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合同范文第1篇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由甲方提供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劳务人员赴_______乙方履约一事,经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事项
乙方拟通过甲方招募 _____ 名中国员工,赴_______ ______________ 公司从事 _________ 工作。
二、工薪
乙方支付受雇员工的月底薪如下,底薪从劳务人员抵达_______之日起计算。
三、乙方确保按以下条款履约
(一) 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劳务人员抵达_______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可依乙方和劳务人员双方意愿签订续约合同,续约合同应告知甲方。
2.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试用期为_____个月,如不能胜任工作,试用期将再延长_____个月。_____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将被遣送回国,回程机票费用由劳务人员自理。
(二) 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未满因乙方或非劳务人员的原因需与劳务人员终止雇佣关系时,乙方应支付劳务人员_____个月的底薪金额的补偿金并免费提供返回中国的机票。
2. 合同期未满因劳务人员自身原因需与乙方终止雇佣关系时,劳务人员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未满合同期的实际时间按比例返还乙方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履约的开支(机票、工作准证的申请费用及更换费用),返回中国的机票费用自理,按乙方安排的时间离境返回中国。
(三) 工作时间、月薪金、年终奖金及支付形式
1.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_____小时。
2-1. 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六工作及完成生产定额后超时工作为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X5天X9小时)X1.5X加班时间计算。
2-2. 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超时工作或在星期六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X5天X9小时)X1X加班时间计算。
3-1. 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X5天X9小时)X2X加班时间 计算。
3-2. 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超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X5天X9小时)X1.5X加班时间计算。
4-1.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底薪工资由乙方在每月的 _____号之前按汇款当日中国***美圆外汇卖出最高牌价(此汇牌价仅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另加0.01后的汇率,兑换成人民币汇入劳务人员指定的个人中国帐户并承担汇费。
4-2.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加班薪金/加班津贴每月的_____号之前结算,以_______当日牌价兑换成纳币汇入劳务人员在_______的银行户头。
5. 花红视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劳务人员的实际表现由乙方决定有否及多少。
(四) 食宿
1. 乙方免费为劳务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法定标准的住宿条件并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如床具及生活用品),免费提供水、电。
2. 乙方免费提供劳务人员在厂期间基本膳食,确保卫生和合理的营养。
(五) 公共假期和病假及医疗费用
1.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满一年,可享有不包括公休假日在内的_____天有薪假期,假期必须依乙方安排当年休完,否则将作废。
2.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可享有每年_____天的有薪病假。
3. 乙方承担劳务人员履约期间在乙方指定的医院和医生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但不承担下列医疗费用:
a. 怀孕、分娩或小产;
b. 精神的诊治费;
c. 自我伤害或行为不检所造成疾病的医疗费;
d. 任何原因企***自杀,不法行为,自暴于危险下(除非企***救人或抢救乙方财产外),招惹别人的攻击,滥用,破坏治安之不法行为而导致的疾病与伤残的医疗费用;
e. 酗酒、殴斗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f. 牙科、美容;
g. 乙方隐瞒其抵达乙方受雇前已患的疾病,在履约期间病情加重或复发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六) 保险及签证、居留工作证费用
1. 乙方将为劳务人员提供伤、残、死亡保险及当地***府劳工法所规定的其它险种保险,并承担保费。
2. 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履约的签证,以及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的居砖工作等证件由乙方负责申办并承担费用。
(七) 国际机票
1. 乙方负责提供劳务人员前往履约,及履约三年期满返回中国的国际机票并承担费用。
2. 若雇佣期未满,劳务人员提出辞职,或劳务人员因触犯本合同书第八款所列条款,遭乙方开除,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2点或第八款执行。
(八) 开除的情形
劳务人员触犯下列任一条,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劳务人员的雇佣关系并将劳务人员遣返中国。由此产生的遣返费用由劳务人员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追加要求劳务人员偿还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应聘而开支的国际机票和签证、工作证申请等费用。
1. 违反_______法律及法规;
2. 触犯厂规;
3. 未经乙方许可向其它雇主提供服务;
4. 因隐瞒的疾病而导致不适合继续工作;
5. 被雇主证明不适合所任工作,或不服从乙方的调动,经书面警告两次无效(如情况恶劣将不需要警告);
6. 旷工达_____小时,(累计迟到及早退达三次而未有合理之解释者,按旷工1日计);
7.
