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关系论文第1篇
论文论文关键词:中国;韩国;贸易;合作 论文提要:中韩建交十几年来,积极开展经贸合作,贸易形式从间接贸易转为直接贸易,贸易额迅速增加。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两国贸易突飞猛进,国家间越来越相互认同,相互依赖,共同利益增多,经济互补性渐强。但随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待明确并解决问题,推进两国贸易发展。 一、中韩贸易现状 (一)中韩贸易现状。早在20世纪九十二年代,中日韩三国学者就提出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构想,但是由于三国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使得这一构想迟迟未付诸行动。在此情况下,中国可以利用与韩国友好的***治关系,提前与韩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取得主动,以获取更大的贸易利益。中韩两国经济正处于全面合作之中,显现出深厚的合作潜力,两国寻求机制性经济合作的基础已经具备。自1992年8月中韩两国正式建交以来,中国成为继日、美之后韩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而韩国也保持了继日、港、美之后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的地位。与之相伴随,双方在投资领域的合作也取得了惊人的发展,特别是韩国企业在华的投资,从1992年正式起步至今,已形成了遍地开花的局面,占其海外总投资的20%以上。1992~1998年七年间,中国累计实际利用韩国直接投资75.7亿美元,成为韩国的第一大投资对象国,而韩国在所有来华进行直接投资的国家中,也占据了第七大投资来源国的地位。双方在投资领域的合作,带动了大量原材料、技术设备及产成品的进出口,从而大大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 《当代韩国》杂志中的“韩中经济交流的现状及前景”一文指出,作为东亚地区经济最具活力的两个国家,中韩两国有着加强合作、促进本地区共同繁荣的强烈愿望和有利条件,已成为推动东亚合作进程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10+3”、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等区域合作机制的深化发展,东亚经济合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以自由贸易协定为纽带,东亚各国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更趋紧密,区域经济一体化逐渐成为可能。作为东亚合作的重要内容,中韩合作以“10+3”为舞台,已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对话与交流机制。更重要的是,中韩两国经济合作正在向更高层次发展,已开始从战略高度来进一步提升两国经贸合作的水平和档次,这不仅有利于两国的共同发展,而且还将为东亚经济注入更多活力。 根据韩国统计厅公布的主要国家进出口现状,2005年韩国的外贸总额5,000亿美元当中,对中国的贸易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中国成为韩国的最大贸易伙伴。***出访首尔期间,曾与韩国总统卢武铉商定,双方将共同努力,争取于2012年(中韩建交20周年)使两国贸易总额达到2,000亿美元。显然,这是一个深具挑战性的目标。卢武铉总统也利用***到访机会宣布,韩国决定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并将以此为契机来推动韩中经贸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中国商务部发言人也回应指出,此举有助2012年实现中韩贸易总额达到2,000亿美元的目标。2006年中韩双边贸易额达到1,343亿美元,远高于同期韩日之间的贸易768亿美元的贸易额。2006年中韩贸易额是建交当年的26倍,15年来双边贸易平均年增长为26%。 韩国企业已开展所谓“KOINA”(KOREA+CHINA)战略,强调不再把中国看成外国市场,而是与本国形成单一经济圈;也不再把中国当成赚取低廉工资成本的生产基地,而是争先恐后地在中国建立“第二集团”,作第二次创业,在中国当地进行生产、研发、行销等所有领域的活动,如SK、LG、三星都采取这种战略。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经济成长和人民收入水平提高,以及消费方式逐渐以高价产品为主,韩国企业把中国视为最终商品的消费市场,并建立“当地生产、当地销售”的战略,将把韩中两国的经贸关系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二)原因分析。中韩经济关系的迅速发展,是诸多有利因素共同推动的结果,总体来说国家间存在共同利益,在经济贸易上存在互补性。 1、***治上,经济全球化、经济区域化联系的加强、东北亚局势的缓和为中韩经济关系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中国***自主的和平外交***策与韩国北方外交***策的提出和实施为中韩经济关系的启动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中韩建交以及建交后两国高层领导人对中韩经济关系的高度重视为中韩经济关系的发展提供了 ***治保障。经济上,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中韩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为两国经济关系的发展提供了外在机遇和内在动力。中韩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促进了两国经济关系的发展,中韩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中韩经济关系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动力。中韩经济关系已有的成就为进一步扩大中韩经济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韩经济较强的互补性是中韩经济关系迅速发展的最重要原因。 2、历史、地理、文化上。中韩具有地理上的临近性、文化上的同质性和历史上的渊源性的特点,中国与邻国关系友好,加强贸易合作,可减少成本,互通有无,这也有利于中韩经济关系的发展。 3、区域优势导致贸易发展。如中国纺织业优势明显,成为纺织品主要出口国,是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果、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因,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入中国市场;同时,由于双边贸易发展迅速,产业结构互补,韩国对中国投资步伐加快,投资地区从沿海向内地延伸,也加速了双边贸易发展。 中韩两国经济正处于全面合作中,显现出深厚的合作潜力,两国寻求机制性经济合作的基础已经具备。 二、中韩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中韩贸易的发展,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快速发展过程,取得这些成就当然可贺,但也属正常。随着中韩贸易基数越来越大,发展渐趋成熟,其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不合理的进出口商品结构、高额的贸易逆差、贸易争端等诸多问题日益显现。 (一)问题综述。中国对韩国投资项目数量多,贸易不平衡持续扩大,中韩双边贸易中中方逆差越来越大;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严重;贸易结构不合理;双方贸易存在摩擦和纠纷。 (二)原因分析。中韩两国贸易不平衡的存在是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是这种不平衡持续存在并一味地扩大下去,终将会影响双边贸易的健康发展。在发展中韩经济关系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利因素:***治上,东北亚地区存在安全隐患,这对中韩经济关系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的外部环境的形成和维持构成威胁。美国因素和朝鲜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对中韩经济关系的发展起了一定的制约作用;经济上,中韩经济关系中诸多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中韩经济关系的发展。韩国金融危机对中韩经济关系造成了负面影响;历史、思想文化上,中韩在冷战时期形成的历史隔阂成为两国经济关系顺利发展的障碍性因素。中韩在文化上的某些差异也对中韩经济关系的健康发展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尤其是在近期整个国际经济走软的形势下,大量韩企的驻华分支机构、商社等纷纷撤离。由于中韩双边贸易中有相当部分是通过在华的韩资企业承担的,投资的大规模“缩水”势必会影响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双边贸易的发展。此外,中韩两国的贸易依赖度及竞争度急剧深化,这将成为中韩两国未来贸易发展的极大障碍,进而对两国产业及经济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三、问题的解决 要长期、稳定地发展中韩贸易,关键还是要扩大中国对韩国的出口市场,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中韩两国***府应加强经济合作和经济交流。中韩两国***府应加强经济合作和交流,目前存在的两国间的经济合作多是以经济领域为主、自发地或者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建立起来的。仅仅依靠协商,没有强制性规则难以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冲突,而这些问题只有在制度性安排或者约束机制下才可能解决。因此,中、韩两国可建立***府级的合作组织,设立***府间的常设机构,对中、韩两国现实可行的自由贸易领域和项目进行规划协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共同的可遵循的法律和法令,为未来自由贸易区的制度建设创造条件。 2、采取措施,缩减贸易逆差。针对我国存在巨额贸易逆差的情况,韩国应积极寻求合作点,减少贸易壁垒,进一步减少调节关税品目,消减高峰关税。同时,韩国也应该逐步开放市场,客观公正地对待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尽早给予中国出口产品以公平待遇。中国在增加进口的同时,也应积极开拓市场,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扩大对韩国的出口。韩国也应发挥自己的优势,在中国积极开展农业等领域的合作,以推动韩方减少对进口农产品设置的重重技术性贸易壁垒,加强检验检***部门间的合作,便利货物流动。 