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财奴10篇

守财奴篇1

葛朗台,看到金子,便想占有金子,十字架上的镀金,加速了他迈向天国的步法;

阿巴贡,宁愿自己的女儿嫁给老头,也不愿出陪嫁费;

泼留希金,宁可将粮仓变成粪堆,米粉变成石头;

严监生,因为家人多点了二根灯芯,就不肯合上眼;

……

看着他们,我们忍俊不禁。其实,文学是夸张的,卸掉夸张,我们可以发现守财奴的快乐,很多时候,我们还真需要一点守财奴的精神!

花有花的快乐,草有草的快乐,水有水的快乐,每个人的快乐不尽相同。有些人将工资花在了美丽的穿戴上,有些人省吃俭用去周游列国……最近的我,将我可怜的工资用在了石头上。有人很不解,你干嘛不买车享受,偏要买那些石头?石头有啥用啊?可***嘛非要买车呢?我是蜗居族,除了上下班,很少出门,我要车干啥用啊?但每块石头都有生命的呐喊,每块石头都有个性的张扬,我摩挲它们,就如同摩挲我自己的灵魂,我用灵魂同它们对话。看着我的那些破石头,我深切体会到了葛朗台守着财富的那份快乐。

不做守财奴,也就是说,要懂得花钱。但钱怎么花呢?

歌手丛飞,将自己所挣之钱,用在了贫困孩子身上,他的这种慈善行为,无疑是积极的,应该倡导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会更美好。他是快乐的,因为他给别人带去了快乐,他奏响了爱的旋律。但他生病了,却没有钱支付医药费,这不禁要问:他的慈善是否过头了?丛飞,忘了守财奴的快乐,才会让自己生命的后期如此尴尬。我们要做慈善,世界需要爱,但只能量力而行,不能倾其所有。

人到中年,听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享受。享受,似乎就是吃喝***赌的代称。可吃过了,喝过了,赌过了,***过了,又留下什么?如果说,每天清心寡欲,没有啥意义,那每天醉生梦死,又有何意义?据传,本市一中型企业要倒闭,原因是,老总在澳门赌输了十八亿。或许是这老总不甘心当守财奴,才会如此大手笔。当一个人越赌越输,输得倾家荡产,还有什么享受可言?中企老总如此,不少微企老总,虽非日日歌舞,却也是夜夜笙歌,而所谓的企业也只是一个空壳而已,更有甚者,把空壳给了他人还远远不够,债台高筑,一枕何以到天明?

守财奴篇2

我家里有个十足的“守财奴”,他就是我表弟。

在老家的时候,人生地不熟的,所以我要他陪我买东西,他一听可不干了,一边用一种狡黠的眼光看着,一边用手伸出数钱的姿势,我心里会神拿出一个一元“大钞”,顿时他眼前一亮,两眼放光,拽着我的钱,我一扯,把它高高拿起,他像一个饿扁的狼,我把钱纳哪,他就跟哪,眼睛圆鼓鼓的盯着“大钞”,在经过马路时,一不小心差点撞到车了,我冒了一身冷汗,他毫不在意,谁知道他还天真的说了一句:“钱什么时候给我。“我非常无奈,也为他捏一把汗。

回到家里以后,他挺直腰板,堂堂正正的跟我要钱,我又气又好笑,但还是把”大钞”给了他,唉!我这个表弟真就是个“守财奴”

你家有吗?

五年级:贾雨茹

守财奴篇3

Jacob and Wilhelm Grimm

Once upon a time there was a rich man who had a servant who served him diligently1 and honestly. Every morning he was the first one out of bed, and at night the last one to go to bed. Whenever there was a difficult job that nobody wanted to do, he was always the first to volunteer. He never complained at any of this, but was contented2 with everything and always happy.

When his year was over, his master gave him no wages, thinking, "That is the smartest thing to do, for it will save me something. He won't leave me, but will gladly stay here working for me."

The servant said nothing, but did his work the second year as he had done before, and when at the end of this year he again received no wages, he still stayed on without complaining. When the third year had passed, the master thought it over, then put his hand into his pocket, but pulled out nothing.

However, this time the servant said, "Master, I have served you honestly for three years. Be so good as to give me what by rights I have coming to me. I would like to be on my way and see something else of the world."

"Yes, my good servant," answered the old miser3, "you have served me without complaint, and you shall be kindly4 rewarded."

With this he put his hand into his pocket, then counted out three hellers one at a time, saying, "There, you have a heller for each year. That is a large and generous reward. Only a few masters would pay you this much."

The good servant, who understood little about money, put his wealth into his pocket, and thought, "Ah, now that I have a full purse, why should I worry and continue to plague myself with hard work?"

So he set forth5, uphill and down, singing and jumping for joy.

Now it came to pass that as he was passing by a thicket6 a little dwarf7 stepped out, and called to him, "Where are you headed, Brother Merry? You don't seem to be burdened down with cares."

"Why should I be sad?" answered the servant. "I have everything I need. Three years' wages are jingling8 in my pocket.

"How much is your treasure?" the dwarf asked him.

"How much? Three hellers in real money, precisely9 counted."

"Listen," said the dwarf, "I am a poor and needy10 man. Give me your three hellers. I can no longer work, but you are young and can easily earn your bread."

Now because the servant had a good heart and felt pity for the dwarf, he gave him his three hellers, saying, "In God's name, I won't miss them."

Then the dwarf said, "Because I see that you have a good heart I will grant you three wishes, one for each heller. They shall all be fulfilled."

"Aha," said the servant. "You are a miracle worker. Well, then, if it is to be so, first of all I wish for a blowpipe that will hit everything I aim at; second, for a fiddle11, that when I play it, anyone who hears it will have to dance; and third, that whenever I ask a favor of anyone, it will be granted."

"You shall have all that," said the dwarf. He reached into the bush, and what do you think, there lay a fiddle and a blowpipe, all ready, just as if they had been ordered. He gave them to the servant, saying, "No one will ever be able to deny any request that you might make."

"What more could my heart desire?" said the servant to himself, and went merrily on his way.

Soon afterward12 he met a Jew with a long goatee, who was standing13 listening to a bird singing high up in the top of a tree.

"One of God's own miracles," he shouted, "that such a small creature should have such a fearfully loud voice. If only it were mine! If only someone would sprinkle some salt on its tail!"

"If that is all you want," said the servant, "then the bird shall soon be down here." He took aim, hit it precisely, and the bird fell down into a thorn hedge.

"Rogue14," he said to the Jew, "Go and fetch the bird out for yourself."

"My goodness," said the Jew, "don't call me a rogue, sir, but I will be the dog and get the bird out for myself. After all, you're the one who shot it."

Then he lay down on the ground and began crawling into the thicket. When he was in the middle of the thorns, the good servant could not resist the temptation to pick up his fiddle and begin to play.

The Jew's legs immediately began to move, and he jumped up. The more the servant fiddled15 the better went the dance. However, the thorns ripped apart the Jew's shabby coat, combed his beard, and pricked16 and pinched him all over his body.

"My goodness," cried the Jew, "what do I want with your fiddling17? Stop playing, sir. I don't want to dance."

But the servant did not listen to him, and thought, "You have fleeced people often enough, and now the thorn hedge shall do the same to you." He began to play all over again, so that the Jew had to jump even higher, leaving scraps18 from his coat hanging on the thorns.

"Oh, woe19 is me!" cried the Jew. "I will give the gentleman anything he asks, if only he quits fiddling, even a purse filled with gold."

"If you are so generous," said the servant, "then I will stop my music. But I must praise the singular way that you dance to it." Then he took his purse he went on his way.

The Jew stood there quietly watching the servant until he was far off and out of sight, and then he screamed out with all his might, "You miserable20 musician, you beer-house fiddler! Wait until I catch you alone. I will chase you until you wear the soles off your shoes. You ragamuffin, just put a groschen in your mouth, so that you will be worth six hellers." He continued to curse as fast as he could speak. As soon as he had thus refreshed himself a little, and caught his breath again, he ran into the town to the judge.

"Judge, sir," he said, "Oh, woe is me! See how a godless man has robbed me and abused me on the open road. A stone on the ground would feel sorry for me. My clothes are ripped into shreds21. My body is pricked and scratched to pieces. And what little I owned has been taken away with my purse —— genuine ducats, each piece more beautiful than the others. For God's sake, let the man be thrown into prison."

The judge asked, "Was it a soldier who cut you up like that with his saber?"

"God forbid," said the Jew. "He didn't have a naked dagger22, but rather a blowpipe hanging from his back, and a fiddle from his neck. The scoundrel can easily be recognized."

The judge sent his people out after him. They found the good servant, who had been walking along quite slowly. And they found the purse with the money on him as well.

When he was brought before the judge he said, "I did not touch the Jew, nor take his money. He offered it to me freely, so that I would stop fiddling, because he could not stand my music."

"God forbid!" cried the Jew. "He is reaching for lies like flies on the wall."

The judge did not believe his story, and said, "That is a poor excuse. No Jew would do that." And because he had committed robbery on the open road, the good servant was sentenced to the gallows23.

As he was being led away, the Jew screamed after him, "You good-for-nothing. You dog of a musician. Now you will receive your well earned reward."

The servant walked quietly up the ladder with the hangman, but on the last rung he turned around and said to the judge, "Grant me just one request before I die."

"Yes," said the judge, "if you do not ask for your life."

"I do not ask for life," answered the servant, "but let me play my fiddle one last time."

The Jew cried out miserably24, "For God's sake, do not allow it! Do not allow it!"

But the judge said, "Why should I not grant him this short pleasure? It has been promised to him, and he shall have it." In any event, he could not have refused because of the gift that had been bestowed25 on the servant.

The Jew cried, "Oh, woe is me! Tie me up. Tie me up tightly."

The good servant took his fiddle from his neck, and made ready. As he played the first stroke, they all began to quiver and shake: the judge, the clerks, and the court officials. The rope fell out of the hand of the one who was going to tie up the Jew.

At the second stroke they all lifted their legs. The hangman released the good servant and made ready to dance.

At the third stroke everyone jumped up and began to dance. The judge and the Jew were out in front and were the best at jumping. Soon everyone who had gathered in the marketplace out of curiosity was dancing with them, old and young, fat and thin, all together with each other. Even the dogs that had run along with the crowd stood up on their hind26 legs and hopped27 along as well. The longer he played, the higher the dancers jumped, until they were knocking their heads together and crying out terribly.

Finally the judge, quite out of breath, shouted, "I will give you your life, but just stop fiddling."

The good servant listened to this, then took his fiddle, hung it around his neck again, and climbed down the ladder. He went up to the Jew, who was lying upon the ground gasping28 for air, and said, "You rogue, now confess where you got the money, or I will take my fiddle off my neck and begin to play again."

"I stole it. I stole it," he cried. "But you have honestly earned it."

With that the judge had the Jew led to the gallows and hanged as a thief.

