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篇1
当今社会正以迅猛之势飞速发展,归根到底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深化。不容乐观的就是环境与发展之间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除。
众所周知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至使全球气候气温逐年上升,呈现出愈演愈列的反弹态势。由此带来的南极冰川溶化问题不容回避。环境问题不仅仅体现在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上,也表现在含氟物质的大量排放上,严格控制这些有害气体的排放已经刻不容缓。对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当前我们只能用节能减排的传统方式进行限制。在以后的某一天一定能够实现科技引领生活,技术革新环境的革局,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之间的问题是一项重大的历史选择。我们不能因为要保护环境而舍弃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点,也不能因为只追求经济建设而忽略环境变化带给我们的不利因素。高端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非常迅猛,已经势不可挡。所以它也必将荡涤整个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环境问题依托于高新技术的发展众望所归,只有从根本上解决技术革新的问题,能源的优化问题,才能实现当前技术能源的合理配置有效的遏制温度上升带给我们的幅面影响。
环境问题这个关系子孙后代的千秋事业不能忽视。一味从自然界索取,必将被大自然所惩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使我们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实现高新产品的研发。能源问题必须摆在首位,煤、石油、天然气等非可再生资源日趋减少,而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对资源的需求量去于日俱增,资源与经济的发展几乎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非可再生资源我们只有减少开发量,为子孙后代赢得宝贵的发展时间和资源利用。主要的也是减少人为的气体粉尘排放量,使空气质量维持在良好的标准范围。而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正逐步向成熟期过渡,前景是非常美好的。解决这些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不污染,这一点相信只要在这些问题上达到绝对的科技含量是能够解决的。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水能、地热能、核能等等。如果这些合理有效的加以利用必将给我们的生活提供源源不断的能量。百年大计,千秋大业。行之有效的措施还是用高新技术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这样必将带来一劳永逸的好处。有氟物质的排放直接影响大气层中的臭氧层,臭氧层空洞使地球直接裸露于紫外线的强照射之下,幅射随之有很大的加剧。对地球上的生物都有很大损伤,而臭养层破坏主要是大量使用有氟冰箱的结果。而以现在的科技足以杜绝用有氟冰箱继而用新型高效节能的冰箱取代,这就有赖于各个国家统一协调,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种危机。
当今社会环境问题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和氟氯烃等气体的排放,国际社会保护环境的基本框架不能改变。而其他的污染都存在很大的区域性,目前就是各个国家自己关注自己环境变化带给自己的影响,这些就要靠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了。
永城职业学院高三:张威林
环境问题篇2
环境教育按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可分为普通环境教育和专业环境教育两类。普通的环境教育课程是小学到高中的环境教育课程以及大学非环境专业的课程,这主要是培养大众对环境的整体认识和初步了解,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环境破坏的后果。面对严峻的环境问题,普通教育在教育目的、教育内容等方面都做了严谨详细地研究。国家很重视普通的环境教育,因为它的受众比较广泛,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环境,可以培养更多的人的环境意识,这对保护环境是相当重要的一点。国家教委于1992年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该计划对义务教育阶段的环境教育作出了具体规定,即“要使学生懂得有关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基本国策。(杨帆,1998)
小学环境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认识环境、热爱环境、自觉地保护环境的意识,获得一些浅显的环境知识和环保技能,初步树立科学的环境观,增强环境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行为习惯等。中学环境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理解环境的复杂结构、使学生掌握正确的环境价值观、使学生参与解决环境问题等。(转自:杨龙海,2001)我国中小学的环境教育正在步入正轨,在努力加强环境意识的培养和环境知识的普及。环境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我国目前的中小学环境教育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有些学校一改环境教育渗透在其他学科的做法,环境教育单独设课,这足以体现环境教育在中小学已经占到了很重要的地位。例如小学的《环境与卫生》,初中的《环境保护常识》等,高中的《环境保护》、《STS课程》、《环境调查》、《环境科学实验手册》大学的环境通识教育是培养在校大学生的环境素养,不管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活动上都较中小学的环境教育高了一个层次。大学生是即将走向社会的特殊群体,是未来的管理者、经营者和实施者,对大学生进行环境通识教育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普通环境教育是鉴于全民的环境素质整体不高而实施的,是在社会上普及环境知识,传播环境理念,从而提高全民的环境素养,减少环境问题的发生,而不是发生了再去治理。对人类环境素养的培养,环境教育是最好的方式,比***府部门和环境机构的效果都要好。环境教育就是针对环境问题而发展起来的,环境教育的实施也要找准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目前环境问题的产生人为因素占了很大比重,这就需要对人的意识进行优化,培养人类的环境意识。有人说,环境的污染首先是人类意识的污染。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意识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重要作用,环境教育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培养人类保护环境的意识,正确认识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从理论上来讲,也就是从理想角度出发,环境教育能优化人类的环境思想,让人类认识到环境问题的危害,从而更好的保护环境,甚至杜绝环境问题的发生。但是现实社会中人类出于不同的动机和目的无休止的破坏环境,使得环境问题急剧的扩大化,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环境教育的干预。环境教育试***寻找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宗旨,这是任何一个集团或组织都无法超越的利益,成为全人类改变现实环境问题的有力也是有效的工具。
专业的环境教育受众人群数量比较少,但是都是环境专业人员,它对环境问题的响应也是至关重要的。对环境法问题的解决,两个方面是不可忽视的。一个是对人类环境素养的培养,另一个就是培养人类治理环境问题的能力。而培养人类治理环境问题的能力的培养就需要专业环境教育的开展,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国家环保总局宣教司指出专业教育的主要对象是环保专业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高等院校的学生。主要任务是有计划地培养环保科技和管理人才。我国的环境教育已有20多年的历史,专业设置和结构体系都趋势于合理,基本上满足了国家经济建设对环保人才的需求。
环境问题篇3
(一)环境监管主体未能有效承担对环境监管对象的责任
环境监督管理主体代表着国家行使环境行***管理职权,这是环境行***机关的责任,同时也是其应承担的义务。但是如果环境行***机关主体对环境管理对象长期处于放任管理或者变相的不管理,那么就相当于对其环境保护监督职权的放弃,不能有效地承担起其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导致部分环境行***机关主体放任对环境监管对象监管的原因之一。
(二)环境监管主体***人员的失职和渎职
行***伦理主要包括公务员行***心态、行***意志和行***职业道德准则。积极的行***伦理,可以提高行***活动的有效性;消极的行***伦理,可以导致行***活动的有效性降低甚至完全消失。环境监督管理主体的公职人员丧失行***伦理,使其监管失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有关公职人员的失职。环境监督管理主体的公职人员在环境监管过程中,没有对环境管理对象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其二,有关人员的渎职行为。表现为环境监督管理主体的公职人员对环境监测结果敷衍了事;或者在接到检测异常报告后,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从而构成了渎职行为。对上述情况,应当依据《关于环境保护行***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进行处理。
(三)环境管理对象无视环境监管主体的权威
环境管理对象对环境行***机关主体表现出多方面的藐视行为。其一,环境管理对象对于环境法律、法规的藐视。如:环境管理对象未按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报经环境监督管理主体批准,擅自违法生产经营;其二,环境管理对象藐视环境行***机关主体的行***管理行为;其三,环境管理对象藐视当地***府及相应的环境行***主体的权威,如个别大型国有或者私有企业对于地方***府的环境行***管理行为不予理睬等。
(四)不正当利益的驱使
当环境行***机关管理主体对环境管理对象的违法行为采取放任态度时,其深刻的动因或许是不正当利益的驱使。一方面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如有些企业是地方纳税大户,所以地方***府保护该企业;另一方面是部门利益的影响,或可能是由于***治利益的影响导致环境行***监管责任的缺失。
二、行***法与刑法在环境问题上存在的障碍
随着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和经济活动方式的复杂化,很多社会行为在究竟运用何种法律规范进行调节的问题上也变得复杂起来。具体到环境刑法,其既涉及行***法,同时也涉及刑法,所以对环境刑法应当结合这两种部门的具体关系来确定其性质和适用范围。
(一)行***法和刑法衔接层面问题
