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10篇

企业法律顾问篇1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企业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所出资企业,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上级***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下级***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第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企业法律顾问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第八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管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负责。条件成熟的,应当委托企业法律顾问的协会组织具体办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支持职工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企业应当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第十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业;

(二)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四)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十一条企业法律顾问享有下列权利:

(一)负责处理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

(二)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询问企业有关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授予的其他权利。

企业对企业法律顾问就前款第(二)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的,所出资企业的子企业的法律顾问可以向所出资企业反映,所出资企业的法律顾问可以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反映。

第十二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依法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

(三)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和工作时限等内容,确保企业法律顾问顺利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分为企业一级法律顾问、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和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评定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可以配备企业法律顾问助理,协助企业法律顾问开展工作。

第三章企业总法律顾问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负责。

第十七条大型企业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

第十八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执行***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满3年的;或者被聘任为企业一级法律顾问,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的。

第十九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可以从社会上招聘产生。招聘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职实行备案制度。所出资企业按照企业负责人任免程序将所选聘的企业总法律顾问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所出资企业的子企业将所选聘的企业总法律顾问报送所出资企业备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三)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四)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

(五)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六)指导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对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七)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第四章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指企业设置的专门承担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机构。

第二十三条大型企业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其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

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企业法律顾问。

第二十四条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

(三)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四)参与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五)办理企业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鉴证等有关法律事务,做好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负责或者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提供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八)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企业的诉讼、仲裁、行***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九)负责选聘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十)办理企业负责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十五条法律事务机构应当加强与企业财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监督机制。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支持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及企业法律顾问依法履行职责,为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和物质等保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出资企业法制建设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八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督促所出资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所出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重大投融资等重大事项,应当由企业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分析相关的法律风险,明确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所出资企业发生涉及出资人重大权益的法律纠纷,应当在法律纠纷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有关法律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所出资企业对其子企业法制建设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对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避免或者挽回企业重大经济损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企业法律顾问和总法律顾问、、谋取私利,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同时依照有关规定,由其所在企业报请管理机关暂停执业或者吊销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发生重大经营决策失误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所出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或者警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法律顾问篇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6、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根据授权办理甲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1、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_________次,平时及时解答与工作及利益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6、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参加诉讼或仲裁;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会计和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6、对甲方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种票据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指导或代为挂失、进行公示催告、代为参与诉讼或仲裁,以解决各种票据纠纷,保护甲方的各种票据权利;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 4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5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企业法律顾问篇3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管理;构建

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相对弱化

从目前众多企业的情况来看,很多分管于总公司下的业务部门或者子公司内都缺乏法律事务上的监管,总公司内部也未形成系统的法律事务机构,因此对于办事处更是没有进行法律事务机构的单独设置;同时,很多的企业还普遍存在未设置单独的法律部门,不仅不可以对企业的法律风险作出预测,而且将法律工作与其他工作混淆开展,不但使企业的法律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影响效率,还导致企业直接陷入了不利的法律境界;在很多的企业内还缺乏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这就导致企业内部执行机制不足的情况长期存在,影响了法律事务执行机构的职能发挥,严重影响到对企业风险的预测以及长期利益保障的实现。

(二)对法律顾问职能认识存在偏差

传统观念一直认为法律只是临时用于补救的一种措施,当企业的利益受到外界的影响甚至侵犯时就可以拿起法律这个措施来进行合理的反击,取得自身合理的利益。但往往更重要的一点是,企业的法律也要参与到实际的生产经营管理中,但基于价值不是直接体现的,比较难得到量化的评价。从实际出发来看,企业的法律工作除了最基本的伸裁和诉讼功能外,最容易让人们联想到的就是诉讼律师,这是长期传统意识影响下为人们做出的固定模式,是难以更改的。

(三)企业内的法律工作人员不符合素质及企业发展的要求

目前很多的企业内都有法律工作人员,但专业素质普遍存在较低的情况,并且在企业涉及的经济类以及管理类的范畴上,理解及法律处理的手段极为不成熟,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就影响了企业内法律的深度和广度的发展,在内部也会引起人力资源众多问题的出现,影响着法律在企业内覆盖面的效果发挥。法律事务的管理是一项专业化较强的工作,从目前我国的企业情况开看,普遍存在专职法律人员缺乏的情况,大多数企业内设置的是兼职法律顾问,相对的业务处理能力就比较差。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市场存在的风险更加复杂多变,法律工作人员的培养及素质养成成为企业应当关注和考虑的必要问题。

二、构建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措施

(一)重视法律人才培养,创建法律顾问队伍

人才是发展的基础,企业内法律顾问制度的创建也要有人才的支持才可以顺利完成,因此,一定要在企业内部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对于企业内人力资源制度的建设,企业要站在全局掌控的角度上对人才的培养进行宏观的、学科的指导,对法律人才的培养,以复合型作为基本要求,以法律、经济和管理能力为培养方向,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对企业人才的发展做出通盘的规划,创建一支专业性强、管理性强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协助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二)确定法律事务机构地位,提升管理职能的发挥

