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合作篇1
在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是只能合作完成的,比如拔河比赛,篮球,足球等运动项目,还比如很多团体比赛,比如合唱比赛,还有很多人共同完成一幅画或者共同制作一个视频的比赛,都是需要多人合作的,这个世界上,不合作是不可能的,合作的效率也会提升很多,大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合作完成一些事情。
我们明白了合作的重要性,那么怎么合作呢,怎么样成为一个善于合作的人呢?首先,我们要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与理念,懂得合作于我们而言是很重要,不要总是想着做自己的事情,把自己置身事外,不与他人沟通合作,活在自己闭塞的小空间里,与他人隔绝。自己做自己的事情确实是有好处的,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和眼光,一切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情就可以,但是,只是一个人做事情有很多不好的坏处,合作是很重要的,要首先有这个意识和观念,积极的去与他人合作。
在与他人合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发挥自己的价值,不要想着过去浑水摸鱼,最后混个名字在上面就可以。合作,意味着每个人都要向这个集体尽一份力,做一些贡献,可以是体力的,可以是脑力的,如果你力气大,你可以分担一些气力活,比如搬东西,如果你比较有创意,你可以提供一些想法和创意,如果你行动力好,你可以负责实施这个计划和项目,如果组织能力好,你可以负责管理这个项目,成为中流砥柱。总之,不能在里面什么事情都不做,别人跟你合作,肯定是觉得你能做一些什么。
善于合作篇2
一、共同的价值观,引领教师的精神追求
1.始终如一的“服务”精神。作为园长需要柔情似水的服务精神,坚持教师第一,服务好教师,引领教师从内心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满腔的热情和责任感。一方面为教师搭建专业发展的平台,提供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让每位教师在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方面有质的飞跃;另一方面想教师之所想,急教师之所急,帮助教师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学习上的需求、工作上的困惑,以“家人”的身份关注每位教师的点点滴滴。如为了给教师和幼儿提供良好的用餐环境,我不厌其烦向教育局打报告,诉说农村幼儿园没有食堂的烦恼,最终教育局同意我园新建食堂。为了确保食堂保质保量建成,我放弃休息日亲临施工现场,仔细督察。食堂启用时,教师们感慨道:“园长,是您用自己的辛劳解决了我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我们会像您一样认真做好自己的每一项工作。”
2.滴水穿石的“坚持”精神。水有坚持精神,作为园长要学会刚柔相济,采取灵活多变的领导方式,抓住教师共同的习惯、信仰、兴趣等,引导大家产生共同的使命感、归属感和认同感。园内教师子女参加高考时,有教师提出请假照顾孩子,为此,园务会集体研究出一个解决家庭、幼儿园两难问题的可行办法,即凡家中有考生的教师,早上适当延迟到园,下午适当提前离园,幼儿园适当补助配班教师。小办法赢得大合作,班级教师相互体谅,班级工作呈现人人抢着做的良好格局。
二、管理者以身示范,发挥表率作用
园长只有如水一样清澈洁净,先反思、净化自己的思想与灵魂,才能潜移默化地感染他人。记得2014年学前教育示范区创建过程中,我要求各班室内外每处环境都必须整洁,在预检时我发现有个班级室内擦得一尘不染,室外平台有一处没处理,心里憋了一肚子火准备发作。可是看到满脸通红、欲言又止的老教师,我只好压住火气,动手帮着清理干净。回到办公室,我眼前总浮现出老教师那欲言又止的表情,反思自己是否哪里做得不妥,让老教师感到委屈。我突然想起刚刚没看到配班教师,忙起身去了刚才的教室,见那位老教师还在收拾整理,我问道:“×老师呢?”“园长,你可能忘记了,她家今天有点特殊情况,上周跟您请假的。”“对不起,我实在是忙晕了,刚刚检查卫生态度不够好,请理解。”“没事,我没把事情做好就是我的不对,你能回来了解情况,我已经很知足了,我不是偷懒,而是实在没来得及处理……”听了老教师的话,我暗自告诫自己,今后遇事一定要冷静,多反思。由于在工作中能及时反思,从小学岗位转到幼教领导岗位的我,很快成为教师心目中的主心骨。
善于合作篇3
一是合理确定保障范围与机制,调动农民参加积极性。作为***府推动的医疗保障体制,应以保基本健康为出发点,在保大病的同时,重点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受益,并且可以全面提高卫生投入的绩效。二是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其在外地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发票至当地报销,以提高需要经常外出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三是出台优惠***策。对特困群体和高额医疗费用病人的救助办法,通过***府投入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并建立***的医疗救助基金,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特困家庭交不起合作医疗基金的困难,加大对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的救助力度。
二、建立长效筹资机制,降低筹资成本
参保农民在报销医药费用时,用报销所得的费用,向所在镇合管办预缴明年的资金。这种筹资方式可以实现一次投入,逐年长期受益,有效地解决筹资难、成本大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直接从上级对农民的相关补助转移支付的资金中,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前提下,把农民个人合作医疗筹资部分按标准转入合作医疗基金专户。这样不仅节约大量成本,减轻各级***府和相关部门的人力负担,而且也更有利于对合作医疗的管理。
三、创新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
一是试行部分病种门诊费用按住院标准补偿。一些特殊病种和长年***用药的慢性病,其门诊医药费用也应纳入住院报销范围,以逐步增大受益程度,吸引更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二是逐步完善补偿方案,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当年基金当年基本用完,不要沉淀太多,让农民真正获得实惠。三是制定基金保值、增值的***策措施,提高基金的增值率,以加大补偿力度。
四、建立资金安全运行的科学机制
一要健全管理监督组织,建立完善资金封闭运行体系,实行筹钱、管钱、用钱的分离和有效监督。二要建立健全各级经办机构,选好用好培训好管理人员和加强制度建设。三要加强审计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真正取信于民。
善于合作篇4
关键词:油田企业;合同履行管理工作;思考
中***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1
自2007年中石油合同系统运行以来,合同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在立项、选商、签订和履行各环节,均按照油田公司的统一要求,具体实施,严格规范。经过五年多的运转,合同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事后合同发生率逐年降低,因合同产生的诉讼纠纷大幅减少。现仅就合同履行管理工作和管理流程提出几点思考:
一、合同履行过程设计的总体原则
在处理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问题上,有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三个阶段,但其中最为重要和最为容易实现的是事中控制,即对合同履行过程的设计和控制。然而,由于组织结构、岗位设计、人员配置和管理习惯等原因,合同履行管理的许多方面还有待完善之处,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符合油田现有管理组织结构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一个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的每一项工作,都需要依托某一种组织形式来进行管理。大庆油田内部的整个管理目前从上到下基本上还是直线—职能制。这种组织结构形式把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领导机构和人员,按命令统一原则对各级组织行使指挥权;另一类是职能机构和人员,按专业化原则,从事组织的各项职能管理工作。直线领导机构和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有一定的决定权和对所属下级的指挥权,并对自己部门的工作负全部责任。而职能机构和人员,则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不能对直接部门发号施令,只能进行业务指导。
为了完善合同履行管理,管理者在进行组织结构设计时,就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要素:工作专门化、部门化、命令链、控制跨度、集权与分权、正规化。
(二)调动现有合同履行主体管理人员积极性的原则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整体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发生合同业务的主体单位执行、参与合同项目的各级有关管理人员的作用,就在于在合同签订后,按照职责分工,对合同的全面履行、变更、终止及解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协调各专业管理部门业务流程的原则