3、有计划、分步骤地扩大合作。在近几年,全球兴起一股签订区域贸易协定的风潮。各国之所以如此积极促成、签署区域贸易协定,其原因包括经济与***治双重 目的。从经济的角度而言,如果一国签订区域贸易协定的对象是它的主要贸易伙伴,则可以促进贸易扩张,有助于该国经济福祉的提升。其次,参与区域贸易协定有助于参与国扩大市场腹地与整合生产要素,形成经济规模效应,将有助于该国企业发展与吸引更多外商投资。第三,参与区域贸易协定有助于推动参与国的经济改革进程与落实制度化建设。第四,参与区域贸易协定也是避免被排除在区域经济整合外的必要途径,避免本国经济在区域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治角度而言,区域贸易协定将有助于促进区域和平与安全。更紧密的经贸关系有助于区域贸易协定参与国家之间建立彼此的互信与发展共同的经济利益,使各国倾向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彼此的争端。另外,区域贸易协定将强化参与国整体的协商力量,以便在双边或多边的协商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力。简而言之,区域贸易协定签订可以达成两项目标:发展与安全。这便是各国趋之若鹜的根本原因。 由于中韩两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存在着巨大差异,自由贸易协定不可能在全产业一步实现。应该根据两国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优先展开合作的领域。中、韩两国可以在比较利益明显和技术水平相近的相对成熟产业领域首先缔结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先限定在特定产业,不急于扩展。这样既可以积累经验,又可以避免大规模自由贸易对弱势产业的冲击。从自由贸易区角度看,目前中、韩两国若直接建立起全国性的自由贸易区可能会较困难,次区域性合作可以先行一步,促使局部领域或相近城市的合作。 4、加强两国企业之间的文化交流。建立两国自由贸易区单靠***府的力量推动是不够的,还需要大企业、跨国公司的参与、推动与合作。两国企业应加强文化等多方面的交流,跨越一些障碍和突破一些传统观念的制约和束缚,在多元化的***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中寻求更为基本的共性,求同存异。在两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进一步加深信任和理解,为解决两国的纷争和分歧创造有利的条件。
贸易关系论文第2篇
当发展中国家进行贸易体制改革以使***府保持其中性地位时,一些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正面临着摒弃中性贸易***策以增加本国福利的需求。这一需求源于近年来贸易理论的不断发展和体现不完全竞争及递增的规模效益特性的模型的运用,它表明了***府在贸易***策中充当积极的角色。
这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发展中国家很有可能在以下情况下恢复早先的***策:(a)如果他们认定发达国家的贸易干涉是一种变像的“使邻国沦为乞丐”的方式从而使财富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转移;(b)发展中国家认为这些理论上的发展为他们本身进行干预提供了根据。科鲁格曼将贸易理论的发展通俗地解释为“新贸易理论”是因为新模型为***府对贸易的干预在某些情况下有利于国家利益提供了可能。
以竞争模式为基础的标准新古典贸易理论中鼓吹贸易***策能动主义只是将其作为纠正扭曲的一种手段。扭曲源自国际贸易或直接与国际贸易有关。这种贸易扭曲既可以是内生性的也可以是***策所致。内生性的贸易扭曲是与整个经济相关的,在贸易活动中它是由于市场不利因素造成的。例如,出口的外部因素不完全适合于出口商时,出动就可能不会发生。在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国家和产品的质量信誉,在外国市场上摸索经营的方法和在外国市场上寻求商品和服务渠道时会面临这些外部因素。出动也可能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而中止。这可能是因为出动因其最终的债务方是外国实体或者风险与货币的波动有关或者与在外国市场的经营有关而本身具有内在的风险。也还会出现一些其它形式的内生性贸易扭曲现象,例如,当被动接受价格的消费者和生产者没有意识到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中的市场力量时,或者,当递增的规模收益导致产生一条非凸状生产可能性边界曲线时,就会出现内生性贸易扭曲现象。
当贸易干预自身导致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时,***策所致的贸易扭曲就产生了。这种扭曲在国际贸易中是十分普遍的,例如,源于进口保护、外汇管制和出口征税等的扭曲共同形成了不利于出口而有利于进口的作用。当***策制定者不能或不愿纠正这种扭曲现象时就只有***府干预才能纠正这一偏差,并以对进出口都公正的有效汇率为特征对出口和进口替代具有相同激励作用的中性策略来消除以上偏差。这样将可以在比较利益的基础上发展贸易并改善经济福利。
但新的贸易理论提供了即使没有扭曲的情况时,***府对贸易的干预仍能改善福利的例子。考虑到这一理论内涵的重要性,本文评论了新贸易理论的观点,并在理论和实际经验的基础上,评估了它们与发展中国家贸易***策的相关性。
2.新贸易理论
新贸易理论提出了贸易干预的两个论点——利润转移论(或称战略性贸易论点)和外部因素论。利润转移论是以许多市场上的国际竞争实质上是寡头垄断竞争的观念为基础的。在一些文献中引用的这些市场的例子有诸如半导体、航空和生物科技产品等高技术产品市场。由于垄断竞争的主要特征就是产品的价格高于生产的边际成本,进口这一类产品的国家要向出口公司支付租金。这一情况为***府的干预提供了可能,因为***府可以通过改变公司的决策把生产和有关的租金转移给国内的公司从而增加国民福利。
外部因素论认为,一些可以产生积极的外部因素的行业和公司也无法发挥它们的最佳社会效应;因此,有赖于***府的有效促进。而这一观点一直被作为***府进行干预和提供保护的根据。
以上观点认为,这些行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的高技术产业,因此,必须是***府支持的对象。但实际上,这是非常少见的。
通过国际谈判(如乌拉奎回合)以保护专利和知识产权的措施,实行惯例贸易,而研究与开发在这种保护中具有不适应性,对此,有人提出了相反的意见。此外,利用贸易工具如出口补贴来改变外部因素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因为外部因素是国内的扭曲,要求使用国内的工具加以解决。有关贸易扭曲的经济文献明确地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最佳的***策干预就是研究与开发或生产贴补。只有当外部因素产生于出动本身而不是从生产时出口补贴才有合理性。在这种情况下,外部因素就与贸易相关,需要通过贸易手段来解决。在新贸易论的文献中融人了外部因素就反映了普遍性的行业与贸易***策概念的混乱。因此,下面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把重点放在唯一与贸易***策相关的利润转移论上。
a.利润转移论
有三种关于利益转移论的不同形式。在最简单的形式中,该论点主张使用关税来抽取国外的垄断企业在潜在的进入市场中可能享有的租金。如不存在这种潜在的进入关税只会扩大国内外产品价格的差异,并使福利恶化。对国内公司潜在的进入市场的威胁限制了外国公司的定价反应并促使他们通过一定程度上吸收关税来阻止这种进入。只要关税被吸收,即使是部分被吸收,那么,价格的上涨就将低于关税,因此,关税收入就能远远补偿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在特例中,当国外企业吸收了全部关税时,租金就将在无任何额外扭曲的情况下被抽取掉。这一***策导致的结果和进口商通过进口税行使垄断力是一致的。这一点在商业***策文献中已得到充分的阐述和分析。然而,它们又有本质的区别——正如在最优关税论中所论述的那样,租金抽取论不要求一个国家是传统意义上的能影响贸易条件的“大”国;即使一个小国在国内市场上存在寡头垄断供应商时也可以利用进口税来增加国民福利,这是在最优关税例中不可能有的结果。
利润转移论的第二种形式是,对在第三市场上与一个国外对手进行双寡头垄断竞争的国内企业提供贴补。第三市场的假设使得国民收益的讨论仅限于生产者剩余。根据双寡头垄断竞争模型的实质,由两家厂商互相作用曲线的交点所决定的均衡产出水平,虽然就两家总体情况而言是最优的,但就某一国而言却是次优的。因此,贴补通过降低国内企业的边际成本而增加了国家的福利,从而使之具有更高的作用曲线。这就使企业占有更大的外国市场份额,也增加了国内的利润,降低了外国的利润。扣除补贴后的国民福利随着利润的增加而增加,补贴本身只是一种转移支付。这一观点的关键是,补贴使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采取更富于进取性的策略,由此迫使国外竞争对手做相应的改变以适应这一情况。
这一分析在新古典贸易理论的具体内容中可以得到逐步理解。正如迪尔多夫和斯特恩所指出的:“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扭曲现象。任何一个企业都认识到通过扩大出口所得利益会比事实上的少。”这导致了个体与社会边际收益曲线的差异。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个体的边际收益曲线在社会边际收益曲线之下,因而由个体边际收益曲线和个体边际成本曲线的交点所确定的出口贸易额是次优的,所以,有必要扩大出口。这类差异产生于不现实的双寡头垄断假设,其中每一个公司都预期另一公司的产出与本公司的产出是不相关的,而实际上模型表明两者之间是负相关的。缺少国外生产者反响的信息是实际的扭曲。这也要求***府干预。但是,补贴尽管带来了效益却仍不是最好的办法。扭曲理论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府向国内生产者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坦诚地说,***府所能获得的信息比个人总要多些。
利润转移论的第三种形式就是新兴工业论的新扩展。这种观点认为,一个受保护的国内市场使得具有规模经济特征的国内厂商在规模上比国外生产者更具有优势,并使它能够在国内市场和未受保护的国外市场中增加市场份额,这样就把利润从国外转移到了国内公司中,从而以国外福利为代价增加了国内福利。
在新古典理论中,源自公司的规模经济就保护本身而言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这种经济最终在公司的成熟期带来利润并可用来偿还公司成长期内为投资所借的贷款。但在科鲁格曼的例子中,规模经济是不能由厂商自身得以实现的,因为厂商受到它在国内市场份额大小的限制。在科鲁格曼的模型中,规模经济是静态的,随着厂商的产出规模在一既定的时点增加而产出平均成本下降。换句话说,也就是厂商在标准的V形平均成本曲线上向下倾斜的一段内营运。
科鲁格曼的静态规模经济模型作为一个***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是具有新意的,因为总是动态的规模经济是以资本市场的不完善性和外部因素为基础的正统的幼稚工业保护论的核心。在这种动态经济中,平均成本随着产出增加时期的延长而降低。这里时间是关键,因为只有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有所认识。但是,动态经济学可能确实是依赖于静态经济学的。举例来说吧,当认识不仅是时间,而且也是市场规模的函数时,可能随着累计产出的增加(这段时间的总产出)而提高,静态规模经济自身就不是幼稚工业保护论的基础了。但在论证这种静态规模经济学是保护论的基础时,科鲁格曼把进口替代从国内扩大到国外,这样就把暂时的进口保护转换成了一种促进出口的机制。科鲁格曼观点的关键是已假定国内市场足够大,能有利于假定的规模经济的实现。