现代社会的大环境给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要想稳定发展就一定要在内部形成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意识,才可以在内部形成有效的法律事务管理。企业要对国家颁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摆正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位置,积极客观的创建起科学、规范的法律制度及工作的流程,为在企业内法律管理职能的顺利发挥提供有力的保障。要想企业内形成成熟的法律意识,就要创建好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的经营机制不断的加强和改善,在不断的企业制度完善过程中,推动企业内法律事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保证企业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全方位、全面性的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现代企业中的作用,不但是帮助企业对法律上的事务给与及时的解决,还可以为企业提供一定的预防方案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在进行管理层会议时,法律顾问可以参与其中,为企业后期的发展提供法律相关建议,以促进企业内形成良好的法律发展机制,使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可以发挥出更加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帮助企业实现全方位、可持续发展。三、结语在法治社会中,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而实现依法治国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在企业中的推行,这不但是创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也是促进企业可以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持。因此,法律顾问制度在企业中积极的推行和发展是相当有必要和重要的工作。

作者:李敏 单位:大唐碧口水力发电厂

参考文献:

企业法律顾问篇4

【关键词】法律顾问;企业;必要性;作用

引言

企业法律顾问,即在企业中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专门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必须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获取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并被企业正式聘用,才能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逐渐凸显,并显示其重要性,文章就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所存在的重要性就行分析。

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的现状

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早在建国之初就已存在,而真正得到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企业法律顾问的制度,是由原国家经贸委在1997年5月3日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但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原国家经贸委已不复存在, 2004年5月11日-《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从此之后,有关企业法律顾问的相关规定、办法相继出台,使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逐步走向正轨。目前,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分两种:一种是外聘律师兼职企业法律顾问职务;另一种是企业内部职工专门从事法律工作。在我国的一些大中型企业中还专门设有总法律顾问一职,一些中小企业也在逐步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这为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我国企业的经济法制化法制提供了有效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起步较晚,企业决策者的思想意识形态还停留在传统的固定管理模式上,企业的一些重大决策仍然有企业高管自主决策,而忽略了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管理作用,只有在企业管理出了问题时,才由企业法律顾问来充当“消防员”的角色,以事后补救的方式力求挽回经济损失,从而导致企业法律顾问的真实价值不能有效的发挥。

二、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分析

(一)法律顾问在企业运营中必要性

1.处理企业与法律相关事务。

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需要担当起法律顾问的责任,进行相关法律内容业务的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涵盖其企业经营中所有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主要包括企业经济制度与法制制度结合,制定企业经营中的法律制度,进行开展企业经济不受外界侵犯的审查和预防,处理企业中发生法律事故等。

2.帮助企业在法律支持下经营

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帮助企业在法律支持下进行经营,为企业管理人员提供法律理论和知识的帮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企业顾问直接参与到企业管理,进行强制性的约束企业行为;第二,帮助管理人员做出的决定,为企业发展进行分析规划,不断丰富企业的法律管理体制,进而实现将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的目标。

3.防护企业遭受法律形式损失

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正当发展为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了不便,企业要想在当今复杂的市场中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就必须保持企业内部的稳定。配置企业法律顾问,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企业在受到外界干扰做出相应的反应,从而使企业能够获得更稳定的发展。

(二)法律顾问在企业运营中存在问题

1.法律顾问在企业的重视程度

在施工企业中,最大程度的盈利才是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对于和经济效益无直接关系的法律维护行为,只要当企业发生法律事故才会关注。企业不能够将法律管理放在首要的地位,将法律顾问视为形式职位,在企业中并无很大的用武之地。这种法律事务工作放在管理链条的最后的管理模式有着诸多弊端,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2.法律顾问的水平有待提高

法律顾问必须在企业中熟悉企业的整体生产规律,结合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这不仅需要法律顾问人员具备日常的法律意识,还应该具有能够进行熟悉企业管理常识。不断的提供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的完善企业顾问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能力才能切实提高企业进行法制化生产经营水平。

3.缺乏有效的法律顾问评估机制

一个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否完善需要在经历法律事故后才能检验,进行评估法律顾问的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一般企业中,法律顾问日常活动不多,作用甚微,只有形成严格的监管评估机制才能保证企业应对法律事故的能力。

三、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改善

(一)完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机制

完善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是企业正常运营的根本保障,只要保证企业的法律安全企业才能快速而稳定的增长业绩。企业的管理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制度、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必须考虑到这三方面的具体管理内容,让企业的法制化落实到经营的每一环节。

(二)结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建设企业法律机制

我国法律法规应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出了诸多规定,企业必须结合国家***府的法律法规才能制定有效地企业法律机制。为了使企业能够在经营中免受法律方面的侵扰,企业必须已更加严格的标准来规范内部经营活动,防止企业内部管理失控造成法律事故,严重影响企业名誉和经济利益。

(三)建设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人员

企业要营造重视法律氛围,就必须保证有一支训练有素的法律管理人才。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又要重视法律顾问人才的应用,保证企业法律顾问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受到足够的重视。建设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人员就要加强内部培训,结合企业实践检验法律顾问水平,从而加快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进行企业法制化建设意义重大。进行提高企业法律顾问水平,解决企业目前遇到的法律制度不重视、不专业等问题,保证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具备现代企业法律顾问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帅永怀.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规避企业经营风险[J].时代金融,2006(4).