具体到行***法和刑法层面上,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将会给以后的行***法与刑法的运作衔接造成阻碍。行***法和刑法不协调问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罪状或罪名上的不对应。行***法的调整对象是行***关系和基于行***关系而产生的监督行***的关系[1]。和其它法律部门一样,它通过设定权利义务关系来实现对行***管理领域的法制秩序,不依法行使权利、权力或者履行义务构成行***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责任。如果情节严重,适用刑法,则应依照刑法追究其相关的刑事责任。但行***违法行为被确定为犯罪行为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时,刑法需要描述其罪状。对行***犯罪的罪状描述包括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2]。但是在刑法当中,无论采取何种立法方式,都没有完全和相关行***法律规范产生一一对应的关系,导致刑法在罪名适用的过程中出现了找法的程序性困难。例如,某些行***法规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刑法并没有相关罪名与此相对应,导致如技术性标准之类国家不可能通过法律或行***法规的形式进行规定,追究相关犯罪所依据的只能是部颁标准。这就是“所谓‘罪刑法定’之‘法’只能是刑法,而不包括非刑法律规范”的弊端[3]。第二,处罚上的冲突。根据我国的《行***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这是对于行***处罚和刑事处罚相衔接问题的明确规定。但是,笔者认为,该规定并没有解决所有问题。其表现为,在刑事立法的很多方面,依据刑法的定性,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但是,某些环境犯罪行为并没有实现刑罚和行***处罚的很好对接,如果某些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又没有统一的法律依据,就造成了行***处罚和刑罚的断档,不利于打击环境犯罪行为。第三,程序法上的冲突。从程序法方面来看,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般要适用行***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同时,从犯罪后果看,一般也要承担行***处罚(处分)和刑事责任。所以,如何在程序法上实现行***法和刑法直接顺畅的衔接,现行法律还存在诸多的冲突和不完善之处。毕竟,刑法上要求的犯罪构成要件和行***违法判断要件是不同的。这样当然就导致行***违法向行***犯罪的转化过程中在证据的运用问题上产生困惑[4]。行***违法采取的是客观判断标准,即判断违法与否时不考虑主观心理状态,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过失不构成本罪,但是如果构成行***违法,则无论故意或者过失,均应受到行***处罚。而是否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则需考察其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这就导致了在行***法和刑法之间的衔接出现问题。同时,在行***犯罪案件的移送问题上,实践中也是困难重重。在犯罪阻却事由上,行***机关的违法行***行为能成为行***犯罪的免罪理由,例如,滥伐林木罪中,如果滥伐人持有主管部门的批文,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就成了问题。
(二)行***法与刑法之间法律衔接的必要性
由于环境刑法的行***附属性,所以根据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行***机关的先期行为将对刑法的适用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深入研究刑法和行***法的冲突和协调问题就有着现实必要性。同时,随着宽严相济刑事***策的逐步落实以及“轻轻重重”刑法理念的逐步深入[5],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在定罪量刑以及刑罚执行过程中都需要行***法领域以及行***部门的配合和有效衔接,例如,某类各罪的非刑事化问题、某类各罪的非传统刑罚执行方式问题等。因为刑事***策是在既定社会条件下为防止犯罪而专门设置的刑事措施[6],所以,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三、构筑环境行***法与环境刑法之间的无缝对接
行***法律规范是环境刑法的基础之一。但是作为保障法的环境刑法,也必然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立法特点,这就造成了两法冲突。
(一)环境行***法与环境刑法之间矛盾的产生
1.两者立法渊源不同
刑法的立法主体主要是全国人大及其***会,同时刑法采用了法典以及修正案的表现形式。而与此不同的是,行***立法权除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行使外,***还可根据授权进行立法。由于多数行***犯罪是以违反行***法的禁止性规定为前提的,而且行***法规当中一般都规定以“一般禁止”和“个别许可”的两种形式。所以,当《行***许可法》将行***许可的权限下放到地方法规和规章的层级时,这也就意味着地方法规和规章可以设定禁止性规定。当一些罪名规定的禁止性前提并不限于国家层级的规定,如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所规定的“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就加大了认定行***犯罪和所依据的行***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另外,由于行***事业发展和管理的复杂性,行***法律规范的稳定性相对较差,这也导致了违反行***法规的环境犯罪所依据的行***法规定的空白罪状的多变性。
2.两者立法技术不同
我国刑事立法多采取的是法典加修正案的形式,而附属刑法相对较少。这一优点却加大了刑法和行***法等其它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可能性。从立法主体方面看,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有关犯罪和刑罚的立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法律。然而,我国行***立法主体却呈现多层次的特点。所以,全国人大及其***会在立法中对刑法作出修正时,却几乎不会对行***法规范做出明确界定或者相应的修改。因为这些刑事立法未考虑到与行***犯罪的衔接问题,或者刑事立法存在缺位的现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对相关内容的阐释又只能适用于司法领域,这就给行***机关移送犯罪线索造成法律适用上的障碍。
(二)构建环境行***法与环境刑法的衔接思路
我国立法的冲突造成司法部门和环境行******部门之间的衔接困难。随着环境犯罪的不断增加设立以及修正案的推出,使得更多的行***法律规范将成为刑法正确适用的前提要素。因此,从行***法和刑法的产生到运行之间,需要设立一套完整的机制避免这种冲突,或者将这种冲突控制到最小范围之内。
1.严格行使立法权
可能涉及环境犯罪的行***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行***管理领域,而这些法律法规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会,或者有关行***机关予以设立,其它机关不能越权。其中,当设立禁止性法律规定时,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会或者***作出,这样就可以与刑法中的“违法国家规定”等条文相协调;而对于司法解释性的规定,对于某些专有名词或者技术性规定的具体细化,可以以部门规章或者地方法规的形式作出,例如,最高司法机关在作出相关的司法解释时,宜采用和相关行***主管部门如***联合发文的形式,避免产生的立法冲突。
2.协调处罚与刑罚
从程序上看,行***机关应当熟悉本领域的相关犯罪。在处理行***违法问题时,对于多次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追究,导致行***违法行为“累积”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从而避免对多次违法行为逐个处罚而导致刑罚的灭失。但是,如果相关违法行为得以处理后,在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或者事实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则不能无故撤销行***处罚,将其升格为刑罚。
3.监督机制的运用
环境问题篇4
[论文摘要]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指导下,形成以生态伦理观和生态美学观为基本的出发点的城市发展,规划和设计理念。通过回顾和认识所在城市中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分析中国现阶段城市发展中面临的严峻的生态问题,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设性的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方法。
一、环境的含义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活动的场所,也是向人类提供生产和生活所必须的自然资源的供应基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其中,“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就是环境的科学而又概括的定义。它有两层含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说的环境,是指以人为中心的人类生存环境,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毁灭。同时,环境又不是泛指人类周围的一切自然的和社会的客观事物整体。比如,银河系,我们并不把它包括在环境这个概念中。所以,环境保护所指的环境,是人类生存的环境,是作用于人类并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外界事物。
(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这个概念也在发展.如现阶段没有把月球视为人类的生存环境,但是随着宇宙航行和空间科学的发展,月球将有可能会成为人类生存环境的组成部分。
二、环境问题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由于自然环境因素的破坏和污染所引起的。如:火山活动,地震,风暴,海啸等产生的自然灾害,因环境中元素自然分布不均引起的地方病,以及自然界中放射物质产生的放射病等。
另一类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在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或污染因素)进入环境,超过了环境容量的容许极限,使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超越了环境自身的承载能力,使生态环境质量恶化,或出现自然资源枯竭的现象,这些都属于人为造成的环境问题。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问题,多指人为因素造成的。当前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于是人们呼吁“只有一个地球”,“文明人一旦毁坏了他们的生存环境,他们将被迫迁移或衰亡”,强烈要求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环境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伴生产物。具体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人口增加对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
2.伴随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
3.人类在开发建设活动中造成的生态破坏的不良变化;
4.由于人类的社会活动,如***事活动,旅游活动等,造成的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破坏,珍稀物种的灭绝以及海洋等自然和社会环境的破坏与污染。
三、环境治理和保护
在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郑州市这几年下了很大的工夫。对于母亲河的治理就已经略见成效。2007年5月,******亲临黄河视察工作,黄河市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我们一定要把她治理好,一定要把环境治理好。