消极怠工;
8. 参与当地***治活动、非法集会;
9. 参与非法信贷、、***、酗酒、斗殴;
10.罢工;罢工的认定条件为:
(1)。 没有乙方的准假手续,连续_____小时(含节假日加班)脱离工作岗位。
(2)。 十人或十人以上同时有意停工达_____小时。
(九) 劳务人员的责任
1. 遵守_______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 服从乙方管理,忠于职守,维护乙方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外泄乙方的商业信息,并无条件接受乙方在工作岗位上的调度;
3. 热心培训当地员工并在工作上作出称职的表现;
4. 爱护乙方的设施、财物,保持住所的清洁,不得将外人带入住所内过夜;
5. 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为乙方以外的雇主提供服务,或外出打工以及作任何兼职;
6. 履约期间,不得同居、结婚,不得怀孕,生育;
7. 自付个人所得税。
(十) 乙方的责任
1. 应及时办理劳务人员在_______工作的合法手续。
2. 妥善保管劳务人员的护照,除厂方办理相关手续外不得把护照给他人。
3. 生产定额的制定,应以_____%员工能够完成为基准。
4. 尊重劳务人员的人格,不得打骂。
5. 不得要求劳务人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四、关于开除和解聘条款的补充
乙方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欲对劳务人员处置终止雇佣关系(含开除退、解聘),应提前_____天书面照会甲方,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五、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按乙方招工的要求招募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考场供雇主代表面试。
2. 负责为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取的劳务人员办理各类出国手续。
3. 负责劳务人员的出国前培训,解释劳务人员与雇主之间签订的《劳务雇佣合同》的各项条款,雇主方的厂规、厂纪和_______的法律、法规及风俗习惯。
4. 负责按雇主的要求的行程安排劳务人员出境。
六、雇佣关系出现摩擦及纠纷的协调解决
乙方与劳务人员的雇佣关系出现摩擦及纠纷时,应通过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对_______劳务合作业务协调小组协调解决。乙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小组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并充分尊重协调小组的处理意见,以便雇佣双方的问题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七、协商及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异议或遗漏,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最终仲裁,甲、乙双方都应服从。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中国驻_______大使馆经商处认证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文秘站刊出
履约合同范文第2篇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由甲方提供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劳务人员赴_______乙方履约一事,经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事项
乙方拟通过甲方招募 _____ 名中国员工,赴_______ ______________ 公司从事 _________ 工作。
二、工薪
乙方支付受雇员工的月底薪如下,底薪从劳务人员抵达_______之日起计算。
─────────────┬─────────────┬─────────────
│工?种
│底薪(美元/月)
│备?注
│
├─────────────┼─────────────┼─────────────┤
│熟练车缝工
│
│计件计薪
│
├─────────────┼─────────────┼─────────────┤
│挡车工
│
│计件计薪
│
├─────────────┼─────────────┼─────────────┤
│带线组长
│
│月薪
│
├─────────────┼─────────────┼─────────────┤
│跟单员
│
│月薪
│
─────────────┴─────────────┴─────────────
三、乙方确保按以下条款履约
(一) 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劳务人员抵达_______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可依乙方和劳务人员双方意愿签订续约合同,续约合同应告知甲方。
2.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试用期为_____个月,如不能胜任工作,试用期将再延长_____个月。_____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将被遣送回国,回程机票费用由劳务人员自理。
(二) 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未满因乙方或非劳务人员的原因需与劳务人员终止雇佣关系时,乙方应支付劳务人员_____个月的底薪金额的补偿金并免费提供返回中国的机票。
2. 合同期未满因劳务人员自身原因需与乙方终止雇佣关系时,劳务人员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未满合同期的实际时间按比例返还乙方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履约的开支(机票、工作准证的申请费用及更换费用),返回中国的机票费用自理,按乙方安排的时间离境返回中国。
(三) 工作时间、月薪金、年终奖金及支付形式
1.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_____小时。
2-1. 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六工作及完成生产定额后超时工作为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5×加班时间?计算。
2-2. 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超时工作或在星期六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加班时间?计算。
3-1. 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2×加班时间? 计算。
3-2. 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超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5×加班时间?计算。
4-1.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底薪工资由乙方在每月的 _____号之前按汇款当日中国***美圆外汇卖出最高牌价(此汇牌价仅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另加0.01后的汇率,兑换成人民币汇入劳务人员指定的个人中国帐户并承担汇费。
4-2.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加班薪金/加班津贴每月的_____号之前结算,以_______当日牌价兑换成纳币汇入劳务人员在_______的银行户头。
5. 花红视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劳务人员的实际表现由乙方决定有否及多少。
