太过,翻达空函。’威激赏而终不能引拔,竟流落而卒。”可见在唐代如果触犯了避讳大忌,则可能造成终生遗憾。作为严格恪守儒家忠孝观念的杜甫,不可能在这一点上犯迷糊。即使临文也是会回避“闲”字的。

我们所见杜集中之所以会出现“闲”字,有以下原因:

1.临文缺笔。古人为避讳往往采用缺笔的办法。杜甫创作之时,因为用到闲字,但为避父讳而缺笔,由于“闲”字古写法为“”,“”与“”通用,形体与“”字、“”字近,后人误认,而错误地以为是“开”或“阑”。

2.临文改字。杜甫作诗讲究炼字炼句,力求做到“语不惊人死不休”,遇到需用“闲”字处而换字,并能做到不着痕迹,无迹可求。后人出于臆测而改动。

3.避讳改动。杜诗在后世流传中,宋元明清均有刊刻,而当朝人为避当朝帝王、刊刻之人家讳等,而做改动。如上周必大所云。

由上可见,杜集中是不可能出现“闲”字。儒家礼教是杜甫一切行为的原则,时刻约束着自己,即使在创作之际,也是要做到抑扬顿挫,以此来抑制感情的爆发。他在诗歌方面极其用功,力求完美,不留瑕疵。试问这样一位诗人又怎会在诗文中出现不应该出现的词,一字之换给杜甫带来了许多谬评。

注释:

①[宋]陆游.老学庵笔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11月1版.

②[清]仇兆鳌.杜诗详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10月1版.

本文所有杜诗、杜文均以《杜诗详注》为底本,以下不另作注。

③郭绍虞.宋诗话辑佚[M].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9月1版.

④[宋]赵令畴.侯鲭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9月1版.

⑤同③.

⑥[清]何文焕辑.历代诗话[M].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4月1版.

⑦朱易安,傅璇琮.全宋笔记[M].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1月1版.

⑧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M].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2月1版.

参考文献:

直言不讳篇9

在人们的交流中,如果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以直接的方法去表达,则给人的感觉是粗鄙,生硬,刺耳,无礼。反之以间接的方法去表达,则给人的印象是典雅,含蓄,中听,有礼。因此,一般认为,这些特殊的情况常指一些表示禁忌或敏感的事物。为了表示礼貌,为了避免刺激,或是为了获得好感,有时会采用夸饰的手法,对一些令人不快的事物以美言相称,或以一些委婉的语言来表达,这样就逐步形成了委婉语。

一、人们常用委婉语表达禁忌或较为敏感的言语

1) 人们忌讳说“生病”、“患……疾病”等词语。

如:Jane was in a bad way and asked for two days leave。简身体不好,请了两天假。(be in a bad way: be ill / sick)

He lay in bed with T.B.. 他患肺病,卧床不起。 (with T.B.: suffering from T.B.)

【说明】 人们忌讳说的“生病”、“患……疾病”,等词语,因而常常用其他的替代形式来婉转表述,使其听者明白其含义而又来显得不那么刺耳,令人能以接受

2) 人们忌讳说“死亡”、“倒闭”等词语。

如:His grandfather passed away last week. The funeral will be held this Friday. 他祖父上一周去世了。 葬礼将于本周五举行。(pass away: die)

Dicks firm is on its last legs. 迪克的公司就要倒闭了. (on ones last legs: near a state of collapse or death)

【说明】 也许人们在生活中比较忌讳死亡,尤其对于受人尊敬和爱戴的人的死亡,更忌直接运用die, 因此出现了许多表达死亡的委婉语,如:pass away (逝世),depart(去世),be gone (走了), to go west (归西了),to be at peace (平静了),final sleep (最后一觉), to have found rest (得到安息),in heaven (在天堂),with God (和上帝在一起) 等。

3) 人们忌讳说“年老”等词语。

如:Last year, my father set up a club for senior citizens. 去年,我父亲创立了一个老人俱乐部。(senior citizens: old persons)