科敦指出,双寡头垄断时假设关于进口保护可促进出口的假设并不重要。他引用伯塞尔和斯纳普的研究表明,当存在以递增的规模收益率为特征的国内垄断者,他们接受世界价格(假定为小国),则关税使歧视性垄断成为可能使国内价格上升而国外价格下降从而促进出口(尽管这并不是社会意义上的最优)。
这样,尽管一些有关利润转移的观点出自传统的贸易理论,但利润转移论的确为***府干预提供了至少两条依据。一种是为布兰德和斯宾塞的租金提取说为小国在其国内市场上存在着国外寡头垄断供应商时,利用进口关税改善国民福利提供了依据;第二种是科鲁格曼以进口保护来促进出口的论点,提出了静态的规模经济对于幼稚工业保护说是一种***的根据,但如我们在下面将会看到的,所有的利润转移说都遭到了激烈的批评。
b.对利润转移说的批判
利润转移说在经济和***治经济学方面遭到相同程度的批判。经济方面的批判集中于模型对于竞争行为和公司数量,寡头垄断公司宣称赚取超额利润的数量,分析的部分均衡特性,对扭曲识别和对工具选用假设的敏感性。***治经济学方面的批判集中在鉴于国外可能的报复,无效的***府干预,特殊集团利用了***策,道德公害问题及可能有害的再分配效应而使战略性贸易***策的范围受到很大限制方面。
(i)经济方面的批判
对竞争行为假设的敏感性,依顿和格罗斯曼简明扼要地证明了这种模式的脆弱性。他们证明得出这些结果的关键取决于“库尔诺特”关于每个厂商都把其它厂商的产出看作是既定的并因此选择它们自身的最佳产出水平的假设。若转换成伯特兰战略,则战略的变量是价格而不是产出,通过使出口税成为最优战略能改变此种***策的结果;反之,如果双寡头垄断者致力于不变的可推测量,而且每一厂商的可推测变量与其竞争对手的实际***策的反应是一致的,那么,租金转移到国内公司或利润转移是不可能的而自由贸易***策成了一种最优***策。
为了捍卫其论点,斯宾塞提出,厂商间的竞争发生在三个阶段——研究开发阶段、生产阶段和营销阶段,只是在最后一个阶段,方可有价格的竞争。所以,对依顿和格罗斯曼的批判也只适应于最后一个阶段。在最初的两个阶段是数量上的竞争,因此属于库尔诺特型。然而斯宾塞认为,仍可把早期阶段作为目标,但是考虑到外部争论,正如前面就外部因素问题所已经讨论过的那样,如果***策是针对早期阶段的,那么,建议的只是产业***策,因为,所要求的手段是国内的工具,所以,不可能存在激进的贸易***策。
对产商数量的敏感性,狄克塞特考虑了一个更一般的双寡头垄断的情况,但这是一个涉及国内市场并因而涉及与消费者剩余关系的情况。他表明只是在厂商数目不是“太大”时,才把出口补贴作为一项***策建议。但随着国内厂商数目的增加,出口补贴的最优***策实际上会颠倒过来。这是由于国内厂商间的竞争导致了消极的金钱因素,因为每个国内厂商都考虑本身的行为对其它国内竞争者的利润所产生的影响。这将减少它们共同带给这个国家的全球性租金份额。当有足够的厂商数目时,为了税收的消极外部动机会超过为了贴补的利润转移动机。
正如霍斯特曼和马克森所提出的那样,即使出口贴补扩大了在全球市场的份额,设想的增加租金仍可能不会实现。这是因为出口贴补导致进入市场的低效从而减少了厂商的产量,使公司的平均成本曲线向上而不是向下移动,使租金也趋向于零。因此贴补收不回,生产者的超额收益率也极不可靠,国民福利也比自由贸易条件下低得多。
依顿和格罗斯曼也表示,当厂商行为具有始终如一的猜测性特征但又有不止一个国内厂商时,出口税将通常是最优的。一致的猜测性消除了利润转移的可能性,这样,剩下的可发挥作用的因素就只有国内厂商在第三市场上的竞争了,如上所述,这又会导致消极的金钱外部因素。福利最优化策略需要使用出口税来限制出口和更充分地在贸易方面利用国内垄断力量——这是古老的最优关税论的复活。
关于超额利润的大小:格罗斯曼总是就寡头垄断公司可赚取的超额利润和租金的大小提出疑问。他指出,如果利润不大,那么,作为增加国民财富的一种方法的利润转移的整个范围将被大大缩小,在这种情况下只可能导致资源的错误配置。
关于局部均衡的分析:当经济干预保护理论在局部均衡内容的分析中得到扩展时,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的结果可有根本的不同。促进出口论是以在本来是富有竞争性的经济中只存在一个寡头垄断国内行业的模式为基础的。当这个行业得到补贴时,它的扩展是因为其它用途中抽出资源所以没有租金的损失。但在一般均衡情况中,一些厂商令传统脱离厂商的行列,国内对稀缺资源的竞争将抬高它们的市场价格并以价格挫败国内的竞争对手,这与著名的“荷兰病”范例的配置效应十分类似。而且,如果有数个国内寡头垄断者从一个行业可获得抽取租金的利益,这是其他行业租金的损失所造成的。这些将抵消来自出口补贴的国民福利增益。
事实上,狄克塞特和格罗斯曼已表示,当所有的出口行业处于均衡时(如面临相似的出口市场条件,拥有同样的生产技术,面对相类似的国外竞争程度),则当任何一个或多个部门是津贴的目标时,损失明显地会超过收益,因此自由贸易是最优的***策。当行业处于不均衡状态时,国民福利中会产生净收益,这取决于在国内工业扩展时每单位稀缺资源的消耗所得到的超额利润有多少转移到了国内工业上。反过来,这又取决于国内外的生产技术、他们产品的替代程度、出口市场上的价格需求反应和寡头垄断竞争的实质。这也就意味着,对于选择目标工业的大量信息要求,而从实践上来看又很难得到满足。因此,忽略生产要素在部门之间的转移和生产要素价格的相关变化,将会严重曲解这种模型。
关于市场失败的辨别和工具的选择:由于规模报酬递增的原因,要证明贸易干预是合理的就很困难。因为这些都是厂商的内部因素,会产生什么厂商的利用规模经济的动力与最佳社会目标不一致的问题。这只是与前面所述的利润转移理论中的第二和第三种形式相关。前面已经讨论过,在利润转移的形式中较小的市场份额阻碍了规模经济的实现。但市场份额的大小与第二种形式的模式是不相关的,不能达到规模经济的原因在于得不到准确的信息而导致了市场失败。这是因为库尔诺特的纯理论性和不现实性使人们放弃了正确的预测。但是,这样并没有给促进出口的策略提供依据。首选的最好***策,以消费者福利表示的最小成本达到既定目标的***策,不是贸易***策而是直接针对国内扭曲的国内***策。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公开地提供市场信息。
在利润转移论的第一种形式即租金抽取中,利用关税的贸易***策措施并不是最好的***策,因为,关税扩大了国内消费者价格和国外生产者边际成本之间的差距。最好***策是对国外寡头垄断者征收的最适当的一次性总付税款和对国内消费者相等补贴的结合。这种两面兼顾的***策实际上保证了高效率的竞争结果,又没给社会增加任何负担,因为,对消费者的补贴完全能从向外国寡头垄断者征收的税收中获得。
(ii)***治经济学批判
外国的报复行为:当我们从***治经济方面考虑时,利润转移的***策问题变复杂了。旨在通过让国内厂商获得超额收益或支持国内工业来增加国民福利的***策会引起外国的报复。这会使两国都处于比自由、不受干预贸易条件下还要糟糕的境地,这种结果是不利的。
这种报复更可能发生于知识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中,那里与世界市场相关的规模经济被这些新理论的支持者假定为更具意义,因为,这些产业被普遍认为是至关重要的。这些高科技产业正如一国的疆土一样,经常被认为是一件保护更广阔的***治经济利益的大事,正如制造业通常被认为是战后发展中国家的国计民生一样。姑且不论利润转移的相对优势是否存在,外国***府的干预通常被看作是从这块肥肉上捞取比合法市场体系保护下所得的份额更多的一种尝试。
实际上,对于可能因遭受惩戒性报复而被排除在外的小国而言,外国报复的风险更大。请注意,正如对最低关税论一样,新贸易理论并不意味着增加全球的福利而仅仅只是站在本国自身利益的角度进行再分配。事实上,将从贸易中得到的收益从由市场决定的配置中转移出来,已经减少了全球福利。
无效的***府干预:况且,利润转移保护论要求***府进行干预。但正如巴格瓦弟所说,***府不能只是被动的贯彻福利最大化经济学家的思想,它应当是一个有其自身目的的自主行为者或是一个供游说者活动的市场。只要***府摆脱了温和及被动的态度,则***府干预使福利更糟的可能性也会增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充满了误导的和过滥的***府干预的事例,况且,对任何***府信息方面的需要,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府进行行业选择时的信息需求非常巨大。尤其是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府将比私营部门更能选择“赢家”。
特殊利益集团左右的***策:***府干预论也忽略了特殊利益集团采用某些***策的可能性。当进行微观经济干预时,***府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小而有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这些集团随时准备获取更大的利益。另一方面,成本由大的分散的集团承担,他们不能获得有关***策的所有信息。结果,***策的干预总是过份和被误导。进行经济决策时依靠***治和官僚的强制命令,而不是依靠经济手段,必然会降低国家福利。
道德公害问题:况且,***府为了履行对一激进型***策的承诺对厂提供补贴时还存在着一个固有的道德公害问题。国内厂商会发现追求补贴被比主动行为有更高的收益,这样只能增加依赖性。这种追求补贴的做法属于扭曲引起的直接的寻求非生产性利润的行为,因为,他们利用资源都没有直接生产出产品。
有害的再分配效应:另一个***治经济论点产生于帕累托的有效干预有不可避免的及可能有害的再分配效应一般主张。出口贴补将有助于把收入从社会其它方向转移给被保护行业的所有者和雇员。因为,受列出的鼓励的行业一般是高科技行业,这种收入的转移将或是表现在已被雇用的高薪熟练技术工人的工资增长或是股东超乎寻常利润增加。与此相联的另一种一般性主张,是关于贴补的资金将如何筹集以及这种融资可能产生的扭曲效应问题。这些使得贴补的有效经济报酬率更难以实现,也更不确定。
上述批判严重地削弱了新贸易理论的效应并对它作为***策形成基础的有效性提出了疑问。这无论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一般来说都是有帮助的。事实上,在发展中国家,反对新贸易理论的***治经济论点产生了更大的效应。例如,特殊利益集团左右贸易***策的可能性与发展中国家更为有关,这是因为:1)追求租金和寻求非生产性利润的活动更为有害;2)***治机构更脆弱,因而更易于屈服于此种压力;机构安排比在发达国家更差。而且,在发展国家,***府干预的记录特别差。由于对任何依据新贸易理论实施贸易干预进行产业选择的***府来说,信息要求都是非常巨大的,因此,这一过程将是低效率的和有损国民福利。
然而,仍有人看到租金抽取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不仅有效,而且具有特殊的关系。因此,下面一节将要根据此种经济的共同特征分析新贸易理论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而将上述的经济学和***治经济学批评搁置一边。它表明,即使是这两种对新贸易理论的特别见解也与发展中国家无任何关系。
3.新贸易理论与发展中国家
作为新贸易理论基础的至关重要的市场与技术因素是否是确定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特征并不清楚。这涉及到市场结构、经济规模、出口产品的技术特征问题。它也涉及不完全竞争条件下贸易自由化所带来收益的程度以及源自竞争性的新古典模型针对贸易自由的***策处方是否为新的模型所改变了或加强了的问题。
a.市场结构
