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计论文篇1
1999年,***组织对100户企业1998年度会计信息及其出具审计报告的82家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了《公告》(第三号),抽审发现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编制审计计划,或虽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但内容不全,遗漏重要条款;未严格履行必要审计程序、审计范围偏小、审计方法不当;未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未对现金、存货进行监盘,为对应收款作必要的函证或缺少替代程序;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底稿摘记整理杂乱无章,格式、标识前后不一,勾稽关系不明;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还存在严重违规执业问题。
2001年,国家审计署组织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01年完成的审计业务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质量令人担忧。检查中,有关部门共抽查了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报告,发现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71.43亿元,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审计署已经将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1名注册会计师,以及信息披露严重不实的上市公司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
由上述可以看出:由于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严格执行审计专业标准,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缺乏应有的职业关注,审计结论出现偏差,审计报告严重失实,致使一些企业会计信息重大失真问题未被充分揭示和披露,给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了严重误导。
二、上市公司审计质量低下成因分析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1)在我国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上市公司中,股权高度集中,国有股和法人股占绝大多数,处于垄断地位,董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由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人——***府指定,***府目标与真正所有者的目标不同,就是中央***府和地方***府之间也常存在目标冲突;与真正的股东不同的是,***府官员并不为决策的后果承担直接的风险和获取直接的收益。所以,作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人——***府官员缺乏对公司管理当局的监督动力,缺乏对公司管理当局会计报表信息质量和审计质量的高度关注。
(2)我国公司监事会人员普遍文化程度低,内部人员比例高,***组干部比例高,业务能力低,致使监督职能弱化。鉴于此,股东对管理层的“用手投票”的约束非常虚弱。
(3)我国经理劳务市场、资本市场还很不成熟,公司控股权市场不健全;居于垄断地位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自由流通,公司控制权被接管的可能性很小,这样即使中小股东“用脚投票”也难以对公司管理当局产生重大影响。简而言之,目前在我国公司治理中,内部治理结构失衡,外部治理结构失效,严重缺乏对公司管理当局的产权约束。
2、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扭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事务所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但在中国现有的股权结构下,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于一身,上市公司无法形成相应的权力制衡机制,不仅导致混乱而误导的会计信息披露,同时还扭曲了事务所聘任制度,导致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严重失衡。
3、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体制存在缺陷。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事务所既可以被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被改为合伙制。虽然两者在开展会计业务方面具有同等资格,所出具的会计报告也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在承担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上却存在极大差别。
无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实践中验证,有限责任制的事务所会降低注册会计师的风险压力,弱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其公证职能。有限责任制在经济方面的法律责任相对较少,所以不仅不适合事务所内部管理要求,也不利于加大事务所民事责任,从而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同时还有逃避责任之嫌。
4、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完善。注册会计师诚信的重要体现就是遵循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主要应靠制度来约束。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没有一套完善的职业道德规范来对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进行约束。
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滞后性导致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现象,如会计师事务所竞相压价、不顾审计质量恶性竞争,面对客户的压力不能保持应有的***性和谨慎原则而违心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5、审计收费不规范。审计质量与审计收费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高质量的审计需要较强的敬业精神、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声誉,显然,拥有这些品质的注册会计师收费应较高。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CPA行业缺乏相关的收费标准。目前,上市公司在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时都会考虑公司期末资产总额、合并会计报表单位数等指标以及审计收费标准,甚至还要参考同类公司的收费标准,然后由事务所报价,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报酬。这其中,资产总额或资本总额是个相当重要的衡量指标,而较少考虑客户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因素。随着CPA行业竞争的加剧,事务所为了揽取客户,不惜血本相互压价,压低收费。为了生存和发展,审计人员不得不降低审计成本,也就不可能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审计某个项目,审计质量必然低下。衡量一个行业的竞争是否有效和有益,往往由消费者根据产品、服务的质量以及价格的高低做出判断,而CPA行业的竞争有其特殊性,消费者不能像对其他行业一样作出恰当的评价。因此,会计职业界一直将价格竞争视为错误的竞争因素,因为这种竞争是基于金钱而不是能力的竞争,价格降低所带来的压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及行业和客户之间的互信关系的弱化。