以前,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的破坏,黄河两岸的环境一度非常恶化,绿城经常在开春的时节会经受一次又一次沙尘暴的洗礼,而我们的母亲河也在很多河段出现了断流的现象。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在人们日益追求生活环境优化的今天,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激化了。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可持续发展战略已在世界范围内推行,我国也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正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设计领域的一种战术回应,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也因此从观念转变到理论建构乃至设计,创作的方法技巧等方面都必将得到重大的发展。此间,“生态经济”,“生态产业”,“生态美学”及“生态建筑”等新概念应运而生,冠以“生态”的各种词汇频频出现在各行各业的文本中,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实现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绝非易事。
城市生态环境系统规划是在城市发展战略或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指导下相对***的规划体系,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进行。从宏观到微观可分为:
城市生态环境系统规划———绿色空间系统规划———环境设计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含空间性质,功能,生态质量,绿化,环卫,人群特色及景观风貌等研究内容。
1.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在不同发展时期的生态平衡质量,绿化水平,社会服务及特色风貌等指标,在定性的基础上逐步定量化,使目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
2.城市人群休闲行为的研究和预测。其中包括价值观念,心理需求,文化取向;人口规模,人口特征(年龄,职业,性别,消费层次等等);人群在城市空间系统中的流动,集散和停留时间等规律;休闲方式选择与休闲文化取向。
3.城市生态环境空间序列规划。对城市的生态绿色空间进行调整,空间规划从用地规模,空间规模,空间序列组织,空间视线及环境效益等方面综合研究,形成“点,带,场”相结合的空间系统。这些空间包括有:城市广场,主要步行街道,城市滨水地带,公共绿地,居住小区绿地,大型建筑庭院及市郊农产品绿地等。
4.城市空间环境功能规划。包括生态效益功能,活动利用类型(游憩,娱乐,运动,集会,展示,分隔,交通……),人***流及文化艺术表达等各项功能。规划同时要对城市各主要空间作出系统的主次功能的认定。
5.城市特色风貌的规划。在总体特色风貌目标的控制下,充分考虑环境主要空间的艺术风格和文化主题等方面的规划。
6.绿化规划对空间进行全面的指标控制。基于各空间功能,生态指标,建设条件确定各空间绿化指标时效要求。绿化指标包括绿化覆盖率,绿地率,郁闭度及叶面系数等。绿化规划要对各主要空间值等特征加以规定。
7.局部空间环境规划。对城市“绿色空间”的人口容量进行测算,制定生态环境目标(空气,湿度,土壤,灰尘,噪音及风等)和环境保护治理的措施。
8.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与区域生态系统的关系。城区与郊区绿地系统的协调关系,区域空间调节关系,休闲人口流动的关系等等。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开发和建设现今已经即将完工,首先从设计和规划上来说就是与国际接轨的,世界著名建筑师黑川纪章对整个新区的建设做了一个全面而又详尽的规划和设计,无论是从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城市人群休闲行为的研究和预测、城市生态环境空间序列规划、城市空间环境功能规划、城市特色风貌的规划、绿化规划对空间进行全面的指标控制、局部空间环境规划、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与区域生态系统的关系等等这些入手,都是将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和环境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很好的解决了当地环境和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在某些问题上的矛盾。
很好的解决环境问题和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美化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参考文献
[1]吴良镛,面向21世纪的建筑学[z],国际建筑师协会“北京宪章”(讲稿),北京,1999
环境问题篇5
辩证看待环境问题与人类未来的三种观点
人们在保护环境的过程中,环境问题与人类未来也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主要形成三种观点:悲观主义观点,乐观主义观点和折衷主义观点,通过了解这三种观点,加强对环境问题与人类未来的认识,辩证地吸收,先树立一个自己对环境问题与人类未来的世界观。
1.悲观主义观点悲观主义者在环境问题与人类未来的问题上,他们认为,环境问题的产生与社会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是会逐渐加大的,在原始的刀耕火种的年代和农业社会里,主要有人类污染引起的环境问题还不是主要问题,但是进入了工业化社会里,环境问题矛盾变得日趋尖锐,一旦将来进入更高级的社会里,那时环境问题最终会导致人类社会的消亡。
2.乐观主义观点乐观主义者在环境问题与人类未来的问题上,过于乐观,相信人类是万物的主宰,相信科学万能论。环境问题不是人类未来的主要问题,伴随着人类的发展,科学技术也会不断地发展。相信通过科学家的努力工作和探索,靠科技能够征服一切,能够很好的解决环境问题,使人类未来生活得更美好。
3.折衷主义观点折衷主义者在环境问题与人类未来的问题上,他们认为,要很好的解决环境问题,不仅需要科学技术,也需要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倡导低碳节能,减少废物的制造数量,把环境带来的问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他们相信,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会很好的处理环境。
正确处理环境问题与人类未来的对策
环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拥有好的环境就拥有人类美好的未来;相反,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己。我们要理性的处理好环境问题,处理好环境问题与人类未来的发展问题,立足社会实际,正确处理好人的觉悟问题,经济发展问题和人口问题等三个主要方面,使环境问题与人类未来很好的协调起来。
1.处理好人的觉悟水平要从基础教育开始,改变一些人的自私自利的生活习惯,树立“地球意识”、环境羞耻意识。明确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地实现思维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有效抑制人类自己不断膨胀的物质占有欲望,明确我们最大限度地去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稳定,和谐与美丽是我们对自然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2.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关系到人类的前途和命运,所以保护环境成为人类发展的重要问题。从客观上来分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是彼此依托,互相推动的。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环境问题篇6
关键词:环境问题;科技进步;非对称性;环境库兹涅茨曲线
中***分类号:X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04(2008)01-0011-07
自然原因和人类因素均能导致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但从可控性和紧迫性来说,我们应更加关注人类因素造成的环境问题――人类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并引发自然界产生不利于人类的环境效应即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问题。弄清这种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机制,是有效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结果的重要前提。然而,到目前为止关于环境问题的探源研究,几乎都忽视了“科技进步非对称性”这一重要因素,至今未能取得公认一致的科学性结论。本文拟在分析环境问题探源研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环境问题产生的“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原因说”,并基于此提出解决我国环境问题的对策。
1 环境问题探源研究存在的问题
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引发了环境问题的探源研究,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诸多流派或观点,但最有影响的是“经济发展原因说”和“科技原因说”。
1.1 “经济发展原因说”及其存在的问题
在环境问题探源研究中,基于对现实的直觉,人们很自然地把视线聚焦在经济发展上,因而“环境问题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问题首先成为环境问题探源研究的主题和焦点,而其研究成果则首推“零增长理论”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
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了震撼世界的著名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The Limits to Growth),提出了“零增长”对策,因而被称为“零增长理论”。它认为环境污染等问题是经济增长造成的,因而主张经济“零增长”。尽管《增长的极限》一书唤起世人对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使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各国所认真考虑的中心课题。但其“零增长”的主张则被认为由于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所固有的特征和规律而遭到不少未来学家、经济学家、自然科学家等的强烈反对,也几乎不被各国***府所接受。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是非常值得玩味的理论成果,它认为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呈倒u型走势:在经济发展的初期环境污染或破坏会随经济的增长而加重,当经济发展到某一水平时环境污染或破坏程度达到最大,而后经济继续发展,环境污染或破坏却随之下降,环境质量逐渐变好。
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倒u型关系最早是Grossman和Krueger在1991年研究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环境影响时提出的。1992年Shafik和Bandyopadhyay在为世界发展报告做背景研究时对EKC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证实了其倒u型关系这一结论,并借用反映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之间倒u型曲线关系的库兹涅茨曲线来描述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的之间的这种倒U型曲线关系,因而被称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简称EKC)。
EKC假说提出后,其结论受到学界激烈的争论和质疑,从而引发了检验性实证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热潮。10多年过去了,国内外大量的研究取得了许多优秀成果,国内的这种研究至今热度不减。然而,大量的实证研究却表明,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不仅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而且也存在着正u型、N型和同步等多种其他曲线关系。显然,这种具有多种不同结论的研究,不仅影响其学术价值,关键的是它并不能为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问题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因为在EKC假说及其支持者看来,环境恶化也好改善也罢,都是经济增长造成的,因而决策者很难依据这样的结论来制定经济与环境双赢的两全之策。若再把正u型、N型和同步等关系的研究结论考虑进去,那就更加剧了“理论”指导的混乱,更陷决策者于左右为难之境地了。