罗德里克提出:不完全竞争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部门较发达国家的更普遍。资本市场的不完善,文化因素与***府***策都可能导致发展中国家寡头垄断市场的形成。特别是在二战后相当长一段时内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进口替代***策,抵制了国外竞争的压力。这些国家通过诸如进口配额之类的措施发展了国内的生产能力并朝着规模生产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当某公司被某行业的高额利润和该行业的高速增长所吸引,想进人该产业时却又被许可证的限制所束缚。发展中国家还普遍缺乏反托拉斯的***策和与之相关的措施。另外从计划经济大体情况来看,由于集中控制信息的需要,它的信息处理和向单个企业信息的限制也限制了各个行业企业数量的增加以使整个经济体系便于管理。
事实上,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说明规模收益递增与这种市场体制有因果关系。在汽车产业中一个有关规模经济大小的有趣例子经常被引用。根据发达国家的研究,普遍认为各型汽车的有效的年最低生产规模为20万—30万辆。但是,发展中国家平均年产规模只在20万辆左右。这说明了规模经济未被充分利用。但是,这些研究并没有考虑下列因素,如低资本密集度,低水平的生产技术,很低的研究开发费用和广告促销费用以及车型的较长流行时间。在一些高资本密集型产业中,固有的规模经济没有显示出它们在这些产业中的国家比较利益是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增加的。事实上,对这些产业国内资源成本计算的结果表明它们高于交换比率(即生产价值1美元的进口替代产品所使用的国内资源高于生产1美元价值进口品使用的国内资源)。此外,规模经济的发挥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生产技术,发展中国家具有低劳动成本的优势,因此倾向于采用劳动密集型生产技术。克鲁克在她对印度汽车工业的研究中提供了这方面的证据,被她采访的制造业者认为没有任何规模经济可以发挥。
关于新贸易模型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市场是否仅仅具有垄断性,而在于寡头垄断的特征是否源于规模经济。毕竟,规模经济使垄断性公司在生产增长时显著地降低了平均成本。从而,他们获取了大量的全球性利润。在这个方面,从发展中国家所获得的证据很明显不能提供充分的佐证。
b.经济规模
由于多种原因,发展中国家小的市场规模使其战略性贸易***策成为不相关的因素。首先,小规模的国内市场阻碍了规模经济在国内市场的发挥,也使克鲁格曼的进口保护出口促进论与此无关。
其次,正如克鲁格曼所言,小规模降低了发展中国家***府作出战略决策的能力。这是因为小国家并不是典型的全球性产业的聚集地,通过战略决策获得其“租金”是新贸易理论的焦点。即使一些全球性的产业以一个小国为基地,由于其本身的小规模将削弱这个国家扮演一个可信的第一推动者的能力。
第三,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小规模,也易于招致外国的报复和蒙受更大的损失。尽管有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小规模将事实上使大国对之作出更多让步和大国对小国家基于同样理由报复的可能更小。但历史上有许多强者欺压弱者的例子。我们注意到,在20世纪70—80年代,西方发达的大国家就采用反倾销税来对付发展中小国,而最近这又被美国照搬作为其报复性贸易限制的威胁手段来解决美国与欧共体在公共采购***策方面的争端。这个例子强有力地说明白了大国有可能对小国进行惩罚性报复即杀鸡警猴,不仅仅是因为这种报复对大国的利益影响甚小,更重要的是报复其他大国可能会导致两败俱伤。任何报复对小国来说都将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为他们狭小的市场规模使其对进入国外市场的要求十分强烈。
c.出口商品技术特征
发展中国家反映其比较利益的出口产品是典型的资源与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这些产品的技术很少遵循递增规模收益规律。而且,发展中国家不出口高技术产品,他们研究开发活动中溢出知识被战略性贸易理论引用为引起干预的重要原因。上表显示了1970—1989年世界高技术出口产品的份额分布情况。归为其他类的发展中国家在1988—1989年期间至多只占世界高技术出口产品份额的6%。既然发展中国家的比较利益不在高技术产业,则他们把全球利润转移给自身的范围就非常有限。
1970—1989年世界高科技产品出口份额分布
国家1970-7373-7676-7979-8282-8585-8787-89
经合组织95.5793.9391.5288.7986.8085.3083.64
新兴工业化
国家和地区1.302.283.184.066.057.568.76
其它2.693.364.435.235.986.146.27
克鲁格曼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的技术特征与新贸易理论模型的要求不相符合。但是他认为:尽管初级产品的生产本身与规模递增效益并无直接影响,在诸如港口、仓库、运输设施等与初级产品出口相关的基础设施提供方面都能战略性地利用贸易***策。他指出,由于其它国家不实行积极的贸易***策,哪怕是一点点的投资津贴也会带来可观的比较利益。但是,是具备有效生产规模的出口基础设施的提供相对于一个小国来说太大,还是相对于这些产品的世界市场规模而言所导致的规模经济效益如此重要以致对本国出口决策产生着重要影响,对此,一直未有充分的证据。后者如果确实的话,将实际表明出口格局不是由产品的比较利益所决定的,而出口是由的基础设施的规模经济所决定的。而且,递增规模收益率最初来源于生产技术水平的本质而不是取决于出口基础实施,这和高技术行业中资本成本和研究开发费用的关系类似。
d.贸易自由化带来的收益
当因受到新贸易理论鼓舞发展中国家采取积极的贸易***策的行为由于上面论点而受到严重影响时,不完全竞争世界采取传统的自由贸易***策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传统的计算贸易收益的“三角形”,是以竞争性的新古典模型为基础依次列了GNP的0.5%至2%数值。但是哈里斯估计在不完全竞争模型中加拿大的静态长期贸易收益8%—12%。理查森调查的结果显示,在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上,是自由贸易而不是***府对本国制造商的刺激性干预所导致的贸易收益比完全竞争条件下获得的收益高出1—2倍。以上结果证明了自由贸易是唯一与发展中国家相关的。这特别重要,因为新贸易理论被断定损害了为贸易自由化所提出的新古典处方,许多发展国家在热衷于保护主义***策几十年后,开始转向贸易自由化。
贸易关系论文第3篇
【论文摘要】 日本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中日经贸总量在世界排行第四。中日合作影响巨大,2008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30周年,是中日两国经济关系的机遇年,不仅会影响到亚洲,而且会影响到全世界。本文将以贸易角度,分别对中日贸易的必要性、现状、***策建议等方面来进行浅析。 【论文关键词】 中日双边贸易 贸易摩擦 贸易结构 中日两国一衣带水,有着2000多年的友好交流历史。从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以来,特别是中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在双方***府和民间的共同努力下,中日贸易合作经历了由小变大、从浅到深的深化过程,在各个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2008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30周年,也是中日关系的机遇年,中日贸易合作将迈入一个新的时期。 一、扩大中日贸易是两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日本是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是日本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日两国的贸易关系对彼此来说都非常重要,双方贸易互补性极强。中日贸易关系的发展既促进了中国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也促进了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了双赢,使中日双方的经济互补关系在双边贸易发展中得以充分体现。两国在自然禀赋、要素相对价格方面的差异、产业结构发展层次方面的差异既是双边贸易得以发展的内在机制,也使优化双边贸易结构。进一步发展双边贸易,具有广阔的空间和巨大的潜力。 二、中日两国贸易现状 1.双边贸易增速有所放缓 从《中国海关统计年鉴》历年统计数据中可知:中日贸易总额从1980年的只有89亿美元发展到2006年的2073亿美元,增长了将近23倍。根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的统计数据2007年日中贸易额达到了2367亿美元,首次超过对美贸易额,中国已经成为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而且比2006年将近增长了12%,连续9年更新历史最高纪录。1980以来,中日两边的贸易额一直呈增长趋势,除了1998年有些例外。2002年中日贸易首次突破了1000亿美元大关,2006年突破了2000亿美元大关。 1993年至2003年的11年间,日本一直是中国最大的进出口贸易伙伴。但自2011年以来,美国和欧盟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2005年开始贸易增长速度有所缓慢。2005年、2006年、2007年中日贸易额的增长率分别下降至9.8%、12.4%、11.9%。这其中不乏因为全球或地区经济动荡、***治关系多变、国家***策制定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增长曲线中的断点和增长趋势的不连续。 2.中日两国贸易统计上的不平衡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年鉴》和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分别对中日贸易额的统计数据表明,中方和日方对中日贸易的统计数据严重不平衡。90年代以来,对日贸易收支除少数年份外都是逆差。而日本统计中对华贸易则有巨额的逆差。例如,2000年中国统计的对日贸易收支为1.4亿美元的顺差,而日本的统计中对华贸易则有247.4亿美元的逆差。 2002年以来,中国对日贸易一直呈现逆差,逆差分别为2002年50亿美元、2003年121亿美元、2011年209亿美元、2005年165亿美元、2006年241亿美元。除2005年略有起伏外,总体呈现逐年扩大态势。由于统计口径的原因,日方统计则出现相反的结果,日方在双边贸易中一直逆差,逆差分别为2002年219亿美元、2003年180亿美元、2011年204亿美元、2005年286亿美元、2006年257亿美元。由于中日贸易存在逆差使得日本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断然认为结构性的贸易不平衡,由此进行反倾销调查,紧急进口限制,引起贸易摩擦。日本对中国大葱,香菇等出口产品实行紧急进口限制的背景正在于此。 3.贸易产品结构发生转移 20世纪70年代~80年代,日本向中国出口产品主要是高附加值消费品、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成套设备;中国向日本出口产品主要是煤炭等原材料产品和粮食食品等初级产品(80年代中期以前);电机、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及纺织品等工业制成品(80年代中后期)。 