三、提高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措施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的产生机制,改现行的由董事会选拔为中小股东选举制度,保证***董事的工作时间,同时增加***董事的相关信息的披露及***董事的考核制度。
2、改革事务所聘任制度,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由上市公司管理者聘任事务所将极大损害注册会计师的***性,最终影响审计质量,那么就应该终止由上市公司管理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按照国际惯例,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是目前制度安排下的一个理性选择。实践表明,审计委员会作为一种公司治理机制,在防止和发现财务报告舞弊、保持审计人员***性方面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3、完善会计事务所组织形式。有在合伙制约束下,合伙人才会有对切身利益的关注。因此,我们应加快有关法规的修订;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推行配套***策,对合伙事务所采取如税收优惠等***策倾斜;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共有财产分割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风险保险制度等。
4、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提高审计质量就必须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其中核心任务是尽快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其职业道德行为,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同时,还应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披露制度,使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提供更好的审计服务。
5、完善审计收费标准。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采用固定收费与变动收费相结合的制度:一是产品费用,即执业必要的审极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费用,随委托人的特征,如规模、业务性质等而定;二是预期损失费用,包括诉讼损失和恢复名誉的潜在成本等,一般委托人的偿债能力、获力能力等财务比率为依据;三是会计公司的正常利润。
【参考文献】
[1]王英姿: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评价与控制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叶少琴:中国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研究.中国财经出版社,2004.
[3]余玉苗:我国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研究.审计研究,2000(5).
公司审计论文篇2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内部审计建议
1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
1.1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亦被称为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督导机制、法人治理结构等,是关于如何治理公司实体、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过程,即运用权力指导公司的方向,监督管理人员的行动,担负起应尽的职责和按照公司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公司。“治理”一词源于希腊语和拉丁文,指的是掌舵、指引和统治;用轮船掌舵人来比喻公司领导者是再贴切不过了,因为掌舵人的职责就是要通过仔细的观察和分析来预测风向、潮汐和水流,好的导肮,往往是在他领导最得力的时候人们却不易察觉到这种指导作用的存在。
1.2内部审计
美国著名的内部审计学家劳伦斯,索耶(1990)在其著作《现代内部审计实务》中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功能,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组织中内部审计人员所进行的各种评价活动,审计人员对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地使用各种资源,是否正在实现组织的目标。
1999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届年会对内部审计进行重新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旨在增值和改善组织运营状况的***的、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它通过引入系统的、规范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淮则委员会会通过。
2我国公司治理环境下的内部审计现状
2.1内部审计的内容、范畴未达到公司治理环境下的内部审计要求2003年《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①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下同)的财***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③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⑤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⑥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⑦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2.2内部审计方法技术落后于公司治理环境下内部审计发展新趋势
公司治理环境下的内部审计应该突破单纯的、事后的传统的方式,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公司中应有水平的提高,内部审计应逐步实现审计过程的三个转变: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财务收支审计与事中、事前的管理效益身机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相结合。
在我国审计发展的二十年中,虽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能够对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一定指导,但是该规定的内容缺乏具体业务操作的指导,因此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内部审计技术手段和装备落后,大多数公司长期以来都是运用查帐手段为主进行审计,分析方法也是以财务分析为主,没有很好地把现代信息技术、管理评审技术、价值工程、经营分析等技术方法运用到审计实践中去,造成审计分析问题层次浅,系统性不强,难以很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有价值的成果,使得内部审计的功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3建议