EKC的国别或区域研究也试***预测正在恶化之中的环境质量逆转的拐点,即经济增长达到多高水平,环境质量才会发生持续能行的好转。但是,这里又存在一个问题,即EKC假说及其检验研究存在着一个隐性假设,即“经济发展始终是可持续的”或“不存在生态阈值”。实际上,任何地方的环境承载能力都是有限的,都存在一个特定的生态阈值。环境污染或破坏一旦超过“生态阈值”,就会导致环境灾难,导致经济可持续发展条件的丧失。而在EKC拐点之前环境恶化程度就超过“生态阈值”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并且我们目前还很难确切地知道一国或一地的“生态阈值”处于何位,因此,预测EKC拐点的意义也就大打折扣了。
EKC研究把经济发展作为影响环境问题的变量,在大方向上也许是可取的。因为很明显,人类的经济活动对当今环境恶化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如果处于恶化之中的环境问题能够得到最终解决的话,那也只能是发生在未来。一般而言,未来的经济一定会比现在有所发展,EKC假说好像就反映了这种现象。
但是,EKC假说及其有关研究将环境恶化或改善简单而笼统地归罪或归功于经济发展是有问题的,不仅仅是因为它不能对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什么能动积极的对策,更重要的是它并没有揭示出问题的本质。关于“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的研究得出不一致的多种结论本身,实际上就已经是对EKC假说的一种否定,同时也是对“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本身的否定。其实已有学者认为,EKC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虚幻的、经不起推敲的或可能是错误的。
EKC假说及其检验研究大方向是对的,但却错在它的方法上:①笼统地把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污染程度相关联,是一种从外部考察“经济一环境”系统的“黑箱”方法,这种方法缺乏分析性,短于深刻性,因而难以揭示环境污染发生的内在根源与机制。②不适当地采用了类比方法。目前的EKC检验研究,多是利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面板数据,这是典型的类比方法。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像天体演化等自然现象的研究,而将它用于社会问题的研究就会降低其结论的普适性。因为同类社会现象的同质性远比自然现象为差。比如,发达国家当初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而今天的发展中国家已经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借鉴了发达国家过去的教训,显然不会走至少不会完全走发达国家的老路。而采用国际面板数据进行类比,实际上是把发达国家的过去与发展中国家的今天的情况等同化了,这样的类比研究其结论的普适性是难以保证的。
西方经济学用“外部性说”或“市场失灵说”等来解释环境污染产生的经济原因,但这并不是环境问题的直接原因或根本原因。因而它所提出的“外部性内部化”的***策措施,在解决环境问题的效果上也是非常有限的。
环境污染或环境质量演变的路径,并不笼统地决定于经济发展本身,而是有着经济活动背后的某种深层次原因。
1.2 “科技原因说”及其存在的问题
直接从人类经济活动所依仗的科技手段上探求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可能更深刻一些。“科技原因说”正是从“环境经济科技”的关系来追溯环境问题产生根源的,这比之直接从经济发展的结果来追溯环境问题产生原因的“经济发展原因说”深入了一步。
但是,到目前为止的“科技原因说”也存在着明显的问题:①这类研究几乎停留于思辨性的论说,虽然具有一定的哲学深邃性,但却损害了这类研究的实证性和科学性。②这类研究多是着眼于科技进步“双刃剑”带来的负面结果而非针对作为原因的科技进步的结构和功能。由于这类研究把环境污染或破坏笼统地归罪于科技进步,因而导致像《增长的极限》的作者和其他一些学者据此否定通过科技进步改善环境的可能性。
实际上,环境问题探源研究的积极意义,在于为现实地解决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而非单纯地消除环境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路径指南。“科技原因说”笼统地将环境污染归因于科技进步,并最终否定科技进步对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作用,是不足取的。因此,“科技原因说”有待于向“科技结构原因说”发展,向实证研究深化。
2 环境问题的人类根源:科技进步非对称性
科技进步是人与自然或经济与环境之间的桥梁。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视角看,科技进步不仅应该具备生产力功能,而且也应具备环保功能。环保也是生产力,而且是长远的生产力。但是,传统的经济学多从生产函数――“产出=f(资本,劳动,时间)”来理解科技进步,认为当产出的增加大于劳动和资本投入的增加时,就发生了科技进步。这种经济视角的科技进步观,仅将科技进步的功能限于经济,割裂了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的天然联系,缺少大系统眼光和历史眼光。
人类科技进步活动构成地球的科技圈,它不断地改变着经济圈(遍布全球的经济活动)的方式、内容、强度和规模。经济圈对生态圈的冲击会引起一定的生态环境效应。人类经济活动的环境效应或效果决定于功能不同的各种类型的科技进步力量的对比。而自18世纪欧洲产业***以来愈演愈烈的环境问题正是由不断被强化的科技进步非对称性所导致的。
2.1 科技进步的类型与功能
自18世纪产业***以来,科技进步在变迁中分化出A、B、C三种类型。
A型科技进步是一种具有开发和生产功能而客观上却容易造成环境问题的科技进步。它能为其实施者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为经济增长做出贡献,但又会由于实施不当或实施规模过大而造成环境问题。
B型科技进步是一种具备环境治理和环境优化功能的科技进步,属于环境科技进步的范畴。其实施能为社会带来环境效益和远期经济效益,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C型科技进步是一种环境友好型的兼有经济功能和环保功能的“绿色”科技进步,如清洁生产技术、循环经济技术等等。它被用于经济活动而不会对环境构成负面影响(或对环境影响很小)。但它会通过科技进步的替代效应(以C型科技进步替代A型科技进步)减轻环境污染。
2.2 科技进步的类型与科技进步非对称性
18世纪工业***以后,科学技术获得了非对称性的进步,即A型与B、C型科技进步在内容、水平、速度和实施规模上不相匹配、不相适应:A型科技进步由于受到特别重视而得到有力的推动和规模化实施;而B、C型科技进步则往往不被重视而较少得到推动和实施。其结果是,前者在水平、成果数量和实施规模上都占有绝对优势,而后者则处于绝对劣势的地位。我们把A型与B、C型科技进步的这种不匹配现象称为科技进步非对称性。
科技进步非对称性一般表现为:①在科学进步方面,人类非常重视如何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的研究和认识,这种研究和认识活动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历史,带来了相对丰富的知识积累和创新;而对人类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及其机理的认识要被动和落后得多,这方面的知识相对贫乏。②在技术进步方面,人类在A型技术的研发投资、成果产出及成果推广应用规模等方面远远甚于B型和C型技术。
我们可以用A型与B型科技进步各项指标(如R&D投入、科研人员数量、成果数量、成果转化率及扩散规模等)之比即A/B来衡量科技进步非对称性的程度。该比例越大说明科技进步非对称性程度越高,反之越低。科技进步非对称性是反映科技进步的经济功能与环保功能比例失调的指标。当A型科技进步一花独秀时(如工业***后很长时间)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就日趋严重;而当B型科技进步所占比重上升或(和)c型科技进步替代A型科技进步时,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就会降低(见***1)。
2.3 环境问题与科技进步非对称性
科技进步非对称性与环境问题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环境问题=f(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如***2所示。
这种关系表明,科技进步非对称性是环境问题产生的人类根源。
由于到目前为止各国尚未曾设计和采用反映科技进步非对称性的有关分类统计指标,这使我们难以用相关数据对“环境质量一科技进步非对称性”相关性作数理方面的实证分析。但是,我们也完全可以用科技进步和环境问题演变的历史事实,对环境问题与科技进步非对称性的因果关系作出令人可信的定性实证分析或检验。
在更早以前,科技进步和环境问题并不突出,而自18世纪以A型科技进步为主要内容的欧洲科技***开始,情况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A型科技进步单打独进,催生出了工业化,并使“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大,还要多”,但是,由于缺乏B型科技进步的匹配作用,因而A型科技进步给工业***的发源地英国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主要是煤污染),城市环境的污染成为工业***最具灾难性的后果之一。阿・汤在19世纪80年代就曾断言,产业***的烟雾所带来的破坏要多于创造,保罗・霍根也曾指出,“自18世纪中期起,自然界受到的损害比整个史前时代造成的损害还要大”。20世纪30年代以后,石油科技进步(也属A型科技进步)又在煤污染的基础上给环境带来石油污染。治理煤污染和石油污染的B型科技进步尚未跟上,到20世纪60年代后,化工技术尤其是有机化工技术(仍属A型科技进步)的问世和大规模应用,又为环境平添了一种全新的化学污染。多重污染的叠加,使环境问题雪上加霜,最终促成了20世纪30年代一60年代环境公害事件的大爆发。18世
纪欧洲产业***以来的200年,是欧美和日本A型科技进步独领(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加剧)和经济大发展的200年,也是环境退化加剧和全球气候变暖的200年。
日趋严峻的环境问题终于激怒了人们,20世纪60年代,在发达国家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环境保护运动”。以此为契机,B型科技进步开始有了良好的势头,部分学者也认识到技术进步非对称性问题的存在。70年代以后,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B型科技进步逐步催生出“第零次产业”――环境产业,“环境友好型”的C型科技进步也逐步得到重视。此后不少发达国家科技进步非对称性状况得到某种改善,从而其环境恶化状况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改善。
但是,全球环境问题至今依然没有被遏制住,其原因依然是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在作祟:①虽然B型科技有了长足的发展,但A型科技进步速度更快。②某些发达国家通过贸易途径将污染产业和危险废物向国外转移,削减了本国A型技术的应用规模,改善了本国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和环境恶化状况,但却恶化了引进国的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和环境。③虽然原有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得到了某种程度的缓解,但同时又有新的科技进步非对称性问题的产生。知识经济中的科技进步非对称性给人类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A型高科技进步给世界带来了电子垃圾、电磁波的辐射、基因污染和基因安全、纳米技术的安全性、电子信息污染等问题,而相应的B型高科技进步并未能及时为我们提供相应的污染治理手段。新老环境问题的叠加使全球环境问题更加复杂和严峻。
