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陪审制度一直在英美法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美国法律中,其中反映陪审制度的电影《十二怒汉》也广受欢迎。因为我国也有人民陪审制度,所以细细研究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对于我国陪审制度的完善也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美国;陪审制度;资格认定
陪审一词,英美法中称为“Jury”“Acessor”。德国法中称为“Geschworence”这些概念实际上具有不同的含义。公元前594年担任雅典首席执***官的梭伦改革率先设立了陪审法庭。其中美国1791年大陪审团制度被写进宪法修正案的前10条的“权利法案”。第五条修正案明确规定对严重刑事案件的审判必须以大陪审团的调查和为前提条件“任何人都不应因可能会被判处死刑之罪或者其他重罪而接受审判,除非有大陪审团的调查报告和书为据”。[1]曾有统计,美国每年由陪审团参加的案件,占全世界每年全部陪审案件的90%。
现代的陪审制度实际上起源于欧洲中世纪。波洛克认为在法国的加洛林国王时期出现的讯问制度中已出现了陪审。但由于王权的扩张,审判权由国王所垄断,推行纠问式诉讼,陪审制度遭到封建国家的扼制和摒弃,陪审制度便逐步消失。但在1000年,Rurry Ncede征服英国以后将该制度带进了英国。在英国和美国的陪审制度完全是在借鉴英国的传统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且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早在殖民地时期,英国殖民者就将陪审制度带到了美国,1625年在弗吉尼亚开始采用英国的大陪审团制度,其他的州也相继效仿,与此同时,小陪审团制度也开始实行。在美国***战争时期,陪审制度作为保障公民自由的工具有很高的声誉。此后,美国各州宪法及美国宪法都规定了陪审制度。[2]
大陆法系最早采取陪审方式的国家应是法国。开始于“加洛林”王朝,在中世纪时由于王权的扩张而逐渐消失。大***时期由于反封建和推进民主的需要引入了英美法模式的陪审制,同时又都将“天赋”的人权视为神圣以反对司法的独断专横,因此他们在司法制度的设计上突出公民权和对司法权力的制约使其成为体现司法民主和在民思想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拿破仑对德国的征服,陪审制也随拿破仑的铁骑踏进了德国。由于法德两国与英美两国的法律渊源、法系的不同,所以两国都根据本国的实际对陪审团制进行了改造,最终形成了大陆法系独具特色的参审制。[3]
一、美国陪审团成员的资格认定
(一)基本资格认定。须具备美国公民身份,且须年满十八岁,未曾触犯重罪或现时受重罪等条件,无种族及性别之限制。
(二)选拔程序流程。陪审员的挑选是在审理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法官的助手从当地的选民登记手册中随机抽出候选人名单。
(三)任前要求。美国的陪审员不需要任何专业的法律训练,无须精通法律条文,只要用来自生活的经验和感受对证据作判断就行了。
二、陪审制度的本质及职能
陪审制度在整个西方社会中经百余年而不衰,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最主要的是它的价值意蕴和精神实质,,陪审团制度的存在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防止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与民主。无论英美法还是大陆法系,在陪审制度中都精心设计了法官和陪审员之间相制约的机制,但整个核心的目的都在于最大限度地防止法官专断,保证普通公民参加审判,并且在事实的判断方面有***于专业法官的权力。这也标志着民众对国家司法权的分割。同时,在当地社区选择陪审员也使得为本地民众所信奉的价值准则成为制约***府以及专业法官恣意的砝码,保障了人民能够成为真正的审判者。法国著名的***治思想家托克维尔曾对陪审制度评价道“实行陪审制就可把人民本身,或至少把一部分公民提到法官的地位,这实际上就是把陪审制度,把领导社会的权力置于人民或一部分公民之手。”因此司法的权威现对于其他部门而言,具有固定的特出性,正是基于此,必须保其公正性。一旦出现腐败,后果不堪设想。培根曾指出“一次不公的司法判断比多次不公的其他举动为或尤烈。因为,这些不公的举行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攻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作为社会公众代表的陪审员参与诉讼,使得职业发福安的一切行为都受到约束和监督,违法乱纪、枉法裁判等等“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少。陪审的真正生命生意在于,它将社会监督引入法庭审理中,陪审员直接参加审判,在诸多维护司法公正的途径中,甚或更为重要性的却是一种对审判活动的制约与监督,从而有效防止的民间生活经验,较之与社会环境有隔膜的法官更容易了解被告的心理及其所处的状况,从而可以是司法更贴近社会生活,反映民意。
(二)实现司法监督,保障司法廉洁。由于陪审员的社会性、临时性、个案性和非职业性,使他们能充分发挥作用,排除后顾之忧,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司法审判中的长官意志和***治干扰。因为陪审员负责审理,法官负责法律的适用,这就形成一种内在的民主监督机制,从而有效防止法官,权钱交易行为。正如凯尔文所指出的,要影响甚至收买12个,必影响甚至收买1个人要困难得多。因此陪审有利于司法的廉洁公正。
(三)促进司法公开,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通公民参与审判,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贯彻审判公开原则,从而促进司法公正,另一方面,又增进了社会对司法机关的信任程度,,强了审判机关的公信力。雅典与罗马的陪审员达四百人甚至一千人,而现代的陪审团人数虽然只有12个人,但他们要经过严格的遴选程序,也涉及到成百上千人的参与。遴选的过程本身也就是一个法制教育的过程,再加上审判过程,使得普通公民常常受到法律家分析问题的思路、方法以及语言的影响,这也是法治精神向社会渗透的重要渠道,无形中提高了社会整体的法律意识,扩大了司法审判的***治效果和社会效果。[1]
三、对于陪审制度的深刻思考
陪审制度是美国法治和美国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反映了美国诉讼制度的特性。陪审制度的国民参与性是美国诉讼制度最具诱惑之处,充分体现了美国法治的民主化。陪审制的存在也就成了其他具有美国特色的制度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如交叉询问制度、律师制度,甚至影响了美国的法学教育体制和方法。陪审制的魅力倾倒了许多大陆法国家,加之美国文化的强势,使一些大陆法国家试***移植引进,但最终都没有成功。在我国,同样有不少人钟情陪审制度,为它的绚丽光彩所折腰。陪审制度是美国特殊历史的产物,尤其是陪审制度是一种成本很高的制度。像我们这样的国家是很难享受的,仅挑选陪审员就要耗去几天的时间。在独特的法意识的背景之下,陪审团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就是上帝,绝不能够质疑陪审团对事实认定的公正性,陪审团的裁决是不容置疑的。基于我国的法意识背景,在这一点上恐怕是很难为社会所接受的。陪审制度更体现了一种规则的游戏性。陪审制的存废改的问题也一直是美国人所议论的问题。我们切不可为陪审制羞花之貌而障眼。正如美国人所言,至少陪审制的问题与它的好处一样多。尽管俄罗斯新宪法规定了在刑事诉讼中实行陪审制,于2003年在俄联邦范围内实施,但在试行中已经面临着诸多问题。
【参考文献】
[1]望月礼二郎.英美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钱弘道.英美法讲座[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参见《美国历史文献选编》,美国驻华大使新闻文化处,1985.
[4]见《不列颠百科全书》(英文),第15版,第10卷,1981.
[5]陈盛清.外国法制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