企业法律顾问篇5

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研究

企业法律顾问即企业配备的,专门服务于企业的从事法律事务的企业工作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指关于企业专门设立的法律顾问部门或者是配备的专职或兼职从事本企业法律事务的法律工作人员的一整套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务主要有: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条例等各类法律文书并进行审核确认,使其符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从而使企业的内部管理走上法制化的道路;在企业制定重大经营决策,进行各类项目讨论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及项目可行性与否的论证,保证企业的各项决策活动可以依法运行,从而使企业规避各类风险;为预防企业与相关合作商发生合同纠纷,替企业草拟各类合同,对合同进行相关审查,并为企业代签各类合同,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而完善,避免各类合同漏洞的出现;为企业各类经济纠纷得到及时而有效的处理,参与企业的各类纠纷处理及调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免受损害。

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提供法律咨询,在企业起草各类规章制度时,参与其中,给予有关法律方面的各类参考,并审核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顾问要对企业的各类合同进行审查,重大合同的起草与谈判法律顾问都要参与其中,给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为企业的经营提供全面的法律参考,对各类重大项目进行法律论证;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有关法律事务由法律顾问委托代办;企业参加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在招投标、资产转移、合并分立、投资、租赁等重要经济活动中,法律顾问要提出法律意见,处理法律事务;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等。由企业法律顾问及其制度的概念研究,任务及服务内容可见其在企业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所具有的重大意义。

二、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建设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一)企业法律顾问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防范法律风险。我国的社会经济随改革开放高速发展,市场经济中,市场的主导地位,市场多元化的客观环境,利润越多越好的主观意识,各类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必然要追求最大的利益,如果利益追求与所存在的环境间得不到平衡,就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法律风险。为防范风险,减少损害,就要求企业在事前进行风险预估,在事中进行风险管理,事后进行风险处理,这些需要企业设立专门的法律顾问部门或聘用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使企业及时有效的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二)法律顾问制度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一环。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的参与,责权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样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的存在,***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更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献计献策,付出努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律顾问可以规范企业管理,使企业可以防范风险和减少损失,企业做为市场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规范化的运作,有序的市场竞争,是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可以促进我国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当前,我国的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还很不完善,存在很多不合理的情况。如,整体发展不协调,主要发展律师诉讼服务业而忽视了其他的服务内容,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弥补了法律服务行业在除律师诉讼服务之外的法律服务空缺,使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多元化。另外,法律服务行业收费较高、市场不稳定,服务对象也不稳定,中小企业不愿接受法律服务等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原则可以使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市场和服务对象趋于稳定,并有利于法律服务行业收费的合理化。由此可见,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可以促进我国法律服务行业更好地发展。

三、当前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依法治企的理念淡漠阻碍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依法治企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然而,由于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虽然近些年我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并大力推进法治化的建设,但是由于时间短,各项法律法规还有待建全,并且法律的普及度在我国也不是很高,因此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不强,社会对依法治企业关注不够,相关***府部门认为依法治企业是企业内部的事情,缺少对企业依法治企业的监督管理,以上原因最终导致企业的法治化程度低,很多企业为了追逐利益,企业的领导者一心只为企业获利着想而对法律事务则没有充分的认识与重视,只有在企业出现危机时,才想到法律服务。社会及企业对依法治企的淡漠导致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难以发展。

企业法律顾问篇6

关键词:法律顾问;企业经营;企业管理

近几年,我国经济体制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更加严格和规范的法律环境。经营者不仅需要依据科学的手段管理好企业的事务,同时更加要依据法律做好企业的外部经营工作和内部预防工作,一方面要遵守企业在客观发展上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不能为违背国家的调控,从而适宜大环境,为企业的发展谋取空间。

一、企业法律顾问

(一) 概念

企业法律顾问指的是获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后,被聘请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也常被称作企业律师,是一门职业,更加是企业的“保护者”。

(二) 基本特征

1、所有的法律顾问都必须要再完成国家统一的资格认证考试后,统一注册,才能拿到执业证,只有获取职业证书的人员才能被称作法律顾问。

2、企业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的主要内容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涉及到的法律内容,法律顾问需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3、企业法律顾问在熟练掌握行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给企业提供一定的法律知识。此外,法律顾问,还应当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供合理的建议,由此可见,法律顾问除了需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外,还需要掌握丰富的经济知识,以及相关行业涉及到的技术,只有这样的人员才是一名合格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需要发挥的作用

