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现象
徽商是一段历史,是一个经济现象,也是一个文化现象。胡适曾把徽商比喻成“徽骆驼”,因此有人把徽商精神概括为“骆驼精神”。但“徽商精神”有着更丰富的内涵。
自宋代以来开始初具特色的徽商文化,受程朱理学影响,孕育了徽商的贾儒合一;而在明清时期事业达到鼎盛的徽商,又以自己的强大经济基础和聪明才智,实现了徽商文化的全面辉煌。
古徽州山多田少人众,“十三四岁,往外一丢”“经营四方以就口食”。这一义无反顾的“丢”,置之死地而后生,是一条生存新路的开辟,一种思维方式的转换,一步很了不起的迈进。“徽民寄命于商”,是一种生存选择,是一种顺时应变。而徽人又大多为中原移民,开拓性毋庸置疑。徽人不仅在儒学原典中发掘到“士商异术而同道”的依据,而且在明清实学思潮中更加自信——“商贾何鄙之有”?
南宋以降,国家***治、经济、文化重心南移,临安(杭州)都城的繁荣,长三角逐渐成为经济文化中心区。害得完颜亮“提兵百万西湖上,跃马吴山第一峰”很是眼馋。徽商凭便利的新安江水运手段输往杭城等地的徽州土产竹、木、茶、石料、药材、纸张等有较大需求量。在长三角大市场里,“贾而好儒”的徽商把精致产品投向市场,市场、商品、文化,齐活了。
至于有人提出,为何当代以来徽商已销声匿迹,风光不再?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前,市场近乎消失,产品变成购销,传统意义的徽商已不再有生存的土壤和条件,不是徽商后代们湮灭了先辈们的开拓闯劲,思想太保守太陈旧,而是当时已不可能具备这样的市场和商品的条件。改革开放以后,深圳、广东、泛长三角商潮汹涌,在“南下”“东进”打工经商热潮中,当代徽商才崭露头角。
故此,徽商是一种动态的历史过程。
微商特质
明清小说有些篇章对商人有些抨击,描写成徽州葛朗台或者杭州高老头。事实如何?
徽商不“吝啬”——史料说明,许多徽商在创业起始阶段,的确是含辛茹苦、“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童仆共苦乐”,许多徽商即使在大富之后,仍坚持简朴,婺源木商李祖圮,节俭到近乎“吝啬”的地步。但是,这种对自己的“吝啬”即节俭,是徽人节俭习俗的传承,也是徽商小本起家,为资本积累而不得不然。这种“吝啬”完全是徽商出于事业目的的克己,特别要看到,大量徽商在自奉俭约的同时,当社会、国家、他人需要时,他们在钱财捐赠上是从不“吝啬”,特别大气而豪爽,有着“仁者爱人”的广阔胸怀,中国历史上,还没有那一个商帮能象徽商这样最热心社会公益,为社会、为国家和他人作如此巨大的奉献。
徽商不“好色”——一些徽商走出大山,在经济发达地区经商,他们大多在徽州家乡娶妻生子,由于长年在外,不少人在经商之地又“讨妾纳小”,在那个社会,这种“两头大”现象谈不上“好色”。众多徽商一旦出门便是旬月甚至经年,很有大禹治水的味道,这样的生活,也的确颇为艰难。
徽商不“健讼”——徽商经商之地,免不了和当地产生利益上的磕磕碰碰;在徽商自身权益受到伤害时,徽商大多不采用黑社会帮会械斗方式,而是凭自身的文化素养和善于交结当***者的优势,采用打官司、找***府的太极拳方式。要知道,当年江北家族,经常因为邻里纠纷,就能闹出大型械斗。“以众帮众”的团队精神,_人有事、众人相帮,在外人看来,徽商很有“健讼”的潜力么。
徽商不“官倒”——所谓“官倒”,就是当官者利用自己的特权插足商务,为自己掠取暴利的“官商”。显然,历史上的徽商,即使是被称为红顶商人的那些徽商,也并不能称其为“官倒”。因为江春、胡雪岩们是商,“红顶子”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给朝廷的捐输、服务或为朝廷办差有功而获得的一种荣耀。不能把徽商和官府的密切关系看作是“”。哪一个经商者都需要利用***府***策来发展自己的商业。徽商在这方面凭自己的文化素养,凭自己“贾、儒、士”相通的优势,操作起来得心应手,也确从中获得了最大的收益,除了个别奸商为赃官“洗钱”等例外,徽商的亲近官府似无可厚非。“红顶商人”和后来亦官亦商的做法是完全不同的。
徽商以艰苦卓绝的创业、团队协同,打造了“良贾何负闳儒”的评价,这对古代重农贱商的社会来说,已经颇为难能。徽商热心公益、崇文重教、爱国奉献,形成传统,塑造了一代儒商的形象,不仅在当时连士大夫阶层也不得不刮目相看,而且其“儒商”的特质就是在今天也仍有其启迪意义。
徽商精神实际上还有很浓厚的***性。王直一类徽商武装走私集团,起先只想开通国际贸易海上路线,做大明王朝与海外沟通的合法商人,而封建统治者却固执地坚守农本商末、闭关锁国、“片板不得下海”,白白错过了中华封建帝国崛起、实现社会转型的历史机会。王直们在朝廷的不断打压和征剿之中,被迫武装反抗,他们亦商亦盗,甚至在日本建立了殖民地。在求做顺民而不得的情况下,王直们产生了“把自己作为反抗现行体制的力量之热情”,自称“徽王”,揭起了反叛明朝廷的旗帜。王直并非非主流,而是绝地抗争。
晋徽异同辨
晋商、徽商在起因、兴衰时间上略有不同。晋商兴起于明初,即14世纪中叶,因北方边塞大量驻***,明王朝实施“开中法”而兴起。所谓开中法,即商人输粮供边塞***士食用,王朝付商人盐引,商人凭盐引到指定盐场和指定地区贩盐。由于盐是专卖品,获利颇丰。晋商抓住时机,以地缘优势,借“开中法”捷足先登而兴。徽商则是明弘治5年(1492年),明王朝因“开中法”法行弊随,改“开中”为“折色”,商人以银两换取盐引后贩盐,徽商以地缘近两淮盐场集散地——扬州,在两淮大显身手,而兴起于商界。
晋商衰败于清末,随清王朝之灭亡而衰败。徽商之衰落则是从清王朝道光12年(1832年)实行盐法改革,将“纲盐制”改为“票盐制”,取消了盐引和引商对盐业的垄断后,从此走上了衰落之路。当然,晋商、徽商之衰败还有别的因素,但上述原因是为始发之因,由此而一蹶不振。这样计之,晋商大约从明初到清末活跃商界500余年,徽商从明中叶到清道光年间活跃商界近300年。
晋商在道光初年,适应社会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创立了山西票号,曾一度执金融界牛耳。并首创我国在海外开办银行之先河。徽商却在道光后未将资本投向新的渠道——金融界,留下了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