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悟”一词,由“妙”与“悟”两个词素组合而成。“妙”从语义学上看意指深微奥秘。老子说“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妙与道相通。“悟”的意思是明白、觉醒。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的“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悟”是说人生态度的转变和思想境界的飞跃。
“妙悟”最早见于后秦佛经。《涅无名论》云:“然则玄道在于妙悟,妙悟在于即真。”“妙悟”说影响最大的是禅宗六祖惠能,他的教义有两大特点:一是即心即佛,二是顿悟成佛,既肯定领悟的直接性,又肯定对象与主体的同一性(自性即物性),这给中国古典美学中的“妙悟”奠定了基础。
开“妙悟”论诗之先河的是坡和黄庭坚。姜夔《白石道人诗说》云:“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然舍文无妙,胜处要自悟。”这里着重区分了文章的“工”和“妙”,“工”只限于语言文字的功力,“妙”则超越语言文字之外,而又寓于语言文字之中,要达到胜境须凭借悟。
“妙悟”以直觉为审美特征,以回复生命的本明、用智慧观照为其基本内核,它与西方逻辑理性的分析有根本的不同。中小学语文教学是母语的教学,继承和发扬“妙悟”美学的优良传统,或许更切近母语的特色。
“妙悟”,以悟作为途径,以妙为终极目标。语文教学必须诉诸学生的生命体验。学习的过程,不是外在知识的灌输,学习的终极目标绝不仅仅是知识的累积。语文教学的根本途径是学生学习自觉性的调动和自主性的培育,语文有效教学的重要标志是学生的“心领神会”。
妙悟,注重情感的激发,妙悟的基础是生活中的体验。严羽说:“唐人好诗,多是征戍、迁谪、行旅、别离之作,往往能感动激发人意。”新课改提出教育回归生活的理念,但现实中的语文教学还是局限于课堂,拘泥于书本,花大力气于各种练习题。能否让学生走向社会,走向自然,并有切身的体验,语文教学就要关注儿童的喜怒哀乐,让语言文字的教学伴随他们的精神成长。
妙悟,提示我们语文教学须处理好“意”“象”“言”三者的关系。“意”是表达的内涵,“意”自身无法显现,须借“象”来表达,而“象”又是通过“言”得以显现的。“象”在文学作品中有形象的意思,语言所塑造的形象并非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读者通过想象的再加工而丰富它,接受它。语文教学同样有一个意―象―言的关系问题,其实不必在工具性或人文性的概念上争执,关键在于创设优化的教育情境,让教师的教学目标适合学生的学习意愿,教师必须化抽象为形象,使教学成为一门艺术,而不是单调乏味地讲述和冰冷枯燥的练习。意是出发点,言是结果,语文教学的目的当然是提高语言水平,但教学的关注点并不在意与言,更要在“象”或“境”上下工夫,在过程方法上下工夫。教者如此,学者也是如此。
“妙悟”须处理好与“学养”的关系。严羽说:“夫诗有别裁,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严羽并不放弃学养,而是主张熟读名家名作以形成感悟的能力。语文教学的重点不在知识量的多少,“唯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悟”而后有感,语言之感即为语感,它诉诸审美直觉心理。文本理科化、训练习题化、考试标准化,如此教学离语文之大道似是渐行渐远。
“妙悟”是与“法度”的辩证统一。悟而无法,则缥缈虚无;法而无度,则死板僵化。法是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死守规矩又失去创造的活力。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所谓得法,即是能在教学模式中体现新课改的三维目标,如清人叶燮所言,以“当乎理,确乎事,酌乎情”为自然之法,“妙悟天开,当从至理实文中领悟”。
坡说“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审美之“妙”境在于“空”与“静”,因为“空”才能包容宇宙万象,“静”才能涵摄宇宙“群动”。著名语文教育专家严华银倡导“让语文安静”,他认为教师的教学艺术并非表现为在课堂上煽情,也不仅是着眼于学生踊跃发言,而是引导学生安静思考,虚心听取意见,这或许能使语文教学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