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这种约定财产制度下,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并单独行使管理权、收益权及处分权,同时也不排斥一方以契约形式将其财产的管理权交于另一方,或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基于此,婚前财产公证便应运而生,并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契约关系,被很多人在结婚时所选择。
那么应该怎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
婚前(包括婚后)财产公证作为一种被人们逐渐认识的新生事物,在办理过程中不仅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还要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具体说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符合四个条件: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未婚同居者、婚外同居者对财产关系的约定无效。2.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约定必需双方自愿。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必须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约定,对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并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约定的内容不得超出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财产的范围,如不得将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列入约定财产的范围,不得利用约定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以及其他法定义务。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等。3.双方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使用、维修、处分原则等。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委托他人或是一方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查问当事人的协议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由于婚前财产约定涉及到当事人财产实体权利的转移,公证员在谈话笔录过程中,会再三确认当事人划分财产归属的意见,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关系。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最后公证处依法出具公证书。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之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责编/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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