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著名歌星臧天朔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6年,而臧天朔的其他6个兄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到3年6个月的不同刑罚。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判决书上出现的臧天朔的名字却是臧天嗍(音suo,吮吸或者用唇舌裹食的意思)。据臧天朔向审判人员供述,在40岁之前他一直用臧天朔这个名字,只是在更换第二代身份证的时候,更名为臧天嗍。按照第二代身份证办理的时间推算,这个时间正好是在廊坊酒吧“火并”之后。法院的这份判决,揭开了臧天朔涉案的真相。
兄弟合伙,反目成为竞争对手
臧天朔1964年3月6日出生在北京,20世纪80年代末玩摇滚起家,一曲《朋友》红遍大江南北。而出了名的仗义也让他现实中的朋友遍布娱乐圈内外。在圈中,臧天朔被朋友们称为“臧爷”,这是老北京的一种尊称,但却带有浓重的江湖味道。
作为摇滚歌手,酒吧是臧天朔的主要演出场地。为了更好地把摇滚与酒吧联系在一起,臧天朔在成名之后就确立了唱歌与开酒吧“两手都要硬”的思路。
1999年臧天朔的第一家酒吧在北京开业。由于经常有些不明身份的人来酒吧闹事捣乱,无奈之下,按照当时行业里的“潜规则”,经朋友介绍臧天朔认识了东北人吕长春,吕长春找来几个兄弟帮助“看场子”, 经过一段时间的“维护”,酒吧才算安宁下来。
2002年,紧邻北京的河北廊坊市开发步行街。开街时,他们特地请来臧天朔作为形象代言人。臧天朔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他指着一栋三层小楼说:“这个楼我全包了,我要搞一个最大的酒吧!”于是,邀请方顺水推舟将这栋三层小楼低价租给臧天朔,充当代言费。
臧天朔并没有多少资金投入开酒吧,在朋友王某的帮助下,东北人孙宝和作为合伙人,和他共同经营。经过双方协商,孙宝和出资,占70%的股份,臧天朔出房子,占30%的股份。
经过紧张的装修,2002年12月,“朋友迪吧”正式开张营业。臧天朔的号召力加上廊坊第一迪吧的名头,引来了附近大学城的众多学子。迪吧的生意是一天比一天红火,臧天朔很欣慰,更为邀请到孙宝和这样的朋友加盟而高兴。
然而,好景不长,臧天朔与孙宝和在经营理念和经济方面产生了矛盾。孙宝和认为臧天朔看到迪吧赚钱了就想踢开他单独经营,并让王某出面做工作,让自己让出股份,他当然不同意。两人的矛盾由此加深,随后发生激烈争吵。
根据迪吧一位经理的供述,其中似乎另有隐情:作为出资方的孙宝和实际并没有出过一分钱,酒吧的资金都是其以臧天朔的名义借来的。臧天朔了解此事后,便把孙宝和以及借给孙宝和钱的人“请”到当地派出所,当着从北京叫来的记者的面,让孙宝和承认是他欠这些人的钱而非臧天朔。
事情发展到这里,孙宝和感到已无法继续合作下去。据孙宝和称,2003年1月他从“朋友迪吧”正式退股,将股份转让给了介绍他与臧天朔认识的王某,当时王某支付了10万元,剩余的20万元约定从此后“朋友迪吧”的赢利中偿还。
随后,孙宝和在廊坊火车站附近,开起了一家规模更大的“热浪迪吧”。与此同时,臧天朔正式聘任吕长春担任“朋友迪吧”总经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朋友迪吧”还未从“掌门人”的更替中恢复元气,第二波、第三波的冲击随即而至。
2003年春天,“***”席卷全国。由于孙宝和经营的“热浪迪吧”场地大、酒水也便宜,性价比更有吸引力,一部分客源就跑到那里消费了。这让原本就经营下滑的“朋友迪吧”顿时变得门可罗雀。
廊坊“火并”,为潜逃兄弟提供隐匿住处
2003年6月20日,孙宝和听说王某要从“朋友迪吧”撤资,而王某20万元的股权转让费此时仍未到账。因为担心转让费随时可能烟消云散,当晚9点左右,孙宝和带着十多个“保镖”到“朋友迪吧”找王某。王某恰巧不在,保安不让孙宝和等人进门。正在僵持之中,“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闻讯赶来,同意孙宝和带一个人进去找人。但孙宝和带着一个“保镖”进去后,转了一圈却没找到王某。
窝了一肚子火的孙宝和带着“保镖”出了门。走出五六米后,他突然大声对“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喊道:“告诉吕长春,准备召集人,看谁人多,我在广场等着。”
孙宝和走后,“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连忙给吕长春打电话,告知此事。而此时,吕长春正与臧天朔在北京某酒吧聊天。吕长春对臧天朔说:“孙宝和打电话约我过去,限我两个小时回廊坊见面,他已经把人准备好了。这小子说你欠他钱,还带脏字,这场架必须打,不打以后咱们的买卖没法做。”
“那小子挑衅我,我现在就去找他。”臧天朔气呼呼应和道。一位朋友见状,连忙将臧天朔拉进酒吧里说:“有什么事情可以请廊坊当地的警方解决,千万不要把事情闹大。”臧天朔哪里听得进朋友的劝阻,他对吕长春说:“你先带人去那边看看,别弄出事来,不要出人命。有什么事随时联系。”