一个农场主有一个忠诚的仆人,这个仆人辛辛苦苦地给他干了三年的活,而他却没有给仆人付过任何工钱。最后仆人打定主意,如果农场主再不付给他工钱,他就不再干下去了。

他找到农场主说:“我为你勤勤恳恳地做了这么久的事,相信你会根据我的劳动付给我应得的工钱。”农场主是一个极其吝惜的守财奴,他知道这个仆人头脑非常简单,所以,只拿出三便士给他,也就是一年一便士的工钱。可怜的仆人竟以为这是一笔大数目的钱财,自言自语地说:“我为什么还要在这儿拚命干活,还要在生活这么差的地方待下去呢?我现在可以到外面广阔的世界里去游玩,去寻找自己的快乐呀!”说完,他把钱放进自己的钱袋里,离开了农庄,开始了他的漫游旅程。

一天,当他翻过山岭,独自又唱又跳地走在一片田野上时,他遇到了一个小矮人。小矮人问他是什么事使得他这么高兴愉快,他回答说:“嗨!为什么要愁眉苦脸呢?我身体健康,口袋里有我三年储蓄的一大笔工钱,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小矮人说道:“到底有多少钱呀?”仆人回答道:“整整三便士。”小矮人试探道:“我太穷困了,真希望你能把那些钱给我。”仆人心地很善良,看到他个子这么矮,的确是个贫困的样子,对他很同情,就把自己的钱都给了他。作为回报,小矮人对他说:“你有这么一颗善良的心,我将满足你三个愿望——一便士一个,你喜欢什么就选择什么。”仆人很高兴自己交上了好运,说道:“我喜欢的东西很多,但并不是钱。第一,我要一张弓,用这张弓,任何被我瞄准的东西都会掉下来;第二,我要一架小提琴,当我演奏时,每个听到琴声的人都会跳起舞来;第三,我希望每个人都会满足我提出的要求。”小矮人说他就会有他希望的东西,说完,就像变戏法似地拿出一副弓箭和一架小提琴给了他,然后就不见了。

诚实的仆人怀着惊奇而又兴奋的心情上路了。要是说他前一阵子是十分快乐的话,那他现在可以说是一百分的快乐,他唱得比刚才更欢,跳得更起劲了。不久,他遇见了一个老守财奴,在他们相遇的地方有一棵树,树梢的嫩枝上站着一只鸟儿,鸟儿叫得正欢。守财奴说道:“哟!多么漂亮的鸟啊!要是能买到这样一只鸟,花多少钱我也愿意。”仆人听见后说道:“如果真是这样,我很快就会要它下来。”说罢,他举起他的弓,望上瞄准,那鸟儿马上掉下来落进了树下的灌木丛中。守财奴一见,也不谈钱的事,马上爬进树丛中去找鸟儿,但他刚刚爬到里面时,仆人拿起小提琴拉了起来。随着琴声的传出,守财奴开始跳起舞来,他在树丛中跳来跳去,越跳越高,树丛中的荆棘很快就钩破了他的衣裳,使他浑身的衣裳都成了破布条,身上也被划破,伤痕累累,鲜血淋漓。守财奴哭道:“哎哟!看在上帝的份上!大师,大师呀!请别再拉小提琴了,我做了什么要遭受这份罪啊?”仆人说道:“你吝啬小气,剥削了许许多多的贫穷人们,这只是你得到的报应。”说完,他拉起了另一首曲子。守财奴开始哀求他,答应给他钱,让他能停止跳舞、爬出树丛。但他却又不肯多给钱。

仆人就把琴声拉得更响了,守财奴跟着跳得越来越剧烈,出的钱也越来越多,最后他答应把钱袋里的整整一百个金币都给仆人,这些金币都是他刚刚从穷人那儿榨取来的。当仆人看到这么多钱,说道:“我就同意你的请求了。”于是,他拿起钱袋,收好提琴,高高兴兴地又踏上了旅途。

仆人一走,守财奴慢慢地从树丛中爬了出来,他浑身衣不遮体,一副凄凄惨惨的样子,不禁愤恨不已,开始考虑起怎样进行报复来,他要用奸计来对付仆人。最后他跑到法官那里,控告说有一个恶棍强迫他进行交易,骗抢了他的钱财,这个家伙的背后挂着一张弓,脖子上挎着一架小提琴。法官听了,派出巡警到处去找,说不管在哪里找到都要把他带到法庭来。巡警们不久就抓到了这个仆人,并把他带到了法庭,要对他进行审判。

守财奴开始了他的控告,说仆人骗抢了他的钱财。仆人分辩说:“不是这样,事实是我为你演奏一首曲子后你给我的报酬。”但是法官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驳回了仆人的辩护词,判了他绞刑,草草地将这个案子结了。

仆人被带了出去,但当他站在绞刑架台子上时,他说道:“法官大人,请答应我最后一个心愿。”法官回答说:“只要你的要求不是赦免你,我都可以答应。”“我不是要求你赦免我,只是想请你允许我最后演奏一次小提琴。”守财奴一听,大叫道:“啊,不!不!看在上帝的份上,千万不要听他演奏!千万不要让他演奏!”法官却说道:“就让他演奏吧,他很快就会演奏完的。”其实,这完全是小矮人送给他的第三件礼物,没有人能够拒绝他的要求。

守财奴篇4

什么东西如丝绸般平滑,如诗歌般纯净,又非常地优雅、甜蜜?只有超级的高球迷才能给出正确的答案:山姆・斯尼德(Sam Snead)的挥杆。

斯尼德的挥杆带有自然天成美,仿佛呼吸般不费力,正如两次美国公开赛冠***Curtis Strange形容:“他的手天生是握杆的。”

斯尼德是得到上天眷顾的,身体的柔软度极好,到了80岁的时候,仍然可以抬腿至头顶。但练就无可挑剔挥杆背后的苦楚,恐怕只有斯尼德本人自知。

“重击手山姆”

1912年,斯尼德出生在美国西弗吉尼亚的偏僻山区,再加上赶上美国大萧条时代,家庭的困窘不言而喻。斯尼德像个野孩子般长大,和同伴无忧地去打猎、钓鱼。所不一样的是,他还喜欢上了打高尔夫球,因为他家靠近著名的高尔夫旅游胜地Hot Springs。

七岁的时候,斯尼德拥有了第一支球杆,它是由枫树树枝做成,在枝头打了一个结。兴奋的斯尼德经常打着赤脚,拿着这支绝无仅有的球杆在农场里对准一个目标一打就是好几个小时。他还刻意沿栅栏而打,通过数球飞过的柱子的数目来量度距离。当88岁高龄的斯尼德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人们总是因为我挥杆自然而认为我没有勤奋练球,而是靠天赋。其实,年轻的时候,我没日没夜地练球,晚上光线不足的时候,我就借着车前灯光来练球,直到手流血了我还在继续练,我的勤奋度是其他任何球手都比不上的。”此外,斯尼德还有一个打球秘诀:“尽量放松,因为在你挥杆的时候,球不会逃跑。”

富有韵律的挥杆,使斯尼德成为第一个开球距离超过270码的球手(当时球的制造材质不同今日,现在的球手能轻易打出300多码)。1936年,斯尼德背着花费了九美金买来的九支球杆,第一次在世人面前展现他的魔力挥杆,345码的距离让球迷震惊不已,因此,“重击手山姆”(Slammin Sammy)的昵称不胫而走,虽然他本人一再强调他不喜欢这个称呼。拜伦・纳尔逊的赞美分量更重:“当时,很多人都认为击球远的球手一定打得不好,然而,斯尼德却打破了这个怪圈。”

如丝般的挥杆

斯尼德的挥杆如丝般平滑,他的高球生涯也颇耐人寻味,如丝般柔韧。这位爱戴草帽的山地人,带着浓重的鼻音,刚出道的时候经常被别人取笑为乡巴佬。最后,他以在球场上的战绩、真诚的露齿笑、淳朴的幽默折服了所有人,更难得的是他越年老越焕发出旺盛的斗志。2002年5月,89岁的斯尼德驾鹤仙去,加里・皮亚在ESPN节目中曾经点评斯尼德:“当我评价伟大球员的时候,我会看他在球场上征战年月的长短,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山姆・斯尼德是高坛上最伟大的球员,没有人可以比拟”。

斯尼德是唯一一位在六十年来都支持赛事的球手,从1936年的the West Virginia Closed Pro到1982年的Legends of Golf,球迷们都可以看到他活跃的身影。

1937年,斯尼德赢得了首个PGA巡回赛的冠***,在职业生涯中他共赢得81次,迄今仍是一项记录。1938年,有19,534美元进帐的斯尼德赢得了瓦登纪念奖杯,成为该年度的最佳球员。球迷们簇拥着要来看这颗新星,称他为“鲍比・琼斯第二”。1950年,斯尼德赢得了PGA巡回赛的11个赛事冠***,迄今“老虎”也就在一年中只是获得了9场。在晚年接受采访的时候,斯尼德谈到:“我能打倒老虎吗,我想在我年轻的时候是可以的,当时我可以随心所欲在球场上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无所畏惧。”

“曾经想过一***结果自己”

带着一股冲劲的斯尼德征战四大赛战绩斐然,同时也留下了人生中最大的遗憾。他赢得了三次PGA锦标赛冠***、三次名人赛冠***和一次英国公开赛冠***,然而,独缺美国公开赛。

意志如钉子般的斯尼德多次冲击美国公开赛,曾经四次仿佛已经胜利在握,但最终只能收获亚***。最让斯尼德揪心的一次是在1939年,在第72洞他只需要打帕,就可以得到梦寐以求的奖杯。但是因为他不知道已经稳操胜券,采取进攻的策略,结果竟然打出三柏忌的成绩,与奖杯擦肩而过。到了晚年,斯尼德对此仍感遗憾:“有很多我不该赢的比赛我赢了,有很多该赢得的却没有,不过那次曾经想过一***结果自己。”

挫折没有减少斯尼德的韧性,年纪也并没有阻碍他继续书写传奇。1965年的Greater Greensboro Open上,52岁的斯尼德成为赢得PGA巡回赛年纪最大的球手。1974年,斯尼德获得了他职业生涯中最大的一笔奖金55,000美金。1979年,球迷再次看到他的伟大,年近67岁的斯尼德成为第一个打出低于自身年龄杆数的球手,因为在Quad Cities Open上,他取得了67与66杆的成绩。

晚年的斯尼德成为一名热心的高球使者,他在常青巡回赛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他也尝试着去设计球场,与吉恩・萨拉森一起设计了Slammer and the Squire球场。阿诺・帕玛在斯尼德离世后,中肯地说:“他是一个对于高尔夫事业普及起到关键作用的一个人物,我对他的逝世深表遗憾。”

花钱如抽丝

斯尼德与本・霍根、拜伦・纳尔逊在同一年出生,并一起称雄四五十年代的高坛,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他们仨经常互相盛赞对方为时代最优秀的球手,因此,如果非要分出谁最优秀,这无疑是在刁难人,但是如果说谁最在乎钱,那么毫无疑问是斯尼德。

作为一个职业选手,奖金是斯尼德参加比赛的重要动力,他毫不讳言:“高尔夫是一项你把球放进洞里,然后拿走支票的运动,这种感觉非常好。”但是,他并不为钱而打高尔夫,他说:“我很喜欢竞争,无论奖金是5美元还是5万美元我都会全力以赴,这也许很难让人理解,但是钱能让我保持对高尔夫的浓厚兴趣,无论钱是多么的少。竞争让我的生命永续。”

球场上的成功带给斯尼德巨大的财富,但是他依然坚持着节俭的良好品德。在斯尼德早期的职业生涯中,他靠微薄的职业选手奖金度日,因此非常小心注意花钱,从那时起,他抠门的名声便开始传在外。因此调侃他的另外一句话是:“沃尔特・哈根是第一个在球场上赚进一百万的球手,而斯尼德是第一个赚进一百万却存下二百万的球手。”

广为流传的有关斯尼德的故事还将他比喻成“守财奴”,作为一个来自山地的人,他不相信银行,他把所有的钱都放进了他的西红柿铁罐,并埋进家里的后院。Doug Sanders曾经这样调侃,“如果你找准地方在斯尼德家的院子里挖掘,那么在有生之年你就再也不用干活了。”许多年后,有一个传记作家为这件事向他求证,问他是否真的把钱放进他的西红柿罐头里,他幽默一笑:“不是西红柿罐头。”

守财奴篇5

其次,然而,价值流却不同,因为价值是人赋予事物的东西,是人的价值判断的产物,因此,价值的主观性决定了在物品数量不变的情况下,价值可以随时间而增加或者减少,这就表现为价值的“内生”或“湮灭”运动。

