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时有因领导违法乱纪,东窗事发,身败名裂,进而导致其生活秘书也“颇受牵连”、身陷囹圄的事件见诸报端。乍一看,好像是生活秘书遭受了不白之冤,所谓一人受刑,“株连九族”。然而仔细考察,未必如斯:固然领导违纪犯法会产生“磁场效应”,对曾经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生活秘书有一定影响。但生活秘书最终被苛以刑律,则说明其在领导“犯事”的过程中一定或多或少起着参谋、策划、帮助、辅助的作用,即一样触犯了相关***纪与国法。如领导的某次受贿,本身就是生活秘书与行贿人的积极促成;领导自身违法犯罪,生活秘书也“东施效颦”,亦步亦趋,唯恐不及;领导家属有“难事、急事、烦恼事”,生活秘书为表忠诚,甘愿为之赴汤蹈火,自恃“一人之下,众人之上”,丝毫也不顾及***纪的威严与法律的尊严;领导子女有非法指令,生活秘书唯其马首是瞻,建言献策,唯唯喏喏,生怕因此得罪后面不动声色、冷眼观察的领导等等。
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否认有些时候生活秘书的肆虐乱行、胡作非为的确是受到了来自领导或其家属的直接压力,属不得已而为之;而更多时候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是基于生活秘书自身角色定位不准、***性觉悟不高、纪律意识不浓、组织原则性不强、法律意识严重缺乏。因此本因处于幕后、专事为领导服务职责的办公室生活秘书人员现在频频亮相、走到台前,就不由得不让人们反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日常工作、生活大部分时间紧随领导身边的生活秘书人员,到底应该有着怎样的准则,到底应该如何找准自己在办公室与领导之间的位置,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好自己与领导家属之间的关系、保持恰当的身份距离。
应该说,生活秘书(也称勤务人员)一职,古已有之。譬如那时大户人家为方便子女一心一意读书所雇请的书童,实质上就起着照顾主人日常衣食起居的生活秘书作用;而县衙内整天围着县令大人团团转的一帮幕僚,就已经与当代领导身边的生活秘书身份无二;至于皇帝上朝前与退朝后,须臾不离其半步的一群太监,可以说个个都终其一生尽着生活秘书的全职。想当年孟尝君门下食客达三千之众,则是将生活秘书的作用重视到了极致,毕竟“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现在把特长、爱好、专业各不相同的众人统统揽入檐下,居为已有,为已所用,相信一定能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可惜秘书总归只是秘书,一味地依赖秘书行事的结果就只能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孟尝君最后不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门下众秘书被后世喻之为“鸡鸣狗盗”之徒么?所以古代对于生活秘书也有着严格的履职要求,如不得越俎代庖、干预***事;不得假传圣谕、瞒上欺下;不得内外勾结、作奸犯科等。同时考虑到生活秘书的肆意狂行会直接影响到主子的形象、危及到***权的巩固,因此对于违法乱纪的生活秘书一旦处罚起来,也是绝不姑息、下手毫不留情。只不过在“家天下”的时代,“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更多时候主子们似乎忘却了生活秘书今日的“罪该万死”其实与自己平时的管教不严、不够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因果联系。然而就是在那样一个时代,一样有生活秘书能够于夹缝中求生存、谋发展,甚至挨到最后竟然能功成名就、全身而退。无疑,“伴君如伴虎”的内中应该有着生活秘书应该奉行的服务“大方向”、生活“潜规则”、履职“小秘诀”。
对于今天的生活秘书而言,如何在为领导服务的秘书生涯中即便领导“出了事”,也能确保自己“出污泥而不染”,同样有着一些基本的工作准则。具体说来,可粗略地归纳为如下方面:
首先,生活秘书应该明晓自己的职业身份,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毋庸置疑,生活秘书一职的全部工作内容就是为领导服务,当好领导的左膀右臂,替领导安排、处理好日常大小事务。但别忘了,生活秘书的职业载体,即作为履行生活秘书职能的当事人,其履职的前提是自己已经是所在单位的办公室人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属于办公室在编人员这个前提,相信你纵然头脑灵活、思维敏捷、说话得体、处事有方,只怕也难进入拟选拔为领导生活秘书的人员名单。因此生活秘书为领导服务,将自己日常的全部精力与时间于领导,但必须明白,自己终究还是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是替办公室在为领导服务。而既然是组织中人,就应该一切行动听从组织安排,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顺乎组织的行为规范,维护组织的形象与利益。之所以一些生活秘书会“出事”,实际上很多时候就在于其忘记了自己的职业身份,将自己视为领导的“附属品”与“衍生物”,并由此产生愚忠的信念,以领导的命令为自己行为的第一指南,以领导的满意为衡量自己工作成效的第一评判标准,以领导的态度为自己看问题、处理事情的第一出发点。