目前油田实行的管理体制,既有直接面对专业公司的管理方式,也有面对集团单位,下设专业分公司的管理方式。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专业技术管理部门对相关的业务都有一些具体的规章、习惯做法及项目本身所具有的特定的流程。例如,有些常规、连续性业务合同的签订,通常要提前一个月运作。有些要大半年才能签订完成,严重制约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实现。尽管最后合同都能获批,但其中的预算、定额、市场和协作关系等不确定因素,使合同双方都感到很困惑、无奈,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因此,如何保证各部门主管的业务既能按照专业部门业务的特点运行,又能符合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的要求,是不能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合同履行管理完善的总体设想
(一)加强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责任
由于合同承办部门所从事业务的不同,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合同的具体特点不同,因此应区分不同性质的合同的履行,强化合同承办部门的责任。
对于工程类合同,为了有效确保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应结合油田实际,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履行保证体系,从职责、过程、资源、惯例和程序等方面形成完整的管理系统。此举可以将项目管理的每一个具体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以降低和减少合同实施过程的风险程度。合同履行保证体系应紧密围绕项目效益、进度和质量的核心目标,有效地实现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落实责任制,过程监督,合同诊断、工程索赔,纠纷处理等活动,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和层次。在合同履行前,应当向实施项目的各层次管理者和参与人作合同交底,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在合同实施前和过程中,要加强合同当事人及项目内外部相关参与方的沟通,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必须进行经常的检查、监督和解释工作。
(二)提高合同承办人员的素质
合同业务的发起人一般为专业管理部门,因此,对于专业管理部门,合同承办人员的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法律性、***策性、专业性和社会性较强的综合性管理工作,作为中国石油行业的龙头企业,我们对具体负责专业合同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也应当有一定的资格要求。应制订各种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法律培训,支持和鼓励他们通过参加国家考试,取得法律职业类资格。只有在专业技术人员中逐步培养一批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并相对稳定的专家型管理人员,才能将包括合同履行在内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做的更有深度。
(三)发挥法律事务部门的综合管理作用
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内容相当庞杂,但中心工作应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处理好企业与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要大量地和其他企业法人、社会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所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和***府监管部门发生业务联系,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事务日常工作量最大的工作之一。为了规范经济交往,有效预防纠纷,建立和谐的企业运营环境,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从完备性的角度看,应对企业各类项目采购招标、投标、资信调查、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到履行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于重大合同,法律部门必须派专人全过程参与,严把合同管理关,超前预防合同在今后的履行中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及损失。
三、完善合同履行具体操作方案设计要点
完善合同履行管理要以全面系统管理为出发点,将合同签订、实施、验收、变更、解除、监督检查和纠纷处理统筹考虑,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的制度设计应当侧重以下方面:
(一)落实合同主体的合同履行主要责任
1.全面、准确、及时履行的责任主要在于承办部门。由于合同项目所具有的专业技术特性,合同签订的发起单位承担履行主要责任,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合同生效后,合同主体或合同责任单位要全面、准确、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承办部门(包括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合同的履行,并对合同各方履行权利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真实性负责,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对其负总的责任。
2.变更、解除、终止、转让事项应统筹管理。合同履行中,出现需要变更、解除、终止、转让等异常情况时,应当按照合同签订流程报送相关经济、技术部门审查,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转让协议书,并上网运行。
3.合同的赔偿责任和质量保证金应重点管理。由于我方原因违约,对方要求赔偿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质保期届满时未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支付质保金的,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进行专业审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的,合同承办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违约事项及处理建议报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落实合同验收责任
1.验收责任主体。合同验收应由合同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参加,参加验收的部门按其职责对合同履行是否达到合同约定负责。
2.合同验收的重点内容
(1)工程类合同。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及标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材料采购、供应和验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开工、完工期限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对方提交相关的施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违反安全环保健康合同的情形;是否有其它的违约情形;项目性质要求的其它材料。
(2)货物(设备)采购合同。材料、设备的质量、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交(提)货时间是否符合同约定;对方必须提交的资料和随机配件是否齐全;是否有其它的违约情形;采购项目性质要求的其它材料。
(3)服务合同。项目履行是否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项目履行期限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对方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涉及安全环保健康内容的,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有其它违约情形;服务项目性质要求的其它材料。
3.合同验收的程序。所有合同均应由合同承办部门组织验收,合同管理部门和相关经济、技术部门人员参加。参加验收人员应依据项目部门确认的相关资料验收,并在《合同履行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三)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程序
1.合同承办部门的责任。在合同验收过程中,发现对方违约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违约事项及处理建议报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及专业管理部门审查。
2.专业技术审查部门的责任。专业技术审查部门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通报。
3.合同管理部门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和专业部门审查及时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相关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相关单位应予执行。
(四)合同纠纷处理
1.基层单位的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或可能出现纠纷时,各单位应向公司进行书面报告。因合同发生纠纷需要提起仲裁或诉讼或收到因合同纠纷引讼、仲裁等法律文书时,按《公司纠纷管理办法》处理。
2.合同履行争议的处理。内部合同争议的处理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外部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办理。