(四) 食宿
1. 乙方免费为劳务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法定标准的住宿条件并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如床具及生活用品),免费提供水、电。
2. 乙方免费提供劳务人员在厂期间基本膳食,确保卫生和合理的营养。
(五) 公共假期和病假及医疗费用
1.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满一年,可享有不包括公休假日在内的_____天有薪假期,假期必须依乙方安排当年休完,否则将作废。
2.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可享有每年_____天的有薪病假。
3. 乙方承担劳务人员履约期间在乙方指定的医院和医生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但不承担下列医疗费用:
a. 怀孕、分娩或小产;
b. 精神的诊治费;
c. 自我伤害或行为不检所造成疾病的医疗费;
d. 任何原因企***自杀,不法行为,自暴于危险下(除非企***救人或抢救乙方财产外),招惹别人的攻击,滥用,破坏治安之不法行为而导致的疾病与伤残的医疗费用;
e. 酗酒、殴斗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f. 牙科、美容;
g. 乙方隐瞒其抵达乙方受雇前已患的疾病,在履约期间病情加重或复发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六) 保险及签证、居留工作证费用
1. 乙方将为劳务人员提供伤、残、死亡保险及当地***府劳工法所规定的其它险种保险,并承担保费。
2. 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履约的签证,以及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的居砖?工作等证件由乙方负责申办并承担费用。
(七) 国际机票
1. 乙方负责提供劳务人员前往履约,及履约三年期满返回中国的国际机票并承担费用。
2. 若雇佣期未满,劳务人员提出辞职,或劳务人员因触犯本合同书第八款所列条款,遭乙方开除,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2点或第八款执行。
(八) 开除的情形
劳务人员触犯下列任一条,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劳务人员的雇佣关系并将劳务人员遣返中国。由此产生的遣返费用由劳务人员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追加要求劳务人员偿还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应聘而开支的国际机票和签证、工作证申请等费用。
1. 违反_______法律及法规;
2. 触犯厂规;
3. 未经乙方许可向其它雇主提供服务;
4. 因隐瞒的疾病而导致不适合继续工作;
5. 被雇主证明不适合所任工作,或不服从乙方的调动,经书面警告两次无效(如情况恶劣将不需要警告);
6. 旷工达_____小时,(累计迟到及早退达三次而未有合理之解释者,按旷工1日计);
7. 消极怠工;
8. 参与当地***治活动、非法集会;
9. 参与非法信贷、、***、酗酒、斗殴;
10.罢工;罢工的认定条件为:
(1). 没有乙方的准假手续,连续_____小时(含节假日加班)脱离工作岗位。
(2). 十人或十人以上同时有意停工达_____小时。
(九) 劳务人员的责任
1. 遵守_______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 服从乙方管理,忠于职守,维护乙方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外泄乙方的商业信息,并无条件接受乙方在工作岗位上的调度;
3. 热心培训当地员工并在工作上作出称职的表现;
4. 爱护乙方的设施、财物,保持住所的清洁,不得将外人带入住所内过夜;
5. 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为乙方以外的雇主提供服务,或外出打工以及作任何兼职;
6. 履约期间,不得同居、结婚,不得怀孕,生育;
7. 自付个人所得税。
(十) 乙方的责任
1. 应及时办理劳务人员在_______工作的合法手续。
2. 妥善保管劳务人员的护照,除厂方办理相关手续外不得把护照给他人。
3. 生产定额的制定,应以_____%员工能够完成为基准。
4. 尊重劳务人员的人格,不得打骂。
5. 不得要求劳务人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四、关于开除和解聘条款的补充
乙方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欲对劳务人员处置终止雇佣关系(含开除退、解聘),应提前_____天书面照会甲方,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五、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按乙方招工的要求招募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考场供雇主代表面试。
2. 负责为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取的劳务人员办理各类出国手续。
3. 负责劳务人员的出国前培训,解释劳务人员与雇主之间签订的《劳务雇佣合同》的各项条款,雇主方的厂规、厂纪和_______的法律、法规及风俗习惯。
4. 负责按雇主的要求的行程安排劳务人员出境。
六、雇佣关系出现摩擦及纠纷的协调解决
乙方与劳务人员的雇佣关系出现摩擦及纠纷时,应通过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对_______劳务合作业务协调小组协调解决。乙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小组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并充分尊重协调小组的处理意见,以便雇佣双方的问题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七、协商及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异议或遗漏,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最终仲裁,甲、乙双方都应服从。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中国驻_______大使馆经商处认证后生效。
???????????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履约合同范文第3篇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为加强合同管理,拓展合同工作领域,创新合同工作方式,规范企业合同经营行为,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合同履约率的不断提高,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县局决定在全县旅游业开展合同履约备案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局工作要求,创新合同工作方式,规范企业合同经营行为,减少旅游业合同纠纷,提高旅游业合同履约率,促进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结合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县旅游业合同意识,实现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不低于__%,全县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率达__%,合同履约率达__%,合同纠纷不高于_%。并通过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形成合同履约工作模式在其他重点行业予以推广。
三、工作措施