(一)法制宣传,建立制度

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就是要做好法制宣传,从而使企业中的员工的法律意识能够得到提高,使其在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可以使领导管理变得更加科学,提升企业领导的管理能力。除此之外,还可以使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得到提升。企业要想获得发展,必须要具有一套合法的规章制度,而这些制度的建立需要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企业类型的不同在制度的建立上也会有所差别,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企业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应当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与时俱进。虽然,制度的建立是一次性完成的,但是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则是一项漫长的工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必须要绷紧神经,眼里要有工作,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胜任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避免企业陷入危机

企业法律顾问在工作中,通过参与企业中的重要经济活动,了解企业的情况,然后依据法律对企业的经营进行分析论证,并依据法律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有效的避免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陷入危机。企业重要经济活动主要指的是:招标、技术引进、人才发展战略等。

(三)参与谈判工作

企业法律顾问在受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委托同委派代表一同或单独同对方的人员进行谈判。谈判指的是企业双方针对义务和权利进行会谈,当面交换意见,从而使双方的意见能够达到一致,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下达成协议。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到企业谈判活动中主要有两种情况:1、与企业代表共同参与谈判,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谈判,在谈判中起参谋作用,决定权仍然在企业代表手中。2、企业法律顾问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独自出现在谈判中,此时的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决定权。需要注意是,无论企业法律顾问参与谈判的身份如何,其在谈判过程中都有尽自己的所能为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运用法律,维护企业权益

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经常会参与到调解、诉讼、仲裁工作中,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中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如果与企业员工与单位发生了法律纠纷,企业法律顾问需要积极参与到纠纷的解决中,在纠纷的处理工程中,应当遵守先调解、再诉讼的原则。在获取到对方的允许后,可以由法律顾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或经调解后没有达成协议,则可以向法院提讼。诉讼过程中,法律顾问不仅要维护企业利益,而且要维护社会和国家利益。只要企业本身不违法,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就应当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五)依据法律,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不仅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一项主要内容,而且其也是企业监督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不仅具有契约精神,同时其也是法制经济。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的经营活动都会受到合同的约束,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利益的获得,以及利益的保护都需要通过合同的方式实现,企业中的合同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聘用人,需要以企业的利益为主,要积极参与到企业同其它企业的谈判、起草合同、合同签订等多个与合同有关的环节中,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从而使企业在确保公平的原则性掌握利益走向的主动权,使合同履约率得到提高,对合同的履行进行全程监控,最大限度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和在合同旅行中的法律责任。

(六)处理产权事物,维护企业知识产权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使用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必须要做好相应的事前防范工作。事前防范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参与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制定。2、参与到保护知识产权体系的完善和实施。3、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中懂得法律知识最多的人员,应当积极主办专利事物、商标等多个方面工作的开展。3、参与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的策划、谈判以及合同的制定等工作。4、针对企业在知识产权上的保护,法律顾问应当给企业提供合理的法律意见。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有着重要作用,企业的经营者需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法律对企业的活动进行规范,利用法律管理企业,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法律,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指导,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去。

参考文献

[1]张化. 当前发电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现状与风险防范[J]. 法制与社会,2012,03:190-191.

[2]李莉. 浅谈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顾问发挥的作用[J]. 科技与企业,2012,24:33-34.

企业法律顾问篇7

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和分类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就其在业务方面的问题提供法律帮助而担任的特定职务。”〔1〕在专业资质上是指持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机关注册后受聘并供职于企业,从事企业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处理企业内部法律事务的企业内部专业工作人员,是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在企业进行决策、经营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讼仲裁、防范法律风险、对内部员工开展法律教育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二、企业法律顾问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常年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遵照协议约的固定服务期限,一般是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服务期限,在该期限内协助该企业处理所有的法律事务。常年法律顾问具有服务时间长、范围广的特征。另一类是专项法律顾问。是企业为解决某一专项法律难题聘用有相关专长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没有服务期限的限制,该项法律事务处理完毕,企业与该法律顾问的劳务关系也就结束,所以专项法律顾问又称为临时法律顾问或短期法律顾问。现代化的企业,尤其是实力强大的企业,一般选择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运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持。

企业运营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一、促进企业规范运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必要性

企业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参与国家各项经济社会活动,企业从组建成立公司、到产品开发、专利申请、产品销售、到企业内部的用工制度、劳资关系等,都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法律顾问在企业运营中,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规避法律风险,使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受到法律保护,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相反,违反法律的任何经营活动,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预防企业运营的风险、解决纠纷的必要性

企业运营中,法律顾问能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决策、审查合同,把风险排除在决策之前。当然,企业运营中的劳资纠纷、债务纠纷是难免的。法律顾问可以为企业参与诉讼、仲裁,全程跟进纠纷的进度,积极调查取证,有助于在纠纷中维护企业的利益。

