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片刻的流光用来回忆。于是某一天,我理顺是如何从事文字工作的。我想起了她――睡在我下铺的“兄弟”。
她是典型的双子座女生,敏锐多思,活泼文艺。她是我们宿舍的贵族,有一架银白色的CD机,每月都买花花绿绿的杂志。
大票的人蹭看她的杂志,我也在其中。那时我很穷,富足的是心灵,干瘪的是钱袋。虽然家境不同,但我们常常对一篇文章有类似的观点,后来她的杂志只借给我一个人。看得多了,我就投稿,写得多了,就成了杂志社的编辑。
当然,这都是后话。
话回大一,那时我们真的很好。那是经历过青春期的女孩都能体会的好。我们看同一本杂志,写同一本日记,拥有同样造型的一黑一白两个小羊布偶。我还给彼此起绰号,我叫“阿私”,她叫“阿奔”,合起来是“私奔”。
冬天宿舍午睡,我睡上铺,她踩一只凳子和我聊天,然后帮我掖好棉被。别人问她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她语气很轻地说:“因为我愿意。”这句话从耳朵进入我的心里。
她还教我上网,把杂志上那些投稿信箱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到“收件人”里,用E-Mail投递一封又一封的稿件。那时候QQ已经很流行,我们总试探地去加那些年龄大的人们,28岁以上的人我们都认为好老!我们嫌弃他们,又渴望了解他们,可大票的人拒绝我们,理由如下:本人不喜小友。
切!青春这么好,怎么有人受不了?肯定是嫉妒。
可当我老到年轻时嫌弃的年纪,当无论多忙都有片刻用来回忆,我终于承认我是爱过她的,就像她同样也爱过我一样。友情是对的,错的只是年纪。我们相遇在最磊落的年纪里,给对方爱,干脆利落,拿走爱,也绝不拖泥带水。
偶尔,我也想扒拉开飞舞的流光,弄清为何她从我心里溜走?因为她告诉我绝不会喜欢一个男生,我信了,但最终她做了他的女朋友?还是她曾从家里带了几只鸡来,先给了临楼的男生饱餐,后给我留了一只鸡腿?
其实,因为什么都不重要。我只想说如果换做现在,我定能看轻这些琐碎,稳稳抓住友情甜美。
另外,有个秘密。28岁之后,我不再喜欢跟比自己年纪小的朋友在一起。
陪人成长很累,而20岁的年华就像流星,看着璀璨,本质却是磨损。和棱角一起丢失的还有许多与心灵很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