3.1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首先,把好内部审计人员来源关。内部审计人员的来源直接决定了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可塑性。本人认为为了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渠道获得内部审计人员:①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工商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②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③本企业其他部门的管理或技术人员中的优秀人才。
其次,重视内部审计人员的组成结构。内部审计效能的发挥程度,不但与内部审计人员的个人行为相关,而且与其所组成的群体行为也直接相关。所以内部审计人员的组成结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配备内部审计人员的时候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结构:①人员业务水平结构,即高级、中级和初级审计人员的配套和合理的比例。②人员的专业技术结构,要尽可能做到“四师”配套,即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和律师四方面的人员组成;③人员的年龄结构,要有经验丰富的中老年人员和富有革新精神的青年审计人员合理结合、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
再次,以激励和惩罚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学习。这需要公司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进行内部审计考核和选拔,及时更换不适合做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迫使内部审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另外,对审计成绩突出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公司审计论文篇3
加强上市公司审计费用信息披露对建立公平有序的审计市场竞争环境有着重大影响,也可以加强对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管,使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审计关系更加透明化。但是从目前的披露状况看,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效果非常不理想,受到了法律法规和公司行为的双重影响。因此,本文拟从博弈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字】审计费用披露影响因素博弈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作为***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应保持自身的***性,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意见。然而在现实的资本市场中,由于审计市场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诱惑或威逼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形成审计合谋,侵害广大股东的利益,或者是以高额的审计费用作为代价,或者是以较大比例的非审计服务作为补偿,或者结合其他一些方法手段。通常情况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这些信息资源只是掌握在公司内部人手中,广大股东和信息使用者很难通过外部渠道获得。所以,无论是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角度来看,还是从维护审计市场秩序角度来看,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都势在必行。
为此,国家在2001年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文件,并陆续了一系列《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上市公司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的审计费用等情况进行披露,以增加二者之间交易的透明度。从理论上讲,审计费用信息的披露有益于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性做出理性的判断,进而影响其投资决策的行为,并减少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恶性低价竞争。
但是从2001年《问答第6号》文件颁布以来的披露状况看,披露效果非常不理想。每年只有接近半数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其中大部分公司没有按照法规文件的要求进行详细披露,只是简单的、笼统的一带而过。从公司报表的披露内容中无法清晰的获取相关的有用信息,如:审计费用的决策程序和标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会计师事务所的任期情况、财务审计费用和非财务审计费用的类别区分及金额、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的欠费情况、年度费用比较信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前后任期事务所的比较信息、国内所与国外所的比较信息、审计费用的期间归属等。
从本质上来讲,加强审计费用信息披露应该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资本市场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标志,是广大股东自我权利意识的觉醒。但是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从而沿着一条曲折的道路不断前进。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审计费用信息披露效果非常不理想,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在制约着审计费用信息披露呢?下面我们将采用博弈论方法进行简单的分析。
一、影响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披露的因素
(一)法规机制的约束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资本市场中,受托责任论认为,上市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其他的利益相关者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其他相关的非财务信息。为了保证这些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作为***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其进行审计。
