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自从起草、诞生到现在为止,对它的热议就没有停止过。从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赞美论调,到如今唱衰的论调和两会提案,可谓各种声音此起彼伏。不管何种论调,观点方都可以子丑寅卯地摆出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
作为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度,按理说人力资源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应当发挥其可再生和持续发展资源的作用,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不少用人单位对于人力的重视,更多的是停留在“以人为本”的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到日常的管理运营。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每当个体利益与单位利益出现冲突时,首当其冲的就是个体。大多数单位在采用绥靖***策的同时,不时还会给利益被牺牲掉的个体或组织冠上“有大局观念”或“具备整体意识”的美名。
正如有人言,中国老百姓是世界上最好的。只要还能生活下去,就不会提出更多的要求。在忍气吞声中,他们成为了“沉默的大多数”。对于势单力薄的个体,在他们眼中,选择“沉默”的成本比选择“提要求”的成本要低。见各类媒体报道的高级工程师拾破烂、奥运冠***当搓澡工等,就是一些缩影。沉默的他们如此惯着单位与社会,也间接成为了浪费社会人力资源的帮凶。因为在人才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消耗了社会很多资源;如果他们在能够继续劳动的条件下被闲置,那本身就是对社会的犯罪。他们更应该站出来“提要求”,继续为社会贡献力量,而非被动地荒废着。
对于用人单位,他们在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改革开放以前,一个人的生老病死,都有相关的单位管着,不需要操任何心。可谓生是单位的人,死是单位的鬼,个体只是单位的附属物。改革开放以后,经济高速稳定发展,人才对单位的依赖性也逐步减小,人才的流动性也加大;但是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却越来越大,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如IT等产业对人才的争夺达到了白热化地步。
在这种背景下,把人力作为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理念开始引入中国,也很快被社会所接受。作为舶来品,国人总有中国化的情结在里面,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来应用一个外来管理工具,这本身并没有错。问题的关键是没有把这一知识产品消化吸收好,有点消化不良――吃啥拉啥,没有学到其本质。《资本论》也把“劳动”放在三大生产要素的首位。劳动的源泉是人力。人力作为一种资源,在经济中与科学技术、生产资料具有同等的位子,甚至更重要。
但在该法出台前后,为什么各方企业的动作与言论如此之多?其实,还是在行动上没有把人力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对待。有企业人士就口出不逊之言,只要有了钱,就可以招到需要的任何人才。这也许反映了一种企业家对待人力的心态。西方的“人力资源”在他们手里“管”得比较多,却合理开发利用得少。有的企业可谓把人力的最后一点油水也榨干。这同样是对社会的犯罪。
在人力病症爆发时,企业多采用西医疗法――拿起手术刀把“肿瘤”直接割掉,速度快但可能还会长出来。如果采用中医疗法,提高病人身体机能也可以***“肿瘤”。因为西医与中医的差别在于:前者医病,后者医人。尽管中医时间长,但是可以起到标本兼治的疗效。
愿企业放下手术刀,立地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