2003年6月21日凌晨1点多,10辆没有挂牌的金杯面包车同时停在了火车站广场,几十个光着膀子、拎着砍刀和钢管的青年男子从车上跳下来,将“热浪迪吧”团团围住。
很快,从“热浪迪吧”里也冲出来几十个手持棍棒、酒瓶的青年人,一场比电影里还壮观的砍杀场景瞬间爆发了。
仅仅过了10分钟,广场上就有十几个人躺在了满是酒瓶玻璃碴子的地上。
等警察赶到时,广场上已恢复平静,只留下一具还有余温的青年男子的尸体。这次“火并”中,孙宝和一方死1人,轻伤2人,还有1个无辜人员被打成轻伤。不久,孙宝和被警方拘捕,吕长春则开始了他的逃亡生涯。原来,事后得知“火并”造成对方“牺牲”1人,臧天朔对吕长春说:“你不能再在廊坊待下去了,必须马上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就在吕长春离开廊坊逃往长春的几天后,廊坊警方发出了抓捕他的通缉令。
在长春躲避了一段时间之后,2004年春天,吕长春考虑到自己在长春熟人太多,就铤而走险潜回北京找到臧天朔。
臧天朔此时也知道收留吕长春可能面临的危险,但哥们义气最终占了上风,臧天朔安排吕长春在北京住了下来,并一再叮嘱他不要再出去惹事了。
为了防止警方追捕,吕长春偷偷上街找到一个假证贩子,用自己的照片办理了一张河南籍的身份证,并改名换姓为张伟义。
法庭交锋,朋友啊,你是否坑苦了我
然而,在隐居潜逃的日子里,吕长春并没有将臧天朔的告诫放在心上,最终还是应验了《无间道》中的那句话:“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很快,吕长春便再惹事端――为“帮”他人“定分止争”,他卷进了一起数十人参加的聚众斗殴案。此事最终将他和他的兄弟臧天朔送进了“班房”。
北京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场聚众斗殴案的幕后指使者是一个叫“常青”的东北人,此人涉嫌多起刑事案件,于是警方围绕“常青”展开了调查,吕长春进入警方视野。
2008年6月,长春警方抓获了一名河南籍的犯罪嫌疑人张伟义,经过核查,此人就是被廊坊警方通缉和北京警方追捕的吕长春。经查实,吕长春在北京的藏匿地点正是由歌手臧天朔提供的。经过对吕长春的突审,在调取了确凿证据后,警方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将臧天朔刑事拘留。在警方的讯问下,臧天朔和吕长春等人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2009年10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吕长春、臧天朔等人聚众斗殴案。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臧天朔表情始终很平静。但在关键证据方面,臧天朔和吕长春在法庭上的说法完全不同。
吕长春称:“2003年6月20日,孙宝和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欠款了,然后我把这个情况跟臧天朔反映。反映之后,臧天朔跟我说,你先找点人回廊坊去。”
但臧天朔坚决否认授意吕长春去打架,臧天朔表示:“我授意的也就是让他好好跟孙宝和谈,不行就报警,如果那天我去的话,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当法官询问臧天朔本人为什么不去时,臧天朔说:“因为此前参加了一个活动,喝了点酒,再就是北京到廊坊路途也比较远,所以可能开不了车,再者确实有点疲劳。”
法官就这个关键证据再次询问吕长春:“臧天朔是否明确示意,要你找人去和孙宝和打架?”
吕长春的回答非常肯定:“他大概是这么说的,‘你找孙宝和去,能谈好就谈好,谈不好就打’。”
而此时的臧天朔百口难辩,正是吕长春的证词,锁定了臧天朔的犯罪事实。此时法庭上的臧天朔,似乎真想问一句话:朋友啊朋友,你是否坑苦了我?
因为臧天朔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并给予对方29万元人民币的补偿,获得谅解,法院在量刑时酌予考虑。
200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臧天朔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6年,判处吕长春有期徒刑9年,其他重要参与者分别获刑。臧天朔对一审结果不服,提起上诉。2010年1月29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一曲《朋友》温暖人心,一群打打杀杀的朋友让臧天朔身陷囹圄。那首《朋友》也似乎变了味道,连臧天朔也不知道他承受不幸的时候该跟谁诉说。成也朋友,败也朋友。臧天朔最终只能说一句话:朋友啊朋友,你真的坑苦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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