然而,从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来看,审计业务并不是会计师事务所唯一的业务事项,此外还会涉及对公司的评估、提供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等一系列的非审计业务。目前国内外的经济案件和权威研究已经表明,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较大比重的非审计业务,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会计师的审计***性。但是,作为公司的内幕消息,这些信息只是掌握在少数的公司管理者手中,外部投资者和其他的信息使用者无法取得。在这种信息不对称形式下,将会极大影响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
此外,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讲,一方面,在我国尚不完善的审计市场中,由于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繁多,从而造成审计业务的“买方市场”。也就是说有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形,上市公司产生购买“清洁的审计意见”的动机。那么,在激烈的审计市场竞争中,为了招揽审计客户,总会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会丧失审计***性,转向与上市公司进行合谋,从而造成“劣币驱逐良币”,难以保证审计质量,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或签字注册会计师多年为审计客户服务或提供较多的非审计服务,由于这种审计关系的复杂化和审计业务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会计师往往也会放松对审计***性的要求。
因此,从上述分析结果来看,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存在着两个需求方:一方面是公司的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信息使用者。他们需要通过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来判断会计师事务所潜在的审计***性,从而做出合理的决策。另一方面是国家的监管部门,由于目前审计市场比较混乱,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的迹象,因此国家监管部门需要对此监管,而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是中国证监会获取信息的一个有效途径。所以,现在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开始致力于在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中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和支付报酬的信息,我国证监会也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文件对其进行监管。
(二)公司行为的选择
虽然国家***、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逐步出台了一系列***策,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管,但是目前信息披露的效果并不理想。我们从信息供给方——上市公司——自身角度来看,如果公司外部审计不存在问题,完全符合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那么具体、翔实的信息披露并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不利影响,而且会坚定投资者的信心;反之,如果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存在问题,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那么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就会直接或间接的将这种暗箱操作映射出来。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这种结果肯定不是上市公司所愿意看到的。因此,上市公司就会想方设法钻法律法规的漏洞,延迟披露或者蒙混过关。
二、影响因素的博弈分析
下面本文拟从博弈的角度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信息披露的行为选择进行分析,为此不妨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如果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不存在审计合谋、审计费用转移等非正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在审计过程中所支付的审计成本不会影响到其披露过程中的行为,也就是说审计成本已经转化为沉没成本。因此,我们分析的时候将不再考虑审计成本,而只考虑处罚成本。为此提出以下几个假设:
1.如果上市公司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不受到处罚的情况是正常的,不可能出现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情况,而且由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完全,审计过程完全正规,会坚定投资者的信心,能够带来潜在的收益为A;
2.如果上市公司未完全披露或未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假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成本为B,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可能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C;
3.假设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监管成本为G;如果放松监管会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为H,但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I。
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如表1-2:
表1-2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
上市公司的行为选择勤于监管(补充披露并处罚)放松监管(未强制披露、不处罚)
完全披露A,-GA,H-I
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A-B-C,-G0,H-I
由上面的成本数据可以看出,A-B-C肯定会小于A,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理性的上市公司应该会选择完全披露,因为完全披露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不利影响,反而会坚定投资者的信心。但是对监管部门而言,只要H-I>0,那么监管者出于“偷懒”的心理就会放松监管。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信息使用者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对信息披露不全但监管不严现象反映比较冷淡,因此对监管部门声誉上也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失,所以也就造成了放松监管现象的滋生。
情况二:如果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审计合谋、审计费用转移等暗箱操作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暗箱操作属于违规行为,会影响会计报表的真实有用性,进而影响投资者的正确决策。这部分信息一旦完全披露出来,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损失。因此,在这里审计成本就不再是沉没成本,而应该是公司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本文先做以下假设:
1.公司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成本为B;
2.上市公司由于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可能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C;
3.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合谋而支付较高的审计费用为D;如果不被查出可能会得到的额外的合谋收益为E;
4.如果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审计合谋,审计合谋被发现的可能性存在两种情况:①如果公司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的信息(包括由中国证监会强制要求补充完全披露的情况),那么审计合谋被发现的可能性为P1;②如果上市公司不披露或不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包括中国证监会放松监管、未强制要求其补充披露的情况),那么审计合谋被发现的可能性为P2。很显然,P1要远远大于P2。
5.由于审计合谋行为被发现,上市公司在未来股票价格、投资者信心等方面带来的巨大损失为F;
6.假设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监管成本为G;如果放松监管会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为H,但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I。
那么,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如表1-3:
表1-3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
上市公司行为选择勤于监管(补充披露并处罚)放松监管(未强制披露、不处罚)
完全披露E(1-P1)-D-P1F①,-GE(1-P1)-D-P1F②,H-I
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E(1-P1)-B-C-D-P1F③,-GE(1-P2)-D-P2F④,H-I
下面拟对表1-3的公式进行简要地分析。
首先,对监管部门的分析与情况一相同,对此我们不再赘述。
其次,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本文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如果中国证监会勤于监管,对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上市公司强制要求补充披露并加以处罚,那么E(1-P1)-D-P1F肯定大于E(1-P1)-B-C-D-P1F,因此从理性上来讲,上市公司应该会选择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只要③E(1-P1)-B-C-D-P1F>0,即E(1-P1)>B+C+D+P1F,那么上市公司出于投机和侥幸的心理,还是会选择不完全披露或不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由于公司审计合谋行为能够极大的影响财务报表,进而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投资决策,所以E值是比较大的。因此,要使上市公司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必须要使B+C+D+P1F的数值大于E(1-P1)。而我们知道,在披露过程中,审计费用D值已经是既定的了,声誉损失C和审计合谋被发现所带来的损失F是由整个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决定的,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要使上市公司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必须加大处罚成本,减少上市公司的投机机会。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证监会对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上市公司没有进一步进行监管并采取任何的处罚措施。
公司审计论文篇4
增值型内部审计,就是可以增加组织的价值的内部审计。增加组织的价值的关键要求就是努力地提高审计的收益,尽可能地降低审计的成本。显性收益是由于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从而查出存在的问题,从而帮助本企业挽回自己的损失;隐性收益表现为内部审计的介入,从而帮助组织改进了管理程序和提高了决策的正确性水平,进而减少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增加价值的审计方式重心在“咨询”方面,内部审计可以在决策的过程中提出建议,但不能参与决策、设计和非审计业务的操作。国内关于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相关研究文献表明,对于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而言,增值型内部审计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不同于国外学者的地方是,国内学者更加有兴趣研究在公司治理中增值型内部审计的作用、增值型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以及通过何种途径为公司实现价值增值等方面。本文通过对我国内部审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议,从而为推动我国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研究意义
1.价值的增加是增值型内部审计思路的主要目标。
企业关注的焦点应该是自身价值的增加。内部审计一直扮演着企业管理者助手的角色,主要是为了帮助企业管理者履行企业所有者所赋予的受托责任。
2.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增值型内部审计存在的另一个意义。
让员工充分参与到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实施中是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的关键因素,这样才能使内部审计真正意义上为组织带来增值,从而实现内部审计的价值。但是没有能充分胜任的内部审计师,即使客观环境条件都具备,也难以采用科学的方法做好审计工作。
三、增值型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IIA在对内部审计进行定义时,第一次提到了“公司治理”这个词。将增值型内部审计贯穿于整个公司治理程序,鉴证管理层责任的履行情况,评价其经营绩效,更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在增值型内部审计这一概念提出后,无论是理论上还是时间上,都使得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有很大的提升。对于增值型内部审计的职责范围来说,由以前的内部控制层次转向了公司治理的层次;在监督方面,由以前对管理者的监督变成了对所有者和管理者的监督。首先,增值型内部审计与管理层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并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帮助管理层履行其职责并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其次,增值型内部审计隐性价值的存在,决定了内部审计部门对企业内部人员起到一定的监督与威慑作用,客观上起到增加企业价值的作用。增值型内部审计与过去的审计模式最大的不同点是其把价值增值作为自身的目的。在公司治理的领域中,内部审计的咨询服务大体有:(1)评价并且改进组织的治理过程,为公司治理作出自身的贡献,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增加企业的价值是内部审计应该做的咨询服务之一;(2)内部审计应该树立风险管理的意识与控制观念,同时要确保维护企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四、我国的增值型内部审计所存在的问题
