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圈占土地、农民失地、村组干部随意处置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被乡村截留、农民对土地投入不足等问题比较多。对此,有些人提出改革土地所有权制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人甚至主张土地私有化,似乎土地私有化是一剂灵丹妙药,能够解决一切土地问题。土地所有权制度问题社会影响大,值得认真、慎重思考。
依靠私有化解决土地问题并不科学
私有化不是明晰土地产权的科学形式。主张土地私有化的人认为圈占土地等问题的出现,根子都在土地产权不到位,土地保护缺乏真正的主体;只有土地私有化,使土地有了真正的保护主体,才能使土地产权更明晰,激发农民自觉保护土地的意识,圈占土地等问题才能解决。
其实,无论哪种土地所有权制度,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圈占土地等问题。私有化并不是明晰土地产权的唯一形式,也不是科学合理的形式。在发达国家,土地也是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与私有并存。推行土地私有化,必须将集体土地分配给个人。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明晰到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都很困难,要将土地产权明确到2亿多农户现实吗?在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下,农用地的发包权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这在很大程度上把在农用地利用中产生的土地纠纷消除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减轻了***府土地管理的工作量,降低了行***管理成本。土地私有化后,土地被分割成小块,使农村土地产权变得错综复杂;***府成为直接管理者,面对庞大的土地私有者,土地利用更加难于管理,土地权属管理根本无法到位,处理土地矛盾纠纷的工作量大大增加,这样一来,将要长期付出巨大的土地管理成本。
私有化无法阻止公权行为导致的圈占土地。主张土地私有化的人认为,爱护私有财产胜过爱护集体财产是人的本性;在土地公有制度下,农民保护土地的意识不强,这是近年来农民土地容易被圈占的根本原因。其实,自古以来,中国农民就视土地如命根子。无论土地是私有、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只要农民对土地拥有一定的权利,他们就会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现实生活中,在城镇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上发生的土地纠纷足可以说明这一问题。在土地管理日益深入的今天,农民保护土地的意识更是胜过以往。不可否认,土地私有化后,农民个体保护土地的意识固然有所增强,但不能阻止圈占土地的问题。因为土地被圈占的主要原因来自***府和少数村组干部,农民个体比农民集体保护土地的力量弱,更难以阻挡来自***府和少数村组干部的公权行为;并且,还会有部分农民为了谋求眼前利益而出卖土地,结果使圈占土地、农民失地问题更严重。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社会一直维持稳定,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推行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农民随意处置土地,对因征地造成失地的农民进行土地调整,保证农民世代有了基本的土地生产资料。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公有制度比土地私有制度优越。
依靠私有化来阻止农民失地问题不可取。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由全面复苏走向快速发展时期,需要大量建设用地,出现部分农民失地问题属正常现象。不能把当前出现的农民失地等问题都归结于土地所有权制度,因而提出土地私有化,试***依靠农民个人的力量来扭转当前出现的土地问题。农民失地等问题主要发生在城郊结合部,以及国家能源、水利、交通建设需要占地的地方,但这毕竟是局部地区;并且,只要进行经济建设,部分农民失地问题就不可避免。随着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建设等的开展和城市化的推进,还会有大量农民将失去耕种的土地。试***依靠土地私有化来阻止合理的、发生在局部地区的农民失地问题的人是在舍大求小,这样做是对***府行***管理能力的不信任,有把***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全部推给农民之嫌,也给国家经济建设设置了很大障碍。农民失地问题要靠社会保险、土地入股、土地调整等多种综合措施来解决。
推行土地私有化面临复杂的社会矛盾
城市土地私有化不可行。推行土地私有化是社会最大福利的重新分配,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城市国有土地是否私有化。城市土地私有化不符合中国实际。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少,要用有限耕地养活众多人口,必须合理分配建设用地与农用地,走城市化道路,集约、节约用地。城市土地私有化,可能会有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少数巨富购买垄断,土地价格被少数人操纵,使城市低收入者买不起住宅,不得不到郊外购买廉价住宅用地,结果导致城市规模扩张、建筑容积率降低,城市周边大量良田沃土被占用;也使城市公益事业建设难度加大,成本增加,极不利于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土地私有化,农村居民也会要求分配或购买城市国有土地,他们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将影响社会稳定。
继续保留城市土地国有制度,这就必须在推行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同时,推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国有化;否则,将会出现城市规划区范围的私有土地被人高价收购、垄断的局面。试***暂时保留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属性质不变,显然会遭遇拥有这部分土地的农民反对。如果推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国有化,国家只有采取高价收购办法,这将使***府面临巨大的财***压力。执行农村土地私有与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双轨制度,土地要素市场就不能统一,土地市场就难于规范,跨市场的土地投机行为就难以遏制,土地私有者与***府争夺土地利益的现象就不可避免,不同群体的利益就难于协调平衡,土地管理工作的难度就会增大。
农村土地私有化实施困难。我国推行土地私有化,要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进行,必须考虑集体土地以及附着于集体土地上的永久建筑物、林木等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的处置等一系列问题。如果以农民集体为单位,按现时农民集体人口平均分配土地,难度相当大。成丘成块的耕地好分配。无明显界限的山地、牧草地和地面属于集体所有的林木等如何分配;农田水利设施和带有灌溉功能的坑塘、水库如何分配,谁来管理?购买是土地私有化最便捷的方式,但因购买能力问题,将会使许多人丧失土地,导致土地向少数人集中,这将导致我国社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不利于我们***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采取购买方式的另一个问题是购买所得收入的分配。躲避税费上缴的赖账户、举家外出打工但户口仍在本地的家庭分不分配等一系列问题摆在面前。无论采取购买还是分配的方式,都将使一部分人产生不满,极易引起巨大的社会震动。农村土地私有化,城市居民也会受影响,主张城市土地私有化,产生对抗***府的力量。
土地私有化使社会产生多个对立面。在现行土地所有权双轨制度下,因土地利益问题产生的社会直接对立面只有两个,即:***府与国有土地使用者,***府与集体土地所有者。土地私有化后,因土地利益问题产生的社会直接对立面增多。如:***府与土地私有者,***府与国有土地使用者,***府与无土地者或土地垄断者,农村土地私有者之间,农村土地私有者与无土地农民,土地垄断者与无地或少地者,国有土地使用者与土地私有者等。多个对立面的出现,易引发矛盾纠纷,分散***府精力,干扰***府的正常工作,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特别是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资源有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因建设失地的农民和新出生人口需要土地,土地的再分配不可避免。土地再分配必然遇到土地私有者的巨大阻力。当社会反对与要求重新分配土地的矛盾激化,***府又不能很好的协调,极易引起巨大的社会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