善于合作篇5
我国一向倡导合作,“四海之内皆兄弟”,是相传已久的古训,
“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更成为时代的风尚。但也要看到,有些地方过多地强调个人奋斗,而忽略了应该怎样与他人合作以取得成功,更忽略了如何在竞争中不伤害别人。
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有一种“龟兔双赢理论”。赛了多次,互有输赢,后来乌龟合作,兔子把乌龟驮在背上游过河去。这就是“双赢”,竞争对手也可以是合作伙伴。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相成就一番大事,必须靠大家的共同努力。
在外国,一位老师引导学生做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实验——“火海逃生”。老师将许多乒乓球放进瓶子,只露出系着的棉线。花瓶代表楼房,细细的瓶颈是唯一的出口,七只乒乓球是居民,要求当大楼起火时,全体居民能在短时间里安全逃离。七名学生兴奋地上场了,他们个拿一根棉线,都以最快的反应拉扯棉线,可一个“人”也没能脱离火海,原来,七只乒乓球都卡在了瓶口。这几个学生面面相觑只见其中一个小声跟同伴们商量了几句,又开始了新的一次实验,这回大家没有各顾各的拉棉线,而是由左到右依次地拉。果然,火还没有起来时,七位“居民”已离开了出口。
由此见,良好的合作很重要。
善于合作篇6
所谓社会,其实是相异的成分在保持自身个性的同时形成的整体。这个整体之所以不会***,就在于具有共同的情感、道德、价值观,从而形成一种整合的力量,也就是所谓的“社会整合”。尽管我们可能觉察不到,但是“社会整合”是无处不在的,它的作用就像经济学说的市场之中的“看不见的手”。在社会中,即使是彼此陌生、互不往来的人们之间其实也存在着某种关联,使社会得以完整存在。
从社会学的意义来说,慈善活动是内心高尚情感的一种表达,它正具有“社会整合”功能。
按照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的观点,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迫使社会成员进行分工。尽管社会成员可以通过产品的互补、交换而建立一种彼此依赖的社会关系,但是这种建立在产品交换基础上的“社会整合”本质上是不稳固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产品的供需关系是不平衡的,所以会导致竞争——彼此之间互相排挤。当失衡的状态达到边际时,就会导致社会的***。而“社会整合”正是通过各种方式(比如社会制度、公共道德等)来避免这种***的产生。慈善活动就是其中之一。
慈善活动是对社会成员进行价值观的整合。个体在从事慈善活动的过程中,能够得到一种归属感。尽管由于社会分工,形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的利益需求,但是在慈善活动过程中,不同社会角色的个体会凝聚在一起。比如说,慈善活动的实施者是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他们之所以能够聚集在一起,就是因为对某种慈善活动的认同,像环境保护、爱护动物、救助孤儿等等。这些慈善活动通过不同的形式,最终使理念内化到参与者的心里,继而外化为各种行为习惯和行为准则,最终形成他们独特的处世、生活方式——也就是形成统一的外在行为规范。如果慈善活动是自愿进行时,这种约束力就会更加强烈,这对于社会的有序和稳定有莫大帮助。
慈善活动还具有心理功能,它使参与者在心理上处于一种有益的状态,为社会成员提供心理慰藉,这也有利于“社会整合”。古人说“为善最乐”(《后汉书·东平宪王苍传》),这不仅仅从道德意义上,更是从实际的心理状态来说的。
慈善是“爱”的发散,是一种情感的分享,所以参与某种慈善活动的人,可能文化背景、社会角色不同,但是可以交流、沟通,相互理解、彼此认同,从而使彼此之间处于和谐的状态。而慈善活动本身就是要求人们克制自己的欲望,更好地善待他人,消解对抗与冲突,规范人们的行为、促进社会各种力量良性互动的良好方式,而这恰恰就是“社会整合”的条件,对于社会秩序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从事慈善活动的人并不是孤立的存在,他们是社会成员,所以慈善活动会影响社会其他的子系统。尤其是在现代社会,慈善活动更加强调与社会紧密结合,慈善活动不再像以前那样,仅仅是少数人参与的事情,这样它对于“社会整合”的作用也越发明显。
一般来说,在日常情况下,各种矛盾往往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在极端情况发生时,社会成员常常会自觉地消除分歧、合力应对。慈善活动其实就是常规状态下的“社会整合”方式。换一句话来说,也就是通过慈善活动可以达到“移风易俗”的效果:社会风气的转变,既是维系社会的需要,也是慈善活动的意义所在。
但是,当前很多社会组织在举办慈善活动时,往往忽视了这种“社会整合”功能,而更注重实用性的内容。在新闻报道之中,媒体常常会关注某一个慈善活动募集了多少善款、多少物品,却没有意识到:举行慈善活动本身就具有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也包括社会所倡导的积极行善的精神,所以这也是慈善活动具有持续性的保证。
但是,发生如此作用的前提是“自愿”,也就是对于某种慈善活动所倡导的价值观的自发性认同。如果忽视了这一点,那么,慈善活动也就等同于社会分工状态下的产品交换。所谓“富有的人就应该捐钱”,就是这种意识下的一种产物。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将慈善活动丰富的社会功能最终降低到一种原始的“交换”——用金钱(自己的产品)来交换社会地位、社会名誉等等,这无疑是对慈善活动的亵渎。而这种使慈善活动庸俗化的举动,最终会导致慈善活动本身的衰竭。
善于合作篇7
我就中华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2011年和2012年9月底前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中国慈善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里,总会在理事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奋发***强,开拓创新,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较大突破。
一、筹募总额稳中有升
2011年总会筹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根本保障。全年募集慈善款物总额略高于2010年,共计65亿1829万元,包括:捐款4亿9245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60亿2千584万元。
2011年我国慈善行业出现了多次舆论风波,部分社会公众的捐赠热情一度下降,影响了慈善组织的募捐工作。媒体监督是必要的,且具有一定警示作用。正确运用监督武器,正确对待社会舆论监督,对于改进工作、促进事业健康发展有益,但个别的媒体误导在客观上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在这些外部客观环境的冲击下,总会也未能置身于舆论漩涡之外,筹募工作压力非常大。但我们始终秉承“尊重受捐者,服务捐赠者”的理念,实事求是地说明真相、澄清事实,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我们的主要捐赠方和合作伙伴基于长期合作过程中的了解,纷纷表示对总会的信任,愿意继续合作甚至追加捐赠额、加大合作力度。其中年度捐赠额在千万元以上的捐赠方就有:德国拜耳公司、瑞士诺华公司、英国阿斯利康公司、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美国微笑列车基金会、瑞士爱可泰隆制药公司、周大福珠宝金行(深圳)有限公司、世界宣明会、陈东升先生、韩国依恋集团、宝马爱心基金、大连万达集团、美国健赞公司等。正是捐赠方、合作伙伴和受助者对于我们工作的信任以及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得总会在2011年复杂的舆论环境中,筹募总额未降反升。这种信任关系凝聚着每一位理事、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也是慈善事业生存和发展之根基。
二、慈善项目健康发展
2011年,总会以现有的精品项目为基础,加强项目管理与工作创新,慈善项目工作在质和量方面均有较大进步。其中,“千名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先心病儿童救助行动”项目,组织工作人员和医疗专家数次进藏,对藏区先心病患儿进行筛查、救治,促进了民族团结,受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多吉美、易瑞沙和特罗凯助医项目因在大病救助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在2010年“中华慈善奖”的评选中喜获殊荣。“慈善医疗济困行动”在30个省市捐赠救护车267辆、医疗设备563套,捐赠金额达2.4亿元。“微笑列车”项目全年在全国397家医院完成手术共计22197例,并进一步增强了总会和地方慈善会对项目的管理权。“宝马爱心基金”、“周大福慈善基金”、“I DO儿童基金”、“朱树豪慈爱孤儿基金”、“银联励志助学基金”、“周森爱心基金”、“巴迪基金”、“大众慈善基金”等冠名基金在扶贫、助学等领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同时,总会积极引进各种慈善资源,设立了一系列新的基金和项目,包括:“依恋圣秀慈善基金”、“倍泰龙项目”、“和基金”、“中峻基金”、“今天希望基金”等。这些新设项目因高度关注民生、紧扣时代脉搏,受到受助者的普遍欢迎。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总会长期坚持同海内外爱心企业联合开展医疗救助活动,不但惠及成千上万的患者,为国家实施医疗保障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而且对于促进我国医疗改革,使一些大病救治有望列入医保范围作出了应有贡献。
在这一年中,总会项目的设置更趋合理,实施、监管水平均有较大提高,救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优化慈善资源配置,提高慈善资源效用”的工作思路。
三、救灾工作进展顺利
2011年总会救灾工作主要集中在四川灾区重建工作收尾、玉树灾区重建工作展开以及《两志》编写三个方面。
