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梅娅(化名)20年来深居简出的低调生活被彻底打碎了。
2010年,一桩民事纠纷中,她的存款被银行非法窃取并泄密,其中一笔疑似于杜撰的款项被他人当做质证材料在公开开庭的法庭上当众公布,一向低调的她瞬间被动的成为当地的焦点。为了重新恢复自己想要的平静生活,为了逃避 “被曝光” 的措手不及和惊恐不安,为了维权给自己讨回公道,她带上保镖怆然“逃亡”北京度日,成为“北漂”一族……
无奈“北漂”
“我被银行害苦了,有家不能回。”托梅娅对现在的生活状态非常愤懑。尽管和记者见面的场所,三易地点,最后定在北京四环边一家偏僻的咖啡馆,然而40多岁的托梅娅出现在记者面前时,还是在落座前四处张望,神情紧张。一身素装,穿着打扮极为普通的她,言谈间却有一个下意识的动作:捂住左侧面颊,细语低声缓缓回答着记者的问题。接受采访的50分钟内,她收到了多条借钱的短信和电话,其中的一笔借款为90万元。对此,她大都报以苦笑,看完短信后缓缓合上手机。她喝15元一杯的咖啡,吃10块钱一份的快餐,她靠存有不到100元的市***一卡通,在北京乘地铁坐公交,生活简朴异常,然而她身边1000米范围,24小时内有保镖暗中保护自己,以防不测。托梅娅毕业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某单位工作,并且成为单位的业务精英,随后,她独自“下海”开始了艰辛的创业之旅。
喜欢简单生活、低调度日的托梅娅十分注重自己的行为,她从不使用名牌化妆品,也从不开豪华轿车,经商15年来没有去过一次歌厅,没有打过一次麻将。
每年高考过后,她悄悄来到电视报道过的贫困高考生家里,捐助他们完成学业。但是,她却无一例外的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只要听说有媒体前来采访,她便会放下钱后,悄然离去。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低调善良的人,却被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青山支行非法曝光了她的银行账户。
被诉至法院
事情还要从一件房产纠纷说起。2007年底,托梅娅在包头市体育局家属楼的房屋面临拆迁。托梅娅和包头市招商局、拆迁办因为补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
记者在包头市2007年11月27日下发的“包府发(2007)101号文件”中看到,当时包头市委市***府制定的拆迁方案是,住宅楼补偿不区分装修档次,根据楼层进行补偿。其中一、六楼每平米补偿6840元,五楼每平米补偿6900元,二四楼每平米补偿6930元,三楼是6960元。
托梅娅家住六楼,提出了不同意见,因为“他们家装修就花了30多万元。这种一刀切的方法,没有保障他的利益。”托梅娅提出的条件是,在原地提供一套平米数相同的住房,如果平米数不同,钱数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多退少补。或者,要将自己30万元的豪华装修考虑到拆迁补偿中。
青山区招商局和拆迁办拒绝了托梅娅的补偿要求。让托梅娅始料未及的的是,2007年4月7日,本是租住其房屋的马占勇却和包头市青山区招商局签订了“协议书,”协议称马占勇和托梅娅之间存在房屋权属争议。为保证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协议规定,“协议书双方签字之日起,马占勇2日内无条件交房。”同时,争议双方“就补偿金分配达成一致解决意见前,不向任何一方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随后马占勇和青山区招商局签字。此事托梅娅并不知情,5月份,房屋被拆迁。
随后,托梅娅随后被马占勇告上法庭。8月26日接到法院传票时,此时托梅娅才知道马占勇和招商局签订了“拆迁协议”的事情。托梅娅“心里觉得莫名其妙”。三年前明明是租房给马占勇,马占勇给自己支付一万元租金,怎么现在变成了马占勇所说的“2005年4月,我跟托梅娅存在口头买房协议,并且房屋总价7.4万元,2005年4月27日已经全部付清购房款额”。
托梅娅清楚的记得,2005年3月,丈夫同事韩华的妻子韩银花找到她,说她表哥马占勇为孩子上学方便,希望租住托梅娅在青山小区体委宿舍的房子,租期三年。因为马占勇夫妇是下岗工人,希望能少收些租赁费用。考虑到朋友关系,出于好心,托梅娅三年收取1万元租赁费用,并且当场给马占勇写了收条。
由于自己证据扎实充分,一审法院很快判决托梅娅胜诉。这场官司诉讼过程中,原告认为托梅娅的一笔存款应当是自己付过她的“房屋买卖”资金,由于缺乏最基本的法律手续,原告向法院申请调取托梅娅部分帐户的存款记录。法院受理后,在法定期限内向当地建设银行依法查询托梅娅的存款凭证。在银行的配合下,本次调取和查阅并没有查出对原告有利的证据。
2009年底,该案二审开庭审理。托梅娅亲自出庭坐在了被告席上和对方展开了激烈辩论,然而在证据质证阶段,原告出具的一份托梅娅的银行存款记录却引起了她的震惊:原告不知通过何种渠道,居然在法院依法对建设银行履行过法定查询后,私自通过关系在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青山支行处调取了托梅娅五年前的存取款交易记录!