由此可见,一个现代化的企业,要实现经济利益目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断发展壮大,聘法律顾问是极其有必要的。

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运营中的重要作用

一、参与起草、审核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在法律范围内合法经营

“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可以保证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的规定。”〔2〕例如,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审核企业关于劳资和股权转让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用工遵循《劳动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做到既不侵害劳动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又能减少纠纷,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实现利益最大化。再比如,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审核企业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业务活动及时高效、有章可循,确保公司守法经营,避免民事纠纷和***府部门的处罚。

二、规避企业运营潜在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参加企业的重要运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进行法律方面的分析论证,可以保证企业的重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预防企业陷入法律危机。比如参与企业运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重大项目的谈判,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法律方面的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建议书;再如参与企业招投标活动,参加对外重大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以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合法性。

当然,法律顾问规避法律风险也包括解答企业职工工作方面的法律疑问,确保企业员工依法办事,以免因为企业员工不懂法导致企业陷入法律纠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和法律纠纷,减少企业的讼累。

三、确保合同利益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契约经济,现代企业运营中,几乎所有的业务都是以合同的形式确认下来,企业的经营利益也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是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的,一旦签定,双方当事就必须遵守。因此,合同的拟定、签定、管理工作,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合同中微小的错误就可以使一个企业陷入经济和法律困境,甚至导致企业的破产解散。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合同工作,是企业维护自身经济利益,避免法律纠纷的必然要求。

四、提供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

在企业与第三方发生劳资、债务、合同等法律纠纷时;或者在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企业法律顾问可以企业进行一系列的法律维权活动,顺序依次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必要时可以采取合法手段,利用律师身份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的经济、名誉、信誉方面的损失。可具体操作如下:接受企业委托,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企业民事、刑事、行***行***案件诉讼;企业出庭参加听证会;企业参加行***复议;企业申诉控告;企业上诉反诉;申请企业申请强制执行等等。

五、对企业员工进行普法教育

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不仅仅是单纯的处理企业法律事务;还包括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可以开展相关培训、讲座等;也可通过与企业职工的广泛接触和解答法律咨询等,普及法律常识,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企业职工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按法律规定上岗执业操作,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引发的事故和纠纷。企业工作人员在工作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开展工作,可以更好的预防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这样的事前预防比时候挽救更有效的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如何更好地发挥企业法律顾问重要作用的建议

随着社会注意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经过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的创立阶段、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初的发展阶段、九十年代中期到本世纪初的深化阶段。”许多企业法律顾问在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存在机构不健全、职责不全面、待遇不高等缺陷,影响了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为了更好的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运营中的重要作用,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西方发达国家企业设有人事、财务、发展、技术、法律事务五大工作部门。其中,法律事务部门的地位规格比起其它四个部门高。但是我国目前很多企业没有法律部门,或者仅仅附属于企业内设部门,常见的是附属于行***部;很多小公司没有法律顾问。这种企业法律机构不健全的状况,无法满足企业的运营发展的法律需求,故此企业需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地投入人力、财力、物力,与时俱进,设立专门的事务部门。

二、全面落实职责。目前,我国企业的法律顾问对企业运营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咨询和诉讼,对决策、管理的参与不足,这就要求企业和法律顾问全面落实工作职责,执行1997年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联合颁布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家经贸委颁发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三、建议提高法律顾问待遇。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中,法律顾问工作任务繁重、工资偏低,极大地影响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导致部分年轻法律顾问改行。建议提高法律顾问的待遇,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

企业法律顾问篇8

第二条企业应逐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可根据需要设置法律顾问室,也可配备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

第三条企业法律顾问室是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是在企业法定代表人领导和授权下处理企业内外法律事务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企业法律顾问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领导并向其负责的企业内部经济法律工作者。

凡毕业于法律院校或经过正规法律培训,并具有一定经济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聘任为企业法律顾问。

第五条企业法律顾问依法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无理阻挠或打击报复。

第六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依法治厂,为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提供法律帮助;

(三)坚持注重调解协商,妥善解决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争议;

(四)坚持以处理经济法律事务为主,努力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七条企业法律顾问室和法律顾问的职责是:

(一)协助企业领导人和各职能部门正确实施、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将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二)为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信息;

(三)对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涉外经济合同和横向经济联合等项目的谈判、签约活动,并对其合法性负责;

(四)根据法定代表人的要求,参与制订、修改以加强经济合同管理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在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六)对企业发生的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重大事故,提供法律意见;

(七)办理企业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法律事务,维护本企业工业产权和科技成果权;

(八)整理、汇集与本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领导人和各职能部门提供法律资料;

(九)配合企业有关部门进行法律常识教育;

(十)办理企业领导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八条企业专职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人员的职务系列,按照国家经委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关于企业经济法律工作专业人员纳入经济专业职务系列的实施意见》(见附件)执行。