【说明】 在西方国家,年龄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尤其对老年人和妇女,人们很少谈论其年龄。原因人们普遍忌讳年老,认为old (老) 是useless (不中用) 的代名词,也因为年老意味着青春不再,意味着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下降,所以old (老) 一词是令人难以接受的的词,于是便产生许多关于老年的委婉语。这些词语表达了老年人的某种愿望,希望自己生命永恒,或希望自己容颜不衰,体形不改。下列的词也常用来表示老年人senior citizens(高龄公民,资深公民)、the elderly (年长者)、 the mature (成熟的人),seasoned man (经验丰富的人,历经沧桑的人)。

4) 人们忌讳说“笨拙”、“残疾”、“肥胖”等及有关体型缺陷的词语。

The boy is a bit slow for his age. 在同龄人中这孩子脑子慢一点。(“a bit slow:stupid”)。

The girl is hard of hearing.

这女孩耳朵不好使。(hard of hearing: deaf)

The school is for people who are physically challenged. 这所学校是专为肢体有残疾人的。 (people who are physically challenged:people with a physical disability)

She has a weight problem. 她太胖了。 (a weight problem: be too fat)

5) 关于某些生理需求的委婉语。

如:I am just going to wash my hands.

Im going to answer the call of nature.

Im going to make some water. 我要上厕所。

(wash my hands / answer the call of nature / make some water.: relieve the bowels)

【说明】 有关人的某些生理需求,如果直接说出来,会使人尴尬、使人不快、招人厌恶,或者显得很粗俗,用委婉语表达则可使交际双方不必为此感到窘迫。因此“上厕所”人们常说:“go to somewhere, to pass / make water, to relieve the bowels, answer natures call”等。

二、人们常用委婉语以提高他人或自己的社会地位及所从事的职业

1) 人们忌讳说那些“地位低、收入少”服务性行业或职业等的词语。

如:The sanitary engineer cleaned the hospital.

清洁工人打扫医院。(sanitation engineer: a person who cleans dirty places)

He is a bicycle doctor. 他是个自行车修理工。(a bicycle doctor:a bicycle repairman)

Clive Sinclair is the man who brought technology to the man in the street.

Clive Sinclair 是一个把科技带给普通大众的人。(the man in the street:ordinary workingclass people)

【说明】 在英美国家,工作和社会地位的高低贵贱十分悬殊,那些人从事被认为地位低下,挣钱不多服务性工作或职业的人害怕别人瞧不起,忌讳别人直接提到他们的职业。当他们要提到自己的职业时,常会用一些委婉动听的名称来取代:如:shoe rebuilder:指补鞋匠 (shoe maker),meat technologist指屠夫 (butcher),landscape architect指园林工人(landscape worker)等。

2) 人们忌讳说“失业、贫穷”等词语。

如:My father has a lot of free time because he is between jobs at the moment. 我父亲因为失业,有的是时间。(between jobs:unemployed)

They did not sell a single car for a month and had to lay off workers. 一个月来一辆汽车都卖不出去,他们只好裁员 (to lay off:to dismiss temporarily)

直言不讳篇10

【关键词】中西话题禁忌;差异

中***分类号:H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3-177-01

一、姓名称谓的禁忌

“姓名和称谓是人类社会定的人在特定的人际关系中的特定身份角色的称呼”①。在汉英两种语言中,姓名和称谓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产物,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特定的关系,同时,也显示出两种语言和文化中的禁忌习俗。

