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对中国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功于荷兰的汉学大师高罗佩博士对中国文化的传播。他的侦探小说《狄公案》发行100多万册,并被译成多种外文出版。高罗佩在中国文化、艺术、法律及社会等方面渊博的知识在他的小说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断指记》便是其中—例。在1964年春荷兰的“书籍周”上,该书曾被免费赠送给买书的人;他的另一本《黄金案》被荷兰贝尔纳亲王翻译成西班牙文出版。他因成功地把唐朝官员狄仁杰塑造成了“中国的福尔摩斯”的形象而使自己大红大紫,在中国与世界文化交流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
神探生涯的开始曾在重庆等地任职
在荷兰人高罗佩之前,如果给狄仁杰一份履历表,那么填在职业那一栏的,只会是“***治家”。他是历经唐高宗、武则天时期的两朝元老,德才兼备,不畏权势。唯一可以跟断案扯得上关系的,大约只有唐高宗仪凤元年,狄仁杰47岁时升任大理寺丞(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庭长)。
按照当时的制度,大理寺丞作出判决后,有责任将被告家属召来,向其宣告判决结果。在狄仁杰担任大理寺丞的一年左右时间里,判决了一万七千多件纠缠多年的“滞狱”案件,一时声名大震,传为美谈。
明清时期,公案小说盛行,包拯、宋慈等名人资源都被挖掘殆尽,作家们终于发现了狄仁杰这个“价值洼地”,以狄仁杰断案为蓝本的小说《狄公案》风靡一时。
《狄公案》作为“公案侠义系列”之一,讲述了狄仁杰被贬为县令之后,因查案有功,被阎立本推荐回朝,与武三思等人进行斗争,最后使庐陵王复位的故事。书中内容形形,包含了人命、、负债、欺诈、抢劫等花花绿绿的故事。但凡能上今日报纸社会版、法治版的,书中都有,且噱头十足,曲折离奇,断案的手段也是千奇百怪,甚至在案件胶着不前之际,狄大人会用类似托梦这样怪力乱神的因素打破僵局。有趣,但和福尔摩斯沾不上边。直到高罗佩登场。
高罗佩,原名罗伯特·汉斯·范·古利克。高罗佩是他到中国后起的名字。1910年8月9日生于荷兰扎特芬,父亲是驻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殖民***队的一位***医。幼年时曾随父亲在荷属东印度住了9年,1923年回到荷兰。
小时候,家中花瓶上的中文文字使他对中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读高中时,他开始学习梵文,16岁时,他在鹿特丹唐人街找到了一个学农业的中国留学生教他中文。1929年,他进入当时荷兰的汉学中心莱顿大学学习中文与法律,同时系统地学习中文。1933年,他进入乌得勒支大学攻读中文、日文、藏文、梵文和东方历史文化,连后来学的,他总共通15种语言。25岁时他获得博士学位。高罗佩之博学多才,此时已初露端倪。
在荷兰莱顿大学学习期间,高罗佩选择汉学作为自己的专业,这注定他一辈子和中国文化结缘。大学毕业后,他进入外交界,在长达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里,曾经在中国的重庆、南京等地担任外交秘书、参事等职。
作为一个西方人,高罗佩不但能熟练地运用白话文,而且还能用文言文写作,中国古代的律诗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就凭这些,已经令大多数中国人望尘莫及了。
高罗佩一生迷恋中国文化,从20岁起就开始练习中国书法,其所独创的“高体”,笔力雄健,风姿高速,偏于行书与草书之间,独具一格。后来,高罗佩迎娶了江苏名媛水世芳。水世芳出身名门,是清末名臣张之洞的外孙女。水世芳推荐了喜爱推理小说、彼时正迷恋于福尔摩斯的高罗佩看《武则天四大奇案》,高罗佩大为折服。
民国侦探风以狄仁杰单挑英国的福尔摩斯
高罗佩对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后,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狄仁杰的刑事侦讯本领,比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也惊奇地发现,中国读者开始喜欢读西方的侦探小说,而不屑去看本国的公案传奇。
早在清朝末年,福尔摩斯的故事就被翻译成中文介绍到我国,题目采用意译(例如《血字的研究》翻译为《血书》,《四个签名》翻译为《佛国宝》,《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翻译为《獒祟》),读起来颇具古风。民国建立后,福尔摩斯的中文翻译故事,不仅几乎和欧美同步问世,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全集”。