四川灾区重建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于2011年基本完成。总会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四川灾区进行重建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并三次派员陪同捐赠方前往灾区考察重建项目。捐赠方代表对他们捐建的重建项目保质保量完工表示赞赏,对总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随着青海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展开,总会接收及汇缴的所有捐款已全部拨付青海省慈善总会救灾账户。为更好地将重建工作落实到位,总会领导两次前往西宁并参加由民***部救灾司召开的“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社会捐赠资金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总会领导听取了青海省相关部门就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央部署,总会承担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中《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的有关编纂工作。这是一项专业性极强、要求十分严格的全新工作。我们在资料搜集任务繁重、无专业人员、无编纂经验、无专项资金,工作起步晚、任务重的情况下,精心组织队伍,全力承担责任,参加了多次培训会和工作会议,《抗震救灾志》经过两次修改定稿,已基本完成。总会不但在四川召开了现场动员部署会,而且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四川灾区收集资料,督促编纂工作,已完成《灾后重建志》的概述和长编部分。
四、对外交流继续扩展
2011年总会继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思路,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总会全年安排出访1次,接待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来访7次。2011年6月,总会应全球联合之路邀请,组团参加了在泰国曼谷举行的“第九届联合之路亚太地区会议”。会议上,总会代表介绍了中国慈善组织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基本做法和体会,受到一致好评。2011年总会与全球联合之路签署了新的合作伙伴协议,双方的合作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五、宣传工作力度加大
2011年是总会宣传工作丰收的一年。按照年初计划,总会联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以及计划单列市的34家慈善会,于10月11日至13日在全国农业展览馆成功举办了“慈善之光——中华慈善总会暨团体会员慈善成果展”。这是建国以来由民间慈善组织发起并实施的首次慈善专项展览。展览向社会公众展示了总会和团体会员十几年来的工作业绩。三天的展期中,参观人数逾万,盛况空前。通过举办这次展览,总会不但扩大了自身及团体会员的社会影响力,而且向社会传播了慈善文化、宣传了慈善理念。
为帮助总会及团体会员的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适应社会发展客观要求,总会举办了“中华慈善总会第一期慈善业务培训班”。总会组织各部室的业务骨干担任主讲人,对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的100多位一线慈善工作者进行培训。这次培训,增进了各地学员之间的交流,也为今后团体会员间的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临近年末,总会宣传阵地喜添新成员,由民***部主管、总会主办的《慈善公益报》正式创刊。这是我国目前首份,也是唯一一份全国性、中央级慈善类专业报纸。总会现形成了“一报、一刊、一年鉴、一网站”的宣传格局,宣传实力得到提升。
2012年1—9月份工作回顾
2012年,总会面对舆论环境复杂、慈善组织竞争等多方面挑战,坚持“外塑形象,内强管理,深化改革,稳步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平稳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保持了业务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1~9月份,总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内部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1.优化治理结构。为进一步发挥总会各职能部门作用,使内部治理结构更加合理,总会对机构设置和人员进行了调整。为强化项目管理,专门设立了项目审批委员会。对原设置的各类专业委员会,包括宣传工作委员会、外事委员会、筹募委员会、老年产业委员会、志愿者委员会等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各类专业委员会相关业务由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随着一些老同志因年龄原因陆续退休,一批年轻同志开始走上管理岗位,进一步推动了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经民***部批准,总会设立了机关工会,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活跃员工生活,提供了组织保障。
2.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制度是慈善组织规范运行的基本保障。由于总会基金、项目繁多且资金量庞大,财务工作任务较重。为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总会根据相关***策、法规及要求,逐步调整了财务规定和工作流程,防范疏漏,确保各项目资金收支手续健全、合规。进一步加强总会内部的财务票据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拨款流程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杜绝拨款手续不全、票据虚假或不合规定等现象的发生。每月月终及时与银行对账,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各类财务报表,确保及时、准确、有效地掌握总会整体财务状况。开拓总会资金的理财渠道,切实做好资金的保值增值工作,使总会财务方面得到良性的发展。在开源的同时,做好行***经费的节流工作,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严格审查报销单据,以最小的支出取得最佳的效果。
慈善基金和项目是慈善组织运作的重要方式。本着规范慈善基金、项目管理的原则,总会根据《中华慈善总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集中力量对下设的各个基金和项目逐个进行梳理,发现存在不合规情况的,及时予以纠正。对于严重违规或未能按照要求改正的,立即终止合作。同时也有些基金和项目,由于合作协议到期后捐赠方情况的变化或者开展的工作与总会工作重点不再相符等原因,总会在经过与合作方商议后予以终止。截至目前,总会已终止了“朝聚基金”、“莲之心基金”、“老年救助专项基金”、“养老项目办公室”、“慈爱蓝天项目”、“五彩路孤独症儿童救助基金”、“国学工程”、“健行项目办公室”等多个慈善基金和项目。
药品援助项目无论是从捐赠额还是受益人数来看,在总会的慈善项目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鉴于此,总会专门针对药品援助项目印发了《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项目资料汇编》,制定了《药品援助项目特殊困难患者赠药领取办法》、《项目部药品援助项目特殊材料审核规定》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规定,为药品援助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依据。
3.提升员工能力。为推动学习型团队建设,总会加大了对员工的培训力度,积极派员参加各类慈善事业交流活动,以及由民***部等部委提供的财务、项目、新闻等相关业务培训。总会各部门结合自身业务,定期召开讨论会,学习慈善工作法规***策、最新动态,探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员工之间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营造出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二、加强公开透明,树立品牌形象
1.完成各项审计、检查工作。对于慈善组织而言,审计、检查工作不仅是一种监督行为,更是展示组织运作情况、赢得社会信任的重要途径。1~9月份,总会认真配合相关审计部门,完成了中辰兴会计师事务所对总会2011年度财务状况的全面审计工作;完成了***财***票据监管中心对总会2009年度至2011年度一千多本发票的年审工作;完成了每个月税务局要求的税务报表和全年税务报表工作;完成了北京市西城区统计科要求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非工业水消费》、《非工业主要能源消费》、《服务业财务状况》、《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法人单位劳动情况》等各类统计报表工作;完成了***北京专员办对总会设立账户的年检工作;完成了毕马威对宝马爱心基金的专项审计工作。以上各项审计、检查结果均为良好。
2.促进信息公开。为规范总会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保障捐赠人及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总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中华慈善总会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总会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华慈善总会信息公开办法》。总会将以此办法为基础,规范、细化信息公开制度,将公开透明的理念落到实处。在规范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总会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努力使用好自有媒体,加强与大众媒体合作。针对***网站薄弱的情况,总会拟拨300万元专项资金,对“中华慈善网”进行全面整改。新网站目前正在积极筹建中。今后总会将借助网站这一媒介,更便捷、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信息。目前总会与全国300余个会员单位已形成一个遍布全国、合作密切的慈善网络,总会筹募、项目等信息的公开水平,与会员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密切相关。总会在加强自身信息公开的同时,也在努力通过培训等方式带动团体会员单位的信息公开,提升慈善会的整体社会形象。