如果把gdp作为货币发行的依据,价值流的有增有减和货币流的只增不减就形成一对内在的不协调性。就会出现gdp下降的时候需要回收封存货币,而货币一旦发行是无法收回的。因此,gdp作为货币发行依据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再次,消费品的价值随着消费活动随同商品一起湮灭,而获取或接受这种价值湮灭或转移的劳动力的价值和消费量没有关系,即一个劳动力的价值并不会因为他多吃了几斤肉而有所改变。

只要银行不指定本位商品并设定其价值量,而采用没有“一美元就是一美元”的非本位制货币体制,则货币量问题就是一个并不存在的伪问题。

参照“时间货币”的思路,以劳动力的服务时间作为“本位商品”。假定一个国家的经济 发展 水平按照每年吸纳劳动力的服务时间数量衡量,比如平均就业居民的劳动时间为h小时/年,如果在货币发行的第一年设定单位劳动服务时间的货币量平均为m元,则总货币发行量为m=m•h。

在m=m•h这个式子当中,唯独h是可以客观的测量的,而h和m是相互决定的,因此是一个不定解的式子。

一旦设定m,则一个居民一天工作八小时就可以获取8m的货币工资,他就会考虑如何用8m货币安排最低的生活保障,这时,平均的生活资料需求量水平和这个货币量之间的关系,就决定了生活资料的价格水平。

例如,当时一个人每天需要0.5kg食物,则0.5kg粮食的最高售价就是8m元,或说粮价是16m元/kg。再高,就养不活一个劳动力了,整体上生产活动就无以为继了。同样,如果煤的价格也可以根据从采挖到运输、销售各个环节的劳动力用量来得到其最高价格水平。而随后的价格波动完全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发展水平。

这就是说,价格的原始决定是人为的,随后的发展变化也是在此基础上由供求速度变化决定的。

现实的经济就是,厂商雇佣居民劳动生产足够全体人口生活的商品,然后给商品人为地定下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就是居民劳动力的价格。比如,雇佣h小时的居民劳动,生产q数量的商品,则hm为居民得到的货币数量,居民用此数量货币购买q数量的商品,则商品的价格就是hm/q,然后按照以此价格吸纳的劳动力价值从货币当局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货币。

货币***策的原则究竟应该是恒定价格水平还是恒定本位商品的价值?

在宏观上,供求总是平衡的,除非厂商是非理性的,不顾库存信号盲无目标地生产。实际上,如果货币当局的货币***策是以所有商品的价格均衡为目标,则必然要穷于应付。因此,货币当局只能选定最基本的商品比如粮食、能源为目标,这实际上又回到了本位商品制上面了。如果粮食和能源的生产是完全自由化、市场化的,那么货币当局就要能够准确获取生产的信息,以便使得货币量和这些基础商品的数量对应。

而如果是以恒定本位商品的价值为原则发行货币,则只要选用数量恒稳的本位商品就可以确定发行量,比如国土疆域、居民寿命(时间)、严格控制的粮食储备等等。这时候,物价会根据需求自行调整并引导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那种认为货币当局没有必要存在的观点是完全不可取的,因为货币发行之初的人为定价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尺度。否则,就不会出现统一的货币了。最终的货币上面会印制着各种价值单位,只是一个以无数种商品为计量标准的欠条,如张三欠李四一斗小麦、王五欠麻六一头牛等等,这种欠条在债务结清时就会变成废纸,而不能成为货币。

货币当局就代表一种稳定的信用,而私人机构是很难形成这种信用的。一旦私人机构形成了全民共识的信用,它也就演变成为了实质性的货币当局。就像封建 社会 的货币当局其实就是皇族私人一样。当今的货币当局是 历史 演进形成的,而不是一下子造就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各个诸侯竞相造币而使得货币成色大打折扣的现象。

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就是一个法制社会,而货币当局就是经济领域里的最高***结构,没有这个***机构,经济秩序必然陷于混乱。即便是货币作为纯粹的信用符号,我们也需要在交换时相互确认对方的信用,如果所有这种确认信用的行为都由交换者自己进行,总的社会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因此,货币当局就起着信用管理的作用,从整体上降低社会成本。

取消货币当局试行货币私营化的建议,其实就是经济领域里的无***府主义思潮。

有人预期,未来的“世元”在很大程度上会以地球陆地面积抑或地球总表面积作为定价的本位商品。而另一个可能性是以居民数量为依据,即承认每一个居民的生命具有固定的、平等的价值,体现价值概念的根本意义。

如果发行数量恒定的“世元”面世,按照前面的 理论 :s1+s2=m,则不再有以货币量衡量的经济增长问题存在,相反,“通缩率”将会成为一个值得追求的经济指标。因为通缩的实质是单位货币的购买力的增强,即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提高了,原有的收入可以换取更多的消费品,也就是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了。此时,通缩率的同义词“物价下降幅度”将会是***府值得炫耀的业绩指标。这时,经济指标和居民生活水平脱节甚至相反的问题也就不再存在了。

实际上,由于根本的价值意义是人的生命,而人口数量短时期内是一个稳定的变量,因此,随着生产发展生产越来越多的商品的话,单位商品对应的生命时间(命价——单位商品值几条命)是越来越小,也就是说,总体上单位商品本质上的价值量是在下降,即通缩。也就是说生产力提高意味着单位生命时间可以生产并消费的商品越来越多,即实际收入水平增加。亦即就价值流来衡量的话,经济的发展应该表现为总体商品价格递减之势,而非价格的稳定,更非通涨。假如追求商品总价值的上升,说明脱离了人本思想,把自身的生命看得越来越淡了,这是不符合人类社会价值观的发展趋势的。

炫耀通缩,实际上就是炫耀生命价值的提升。

从价值的本质意义来看和以本位商品为依据发行货币来看,都导出固定的结论:通缩。也就是说,不以本位商品为依据定量发行货币,实际上违背了人类对生命意义的认识 规律 。

货币变成一个纯粹的价值计量单位,而流通便利性主要依靠货币的辅币结构控制,而随着货币的 电子 化,辅币结构问题也会逐渐消失。一座房屋的交易结果是,买主信用帐户上的数字变小了,卖主电子帐户上的数字增加相应的一笔,而随着这种数字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由卖主转移到买主。仅此而已。

这时,人们或许会因为这种看不见的电子交易而对拜物教式的货币积累感到空虚和迷茫。其实,就像现在对于许多富起来的人一样,财富已经变成了存折上的数字游戏。这将极大地挑战人们的财富观念和人生价值观念。

要不要完全电子化、信用化的货币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宗教存在的价值在于它有效地缓解了人们对于生命注定要消亡的恐惧,同样,货币拜物教填充了人们满足实际需要之外空虚的精神需求。造出一个货币拜物教来,使得多少世代的人们沉迷其中,“充实”地打发掉自己的生命时光,这就如同庞大的***府机构同时也是一个就业渠道一样,并非没有其好的一面。对于各种宗教来说,神、佛或上帝原本存在于人的心中,仅仅是一种信仰,但人们需要使其形式化表面化,因此要造出神灵的雕像和建立供奉雕像的庙堂。不断地增发无法收回的货币,也是满足货币拜物教的需要的惟一手段。

因此,只要对货币拜物教存在的合理性不予完全的否认,则对“炫耀通缩的 时代 ”的企盼 目前 还只能说是“遥望”。

不存在为明天的消费而节欲的逻辑。因为明日复明日,明日无穷多,永无消费的理由存在。如果这个世界上仅有守财奴一种人,则节欲就是生活准则,世界很快就会进入维系基本需求的最低消费 时代 即完全的通缩时代。

如果世界上都是及时行乐者,而且“乐”只能从交换中获取,则 经济 注定就是膨胀性的,大家都为消费而消费,在世上匆匆而过,一个加工消耗资源的有机机器而已。

问题 就在于,这个世界既不是守财奴的世界也不单纯是及时行乐者的世界,而是两种人组成的世界。当守财奴占据上风的时候,把货币看得很重,其它物品看得很轻,需求速度下降,推动物价下降,经济就进入通缩时代;相反,当及时行乐者占据上风的时候,需求速度上升,价格具有上行趋势,经济就进入通胀时代。(《西方经济学的终结》,张建平,

“难能可贵”和值得庆幸的是两种不同的人居然是互补的。守财奴为了把货币当局不断增发的货币敛聚起来,就要不断的投资,而投资就是给他人发工资,而他人如果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就会及时把收入(货币配发连同工资收入)花费出去,一并返还厂商。经济的流通恰好可以满足两种人的同时存在——行乐者和守财者一起创造财富,财富归行乐者享用,而被享用的财富被货币当局及时用统一的符号记录在叫做货币的纸上,满足守财奴们的收藏爱好。

两种人可以共生的条件之一就是货币当局要及时把行乐者消耗的财富记录在案转交给守财者。

那么,你是愿意做一个清心寡欲的守财奴还是做一个消费资源的有机机器?

前天看到一则新闻,英国86岁光棍老汉比尔•阿勒斯布鲁克一辈子吝啬,终生住在一幢破败不堪的小屋中,每天只吃一碗麦片粥和一个烂苹果。但日前比尔因意外火灾遇难后,人们竟在他家中发现了近200万英镑股票!成为当代的守财奴代表。早在2003年就有一位叫做约瑟夫利克的英国“守财奴”住在破烂的屋子、只穿二手衣服,甚至到邻居家看电视以节省电费。但是约瑟夫利克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守财奴,去世时他把生平攒下的110万英镑悉数捐给“导盲犬协会”。

当然,大家也一定对富豪的奢侈和靡费司空见惯了,无须再一一举例。

通过论述,我们证明了两个相互矛盾的必要条件:必须不断地增发货币和保持货币量的稳定性。怎么解释这两个必要性之间的矛盾呢?如果货币和本位商品挂钩,货币量问题消失,货币当局的任务仅仅是保证货币损耗的及时补充,经济体内的货币总量不再变化。

理性人的行为原则是“趋利避害”,但是,价值主观论则说,这是不可证明的,各人所趋之利和所避之害都不尽相同。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地说,理性人都是要用最小的付出获取最大的享受。但是,问题依然没有消失,即不同价值观的人对“享受”的理解是不同的。守财奴以聚财为乐,把货币看作是最终目标;而败家子则视金钱为粪土,仅仅将之当作一个工具。一个是手持一大堆欠条,乐于作为一个债权人;一个是要尽快找到债主把欠条清掉。

劳动价值论是以劳动时间 计算 价值,本质上是以人的生命作为价值本位的。如果守财奴和败家子都是以生命为最高价值标准的话,则相对于稳定的、差异不大的生命时间来说,守财奴用固定的生命换回的货币数量越来越大,也就是说命越来越值钱,而钱越来越不值命了。而败家子在生命期间得到的非货币商品越来越多,即命越来越值物,而物越来越不值命了。总归来说,如果各自向着各自的目标运动的话,结果都表现为生命价值的提高。

你瞧,守财奴和败家子殊途同归,最终冥冥之中都是在追求生命价值的最大化,而追求得到的结果是自古到今,守财奴和败家子的寿命没有什么差异,是不是像《石头记》所说的“终究一个土馒头”。就像那个守财奴的英国老人也活到了八十多岁一样。也就是说,行为并没有达到动机目标。由此,对经济行为的 分析 倒向一个无解的 哲学 命题:生命的意义。

守财奴篇6

在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发展中,果戈理的长篇讽刺小说《死魂灵》(第一部)被看作是“自然派”的奠基力作。可以这样说,这是一幅无情揭露农奴制社会的讽刺画,深刻批判地主世界的百丑***。它的问世,象一声霹雳,“震动了整个俄罗斯”(赫尔岑语)。小说所显示出来的惊人的现实主义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把全部感情凝注笔端,将形形色色的地主群丑们,进行单刀直入的刻画,鞭辟入里的描绘,透过那“世人所能听得见的笑和世人见不到的、没有尝味过的泪”,逼真地再现了“十足的生活真实”。对此,鲁迅先生曾表示由衷的“叹服”,认为这是一种高超的“伟大的写实的本领”。

