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余年来,余秋雨一直在以亲身历险的方式考察着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考察成果通过电视和书籍在全球华文界造成巨大影响。本书渊源就是作者在凤凰卫视主持的文化类座谈节目《秋雨时分》。
本书深入探讨了东方及中国各个时代的文化精髓,同时结合文化和电视传媒的传播威力,将极大地激发读者对中国古代文明的探究欲望。
经典章节
余秋雨:中国人如果失去了对老子的记忆,将是一个可怕的世界级笑话。然而现实是,这样的笑话一直存在。《道德经》只有寥寥五千字,然而曾经认真读过全文的国人少之又少。我们平常知道得更多的是儒家的一些语录。中学、大学的语文课本里收录老子的言论不多,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用得就更少了。
《道德经》开篇就有点把人卡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人的习惯就是这样,如果一开始弄不明白,大部分人就放弃了,往往转向研究“界面”比较“友好”的学问。
结果,《道德经》的这第一句,大家都听过,但很少有人能弄明白。鲁迅在小说《出关》里边写到,老子一开口,就把边关上要他讲课的全部官兵吓住了,因为谁也听不明白他在讲什么。
那么,今天就让我来解释几句吧。这种解释,也正是对老子哲学的一种示范性逼近。至少,可以尝一尝这种古老智慧里的一点点滋味。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可道”,这三个字里,第一个“道”字是名词,指的是世间大道。第三个字也是“道”,却是动词,指的是表述。“名可名”的结构也是这样。这几句话连在一起,翻译成现代汉语,大概的意思是:道,可以说得出的就不是永恒的道;名,可以说得出的也不是永恒的名。
老子的思想非常反传统,他认为不管是自然大道、宇宙大道或是人间大道,一旦我们自认为讲明白了,其实就偏离它了。道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而语言恰恰是一种限制。因此,老子认为,只要我们把大道付之语言表示,就是对大道的一种剥夺,一种侵蚀,一种或多或少的切割。这个意思,也适用我们今天的讲课,老子的在天之灵如果看到又有一伙人在这里谈他的道,也会苦笑一下飘然远去。
后半句“名可名,非常名”,更进一步否定了以概念、名号去定义不同的对象。有几位西方现代哲学家特别喜欢老子的这个思想。当你试***去定义时,用的是过去产生的类别划分。类别划分本来就是一种最粗浅的概括,已经取消了事物本身的独特本质,更何况是过去的。这就像让你在操场上排队,被划入了萤队,但黄队是你吗?“黄队”之名,一时之名,权宜之名,非本性之名,非个体之名。遗憾的是,本来为了方便而叫出来的名,却替代了事物的本性,人们还特别容易为了名而争斗。在老子看来,这从一开始就搞错了。
老子开头这句话,其实也摆明了一个著作者的矛盾心态。他很谦虚地告诉大家,后面文字所传达的意义并不是他心中的终极意义。终极意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但是,如果完全不言传,人们就很难抵达意会的入山口。因此,这五干字,就相当于“起跳板”,读者是否要完成那个跳跃,就看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