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开门见山地向各位古典音乐爱好者提出一个问题,提到“室内乐”大家最先想到什么呢?是不是先想到关于人数的概念?一个偌大的管弦乐团无论如何也塞不进一个房间,如果是2-8人的组合,就可以在“室内”演奏了。那么,是不是只要在建筑物内部演奏的都可以称为“室内乐”呢?
事实上,中文“室内乐”一词,翻译自意大利语Musica de Camera,(德语Kammermusik,法语Musique de chambre,英语Chamber music)。意大利文Camera是室、厅的意思。
Musica de camera出现在17世纪,Musica是除去民歌俗谣(普通市民节庆或者舞蹈音乐)以外的,专指具有“艺术”价值的乐曲。这类乐曲为社会上有身份、地位的特殊阶级专有,那个时代的“艺术音乐”与一般市民没有任何关系。
这里说的Camera室、厅是指王侯、贵族以及与之有往来的豪门之家,它不属于一般的平民舞台。在如此“室内”举行的音乐活动,已经何等“优雅”,礼仪举止都有耐人寻味的气氛,没有粗鄙气息,唯有高雅的事物才受到推崇。即便是一知半解,也得装作内行。当时这样高雅艺术音乐演出的场所,除了Camera之外,就是以自古以来就不断维持音乐活动的教会的教堂,以及歌剧院为中心。
下面我与大家说说室内乐与教堂、歌剧院音乐的区别:
Ⅰ 教堂、歌剧院空间极为广阔,Camera显然袖珍许多;
Ⅱ 室内乐不对外公开演出,作曲家、演奏家与听众都一起沉浸在友好美妙的气氛中共同聆听、欣赏音乐,而教堂剧院则公开演出,与时代的发展齐头并进;
Ⅲ 喜爱音乐的人在如此的气氛中雅集,才能产生出一批专精内行的音乐家,而教堂与剧院固然是音乐作品发挥其本身高度创造性的场所,但听众往往未必重视这一点。引发他们欣赏音乐兴趣的,有信仰、社交以及娱乐等目的。
由于Camera是区别于教堂或剧院的音乐演出场所,只要是为这种特殊的小空间聚集的人士所接纳的音乐,一概可以称为“室内乐”。不过,像管弦乐之类包含大规模合奏或声乐的音乐,也渐渐转移到更适合其演出的场所表演,室内乐则以小规模器乐合奏为重心了。
大家有了Camera这个关于演奏场地的概念之后,可以想象一下,当时没有网络,电视,唱片的情形下,要享受音乐,只能靠聆听演奏会。但是能开演奏会的场所,通常又是教堂或者歌剧院。所以,上流阶级在家里(室内)自己演奏乐器当做娱乐,这就是“室内乐”最早的起源。跟现在的摇滚乐队或者爵士乐队很像,当时的贵族们凑了几个人,不是打麻将,而是一起演奏室内乐当做娱乐。可以享受音乐的私人乐趣,就是室内乐的“诱惑”啦。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室内乐”的诱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