内部审计对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建立企业的制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的内部审计依然不够成熟和完善,尤其在增值型内部审计方面,诸如如何实现价值增值,在哪些方面发挥其增值功能等,还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发展总体上处于落后水平,缺乏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实践经验作指导。
1.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较为单一,缺少复合型的人才。
由于人们认识较为传统,使得我国内审人员大多数为财会人才。因此内审工作难以融入到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要求较高的领域,限制了内部审计工作作用的发挥。
2.职能较少,咨询功能还有待发挥。
五、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完善对策
1.建立高效内部审计的模式,保证组织内部审计的***性。
内部审计工作的展开需要依赖***性和权威性,所以应该保证组织的***。
2.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咨询服务。
为组织增加价值是内部审计应该努力的方向,所以一定要使内部审计实现由单一的监督职能向管理与服务等多种增值职能的转变,从而对组织的经营管理作出评价。
3.高度重视组织战略。
经济和技术的全球化发展,是引起当前竞争格局的两大主要动因。组织战略直接决定着组织内部资源配置及其未来发展方向,影响着组织的存在与否。因此,内部审计的有关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组织战略。
4.对增值型内部审计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
为此,我们应该不断探寻,并且主动研究国外的成功的经验总结,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审计的法律体系以满足增值型内部审计工作需求和企业经济发展需求。
5.加强方法支撑,促进审计的信息化。
要积极开发适合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要求的审计信息系统,做到创新。
6.加大监督,努力使内部审计实现质的飞跃。
公司审计论文篇5
论文摘要:当前,审计舞弊的出现与公司外部治理结构的不健全有直接联系。从对公司外部治理的角度出发,论证了公司治理结构与***审计的关系,并对当前***审计违背德的现状,从公司外部治理角度提出了构建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预期相适应的***审计的措施。
1从公司外部治理角度研究***审计的违背
1.1***审计的损害因素分析:
笔者认为,***审计的损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被审计单位的阻力。审计单位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会干扰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利益诱惑。利益诱惑手段往往会使审计师放弃客观公正的审计立场。
第三、社会关系的压力。当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存在某种亲密关系时,很可能会损害审计的***性。
第四、自我复核。某些审计师兼容多项服务,进行自我复核。
第五、法律审计资源的短缺。法律进行监管的限制,往往会在法律上留下许多监督的真空地带,使审计师有违规的倾向。
1.2***审计违背的极端状态——审计合谋的特征及成因分析
审计合谋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人串通,采用不正当手段向审计委托人寻租以谋取利益的现象。其原因如下:
1.2.1法律监管不健全
第一、对公司管理层的违规处罚力度不够,我国法律对管理层的处罚力度偏轻,与通过违规获取的暴利相比,管理层倾向于选择较小的法律风险获得较大的收益。
第二、处罚的时间相对滞后。由于处罚时间的滞后,使得调查对象在此期间内有了很大的活动空间,使法律的震慑力大打折扣。
第三、诉讼成本高,民事责任条款欠缺。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对经济违法方面民事责任的规制还不是很全面。而且由于诉讼成本过高,很多对审计师的民事责任追究不强。
第四、对中介追究不力,***不严。
1.2.2资本市场的不健全和经理人市场的缺失
资本市场的不健全和缺乏一套完整的职业经理人评估机制,通过市场选择经营者的可能性较小。
1.2.3“***府监管”下的审计合谋
我国的审计属于***府主导型模式。中央***府一方面要求加强监管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又要求地方***府出业绩。而地方***府的业绩往往出在企业身上以此来带动地方经济的繁荣。那么有些地方***府就会非但不对其进行监管,反而纵容公司的造假行为。
1.2.4内部控制现象严重
***于股东或投资者(外部人)的经理人员掌握了企业实际控制权,使得审计委托关系严重失衡,审计难以保证应有的***性,为审计合谋提供了空间。
2***审计问题的治理对策——基于公司外部治理角度
2.1与公司外部治理有关的对策
第一、加强市场监管。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否的一个评价标准就是能够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具体到属于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就是资产所有者或其代表如何选择、监控、激励管理当局和审计师,使管理当局保持诚实,审计师进行***执业,避免二者的合谋行为。为此,必须做到:
(1)形成和完善经理人市场机制。
形成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保证公司治理规范的人才基础,对现有公司管理人形成人才竞争压力。
(2)规范审计师的聘任、收费标准及服务范围。
审计师的聘任应该由资产所有者或者其代表来进行;对与审计师的服务范围,应从法律上加以明确规定。因此,可以建立由国家主导在企业外部培育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和产品市场的有效运作机制。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保护委托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则尤为迫切。
(3)实行注册会计师声誉与个人财富相挂钩机制。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劣质审计师会逐渐把优质审计师驱逐出审计市场。为了规避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这种现象,实行注册会计师声誉与个人财富相挂钩机制就显得尤为必要。因此,应该让注册会计师认识到审计合谋行为会通过会计师声誉的降低而使其利益受损,即使是一次审计合谋行为,都会导致其声誉的急剧下降。而且在其恢复执业资格的时候,其名誉也是很难以挽回的。在会计职业界,应该加大信息的流通性,以市场和社会的监督来保障审计结果的真实性。
就个人财富而言,可以采用注册会计师私人财富作为信用抵押的方式。在审计合谋行为中的审计师方,作为事后连带责任的当事人,抵押的私人财富可以实现对利益受损方的最大限度的有效赔偿。而同时,审计委托方与社会公众会更加可能地选择并且信任已将私人财富作抵押的审计方。另一方面,一旦将个人的私人财产作为抵押,审计师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就会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之中,这种丧失财产的威胁感会驱使审计师拒绝与管理当局的审计合谋行为,恪尽职守履行契约义务,才能获得更有价值的长期收益。