人们翻开《死魂灵》,就可醒目地看到在果戈理精心刻画的地主群丑中最突出的有:满口谎言、内心空虚的玛尼洛夫,浅薄愚昧、贪婪守旧的柯罗博奇卡,浪荡成性、横蛮霸道的诺兹德寥夫,粗野笨拙、深通世故的巴凯维奇,冷酷凶残、吝啬成癖的普柳什金。这五个旧式的地主形稀,没有脸谱化、程式化,不雷同、不重复,个性非常鲜明,他们都是读者似曾相识的“陌生人”。黑格尔所说的极富个性的“这一个”。究其原因,这是与作者刻画地主群丑所采用的独特的艺术手法分不开的。简言之,下列三点,颇值得注意和探讨。

一、小处落墨,一针见血。

《死魂灵》不藉故事情节取胜,而以性格刻画见长。作者巧妙地通过中心人物、投机家乞乞科夫遍访地主庄园,收买“死魂灵”(已经死亡、但在名册上未予注销的农奴)的主要线索,把俄国城乡的一幅幅社会画面联接起来,把农奴制度下的一个个地主串组起来,织成色彩鲜明的俄国社会的完整面画。而在刻画地主形象时,作者并没有设置错综复杂的矛盾,安排跌宕起伏的情节,正如鲁迅所说:“用平常事,平常话,深刻的显示出当时地主的无聊生活。”即从小处落墨,以小见大,用日常生活中生动的、典型的细节,描绘地主丑态,剖析地主灵魂,突出人物性格,示人物特征。

就以乞乞科夫第一次结识的地主玛尼洛夫来说吧,果戈理完全是从他的庸俗无聊的日常生活反映他的个性特点,揭露他的寄生虫本质。他惰性十足,无所事事,家里有两把需要整修的椅子,“一直罩着一层蒲席”,以致每当客人来到时,总要事先发出警告:“别坐这两把椅子,它们还不能用哩。”他内心空虚,故作多情,同老婆“结以来已经过了八年多”,可两人经常突然相互热烈拥抱起来,“接一个情意绵绵的长吻,长得足足有可以从从容容吸完一小枝雪茄烟的工夫”,真是丑态毕露,令人作呕。他不学无术,智力衰退,为装点门面,书房里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一本书,第十四页上夹着一条书签,这是他两年以前看的。这样,玛尼洛夫庸俗、空虚、爱讲废话的性格特征鲜明突出,昭然若揭。他成了代表一定社会本质的艺术典型,列宁在他的著作中常用“玛尼洛夫的漂亮话”等词语来讽刺民粹派的所作所为。

二、强化一点,入木三分。

果戈理同一般作家塑造人物形象不同,他用锐利的雕刻刀刻画地主群丑时,不追求面面俱到,进行多侧面的描绘,而是抓住人物性格某一突出之处,加以集中,进行夸张,以造成强烈的讽刺效果。即对体现人物性格最主要的特征,着意渲染,不断强化;而对于从属基本性格的次要方面,仅寥寥几笔,稍加勾镂。因此,果戈理笔下的地主形象,虽欠丰满,较为单一,但某一方面却入木三分,非常鲜明,给人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过去,有些评论家曾指责果戈理描写人物的“一面性”,其实,殊不知这正是果戈理艺术上的独到之处,即人物典型化的特殊的艺术手法。

普柳什金是世界文学画廊里的不朽的吝啬鬼典型之一,他具有守财奴和吝啬鬼的双重特点。果戈理不断强化他性格中贪婪、吝啬的本质特点,从外貌描写到内心刻画,着重从多种矛盾中进行提炼和概括,象聚焦镜一样加以集中和显现,如他穿着酷似乞丐和拥有万贯家财的富翁,表面上的节俭和实质上的吝啬,拼命敛财和肆意毁财。他贪财如命,六亲不认,不惜与子女断绝一切来往。他宁可让家里堆积如山的粮食霉烂变质,却不让农奴得到起玛的温饱,致使大批农奴外逃谋生,或成批地死亡。贪婪、吝啬的本性他无时无刻都在毁坏大量的物质财富,根本不知道利用自己的财物去增殖资本。作者借另一个地主索巴凯维奇之口向人们介绍普柳什金时说:“一个骗子手,这样的守财奴呀,真是很难想象得出的。监牢里的囚犯也比他生活得好些:他把所有的底下人都活活儿饿死啦。”果戈理虽没有具体地描写普柳什金性格形成、发展的过程,仅就其性格中的贪婪、吝啬、守财成性加以渲染和强化,然而这个吝啬鬼的形象却栩栩如生,跃然纸上,矗立在读者的面前,堪与莎氏比亚笔下的夏洛克、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媲美。

对其他四个地主的刻画,作者也一一用了强化一点、深入开掘的手法。如玛尼洛夫的懒散、空谈,柯罗博奇卡的固执、保守,诺兹德廖夫的游荡、欺诈,索巴凯维奇的刻薄、自私,都是通过各自的言谈、神态和举动,以及同周围环境的联系,特别是乞乞科夫向他们收买“死魂灵”时每一个人的独特的表现,被充分地揭示出来。这些面貌殊异,性格不同,而本质一致的地主群丑,正是腐朽的农奴制的畸形产物。

三、由表及里,形神毕肖。

果戈理很少弧立地描写人物的心理变化,而是善于通过肖像刻画,由表及里,绘形写神,反映人物的精神面貌。他象高明的画师那样,准确地把握人物外貌与人物性格有内在联系的主要特征,作漫画式的勾勒,或工笔画般的描摹,使人物的肖像画不仅成为表露人物个性的手段,而且是剖视人物内心世界的钥匙。

为了突出索巴凯维奇的粗鲁和蠢笨,果戈理把他奇特的长相、粗壮的身体喻之为“一只十足地道的熊”:“他身上穿的那件燕尾服完全是跟熊皮一样的颜色,袖子长长的,裤管长长的,走起路来脚掌着地,步履歪歪斜斜,并且不断地踩在别人的脚上。”将索巴凯维奇的外貌和性格动物化,形神毕肖,十分贴切。果戈理对吝啬鬼普柳什金肖像的刻画,更是淋漓尽致,逼真传神:“下巴颏朝前突出得挺厉害,因此,一开口他就得用手帕把它捂住,免得唾沫横飞;一双小眼睛还没有失去光泽,在翘得高高的眉毛底下骨溜溜地转动着,象是两只小老鼠从暗洞里探出它们尖尖的嘴脸,竖起耳朵,振动着胡髭,在察看有没有猫儿或者淘气的孩子守候在什么地方,并且疑虑重重地往空中嗅着鼻子。”人们从作者对普柳什金浓眉下两只不时地转动着的老鼠眼的具体描绘中,清楚地看出普柳什金是个伺机攫取的守财奴和贪得无厌的吝啬鬼。他灭绝人性,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综上所述,《死魂灵》重要的艺术特色之一,是重点刻画人物性格,着力塑造个性鲜明的地主形象,突破了浪流汉小说的结构形式,由情节小说发展成为性格小说,标志着俄国现实主义文学的进一步成熟。别林斯基在谈到果戈理在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时指出:果戈里为“文坛的盟主,诗人的魁首;他站在普希金所遗下的位置上面。”我们从《死魂灵》中可以看到,果戈理通过对地主群丑们的刻画,深刻地揭露了农奴制的腐朽、没落,指出了所谓“生活的主人”,实际上是真正的“死魂灵”。他们道德堕落,灵魂空虚,精神枯竭,是农奴制度的必然产物。随着农奴制的日趋没落,地主群丑们逃脱不了灭亡的可悲命运。这是《死魂灵》力量之所在,也是比普希金作品深刻的地方。

守财奴篇7

关键词:秦朝  唐朝  奴婢  比较

 

近20多年来,许多学者对秦汉至隋唐刑法的沿革,对睡虎地秦简与唐律,分别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但正象日本学者堀毅所讲,“作为说明唐律各篇目和各部份条文之溯源问题的专论,还十分缺乏”。①关于秦汉法律与唐律中奴隶、奴婢身份的对比研究,除日人崛敏一稍有涉猎外,②其他中外学者尚无专文涉及。因而将这两个时期法律中的奴隶、奴婢身份地位进行比较研究,对于认识当时社会特别是唐代社会中奴婢的身份地位,认识中古良贱制度的历史渊源,显然是十分必要的。③

 

 

    自秦汉到魏晋南北朝隋唐,中国是一个有着延续性的社会,因而中古良贱制的某些方面、特别是在奴婢制度方面,与秦汉社会的奴隶制有着种种联系。

    在传世文献中,关于秦朝奴隶的记载不多且不系统,这曾经限制了不少史学家研究中古良贱身份制的视野。而睡虎地秦简的出土,为我们提供了不少关于秦代奴隶的资料。其中直接涉及奴隶的律文即不下数十余条,在《法律答问》部分及《封诊式》的案例中,亦有数十条涉及到秦朝的奴隶制度。在民间所用吉祥占书《日书》中,也有不少反映秦朝奴隶的内容。④尽管秦简反映的主要是官奴隶的情况,但与中古时期特别是唐代有关奴婢的律文相比较,仍可以发现它们之间的渊源关系及同异之处。

    这里我们首先考察秦律与唐律中有一定继承关系的奴隶、奴婢制度律文。主要从奴隶、奴婢的来源、性质、法律地位等几方面展开讨论。

从睡虎地秦简与唐律的对比来看,秦朝与唐朝,官私奴隶的来源十分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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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日]堀毅:《秦汉法制史论考》(中译本),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第368页。

    ②  [日]堀敏一:《均田制研究》(中译本),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本文之所以分别称“秦朝的奴隶”与“唐代的奴婢”,仅是为行文的方便,其实两个朝代对奴隶、奴婢的称谓是相通的,并无严格区别。

    ④  2002年夏,在湖南龙山里耶发现大量秦简,其中有不少关于秦代社会身份的资料。目前简文尚在整理中。

 

    从官奴隶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

    1.因本人犯罪,籍没为奴隶。早在先秦时代,《尚书·甘誓》、《汤誓》中,已有“予则奴戮汝”之言。《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载:“裴豹,隶也,著于丹书。”杜预注云:“盖犯罪没为官奴者。”在秦简《法律答问》中,规定可以没为奴隶的罪名很多:有因“盗”而“耐为隶臣”者;①有“以剑及兵刃”伤人而“耐为隶臣”者;②有以“耐隶臣诬人”而“耐为隶臣”者;③有因盗食官府祭品“当赀以下耐为隶臣”者。④唐代对于一般犯罪者,多处以杖笞或徒刑,而罪重尚不至于死刑者,则予以籍没。如武则天执***时,“天下犯罪籍没者甚众”。⑤

    2.因亲属犯罪,籍没为奴隶。先秦时代即已有没罪犯家口为奴隶的制度。⑥秦国亦有此制,《史记·商君列传》载:商君之法,“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索隐》曰:“末利,谓工商也……纠举而收录其妻、子,没为官奴婢。”秦律中因亲属犯罪籍没的律文很多,如隶臣“将城旦”逃亡者,“收其外妻、子。”⑦唐代亦有没罪人家属为奴婢的专门规定:“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⑧“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子妻妾亦同)祖孙兄弟姊妹,若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官。”⑨《新唐书·刑法志》亦载:“反逆者,祖孙与兄弟缘坐,皆配没。”在唐代社会实际生活中,特别是在唐前期,因罪籍设家口为官奴婢者甚众。

    3.籍没私家奴隶为官奴隶。秦律中有一《封守》案例,反映犯罪者籍没其财产,包括“家室妻、子、臣妾、衣器、畜产”。⑩而唐代凡籍没罪犯财产,无一例外皆包括家内奴婢,如“谋反者,男女奴婢没为官奴婢”。⑾