20世纪90年代~21世纪初,日本向中国出口产品主要是发动机及零件、加工机床、数字程控交换机、集成电路,高级数码相机和高级轿车等高技术含量产品;中国向日本出口产品多数以冰箱、风扇等家用电器和计算机、计算机显示器、电话机等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和少数的高技术含量产品(机电)。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日本对中国 直接投资不断增长,这成为中日之间贸易结构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上面分析可知:中日贸易由原材料、纺织品等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向机电产品等技术含量高的产品转移,由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的贸易结构转移。 三、对中日贸易的***策建议 为了中日贸易的更进一步的交流,两国要充分认识以下问题。 1.持续保持中日双边贸易增长要确保两国的***治稳定。中日两国有诸多敏感问题,如历史问题,台湾问题,***问题,日美同盟新一轮强化问题等等,往往造成“***冷经冷”,使得中日贸易也受到影响。中日两国可以经常对围绕加强宏观经济***策交流、加强节能环保合作、加强贸易投资合作和加强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四大领域展开讨论。 2.中日两国的贸易统计上的不同,往往会引起贸易摩擦。对引起中日统计上的差异不作分析,而断定为结构性的贸易不平衡,由此进行反倾销调查,或启动紧急进口限制,这种做法有失平衡。因该正确认识贸易摩擦的成因并尽早解决。如近年来日本“直接投资型产品进口”急剧增加,由此出现的对华贸易逆差,应该用同过去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3.依据国际分工向优势产业转化。在现阶段,一般来说,中国的优势产业还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日本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两国依据现有的比较优势,对各自的优势产业进行正确的定位,并转化优势产业的话,就可以得到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如果以动态的方法来把握优势产业的话,那么应该认识到他的构成是经常变化的。基于产业结构长期预测的两国***策调整,两国应该从多层次来把握优势产业,如不简单的把优势定在劳动力,技术,资本上,而按照劳动力与技术,劳动力与资本,技术与资本的多层次的定位上,这样才能更接近于现实。 总之,中日两国的互补性和互惠性,是面向21世纪中日贸易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只要中日双方都能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消除人为障碍,中日经济贸易合作前景将更加光明。 注:“直接投资型产品进口”是指日本的纺织、服装企业和电器制造企业在中国设立工厂,从日本或从第三国及中国筹集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加工,部分制成品以返销的形式出口到日本市场。
贸易关系论文第4篇
日本是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是日本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日两国的贸易关系对彼此来说都非常重要,双方贸易互补性极强。中日贸易关系的发展既促进了中国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也促进了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了双赢,使中日双方的经济互补关系在双边贸易发展中得以充分体现。两国在自然禀赋、要素相对价格方面的差异、产业结构发展层次方面的差异既是双边贸易得以发展的内在机制,也使优化双边贸易结构。进一步发展双边贸易,具有广阔的空间和巨大的潜力。
二、中日两国贸易现状
1.双边贸易增速有所放缓
从《中国海关统计年鉴》历年统计数据中可知:中日贸易总额从1980年的只有89亿美元发展到2006年的2073亿美元,增长了将近23倍。根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的统计数据2007年日中贸易额达到了2367亿美元,首次超过对美贸易额,中国已经成为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而且比2006年将近增长了12%,连续9年更新历史最高纪录。1980以来,中日两边的贸易额一直呈增长趋势,除了1998年有些例外。2002年中日贸易首次突破了1000亿美元大关,2006年突破了2000亿美元大关。
1993年至2003年的11年间,日本一直是中国最大的进出口贸易伙伴。但自2004年以来,美国和欧盟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2005年开始贸易增长速度有所缓慢。2005年、2006年、2007年中日贸易额的增长率分别下降至9.8%、12.4%、11.9%。这其中不乏因为全球或地区经济动荡、***治关系多变、国家***策制定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增长曲线中的断点和增长趋势的不连续。
2.中日两国贸易统计上的不平衡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年鉴》和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分别对中日贸易额的统计数据表明,中方和日方对中日贸易的统计数据严重不平衡。90年代以来,对日贸易收支除少数年份外都是逆差。而日本统计中对华贸易则有巨额的逆差。例如,2000年中国统计的对日贸易收支为1.4亿美元的顺差,而日本的统计中对华贸易则有247.4亿美元的逆差。
2002年以来,中国对日贸易一直呈现逆差,逆差分别为2002年50亿美元、2003年121亿美元、2004年209亿美元、2005年165亿美元、2006年241亿美元。除2005年略有起伏外,总体呈现逐年扩大态势。由于统计口径的原因,日方统计则出现相反的结果,日方在双边贸易中一直逆差,逆差分别为2002年219亿美元、2003年180亿美元、2004年204亿美元、2005年286亿美元、2006年257亿美元。由于中日贸易存在逆差使得日本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断然认为结构性的贸易不平衡,由此进行反倾销调查,紧急进口限制,引起贸易摩擦。日本对中国大葱,香菇等出口产品实行紧急进口限制的背景正在于此。
3.贸易产品结构发生转移
20世纪70年代~80年代,日本向中国出口产品主要是高附加值消费品、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成套设备;中国向日本出口产品主要是煤炭等原材料产品和粮食食品等初级产品(80年代中期以前);电机、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及纺织品等工业制成品(80年代中后期)。
20世纪90年代~21世纪初,日本向中国出口产品主要是发动机及零件、加工机床、数字程控交换机、集成电路,高级数码相机和高级轿车等高技术含量产品;中国向日本出口产品多数以冰箱、风扇等家用电器和计算机、计算机显示器、电话机等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和少数的高技术含量产品(机电)。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日本对中国直接投资不断增长,这成为中日之间贸易结构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上面分析可知:中日贸易由原材料、纺织品等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向机电产品等技术含量高的产品转移,由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的贸易结构转移。
三、对中日贸易的***策建议
为了中日贸易的更进一步的交流,两国要充分认识以下问题。
1.持续保持中日双边贸易增长要确保两国的***治稳定。中日两国有诸多敏感问题,如历史问题,,问题,日美同盟新一轮强化问题等等,往往造成“***冷经冷”,使得中日贸易也受到影响。中日两国可以经常对围绕加强宏观经济***策交流、加强节能环保合作、加强贸易投资合作和加强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四大领域展开讨论。
2.中日两国的贸易统计上的不同,往往会引起贸易摩擦。对引起中日统计上的差异不作分析,而断定为结构性的贸易不平衡,由此进行反倾销调查,或启动紧急进口限制,这种做法有失平衡。因该正确认识贸易摩擦的成因并尽早解决。如近年来日本“直接投资型产品进口”急剧增加,由此出现的对华贸易逆差,应该用同过去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3.依据国际分工向优势产业转化。在现阶段,一般来说,中国的优势产业还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日本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两国依据现有的比较优势,对各自的优势产业进行正确的定位,并转化优势产业的话,就可以得到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如果以动态的方法来把握优势产业的话,那么应该认识到他的构成是经常变化的。基于产业结构长期预测的两国***策调整,两国应该从多层次来把握优势产业,如不简单的把优势定在劳动力,技术,资本上,而按照劳动力与技术,劳动力与资本,技术与资本的多层次的定位上,这样才能更接近于现实。
总之,中日两国的互补性和互惠性,是面向21世纪中日贸易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只要中日双方都能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消除人为障碍,中日经济贸易合作前景将更加光明。
注:“直接投资型产品进口”是指日本的纺织、服装企业和电器制造企业在中国设立工厂,从日本或从第三国及中国筹集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加工,部分制成品以返销的形式出口到日本市场。
参考文献:
[1]刘***红.“中国成日本最大贸易国”的背后玄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日本所,2005.
[2]夏占友.中日经贸关系顾与展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2005.
[3]陈建安.中日企业对中国的直接投资及中日产业合作.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2005,4.
[4]刘昌黎.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新发展与海外经营的新动向.东北亚论坛,2007.