3.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10月,***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做出全面部署。为积极贯彻***和国家对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方针***策,加强正确舆论宣传引导,塑造慈善事业良好形象,总会于2012年5月17日在四川省眉山市召开“中华慈善总会宣传工作会议”。会议围绕慈善组织与媒体的关系,深入研究新的发展形势下慈善组织与媒体的合作方式,全面推动慈善文化和宣传工作。通过本次工作会议,各省市慈善会就做好宣传工作达成了更多共识,分享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慈善公益报》、《慈善》杂志、《中华慈善年鉴》、《人民***协报·慈善周刊》等由总会独家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媒体,与各地慈善会建立起了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为慈善宣传工作提供了便捷的、全方位的平台。2012年7月和8月,民***部联合相关部委、单位分别在深圳、宁夏举行“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和“2012中国(宁夏)慈善博览会”,总会认真准备参展材料、积极派员参加交流,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总会的了解,扩大了总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做好国内宣传的同时,总会积极参加国际交流,提高总会的国际影响力。1~9月份,总会代表先后参加了在香港举办的“第二届仁爱堂海峡两岸四地慈善论坛”、在日本举办的“第七届世界罕见病及孤儿药品大会”、在美国举行的“全球联合之路系列会议”,并应台湾慈济的邀请前往台湾访问考察。
为培养青少年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总会在新纪元慈善教育基金的支持下,开发出版了《慈善读本》,在全国发起“慈善文化进校园”项目,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目前,全国《慈善读本》的捐赠册数已达100多万,有100多个慈善会在1000多所学校开展了“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学生、家长、老师的一致好评。
三、做好核心业务,保证可持续发展
1.慈善筹募。2012年的慈善筹募工作面临巨大挑战。总会全体员工放平心态、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赢得捐赠方信任,保证了筹募工作平稳进行。2012年1~9月份,总会接收社会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近50亿元,其中捐款人民币2.2亿余元,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47.7亿余元。当然,筹募额度只是反映慈善事业发展的指标之一。我们在争取更多慈善资源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慈善项目的运作效率,努力将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落到实处。
2.慈善项目。2012年,总会各类慈善基金、项目发展较好。“微笑列车”项目、“世界宣明会儿童为本小区扶贫”项目、汇丰银行合作项目等长期品牌项目在原有项目基础上,稳步推进。“朱树豪慈爱孤儿基金”、“慈福行动”、“大众慈善基金”、“德源希望基金”等基金在合作方的积极配合下,进展顺利。格列卫、易瑞沙等药品援助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项目制度,使受益人数显著增加。“为了我们的孩子——千名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先心病儿童救助行动” 接收捐款500万元人民币,为少数民族儿童实施先心病手术救助。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该项目的受助儿童代表受到***的亲切接见。“衣恋圣秀慈善基金”捐赠2200万元助学款,在全国12个省、市开展助学捐赠活动,受助学生共计3000人。“宝马爱心基金”募集善款近3000万元,开展了教育、救灾等25个慈善项目。周大福集团捐赠人民币1218万元,为儿童福利机构捐建康复室15间,为四川、甘肃等省区的26所学校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和学生宿舍。“I DO儿童基金”继续开展“梦想课堂项目”、“行助学项目”,并为四川省36所学校捐建爱心放映室。LDS慈善协会合作项目在贫困群众迫切需求的援助领域开展饮水工程、轮椅发放和农村小学卫生设施改建工作。
在发展既有基金、项目的同时,总会不断拓宽新的合作领域、寻找新的合作伙伴。与拜耳公司在原有多吉美、万他维、拜科奇药品援助项目基础上,签订了倍泰龙药品援助协议;与罗氏公司在特罗凯药品援助项目基础上签订了安维汀药品援助项目协议;与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因爱而生”项目协议。设立了“春雨爱心基金”、“荣融慈善基金”、“天赐康敬老助残基金”、“万达儿童基金”等冠名慈善基金。
2012年10—12月份工作计划
2012年已经过去一大半,总会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于信息披露有待加强、内部管理有待改善、创新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方面。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的十胜利召开。
一、抓好年底各项业务工作
继续坚持“外塑形象,内强管理,深化改革,稳步发展”的发展思路,全面开展各项业务,特别是做好年底的收尾、总结以及明年的工作计划。继续探索和发展以安老、助医为主的慈善实业,转变慈善事业“一手募捐,一手发放”的传统单一模式,提高慈善组织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总会与各地慈善会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在项目运作、慈善宣传、业务培训、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探索,提升总会和团体会员的整体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十月份开始,总会将接受民***部五年一次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过前期准备,总会目前具备大量的评审资料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并将其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届时总会将积极配合评估小组工作,接受评估,努力争取再次赢得“5A级社会组织”称号。十二月份,总会将开展一年一度的“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对于此项工作要提前做好准备,积极团结团体会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顺利过冬排忧解难。
二、做好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
善于合作篇8
【关键词】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合理价格
不动产善意取得是不动产交易信赖保护的重要手段,受物权变动公示方法的影响,世界各国对不动产交易信赖保护的规定有所不同,法国、日本并未规定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其即时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德国、瑞士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则建立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我国善意取得的标的物范围经历了由仅适用于动产到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的转变,更在物权法中构建了独树一帜的“一体化”善意取得构造模式。我国立法模式的选择或有创新但更多的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法律的贯彻实施依赖于法律解释,物权法实施近五年来对于不动产善意取得却无法律解释出台,已严重影响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运行。笔者旨在多角度对现有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难点加以分析,为该解释的出台提供一些裨益,更好地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
一、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
我国《民法通则》并未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仅就动产物权变动的的公示规则(第72条第2款)作了规定。1988年由最高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中承认了善意取得制度。《物权法》起草过程中,我国学者和立法机关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经历了由否定到肯定的态度转变,这种转变无疑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同时针对不动产善意第三人利益保护国内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并无实质性差异,二者是统一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对二者加以区分,单独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制度。2007年《物权法》颁布,其第106条确立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对此本文认为不应孤立地看待此规定,应认识到其立法目的在于囊括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制度之功能,这是理解和使用106条之规定的出发点。