让托梅娅感到十分不解的是,自己从未在建行青山支行开过户头,也没有和青山支行有过任何形式的资金往来,一个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非开户行怎么可能严重非法跨行查阅调取到自己的存款记录呢?
银行泄密
银行泄密记者看到一份中国建设银行档案借阅单复印件,借阅单位是青山支行,借阅单位负责人审批:王志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刘梅竹,借阅人:郭永新。借阅理由是为客户查询。
托梅娅告诉记者,经过她查证,王志敏是青山支行的会计业务主管,郭永新是一般职员,刘梅竹是包头市分行主管档案的办公室副主任。“郭永新是受了王志敏的指派,在没有核实身份的情况下,为冒名客户查阅并且复印了存款凭条。”
托梅娅为此她多次找到王志敏等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质询,希望建行有个明确的答复。
“初次找到王志敏,她态度比较恶劣,并且说为客户查询是我的职责,我说是不是只要我申请你就能把他的存款信息告诉我?那我查询一个人的账户,他在本市建行有存款,也可能在广州建行你能告诉我吗?”王志敏一时语塞。后来又找到她的上级领导,王志敏才承认是收人之礼,受人之托。”
2010年3月17日,托梅娅再次来到青山支行时得知,会计主管王志敏已经平调他行,郭永新在托梅娅的追问下透露, 2010年1月底,行领导打电话让他帮客户托梅娅查询一笔存款,一会就过来两个男的,他以为其中一个人是托梅娅,因为五年前的档案都已经上存到分行档案库,他就领着他们到分行找到有关领导审批。才查询到相关信息。
“郭永新告诉我,因为是行领导的安排,他就没有核对查询者的身份,分行主管档案室的领导和档案室的管理员也是一路配合。”托梅娅说。
据托梅娅介绍,此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包头市分行长向他求情,答应开除王志敏、对账户泄密予于赔偿。托梅娅书面表示不追究包头市分行行长的责任,但是此危机过后,只有王志敏目前已经被停职外,包头市分行没有兑现赔偿承诺。
10月26日,记者拨通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市青山支行行长武爱萍的电话,欲了解相关情况,明白记者的采访意***后,武称正在开会,随后会回拨记者,挂断电话后便无音讯。包头市建设银行行长高凤山电话中不愿回答任何问题,称此事已经处理完毕,没有必要再谈。
自己的存款记录被建行银行包头分行青山支行非法泄密后,还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公开展示。最终包头市中院终审判决原告马占勇胜诉,其中银行泄漏的储存信息作为重要证据为法院所采信。
法庭休庭后,托梅娅的资金被银行非法泄密的事情一夜之间在包头市广泛传播。由此,托梅娅追求的低调、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亲戚朋友踏破门槛般的借钱者、“共同投资”项目的游说者、承包工程项目的说情者;除此之外,托梅娅还愈发担心起自己的人身安全,为了有一个相对放心的环境,托梅娅前后花费140多万元购买了高档进口监控设备,并且花费200多万购买了三台轿车和雇佣了保镖,以防出门时被别有用心的坏人盯梢……
即便如此,托梅娅的生活还是无法平静。原来用的手机几乎被借钱者打爆。忍无可忍的她和家人商量之后,毅然决定远离包头市,赴北京躲避账户公开之后的手足无措和无奈。
今年5月份后的一天夜里,托梅娅含泪和家人道别,悄悄登上了赴京“北漂”的火车。
问及到北京“北漂”的目的,托梅娅立刻泪流满面,她说:“我是被银行逼成这样的,银行的一次非法操作彻底打乱了我原本平静和快乐无忧的生活。可是一个女人,现在我要像贼一样的生活,像黑社会老大一样出门带保镖,我受够了这样的生活……”
托梅娅到北京以后一直通过各种渠道为自己维权,她表示一定要讨还自己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