4.官奴隶所生子女仍为官奴隶。在先秦时代,奴隶的后代,仍为奴隶。秦朝依然如此。⑿这在秦律中也可得到印证。《厩苑律》“将牧公马牛”条提到“小隶臣疾死者”,⒀《仓律》“隶臣妾其从事公”条提到“小城旦、隶臣”和“小妾”,⒁“小隶臣妾以八月傅为大隶臣妾”条提到“小隶臣”,⒂《工人程》“冗隶妾二人当工一人”条提到“小隶臣妾”。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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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54、166页。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04页。

    ③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02页。

    ④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61页。

    ⑤  《旧唐书》卷64《高祖二十二子传》。

    ⑥  谋反谋大逆者家口没官之制产生甚早。《周礼·秋官》载:“古者,身有大罪,身即从戮,男女缘坐,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稿。”“古者”系指何时虽难以确指,但《周礼》一书,一般认为成书于战国秦汉,故将谋反等罪犯家口没为官奴婢之制自三代已存在。

    ⑦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01页。

    ⑧  《唐六典》卷6《刑部都官》。[日]广池本,横山株式会社昭和四十年印行。

    ⑨  《唐律疏议》卷1《名例》,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⑩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49页。

    ⑾  《新唐书》卷56《刑法志》。

    ⑿  《史记》卷48《陈涉世家》载:“周文率***击秦,至戏地,秦会少府章邯免郦山徒、人奴产子生,悉发以击楚大***,尽败之。”“人奴产子生”,《汉书》卷31《陈胜传》作“人奴产子”。《史记集解》引服虞注云:“家人之产奴也。”《汉书》颜师古注云:“奴产子,犹今人云家生奴也。”服、颜二注的训释是正确的,奴产子就是奴隶的后代,秦统治者在急迫情况下,解除奴产子的奴隶身份,驱使他们同农民起义***作战。《史记》、《汉书》的这一材料可以确切地说明,秦奴隶之子仍为奴隶。

    ⒀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33页。

    ⒁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49页。

    ⒂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50页。

    ⒃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74页。

 

《仓律》解释:“隶臣、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隶妾、舂高不盈六尺二寸,皆为小。”①这些小隶臣、小妾、小城旦都是未成年的男女。《仓律》还提到“妾未使”者,即未达到役使年龄的幼女。秦律中这些幼小的男女奴隶,不可能是由于本人犯罪而成为奴隶的,因为秦律规定,幼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如《法律答问》说:“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击(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可(何)论?当完城旦。”②。身高六尺时,还未成年,尽管犯了盗牛这样的重罪,也只是拘系,等到身高六尺七寸时,即成年后,才量罪定刑,完为城旦。《法律答问》中还规定:“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可(何)论?当桀。”③甲不是亲手杀人,但要处以车裂刑,原因在于偷盗杀人的乙尚未成年,刑事责任主要由成年人甲承担。可见,秦律中出现的年幼男女奴隶,大多应不是自身犯罪而沦落为奴隶。他们成为奴隶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家长或亲属犯罪而被抄没为奴,另一原因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父母为奴隶,他们继承父母的身份,仍为奴隶。唐代情况依然如此,官奴婢之子女仍为官奴婢。身份不得改变。实际上随着中古良贱等级的森严,无论官私奴婢,其奴婢身份是世代相袭的。唐人颜师古注《汉书·陈胜传》“人奴产子”时云:“奴产子,犹今人云家生奴也。”史书中反映唐代家生奴数量不少,《唐律疏议》亦有大量相关律条。

5.战俘及战场上的逃兵,皆没为官奴隶。秦律规定:“战死事不出,论其后,又后察不死,夺后爵,除伍人;不死者归,以为隶臣;寇降,以为隶臣。”④“寇降者”,当是指战俘,“不死者归,以为隶臣”,显然指逃兵。唐代亦明确规定“人钞之俘,归于司农”。⑤唐***府中主管奴婢事务的刑部都官职责之一即是“掌配没隶,簿录俘囚”。⑥唐前期,以战俘为奴婢的制度依然存在。历次战争中的俘虏,被没为奴婢者仍有相当的数量。

 

 

    在私人奴隶、奴婢的来源方面,唐朝与秦朝亦大体相似:

1.由买卖而获得奴隶。奴隶买卖,首先秦就已存在。《周礼·地官》载:“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债者质剂焉。”所谓“人民”即是奴隶,与牛马一样在市场上出售。秦代亦有买卖奴隶的市场。《汉书·王莽传》载:“秦为无道……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阑,制于臣民,颛断其命。”其实,“奴婢之市”在秦朝以前即已出现。上引《周礼》的记载即可为证。另外,从秦简《告臣》爰书有“令少内某、佐某以市正贾(价)贾丙丞某前”一语来看。⑦秦代奴隶交易有一定的制度,有所谓“市正贾(价)”,即市场上的官定常规价格。在秦简《日书》中,有不少关于购买奴婢、牲畜吉日的记载,如:建日,“可以入人”;⑧收日,“可以入人民、马牛、禾粟”;⑨戊子,“不利出入”;⑩辰曰,“入人奴妾;”⑾这些都说明,秦代奴隶交易是相当经常、相当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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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49页。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53页。

    ③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80页。

    ④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46页。

    ⑤  《新唐书》卷50《兵志》。   

    ⑥  《唐六典》卷6《刑部都官》。

    ⑦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59页。

    ⑧  吴小强:《秦简日书集释》,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28页。

    ⑨  吴小强:《秦简日书集释》,第28页。

    ⑩  吴小强:《秦简日书集释》,第72页。

    ⑾  吴小强:《奏简日书集释》,第260页。

 

    私人奴隶许多来自买卖市场。如《封诊式》的《告臣》爰书中,即讲到“某里士伍甲”的奴隶丙,凭“丞某”作“中人”,以“价若干钱”买来,因丙“骄悍”,欲卖给公家。①在奴隶交易市场上,出卖的既有私奴隶亦有官奴隶。如《法律答问》讲到某“隶臣将城旦,亡之,完为城旦,收其外妻子”,②***府拟将其妻子儿女出卖,但因为隶臣之子年龄太小,离不开母亲,所以规定“弗买子、母”。显然,官府也买卖奴隶。私人亦可从官府购买奴隶。

    唐代***府亦在各地设立奴婢市场,一般情况是将奴婢与牛马牲畜设在同一行中,称为“口马行”,同时官府亦规定有“市估价”即常规价。③买卖的手续更有严格规定:“买奴婢、马牛驼骡驴等,依令并立市券。两和市卖,已过价讫,若不立券,过三日,买者笞三十,卖者减一等。”对于市司不及时为私人买卖奴婢立券者,亦规定了处罚办法:“卖买奴婢及牛马之类,过价已讫,市司当时不即出券者,一日笞三十。所由官司依公坐,节级得罪。其挟私者,以首从论。一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④由此可见,唐代私人奴婢的来源之一是市场,交易的奴婢有官定的市场价格,其买卖手续与制度是十分严格的。如果说秦代的奴婢市场还曾受到王莽等人抨击的话,那么,在中古时,人们已视奴婢的交易与牛马的交易一样正常。

    2.由官府赏赐而获得奴隶。自商鞅变法以后,立有***功者既可获得爵位,又可受赐奴隶。《商君书·境内》载,攻城围邑或野战中斩敌首达到一定数目者,“爵吏而为县尉,则赐虏六”。“虏”即是战俘。获赐者的“虏”显然成为私家奴隶。除***功以外,有其它功劳的,有时也被赐与奴隶。如《法律答问》载:“有投书,勿发,见辄燔之;能捕者购隶臣二人,击(系)投书者鞠审谳之。”⑤可见,能捕获投匿名信者,可获赐两个奴隶。在唐代,特别是在唐前期,皇帝因各种原因赐与臣下奴婢的情况是很多的。例如唐初李靖因平江南受赐物千段、奴婢百口、马百匹。⑥李孝恭因平江南受赐甲第一区,女乐二部、奴婢七百人。⑦

    3.由私家奴隶繁育获取奴隶。在秦简《法律答问》中,多处提到“人奴擅杀子”、“人奴妾笞子”之事,秦朝法律明确禁止奴婢“擅杀”及“笞”其子女。这是因为奴婢生育的子女,并不为其父母所有。作为财产,他们仍属于奴隶的主人。奴隶所生子女,系私人奴隶的来源之一,历魏晋南北朝至唐代,情况依然如此。唐律明确规定:“奴婢即同资财,即合由主处分,辄将其女私嫁与人,须计婢赃,准盗论罪。”⑧律文说明,奴婢所生子女为主人当然之财产,奴婢无权处置。违者有罪。唐代奴婢所生“家生奴”是唐代私奴婢的重要来源之一。这一点与秦代可以说一脉相承。

由以上对比可见,秦朝与唐朝,在官私奴隶的来源上是很相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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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59页。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01页。

    ③  见张勋燎《敦煌石室奴婢马匹价目贱纸的研究》,见《四川大学学报》1978年第3期;朱雷:《敦煌所出<唐沙州某市时价簿口马行时估>考》,见《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④  《唐律疏议》卷26《杂律》。

    ⑤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74页。

    ⑥  《旧唐书》卷67《李靖传》。

    ⑦  《旧唐书》卷60《河间王孝恭传》。

    ⑧  《唐律疏议》卷14《户婚》。

 

 

    从秦代奴隶与唐代奴婢的性质来看,他们都同属于财产。

    睡虎地秦简《封诊式》的《封守》篇载:“乡某爰书:以某县丞某书,封有鞠者某里士五(伍)甲家室、妻、子、臣妾、衣器、畜产。甲室、人:一宇二内,各有户,内室皆瓦盖,木大具,门桑十木。妻曰某,亡,不会封。子大女子某,未有夫。子小男子某,高六尺五寸。臣某,妾小女子某。牡犬一。畿讯典某某、甲伍公士某某:‘甲***(倘)有[它]当封守而某等脱弗占书,且有罪。’某等皆言曰:‘甲封具此,毋(无)它当封者。’即以甲封付某等,与里人更守之,侍(待)令。”①

    该简册反映的是根据某县县丞文书,查封被审讯人某里士伍甲家人财产的情况。从文书所列查封财产名单可以看出,奴婢是与衣物、牲畜等列在一起的。秦代的隶臣、臣妾明显具有财产的属性,这也可从其它文献得到证明。如前引王莽所言:“秦为无道…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奴婢与牛马一起出售,其财产性质确实无疑。

    中古时期的奴婢,同样属于财产,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如《唐律疏议》卷6《名例》明确规定:“奴婢***,律比财产”。“奴婢畜产,即同资财。”卷14《户婚》规定:“奴婢即同产,即合由主处分。”卷17《盗贼》规定:“奴婢同资财,故不别言”。同书卷3《名例》规定:“其奴婢同于资财,不从缘坐免法。”卷18《盗贼》规定:“奴婢比之资财,诸条不同良人。”中古奴婢财产的属性当是继承秦汉而来。

    从法律地位来看,秦代与唐代,奴隶、奴婢地位都十分低下,这可从以下几方面看出:

    第一,奴隶、奴婢都没有任何诉讼权利。   

    秦简《法律问答》载:“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可(何)谓‘非公室告’?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而行告,告者罪。告(者)罪已行,它人有(又)袭其告之,亦不当听。”②

    该律文反映奴婢没有任何诉讼权利,即使主人擅自杀臣妾,亦不准告发,告者有罪。

    《唐律疏议》卷24《斗讼律》规定:“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可见唐代除了主人有“十恶”之罪外,奴婢是不能告发主人的,否则将被处以极刑。在不许告父母、主人这一点上,唐律与秦律是相同的。

    第二,奴隶、奴婢身份须世代相袭,不得任意改变。

    秦代隶臣之子仍为隶臣,《法律答问》规定:“女子为隶臣妻,有子焉,今隶臣死,女子北其子,以为非隶臣子也,问女子论可(何)也?或黥颜颧为妻妾,或曰完,完之当也。”③此律反映,隶臣死,其子仍不能脱离隶臣的身份。若私自改变身份,要处刑罚。同样,按唐律规定,***身份亦是世代相袭,非经主人许可并“经本属申牒除附”、在官府削籍,是不能改变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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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49页。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96页。