[5]中国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蓝皮书(ISBN7-80181-100-3).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
贸易关系论文第5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中国对外贸易贸易商品结构
1FDI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国际经济学观点
1.1替代论:贸易替代
俄林(Ohlin,B.G)等认为,在开放经济中,区际间因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而引起的生产要素价格差异,将通过生产要素和商品的国际流动两条途径来缩小,直至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前者称为直接均等,后者称为间接均等。自由贸易代替要素流动,间接促进国际间生产要素价格趋于一致。当国际自由贸易出现阻碍时,国际贸易量就会减少,从而扩大了生产要素价格在国际间的差别,进而会促使要素的国际流动。这时资本流动将会替代商品流动,由此达到要素价格的直接均等。
蒙代尔(R.Mundell)认为,在自由贸易条件下,两国的生产要素的绝对和相对量完全一致,资源实现了最合理的利用和最大限度的福利,并不存在引起要素流动的原因。如果满足要素均等化及两国有相同生产函数的条件,贸易与资本的流动有完全替代的关系。且资本流动越自由,替代国际贸易的作用就越大。资本跨国流动较之商品流动更能自由,更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本资源,并直接起着使各国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的作用。以蒙代尔等为代表的关于FDI对国际贸易的替论有效地解释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个国家之间发生的直接投资。
1.2互补论:贸易创造
迪克西特(Dixit)、克鲁格曼(Krug?鄄man)等人认为,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资本交易和对外贸易都是不可能完全自由的,因而存在不完全的替代。不论是国际间生产要素的流动,还是国际间商品,都不能消除各国间要素和商品相对稀少的状态。
邓宁的OIL理论认为,企业可以根据所拥有的优势(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在商品出口、技术许可和对外直接投资三种方式中进行相应选择。因而根据这一理论,国际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并存的。
小岛清(KiyoshiKoiiman)认为,生产要素移动虽然减少了商品的稀缺性,从而减少了国际贸易的机会,但另外一方面,生产场所的开辟与建立,会创造新的贸易园地。他提出,国际贸易是按照比较优势进行的,而国际直接投资也应按比较优势的原则进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扩大两国间比较成本的差距,创造出一种新的比较成本格局,从而使得投资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贸易在更大规模上进行,扩大了国际贸易的规模总量。
玛库森(Markusen,1984)在蒙代尔研究的基础上,假定企业可以拥有与使用不同国家的生产要素,即假定存在不同的生产技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证明了生产要素流动会增加贸易。
美国经济学家帕特瑞(P.Patrie)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差异进行研究的结论认为,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不同,使贸易和投资的关系也不同。帕特瑞将国际直接投资分成了三大类: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生产导向型直接投资和贸易促进型直接投资。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是指跨国公司为了绕过东道国严厉的贸易壁垒或者是为了占领当地市场的需要,而对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适应当地文化、风俗的要求,以实现在当地生产、销售。生产导向型直接投资是指跨国公司出于降低生产成本的需要,通过在那些拥有一种或多种廉价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与土地这些流动性比较差的生产要素的国家进行的直接投资。贸易促进型直接投资是指跨国公司为了更好地配合母公司或总公司的出口贸易活动,提供各种服务而进行的直接投资。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只有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容易成为贸易的替代。因此贸易替代的投资只是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部分。高水平的贸易保护壁垒最有可能导致以逃避关税或占领本地市场为目标的直接投资的涌入。生产导向型和贸易促进型直接投资则会增加投资国和东道国之间的国际贸易。
因此,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可分两种,即替代关系和互补关系。现代国际经济学研究大多认为FDI与国际贸易之间更多是互补的关系。
2FDI与中国对外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
2.1FDI与中国对外贸易总量变化关系的实证分析
自从1998年来,我国对外贸易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后的大幅度攀升,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达到11547.4亿美元,相比1984年的535.5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为15.8%。200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为606.3亿美元,相比1984年的18.02美元,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0.2%。
关于我国对外贸易总量与外商直接投资的关系建立贸易乘数模型如下:
T(t)=a+mCFDI(t-1)+sFDI(t)+u(t)
775.031.2361.232
R2=0.9381F=136.3374
X(t)=b+nCFDI(t-1)+qFDI(t)+v(t)
361.0940.634210.85758
R2=0.9517F=177.6354
M(t)=c+pCFDI(t-1)+rFDI(t)+w(t)
413.962250.6016370.374895
R2=0.9168F=99.1570
其中,T(t)、X(t)、M(t)分别代表进出口总额、出口额、进口额;CFDI(t-1)为第t-1年末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FDI(t)为第t年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额;a、b、c、m、n、p、s、q、r为待定参数;u(t)、v(t)、w(t)分别为随机误差项。通过回归分析可知,r2=0.9381、0.9517、0.9168,三条直线的拟合度较高,此模型可以用来很好地解释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关系。当FDI每增加1亿美元,我国对外贸易总量可增加1.232美元。FDI对我国贸易总量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2.2FDI与中国对外贸易结构变化关系的分析
这里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在本国的进出口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体现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我国外贸进出口中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远远高于初级产品。从出口来看,随着FDI逐步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我国的外贸出口结构实现了由初级产品向劳动密集型轻工产品、劳动密集型机电产品的转变。我国工业制品在出口中比重已由1990年的74.4%上升到2003年的91.3%。2002年,计算机与通信技术产品、电子技术产品出口545.33亿美元和79.17亿美元,分别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80.54%和11.69%,分别增长50.5%和2.3%。从进口来看,外商直接投资的大规模流入带进了大量的机器设备,特别是外资企业中加工贸易的比重较重,进口了大量的原材料,促使我国的进口结构由消费型转向生产型。自1997年来,机械及运输设备产品的进口比重逐年攀升,初级产品进口则逐年减少,进口商品结构得到改善(见附表)。
3FDI在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3.1FDI在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20年的发展,2002年,中国已超过美国经成为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作为外资流入的主要载体的外商投资企业,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优化了外贸商品出口结构。但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将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增长的制约性因素。主要表现在:
(1)引进外资项目层次低。集中反映在技术层次、产业投资上。FDI虽然带来了中国市场需要的先进技术,但核心技术仍掌握在外商手中,转移到中国的只不过是已进入“成本竞争”阶段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相对先进的技术,在国际市场上并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进入成本竞争阶段的高新技术产品(如电脑、手机等)在我国大量生产和出口,长远看有贸易恶化的倾向。近年来出口价格指数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从产业投向上来看,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具有一定出口优势的食品加工制造、纺织、玩具、自行车等行业,而技术密集型行业投资较小,仅占20%左右。
(2)产业间外商投资分布不均。第二产业仍然是外商直接投资的热点。2002年,在累计吸收合同外资金额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占1.90%、63.31%和34.78%。第一、第三产业吸收外资在总量中所占比重仍不乐观,三产业的不协调发展势必延缓我国工业化进程。
(3)外商投资地区分布不平衡。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不仅存在产业布局的不平衡,还存在区域布局的不平衡。东部地区吸引外资总量远超过中部与西部。2002年东、中、西部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占到86.7%、9.5%、3.8%,而且东部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这无疑会进一步拉开东部与中西部的发展水平,制约社会全面发展。
3.2对策建议
(1)完善环境,为外商投资提供更为优越的外部条件,提高其运作质量与效率,带动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环境仍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目前,我国在硬件环境上已基本不构成FDI流入的瓶颈,而投资的软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与提高,首先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其次是保持吸引外商投资***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在国际投资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努力保持我国利用外资***策及相关法律的稳定性,对于引进FDI而言至关重要。再次,完善服务环境,提高***府部门的服务效率,树立为外企服务的思想观念,完善服务体系,依法加强管理。
贸易关系论文第6篇
关键词:非***府组织WTO透明度关系
一,非***府组织对于WTO的价值和意义。
近年来,非***府组织的兴盛发展与其在国际事务上越来越多的参与是与全球化分不开的。全球化被视为是一种“国家内部***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外化”,①——诸如环境污染的全球性的问题更多的需要在国际上得以解决,从而削弱了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对这些活动的控制能力。对这些全球性问题的承认,带来了更多的国际层面上的谈判与协商,这样也就为国际非***府组织提供了更大的活动空间。
与此同时,WTO也在全球化进程中完成了对GATT的继承,并成功的过渡为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为完整的一套世界贸易规则体系。当然,非***府组织不可能放弃WTO这个展现其能力的大舞台。正如一位环境问题专家所指出的:“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是迄今为止最为常用来解决国家间有关环境问题争端的机制”。②因此,他们认为如果撇开了WTO就无法实现他们所要达到的目标和利益。
可以说,非***府组织对于WTO体制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非***府组织的参与有利于强化WTO的决策能力。当WTO的机构面临一些诸如贸易与环境等非其所长的专业知识时,从非***府组织获取的可利用资料、信息将有利于拓宽WTO对有关问题的分析基础,从而降低WTO决策机构发现事实和推理分析过程中的错误,提高相关机构报告的质量。