1916年5月,由刘半农主编,程小青、严独鹤、陈小蝶、天虚我生、周瘦鹃、陈霆锐、天侔、常觉、渔火等十人用浅近的文言翻译了《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由中华书局出版,全书共十二册,共收录福尔摩斯探案44篇,包括了4部长篇和除《新探案》之外所有的短篇集(《最后致意》还缺几个当时尚未出版的四个故事)。该书体例甚是完备,书前有凡例,以及当时文坛著名作家包天笑、陈冷血等的序,刘半农还撰写了《英勋土柯南道尔小传》和《跋》,每篇小说均附上原文名。该全集初版后销路看好,3个月后就再版,20年中出了二十版之多。受福尔摩斯带动,一时间西洋侦探在中国大行其道,甚至连有着中国现代侦探之父的程小青笔下大侦探霍桑,也是手拿文明杖、头戴礼帽的西式绅士。
对此,高罗佩颇为愤愤。“西方三流侦探小说的三流翻译,难道比得过本国历史上出色得多的侦探小说?”他把《四大奇案》翻译成英文之后,就袭用其主人公狄仁杰,用英文“仿作”了一本狄公案故事。意在提醒中国人应当“恢复公案小说的传统”,这个传统比福尔摩斯强多了。
在《大唐狄公案》自序中,他用中文写道:“英国柯南道尔所著《福尔摩斯探案集》脍炙人口,现代人士多以为,除英、美、德、法四国外没有推理小说。这样一来中国历代断案如神的名吏岂不含冤于九泉之下?宋有《棠阴比事》,明有《龙***公案》,靖有狄、彭、施、李诸公奇案,访案之细,破案之神,固不亚于福尔摩斯也。”于是借由中国古代公案小说的魂,一个荷兰人以狄仁杰单挑英国的福尔摩斯。
狄公隆重登场狄公小说中的插***,是他画的
第一个故事《铜钟案》诞生了。大获成功。
出版商催促再三,高罗佩只能继续收集和整理当时中国民间流传着的狄仁杰断案故事。但写着写着,他感觉故事性太差,于是干脆自己来编,这下一发而不可收,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有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湖中案》等,其中既有时髦的密室杀人,也有离奇的梦游杀人,“悬疑+惊悚”,相当有卖点。
高罗佩将这些故事集在一起,统称《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又叫《狄公断案大观》、《大唐狄公案》(与清代小说家吴趼人的《狄公案》相区别)。一共是16本狄公小说,还包括—本短篇集。
这些小说中的狄公,不是正襟危坐的青天大人包公施公,也不是行径诡秘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甚至不是二者的结合。狄仁杰的性格非常讨人喜欢:幽默开朗,时有睿语,智慧机敏却不矫饰;恪守儒家信条,对人性的弱点却深具怜悯之心;清廉刚正却不拘泥古板;喜欢女人却并不失度;而且文武双全,紧要时还能挺剑格斗几个回合。
这些小说生动有趣,但其中说到中国的典狱、刑律、习俗却于史有据,并非信口开河。比如《迷宫案》中,就用了严世藩的以笔杀人故事、《龙***公案》中的拆画轴故事、《今古奇观》中的滕大尹故事;其迷宫设计来自《香印***考》,女同性恋情节则借自李渔写贤妻选妾的剧本。
光这一本小说,就有那么多讲究,让人不敢小觑貌似通俗的《狄公案》c值得一提的是狄公小说中的插***,是高罗佩自己画的,仿明版《列女传》和《列仙全传》风格,时有裸女形象来自中国春宫画。他用半透明纸描下***形,组合而成,笔调稚拙,别有味,与小说行文之轻快爽利幽默,互为映衬。这些插***风趣而优雅,色而不***,非常受欢迎,几百科吓同语言的狄公小说中,有许多用他的裸女***为封面。
狄公小说在西方流行甚久,译戒29种语言,在38个国家出版,甚至被列人美国多家大学的学生必读书目。1969年英国拍狄公案电视剧6部,1974年《庙祟案》拍成电影,还获当年英国本国电影大奖。还有好几位作家开始竟写狄公小说,法国年轻历史小说家勒诺芒的法文狄公案在法国大受欢迎,2004年到现在已经出版16本,平均一年近3本!最新一本叫《中国人从不撒谎》。
中国“福尔摩斯”的故事还在继续。从第一部算起,导填钱雁秋的“狄仁杰”系列整整度过了8年时光,大有抱定“狄神探”不撒手的架势。其间,《神探狄仁杰前传》、《盛世仁杰》、《狄仁杰之通天帝国》等影视作品也纷纷面世。不亚于四大名著,狄仁杰断案故事俨然一个香饽饽,惹得众多影视公司一拍再拍。但翻开历史,体形富态、双目如炬的神探狄大人,究竟破过什么案,又怎么破的案,却无处可寻。
彭立昭据《周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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