_、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设立专栏、拉横幅、发宣传单、上门等多种方式宣传《合同法》、《××*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合同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举办全县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和系统内干部职工合同法律法规以及县局《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办法》培训,使系统内外都能熟练掌握合同履约备案的范围、程序、须提交的材料等,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_、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为做好全县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县局成立合同履约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商广合股、法规股、消保股、公平交易分局、登记注册分局及各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局商广合股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办。同时县局成立了_个工作专班,即××县城区_个_人工作专班,分别从注册、公平、××*、××××*_个分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基层乡镇_个工作专班,分别是:××*、××*、××*、××*四个基层分局,每个分局分别设立_人工作专班。
_、制订方案,规范备案。县局制订《××*工商局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办法》,该方法从七个方面对全局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规定:一是规定了此项工作开始的时间。二是规定了备案的范围。三是规定了备案的程序。四是规定了主动备案的原则。五是规定了备案应提交的材料。六是根据便民、就近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授权四个乡下基层分局对辖区内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代表县局行使备案权。七是规定了对不切实履行合同履约备案企业的惩处。
_、摸清情况,突出重点。县局对全县从事旅游服务经营的进行调查摸底,全县共有__户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经实地调查比较,××*旅行社有限公司等_户企业每年签订履行的旅游合同较多。通过调查摸底县局决定以这_户旅游企业为重点开展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
_、开展检查,抓紧督办。各专班每个月开展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检查不得少于_次,从是否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约后是否备案、履约后是否备案、备案合同登记情况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签约合同是否被投诉、签约备案合同纠纷被是否败诉等方面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修改违规合同格式条款的,及时在媒体上公告其违法条款内容,提醒消费者不上当受骗。对企业合同未完全履约的,责令其限期按合同履约,如发现企业有合同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予以查处。
_、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县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商广合目标责任制考评。各基层分局于__月__日前向县局商广合股上报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总结。县局应及时总结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的经验做法,在建筑、物业管理、保险、通讯、房地产开发等重点行业予以推广。
履约合同范文第4篇
市场经济合同管理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因此,合同管理应成为地勘单位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地勘单位要使市场经营能顺利有效的实施就必须与当事人双方依法订立有效的经济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行为并不局限于与合同相对人签署合同这样一个静态的时间点,而是一个动态、连续的过程,包括:合同样本的制定、合同条款的设立、合同相对人资信状况的调查、合同条款的谈判、特别条款的约定、合同的签订、合同内容的履行、争议事项的发生及解决等一系列环节。地勘单位合同管理即是围绕这一系列具体环节而展开的风险预防和实时控制活动。所以,地勘单位自身就要具备严密的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订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办法。使地勘单位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约为前导的依法经营思想,把抓合同管理放到抓质量管理和安全一样的重要位置,把合同管理列入本单位管理的议事日程,这样才能确实起到规避风险,提升经济效益。
一、目前地勘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际工作接触到的地勘合同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缺乏。
2、合同主体审查不严。
3、合同签订中合同条款不全或较为简单的现象较为常见。
4、合同签订后缺乏履约全过程监督机制。
二、地勘单位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地勘单位相比其他企业进入市场经济的时间短和行业自身特点,所涉及的经济合同分布区域广、项目多样化和复杂化。虽然地勘单位目前在合同管理中都制订了较为明确的制度和相应的审批流程,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合同提交、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然而随着地勘市场经济的拓展和深入,经济合同管理也暴露出来诸多问题,主要包括: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缺乏;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不严;签订合同中条款不全;先做工作后签合同;缺乏对执行合同的动态监控机制,从而近年来沉淀了一定数量历史数据堆积无法得到有效利用,给地勘单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地勘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
1、地勘经济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质勘查单位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地勘单位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应以它为中心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执行合同原则,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和必备条款,避免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发生。地勘单位各级领导、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业务人员都应熟悉合同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近年来地勘市场不断拓展,已逐步走出国门,地勘单位涉外经济合同的签订也在不断的增多,各国的合同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我们的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业务人员在签订合同前有必要对相关合同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技术规范的学习。