在汉语中,许多的禁忌被称为避讳,姓名和称谓也是如此。在中国,姓名和称谓的禁忌被大致分为国讳和私讳。在中国古代,与统治者有关的名讳被称为“国讳”,是所有姓名称谓禁忌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旦触犯必受重罚。国讳主要体现在姓名上,任何人不可与统治者同姓同名同字同音;文字上不可书写与统治者姓名相同的字。秦始皇赢***,改“正月”为“端月”,只为避谐音“***”字;唐太宗李世民令所有“世”字换为“代”字或“系”字,“民”改为“人”字。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汉语在国讳方而的禁忌已经逐渐的淡化,但是私讳的禁忌依然存在。私讳是指晚辈或下级不能直呼长辈和上级的姓名,要加之以称谓;在给孩子取名时,不能与长辈同名谐音同音。同辈之间,也尽量以名加之兄弟姐妹相称。英语中则完全不存在类似的名讳禁忌。由于历史上英国女王伊丽莎白受人尊敬,以至今日,无论皇室贵族还是普通民众,都有许多人以“伊丽莎白”而作为自己的名字。而回顾英美国家的统治者或总统,詹姆斯一世,威廉王子等名字在民众姓名中有非常高的重复率。在西方家庭和日常生活中,姓名称谓的使用则显得更白由随意。例如,英美国家喜欢沿用长辈的名字以表示敬爱和纪念。曾任英国首相的丘吉尔,用其父的名“伦道夫”作为儿子的名,以示敬爱。师生亲友之间,经常直呼其名而省略头衔和称谓来拉近距离,以表亲密。

汉英姓名和称谓禁忌程度的差异主要在于传统文化的不同。中国受到儒家思想伦理纲常中“礼”和尊卑有别的等级观念的影响,形成了“为亲者讳,为尊者讳,为长者讳”的道德取向,与英美国家所崇尚的白由平等观念大相径庭。1688年英国的《人权宣言》,1755年美国的《***宣言》都将白由平等的观念印刻在人们的脑海中。而伊丽莎白的例子将西方白由平等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在传统文化对私讳的影响上,由于祖灵崇拜和宗法制的历史,中国人认为名字和身体受之父母,不可亵渎,先祖之名更是不容冒犯。因此在神性和礼教上,中国逐渐建立了祖先崇拜文化以示先祖的崇高地位。但在英语文化中却不存在这样文化。

二、个人隐私的禁忌

中西方禁忌话题文化中,大相径庭的不I}:有姓名称谓,在谈话交际时,个人隐私的禁忌也是截然不同的。隐私尤其指人们不愿为人知或非公开的个人的私事与生活状况。英语“A man's home is his castle”和“Mind your own business’’均能生动的体现出西方人对个人隐私的重视。对他们来说,年龄、婚姻家庭、、***治倾向、收入等涉及个人信息都是非常隐私的,不希望受到他人关注和过问,否则会引起交谈者的难堪或被视为无礼。因此在谈话中,人们总是谈及对交际双方无害的内容,比如天气、音乐等。而对于中国人来讲,这些都是日常谈话中白然而然会提到的内容,也是在聊天中体现人与人之间互相关心,拉近距离,联络感情的表现之一。

造成中西方在个人隐私禁忌方而的差异主要可以归结为社会因素和环境因素。英美社会中,他们所崇尚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强调***和平等,对个人隐私权的重视,体现了他们对个人生活的保护和尊重。如果别人干扰到他们自身的生活,这种行为被他们视为入侵(intrusion),也就是等同于侵犯他人的地盘与领地。自古以来,中国崇尚集体主义,对西方人理解的隐私权概念较为陌生。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让人们变得更像一个大家庭。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样的观念使中国人更不把这些事情视为隐私了。

从环境上来讲,英美国家人口密度相对较小,在人少地多的环境下,人们多以家庭为单位居住于独栋独院。在乡村生活中,邻里之间的居住距离则更加遥远。这样的环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邻里之间的频繁的交流与往来,因此个人与家庭的生活不受外界干涉,私人生活得以维护。从古至今,中国人多聚居在平原地区,过着群体的生活。由于人口众多,在大大小小的城镇中,人们多居住于大杂院,四合院,中,住的近,接触多,彼此的事情很容易被别人所知或干预。再加之远亲不如近邻的生活观念形成了与西方个人隐私禁忌上的差异。

通过对姓名称谓,个人隐私在汉英两种语言中的对比,由此笔者认为,同样的禁忌话题,由于社会,历史,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在汉英不同的语言中,禁忌的程度是有差别的。姓名称谓,在汉语中的禁忌程高于英语,个人隐私这个话题则刚好反之。

注释:

①戴昭铭文化语言学导论[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6.

参考文献:

[1]李中生中国语言避讳习俗[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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