综上所述,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及其演变是环境问题产生和演变的背后根源,当然它也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倒u型走势的成因:在EKC的左半部,环境污染之所以趋重,是因为在经济发展的初期,经济增长增长所依赖的是非对称的科技进步。而在EKC的右半部,环境问题之所以会得到改善,则是由于人类逐步自觉或不自觉地遏制或纠正科技进步非对称性的结果。“环境污染一经济增长”的N型、同步和u型等曲线关系也是相应领域科技进步非对称性演变的结果。
实际上,按照科技进步非对称性理论,无论在经济发展的初期,还是经济发达期,只要我们能够使A、B、C各种类型的科学技术按其功能匹配地发展,就会避免陷于经济增长与环境恶化并存的“怪圈”之中,实现人与自然或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夙愿。
3 影响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存在和演变的因素
如何才能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或纠正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呢?这主要与影响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存在和演变的因素有关。
3.1 科技进步成本效益反差律
在A、B、c三种类型的科技进步中,存在着较大的成本反差和效益反差。
一般而言,在科学进步方面,人们对正面或正向的问题的认识总是容易一些,而对其逆向或负面问题的认识相对较难,比如:①数学上的加法、乘法、乘方等正向运算相对比较容易,而其逆运算的减法、除法和开方等相对较难;②弄清技术应用的负面效应的机理或规律也往往比弄清技术应用的正面效应的机理要困难和费时。如人类对煤、石油等作为能源应用时所导致的污染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B型科学进步)要比对煤、石油等可作能源使用及其机理的认识(A型科学进步)要难得多。因此不难理解:人类从发现酸雨现象到真切地感受和认识到酸雨的危害,竟然经历了一百多年。生态学、环境科学(属于B型科技进步)在A型科技进步导致环境问题达100多年之后才诞生和发展起来的。即使到今天,人类对环境自净能力、环境污染及其危害机理等尚未认识清楚。
科学研究只是为解释或理解客观现象提供了一种模型,而要解决实际问题还要进行艰难的技术开发,也需要更多的投入。同样,在技术进步方面,由A型技术进步到B型技术进步,再到c型技术进步,其难度或投入是递增的。例如,一般能源(如化学能、水能、风能等)技术均属A型科技进步,人类没有费太大的功夫就掌握了。可控核聚变能源是储量巨大而且十分清洁的能源,人类如能突破和掌握这种技术(c型科技进步)将会给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无限光明,但是这太难了。
难,往往意味着技术高,意味着费事耗时,意味着开发成本和初期使用费用高,但也很可能意味着成本下降空间大,意味着长期经济效益好;难,导致C型高科技进步滞后,但是,一旦获得突破,人类就会受益无穷。然而,远水解不了近渴,一般而言,“理性的”人类在作选择时往往不会舍近求远或舍易求难,而是会先易后难。因而科技进步演变的规律大致会是:A型技术进步在先,尔后是B型技术进步跟进,而最终人类将以C型技术进步为主导――这时人类将进入可持续发展的极度发达的新时代。同时,这也是科技进步非对称性产生、强化和向着改善的方向演变的重要原因之一。
破坏容易而建立难。毁坏一件东西要比制作一件同样的东西容易得多。同样,环境的“破与立”也是如此。生态环境可以毁于一旦,而恢复已经恶化了的生态环境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建设或改善环境是一个非自动的需要消耗能量的有序化过程,而破坏环境是一个自动的无序化过程。可见,污染和破坏环境是经济代价和时间代价都极高的事情,我们显然不能再走抛开环境问题去发展经济的老路,而是要通过改造和优化科技进步的结构与功能,使科技进步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个目的服务。
3.2 市场竞争机制
市场竞争机制对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具有巨大的强化作用。在市场竞争机制下,“经济人”追逐内部的(局部的)、直接的和可预期的(近期的)经济利益几乎成为经济秩序。而A型科技进步恰恰能够成为“经济人”们实现经济目的的有力工具,因而A型科技进步能够博得市场的青睐,能够获得“经济人”大量“货币选票”的支持。B类科技进步成果的实施或应用往往因其周期长、市场效益低、反应慢而令“经济人”人望而却步,而且它为社会带来的诸多“好处”对于“经济人”来说是外部的,因此B类科技进步很难获得与A类科技进步相匹配的物质支持和发展。
市场化的工业经济更使人类尝到了高经济增长的甜头,悟出了发展经济的硬道理。200多年来,英国教会了人们如何进行生产,美国则使人们学会了如何消费和享受,从而把人类引向了物欲极度膨胀的非理性境地。在市场经济中,为了发展经济,为了能够更多地从自然界攫取,A型科技进步常常会被推向它的顶点,这也就必然会把科技进步非对称性推向它的极端。
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他的行为选择可能是理性的,但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它的行为却表现出很大程度的非理性,因为它导致负的外部性的经常性发生,从而导致整体经济效率或长远经济效率的降低。而在科技进步被经济增长目标牵着鼻子走的情势下,科技进步则很难在解决负的外部性问题上有所作为。
3.3 环境经济***策
软弱的不合理的环境经济***策则会姑息和容忍科技进
步非对称性的存在甚至强化,而严格的、合理的环境经济***策则可以使科技进步非对称性得到超前的遏制和纠正。
环境经济***策是调节“经济人”的行为、弥补市场失灵缺陷的工具。然而,目前人类控制自身的***策能力却弱得难以与人类开发自然的技术能力相匹配。从某种意义上说,科技进步非对称性问题主要不是人类的科技进步能力问题,而是科技进步导向问题或环境经济***策(制度)问题。
严格的环保经济***策能够引发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尤其能够促进B、c型科技进步,从而降低科技进步非对称性;而且,在强有力的B、C型科技进步的支撑下,严格的环境保护***策能够比较容易地得到有效的执行,因为B、c型科技进步能够为直接消除、避免或显著降低经济活动的负的外部性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手段。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经济***策是强势的,而环境***策却是弱势的,两者处于极度不对称状态,这实际上是容忍或默许科技进步的非对称性的存在甚至强化,从而导致环境问题的持续恶化。虽然我们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尤其在口头上是如此,但是比起对经济的重视,环境保护仍处于次要地位――至少在实践上或实际效果上是如此。最近二三十年来,各国对于环境保护所要达到的水准日益严峻,但经济增长却没有受到阻碍。在中国,经济增长计划可以毫不含糊地完成甚至超额完成,而环境保护目标却可能会打折扣,如“十五”期间污染物总量削减是所有国民经济指标中惟一没有完成任务的指标。
经济与环境两种***策的非对称性状况之所以难以扭转,是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在感觉和认识上仍然严重地受制于传统的经济学观念。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家普遍认为环境与经济是竞争关系,环境保护的机会成本太高,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很明显,这种观点本身就是“经济唯上论”。但是,波特(Michael Porter)教授则认为环境与经济是共生关系,他在1991年提出环境保护能够提升国家竞争力的主张,认为严格的环境保护能够引发创新,抵消成本,这不仅不会造成厂商成本增加,反而能产生净收益,使厂商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优势,这被称为波特假说(Porter Hypothesis)。
传统经济学注重考察资源(不包括环境)的近期或短期配置效果。而从短期看,实施较严格的环保***策,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增长。因为企业环保的投入资金是昂贵的,这是和企业的商业目的是相矛盾的,因而谁投资环保谁就会吃亏。
然而,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则强调包括环境资源在内的各种资源配置及其相互影响的长远效果。适当严格的环保***策会使厂商从长计议,激励其B、c型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这不仅会减少污染,同时也会由于产品质量的改善和生产成本的降低而提高生产力和产品竞争力。因此,谁积极投资环保尤其投资环保科技创新,谁就有可能在B、C型科技进步方面占得先机;而在消费者环保道德意识不断提高和环境标准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基本准则的背景下,谁能够占得B、C型科技创新的先机,谁就能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谁就会赢得环境与经济的双重竞争优势。美国PPG化工产品公司中国地区总经理叶维佳在回答记者“环保投入是否会给企业带来商业回报”的问题时曾谈到:“如果全社会的环境道德水平普遍提高,而且,如果有科学合理的环保***策,有健全完善的环保法规法制,企业完全可以将环保成本内部化,高质量、高环保标准的产品在市场上会有很强的竞争能力,但是,必须要有给定的那些前提”。言外之意:如果环保***策科学合理,并有健全完善的环保法制――保证大家都能公平地遵守,消除***不严导致的囚徒博弈中的侥幸行为,那么投资环保会带来商业回报,不仅不会影响而且还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显然,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最经济的环保路径应是在环境问题出现前就积极投资环保,因为“先污染,后治理”的代价太高了。然而,如今企业在环保投资方面却举步维艰,这既是企业短视经济观念使然,更重要的还是环境***策方面的问题。严格而合理的环境***策和环境法制会使厂商的行为选择与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主张保持一致。
在实行严格的环境***策的初期,国家应在B型科技进步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这将既有利于减轻企业的成本负担,又有利于环境问题的解决,同时也给企业以明显的环境***策趋紧的调控信号,迫使企业作长远环境科技创新的打算。企业则可以把技术创新重心的放在推动C型科技进步上。
环境问题篇7
关键词:NGO;环境问题;***府失灵;市场失灵
中***分类号:C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8-0241-02
仅仅依靠市场和***府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在***府与市场之外还要寻求来自社会这个第三方的力量,而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就是社会最有效的组织形式。环境问题的全球化也正是NGO兴起的直接原因。所谓NGO,即非***府组织,包括“非赢利”组织、“非盈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社团组织等,是***府与企业之外不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第三领域(第三部门),具有非营利性、非***府性、志愿公益性等特点。
一、NGO介入环境问题的理论分析
环境是公共物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放任市场提供将出现供需失衡;交由***府,因其地域性及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也出现了***府失灵。而***于市场与***府的第三方力量NGO,为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
(一)市场失灵
环境是典型的公共物品,不管是生态环境多样性的维护、公共环境问题的治理还是公共环境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其产权的不确定性削弱了人们对其保护的积极性。而市场上,经济主体依据私人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做出的决策,把外溢的成本或收益排除在外,从而导致供需之间的失衡,即市场失灵。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在环境问题面前是乏力的。
(二)***府失灵
