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邻居,家有三子,都已成家。以前,每逢节假日,一家老少几辈聚到一起共享天伦,其乐融融,令人羡慕。
去年,三儿媳生了一个男孩,全家皆大欢喜。没想到,没多久,这个原本很和睦的家庭,却掀起了风波,源头就是“孩子问题”。当年老大、老二生小孩时,父母曾有言在先:自谋“出路”,家里谁的孩子也不给带。对父母的这个决定,老大、老二表示赞同,二老辛劳了大半辈子,应该有个轻松幸福的晚年。可是对老三的孩子,老两口却一改初衷,不仅主动帮助照料,还包下了孩子订牛奶、买食品的费用,而且对三儿媳也另眼相看了。老大、老二没说什么,可媳妇们却难以顺下公婆“偏心”这口气。时间一长,父子、婆媳之间,唇来舌往的事也就时有发生了。兄弟、妯娌之间也弄得很生分。
笔者无意议论人家短长,但却从这位邻居家庭的变故当中,悟出一条并不算新的家***之道:不和皆由不平出。
现在的离退休老同志,很多都是从“生育无计划”那个年代走过来的,几乎每家都有三四个以上的子女,而且这些子女大多数又有了自己的妻室儿女,构成了一种父母子女、婆媳翁婿、兄弟姐妹、妯娌姑嫂、孙男外女等多维家庭关系。如何协调、主持好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子女、多层次的复杂家庭,确实是我们这些老同志共同面临的一道考题。处理不好,不但要伤及彼此间的感情,还会影响自己的晚年健康。
唐人吴兢在《贞观***要・公平》中说:“理国要道,实在于公平正直。”由大及小,理家亦是如此。美国学者R・F・赫坎,曾在遍布五大洲的20多个国家里,对10万名青年进行了一次广泛调查。在10万份问卷中,他惊奇地发现,这些不同肤色、不同习性的人们,在对父母的要求中答案竟是大同小异,其中之一就是希望“父母对孩子都应给予同样的爱”。尽管他们中有的很讨父母喜欢;有的可能受到父母嫌弃,但“同是父母的孩子”这一事实所决定,子女们有权利要求“父母对每个孩子都应给予同样的爱”。由此可见,对于多子女的家庭来说,父母能否“一碗水端平” (当然不应从事事都要“平均”去理解),直接关系到举家和谐。“平则稳,偏则倾”,这是从许多家庭的经验教训中提取出来的“理家精要”。
古人曾云:“父母之心,爱子一也。”作为父母,对待子孙应该是一样加以爱护,让他们得到同样的利益,否则,就是亲生儿子也会背叛父亲。古人的这番告诫,绝非危言耸听,许多家庭的悲剧,已从不同的侧面证实了这个道理。
“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愿这句流传于我国多年的俗语,能成为主持家***的老同志们对待和处理子女问题的一条准则。如是,人之幸,家之幸,社会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