第九条企业法律顾问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阅读与办理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查阅本企业有关资料和统计报表;

(二)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企业管理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经营决策会议;

(三)根据企业领导人要求,对企业重大的经济合同、协议和其他重要法律文书及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第十条企业法律顾问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为本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尽职尽责;

(二)对所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法律文书的合法性负责;

(三)对国家和本企业属于秘密的技术、经济及其他有关资料、情况严格保密。

第十一条企业法律顾问室或法律顾问在业务上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司法行***机关的指导。

第十二条企业法律顾问室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在工作上应互相支持。

第十三条设有法律顾问室或法律顾问的企业,根据需要仍可聘请专职律师担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或委托专职律师诉讼、参加谈判等,本企业的法律顾问应协同其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应由合同或协议规定。

第十五条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专职律师与企业的法律顾问应互相学习,互相配合,各展所长,共同提高。

第十六条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机关,对于认真执行本办法,忠于职守,作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法律顾问,应当给予奖励。

对于明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纠正意见,也不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甚至参与不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应当解除其法律顾问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

国家经委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企业经济法律工作专业人员纳入经济专业职务系列的实施意见(1987年8月3日经职改字[1987]9号)

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该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在企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经济法律工作特点,现就企业专职从事经济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纳入经济专业职务系列的问题,提出下列实施意见。

一、企业专职从事经济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毕业于法律院校或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辖市以上经济法律培训班的正规培训,并有一定经济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可以按照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经济专业职务。

二、对在企业经济法律工作岗位上专业人员的聘任工作,除按照《条例》和《实施意见》条款实行外,结合企业经济法律专业工作的特点,提出以下要求:

1.担任企业经济法律工作的经济员。应具有法律和经济法基本知识,对一般的经济纠纷能进行初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2.担任企业经济法律工作的助理经济师。应具有法学和经济法学基本知识,熟悉常用的经济法律、法规,对一般的经济纠纷能进行较深入的分析,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3.担任企业经济法律工作的经济师。掌握一定的法学理论、经济法学理论,熟悉我国的经济法律和法规,了解国际通行的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能***处理比较复杂的经济纠纷。

4.担任企业经济法律工作的高级经济师。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和经济法学理论,有丰富的法律工作实践经验,有解决国内外复杂经济纠纷的能力,对我国的经济法制建设有重要贡献并有较高水平的论著。

三、从事企业经济法律工作的经济专业职务的主要职责。

1.经济员。管理一个方面的重要经济合同,并定期进行分析;对企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汇总,提出改进意见。

2.助理经济师。负责一个或多个方面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管理工作;处理一般性经济纠纷,起草普通法律文书;了解企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提出建议,解答常用经济法规中的有关疑难问题。

3.经济师。解答经济法律、法规中的疑难问题,参加经济贸易谈判,起草比较重要的法律事务文书,审查主要经济技术合同;受权参加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了解本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提出建议;对企业经营决策提出法律依据;培训初级经济法律工作专业人员。

企业法律顾问篇9

关键词:市场经济 国有企业 法律顾问

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要符合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原则,在竞争中我们同样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市场经济本身就需要有法制作保障,就像是在网箱中养鱼一样,“鱼”好比是企业,“水”好比是市场,而“网箱”好比是法律、法规、市场规则,“网箱”与“水”都能够对市场进行制约和保障。从这方面来看,市场经济同时也是法制经济。企业从行***机关附属品的地位中解脱出来,它在市场竞争中是***法人的地位,首先企业不得违背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原则,所以,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就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大力推进企业法制建设,自觉守法,通过国家的各项法规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让企业能够在“网箱”自由的游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一重要的举措,在国际方面,市场经济国家都比较注重建设企业法制。我们知道,美国是最先实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国家,相关资料表明,现在已有48%的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不少大型企业都建立了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和保障,我国企业在慢慢地变得更加成熟,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实行市场经济还没有多长的历史,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企业法制,还没有形成较强烈的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没有进行非常完善的合同管理,还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健全,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对法律顾问制度重要性等问题。特别是在当今时代,我国国有企业已正式投身于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参与残酷的竞争,利润分配、资产清算、职工安置等工作涉及多领域多层次的法律关系,深化国企改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者队伍素质要高的同时,还要有科学的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控制度。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依法治理机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必然的选择,同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近年来,因为国际经济危机不断出现,国内市场一直不是很稳定,最终导致不少企业出现了民事、经济、行***等方面的纠纷,企业经营需要面对不少的市场和法律风险。因此要让企业进行依法经营,做好内部管理,通过法律形式解决经营风险,是现在企业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有些具有现代管理意识的企业非常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企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聘请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依法经营。

一般都是由内部带来法律风险,具体来讲主要是因为企业没有树立较强的法律意识,没有充分的认识法律环境等,在企业的设立行为、决策行为、管理行为、生产行为、经营行为等方面没有注重法律因素。所以,企业应该吸收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聘请法律顾问在经营决策和经济管理中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这样能够有效的防范在以后的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只是在风险出现之后寻找解决办法。企业若想在以后的发展中更加顺利,就要建立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1 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

