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林歌是在一个夏日的中午,灿烂的阳光充斥着夏天的快意,天很蓝,没有云,仿佛见证了我们历史性会面的神圣一刻。林歌的父母与爸妈是很好的朋友,在我出生那年调任北京,直到5年后才又回来。终于,当两家大人见面寒暄一番之后,我看到了站在一旁的她。她大大方方地上前打了招呼,两只羊角辫在点头时上下跳动,圆脸,塌鼻梁,眯眯的笑眼又分明带着机灵和聪慧。林歌只比我大一岁,而我们站在一起,她像一株黝黑茁壮的小树,我则像树上掉落的一片单薄的叶子。她拉起我的手,娇憨一笑,对我说:“我叫夏林歌,就是夏天的树林在唱歌的意思,你叫什么?”就这样,我也毫无防备的握紧了她的手,从此成了好朋友。
那时的我从未这样喜欢过一个人,恨不得每天24小时都和她腻在一起,无话不谈,形影不离,这份坚固的友情基础以及我好似天生对她的依赖,赐予我一个如此欢畅的童年,每一份回忆都有她的陪伴。我羡慕她有数不尽的奇思妙想和讲不完的笑话和鬼故事。她会带着我穿过黑暗逼仄的楼道,教我如何用手电筒扮鬼吓人;她会捡回我吃完丢在草坪里的杏核,在我的好奇注视下,拿小锤头砸出饱满的白杏仁;她会和我看完《花仙子》后动手拆了她妈给她织的黄色毛衣,只为在头上做出金黄色的大卷发型。我天生体弱多病娇生惯养,她便叫我“小病秧子”,而她就算是喝自来水也不拉肚子,我便叫她“泼辣妮子”。她爱带着我玩,我就寸步不离的跟着她。记忆中我对“崇拜”这个词的第一次理解就萌发在了她身上。
13岁那年暑假,我俩一起参加了北京的一个武术夏令营,地点在城郊一个武术学校里。一路上的舟车劳顿,奔波忙碌,让我对还未开始的活动丧失了期待。这还是我第一次离开爸妈独自远行呢,要不是林歌一再劝说我根本不会参加。车子缓缓驶进了一条村道,旁边的她看着窗外突然兴高采烈地大叫起来,指着一片波光粼粼的水面跟我说:“快看,那个小水库。我爸带我来玩过,夏天的时候旁边的水道里有好多蝌蚪,数都数不过来,可好玩了。”我刚想说点什么,就被车前的目的地彻底凉了心。这哪是什么学校啊,分明就是“少管所”。残破的砖楼,荒芜的操场,还有在烈日下一群群喊着“嘿、哈”劈腿出拳的学生。我苦着脸被带进了住处,还未还得及伤春悲秋,就在教官的呼呵下开始了训练。随后的5个小时,我口干舌燥汗流浃背地在大地不断蒸腾的热气中,望着来时那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只得想像着此时全身浸泡在水库里的清凉惬意望梅止渴。训练结束,我已经骨头散架,夜晚的蝉高亢地叫着,我在浑身酸痛中落下了思家的泪水,灌湿了一侧的耳廊,却听她突然轻轻地问:“后悔了?想家吗?”我连忙掩饰着哽咽的声音转移话题:“林歌,你说晚上那条水道上还有蝌蚪吗?”她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来,刻意压低的嗓声显示出她的兴奋:“当然有啊!我带你去看。”鬼使神差的,我抓起手电筒壮着胆子答应了她。月夜中,我们猫着腰溜出了大门,凭着她非凡的方向感找到了那个水库。四周黑暗无比,晚风在林中呼啸飘过,衬得水面如一汪深渊,恐怖至极。我哆哆嗦嗦地拉着她的手,大气也不敢出。