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各大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的坚果货架上,都不难找到一种叫做“大杏仁”的商品,它们有的叫“美国大杏仁”,有的叫“美国杏仁”或“加州大杏仁”。大多数消费者可能连想都不曾想过:这些东西真的是杏仁吗?
这些标称杏仁的产品,压根儿就不是杏仁。谎言的揭开,是从一次坚果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开始的。
2008年,在坚果协会牵头下,我国第一个“炒货食品通则”出台;2009年,坚果协会又着手制定杏仁、开心果等坚果行业标准。当时,在市场上销售火爆的“美国大杏仁”已经在中国有了***机构——美国加州杏仁商会(下称“加州商会”)。“制定标准前,我们要征求各方意见,当时就想到了加州商会。”坚果协会秘书长翁洋洋告诉记者:“让我们吃惊的是,对方告诉我们他们销售的‘美国大杏仁’根本就不是杏仁,和我们制定的杏仁标准没有关系。”
在坚果协会与加州商会此番沟通后,后者在其***网站挂出了新的宣传资料,公开说明“美国大杏仁不是中国杏仁”,在植物分类上归于桃属,中国学名是扁桃,与我国***所产的巴旦木属于同一果树,其核仁应叫扁桃仁。
鉴于“美国大杏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增幅已大大超过行业平均速度,坚果协会于2010年开始针对该类产品着手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
当年1月,坚果协会取得了我国权威机构出具的物种鉴定报告,当年8月又委托权威检验机构对真正的杏仁和“美国大杏仁”做了物理(理化)对比检测。鉴定和检测报告都表明,“美国大杏仁”的确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
参与上述鉴定的专家***林业科学院研究员王建友告诉记者,杏仁和扁桃仁尽管营养价值都很高,却是具有不同健康与药理功能的食品,杏仁可以入药,有润肺止咳平喘的作用,但“美国大杏仁”没有这些功效。
那么,“美国大杏仁”的叫法又是从何而来的?
“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扁桃仁出口到我国时,被误译成‘美国大杏仁’,并广泛传播,以讹传讹。”王建友告诉记者,这使得大多数消费者根本不知道扁桃仁、杏仁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产品,造成了长期的误导。“美国扁桃仁硬是叫‘美国大杏仁’,这是典型的***占鹊巢。其实多年来,我国林果及扁桃仁专家一直在为此澄清,但学界的声音很难传达到普通百姓。”王建友表示,过去的翻译错误是无知、无心造成的,但错了就该改正,还消费者以知情权,同时让杏仁市场正本清源。
既然“美国大杏仁”的名称有误,何不将名字改过来,还其扁桃仁的真面目?
“美国大杏仁”张冠李戴的盖子被掀开后,坚果协会也一直致力于将市场上的相关产品更名,然而这却遭到了“美国大杏仁”进口商的竭力反对。
2012年5月7日,坚果协会收到了一封商务部有关部门转来的传真文件。这是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5月初向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发去的一封函件,该会在函件中称:最近制定的《坚果炒货食品术语》中对“美国大杏仁”的定义违背了事实、海关分类以及几十年的商业惯例……科学证明“美国大杏仁”是杏仁而不是桃仁。我会希望近期能对《坚果炒货食品术语》重新进行修改与完善,呼吁保留“美国大杏仁”一词。
商务部采纳了坚果协会的建议,于7月23日举行了专家论证会。经充分论证,再次认定“美国大杏仁”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
事已至此,一切本应尘埃落定。然而事情却远远没完。
原来,在土畜商会发函给商务部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便发函给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要求暂缓《坚果炒货食品术语》、《熟制扁桃核和仁》两个标准的备案。“标准本应于6月1日起执行,但至今仍未予以备案。其间,起草小组多次奔走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和流通发展司询问,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坚果协会秘书长翁洋洋告诉记者。
一个经过科学认定的事实,为何在标准制定中遭到百般阻挠?
“商业利益使然。”多位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美国扁桃仁的进口价远低于开心果、美国山核桃等进口坚果,但进入零售市场后,打着‘美国大杏仁’旗号的产品与开心果等产品的价格已基本相当,其中的利润多数都被进口商赚走了。如果行业标准出台,让‘美国大杏仁’恢复真身,那么将来它在中国市场的地位就很难预知了”。
(摘自《京华时报》 作者:胡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