企业法律顾问参加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会议,能够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更好的把关,同时还能够指导重要经济活动;帮助企业领导做出更加合理的经营决策,这同时也是一种最直接的方式让企业法律顾问参加到企业重要经济活动中;企业法律顾问通过起草、修改、审核企业经营决策的有关法律文件,为企业经营决策献计献策,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和实行提供动力。参加到重大的经营决策中,能够更好的领会领导的意***,熟悉市场的真实发展状况,使经营决策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使经营决策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支撑,使企业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2 参与企业经济管理活动

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任务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认真研究对方当事人的资讯情况,获得最准确的相关信息,这对于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他们还要很好的掌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策,从法律上为企业领导的决策做出合理的解释,保证企业各项经济活动都是合法的;当工作职责或管理权限出现冲突时,要调好各有关部门的关系;要从法律上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好规划,这是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要经济活动的根本任务和本质要求,同时这也直接表明了企业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3 参与企业规章制度建设

首先,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有其自身的要求: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不得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一定要有统一规范。

其次,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某些目的:一定要能够推动企业发展;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规章制度,保证在实际的应用中帮助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企业中制定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保证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企业的内部“立法”,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准则。是不是能够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不是能够认真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直接关系着企业能不能很好的应对法律风险,所以,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的各环节都应当有法律顾问的参与,而且是起到主导作用,这样就能够大大降低法律风险的出现。

4 对企业合同进行审查

进行合同审查时,包括其合法性、真实性、公平性、周密性。签订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最基本形式,但是大多数的法律风险都会出现在这一环节,法律顾问要对合同指定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通过对企业签订合同的严格审查、认真把关,使合同的形式更加合法、合同的内容更加规范,这样做的目的是,一方面可以较少法律风险的出现,另一方面对企业经济的良性发展也是非常有利的。

我们都了解,企业性质上的差异以及企业规模大小的不均衡,都将影响着法律顾问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着多大的作用。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法律顾问主要是帮助领导管理知识产权,努力不让无形资产流失,还要解决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方面的问题;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法律顾问主要是帮助领导做好资产评估、上市运行的工作,还要参与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经营管理;对于涉诉企业来说,法律顾问主要是帮助领导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案、到庭支持诉讼等等。

总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包括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及法律顾问在内的系统性的工作制度体系。不管是选择何种组织模式,都要牢牢抓住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同时要认真分析和研究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可以通过企业规章制度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尽全力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进行法律审核,形成规范的工作流程。企业法律顾问应该一方面重点健全事前介入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对重大经营活动的超前参与,这样做能够更好的保证在事故发生之前做好预防工作,而不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才采取补救的措施,能够实现由咨询型向决策型转变。另一方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市场经济是“合同订单经济”,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将企业与市场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在合同中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全部行为、权利、义务和责任都将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还要注意的是,尽管通过法律顾问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方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但只是通过这种方法进行法律风险的防范是远远不够的,这还需要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企业法律风险降到最低。现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正处在不断完善和健全的阶段,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这就是说不仅要求社会具备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求主体树立强烈的法制意识,国家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是消除企业法律风险的最终途径。

参考文献:

[1]包庆华.现代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技巧解析[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6.

[2]向飞,陈友春.企业法律风险评估[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6.

企业法律顾问篇10

一、资本运营推动实现企业愿景

企业资本运营,是指资本运营主体以资本价值最大化为目的,将所拥有的各种资本,包括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租赁等途径,实现企业战略愿景和价值的提升。从战略路径来看,我国发电集团基本遵循3条路线递进发展,即横向规模经济、纵向集约化经营和多元化经营。电力行业的改革促使着电力企业从传统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再向资本运营型转变。

从增长模式来看,电力企业主营业务增长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通过扩大资产规模的外延式增长,二是以挖掘内部潜力为主的内涵式增长。电力企业在能耗控制和发电时间持续方面已经接近技术极限,很难在现有的规模状态下实现成本降低和发电量增长的内涵式增长。而改制、重组、上市等方式不仅可以维持或获取高新主导技术,降低生产成本,节约扩张成本,而且可以加快发展速度,提高竞争优势。随着我国电力市场的逐渐饱和,发电企业压力不断增大,要获得进一步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增强市场竞争力,多元化经营是必由之路。我国的发电集团在立足发电主业,做好区域化、规模化和产业链整合的同时,十分重视发展多元化经营;包括向后的煤炭和运输行业延伸,向前的电网输变电、售电业务延伸,发电设备制造、煤化工、社会服务业(如招投标)等相关多元化,以及金融业等非相关多业化等协同发展。

