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定要我在生命的25年当中选择一段日子作为快乐的代表,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1999年。尽管那是一段留存于上个世纪的故事,留存于上个世纪的感情,但是,它带给我的回忆,任何形式的快乐都难以企及。我想,那一刻就该叫做“幸福”吧。
一年半以前,网络只是少数人的晚间消遣,聊天室的人气远远不及现在的一半,到了凌晨2点,即使像263上的CHINESE里也只剩几个孤魂野鬼寂寞地吊着。而我是一只出了名的夜猫子,凌晨2点正是我的大好时光,干完了手中的活,神经兴奋得难以平静。
想找个人聊点什么,见识见识我的如珠妙语,很随意地就点击上了网,很随意地就选了“whisky”的名字,很随意地发过去一句很随意的话:“一种酒?”“一种烈酒。”很随意的回答。
凌晨2点,只有上帝的眼睛睁着,他可以看到他所愿意看到的一切,却不会预先提示结果。
那个叫whisky的家伙与同行―――在一家杂志做编辑,一样是一只夜晚才双眼亮闪闪的“猫”。不同的是,他在北京的暖气房间里爬格子,而我则被上海湿冷的空气弄得手脚冰凉。
在“网恋”还没有成为最铺天盖地恋爱形式之前,我对whisky有了一点步“想法”。那时我和第三个男友刚刚分手,觉出了一个人的寂寞,和whisky聊天时,就忍不住会带有一点女孩子的娇憨,对着电脑那一头的他撒撒娇,想让他来宠宠我,想听到一些以前常常听得到的甜言蜜语。网上的调情似乎比现实当中来得更加自然,因为只能在想象中完成对对方表情的猜测,对方也无法窥见我此时的神态,所以更加放松。他在北京,离我居住的城市―――上海,隔着1400公里的距离,可在网络中距离实在代表不了什么。
聊了一段日子,我要做一个关于旅行方面的专题,而whisky所在的杂志恰好是旅行方面的专业杂志,我便趁这个机会开始给他打电话。听到我声音的那一刻,他非常非常惊讶。他说,是你问他们要的吧。我说,是的,我耍了一点小花招,从你的同事处要到了你的电话号码。他在电话那头大笑。北京初春的风声从电话线里钻过来,“呼呼”地和着他的笑,给了我身处荒野的臆想。也许是长途,信号不太好,也许是北京的风实在太大,他扯着嗓子喊了半天,终于什么都听不见了。我想,我是听到他真实的声音了。不一会儿,我桌上的电话铃骤然响起,提起来,还能听到呼呼的风声,我说,whisky,是你吧?他再一次大笑说,现在没那么吵了,我们说话吧。他厚重的嗓音加上京味儿极浓的普通话,着着实实让我快乐了一个下午。我们一直聊到他手机没电才罢休,但快乐延续下来了,一场爱情也开始了。我对所有没有尝试过的东西好奇,包括爱情形式。通过声音通过电脑屏幕相爱,是我从来未曾体验过的。没有近距离的感情羁绊,语言竟然变得如此自由,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语言存在着非凡的魅力等待开掘。
我们很快就进入打电话聊天的阶段,网络交流仅仅为节省电话费所采取的第二***策。从晚上11点开始,我们上一个固定的聊天室,然后开对方的小窗进行外人无法知晓的私聊,再关上大窗,就不会有认识我或者认识他的人打扰我们的交谈。
有一次,我偷偷到大窗瞧瞧热闹,马上被他发现,狠狠骂了我一顿,我被他骂得很生气:“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骂我?”“就凭我爱你!”他打出来的这句话在电脑屏幕上停留了很久,我没有作回答。
“下网吧,我给你打电话,过十二点了,电话费打三折。”我默默地冲着屏幕点点头,随即断了网。真实来临的刹那,我感觉到自己的彷徨甚至心底退缩的念头一闪而过,但事已至此,我无法控制自己。
电话铃在午夜时分响起,足以惊醒任何一个梦中人。我慌忙提起听筒。他在那头沉默了一下,说:“唱一首歌给你听吧,你说过,你最喜欢《流浪歌手的情人》……‘我只能一再地/请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我/远远地离开你/离开喧嚣的人群/我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上大学的时候,我非常非常地热爱这首歌,旋律和歌词我熟悉无比,由一个远隔千里的人唱来,却有另一番滋味,“流浪”似乎从一个懵懂的状态一下子变得轮廓清晰。我不住地告诫自己,不要掉下去,千徐翌晟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莫过于―――我站在你的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等我们都明白了爱情,我们却不得不彼此远离。
对不起,是我选择离开,因为,从云端跌落到了凡尘,却无法成为你凡尘中的情人。
流浪歌手的情人千万不要掉下去,迷上一个抓不住看不见的声音。可同时,分明有一个声音以心底冒出来,虽然微弱,却令人无法回避―――“我已经掉下去了!”我们从第二天就彻底地抛弃了网络上的交谈,手机和电话成了我们的主要联系方法,躺在床上听着他的声音在耳边回荡,是我睡觉前的必修功课。挂电话时,他总会叮咛一句:“宝贝,睡吧,明天见。”听了他的叮咛,我才安然入睡。
那一段日子,我家的电话费帐单常常被我偷偷拿走,径自付费了事,不让父母看到那个接近4位数的数字。那时我刚刚参加工作,工资不高,付了通讯费,兜里往往所剩无几。街上的时尚,对我来说,只是过眼烟云,一切都可以省略,只有whisky的声音和话语,才是渴望已久的精神慰藉。
由于工作关系,8月,他要独自一人开车进入腹地的无人区。原定来上海见面的计划推迟。久居都市,对我而言,意味着神秘的同时更意味未知的危险。他说,这是他的一次“流浪”。我说,我会在这里等你回来见我。那瞬间,我体会到了做流浪者情人的无奈与痛楚。