    ③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25页。

 

第三,奴隶、奴婢虽可以拥有自己的小家庭,但法律上并不承认与保护这种所谓婚姻的合法性。奴婢可以拥有自己的小家庭,这显然是宗法家长奴隶制度的特点。关于秦代奴隶拥有家庭这一点,吴荣曾先生早已引用秦律加以说明。同时指出,“秦的这些情况,在有些关东国家也同样存在。”①在唐代,奴婢组成小家庭也是极为普遍的。但这仅是简单的同居,只是为主人生育新的劳动力而已,法律上并不承认与保护奴婢婚姻的合法性。

    第四,奴婢所生子女的所有权属于主人,奴婢无任何处置权利。

    在秦代与唐代,奴婢子女同样是主人的财产,奴婢虽身为父母,亦无权处置自己子女。如秦简《法律答问》规定:“人奴擅杀子,城旦黥之,畀主。”“人奴妾治(笞)子,子以枯死,黥颜颧,畀主。”②可见,奴婢是不能擅自处置、惩罚自己子女的,因为奴婢之子女是属于主人的。前引唐律同样规定:“奴婢私嫁女,与良人为妻妾者,准盗论。”该律疏议曰:“奴婢既同资财,即合由主处分,辄将其女私嫁与人,须计婢赃。准盗论罪。”③奴婢嫁己女与人,被视为盗主人财产,可见奴婢对自己的子女毫无支配权力。在这一点上,唐律与秦律显然有一定继承关系。

    第五,一般情况下,奴婢作为权利客体,无刑事责任能力。

    秦律规定:“‘盗及者(诸)它罪,同居所当坐。’可(何)谓同居?户为同居,坐隶,隶不坐户谓也。”④也即是说,奴隶犯罪,主人要负刑事责任,反之,主人犯罪,奴隶则不负刑事责任。在唐代,奴婢亦是权利客体,奴婢犯罪,主人要负刑事责任。

    第六,奴婢死亡须由官府验实并削籍。

    秦律规定:“将牧公马牛,马[牛]死者,亟谒死所县,县亟诊而入之,其入之其弗亟而令败者,令以其未败直(值)赏(偿)之。其小隶臣疾死者,告其之,其非疾死者,以其诊书告官论之。”⑤律文反映,奴隶死亡与马牛死亡一样,必须向官府申报。虽然这里是指官牛马与隶臣,但估计私人奴婢死亡,也有同样规定。唐朝***府也规定。奴婢死亡,主人须向官府报告,如吐鲁番出土64tam35:31(3)《证圣三年婢杏女死亡牒》曰:⑥

    1户主李康师婢杏女

    2右件婢今月中旬死

    3牒件状如前,谨牒(后略)

    阿斯塔那206号墓亦曾出土《唐勘问婢死虚实对案录状》,⑦这些文书都反映唐代对奴婢的控制是比较严格的。秦律的有关规定显然是唐代此制的渊源。

    第七,私家奴婢须代主人服役。

秦简《司空律》规定:“有罪以赀赎及有责(债)于公,以其令日问之。其弗能人及赏(偿),以令日居之,日居八钱;公食者,日居六钱。居官府公食者,男子参,女子驷(四)……人奴妾居赎赀责(债)于城旦,皆赤其衣,枸椟檬杖将司之;其或亡之,有罪……百姓有赀赎责(债)而有一臣若一妾,有一马若一牛,而欲居者,许。”⑧该律反映,凡有罪愿以财产赎罪或欠官府债务的,可以服劳役抵偿,亦可以自己的奴婢服城旦劳役抵偿。唐代亦有此规定。据《唐令拾遗》赋役令二三载,唐代“遣部曲代役者听之”。注引《赋役令岁役集解》曰:“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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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吴荣曾:《先秦两汉史研究》,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72页。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83页。

    ③  《唐律疏议》卷14《户婚》。

    ④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60页。

    ⑤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33页。

    ⑥  《吐鲁番出土文书》第7册,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442页。

    ⑦  《吐鲁番出土文书》第5册,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270页。

    ⑧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84、85页。

 

遣部曲代役者,即知是家人也,案奴婢亦听耳”。又引《日本养老赋役令》第四条曰:“若欲雇当国郡人及遣家(人)代役者听之……即于送簿名下,具注代人贯属姓名”。①看来这种以私人贱口代主人服役的制度在秦代已经形成。

    第八,奴隶、奴婢犯罪,所受处罚较他人为重。

    为了保护奴隶主的利益,秦朝与唐朝***府都曾制定了不少惩处奴隶犯罪的律文。例如,秦《法律答问》规定:“‘臣妾牧杀主。’可(何)谓牧?欲贼杀主,未杀而得,为牧。”②简文中“牧”即“谋”,“臣妾牧杀主”即奴隶谋杀主人。此简证明秦律有奴隶谋杀主人罪。唐律规定,“诸部曲、奴婢谋杀主,皆斩。谋杀主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绞,已伤者,皆斩。”③

再如,在伤害罪方面,秦有奴强奸主罪、殴主罪等,《法律答问》规定:“臣强与主奸,可(何)论?比殴主。”④“强与主奸”与“殴主”罪相同。其处罚亦相同。唐律规定:“其部曲及奴,奸主及主之期亲,若期亲之妻者绞,妇女减一等。强者,斩。即奸主之缌麻以上亲及缌麻以上亲之妻者,流;强者,绞。”⑤据唐律来看,秦律还应当有奴与主通奸的处罚规定,唐代对此方面的规定较秦律要细密严谨,其基本原则当源自秦律。关于奴殴主罪,唐律未见明确规定,但从部曲奴婢殴伤旧主人要处绞刑,诸部曲、奴婢殴伤良人各加凡人罪一等、二等,皆处死刑的情况来看,奴婢殴主人可能亦处死刑。其处罚基本同于奴婢强奸主人。这些规定与秦律同类犯罪的处罚基本相同,可见它们有一定的渊源关系。

 

    以上我们比较了秦律与唐律中奴隶、奴婢制度的一些主要方面,由此不难看出,秦朝与唐朝,两个朝代虽然相隔八百多年,但在奴婢制度上是有相同之处的。其制度上的渊源关系是很明显的。

    下面再分析秦朝与唐朝在奴婢制度上的相异之处。

    第一,秦代良贱界限尚不十分严峻,而在唐代良贱界限则极为严格化。

    秦代奴婢地位是十分低下的,但良人与奴婢之间仍可通婚。如秦简《司空律》规定:“隶臣妾、城旦舂之司寇、居赀赎责(债)击(系)城旦舂者,勿责衣食;其与城旦舂作者,衣食之如城旦舂。隶臣有妻,妻更及有外妻者,责衣。人奴妾击(系)城旦舂,贷衣食公,日未备而死者,出其衣食”。⑥此律反映奴隶有外妻即身份为自由人妻子的,其衣服由其外妻提供,这说明隶臣与自由人的婚姻是得到法律认可的。

《法律问答》亦规定:“隶臣将城旦,亡之,完为城旦,收其外妻、子。子小未可别,令从母为收。可(何)谓‘从母为收’?人固买(卖),子小不可别,弗买(卖)子母谓也。”⑦该律文反映,隶臣监领城旦而城旦逃亡的,则将隶臣完为城旦,其自由人身份的妻子,亦没为隶臣妾。这些事实反映,在秦代,奴良界限尚不十分严峻,在汉代,亦未见严禁平民与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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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日]仁井田升:《唐令拾遗》(中译本),长春出版社1989年版,第671页。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84页。

    ③  《唐律疏议》卷17《贼盗》。

    ④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83页。

    ⑤  《唐律疏议》卷17《贼盗》。

    ⑥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87页。  

⑦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01页。

 

隶通婚的规定,而在中古特别是在唐代情况则完全不同了。唐律明确规定:“诸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减一等,离之,其奴自娶者亦如之,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为婢者,流三千里。疏议曰: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①可见奴婢只能当色为婚,娶良人为妻是非法的。唐代的良贱界限显然比秦代严格了许多。

    再如,秦代官奴隶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出借于私人。如秦简《仓律》规定:“妾未使而衣食公,百姓有欲假者,假之,令就衣食焉,吏辄被事之。”③即未成年女婢可以由百姓“假”之。在唐代,官府对官奴婢的控制则严格得多,律文明确规定私人不可借用官奴婢。《唐律疏议》卷15规定:“诸监临主守以官奴婢及畜产私自借,若借人及借之者,笞五十;”《疏》议曰:“监临主守之官以所监主官奴婢及畜产,私自借,谓身自借用,若转借他人及借之者,或一人、一畜,但借即笞五十。”从唐律上述规定看,除非上级官府特许,一般情况下,官奴婢不许借给私人役使。犯者有罪。   

    第二,秦代奴隶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改变自己的身份,而唐代,非经主人许可及官府放免,身份不能改变。

    如前所述,秦代法律规定:“欲归爵二级以免亲父母为隶臣妾者一人,及隶臣斩首为公士,谒归公士而免故妻隶妾一人者,许之,免以为庶人。工隶臣斩首及人为斩首以免者,皆令为公。其不完者,以为隐官工。”③再如《仓律》规定:“隶臣妾欲以人丁邻者二人赎,许之。其老当免老,小高五尺以下及隶臣妾欲以丁邻者一人赎,许之。赎者皆以男子,以其赎为隶臣。女子操民红及服者,不得赎。边县者,复数其县。”④《司空律》规定:“百姓有母及同牲(生)为隶妾,非谪罪也,而欲为冗边五岁,毋尝(偿)兴日,以免一人为庶人,许之。或赎迁欲人钱者,日八钱。”⑤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隶臣妾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改变身份。有的学者据隶臣妾身份可以改变而否认隶臣妾的官奴婢身份,⑥但从前述隶臣妾的主要特征,特别是其财产的属性及身份一般世袭来看,其属奴隶无疑。在一定条件下特别是在斩敌首、冗边等条件下身份的改变,似更应从秦朝奖励***功、“一断于法”的法家指导思想来考察。⑦

    唐代没有通过冗边、归爵而改变身份的规定。至于以自由人代赎奴隶、使自由人与奴隶身份互换,在唐代是绝对不可想像的。唐代私奴婢身份的改变,必须完全由主人决定。必须由家长及长子手书并报请官府除附,或由官府赎买及强令赦免,如此方可成为良人。作为奴婢本人及其亲属,一般是很难改变其***身份地位的。官奴婢身份的改变,官奴婢自己更无权决定。至于以良人取代奴婢,更受到法律的严格禁止。

    第三,在有关奴婢的法律规定上,秦律尚不够严密,许多规定显得较为简略甚至有些粗疏,而唐律有关奴婢的规定则较秦律要全面、详密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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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唐律疏议》卷14《户婚》。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48页。

    ③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93页。

    ④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54页。

    ⑤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91页。

    ⑥  粟劲:《秦律通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60页。

    ⑦  汉代奴隶,据沈家本分析:“当日之奴婢,无论为官奴婢为私家之奴婢,未尝令其世世为奴婢也,后世奴婢,但有主家放出及本人赎身之事,而国家无赦免之文,亦刑法中一缺典也”(《沈寄移先生遗书》,中国书店海王邨古籍丛刊,第171页)。

 