其次,非***府组织是由一国或数国的公民或公民的联合发起的并谋求某种公共利益的***于国家的具有私人性质的组织。③可以说,非***府组织代表的是某一个或几个地区公民(团体)的意见。在全球化的态势下,这一公民或团体的意见已经无法通过国家意志的形式来表达。于是,非***府组织便成为这一部分公民的代言人。而与非***府组织的联系对于缺乏透明度的WTO来说,无疑是加强其为公众所认知的最佳途径。
最后,WTO协议中的仅允许缔约国方提供信息的规定无疑造成了一种形式上的垄断。④如何打破成员国方提供信息的垄断并创造竞争环境以寻求建立最佳的***策制定机制成为WTO亟需解决的问题。非***府组织的介入提供了一种最佳方案:在WTO中,非***府组织可以扮演一个***府缔约方的情报提供竞争者的角色,这样就能利用其在某一专业领域的智力资源优势,发挥了非***府组织迅速发现问题并能及时做出反应的特长。从而在WTO体系内构架***府和非***府组织的平行竞争机制,以期能更好的发挥各方面优势、集思广益,制定出最适宜的世界贸易***策。
二,现行WTO制度中有关非***府组织的规定。
WTO各缔约方早已认识到非***府组织的重要意义,因此各方在达成《建立世界贸易组
织的协定》中,已经包含有关于非***府组织的内容。该协定的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事会应做出适当安排,以便与在职责范围上与WTO有关的各非***府组织进行磋商与合作。”另外,在1996年6月18日,***事会通过了《与非***府组织关系安排的指导方针》(WT/L/162)①,建立了一整套WTO与非***府组织的关系框架。这一系列的指导方针包括:1,遵循《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第五条第二款所确立的基本原则;2,各成员方认识到非***府组织能起到增进公众对WTO相关活动的认知程度的作用,因而各成员方愿意提高WTO的透明度并发展同非***府组织的关系;3,为了达到更具透明度的目的,必须保证非***府组织获得更多有关WTO活动的信息,特别是比过去更快地取消对获取有关这些活动的文件限制。为此,秘书处将使相关资料(包括已经取消限制的文件)在互联网上公布;4,WTO秘书处应积极地采用各种方式,发展同非***府组织的直接联系;5,如果WTO各理事会或委员会的***参加同非***府组织的讨论会或其他会议,他只应代表其本人。除非该理事会或委员会做出其他的特别决定;6,各成员方重申WTO是一个对其成员方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定拘束力的***府间组织。因此,各成员方认为非***府组织不可能直接参与WTO的工作或其会议。
自1996年以来,WTO秘书处和各成员方以各种方式积极地保持与非***府组织之间的对话,而以上这些方针则起到了指导作用。WTO在发展同非***府组织的关系中进行了如下几种尝试:
第一,允许非***府组织参加部长级会议。在通过了《与非***府组织关系安排的指导方针》后不久,WTO各成员方就非***府组织参加新加坡第一次部长级会议的程序达成了一致意见:1,非***府组织将被允许参加大会的全体会议;2,登记的非***府组织必须符合《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必须证明他们的活动与WTO的工作是由联系的。②
1996年12月的新加坡会议是WTO历史上第一次由非***府组织参加的主要会议。总共有159个非***府组织登记并参加了会议,其中的108个非***府组织(235名个人)代表环境、发展、消费者、商业和农民等各方面利益。另外,设在新加坡大会会场的非***府组织中心为与会的非***府组织及其代表提供了会议场所、电脑设施和会议的***文件等便利措施。
第二次部长级会议于1997年在日内瓦召开,这次会议共有128个非***府组织(362名个人)。在为期三天的会议期间,非***府组织除了参加非正式的工作会议外,还参加了由秘书处主持的日常简报会——这是第二次部长级会议的一个特色,并被非***府组织视为一个WTO保证其透明度的真正的信号。③
多哈部长级会议期间,WTO秘书处安排了非***府组织的活动计划。这些计划将由感兴趣的成员方和非***府组织代表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其中正在考虑的有非***府组织参加一些活动包括:1,日常非***府组织简报会。秘书处会为已经登记的非***府组织举行一天一次或两次的有关大会会议进程的工作简报会。这些简报会将由一些想同非***府组织交流的成员方的部长或官员来主持;2,特定问题的非***府组织简报会。有关一些特定问题的简报也将由总干事或秘书处官员集中向登记的非***府组织。相关问题的确定取决于大会的主持国和非***府组织的兴趣所在;3,由秘书处组织的讨论会。WTO秘书处将就非***府组织感兴趣的问题组织讨论会。这些讨论会将在非***府组织中心举行,同时面向所有多哈会议的与会者开放。①
第二,为非***府组织举行讨论会。自1996年以来,秘书处为非***府组织安排了许多讨论会。这些讨论会往往针对一些有关市民社会(civilsociety)切身利益的特定问题,如其中的三个讨论会是关于贸易和环境问题、一个关于贸易和发展问题等等。这就反映了WTO认识到了市民社会作为一个实体,其本身的权利应受到重视。另一方面,这些讨论会在一个非正式的场合为非***府组织提供了一个同WTO成员方的代表讨论相关特定问题的机会。
第三,同非***府组织保持日常联系。WTO秘书处每天都会从全世界收到大量的非***府组织的询问信函。同时,WTO秘书处的工作人员会定期与非***府组织的代表举行会议——这些会议既是***的,也是作为秘书处组织非***府组织参加WTO活动的一部分。
第四,一些新的举措。在1998年7月的***事会上,总干事通知各成员方,秘书处将采取一些新的步骤来增进同市民社会的对话。这些步骤有:从1998年秋开始,WTO秘书处将为非***府组织提供日常工作简报;在WTO***网站上增加有关非***府组织的相关内容。另外,秘书处还会将其每月收到的由非***府组织提交的论文的目录汇编成册并散发给各成员方。②
值得注意的是,WTO争端解决机构在其报告中也对非***府组织的地位予以确认。在沸沸扬扬的海龟案中,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前后对非***府组织提供的来文的态度明显不同。在本案中,专家小组认为:“…根据DSU第13条,专家小组掌握着寻找信息和选择信息来源的主动权。在任何场合,只允许争端当事双方和的三方直接向专家小组提供信息。在我们看来,接受从非***府组织途径来的未经征询的信息同DSU的现行规定是不符的。因此我们通知各当事方我们对于这些文件(来自非***府组织的)将不予考虑…”③
而在上诉机构的报告中,尽管肯定了专家小组评判非***府组织提出的报告的行为是在DSU第12条和第13条授予他的职责范围之内的。但上诉机构着重指出了专家小组在有关是否应该接受未作要求而收到的由非***府组织提供的信息的问题上对DSU相关条款所作的法律解释是错误的。上诉机构回顾了“荷尔蒙案”(WT/DS26),认为根据DSU第13条第2款,专家小组可以从任何相关途径寻找关于案件的信息,也可以咨询任何专家以得到他们关于案件特定方面问题的意见。在这里,上诉机构强调专家小组可以向“任何个人或团体”或“从任何来源”寻找“资料或技术信息”。同时上诉机构也强调了DSU第12条第2款,即“专家小组程序应有充分的灵活性以保证提供高水平报告,而又不会不适当的延误专家小组审案进程”。上诉机构在其报告中指出了本案专家小组在解读“寻找(seek)"时,不必要的太过于注重正式性和技术性而以至于要求“任何个人或团体”首先必须得到专家小组的允许才能提交报告。上诉机构进一步指出:“在本案的情况下,基于实用或其他相关的目的,‘经要求得到的资料’与‘未经要求得到的资料’之间的区别实际上是不存在的。”④因此,DSU授予专家小组寻找资料的权利并不意味着专家小组可以禁止接受那些事先未经专家小组要求而提供的意见。
在本案中,上诉机构的报告直接肯定了非***府组织所提供的信息对于专家小组、上诉机构及当事方的法律上的意义,这就从侧面肯定了非***府组织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同时这也意味着非***府组织在WTO体系中的活动范围得以拓宽。另外,本案对今后WTO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涉及有非***府组织提供信息的案件也具有垂范作用。
三,评价。
总的来说,非***府组织在WTO体系中的地位有所提高、作用有所增强。正如WTO***网站上所说的,“WTO自其成立以来的运作历程生动地表明了世界贸易体制从未像现在这样备受公众舆论的关注和审视”。①
然而,WTO各方对非***府组织的介入仍持怀疑态度。因此,非***府组织在WTO中的作用依然有限。有意思的是,持将非***府组织排除在WTO***策制定过程之外的观点的大多是成员国的***府官员(而非专家或学者)。他们认为非***府组织的加入只会扭曲而不是改善WTO的决策机制。综合起来,现在反对者持有以下几种意见,下面我来一一评述:
第一,担心非***府组织代表的是特殊集团的利益。即认为当一个***策决定机构允许游说集团介入后,将存在着某一特殊的利益集团施加不平衡影响的可能性。有一些分析家认为,代表特定利益集团的非***府组织的加入会减缓决议制定的进程进而导致工作效率的降低。②还有一些贸易专家认为许多非***府组织不赞成贸易自由化,因而担心它们的加入会阻挠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由于代表商业实体(通常是一些贸易保护主义者)利益的代表在WTO中已经存在。因此,纳入非***府组织的代表会产生各种利益集团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效果。从而抵消WTO中现存利益集团的影响,进而只会是降低而不是增加有特殊利益集团操纵的***策的产生的可能性。
第二,担心非***府组织的加入会影响WTO作为一个多边***府机构的性质。这种观点认为WTO作为一个调整***府间关系的机构,只应保证成员国***府在贸易***策的制定中起主导作用。而非***府组织代表的是一个或数个成员国国内公民的利益。这些公民的利益和他们所在国家的利益如何在WTO体系内得以调和将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因此,非***府组织的加入会冲击国家在WTO中的地位,会使WTO中国家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③
然而,非***府组织在本质上就具有跨国性的特征,它也有***参加某些国际事务的能力,这一点早已在联合国体系中得以确认。给予非***府组织在WTO中发言和观摩争端解决程序的机会,并不排除各成员国依然可以闭门议事。由于全球化的影响,一些涉及***治的经济问题愈发需要在国际层面上得以解决。因此,WTO不需要以一个纯粹的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机构的形式存在。可以预见,非***府组织的加入能够强化WTO作为一个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的地位。
第三,认为非***府组织不具代表性。此观点认为很难确定非***府组织究竟代表的是哪些人或是多少人的利益。这样就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怎样来保证非***府组织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非***府组织应采用何种方式来保证它们的代表性和它们对其代表所负的责任?
我认为,非***府组织的代表性问题在WTO对其开放后将更易于解决。所以,不应过多地考虑这个问题。相应的,在国际领域内,对非***府组织地位的重视程度应取决于该组织过去在增进其所参与的国际机构和其所代表的公众之间的联系所作的贡献。
第四,还有一些人提出了非***府组织参与WTO的可操作性问题,即担心控制非***府组织在世界贸易体制内的活动的难度过大。另外有一些观察家认为非***府组织在WTO会议上的出现会使一些成员国由于担心受其国内的指责而不愿暴露其真实的想法。这样反而有违吸纳非***府组织加入WTO以增加透明度这一做法的初衷了。①
有关非***府组织在WTO中活动的具体操作的确还存在着问题。目前WTO可以参照其他国际性经济组织的做法,如世界银行早已建立起一套允许非***府组织参加它的会议和决策过程的程序。同样的,经合发展组织(OECD)近年来也拓展了与非***府组织接触的领域和范围。总之,要让非***府组织高效、更好的参与WTO的有关活动,实际中要克服的困难是有很多的,但过多地担心确实是不必要的。
谈到这里,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历史。众所周知,1999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美国西雅***召开的WTO第三次部长级会议由于会场外众多民众的示威游行而草草结束,预先拟发动的新一轮多边谈判也淹没在一片反全球化的口号声中。②
尽管西雅***会议以失败告终,尽管其失败的原因有很多,但它给人们最大的警示就是:向WTO发出了其贸易***策制定过程和争端解决程序应更具透明度的讯号。WTO处于正在浮现的全球经济治理结构的核心,世界贸易体制的规则和程序正日益被视为协调好全球范围内经济相互依赖性的关键因素。因此,我们可以肯定的说,WTO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处于一种“幕后运作”的状态了。
其实早在战后酝酿成立“国际贸易组织”(ITO)时,创立者们已经清楚的预见到了非***府组织将扮演的重要角色。后来,GATT的第一任行***首长,EricWyndhamWhite先生,提出了一项非***府组织议程。他建议ITO:1,起草一份给与磋商地位的非***府组织的名单;2,邀请非***府组织观察员出席ITO大会并允许他们提出议案和自由发言;3,就ITO活动领域内的问题向非***府组织提出咨询;4,任命一个由非***府组织代表组成的顾问委员会。③这一方案可以看出ITO的创始者们对非***府组织作用的充分认识。只可惜ITO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成立,而以临时协议的形式出现的各方妥协的产物——GATT对这一问题没有充分重视,从而失去了与非***府组织握手的良机。
与此同时,其他国际性组织却在与非***府组织的关系上走在了GATT的前面。最典型的当属联合国。1945年的《联合国》第71条规定了联合国处理与非***府组织关系的原则,即经社理事会(ECOSOC)可以就与非***府组织有关并属于经社理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征询非***府组织的意见。根据这一原则,经社理事会通过了第1296号决议及其附件——“理事会与非***府组织之咨询办法”,具体规定了非***府组织享有咨商地位的条件与程序,并为处理和协商与非***府组织的关系成立了专门的辅助机关——非***府组织委员会。④