10月,我们终于见面了。相见时很平和。眼光一交错立刻就认出了对方。他走过来,拉住我手,仿佛出差归来的恋人般自然而然。他牵着我的手去酒楼吃饭,他的手很温暖,也很厚实,被他握住时感觉安全。
我至今仍依然怀念那一刻的安全,即使我即将嫁给另一个男人。
whisky在上海停留了两天,然后,我们在人满为患的苏州和杭州拥来挤去,又在水乡周庄偷了农家停泊在岸边的小舟悄悄荡了一个晚上―――月光,透过树杈间的缝隙照着身边的水桨,可以想象清晨摇动时咯吱咯吱的响声。我们并排躺在船舱里,看对方的眼睛在月影下晃动。他一直哼着曲子,仔细听来,却是反反复复的一句“我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由于从杭州返沪的火车突然放慢行进速度,使whisky错过了从上海出发的火车,票只得改签。他却很高兴地在候车室就抱住我:“我们还有多一天的时间在一起呢。”多一天的时间又如何,分别还是准时来了。
开始的时候,我们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计算离分别的那一刻有多远,后来,一分钟一分钟地计算,再后来,就是一秒钟一秒钟地计算。我实在忍不住,最后三百秒哭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据他后来说,那时真想留在上海不回北京了,可在上海他找不到家的感觉,虽然有我。后来我想,也许哪儿都不是他的家,他只是也只能是一个“流浪歌手”。
whisky的生日在11月初,我悄悄谋划着再次相见。为此,连续一个月,我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有求必应地接下别家杂志的约稿任务,绝不挑挑拣拣。每挣得一笔稿费,我离whisky就近一点,一想到这个,打字速度跟飞一样地快起来。
whisky在电话里讲:“这次你来,我一分钟也不让你离开我的身边。”可是,在那座北方的古老城市,我却和他分开了整整三个小时―――为了和另一个约定好的男孩子见面。我不知道那时自己是不是疯了,是不是对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本来就有恐惧,上学时的喜好也许仅仅是叶公好龙的另一个版本。我要证明自己的花心和不真实,这次的北京之行也不过是一次浪漫之旅罢了。
whisky终于找到了疲惫不堪的我,疯了一样要我跟他回家见他的父母。他说下一次去上海,他就要见我的父母。我使劲甩脱他的手,站在北京的大街上哭了起来。北方深秋的风刮得脸颊生疼,我开始怀疑自己所做的一切,我真的能坚持到底么?和whisky在一起,我是快乐的,我们是快乐的,甚至几乎接近了幸福。但是我们离得那么远那么远,我对于北京的陌生和疏离,就像他对于上海的陌生和疏离。
分离,令人有被撕裂般的痛楚。一个月的积蓄换来一次相见,但是相聚意味着再一次分离。循环往复,坚持的意义又在哪里?直到踏上回沪飞机,whisky确实没让我一个人呆过一分钟,时刻紧紧攥着我手,生怕一放开,又会找不到了。这双厚实的手还是让我感觉安全,但不是安定。这双手没有令我安定下来,它本身就不属于安定的人。
午夜的电话仍在延续,我的眼泪却渐渐地多起来。在冬天,人似乎会变得特别脆弱,总想找个亲爱的人相依偎,共同抵挡寒风带来的绝望般的情绪。1999年的圣诞前夜,我一天赶了三个场子,赴宴和赴男孩子们的约会,我关了手机,却感觉得到从北京发来的手机信号在夜空中飘荡,无处着落。我强迫自己握着红酒对每一个迎面而来的人微笑,我没有理由不微笑。假若离开上海,就会离开现在所拥有的熟悉的一切,我没有这个勇气,我告诉自己,我需要安定。
whsiky给我的E-mail,静静躺在电子邮箱里。我们又重新回到了最初的交流方式。“找不到你,我原想该陪你聊聊,但我也知道,仅仅靠声音,远远够不上现实的一个拥抱……相距千里,我们相爱了,相距千里,也阻隔了我们的爱……爱,需要真实的耳鬓厮磨,我们离得太远了……我依然爱你……”在那一刻,我觉得哪怕用再多的眼泪也值得把whisky和我的爱情维持下去。“我就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我用这句话作为对whisky的回应。按下回复键时,我忽然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但这样的信心可以延续多久,却谁也无法预料。
千禧年元旦,我和whisky在南京相见。没有任何误会,没有彼此离开过一分钟。我们只是拼命地快乐,挤在欢乐的人群当中拼命地笑,拼命地大声叫嚷,然后排队去听鸡鸣寺的新年钟声。分别的时候,他的火车发车时间比我晚3个小时。最后五分钟,我不得不上车,从车窗看着他的身影变小,再变小,最终消失在我的视野外。
一月,上海的冬天又绝望起来,我大学时代的室友举办婚礼。
那天,whisky独自去了东北拍雪景。我在热闹的婚礼上看着因为幸福而容光焕发的新娘,心里的酸楚和着嫉妒竟然一瞬间迅速扩散开来。whisky能给我这样平凡而安定的快乐么?也许,我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要一份世俗的快乐做生活的底子,要一份红尘里的喧闹排遣孤独。流浪的歌,偶尔地唱起来,也只是一时的表白,我忽然明白,真的无法去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一个月后,我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一个高大挺拔的男子,能够给我安定和安全。一年后的今天,我就快结婚了。我依然怀念那时的浪漫,那时的傻气,那时的whisky有烈酒一样的热情。只是,再烈的whisky,也经不住时间长河的稀释,终至味如淡水。
(题***/方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