2、合同主体审查是合同签订前的重要环节。由于地勘单位进入市场经济时间短,地勘市场竞争激烈的条件下,在签订合同时忽略了对合同主体的仔细审查,造成了部分合同未终结就无法与合同当事人联系或企业破产,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有的更是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口头说了就开始开展生产(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但保障性不强),工作完结后当事方又不要我们艰苦工作所作出的成果资料了,吃了哑巴亏还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在合同签订前慎重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是必不可少的,如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偿债能力,信誉状况等的了解,才能确保合同的完整终结。
3、目前地勘单位签约合同中条款不全或条款简单较为常见。合同中常出现无合同签约时间、履约期限、付款进度时间和违约责任条款及安全生产责任不够细化。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好象这些都无关紧要,但是,经济合同如发生纠纷,合同中无据可查。所以在地勘经济合同签订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八项必备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约定,签约时要文字表述清楚,签约手续齐全,一旦合同发生纠纷才有据可查。
4、经济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合同一成立就是约束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准则,双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经济责任履行自己的职责。所以签约单位必须进行全过程监管,如履约进度状况、履约中存在的困难等,有利于及时解决和处理。地勘单位内部要有完善的经济责任制对合约的履行状况进行考核和奖惩,技术监督部门要不定期的到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及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经济管理部门要经常查阅合同是否按合同约定期进行了付款。在地勘单位外部发现不履约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反馈领导并及时发出必要的书面函督促按约履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条款或终止合同的,应及时变更或及时终止合同。
合同终结是合同的后期管理。也就是对前期履约合同的总结,找出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中的经验和不足,对合同纠纷的解决过程和对合同最终的效益状况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当合同因不可抗力或对方当事人的过错不能履行时,地勘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的长年法律顾问的作用或派出有丰富法律知识的管理人员,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利益,避免和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作者单位: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
履约合同范文第5篇
摘要:预期违约构成后,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但如果债务人能够证明即使自己履约合同也会因为其他的原因而落空,债务人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词:明示违约;默示违约;双方违约
中***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23-0205-01
一、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
(一)明示毁约的构成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时间要件。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而且债权人接受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作出,否则就会构成实际违约。
2、形式要件。当事人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不附条件地、确定地作出。如果其意思表示含糊,不能确定其将不履行义务,该语言就不能构成毁弃合同,同时,毁弃合同的表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
3、内容要件。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对合同重要内容的不履行。只有当事人一方的不履行构成对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重大威胁,才会构成明示毁约。
4、提出不履行合同义务必须没有法定理由,如果是基于抗辩权而提出不履行,不构成违约。如果是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告知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构成明示毁约。
(二)默示毁约的构成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一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合同的意思通过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使对方当事人得以预见。只有当事人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不履行合同的情形,使他的期待债权将得不到实现时,才可能构成默示毁约。
2、形式要件。一方当事人的预见须是合理的,有确切证据的。由于默示毁约中毁约人并未明确告知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即将届至的合同义务,所以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须有确切的证据。
3、必须能预见到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如只能预见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次要义务,不会构成根本性违约,由于并未使当事人一方的合同目的落空,其借助合同可取得的期待利益并未受重大影响,故也不构成预期违约。
二、双方预期违约
在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如果等到债权人自己的义务履行期到来,债权人自己也不能适当履行债务,该事实对于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应当发生怎样的影响?