***府虽然可以通过立法、行***、经济等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但存在局限性。从国际上看,限于各国***府的有限性和环境问题的跨国性之间的矛盾,无法超越无论是原因还是结果都具有跨国性的环境危机;限于各国***府的民族利己主义和环境问题的国际公益性之间的矛盾,无法实现各国自觉的环境保护。国家层次上,各国***府在环境问题上也存在局限性:其一,***府代表权的有限性与环境问题对社会所造成危害的全面性之间的矛盾。***府更多是从总体出发,优先考虑的往往是国家的经济增长等问题,环境问题常处于从属地位;而且环境问题的出现往往是小范围的,但国家着眼于全国的***策难以做到因地制宜,这在我们国家尤其明显。其二,***府任期的有限性与环境问题的持久性之间的矛盾。环境问题的出现及解决具有长期性和滞后性,而任期的有限性往往致力于短期目标,出于***绩的考虑,环境就成了经济发展的代价。
(三)NGO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独特性
NGO的非营利性、非***府性、志愿公益性使之与***府以及市场经济组织区分开来,在市场与***府同时存在失灵的环境保护领域,发挥着作用。
首先,NGO具有社会力量的整合功能和公众意见的表达功能。一方面,动员社会的力量、组织更多的民众参加到环境治理的群体之中,并成为环境治理的主体,这是解决环境问题不可缺少的环节;另一方面,当公民个人作为分散的个体、孤立地面对环境问题时,更需要自己***的组织,需要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形成有影响力的团体,NGO正是这样的组织,所以,NGO可作为***府和市场之外的解决环境问题的第三方机制。
其次,NGO具有上下沟通的功能。NGO灵活,反应速度快,更加贴近基层。NGO许多成员直接来自民间,没有***府那种严格的垂直权力体系,而趋向扁平化,成员间的交流更加顺畅,贴近基层。因而,在解决地方性环境问题时更能因地制宜、因事制宜。
再次,NGO具有监督功能。作为社会力量的主要代表,NGO在国际、国家及地区一直发挥着重要的环境监督作用。在环境管理中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监督者的***府,其行为是否到位、是否合法,还需要公众的监督;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来说,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更是不可缺少。而具有非营利性的NGO更多会从社会利益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
最后,NGO提供的服务具有多样性,丰富了公共物品市场。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府往往提供中位需求的公共物品;而NGO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公共物品,也有能力满足部分人的过度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壮大的中产者队伍,对环境的需求趋于多元化,NGO正好可以满足这部分人的需求,缓解环境的压力。
二、国外环境保护中的NGO
(一)美国。美国的NGO经过多年的发展,作为***府、企业之外的补充力量介入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在美国的环保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美国的环境保护运动是自下而上的,针对已出现的问题,经由民间组织向法院、向议会呼吁、游说,最终通过立法,实现对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补偿、监督和控制。美国环保NGO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最重要的工具就是公众参与和立法。
(二)德国。德国环保NGO数量多,规模不一,普遍采取和***府合作的方式。***府为环保NGO拨款,环保NGO利用自己的自愿者和科研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德国环保NGO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多种多样,他们参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为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程提供建议,游说欧盟取消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的进行,举行各式各样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德国环保NGO开展的大量环境保护运动,这得力于德国拥有数量庞大的环保志愿者,这也是其一大特色。
(三)日本。日本的环保NGO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日本的环保NGO兴起于反公害运动中。伴随经济增长出现的环境公害,激起了受害者和广大公众对***府和加害企业的强烈不满,在掀起的抗议运动中产生了以反对公害为直接目的的环保NGO。第二阶段,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环境问题的变化,日本环保NGO的重点也开始转向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以及推广对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等方面。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环境问题的全球化,日本环保NGO的活动开始出现了国际化的趋向。日本环保NGO的广泛参与性、持续经营性、与***府企业的合作性以及自谋生存的能力,在推动环境保护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发挥反映公众呼声、监督企业生产、传播环境知识、促进全球环境保护等作用。
三、我国环境保护中的NGO
(一)我国环保NGO现状
调查表明,在我国有近10%的NGO从事有关环境保护的活动。而且从组织功能和社会影响来看,环保NGO是我国NGO中最活跃、影响最大和特征最为鲜明的一个群体,较为著名的如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中国环保基金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等。它们形式多样,在环保方面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有机结合了民间性和专业性两个优势,倡导性强,往往能够直接影响国家关于环保的公共决策。
(二)我国环保NGO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环保NGO现已成为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发展初期,资源匮乏、信息来源不充足等使得它们的关注面比较狭窄,主要是围绕身边的环境问题开展一些活动,如节水节电、垃圾分类等环保宣传方面,而从事***策倡导、对社会监督的不多。当前的环保NGO虽然拓展了活动范围,但仍在夹缝中追寻理想。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大部分的环保NGO不具备募集资金的条件。所以,一方面是做事需要基本的资金、人力,另一方面是***策滞后、缺乏募集资金的管道和合适的方式,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面临合法性等问题,让NGO只能在夹缝中朝着希望的方向奋进。
(三)我国环保NGO的发展方向
NGO作为与市场和***府相抗衡的第三方力量,环境保护是其当前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领域,其发展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趋势。
1.发展力量迅速壮大。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等新型咨讯传播媒介的推广,信息共享和交流开始变得频繁,NGO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更多的公众有机会接触到NGO,更多志愿者的加入为NGO带来了新鲜的血液和活力,NGO的会员身份和层次变得更加多样化,开阔了NGO本身的视野、拓展了思维,对组织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从“量变”到“质变”。发展力量的壮大、相互间交流与协作的加强,环保NGO发挥更加实质性的作用,不再只是围绕身边的环境问题开展互动,今后的活动将触动国家管理和立法的层次。
3.国际化与本土化。随着国外基金会在中国开展工作,在给本土NGO带来资金等资源的同时,也为国内的NGO带来了国外的经验与同国外交流的机会,而且国内环境的开放也给国内外NGO的合作提供空间。随着我国环保NGO的身影在国际性环保交流活动中的涌现,NGO也开始发现本土化的可贵,逐渐从一味地追捧国外经验转向将国外的经验本土化,取长补短,将本土化与国际化结合。
参考文献:
[1]江莹,郭华.试论环保NGO的发展方向[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
[2]叶林顺.环保非***府组织的作用和定位[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6,(1).
环境问题篇8
【论文摘要】: 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的破坏,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都已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一些地方 经济 和社会 发展 的重要因素。文章对目前我国环保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资源环境破坏和社会各种体制的不健全等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现阶段应采取的措施。
1. 引言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是人类面临的重要问题,然而环境问题却一再为我们所忽视。自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以来,一眨眼35年过去了,我国的环保问题却并不尽人意,很多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其中资源环境破坏和社会各种制度不完善成为环保建设过程中的最大两个障碍。
2. 资源环境的破坏
资源环境问题已日渐成为制约各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首先,资源储存量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和核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资源开采利用又与我们生存的环境质量息息相关。因此合理地利用 自然 资源和保护环境,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随着
因此我们可以效仿,加强环保科技的投入,加速环保产业的 发展 ,不仅得强化环保科技内容,提出可操作的***策措施,还大力培养环保科技人才,满足对环保产业发展和***队伍人员的需求。
4.3 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
在推进
参考 文献
环境问题篇9
众所周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乃至全球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以及发展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目前全球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全球气候变暖、酸雨、生物多样性的锐减、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水资源短缺与水污染等诸多方面。严重的环境问题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威胁,严重影响了人类的健康。“人类究竟向何处去”,“人类应该如何发展?”这样的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环境问题归因于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对资源和环境的不合理利用所引起的破坏,而这种破坏往往都发生于人们在发展中缺乏对自身所处环境的清醒认识,只注重了单一的对资源和环境的利用,不能正确认识人类与环境的互相依存的关系。只有加强环境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使人的行为与环境相和谐,才是解决环境问题的一条根本途径[1]。
