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小的时候,我是格外调皮的孩子。大约是家中的长女,又有祖父的溺爱,性子未免野些。每每最喜欢的便是和男孩子打架,打得鼻青脸肿回来,细想着明日如何再赢回来,于是再打。
这样的性子是很不淑女的,只因我好强,不肯服输。父母对我这样的性子担心得很,又合不得打骂――原本就鼻青脸肿了,还往哪里下手去?到底是父亲想了法子,每每讲故事吸引我的注意,引得我安***下片刻。父亲知道我的性子急,故意把故事慢吞吞地道来,我一急,便拿起书自己看。起初还需父亲一字一字引着认字读下去,逐渐熟稔起来,深得其中奥妙。原来我的世界不止是树枝、泥巴、鸟蛋和年龄相仿的孩子。
家在江南小镇深深的巷子底处,窄窄的巷子两边是数十年的老房子,白墙也被风烟熏染得墨绿―一是有生机的绿,那是暗色的苔藓厚密地滋长,巷子里有穿堂风,幽幽凉凉地吹,我坐在青石板上,风一掼一掼翻起书页,我在苔藓细密的空隙间也能感受不同的世界的存在。彼时,我生活的世界是小小的巷子底处的幽深人家,而我的小小的心,可以在书卷淡淡的墨香里行万里路,尝尽时间甘苦。
如此,对阅读的如饥似渴开始一发不可收拾。因刚上小学,时间常常是大把大把的,我贪婪地阅读,最喜赖在书店里一蹲半天。彼时的书店还不似今日这般开放式的,若劳驾营业员拿本书是要看人脸色的,于是愈加觉得书籍可贵。另外骨子里的好强暗暗作祟,若有一天这架子上有自己的书,恐怕不必再伺人颜色了吧。
那时我语文并不好。一年级第一次语文考试,人人都100分,唯独我79分。旁的家长吓得掩口,这孩子怎么这样蠢?!又惊诧,看许多书有什么用,原来还是不会考试。连我自己也害怕,那时我已能熟读唐诗宋词,怎会做不出卷子。至今还深深记得那日下午,父亲牵着我的手回家,一一再教我拼音,语文老师性子也好,并不嫌弃我是最末一名,也手把手教我,小学前三年,语文不过是平平过。
真正对语文有兴趣是在三年级。原本我的数学比语文好许多许多,那时新换了数学老师,不甚喜欢我,凡事总爱挑剔我一些。小小心里不忿,数学逐渐掉下来。而语文老师极好,到了三年级开始写作文,多年积累的底子便有展现之处,每每作文便得老师夸奖。’小孩子哪有不爱老师表扬的,于是更认真。那时心想,我总得有一门是擅长的,数学不行,语文更要好些。
如今自己也是一名老师了,细细想来,兴趣虽要紧,但对孩子的成长,老师的引导更重要。念及此,尤觉身上担子之重。
于是周末,自己呆在小小屋子里,伴我的,是满架书卷。读的书多了,再不似小时一般盲目贪婪,渐渐有自己喜欢的作家。《红楼梦》外,张爱玲是尤其喜欢的。喜欢张爱玲,一为她的才气,二来是感激她在文坛的地位为女子争气。从小读史书,很喜武则天。中国的历史是男人的历史,我只能从男人的丰功伟绩中去枯索女子的一点踪迹。而武则天,艰难挣扎出一条生路来,喋血刀锋之上,更让我心怀敬畏。然而武则天的功绩,到底一路血腥。未及张爱玲一支笔,写尽人生苍凉。那些细腻入骨的文字,总似绵绵密密地锦缎伏贴在身上,伏得久了有些肌肤的温意,却抵不过风霜的寒凉。始觉人世的苍凉与温暖已交替袭人皮肤每一纹理,这样深刻。
遇见一本好书,一篇好文,总喜欢先浅浅读一遍,似初遇时的惊艳。再合上书凝想片刻,若换做我,该如何写。带着新鲜的惊艳一句句地读,再一字字地读,细细咀嚼之后抛下两三日再读。每一次再读,便如故人相逢,有旧欢,又有新的体会。到最后,往往意在言外,得到的是字里行间的深意。
喜欢读书,不是浅显的书,而是合上书后仍能有一刻的感动,有半分感悟,挑动自己的心。所谓好书,大约如此。
到了高中学古文,起初觉得无甚趣味。枯燥,也不甚容易理解。幸好有位好语文老师,每到学古文的日子,总是长裙摇曳,别有古典之美。这样的古韵,抬头望去,窗外是江南小镇凝住百年的时光苍翠,红河日落之下,清溪宛转之畔,才惊觉读书原要一份闲适心情。更明白古文的好处,言简意赅,似古筝曲毕后一声余韵袅袅,凝住湘江碧水楚云高远的,原是这样简短的字。于是,更喜欢《二十五史》,千载王朝堆迭,无数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