对于此问题,在英美法上有三种不同的做法:
(一)预期违约一旦构成,之后发生的债权人方面的事实都不影响预期违约责任的追究。这是英国的判例中的主流观点。这种观点认为:预期违约发生后,一旦债权人终止合同,那么此后发生的任何影响债权人履行能力的事实都不影响预期违约的法律效果,因为既然合同已经被终止,债权人的义务已经消失,所以其是否具备履行能力已经不重要。
(二)预期违约构成后,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必须证明:假如对方预期违约,自己将在自己债务到期的时候适当履行。这种观点在美国是主流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预期违约后,债权人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请求损害赔偿,必须证明假如不发生履行拒绝,则自己原本可以适当履行合同上的义务。
(三)预期违约构成后,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但如果债务人能够证明即使自己履约合同也会因为其他的原因而落空,债务人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观点与前一种的区别在于举证责任主要由债务人承担。具体而言是两个方面的事实,一个是之后发生的合同落空,一个是债权人将来可能违约并且会达到使得债务人发生终止权的程度。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这是由于违约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从而实现公平。债权人解除合同后,也须通过对因果关系的认定来考虑债权人方面的有关事实。这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应当考虑: 1、不可抗力导致债权人的原定给付不能履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我国《合同法》第 94 条第1项赋予对方当事人的权利是:解除合同。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这样的结论,在债权人的原定给付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时,债务人的相应履约义务得消灭,债务人也就可以不对债权人因预期违约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2、债权人自己原本会违约这种情形是指债务人已经构成预期违约,债权人也已经解除了合同,但是事实证明,即便债务人不预期违约,债权人届期也将会自己违约。可以想见,在债权人违约的情形下,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达到了根本违约的程度,债务人还会解除合同而请求此方赔偿损失。这实际上表明,双方在履行能力上都有重大的缺陷,而债务人一方只是先一步构成了预期违约,或者说是只是债权人先一步提出解除合同,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应当允许解除,但是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期待利益的保护角度出发,支持一方向对方主张赔偿损失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种期待利益本身就不会实现,而不是因为预期违约而无法实现。
履约合同范文第6篇
建筑业“营改增”正式实施已五个月,身处微利行业的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耗费资金大、生产环节繁琐、流转环节多等特点,所以影响范围较广,涉及到投标报价、计价结算、合同协议、工程分包、物资采购、发票管理、会计核算、报税清缴等各个管理环节。
建筑业“营改增”对分供合同管理的影响
分供商选择与评价。由于工程项目生产环节繁琐、工序繁多,因此涉及的分包商、供应商(以下合称“分供商”)众多、行业各异且资质不同。大多数施工企业内部以分供商的专业资质进行分类,但营改增后分供商的纳税人性质和所属行业的计税方式及税率也将是其资信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分供商招标和询价过程中,明确不含税单价和含税单价、选择何种计税方式、适用何种税率或征收率,都是选择和评价分供商报价的关键要素。分供合同履约与控制。分供商的履约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税制改革后必将面临一段时间的混沌。特别是对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的开具和认证、送达与接收等相关手续,需要施工企业的管理与督促,才能平稳顺利地开展营改增的推进工作。施工企业面对销售建筑服务的合同风险,必须采取有效规避风险和转移风险的措施。同时因税制改革引起的税负增加,应当就分供合同履约过程重新制定并采用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对分供商的管理要求和违约责任。分供合同结算管理。分供合同结算管理通常重点关注的是合同结算价和结算方式。增值税制度下,还必须明确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策规定的业务流、资金流及发票流“三流合一”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支付合同结算价款的前提条件。按照增值税税制下价税分离的总体思路,合同结算中应明确结算方式采用不含增值税的合同价格(总价/单价)进行结算,以合同价格条款中约定不含增值税价格为依据。合同结算价中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应当与合同价格条款中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相对应,并保持一致。若分供商未按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施工企业可以拒绝支付合同结算价款,也可以按照不含税结算价格支付,或者根据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采取一项或几项措施。
建筑业“营改增”对分供合同管理的建议和要求
梳理新老项目。全面梳理企业内的新老项目,统计合同的签约日期,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及取得日期、合同金额、工程状态、收入确认情况、累计确认收入对应的营业税、按照纳税义务时间已经缴纳的营业税、已取得分包发票尚未抵扣的税额、已向业主开具发票但未计量金额对应的营业税等内容。重新测算项目成本、比较营业税和增值税引起的成本差异、分析影响成本的关键要素,并对税负增加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和管理手段。根据合同主体的类型和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谈判策略、有效地指导项目部有关人员开展谈判及确认工作,尽快与分供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税制改革后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相关条款。完善分供商信息。根据施工企业内部现有的分供商信息库,完善并增加相关税务信息,主要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即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号码;纳税人识别号,即纳税人登记证上载明的号码;已经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其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性质,即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类型。