1高等学校开展非环境学专业环境教育的意义
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明确提出环境教育是改善和保护环境所不可欠缺的,从此环境教育开始被人们所重视。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教育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只有加强环境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才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和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关键所在。所以环境教育中不仅要完成环境知识的传播,更要着眼于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高等院校作为培养社会发展人才的重要基地,承担着培养社会发展所需各专业的人才,这些人才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主力***,是未来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生产管理的主要执行者和参与者,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离不开高校各专业毕业生的努力,所以在高等院校进行环境教育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所在。大学毕业生没有受到应有的环境教育,没有培养其正确的环境发展观,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那么在他们工作中就会忽略或意识不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正如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教授曾在1999年5月世界绿色大学研讨会上所讲,“清华从建校至今,培养了成千上万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但由于环境意识的缺乏,他们的创新技术许多为错误技术,绿色技术相对较少,这些错误技术在给我们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给环境带来了污染与危害,也给我们带来过严重的灾难”[2]。因此,在我国高等院校重视和加强非环境学专业的环境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高等院校非环境学专业环境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不受重视
在许多高等院校,非环境学专业的环境教育受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意识到环境教育的重要性。具体体现在没有把非环境学专业的环境教育落实到每一所高校,每一个专业。在高等院校中,非环境学专业开设环境教育相关课程的院校只占高等院校总数的10%左右[3]。甚至存在某些高校就没有考虑过环境教育。“绿色大学计划”自1995年清华大学提出之后也进展缓慢[4]。虽然这几年许多高校在选修课中增设了环境类课程,但由于每年招收非环境类学生占普通高校招生人数的99.5%以上,还是有很多学生接受不到环境教育,缺乏当代大学生应该具有的环境知识和环境意识。据有关调研报告显示:70%的被调查大学生略微了解或不了解《环境保护法》,28.4%的被调查大学生不知道有“世界环境日”[5]。非环境学专业的环境教育必须受到学校各级领导的重视,学校领导首先要意识到环境教育对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性和环境教育课程开设的必要性。其次在学校的教学活动进程中提高环境教育的地位,安排教学工作时突出环境教育,具体制订出在学校层面的环境教育规程,以此促使各分院各教学部门加强对环境教育的重视程度。
2.2教育思路不明确
高等院校都是具有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综合性院校,在对非环境专业的学生进行环境教育时必须做到教育思路明确。如今的环境教育仅仅开设几门与环境相关的课程,不考虑跨学科结合的特点,这样的教育思路远远达不到环境教育的目的。非环境学专业环境教育的基本思路就是要能够将环境教育与不同专业学科特点进行结合,综合整体的考虑环境与各专业的特点。另外环境教育要突破环境专业传统的自然科学束缚,需要用跨学科、多角度的思路来提高学生环保意识,解决环境问题。环境教育的立足点要高,以环境学为基础,兼顾不同专业在社会发展中的不同角色来开展教学,才能使学生把环境知识与社会经济联系在一起。
2.3教育方式单一
在开设环境教育课程的高等院校,大部分以开设公共选修课等单一的课堂教学方式来进行。虽然开设了环境教育课程,但以单一的公共选修课的教学方式进行效果较差。首先是由于学校在安排环境教育选修课时没有突出考虑环境教育课程的重要性,其地位与其它开设的选修课程等同,没有对环境教育课程进行多样化的设置,只是简单的作为一门公共选修课来供学生选择;其次学生没有意识到环境问题的紧迫性,没有意识到环境教育课程的重要性,选修该课程其本以拿学分为主,简单的课堂讲授引不起学习兴趣;最后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仅以枯燥的课堂教学为主,再加上课时少、学生专业背景复杂,更不愿意花心思进行多样化、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创新。在高等院校中进行环境教育方式要多样化,不仅仅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还应该结合专业特点进行专业必修课,同时结合专业方向开展多种多样的环境教育实践活动,再利用学生社团、学生会进行宣传活动。
2.4课程开设不合理
大多数高校非环境学专业的环境教育的课程开设包括面向全校学生的公共选修课和部分专业的必修课。在全校公共选修课中开设和环境相关的选修课绝大多数高校采用的方式,该课程通常由环境专业教师申报后开设。从任课教师来说,申报的选修课程随意性大,只是考虑该课程是否能吸引学生来选课,授课过程中选取的内容系统性不强,讲授内容从专业课程中来节选,甚至凭个人喜好或熟悉程度来安排教学内容,体现不出课程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从学生来说,除了对该课程重视程度不够外,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来自于全校不同年级、不同专业,所以课程很难把环境知识渗透到不同专业,和不同专业的特色相结合。而开设专业必修课也很难体现出渗透性,这些专业必修课虽然课时足,但承担教学的要不就是环境专业教师,或者是专业老师兼任,这两种方式都难以实现将环境知识渗透到不同专业,环境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在开设专业必修课时要充分考虑环境知识和技能与自己专业的结合渗透,实现行之有效的学科渗透教育,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与环境教育的共性与不同,找到专业内容与环境科学的结合点,以专业知识为工具讲解环境科学知识。此外应开设与英语等课程一样的***环境必修课,列入全校的教学计划,使学生获得系统全面的环境知识。而对于选修课的要求要更高一些,不仅是讲授环境知识,更要做到与当今的国际国内环境现实相联系,和经济建设相一致,既要做到与环境基础理论的一致,又要保持选修课的***与现实性。#p#分页标题#e#
2.5缺乏实践环节
环境教育立足于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是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教育过程,不仅理论丰富,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只有通过实践活动,学生才能切身体会到环境和经济社会的联系。但目前的非环境学专业环境教育缺乏实践教学环节支撑,仅仅依靠课堂教学并不能真正保证环境教育的效果。对于非环境学专业的环境教育中缺乏实践环节的问题,首先需要得到学校层面的足够重视和配合,因为实践环节需要建立实践基地,需要走出校园,必然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以及经费来支撑实践环节。其次就需要任课教师及学院针对课程学生的专业特色,来设计环境教育环节的形式,比如说实地考察调研、趣味实验、生物多样性调查、在自然保护区调查、参观学习环境处理设施等。在形式的选择上要突出环境与专业的结合,让学生更直观的认识环境,主动认识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不论是学生收集资料、调查问卷的研究性实践,是课堂实验演示的操作性实践,还是走出校园的参观、调研、考察等参与性实践,只要设计合理都能够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性与创新性,促进环境教育的开展。
2.6课程本身建设不完善
目前非环境学专业的环境教育中最基本的课程建设中也存在很多问题:缺乏师资;缺乏合适的教材;缺乏针对性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1)缺乏师资。缺乏适应非环境学专业环境教育的师资是制约环境教育开展的首要因素。通常开设环境必修课专业的任课教师由本专业老师来兼任,这些教师本身缺乏环境理论和环境技能的系统学习,在教学中只能完成知识的简单讲授,很难做到本专业和环境教育的结合。学生在上课中往往很困惑,“我们为什么还要上这门课?”和“环境课程和我们专业有什么关系?”这样的问题经常会提出来,最终导致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不佳。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虽然是由环境专业背景教师来承担,但由于习惯了专业环境教育模式,在向非环境学专业学生讲授时,也采取和环境学专业学生上课一样的模式来进行。再加上学校对环境教育的重视程度低、课时有限、学生专业背景变化大等因素,也没有动力多创新,多探索向非环境学专业授课的模式。所以首先各高等院校要建立专门的、稳定的非环境学专业环境教育的教师队伍。另外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力度,积极参加进修班、学术研讨会,加强与其它学校教师的交流。此外教师自身必须不断学习思考,提高充实自己,学习吸收新的环境前沿理论和观点,并不断更新教育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2)缺乏合适的教材。目前使用的教材基本以环境专业学生使用的专业环境教材,还没有适合非环境学专业使用的教材。专业环境教材专业性强、内容多、难度大,非环境类专业学生由于专业背景差异和课时少的原因,学习时困难较大。再加上教材内容与学生专业结合不强,学习兴趣较低。另外即使是专业环境教材,其内容也存在更新缓慢,与环境学快速发展的现实不吻合,适应不了如今对环境专业的要求。这些教材内容老化、观点跟不上时展的步伐,比如以宣传可持续发展概念为主的不足40种[6]。这都严重制约了非环境学专业环境教育的开展。相关部门、高等院校以及专家教师等要充分考虑非环境学专业环境教育的特点,从教育规律出发,编写出适合的教材。教材内容要与社会现实和时展相适应,以全球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环境突发事件及环境典型案例为出发点,然后引入环境学知识和理论,要做到浅显易懂、生动形象、应用性强。
(3)缺乏针对性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目前非环境学专业环境教育的教学大纲基本与专业环境教育相同,甚至是不加任何修改,只是进行内容的删减和课时的调整,基本体现不出非环境学专业环境教育的特点。教学方式也基本以课堂教师讲授为主,而课堂教学更适合于理论性强的课程,对于普及提高环境意识的环境教育课程并不合适。考核方式更多的以考试或简单的交作业为主,学生往往从网络或书本找答案来交差,很难体现环境教育教学的效果。这些不足都需要任课教师进行不断的思考、摸索来进行环境教育课程的建设,也需要教师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针对学生的专业调整教学大纲,保证教学的完整性与灵活性。讲课过程中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利用多媒体的影音手段,丰富教学内容,以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判断为主要目的。要能够突破以教师讲授为主,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如利用环境情景模拟、学生游戏、现场直观感受、开展辩论等方式来完成教学。而对于学生的考核要更灵活,可以参考学生参与教学的表现,也可以根据学生实践能力来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不仅包括学生对于环境知识的掌握程度,还应该包括环境意识是否得到了提高,环境价值观是否正确,环境行为是否符合环保理念等。
环境问题篇10