从现已出土的秦简来看,秦律中有关隶臣妾、臣妾的条文,在全部秦简中所占的比重,相对讲是比较多的,但以秦律对臣妾各方面的规定与唐律有关贱民的规定相比,秦代以及后来汉代的有关规定就显得较为简单,甚至可以说它是粗线条的。从战国到秦汉,是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历史时期,因而虽然社会上存在着大量奴隶,但编户齐民以及奴隶之间,其身份尚不十分固化,流动性较大。由平民转化为奴隶及由奴隶转变为平民,似无太多法律上的障碍。因而即使是无公侯之尊的素封之家,只要其财力允许,占有多少奴隶并不受法律严格限制。此时,像中古那样在法律上对贱民身份作出系统、严密而全面的规定、贱民身份严重固化、地主占有奴婢数量多少主要依其身份而定的情况尚未出现。这一方面反映秦汉的奴隶使用相当广泛,另一方面也反映其奴婢制度尚未发展到严密、完善的程度。

    综上所述,可以确切地说,唐律中有关奴婢的许多律文、亦即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的许多律文,源自于秦律。这与史书所载唐律源自于魏晋之律,魏晋之律源自于秦汉之律的记载,完全吻合。①另一方面,中古社会与秦朝社会相比,历史条件毕竟发生了很大变化,其身份等级系统与秦朝相比亦发生很大变化,因而在奴婢制度上也有着相当的差异。

守财奴篇8

匈奴是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中第一个以显赫名声载入史册的民族。它与汉族等北方各民族接触频繁,在 ***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相互影响,对于我国历史的发展进程和文化曾作出过一定的贡献。

匈奴族的形成及其奴隶制国家的建立

战国末年,一个古老而强悍的游牧民族在大漠南北崛起了,它就是匈奴。尧舜时它称做荤鬻(Xūnyù ),自称是黄帝的后代。夏朝时与夏族为邻,居内蒙古河套大青山一带,双方交往密切。商朝时称鬼方,西周 时称猃狁(Xiǎnyǔn),常侵扰北方,掠财害民。春秋战国之际史称西戎和北狄,与华夏各族时战时和 。战国后期称为匈奴。是由许多部落和氏族聚集、结合而形成的民族。

匈奴族诞生的民族“摇篮”是内蒙古五原郡gè@①阳县西北的“头曼城”(今包头市东),这是匈奴第 一个单于头曼的驻牧及统治中心。

公元前3世纪,匈奴人进入铁器时代,生产力大大提高,产品有了剩余,集体化游牧转变为个体化,公有 制转变为私有制。随着私有财产和奴隶制的出现,以及在频繁的掠夺战争中,氏族酋长和***事首领积累了大量 财富和奴隶,加强了他们的权力和地位,成为氏族部落中的统治者。公元前3世纪左右,匈奴的头曼单于便在 此基础上建立起东邻东胡、西连月氏、南接秦朝,以漠北为中心,庞大的奴隶制国家。

前209年头曼长子冒顿(Mòdú)杀父自立为单于。冒顿时期(前209年-前174年),首先加 强和完善组织机构,增设等级森严的各级官职,把匈奴分为左右中三大部,中央设单于庭,统领全国******,左 贤王庭在东部、右贤王庭在西部,分管各自的******事务。为了维护匈奴奴隶主的统治秩序,冒顿建立了一套从 中央到地方的***事行***组织,又发展了一支拥有三十余万铁骑的***队。

冒顿先后东灭东胡;西逐月氏,平定楼兰、乌孙;南灭楼烦王,占白羊河南王之地;北服浑瘐、丁令、屈 射、鬲昆、薪犁等各族,把我国北方大漠南北东西统一起来。它的领土东起辽河,西至葱岭,北抵贝加尔湖, 南达秦长城,成为西汉时期北方塞外草原上的强敌。在亚洲大陆东部的历史上,第一次形成了两个社会性质不 同的***权并列对峙的格局,两大***权开始了长时间的对抗与交往。

匈奴的强盛及其对秦汉的威胁

早在战国时期,“冠带战国七,而三国边于匈奴”。“匈奴驱驰于楼烦之下”,不断南下侵扰燕赵秦北方 边境,给三国以很大的威胁,迫使燕赵秦三国修筑长城以御之。前325-前299年赵武灵王北破楼烦、林 胡,筑外长城,与匈奴隔长城相望。前265年赵孝成王派李牧守代、雁门郡,以资防备,结果大破匈奴十余 万骑,给匈奴以很大打击,迫使匈奴十数年不敢侵扰赵国的边城。秦统一六国后,前215年以头曼为首的匈 奴主开始向外扩张,把矛头指向秦朝的河套一带,被蒙恬率32万大***打得大败,夺回“河南地”,迫使匈奴 向北退却700余里,从此“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秦始皇“筑塞于河上”(在河套一带筑障塞)又移内地 3万家至河北(今乌加河北)、榆中(今河套东北岸)以实边防。前214年又把燕赵秦三国长城连接起来, 重新修缮,并向东西扩展,筑成西起临洮、东至辽东郡的万里长城,派蒙恬拥兵坐镇上郡守卫。其后,匈奴奴 隶主利用秦末农民起义,楚汉战争,中原内乱,北方空虚的时机,南越长城,侵扰燕、代一带,把蒙恬收复的 河南地四十四郡又全部夺了回去,对刚建立的西汉王朝构成极大的威胁。

西汉初期,中原几经战乱,社会经济残破,劳力不足,物资匮乏,国力极度空虚,社会秩序极不稳定。刚 建立的汉王朝面临休养生息、恢复社会秩序的巨大任务,加上地方“异姓诸王”的存在,中央集权尚未确立, 无力抗拒匈奴的不断侵扰,只能采取消极的防御***策。前201年秋,冒顿单于围攻马邑(今山西朔县),韩 王信叛降,引冒顿南下攻晋阳(今太原)。前200年刘邦亲率32万大***前往抵御,由于轻兵冒进被匈奴4 0万骑兵包围在平城白登山,七天未能解围。刘邦采用了陈平“奇计”,贿赂冒顿的阏氏(Yānzhī,即 王后)网开一面逃了出来,双方暂收兵。前199年,匈奴冒顿单于数度侵扰汉边境,刘邦采纳了建信侯刘敬 的“和亲”***策,想把女儿长城公主嫁给冒顿,利用姻亲关系和赠送礼物阻止匈奴南侵。由于吕后日夜泣曰: “妾唯太子、一女,奈何弃之匈奴!”致使这次和亲没有实现。

西汉对匈奴的“和亲”***策

刘邦死后,子刘盈(惠帝)即位。前192年,以宗室女为公主嫁给冒顿单于为阏氏,另送千金财物,结 和亲之约。其后每年奉送一定数量的絮缯、酒、米、食物等,实践了“和亲”***策。从惠帝起经吕后、文帝、 景帝六七十年间,“和亲”***策成为西汉初期对待匈奴的一种屈辱***策。对此汉王朝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从高 帝九年始,下至武帝元光二年才告终止。冒顿对此并不满足,公然致书吕后,以极其侮谩的言词提出“愿游中 国,娶吕后为妻”,想到中原来当皇帝。汉文帝初年继续与匈奴“和亲”。文景帝先后在前174年、前15 6年和前152年将公主嫁给单于稽粥为阏氏。年年奉送财物,不断增加金帛、丝絮数量,卑辞厚礼。

西汉在“和亲”的同时也开放“关市”,准许两族人民交易。“和亲”与赠礼品得益的是匈奴首领单于和 奴隶主贵族。而中下层匈奴人生产上和生活中急需汉朝的铁铜器、丝絮、金帛等物品,只有通过关市才能得到 解决。汉人也从匈奴人手中换回所需的马匹牛羊等牲畜以及大量皮毛、毡球等物品。通过开放“关市”两族人 民互相往来,进行经济文化交流,丰富了两族人民的生活。前162年,汉帝致书与匈奴单于相约,以长城作 为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业民族活动的分界线,汉匈兄弟相处决不负约。然而,嫁公主、赠财物和开放“关市 ”、以长城为界,并不能满足匈奴奴隶主的贪欲,尽管西汉王朝委曲求全,也未能乞求到和平、安宁,从前2 00年至前133年的67年间,匈奴骑兵西起陇西、东至辽东仍经常南下,攻城着邑,掳掠如故。甚至匈奴 骑兵深入到长安城北。晁错说:匈奴***队“小入则小利,大入则大利”,他们每年掳掠所得,大大超过和亲的 礼品。这是因为,黄河流域先进文化、拥有的巨大物质财富、众多的人口,成为生活在漠北高原、生存物质条 件差的匈奴民族梦寐以求的。“好战的游牧民族”,善射猎,在***事上占有优势。漫长的汉匈边界,给予匈奴 骑兵进行大规模的攻掠以有利的条件。

汉武帝对匈奴的反击战

前140年汉武帝即位。西汉王朝经过近70年的休养生息,经济恢复发展,人民富裕,国力充实,步骑 ***力大大增强,中央集权制得到加强和巩固。汉武帝一改消极的和亲***策,采纳了主战派大臣的意见,对匈奴 实施反击。前138年派张骞出使西域联络大月氏欲东西夹击匈奴。前133年冬十月,武帝采纳王恢提出的 “伏兵马邑袭击单于”的计划,以30万精兵埋伏在马邑山中,使聂壹佯为出卖马邑城以诱单于,企***一举歼 灭。六月,单于信以为真,率10万骑入塞,见一路上疑象纷呈,单于捕得汉朝尉史,便引兵撤退,设伏失败 。从此,汉匈关系恶化,匈奴大肆进攻北方边塞,汉匈之间展开了长期的战争。汉武帝为从根本上解除匈奴的 侵扰,先后部署几次关键性战役:

一是河南之战,也叫漠南之战(收复河套以南)。前127年正月,武帝派卫青、李息率大***

从陕北榆x ī@②旧塞(今榆林东北)经云中向西北河套进攻,沿外长城向南折回,再沿黄河、傍贺兰山返抵陇西,画一 马蹄型弧线将匈奴右贤王属部楼烦王、白羊王部击败,俘杀甚多,在此设朔方郡,移民十万戍守边境。

二是河西之战。前121年春三月,武帝派骠骑将***霍去病率万骑从陇西出发奔河西走廊,西过焉支山千 余里,杀折兰王,较卢侯王,俘浑邪王及其部众万余人,大胜。夏季,霍去病又率数万骑从北地出发,西经祁 连山深入匈奴腹地二千里,俘单桓王、酋涂王及相国3000、杀敌3万余,使浑邪王和休屠王率4万余众降 汉。因此,汉朝打通了河西走廊,为进***西域建立了前哨基地。

三是漠北之战。前119年武帝为扑捉匈奴单于消灭其王庭及左贤王势力,派卫青、霍去病各率十几万大 ***从定襄和代郡出发,北渡大沙漠,深入漠北腹地。卫青率先锋5000骑,结兵车为营,与单于万骑遭遇于 沙漠。时值夕阳西下,狂风席卷,飞沙扑面,天黑时两***混战一团。汉***两翼包围,单于见来势凶猛,于黄昏 前遁。汉***俘斩1.9万余人,汉***追至@③颜山赵信城(今蒙古杭爱山南)毁其城大胜而归。

霍去病率***北上2000余里,在狼居胥山大败左贤王,俘杀7万余人。东线汉***也大胜,切断了匈奴“ 左臂”。武帝又派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联络大月氏、大宛,以公主嫁给乌孙王,折散了匈奴在西方的同盟, 切断了匈奴的“右臂”。在河西设置酒泉、武威、张掖、敦煌四郡。一面隔绝了匈奴与羌的交通,一面在河西 及河套一带实行屯田,又把边防设备烽燧、亭障从酒泉伸展到玉门,又从敦煌伸展到盐泽(今罗布泊),经过 这一系列的***事、***治、边防和经济上的措施,匈奴在北方的威胁才基本解除。

前87年汉武帝死,汉朝暂时停止反击。汉匈经过40余年战争,双方在兵力、物力、财力各方面损耗巨 大,尤其匈奴损失更惨重,上下疲备以极,人民痛苦不堪,各阶层都想暂时停战讲和。