二、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实行的难点
(一)构成要件的模糊性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该条文虽统一规定了动产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但由于动产与不动产属性之天然差异导致构成要件规定的过于原则化,虽简便却不宜适用。
1.受让人应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在不动产善意取得中出让人与受让人的交易行为系法律行为,作为一方当事人,受让人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可以看做是债权行为的影响之一。此外,作为构成要件所需的变更登记的行为亦须受让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关于善意构成要件。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造机理便是运用受让人之善意阻断原所有人之物权追及力以保护受让人之信赖利益,由此可见善意构成要件之重要性。106条仅原则性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时是善意的,并未完全涵盖市场经济活动中不动产交易之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善意内涵的界定。善意,即受让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受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时当然是善意,然受让人“应当知道而不知道”,即过失时如何认定,本文认为需分情况来看。当受让人是轻过失或轻微过失时亦应认定为善意,此过失的造成往往是由于受让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造成,若将此注意义务强加给受让人会造成受让人在不动产交易时的谨小慎微,甚至陷入“恶魔证明”,显然与善意取得初衷相违背;当受让人有重大过失时则不应认定为善意,此时受让人有违一般人交易之注意义务,应承担交易之不利后果,否则对原所有权人有违公平正义。
(2)善意之证明责任。不动产善意取得之善意乃推定善意,受让人无需对自己之善意加以证明,而应由相对人提供受让人“恶意”之证明,否则即推定为受让人善意,但特殊情况除外。如交易价格明显低廉,交易双方存在近亲属等亲密关系以及受让人针对所有权人陈述交易情景无理拒绝等。
(3)善意主体的判定。不动产善意取得中除受让人与无权处分人直接交易外,受让人还可能指派人与无权处分人交易。此种情况下受让人与其人之意思表示同为善意时自然无需赘述,然若人违背受让人授意,即为恶意时如何处置?本文认为此种情况人的恶意并不影响善意构成,受让人本着善意的交易心理状态指派其人与无权处分人交易且已支付合理的受让价格,人在交易时知晓出让人为无处分权人,若并未告知受让人并不阻碍受让人对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4)善意时点的判定。106条之规定对于善意时点的规定为“受让不动产时”。国内学者对于善意时点的观点主要有登记说、受让说、申请说三种。登记说认为善意的时点应以办理完不动产登记为准,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06条规定之受让时即物权转移时,此对于动产为交付,对于不动产即为登记;申请说借鉴《德国民法典》第892条第2款之规定将不动产善意时点确定为不动产登记申请时。受让说主张受让人只有从交易开始至变更登记完毕,整个时段均不知道无权处分的事实,且对此没有重大过失,才是善意的。
3.关于合理价格。106条规定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为受让人支付合理价格,然何为合理价格却未作详细说明。理论界虽有诸多争议却未有定论,法律事务中价格合理与否便由法官自由裁量。不动产交易的标的额一般较大,价格合理之标准全由法官决定则其自由裁量权未免有过大之嫌。此外,还需注意“合理价格”是指实际交付的价款还是仅指合同约定的价款,106条亦未明确。
(二)制度实践中的难点
《物权法》对于善意取得制度构成要件的高度概括性和原则性亦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实施造成了诸多疑问,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1. 关于冒名处分与不动产善意取得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产生“土壤”较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为共有房屋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受让人若为善意,即可取得所有权。二是不动产登记存在瑕疵,即不动产登记事项所记载的权利内容与事实不符。善意取得制度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理信赖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然此种保护亦须有合理限制。善意取得牺牲原所有权人的利益来维护信赖利益的前提是在原权利人有能力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的,若原权利人亦系无辜者,则不应让其承担责任,否则便是矫枉过正。故冒名处分他人不动产一般不应适用善意取得。冒名处分中无权处分人采取诈骗、偷盗行为获得原所有权人信息并伪造不动产权属信息,进而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后与受让人进行交易。在动产善意取得中对于遗失物、盗赃等占有脱离物的善意取得问题,偏重于维护归属的安全和所有权人的利益,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 关于原所有权人追偿之数额
106条第2款规定:“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由此得出,在善意受让人取得不动产之所有权后,原所有权人可以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然而追偿数额的确定并未详细规定。从不动产交易的过程看来,追偿之价格有实际处分不动产时的价格、诉讼时的价格以及无处分权人取得的“对价”三种情形。本文认为采用实际处分不动产时的价格较为适合,诉讼时的市场价格因距离不动产交易已经过一段时间且市场的波动性往往高于或低于不动产实际价值,因而对追偿双方有违公平原则;对于无处分权人获得的“对价”,由于构成要件中“合理价格”的模糊性,无处分权人取得之“对价”并不不能完全反映不动产之应有价值,以此追偿不利于维护原所有权人之利益。
3. 关于不动产上的负担问题
《物权法》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善意受让人动产之善意取得系原始取得,动产上不在负担其他权利。但《物权法》并未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不动产后,该不动产上未登记的权利或权利限制是否消灭。如不动产之上未登记的共有物权在善意取得时是否当然消灭的问题。
三、完善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建议
(一)合理界定善意构成要件
《物权法》将不动产与动产构成要件合并规定的体例安排过于原则化不利于制度的理解和实施,建议将动产善意取得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分开,分别就两者的构成要件作详细规定。
作为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核心构成要件,建议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对“善意”做出说明。善意的判定标准为受让人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并且善意的时点宜采取“登记说”即以无权处分人与善意受让人办理完不动产登记为准。
(二)制定合理的价格标准
我国《物权法》对“合理的价格”没有做出界定,理论界与实务界至今也没有统一的定论。关于这一适用难点本文有以下两种建议,一为法院在诉讼中引入价格评估机制,指定符合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对不动产的价格作出评估,进而判定交易价格是否合理。二为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对“明显不合理的价格”的界定。根据该条规定可以界定不动产合理交易价格为:达到交易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而又不高于其百分之三十。此外还应注意到,合理的价格并不完全等同于市场价格,而是参考市场价格,并且影响不动产的价格的因素很多,比如房地产,会受到所处地段、楼层位置、楼房的档次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判断价格的合理性应综合各种因素。
(三)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作为其公示方法,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受让人以对不动产登记的合理信赖作为善意取得的权利外观,故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基点。我国当前不动产登记机构分散,登记规则不明确,“多头执***,多级管理”现象严重,已成为登记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作者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出台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规,就登记机关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的统一管理。