近代哲学与科学之父笛卡儿曾在一份未发表的秘密手记中写下:科学就像个女人,当她忠诚地留在丈夫身旁时,她是受人尊敬的;但当她变得人尽可夫时,她就降低了自己的格调。笛卡儿的这段话包含了更多的象征意义,若借此观点来审视环境问题,就会得出科技并非如想像的那样忠贞不渝于环境问题的解决,相反,她却日趋成为了一种人人可言的话语角色。
一、科学研究能够做到完全客观吗?
客观性被认为是一种好的性质,“科学有力量”,因为它拥有客观性。一般而言,科学努力追求真理,成果具有客观性。虽然此时还没有细究“真理”、“客观性”的含义,但我们仍然可以认可这样一种有利于科学形象的陈述。科学理论为何具有普遍性或者叫普适性?有人说因为科学是客观的,反映了大自然的本来面目。这是朴素科学实在论的理解,在此理解中,自然系统与人类的科学系统之间存在一种映射关系,人这种动物或者科学家这些特殊群体,能够神奇地找到这种映射关系,使得主观与客观符合得很好。
那么科学的“客观性”是指什么呢?它是二分法中相对于“主观性”的一个词语,在辩论中通常用于压制对方的一种修辞。对于外部世界的一种认识活动发生在认识系统当中,此系统必须包含主体与客体(如果要二分的话)。但认识的成果不可能完全还原为二分法中的某一个,即不可能完全归结为主观性,也不可能完全归结为客观性。某项认识,哪怕是很简单很一般的认识(比如观察一面墙的颜色),得到的结果也不能说只是客体的性质,必然是主体与客体性质的某种混合。从这种角度看,科学的客观性无非是强调科学认识的结果更多地反映了客体的本来面目。这种看法也有两个方面:(1)有助于增强结果的可信性;(2)也有可能贬低主体的能力。不过,第二个方面几乎从不被提起。在理解科学认识中,通常人们把“人”消灭了!仿佛人只是个工具,借用一下,用完还可从认识结果中删除。删除得越干净,似乎愈加表明认识结果的高明、客观。朴素的反映论、实在论确实有这种认识倾向。实际上,科学研究的结果既有客体的方面也有主体的方面,它表现为一种“主体间性”一一科学共同体的一种暂时共识,指同行科学家之间相互理解、认可。
如果要保留“客观性”一词,那么它也是在社会学层面操作的,即当科学共同体(未必很大,有时几个人就可算作科学共同体,而有时需要数百、数万人)认为某东西是客观的,它就是客观的。这种认识似乎不讲理、不够理性,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们细想一下,这种认识是可操作的,而我们以前的理解反而只是一种理想,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
科学技术对于环境起着很大的作用,但如何评估这种价值,有一些根本性的争论。有人说科学技术有利于环境保护(这无疑是主流声音);有人说科学技术导致了环境问题(少数人的看法);有人说科学技术与环境问题基本无关(少数人的看法)。把上述逻辑关系运用到环境问题上来可以看到,每种说法都不是很严格。我们不能简单地说科学技术有利于环境保护,也不能进一步得出结论:只有靠科学技术才能解决环境问题。当今的许多环境问题的确是科学技术与某些要素的合取导致的,至于这算不算在科学技术的头上,那要看人们如何进一步解释了。当然,我们也无法认可科学技术自身一定可以导致环境问题的说法,因为不存在***的“科学技术自身”。现在任何一项科学技术在立项的一开始就有明确的意向性,其价值导向确实是多样性的。科学技术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一旦开发出来,想消灭它们、想让它们不为人知、不为人所利用是极为困难的。通常,恶的利用比善的利用具有更大的诱惑性。笛卡尔希望科学像个好女人,忠诚地留在丈夫身旁,受人尊敬,不希望她变得人尽可夫,从而降低了自己的格调。这只是古老的一厢情愿罢了。
二、科学研究领域存在着话语权之争
科学研究领域存在着话语权之争么?当然存在。科学已经成为一种职业,想想看吧,哪种职业当中不存在话语权呢,难道科学会例外?不过,要完全讲清这个问题,需要科学社会学和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许多背景并结合大量科学史案例才有说服力,这里只简要提及一下。
科学技术已经成为一种极为重要的社会建制,官大学问大虽然未必有道理,但官大权力大却是常识。在这种建制中,“科学共同体”关于某项研究的含义、价值掌握着重要的话语权。一般而言,被科学共同体认可研究成果才能正式发表,同行评议就是具体的一种操作办法。对于同行评议,虽然也存在诸多弊端,但它仍然是普遍采用的一种办法。科研成果的评奖,更是如此。有名额的限制,有照顾、有人情的影响,等等。社会上其他领域有什么,科学领域也不大可能例外。社会其他领域有腐败,唯独科技领域没有腐败?冷静地看,中国科技界的学术不端行为是与整个社会的法治、道德水准相匹配的,没有理由说它更好,也没有理由说它更坏。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科学共同体是由一些特殊的人组成的,科学共同体有自身的利益诉求。科学共同体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与人民群体的利益未必总是一致的。我们知道,国家的利益与一些集团的利益有时候是有出入的甚至是冲突的,国家的利益与地区的利益、地方的利益、百姓个人的利益,也不会总是一致的。近期的利益与中期的利益、长远的利益,也可能有矛盾。既然科学共同体之外的不同利益之间有时不一致,科学共同体如何能与所有的利益代表者都同时保持一致?科学界的科学共同体也并非铁板一块,实际上还存在许多小的科学共同体,它们之间的看法也未必一样。比如某个“环评”,让不同的小组去研究,结果可能不一样。环评小组的组成很关键,他们的学科背景、民族、性别、利益关系等都会影响结果,虽然写出的报告中通常会隐藏这些因素。
在科教兴国、科学发展观的旗帜下,许多东西都要讲科学依据,其深层是话语权问题。环境保护***策也要讲科学依据,这是由“现代性”决定的,科学与现代性之间相互定义、相互推动。已有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意识到,“现代性”本身是有问题的,许多环境问题是现代性蕴涵的。如果不认同现代性的价值观,那么就可能对现代性与科学之间的“捆绑关系”提出质疑。凡事讲“科学依据”,是件体面的事情。不过,也有人反思这一点,比如田松博士曾写文章“中医为什么要有科学依据”。当今流行的科学也只是科学发展进程的一环节,科学也处于演化之中。我把近代科学称为第一种科学,在此基础上还将有“第二种科学”。作为一种有启发性的思维训练,在环境保护问题上,也应当提出类似田松的疑问。
显然,这种提问并非要去除科学在环境问题上的所有发言权,而是要通过细致的讨论明确科学应当担当何种恰当的角色。即确定科学应当在何时发言、发 言多长时间,谁来控制他的发言进程。初步分析,我们发现,科学通常被“绑架着”担任环境保护***策制定的惟一根据或者主要根据,如果科学自身能说话,她一定气坏了。“这简直是以我的名义做恶”。
我们还发现,许多环境***策的制定是利益平衡与科学因素折衷的结果,前者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前者通常在不该谦虚的时候过分谦虚,把自己隐藏起来了,好像一切都是依据科学而得出!这种谦虚不是道德的表现,反而是不道德的表现。因为它隐匿了真实的关系,欺骗了舆论,误导了公众。说到这里,唯科学主义仍然可以认可,他们会说:“不错,这正好是应该强调科学的时候!”我不会直接反对这种表述。但在操作的层面,我认为这种表态没用,或许它只会进一步加强科学获得虚名而实质上被到处架空、偷换内容。可操作的办法应当是这样的:让科学在自己份内做好自己的事,别人休想打着科学旗号蒙人。
这样一来当然有对科学名义上的不利,将使科学从最高、最后、惟一的标准降格为普通的标准或要素。注意,这里没有否定科学的价值和角色。就我个人而言,在限制“科学”概念的外延的同时(不要把什么都算在科学内),相对划清科学的边界,倡导在调研中要有更多的科学、更实在的科学。这样做的好处是也是显然的,直接的好处是:甭想再拿科学依据吓唬人。剩下的问题就是,谁来填补空缺?
我认为“民主集中制”仍然是个办法。***策制订者可以利用各种材料,他们是实际的仲裁者、责任人。***策的主体是活人,而不是“科学”之类的非人。在这样一种模式中,任何个人、集团都可以提交自己的多样性的看法,以科学的名义出现的科学调研报告只是其中之一,当然份量可能会重些。决策要由某种委员会协商决定,最后制定环境保护***策,交由某个层面的公众或其代表来表决。表决者可以不懂科学技术,要想得到支持,就必须先进行有效的科学传播,先说服表决者。这样一来,科学传播的麻烦事似乎有着落了,因为此时有些人会有动力做科学传播。如果另外一些人担心他们做的科学传播有偏向怎么办?好办,你们也来做科学传播啊!各方可以展开竞赛。现在问题转化为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以及他们的文化素养、道德素养,因为这才是关键。另外要指出一点,委员会不能只由某一类或者某几类人组成,要考虑到利益的相关性并要平衡多方利益。
三、环境伦理学:科技的客观性与话语性的协调
前文提到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客观性本是人类某一阶段达成的一种共识它始终与人的主观因素相关联,所以具有话语角色性质。那么,在科学实践中,如何将二者协调起来呢?
环境伦理学作为一门应用伦理学,讲求论证,也讲究对话、协商,达成协议、解决问题。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迅速改变着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伦理问题实际上已由科技系统的外部问题变成科技事物的一个内在维度。伦理问题渗透于科技研发、工程的各个环节。科技界一直在从事“小尺度优化”,说它“小”是指,它讨论问题常局限于某个封闭系统内部进行,而不是在更大更长时空里、更加开放的体系中考虑。与人文大尺度优化相比,传统科技考虑的尺度确实是小的。在科技与社会一体化的今天,表现为科技视角与伦理视角的冲突与互补。
英国拉夫堡大学地理系贝尔讨论过一些英国学者的超国家环境伦理思想,其中最活跃的人物有赫伯森和纽比吉。他们试***超越有局限性的国家与帝国公民的身份,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放在超国家的语境中加以考虑。他们从自然和国际的视角构造了新世界的***景。在这些***景中他们强调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的合作,要把国际身份与更局域化的地方城市身份集成为互补的身份形式。和谐性与互补性将通过积极主动改进社会和环境来取得。他们分析了现代性与国际环境关系,赞赏和谐与合作的新型价值观,并认为这是公民责任中的核心内容,这种责任将跨越地理边界和文化界限。贝尔指出,在新的世纪里,为了解决地球面临的环境问题,地理学家重温一个世纪前学者的宏伟构想是必要的。他认为,制度化的科学与其公众角色需要再次重塑,从地方主义与欧洲中心论的病态中***出来,界定“理想的”环境社会关系将持续成为伦理关注的热点。
英国科学家的构想对于今天是有启示的,相信现在有更多的科学家有着类似的想法,虽然相对于大多数科学家来说,这种观念还不是主流。科学家在自身理论与实践中关注环境伦理问题,根本性的方面在于开阔眼界,提升社会、历史责任感,将作为外部要素的伦理内化为内部要素。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伦理问题不可能完全还原为其他学科的问题,那样的话等于放弃伦理思考。因此,伦理问题不能完全转变或退化为环境工程学或其他某个领域的工程学问题,如水工程学、生态工程学、环境工程学。
中国的公众对被叫做“科技”的东西缺乏必要的质疑精神和能力,任何东西只要贴上了科学技术的标签,不管它实际上是什么样的东西(哪怕是劣质科学、伪科学、骗人的伎俩),便自动获得了合法性、正确性。科学技术可以在实践中提供有用的、合理的标准、尺度,用以判别系统的某个运行指标是否可行、合理等,科学技术对于水资源管理常常是必不可少的。但它同样是不充分的,也不应当成为惟一的标准、尺度。某一时段的水资源管理的科学技术与工程,如果不主动吸收人文因素,不把伦理学的考虑纳入在内,那么它考虑问题时所假定的边界条件、所计算的变量,所得出的结论,都可能是有问题的、有偏见的。在环境、资源成为世界性难题时,环境工程学、生态工程学等竟然成了显学,各国高校也都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社会上也活跃着打着这样旗号的队伍,但与此同时,这些学科诞生之初那些大师们所具有的宏伟抱负,深沉思想、对生命和自然的敬畏之心、对他人他物的同情心等等,反而可能被排斥干净,剩下的只是方程式、化学式、模型,数学计算,等等。随着技术、技巧的进步,可操作性的确增加了,但目标可能扭曲了。今日,许多主修环境工程学的研究生,竟然不知道梭罗、缪尔、利奥波德、卡逊,可见人文思想的缺失。
就目前发展状况而论,中国的科学工作者远没有充分地认识到伦理学维度对于当代大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但也有个别突破性的例子。中国的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治河理念已经发生转变,除了技术以外十分强调伦理的作用:河流伦理对决策的“好”与“坏”、“对”与“错”、“重要性”、“优先性”等进行评价、比较、判断,使决策从单纯的技术考虑向包括伦理在内的综合考虑转向,推动流域由单纯治理向有机管理转变。
四、承担环保责任与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公民的环境意识、中国的环境保护水准,与发展国家相比差距是巨大的,不是差5年lO年而是差30年到70年。在当前的状况下,也不宜过分强调“发展是硬道理”,至少在环境***策制订中不能总讲这个,因为这句话可以做多种解释,有时会掩盖、抛弃环境问题。中国正在成为有影响力的责任大国,只有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