我国发电集团公司的多元化经营,主要是围绕着核心竞争力开展的相关多元化经营,坚持走实业化和集团化道路。这种经营战略和模式,能够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但也意味着退出壁垒的提升和商业风险的增加。如果因为一次不恰当的决策,企业可能落入战略规划陷阱,脱离原来的发展方向;为了回到正确的战略轨道上,企业将付出更大的代价。我国几大发电集团近年来在结构调整、资产优化方面做了巨大的努力,与此不无相关。

二、法律顾问参与企业资本运营

一是改制重组。企业改制重组从总体上来说可以划分为整体改制、部分改制两大类;具体来讲又有股权重组、债务重组、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合并和分立6种类型。企业法律顾问必须要明确企业改制重组各种类型的特点和适用条件。如债务重组往往用于资产负债率高、资不抵债的企业,因此债务重组通常实施难度相对较大;而股权重组则往往意味着控制人会发生变化,从而相应的内部产业结构也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二是企业上市。我国上世纪90年代后期进行的国企改革,曾经采取部分改制上市的方式帮助国企脱困,主要做法就是集中优良资产组建成股份公司上市,而将企业母体留下来。这种方式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母公司严重侵占子公司利益等问题,监管因此越来越严格。2000年以后,国家又鼓励企业采取整体改制上市的方式,大幅度提高上市企业的市值,但是其中存在的巨大经营风险也让许多企业望而却步。

三是应对上市后的合规和监管。企业一旦上市,将面临着重大的市场压力,即投资者和市场的期待,以及做空机构卖空的压力。企业要确保股权价值,就要对内地、香港和国外上市公司的合规和监管细则了然于胸;特别是在信息披露方面,一旦违规就会面临公开谴责甚至停牌等严厉处罚,会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三、法律顾问落实资本运营要求

企业法律顾问要融入资本运营实践中,有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对法规和***策的认识。企业法律顾问关注资本运营,是从法律本身开始的。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准确理解和应用是工作的前提。资本运营方面的法律、法规涉及到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国有资产法等多个部门法;部门规章涉及财***、国土、工商、税务等方方面面。但必须注意的是,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对国家***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却是做好资本运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国家***策虽然不是立法,但却是重要的法律渊源,在实务当中可操作性很强。如果电力企业法律顾问仅仅停留在法律、法规层面理解资本运营,不去理解和把握国家***策,很多事情将不着边际、无从下手,甚至无法和决策者对话。

二是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是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参与资本运营最重要的、最基础的工作之一。不但要发现问题、介绍问题,还要评估影响、构架出解决办法;如果一份尽职调查报告,根本没有解决问题,那么可以说企业法律顾问是失职的。尽职调查要做到敬业审慎。电力行业的尽职调查要结合行业和企业自身特点,做到实质性的尽职调查,而非程序性尽职调查。也就是说,尽职调查不是简单的法律文件摘录,而是本着发现法律风险的目的,兼顾客户利益与律师审慎义务,有侧重、有思路、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法律服务活动。

三是处理好人员和资产的关系。电力企业资本运营就是要解决人员和资产的问题;实践当中,这两个问题往往交叉在一起,非常复杂。资产方面,要重视土地资产、重组后资产的剥离、无形资产的处置。关于人员的问题,国家在***策上支持职工持股作为混合所有制的一种模式选择。***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职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2015年9月24日***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将员工持股作为七类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资本之一。目前,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正在开展,电力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四是遵循法律原则和结合商业原理办理上市法律业务。企业法律顾问在办理诉讼业务时,通常把落脚点放在证据所支持的事实方面;而上市法律业务与此大相径庭,不但要考虑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还必须要考虑法律行为的合理性,这个理就是商业原理;证券管理机构在审核企业上市时有一个内心确认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判断企业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商业原理。企业法律顾问办理上市法律业务首先要解读好上市规则,对证券监管机构的态度要有一个全面、准确的认识。企业法律顾问要关注企业的历史沿革、股东和股权结构、企业经营的***性、资产权属和业务的合法性。

五是有效应对上市企业的合规和监管。上市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如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做到防患与未然,显得尤为重要。上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诸如***治风险、国家***策调整风险、法律风险、安全环保风险、财务资产风险、市场波动风险、投资合规性风险等各类风险。上市企业应对风险必须合规合范、接受监管,及时披露信息。现在,有许多电力企业既在内地上市,又在香港或国外上市。这就要求企业法律顾问做好企业信息的对接工作,日常工作中要分别根据两地的要求,在同一时点进行披露,不能造成信息的先后。

六是解决好税务相关问题。随着我国税制的改革与日臻完善,电力企业法律顾问介入企业税务工作越来越多,如税务风险分析、税务规划、优惠申请、争议解决等等。电力企业税务风险来源于三个方面:企业自身原因,税务机关原因,制度权。企业法律顾问可以帮助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发挥抑弊和兴利两方面的作用,配合税务专家对企业的资产、模式进行研究,找到让企业能够降低税赋的有效途径。

企业法律顾问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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