四、结语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作为现代市场制度下保护善意受让人信赖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已在诸多国家确立,我国《物权法》确立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由于构造模式的一体化和原则性,造成了制度理解和适用上的诸多难点,如善意要件的模糊性、合理价格的缺乏操作性等。通过运用法经济学的视角观察我国现有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可以更好地分析制度构造的市场契合性,也有利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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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哈尔滨商业大学。
善于合作篇9
正如广西慈善总会所讲,慈善事业能否得到健康发展,取决于***府的支持力度、符合国情的发展对策以及慈善团体的自身努力。各地慈善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享了各自的经验,提出了慈善会今后发展的方向与解决思路,主要包括: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的大环境、加强慈善会内部建设、创新慈善会业务发展、增强慈善会合力等四个方面。
(一) 优化慈善事业发展大环境
各地慈善会都认为优化慈善事业大环境是慈善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条件。除了积极争取***和国家的相关支持***策、完善法律法规以外,其中提的最多的是如何加强慈善理论研究,营造正向慈善舆论环境。
山东慈善总会认为,我们应当加强主流***策研究机构的介入,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文化及事业发展体制、机制的研究上下工夫,探索挖掘人道主义、现代财富观、社会责任等这些现代慈善基本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联系,以此弥补现代慈善理论的缺失,并推动其纳入***的宣传规划、理论研究规划,纳入社会文化核心价值体系。陕西省慈善总会分享了他们在慈善理论研究方面的经验。陕西省慈善总会依托西北大学成立陕西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在9月份举办了“2013首届中国(西安)慈善高峰论坛”。近两年举办了慈善组织、宣传、项目、志愿者等业务培训班,逐步提高慈善队伍的理论水平。
慈善理念的深化除了需要精于理论研究,也需要方法得当的宣传方式。重庆慈善总会在慈善宣传方面经验颇多,他们认为,慈善宣传工作做好了,会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动力,是唤起“人人慈善”意识的催化剂。因此,要将优化舆论环境作为优化慈善工作生态环境的重头戏来抓。一是积极争取******府的支持。2011年10月,重庆市委出台《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事业发展宣传的通知》(渝委宣〔2011〕169号),文件要求媒体和记者必须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积极有为地宣传***和***府在慈善方面的相关***策法规,传播先进慈善理念、慈善文化,反映民生动态及民间慈善需求,宣传慈善募捐、社会救助、公信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二是开展每年一届的慈善好新闻评选,对忠于职守,热心宣传慈善的记者及好新闻给予表彰鼓励,并颁发证书和给予现金奖励。三是召开全市新闻媒体座谈会,会议听取、研究慈善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慈善新闻宣传工作。四是联合媒体常年开办多种多样的慈善栏目。五是依托媒体策划开展全市大型慈善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动员功能。
(二) 加强慈善会内部建设
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建设一直是各地慈善会慈善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这次座谈会上,各地慈善会也都着重介绍了在内部建设方面的成就、经验以及今后的发展建议。
1.组织建设透明化
广东慈善总会对其组织建设透明化工作着重作了介绍:一是坚持做好年度捐赠信息公开工作。每年的4月1日前,按赈灾项目、自办项目、协管项目、委托项目和其他项目五大块26个子项目,向社会彻底公开上一年慈善信息以及运行成本。二是完成网站升级改造工程。加强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公开性。三是建立***监事会。聘任省律师协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内部审计协会和省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的专业人员共七人,组成了***监事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并对慈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年审报告等进行监督把关。
重庆慈善总会则制订了《重庆市慈善总会信息八公开制度》,包括“筹募方式、捐赠款物的接收情况、救助项目、救助对象、救助审批程序、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回馈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的方式、财务审计情况”在内的慈善捐赠全过程信息公开,并通过***府网络、选择定位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定期召开慈善监事会议、公布审计报告等,建立起信息定时定期的渠道,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慈善工作信息化
湖北慈善总会依托互联网,使捐赠需求与求助需求之间信息畅通成为可能。湖北省慈善总会开发了该省首套捐赠款物网上公示查询及求助系统。通过系统,不仅能查到每一分钱的捐赠记录,而且能查到捐赠款的使用明细。目前,这一系统正在全省会员单位中进行推广。
广东慈善总会也通过网站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了慈善工作的信息化程度。网站升级改造后,不仅方便了网民***查询、捐款,而且建立了网络新媒体推广体系,增加了义工招募与管理、求助信息管理等慈善业务功能。
3.慈善队伍专业化
江苏慈善总会认为,现代慈善事业并不是简单的“接收”与“施予”,而是融合了各类学科的系统工程。当我们设计项目时,需要进行大量的社会调研,从排查摸底和统计汇总中进行科学分析找到某个社会问题的共性,从而开出具体慈善项目的“药方”;当我们进行社会劝募时,要研究捐助者的心理特征,要有吸引眼球的宣传企划。其他诸如投资理财、财务管理、内部治理等等工作都需要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一支具有较强专业素养的慈善工作团队必不可少,这是慈善组织走向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黑龙江慈善总会也认为,要进一步发展慈善工作队伍,就要推进职业化建设。吸引热心慈善事业、并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慈善组织,不断增强慈善事业的感染力和凝聚力。探索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国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学校学生等各界社会成员参加志愿者服务,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和专业化。
(三)创新慈善会业务发展
1.开辟广泛、多元、稳定的募捐渠道
甘肃慈善总会认为,慈善资金是推动慈善机构各项工作发展的重要支撑,不断创新募捐机制,开辟广泛、多元、稳定的募捐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募捐平台,是慈善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
青岛慈善总会对本市慈善微基金的实施现状作了简要介绍:目前,青岛市设立各类慈善微基金超过2000个。青岛市慈善总会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做好社会草根组织的发展、监管工作。目前,不少爱心企业、团体都有从事慈善捐助的意向,但往往存在缺少相关经验、没有专业人员等问题。青岛市慈善总会针对这一现状,主动与有影响力的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建立慈善冠名基金事宜,与各类商会、企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组织联系,建立有针对性的慈善基金等。二是开展个人(家庭)慈善基金。它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基金单位,捐赠者最低只需协议捐赠1万元,5年内将资金捐给慈善总会,用来救助社会困难群众,具有门槛低、操作灵活等特点,深受市民欢迎。三是发动社区建立互助慈善基金。通过开展慈善文化进社区、组织慈善义工开展义务服务等,发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企业捐款建立慈善互助基金,以镇(街)慈善分会和社区慈善工作站为单位,解决社区内困难群众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家庭困难。
浙江慈善总会则向我们介绍了通过网络进行小额捐赠这一新领域:现在小额捐赠非常多,在浙江开展的最成功的是金华施乐会,它的网络捐赠去年高达2007万元。施乐会网上小额1元、2元的捐赠,今年到现在为止已经达到1247万元,平均每天网络捐赠6.7万元。
江苏慈善总会也介绍了常州市慈善总会的一个创新举措:他们开发了合同认捐这样一个新的募集慈善资金的渠道,慈善组织只拿企业合同认捐的利息,本金返回给企业运作。
福建慈善总会谈到,从福建的实践看来,观念的更新还应包括树立更加开放的心态来从事慈善事业。福建有很多海外的慈善资源,他们也很愿意在自己的祖籍地从事慈善事业,但目前海外善款的进入,海外基金会的申请尚有诸多不便,因此建议放低门槛,放宽限制,不能因噎废食,为防止洗钱,连正常的捐赠也不敢要了。
