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施计划经济,国人接受的教育都是个人利益必须绝对服从集体利益。但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增大,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情况出现了,人们不再全是吃大锅饭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亦日益增多。当这两者产生了利益冲突时,是否应该一概以牺牲个人利益来保障社会利益?这些问题需要完善立法以解决,同时严格依法***也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 社会利益 个人利益 利益冲突
中***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冲突时,是否应该一概以牺牲个人权利来保护社会利益?一直引起广泛关注及争论的。有人认为,即使是对权利进行了极其轻微的侵害也还是侵害,不能因为仅仅是对方权利的享有者是多数人就否定少数人、个人的权利同样值得保护。也有人认为当满足了个人权利,会影响或侵害社会整体利益或者其他人的权利时,我们可能需要个人利益作出些让步,即给予一定程度的限制。亚里斯多德说过:“人类是天生社会性动物”。人具有社会性也就是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生活。因此,人的个人利益有时候是不能脱离社会利益而存在的,在现代社会中,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冲突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本文通过几个事例来具体分析。
1各国的反恐措施
作为一个始终强调注重人权保障的西方国家,美国在2001年“9・11”事件后立马把反恐作为其重要任务,并且设立了《反恐怖法案》,加强了***府权利,允许相关部门在国家安全受到威胁之际窃听相关人员的电话和追踪其邮件。在“9・11”事件事件后,其他许多西方国家也加强了对国家安全的防卫程度,采取了更多的安全措施用以防范恐怖袭击,其中许多都是对公民的个人权利进行了各种不同程度的限制。其中“安检”在一些国家的机场开始实施,此行为立刻被推倒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时间,人们讨论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安全和隐私,到底哪一个才是我们更需要的。面对接二连三制造的大规模人员伤亡的袭击事件,人们意识到以往常规的安检措施不再足够,***府首先想到采取更为严格的安全措施来防范也是情理之中的。
事实上,安全和隐私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对立面,保障安全并不一定要牺牲公民的隐私权为代价,而且牺牲了公民的隐私权也并不就能保障得了公共安全。虽然在恐怖主义还比较猖獗的情况下,限制公民一定的自由以换得更多的安全不失为一种合理的权衡,但是国家除了在加强对公民监控以外,应该制定多种渠道方案。
2我国计划生育***策
我国并不否认生育权是一项神圣的且应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由于我国具体国情是人口压力太大,已经影响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必要限制人们的生育权实乃必要。这就是为了我们大家的社会利益。人口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每个国家的现实情况不一样,例如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经济水平高,但却面临着人口稀少、出生率低的问题。他们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策来鼓励人们生育。
在这个问题上其实体现出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同一性。如果我国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按照我国当年的人口自然增长速度和经济增长水平,必然导致包括粮食在内的社会资源严重不足,个人的生存状况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更不要谈全面发展了。而如今,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国家又开始重新修订相关生育***策,“单独二胎”成为了热门话题。
3房屋拆迁中的补偿
暴力违法强拆事件近年来频频发生,其实单纯的依法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行***强制执行,但我国《行***强制法》明确规定,强制执行不得在节假日、夜间进行,不得对居民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之所以暴力强拆事件屡见不鲜,究其根源还是在征地房屋拆迁中有着巨大的多方的利益冲突。
在征地拆迁中的个人利益主要是指被拆迁人得到最大化的经济补偿。社会利益是指该土地被征收后的用途将更加符合公共利益。拆迁过程一般是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现实是由于这其中存在巨大利益冲突,往往很难达成一致。
拆迁是行***行为,在这场利益博弈中,被拆迁人相对于***府和开发商,无疑是属于弱势的一方。对于***府的征地拆迁决定他们无力也无权不服从,但是这毕竟是事关他们生存的家园,拆迁之后另置适宜的新居是他们必须考虑的个人利益。因此,***府应当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必要利益,合理地确定补偿方案,而实际却经常有补偿金额远远小于拆迁对被拆迁人的利益损害。暴力的不人道的拆迁手段也严重地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而且这对社会利益也是毫无帮助的。
虽然在多数时候,为了维护社会利益不得已需要个人利益的让步,但社会利益也并非是无条件地绝对优先,绝对至上。社会利益是始终存在的,但在什么时候它才是需要绝对优先保护的,不可一概而论,应当结合实际具体分析。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如何界定社会利益或是公共利益,在其与个人利益冲突时应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机制,都需要充分专业的论证,而不应该随意规定造成实际***过程中的任意性。同样,执行机关在处理两者矛盾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禁违反程序或者超出必要限度。唯有如此,两种利益的矛盾才能被最大程度协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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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罗文岚.房屋拆迁中的正当程序原则的实现路径[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7).
[3] 顾培东.社会冲突与诉讼机制[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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