她则哼着变了调的《流星雨》微微气喘给自己壮胆,七拐八拐我们找到了那条水道,仿佛之前所有的恐怖都比不上那一瞬间涌来的新奇。白灿灿的手电灯光下,数不清的蝌蚪朝着同一个方向快速游去,我俩蹲了下来,浅浅的溪水潺潺流动,无数精灵般的小生命在其中踏上了迁徒的征途。月亮好似一枚杜鹃蛋,又好像一个晶莹剔透的糯米饼在天地间洒了层细薄的糖霜,草地里的蛐蛐像个说快板的演员,富有节奏地叫着,可不一会儿,就被我们的欢声笑语吓得噤了声。我曾一度忘了我身处何地,眼中只剩下了林歌娇憨的笑脸和直截了当不加掩饰的肆无忌惮。我们玩了很久,林歌见我喜欢又捡了个塑料瓶子顺水逮了两只蝌蚪供我把玩。回去的路走得十分舒爽,繁星围在月亮边风情万种地眨着眼,林歌则搂着我的肩扬着灿烂的笑脸。那个夜晚属于我们,我突然知道,离开爸妈的日子也可以如此美妙。
可当我们回到学校,教官的怒目圆睁昭示了一切。当他大声质问着我们到哪里去时,目光停留在了我手中的瓶子上。我还未解释,林歌一把抢走瓶子藏在身后,不卑不亢地回答:“没干什么,睡不着到处走走而已。”教官大吼:“我都看到了,你们捉蝌蚪去了!谁先提出来的?!”我哆嗦着嘴唇正酝酿着认错的台词,林歌突然一捏我的手张口说道:“我提出来的,也是我非要带她去的。”我一下愣住了,不知该说什么好,被她握住的手汗津津的,我也用力回捏了一下表示感谢和道歉,她又使劲捏了一下好像在说:“没事儿。”
私自出逃,惩罚是一个小时***姿。我心怀内疚地趴在窗前看着她如雕塑一般一动也不动,十分心疼。她也看到了我,咧嘴一笑便问道:“还活着吗?”我晃了晃手中的瓶子说:“活着,游得可自在了!”她又笑说:“快睡去吧!小病秧子。”我也好像如释重负般地笑骂:“别撑着啦!泼辣妮子!”
随后日子里,我们再也没有出逃,每天晚饭后在操场的一角玩得不亦乐乎,她总是能想出很多打发时光的好点子,比如翻出带来没机会穿的七八条裙子套在我身上扮演茜茜公主,又比如把床单披在身上,手托饮料瓶气沉丹田装起托塔天王……
20天后,训练结束。我们又获得了在北京市里游玩的机会。紫禁城里,昆明湖上,清华园中,都留下过我们的足迹。没有带队的老师,全靠两人同心协力游山玩水。她与给我们指错了路的老大爷据理力争,她带我上错公交车还死不承认,她在出租车上突然要司机停下只为买两罐蜂蜜酸奶……可我却如此偏爱她的固执、武断和胡搅蛮缠。虽然经常想家,想家里的软软的大床,想爸爸的拿手好菜,想周末在一起的合家欢乐,但离开爸妈的这段日子依然刻骨铭心,令人难忘。可美好的时光是那么不近人情的转瞬即逝。岁月荏苒,我们的童年在一路叮当作响中匆匆远去。
18岁,我努力做着优秀的高中生,可她却在这个如此明亮干脆的夏日登上了去美国的航班。她留下一封短信,上面写着:“……我14岁那年的夏天是我永生都难以忘记的甘甜,世间万物,所有的一切仿佛都等候我们的采摘,等待我们的青睐。而如今,美国的大学大门正向我敞开,我把那段离开爸妈的日子和与你在一起的童梦空间暗藏心底,期待有一天归来,你喊我“泼辣妮子”,我再叫你声“小病秧子”。
巨大的波音747呼啸着划破长空,披一身霞光冲过云霄,预示着林歌五彩斑斓的未来。林歌和我的分别有太平洋最广阔的海水相连,地球这一边到另一边的波涛涌动,是你我隔不断的永恒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