浙江慈善总会更是进一步提出中国慈善走出去的战略思想。眼下我国的非营利事业相对而言还比较弱小,应当培育一批机构配合国家走出去战略。现在中国走出去的一些企业已经慢慢懂得了融合当地的社会文化,在当地做一些慈善公益事业,但跟慈善机构合作去做还比较少,不够规范。所以要有大思路大战略,推动中国慈善事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展现中国的软实力,配合国家发展的大战略。
2.合理经营,实现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
福建慈善总会提出,“非营利不等于非经营”,必须改变“募到多少钱、做多少事”的被动慈善的方式,提倡积极的经营慈善的理念,通过合规合法的经营,实现善款的保值、增值。只有靠经营才能发挥增值效应,把慈善事业进一步做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做法也符合国际潮流。海外的很多慈善机构之所以统称为非营利性组织,就是因为他们是经营性的,但他们取之于慈善,用之于慈善,没有为从业者和法人谋取行善之外的私利,因此,组织得到发展,队伍得到增强,把慈善事业做大,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重要力量。
那么具体怎么经营,浙江慈善总会将关注点放在了对慈善基金的投资与增值上。目前,社保基金已投入证券市场,但其他性质的慈善基金敢试水的不多。慈善资金委托理财也好,集合信托也好,投入证券市场也好,都要做“风险评估”,要守住“本金”底线。广东慈善总会则是通过购置物业,盘活创世基金,实现了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时也从根本上解决了机构没有自身办公场所的问题,节约了办公成本。
此外,江阴市慈善总会在开展实体慈善方面走出了一条值得借鉴之路:江阴市南街200号的“慈善帮之家”有三个功能区域,包括慈善帮超市、爱心培育活动区域和慈善文化展示区域。慈善帮超市的最大特色是,人们可以在慈善帮超市里看到学习用品、衣物、家用电器……一件件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这些都是爱心人士捐赠出来的,销售所得的款项将全部充实慈善救助资金。
陕西慈善总会正在规划创立慈善园区:目前正在申请立项,拟在西咸经济开发区建立集文化展示、教育、养老、医疗以及社会企业为一体的多功能市场化运作的“长安慈善园”,园区包含文化主题区、实体展示区和产业创新区,计划建成为国内外慈善事业的创新高地、文化高地、和谐高地和交流高地。
(四)增强慈善会合力
1.大力发展基层慈善组织
现代慈善与传统慈善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组织化程度的差异。江苏省慈善总会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鼓励、引导和推动各地慈善组织的组建和发展,一直在关注着每一个城市的慈善组织发展情况。江苏已经于2008年实现了全省市县(市、区)慈善组织的全覆盖,为慈善资金过百亿元和大型慈善项目的全省联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大量的困难群众还生活在社会底层,大量的社会问题也都是从社会基层逐渐生成发酵的。慈善就是要走进基层,倾听底层群众的声音和诉求,大力发展乡镇、村居层面的基层慈善组织迫在眉睫,这也是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在构建江苏大慈善格局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2.加强全国慈善会合作
河南慈善总会提出:在当前形势下,中华慈善总会应积极培育扶持总会会员发展,在搞好慈善会服务系统、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会公信力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领包括慈善会各级各类会员,共同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概括来说就是要搭建“四个平台”:
信息支持平台。收集、整理全国慈善会会员信息,总结推广在内部运作、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引导会员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慈善信息披露制度和慈善会评估制度,推动建立自律机制,增强机构公信力。
联合筹资平台。探索建立如“慈善情暖万家”等更多的全国统一品牌的活动,积极协调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和力量,帮助会员获得资源,实现资源合理流动。
联合救助平台。与会员联合开展慈善救助工作,一是中华慈善总会设计项目和出资,各地慈善会匹配资金,上下联动,形成救助整体合力,共同打造慈善救助品牌。二是中华慈善总会出资金,在会员中挑选优秀慈善项目进行资金帮扶。
培训交流平台。加强各地慈善会会员自身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国内外慈善交流活动、主题论坛和讲座等,提高慈善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湖北慈善总会也建议,由中华慈善总会牵头,探索建立起全国慈善会系统密切的联系,重大活动统一商量,统一布置,统一行动。要在全国形成慈善总会的整体品牌形象。湖北还推荐了目前他们正着手建立的会员单位考核评比制度。即通过项目配套,工作经费奖励等方式,建立省内慈善组织联动机制。
善于合作篇10
作为佛教信徒,自然希望在生病或临终时得到医学和佛主的双重庇佑;即使无信仰者在遇到疾病灾难时,不少人也常常会寄希望于“临时抱佛脚”,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在国外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宗教与医学合作开办了许多医疗机构,但是在以佛教为主的我国大陆,却没有一所“佛”“医”结合的医疗机构。
7月10日,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交大一附院”)与大兴善寺合作办医的签约仪式在古都西安举行,开创了我国大陆地区“西医”和“佛医”结合的先河。
佛医之道本相通
交大一附院院长施秉银向《中国医院院长》介绍道,近年来,医院积极探索优质医疗资源的外延和下沉之路,早在几年前就有了与大兴善寺合作办医的构想。
之所以选择与大兴善寺合作,是因为它具备的区位优势、条件优势和内涵优势。第一,大兴善寺距交大一附院仅有500余米,便于对患者实施紧急救治和转诊;第二,大兴善寺原拥有的一家兴善医院为公立一级医院,具备一定的医疗基础;第三,大兴善寺始建于晋朝,距今1700余年,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著名古刹,是中国佛教密宗的发源地,也是古长安翻译佛经的三大译场之一,千余年来诸多高僧大德薪火相传,使佛道和佛医都承载了深厚的底蕴。
在施秉银看来,医疗工作的“医者仁心”与佛学教义的“济世利人”,都蕴含着高度强调救死扶伤的人文关怀,两者的道义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曾在其著作中写有:“医学治好身体的毛病,宗教能解除灵魂的烦恼。”道出了佛与医的内存联系:佛与医结合,从心理上和生理上对患者进行双重***,有利于舒缓病情、促进疗效、增加康复机会,甚至延续生命。
大兴善寺方丈宽旭表示:“佛教与医院都有着‘向善’‘慈悲’等人文精神,大兴善寺与交大一附院合作,将满足不同人士的需要,而不会仅仅局限于佛教信仰人士。佛医结合不仅可以利用信徒诵经、上香的机会进行科普宣传,使他们树立科学的医学观念,避免因‘诵经念佛消业祛病’的错误思想而耽误***时机,而且有利于提高院内僧侣的修行境界,弘扬我国博大精深的佛教文化。”
施秉银指出,国外许多教会医院在医院设计上追求“非医院化”效果,其目的也是探求在无意间缓解患者及其家属的压力。不仅如此,教会医院还会鼓励、支持医院的各阶层员工参与各种小组活动,寻找并发现能够使其所服务社区满意的各种机会。另外,教会医院也会定期举行大型慈善活动,致力于提高其服务社区健康的水平。这些无不对我国的“佛”“医”结合办医显现出有益的借鉴。
但是与教会医院不同的是,交大一附院和大兴善寺合作办医后,交大一附院既提供技术、人才、设备等医疗服务,并将原兴善医院改建为交大一附院大兴善寺院区(以下简称“大兴善寺院区”),使之升级成为设有200张开放床位的二级医院,而原兴善医院中资质合格的医护人员将被纳入大兴善寺院区。大兴善寺院区的管理权为交大一附院持有,在合作期限内,大兴善寺方丈为交大一附院聘请的大兴善寺院区名誉院长。大兴善寺院区投入使用后,交大一附院每年向大兴善寺认可的陕西省僧侣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临终关怀是特色
《中国医院院长》从交大一附院院长助理马现仓处了解到,交大一附院大兴善寺院区将提供以康复医学为主的医疗服务,分设康复科和综合内科,致力于打造一个国际领先的康复医学中心。其中,临终关怀是大兴善寺院区的特色项目,也是“佛”“医”结合的最大亮点。将康复***和临终关怀自然衔接,也正是佛教教义与医者仁心的有机融合。
马现仓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在注重生活品质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临终阶段的生命质量。作为一项新兴的服务事业,临终关怀服务的萌芽发展满足了人们对临终阶段的特殊生存需求。但是在我国,由于临终关怀起步较晚,加之受传统死亡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临终关怀的认识尚浅,无疑导致临终关怀事业发展略显缓慢滞后。
由此,大兴善寺院区的临终关怀将由佛教僧侣、护士、医生、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慈善团体等社会各阶层人士,向临终患者及家属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各方位的一种全面性支持和照料。目标是力求提高临终患者的生命质量,让其能够无痛苦、舒适地走完人生的最后旅途,同期向患者家属提供支持系统与哀伤辅导。
施秉银告诉记者,大兴善寺院区建成后,交大一附院将会把需要康复、有心理障碍、备受慢性病折磨、处于绝望状态以及生命垂危的患者转运到大兴善寺院区,由医护人员、僧侣携手实行康复指导、心理疏导和临终关怀等服务。不同于普通医院肃穆古板的环境,寺庙幽雅、沉静的环境氛围,有利于缓解患者被病痛折磨的焦躁和痛苦,使患者保持平和心态,从而促进疗效、改善就医体验。此外,在大兴善寺院区,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仍旧享受常规的医保报销***策,这也为绝大多数患者解除了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