取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府组织按其活动性质与范围,以及经社理事会或其辅助机关对其所能提供协助的预期程度而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一般咨商地位;2,特别咨商地位;3,列入名册。上述三种咨商地位不同的非***府组织参与咨商活动的范围与能力不同:这三类组织都可以参与经社理事会召集的国际会议的咨商活动;都可以向所出席的会议书面陈述意见;但都无表决权,原则上也都不参与联合国其他主要机构的工作;第一、二类组织可以派出全权代表,作为观察员参与经社理事会及其下属机构的公开会议。但只有第一类组织可对经社理事会及其辅助机关的议程提出建议,并在会上发言。
WTO可以参照以上国际组织的做法,提出一套非***府组织参与其制定贸易***策和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以便具体操作。从而加强同市民社会的联系,提高WTO活动为公众所认知的程度,以更切实的贯彻WTO的宗旨和原则。
四,反思非***府组织对我国入世的启迪和意义。
中国领域内具有真正意义上的非***府组织的数量还不多,也就是说,非***府组织的活动在我国还处于一个刚起步的阶段。由于我国刚刚加入WTO,民主法治化的进程也正在加快,鼓励非***府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对于进入新世纪的中国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其一,建立和发展各种非***府组织将有利于充分反映我国领域内某些区域或某些行业的公民的利益,从而能够在国际层面上表达这些利益集团的想法,以减少全球化给我国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二,非***府组织可以为我国***府制定对外贸易***策和参与多边谈判提供信息和资料,从而奠定相关***策的民意基础;
其三,非***府组织可以监督我国各级***府的行为,使这些***府行为与WTO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进而避免出现我***府被诉的不利局面;
其四,非***府组织还可以向我国***府提供有关别的成员国违背其WTO各项协议下对我国义务的证明资料,以便于我国***府及时或应诉,从而减少损失或不利影响。
①KarstenNowrot:LegalConsequenceofGlobalization:TheStatusof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underInternationalLaw,IndianaJournalofGlobalLegalStudies,1999(6),P583
②JeffreyL.Dunoff:TheMisguidedDebateoverNGOParticipationattheWTO,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1998(3),P439
③StephanHobb:GlobalChallengestoStatehood:TheIncreasinglyImportantRoleof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s,IndianaJournalofGlobalLegalStudies,1997(5),P276
④DanielC.Esty: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sat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Cooperation,Competition,orExclusion,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1998(1),P135
①引自/index.htm/ngos(01/22/2002)
②同②
③参考/index.htm/ministerials(01/22/2002)
①参考/index.htm/ministerials/doha(01/22/2002)
②详细内容见/community/ngos(01/22/2002)
③see:UnitedStates-ImportProhibitionofCertainShrimpandShrimpProducts-reportofthePanel(WT/DS58/1,1996.10.14),section7.8,from
④see:UnitedStates-ImportProhibitionofCertainShrimpandShrimpProducts-reportoftheAppellateBody(WT/DS58/AB/R1998.10.12),section107,from
①见/community/ngos(01/22/2002)
②P.M.Nichols:Realism,Liberalism,Values,and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1996(4),P862
③见前引JeffreyL.Dunoff:TheMisguidedDebateoverNGOParticipationattheWTO,P437-438
①见前引DanielC.Esty: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sat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Cooperation,Competition,orExclusion,P142
②GaryHorlick:TheSpeedbumpatSeattle,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2000(1),P168
贸易关系论文第7篇
新中国建立后,中德经贸关系的发展大致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1.建交前阶段
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当时特殊的国外环境,除了同北欧和瑞士等少数几个西方国家建交外,我与包括联邦德国在内的西方大国并无外交关系。1957年两国有关机构签订过为期1年的民间贸易协定。中德之间以间接、民间和半***形式的贸易往来并没有中断过。
2.建交后阶段
在中国加合国和国际威望不断提高的大环境下,1972年10月11日中德正式建交。两国国家关系的改善和一系列***府间有关协定的签署,为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机会。
3.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策以来的阶段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好时期,也是中德经贸关系发展的较快时期。首先是我国经济发展加快,为发展对德经贸关系提供了物质基础;
其次两国关系良好,***互访频繁,有利于经贸关系的发展;
第三中国在两德统一问题上,采取尊重德国人民的立场,受到德国各界的好评;
第四包括投资在内的其它经济合作有了巨大的发展;
第五中德关系在***治、经济、文化、科技、环保、教育、旅游等处于全方位的发展时期。
二、中德贸易关系的现状
1.2001年的中德贸易关系的主要情况是:
(1)2001年中德贸易首次突破200亿美元大关在德国和欧盟以及世界经济贸易增长放慢、美国经济出现衰退和以网络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走入低谷的情况下,2001年中德贸易的发展情况良好,达235.26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9.5%,高于我国外贸增幅12个百分点,在我国外贸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4.1%,增至4.6%.其中对德出口97.54亿美元,从德进口137.72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加5.1%和32.3%.在我国对欧盟5大伙伴国(德、英、荷、法、意)贸易中,中德贸易增幅最大。
(2)进口增幅远大于出口,贸易逆差进一步增加。去年我从德国的进口比上年增加32.3%,大于出口增幅27.2个百分点。我国对德贸易逆差由上年的11.31亿美元增至40.18亿美元,增幅达255.3%.德国是我与欧盟各国贸易中逆差最多的国家,也使德国成为我国除台湾省、韩国和俄罗斯以外第四大逆差国和地区。
(3)2001年我部分轻纺产品的出口下降,例如陶瓷产品出口下降17.7%,塑料及制品出口下降5.1%,纺织品出口下降4.5%等;
而食品、机械产品等出口的增幅较大。例如对德食品出口增加23.8%,运输设备出口增加21.7%,其中船舶出口增幅更高达47.1%.
(4)从进口商品看,2001年增幅较大的重要产品有塑料及橡胶制品(35.1%)、钢铁及制品(78.6%)、机电产品(29.3%)、运输设备(71.7%)、光学及精密仪器(53.0%)、家具(43.8%)等。
下降的商品有:包括动、植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在内的食品经济品进口下降近40%,木及其制品下降34.9%等。
三、中德贸易关系的特点
1.中德贸易在中国与欧盟贸易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
据我海关统计,2001年我国与欧盟贸易为766.27亿美元(出口409.04亿美元,进口357.23亿美元),其中中德贸易为235.26亿美元(出口97.54亿美元,进口137.72亿美元),占30.7%.如果单从进口看,比重更大,为38.6%,超过占第二位英国的1.28倍,大体上是法、意、荷3国之和。中德贸易在德国外贸中也占有一席之地。据德方统计,2001年中德贸易在德国外贸中排列第十一位。如果单从德方进口看,中国居第十位,排在爱尔兰和西班牙之前。
2.中德贸易我方是逆差国
引起我方出现逆差的原因,除了存在着限制的实际情况外,与双方出口商品结构的不同有很大的关系。要使我方逆差出现较大的改变,首先要依托于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大力增加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其次要了解德国市场,在经营、管理、推销上下功夫。
3.发展中德贸易与欧盟的整体状况联系起来
在欧盟单一市场形成,统一外贸***策、法令、法规的情况下,发展中德贸易要与加强与欧盟合作联系起来。例如欧盟制定的反倾销规定,对我国的出口限制带有某些歧视性色彩等,对此采取应对措施是必要的。
4.机械设备进口是中德贸易的重中之重
德国是我国传统的机械设备进口国。从6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工业的技术装备和更新,开始转向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德国是首选国家之一。有一个时期,我国每年从德国进口的90%以上是机械设备。目前这个比例有所下降,但也在80%左右。
5.对德出口产品中的技术含量在不断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对德出口的产品中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有很大增加。以2001年与1991年相比,10年间我国对德出口的包括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运输设备、光学和精密仪器产品成倍增加。2001年我国的这类产品占我国对德出口近一半,金额达48.35亿美元。
6.中德贸易中的技术贸易占有一定地位
在引进机器设备的同时引进相关技术这是中德贸易的一个特点,也是德国技术出口的一个特点。技术贸易是扩大中德贸易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在我国每年大约100亿美元的技术进口中,欧盟占了近一半,而其中德国又是最大的技术引进国。
四、德国的对华***策
首先,推行一个中国的***策。欧盟各国的对华***策总体上是一致的。但各国仍有不同。这里面有一个考虑的角度问题。有的国家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考虑的多些,有的国家可能对美国的关系和态度考虑的多些,这样得出的看法也就不完全一样。德国从本身利益和两国的友好关系出发,始终支持和推行一个中国***策,认为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德国不论那一个***派当***,这个对华***策的前提是没有分歧的;
其次,德国对华***策的着眼点在于加强双边经济贸易合作和扩大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和影响。1993年德国科尔***在考察亚洲4国的基础上首次提出新亚洲***策。其重点之一在于全面估价中德关系的重要性,强调加强同中国的经贸关系和合作;
第三,由于两国关系较好,德国对华关系的开展是全方位的。不仅有经济和贸易合作,而且还包括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方面;
第四,德国是欧盟制定对华***策的带头羊。上世纪90年代欧盟多次对华***策和战略的制定,大都受到德国的影响和推动。
五、对2002年中德贸易的估计和前景
1.对2002年中德贸易的估计
2002年中德贸易形势有严峻的一面,如世界及德国经济仍然疲软等;也有有利的一面,这就是今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较高速度发展,国内市场仍将比较活跃等。主要的估计是:
(1)从整体情况看,今年中德贸易的增幅将小于去年
2001年中德贸易的增幅为近20%,今年估计将在15%左右,绝对金额将再创历史新高。其原因在于去年引起中德贸易较大幅度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我从德国进口增幅较大,今年估计进口增幅小于去年;出口由于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德国经济呈恢复性增长状态、内需有所增加,而增幅将大于去年。
(2)中德贸易逆差将有所缩小
去年中德贸易我方逆差40亿美元,今年在我对德出口增幅扩大、进口增幅缩小的情况下,我方逆差可能有所减少。估计全年逆差在30亿美元左右。
(3)今年对德出口的增长点主要在机电产品
去年我国对德出口包括家用电器在内的机电产品已达48.35亿美元。今年超过55亿美元大关是有可能的。
(4)今年我从德国进口仍将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
去年的涨幅为30%以上,估计今年可保持在10-20%.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经济仍有较高的增长率,进口一定数量的我国所需要的资本货物是完全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