其次,生活秘书应该铭记自己的职责范围,厘清自己的服务内容。一般意义上讲,生活秘书的职责就是照顾好领导的日常生活,让领导从庞杂琐事中***出来,心无旁骛地谋全局、思大事、求大业。如果这样简单地思维、直观地推论,似乎生活秘书应该对领导的生活需求事无巨细、无微不至。然而从现代秘书学角度论,生活秘书属于秘书职业之一种,是秘书职业细分化的产物,本质上其仍然还是公务行为。为此生活秘书不可能、也不应该在履职中将服务范围囊括到领导日常生活的全部,甚至不加思量、自告奋勇、自我加压地担当起领导一家的“总管家”,将领导的家事也置于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当然,囿于“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之常理,现实生活中作为领导的生活秘书,其不可能将领导的公事与私事区分得那般泾渭分明,不可能在领导家中有事时仍然呆板地坚持所谓的公正立场与处事原则。但从宏观上考究,生活秘书必须弄清楚这样一点,即领导的私事、家事,如果能尽量少参与的,就坚决不要积极主动地去“张罗”。其实但凡明智的领导,其也清楚自己的生活秘书只能够出现自己日常生活的哪些方面与领域,从而对擅自越过自己接受底线的生活秘书向来都持反感、乃至批评与排斥的态度。因此作为生活秘书,应该对领导交办的大小事务于行动前有一个基本的考量,对自己拟积极主动融入领导生活领域的各项措施先期有一个大致的方向估测与力度把握。
最后,生活秘书应该妥善处理好与领导家属之间的关系。能够在适当时候、适当场合、适当事务上学会拒绝,努力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生活秘书服务领导的生活,而领导不是孤立的个人,围绕领导生活的人际关系有亲朋好友、同事同学,更有配偶与子女。理论上分析,帮领导分忧解愁也应该包括如何处理好领导身边人的大小事务,尤其帮助解决好领导直系亲属提出的各种主观要求与愿望诉求。然而如前所述,生活秘书毕竟不是领导的私有物与奴仆,不是领导家里的“管家”或“家丁”,其服务行为始终只是一种职业或职务行为,因此生活秘书以公职行为去处理领导的私人事务,本身这中间就存在着悖论与矛盾之处,需要生活秘书全盘考虑、统筹兼顾、张驰有度,力戒“没头脑”与“机器人”。现实生活中于这方面我们经常看到的情形有两种:其一,生活秘书面对领导家属提出的要求与诉求,不是自作主张、满口答应,而是及时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汇报,由办公室出面解答与处理。由此生活秘书就从一个侧面向领导家属表明了自己的公职身份,使其知道生活秘书是组织中人,担任生活秘书属于职业行为,代表着组织服务领导,自己没权力、也不应该凭着与领导的特殊关系而对生活秘书颐指气使,随意调配,挥来呵去。其二,生活秘书忘记自己的公职身份,猥琐地把自己看成是领导个人的心腹,是“第二领导”,甘愿听命于领导家属的驱使,为着其各种合理与不合理的要求去积极奔波、极力满足,甚至有时候明知是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指令,也要为讨好领导、满足私欲而甘愿以身试理、试规、试法。如此于某些领导或其家属眼中,对你的评价自然是称职的、优秀的,殊不知你作为公职人员却完全漠视了办公室组织的存在、忽视了公职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与人格尊严,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当事领导的形象与威望。
当然,生活秘书应遵守的工作准则远不止以上内容,而且就算将工作准则条理化、制度化,也不可能保证每一名生活秘书在为领导服务的过程中不犯规、不越界、不“出事”。而要想真正做到既为领导服好务,又能在为领导服务的过程中日渐成熟,“德能勤绩廉”样样合格,将自己打造成一名优秀的办公室核心工作人员,关键还在于秘书人员平时可持续地提升自我修养、完善人格与素质。实践表明,一名***性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明的生活秘书,不仅不会在领导(或其家属)“出事”时与其“同甘苦,共荣辱”,始终保持自己作为办公室核心工作人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反而会在领导(或其家属)“出事”之前就再三谏言、诲人不倦,使其幡然醒悟,悬崖勒马,痛改前非,实现秘书与领导之间的良性互动。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委***校副教授)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领导生活秘书的工作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