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涉及税务信息发生变化,如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信息、纳税人性质等,建议定期对分供商信息进行变更,修改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应在变更登记完成后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及时告知相应变更情况。合同涉税条款修订建议。一是增加合同当事人信息条款,明确分供商税务信息,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信息、纳税人性质等企业基本信息,注明当事人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告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二是明确签约合同总价为含税价,由不含增值税的签约合同价与增值税税额两部分组成,且注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在单价合同情况下应将不同的合同内容(货物、劳务或服务)分项列明不含增值税的单价、暂估量、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增值税税额。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合同内容较多的单价合同,可采用列表清单的形式将以上信息逐一列明。合同价格条款中的数量、不含增值税的签约合同价等内容为暂估量或暂估价格的,必须明确约定计量计价标准,并在合同结算时,作为计算合同结算价格的依据。三是特别约定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类型、发票开具的要求及送达与接收等相关条款。①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类型,必须依据合同主体的纳税人性质、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选择的计税方式等协商约定。②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策规定的业务流、资金流及发票流“三流合一”的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购买方(发包方)与销售方(分包方)的企业基本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的具体内容等应当准确无误、完整齐全,与实际发生交易相一致。尤其是备注栏中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应当按照备案合同或施工许可证上载明的项目名称准确填写。对于合同变更导致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的内容或价款发生变化的情况,必须约定处理原则和方法。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接收方式等要求必须明确约定。送达方式可以是一种,也可以是多种,但必须确保送达方式是合法、有效及实际可操作的。比如,专人直接送达、邮***特快专递等。约定由专人负责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该专人的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写明,以便分供商能够准确、及时地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及认证。④增加未按约定开具、开具失控发票、自行作废(当月)、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未提供缴税凭证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条款。对于因分供商原因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的情况,可采用要求分供商重新开具发票、要求分供商支付违约金、按照不含税合同价支付款项、拒绝支付款项、解除合同等方式解决。
分项核算不同税率的服务内容。
“营改增”后,从事多种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面临多种税率的经营业务,甚至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多种税率项目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常见的情况如销售建材同时提供运输服务,销售构配件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提供建筑服务包含深化设计与建筑施工等。针对这种情况,必须深刻理解兼营和混合销售的概念与区别,从而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兼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混合销售。《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其中一项销售行为指一个***纳税人发生一项销售行为,但相关业务适用两个或以上不同税率。上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如果合同内容兼有不同增值税税率/征收率的,必须在合同中依据应税行为清晰描述具体的服务内容,明确不同税率项目的金额,并进行分项的明细核算。针对兼营的不同业务,应当分别列明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征收率的税额及不含增值税的签约合同价,再计算签约合同总价,进行分别核算、分别计税。合同双方也可采用分别签订多份合同的方式,避免混合销售、兼营项目中的从高适用税率风险。由于部分地区及地域的税务制度与办法存在差异,具体要求必须联系当地税务机构进行沟通,并在实际签订合同时,采用符合当地税收征管***策且最经济合理的方式。2016年8月22日***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说明实体经济企业发展形势严峻,加之税制改革带来的阵痛,企业成本面临较大困难,***府也有决心、花力气去解决矛盾,帮助和扶持实体经济。身处微利行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到税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分供合同管理为抓手,确保企业纳税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合理避税、节税,充分享受税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收红利。面对改革带来的影响和涉税风险,建筑施工企业更应充分利用“营改增”的倒逼机制推动企业经营模式的创新,加强工程技术的创新、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系统,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作者:刘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