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香烟走私的严重受害国。目前中国已成为香港、越南、菲律宾、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香烟走私的重要目标,猖狂的香烟走私进口偷逃了大量税款,严重损害了中国的经济利益。同时,中国仿冒香烟走私近年来也日趋严重,大量的仿冒香烟在中国非法生产后,通过各种渠道走私出口到世界各国,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进出口秩序,更极大地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声誉和形象。
香烟走私的形式
当前,中国香烟走私进口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走私进口的外烟,另外一种是国产优质香烟出口后再回流走私进口,利用出口退税***策逃避税款。
据业内人士估算,2003年广东省经非法渠道进口的外烟约有20万箱,此规模约占全国走私进口外烟总规模的四分之一。照此推算,全国走私进口的外烟约为80万箱。以外烟平均价格每箱221美元(约1812元人民币)计算,80万箱外烟约值14.5亿元人民币。
国产优质香烟走私回流情况同样非常严重。海关数据显示,2003年,中国正常贸易渠道出口国产优质香烟184万箱,国产优质香烟正常回流进口仅为1.5万箱。而香港海关提供的数据显示,当年从香港出口到内地的国产优质香烟为18万箱,出口到越南、菲律宾两个非主要消费国的香烟更高达101万箱。有关情报表明,大量的国产香烟进入越、菲两国后,被更换包装后最终走私回中国,走私回流香烟数量每年大约保持在100万箱左右。
除了进口渠道走私香烟外,中国仿冒香烟出口的非法活动也非常活跃。
世界海关组织(WCO)出版的《海关与香烟年度报告》连续四年将中国列为主要走私香烟输出国。2001年和2002年,起运于中国的仿冒香烟分别占全球查获走私出口香烟数量的21%和19%,2003年所占比例更上升至23%,高达55645箱,被指为仿冒香烟的最大输出国。
香烟走私的主要方式
和其他物品的走私一样,香烟走私者为了达到目的,可谓无所不用其能。
当前,香烟走私采用最多的方式仍是海上偷运和陆路边境绕关走私。从已查获的案件看,这两种方式的走私在查办的案件中共占60%。
此外,香烟走私主要还有如下方式:利用运输工具夹带或人体夹藏等方式从陆路闯关或边境偷运香烟;远洋船舶的船员在境外购入大量免税香烟偷带回国;将免税店、外轮供应等免税香烟违规销售;通过货运渠道伪报品名走私进境;“水客”、“带工”通过行邮渠道非法携带或夹藏进境。
走私香烟的主要来源地区
中国走私香烟的主要源头涉及香港特别行***区、越南、菲律宾、韩国、日本、朝鲜、缅甸、柬埔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其中,香港、越南、菲律宾、缅甸又是向中国境内走私香烟的重要源头,这些国家(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或保税商品进出的便利条件客观上成为香烟走私集团对中国香烟走私的“温床”。
根据香港海关提供的数据,自1999年以来,菲律宾和越南一直是香港香烟出口数量最多的目的地国家。仅2003年,香港向菲、越两国出口的中国产优质香烟就分别达到了50.5万箱和50.61万箱,出口到两国的中国产香烟总和占当年香港出口总量的69.03%,规模巨大。
而事实上,越南、菲律宾两国人口并不多,本国香烟消费数量照理说相当有限,况且中国产香烟在当地也并不特别受欢迎。由此看来,如此大规模地进口中国产香烟是有悖常理的。
海关总署获得的情报和查获的案件显示,中国产香烟在两国进口后,经过简单的更换包装,就被从海路和陆路走私到中国广西、广东、福建等地区。根据香港出口到越南、菲律宾的中国产香烟量推算,每年从这两个地区向中国走私的香烟可能高达100万箱。
香烟走私的作案特征
当前,香烟走私已呈现出境外集团操纵、境内外分工明确、以合法企业进行掩护、有固定订供货渠道、有稳定的销售网络等团伙化作案特征。
2002年以来,海关缉私部门破获各式香烟走私团伙近30余个。但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境外走私团伙的人员、资金、网络尚未遭到毁灭性打击。
香烟走私出口的趋势
当前,广东、福建等地仿冒香烟生产活动屡打不止,并呈逐渐蔓延之势,走私遍布货运、行邮、边境贸易、海上偷运、对台小额贸易等渠道。
而且,仿冒香烟的出口口岸也有了明显的扩展,已经逐渐从广东、福建省的主要口岸,蔓延到宁波、杭州、上海、青岛、烟台和大连等沿海口岸。
此外,仿冒香烟的中转口岸已增到香港特别行***区、新加坡、高雄、基隆、日本、韩国等,航线涉及欧、美、中东、非洲、日本、东南亚及澳洲等,目的港则有约旦的迪拜港、沙特阿拉伯的富查伊拉港,德国的汉堡、不来梅、荷兰的鹿特丹、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及澳大利亚的一些港口。
2003年至2004年4月,仅广东省就查获地下卷烟生产线980余条。世界海关组织数据指出,仅2003年,世界各国海关查获起运于中国的走私香烟案件就有94起,查获涉案香烟55645箱。
香烟走私出口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声誉。它给中国造成的经济损失虽不如香烟走私进口那么明显和直接,但是它带来的隐性损失却无法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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