汉昭帝时,匈奴为缓和与汉的敌对关系,实现和亲,把扣留在匈奴19年的汉使苏武放回。但匈奴骑兵仍 不断在汉北方边境出现,由于汉朝防守严密,匈奴骑兵无隙可乘。前73年匈奴转攻西域的乌孙,向其索要乌 孙公主(即汉朝嫁给乌孙王的解忧公主),乌孙王向汉朝求救。汉宣帝组织五路大***与乌孙联合出兵组织出击 匈奴,大获全胜。这是汉匈战争以来的最后一次大战,匈奴惨败。从此北方边塞愈加平静了。

从前133年至71年的汉匈60年占争,匈奴虽被打败,汉朝也付出了“海内虚耗、户口减半”的沉重 代价。这几十年的反击战,保卫了汉朝北方和边境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了西汉的稳定统治;有效地开发边 疆地区,使边境地区的农业生产和经济文化得以恢复和发展;打通了古丝绸之路,加强了古代中西方的交通和 联系,促进了东西方科技文化的交流。

西汉后期呼韩邪单于归附汉朝

匈奴战败后,游牧区域大大缩小,生产日趋萎缩,加上各属部的反叛,统治集团内部发生***和内讧,庞 大的匈奴奴隶主***权陷于四分五袭的状态。

前60年的虚闾权渠单于死。因即位问题,到前57年统治集团内部形成“五单于争立”的局面(呼揭单 于、车犁单于、乌籍单于、屠耆单于和呼韩邪单于),最后呼韩邪单于稽侯珊按世袭制与习惯继位。他回到单 于庭,眼见经此战乱,人口减损,处境危艰,恰此时,其兄左贤王呼屠吾斯又自立为郅(zhī至)支单于, 准备打败呼韩邪,占据单于庭。呼韩邪看到北有郅支,南有汉朝,东西属部早已叛乱瓦解,如不归附汉朝,将 受两面夹击的危险,若归汉还可借助汉朝力量与郅支抗衡,徐***恢复。于是,他采纳了左伊秩訾王的建议,于 前53年派儿子右贤王、弟弟左贤王归附汉朝。他见汉朝厚待子与弟,便于前51年正月亲自入汉觐见汉宣帝 ,表示归附中央,尊崇汉天子。宣帝派专使韩昌去五原郡迎接,沿途七郡派***民夹道欢迎。来到长安待以最高 礼节,位在诸侯王之上。同时颁发黄金质的“匈奴单于玺”,承认他是匈奴最高首领,确定匈奴***权隶属于汉 中央的藩属地位。此外又赐予大量的珍贵礼物,并先后调拨谷米,救济匈奴民众。

前33年(元帝竞宁元年)正月,呼韩邪入汉朝见天子,表示愿与汉结亲。元帝遂以后宫“良家子”王嫱 (字昭君)嫁给他为妻。他高兴极了,号昭君为“宁胡阏氏”,愿为汉守卫北方边疆。呼韩邪附汉是汉匈两族 历史长期发展的必然产物。呼韩邪审时度势,顺应历史的潮流,通过他个人的***治远见、才能和毅力实现汉匈 两族间的民族融合;结束了汉匈150年来的战争状态,使之转入和平友好的关系。终于完成了汉匈两族团结 合作的事业;开了北方***权接受中原中央***权领导之先河,密切了塞北和中原的***治关系,促成了塞北与中原 的统一;加强了汉匈两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使匈奴人的生产力和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促使匈奴向封建制转 化;结束了匈奴二十余年来的***,统一匈奴,为匈奴安定***治、发展生产、人口增长提供了条件;同时,汉 王朝“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无干戈之役”,北方人民获得达60余年的休养生息;也 使汉王朝的声威在西域大震,各地尽尊汉。

新朝及东汉初期与匈奴的关系

呼韩邪死后,其后裔遵从他的遗嘱,与汉朝中央保持着和平友好的关系30多年。直到公元1年(汉平帝 元始元年)被王莽破坏。

王莽新朝违反了宣、元帝时汉与匈奴的三项约定,把宣帝颁给呼韩邪单于的金质“匈奴单于玺”索回,另 发乌珠留“新匈奴单于章”,蓄意压低单于的***治地位;将“匈奴单于”之号改为“降奴服于”;王莽企***用 武力树立威信,分匈奴居地为15个部分,强立呼韩邪子孙十五人俱为单于,削弱匈奴的势力。这样就激起了 匈奴的不满,连年侵扰北方边塞,汉匈两族几十年的和睦共处局面被王莽的错误***策所破坏。

东汉初期汉匈关系仍没有改善。一方面,匈奴附汉以来内部安定,社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到公元前后 ,力量已很强盛,奴隶主贵族中的侵扰势力重新抬头,控制了西域各族,勾结并支持中原割据势力,参与中原 的***活动。另一方面,王莽的错误***策和汉末农民大起义,以及中原割据势力的嚣张,东汉初***事***治力量 比较薄弱。这种形势使东汉***府对匈奴的侵扰无法在战略上采取积极***的行动,只能采取消极防御的方针和 策略。***治上,光武帝刘秀遣使匈奴赠送金币以通旧好,缓和与匈奴的关系;***事上,调兵边塞以守为主,很 少出击。匈奴针对东汉这种局面,仍继续不断南侵,间或有使节往来,但这种接触,无法从根本改善双方关系 。自西汉以来,汉匈关系由和亲到战争,从敌对到友好,以及由破裂再为侵扰,这种曲折、迂回反复演变的过 程,是汉匈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等因素起重要作用。

匈奴***及南匈奴附汉与北匈奴西迁

公元48年匈奴***为南北两部。南匈奴请求内附,“原永为藩蔽,捍御北虏”。东汉***府让其迁居云中 郡,并按西汉时对待呼韩邪附汉时之旧例,以诸侯王的礼仪颁给金玺,另赐财物、谷米、牛羊3万余头接济。 南匈奴***权在东汉支持下稳定下来,汉匈关系十分友好,东汉***府用于南匈奴的费用,每年达1.9亿之巨。

北匈奴连年遭受严重天灾,又受到南匈奴、乌桓、鲜卑的攻击,退居漠北后社会经济极度萎缩,力量大大 削弱,多次遣使向东汉请求和亲。一怕东汉北伐;二想挑拨破坏东汉与南匈奴之关系;三想在西域抬高自己声 望。四想通过和亲与汉互市交换所需物资。东汉***府没有答应和亲,仅同意两族人民互市。北匈奴从公元65 年至72年不断入侵东汉渔阳至河西走廊北部边塞。随着东汉王朝***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国力强盛,在南匈奴 的支持下,开始了征伐北匈奴的反击战。

公元73年二月汉明帝(永平十六年)派窦固等四路大***出击,占据伊吾卢城(今哈密)。同年,派班超 通西域南路善鄯国,75年至76年汉匈之间对西域展开了一场争夺战。窦固、耿恭击败呼衍王和左鹿蠡王, 占车师、争夺金满城,因明帝死,中原大旱,人民负担太重,暂时罢兵。公元83年至85年北匈奴人先后有 73批南下附汉,加之南匈奴攻击,北匈奴力量大大削弱。公元87年鲜卑从东部猛攻北匈奴,杀优留单于, 北匈奴大乱,漠北又发生蝗灾,人民饥馑,兄弟争位,内部阶级矛盾尖锐,民族矛盾严重,北匈奴社会危机暴 露出来。东汉乘机大举征伐北匈奴的统一战争于89年(和帝永元元年) 夏六月开始,窦宪、耿秉率***与南匈 奴***会师涿邪山(今蒙古国满达勒戈壁附近)与北单于战于稽落山(今蒙古国额布根山),北单于大败逃走, 汉***追击,俘杀1.3万余人,北匈奴先后归附81部20余万人。窦宪、耿秉登燕然山(今蒙古国的杭爱山 )刻石纪功而还。90年再击北匈奴,北单于受伤逃走。91年汉***又出击金微山(今阿尔泰山)大败北匈奴 ***,北单于率残部西逃乌孙与康居,开始了西迁的历程。匈奴自头曼单于建立***权至此整整在大漠南北活动了 300年,对两汉北方的威胁至此解除。

汉***击败北匈奴后,西域50余“国”重又归汉,汉又复设置西域都护,保护丝绸之路及维系西域各族的 友好关系。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禾加固

守财奴篇9

金钱是一种诱惑人的东西,在生活中它变化无常,令人措手不及。

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很多,如:宝贵的时间、美丽的容貌、优异的成绩、和谐的亲情……正如一句谚语所说的那样:“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虽然有人用金钱美化了自己的外表,但是如果这个人的心灵是肮脏的,那么这个人依然是“丑陋的”,金钱是无法伪装他肮脏的心灵的。如果一个人虽然外表很丑,但心地却很善良的话,无需打扮,这个人也会是“美丽”的。因此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很多。

金钱只是物质上的财富。人类不仅需要物质上的财富,而且需要精神上的财富。物质的满足并不代表精神上的丰富,而精神的财富往往使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金钱可以买到书籍,但是却买不到知识。

金钱是一种诱惑人的东西,如果不合理的运用它,它就会给你带来难以预见的严重的后果,甚至导致你的沉迷,到那时,一个典型的“葛朗台”式的守财奴就出现了。我们千万不能成为守财奴、金钱的奴隶、吝啬鬼。我们要合理的运用金钱,我们既不能乱花钱,挥金如土;又不能视金钱如性命,犹如吝啬鬼严监生一样,一分不花。我们要根据自己的需要,很好的规划自己的金钱,该花的时候花,不该花的时候不花,这样你就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守财奴篇10

类型:网络横版策略〖MMOST〗

制作:宇峻奥汀

:悠游网

期待:B-

上市:2006年3月

版本:中文

《三国群英传Online》最新资料片“决战赤壁”即将在2006年3月全面更新,届时两大异族势力、上百名雇佣武将、多款攻城利器将成为游戏的新热点,相信喜欢这款游戏的玩家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这些新内容了,下面就随笔者一起来提前饱览新资料片究竟吧。

攘外安内!异族***团入侵

最让笔者震撼的,是匈奴及蛮族两大外族势力的推出。作为历史上一直侵扰中国的南北两大势力,他们的实力不容忽视。而本次《决战赤壁》改版中,除了融入这两大强悍异族外,也将增加新的练功点,挑战玩家能力极限的练功圣地哦!

匈奴

匈奴是世居中国北部的少数民族,汉初时高祖曾经亲征匈奴,却反被围困于白登,高祖只好与匈奴和亲。汉武帝时,国力充足,派卫青、霍去病远征匈奴,解除了匈奴长期对汉朝的威胁。匈奴民族有着完善的***事装备、优良的战马,矫健的骑士,坚固的盔甲,加上锋利无比的兵器,勾勒出匈奴的威武英姿,用“兵利马疾”当是最恰当的概括。

蛮族

先秦时期居于中国南部的少数民族统称为“南蛮”。南蛮民族成分复杂,大体可分为百越、百濮与巴蜀三大族系。南蛮民族从无大志,只贪***中国财物,经常掳掠汉人充当奴役,汉人到此,大多生不如死。

守我地盘!佣兵系统震撼登场

除了匈、蛮两大新增兵种,最可以让玩家兴奋不已的就是游戏中将开放独特的佣兵系统,可以招募勇猛武将,协助玩家守护城池。玩家将可以与著名的三国名将合力战斗,不过相对的,越知名的武将需要支付的报酬也就越高,不过相信为了能获得超猛武将的青睐,付出也是值得的!

游戏设定每个城市可雇用6名武将,共180名三国名将可供玩家挑选!其中名将如云,这里为各位玩家介绍各个城市将会出现的知名武将,让大家感受这些名将的真正实力!

锐不可当!攻城道具难以抗拒

既然守城方面增加了如此厉害的武将,为了顾及攻城方的势力平衡,《三国群英传Online》也适时推出了各种攻城道具,这就包含召唤兽和攻城兵器两部分,现在,让我们预知一下他们的风采吧!

绝好诱惑!六大终极召唤兽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守财奴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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