第二、规范审计环境建设。
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标准包括:对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法律制约。从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负责人向证监会提交的公司定期报告中的内容和真实准确性提供保证,确保报告不存在有关事实的虚假情况、遗漏或误导。如果提供虚假报告,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制度上而不是在道德约束上强化公司治理结构。***府部门应对不按规定如实披露会计信息的公司以及违规的注册会计师事物所应予以严惩,做到依法管理。
代表社会公众利益的***府监管机构对审计师能否保持***性有重大影响。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投资者的决心,***府监管机构必须对不能保持***性的审计师和负有相应责任的事务处进行惩处。由于所处的特殊地位,特别是在目前我国公司治理机制普遍效率不高的情况下,***府监管机构对违规审计师和事务所的查处力度,对审计工作能否保持***性和避免审计合谋有直接的影响。
2.2其它相关措施
2.2.1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
审计合谋除了有主观因素利益驱动之外,职业判断的水平也是导致合谋的原因之一。经济的发展特性,使得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审计实际业务的发展相对滞后。对于没有准则可循的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就会发挥很大的作用。而这种能力的发挥是建立在***审计执业人员较强的认知能力和识别能力的基础上的。这样,才能快速的侦察出被审计单位的不当的财务行为。要使注册会计师具有迅速地执业反映能力,可以要求他们经常参加定期培训,进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与道德水平。
2.2.2行业自律
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改变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使其承担无限责任,维护其***性,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
在现实工作中,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反映出的问题会集中在公司财务中,公司财务的真实性是衡量公司治理效果的必要条件。要禁止上市公司***审计师同时向该上市公司提供包括保管财务数据、设计和执行财务信息制度、资产评估或估价服务、核数服务、内部审计、商业或人事管理咨询、经纪或投资银行业务、与审计无关的法律或其他专业服务等非审计的服务业务,以保证审计工作的***性。
公司审计论文篇6
关键词:审计;第三方物流公司
对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审查需要考虑的多因素划分成相互关系的有序层次并使之条理化,建立一个系统全面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综合评价层次体系结构:目标层审计是第三方物流公司的综合审计评价;准则层审计主要包括影响公司选择的四个主要的因素审查,这四个因素的审计又可具体到影响因子在子准则层的审查;操作层的审查,是指对各备选的物流公司的各个因子的审查。
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的产品是服务,所以在对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审计评价时主要考虑两个标准:一个是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另一个是服务价格(或产品价格)。服务价格的比较是容易的,而服务质量的比较则较为困难。因为服务产品质量具有难于标准化、时间性强,在消费过程中提供,同时具有无形性,不可分割,不可储存等特点。顾客购买服务的过程实质上也是感知服务的过程,其可伸缩性很强。同一服务,有的人会感到满意,而有的人却会不满意。例如,两个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观看同一部电视剧,一个人认为电视很好看,而另一个人可能认为一点也不好看。
我们可以视客户满意度为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客户满意度是指客户对物流公司以及该公司产品或服务的满意程度。客户满意度仅是一个概括的指标,需要对其进行比较才能对其进行细分和量化。对第三方物流公司服务的满意程度可以细化为:赔付及时性、投诉处理时间、投诉率、运输准点率、定单完成率、准时回单率、货差率、货损率、价格正常率、定单跟踪、平均运送时间、定单处理正确率、定单响应时间、定单满足率、下定单的方便率、公司设备设施、组织结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公司信誉等。这不仅意味着确定多目标的和多样性的审计原则,而且意味着其构建的难度和复杂度。
审计原则是指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所遵循的具有意识形态方面指导性的规定。可分为审计总体原则和审计具体原则。审计总体原则具有总体统驭作用,审计具体原则具补充说明作用。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原则应具有什么特征,针对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审计原则应如何构建等,这都是不能回避的问题。
1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原则构建的特征分析
(1)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原则构建应注意多目标性。这是因为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目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性、完整性等,以及第三方物流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利润最大化、经济效益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目标多种提法决定其审计原则构建的多目标性。
(2)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原则构建应注意多样性。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发展潜力、物流技术、设备状况以及公司的服务质量均是审计的内容,决定其审计原则构建的多样性。
(3)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原则构建应注意复杂性。这是因为,对第三方物流公司满意程度的评价有着重要的意义,并且满意程度可以细化为:赔付及时性、投诉处理时间、投诉率、运输准点率、定单完成率、准时回单率、货差率、货损率、价格正常率、定单跟踪、平均运送时间、定单处理正确率、定单响应时间、定单满足率、下定单的方便率、公司设备设施、组织结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公司信誉等。由这些指标体系等可知其审计原则构建的复杂性。
(4)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原则构建应注意层次性。对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审查需要考虑的多因素划分成相互关系的有序层次并使之条理化,建立综合评价层次体系结构:目标层审计、准则层、审计操作层的审查。另一方面对面审计原则可分为审计总体原则和审计操具体原则。这势必决定审计原则构建的层次性。
2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原则构建的研究
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原则是指审计机构在对第三方物流公司实施审计过程中所遵循的具有意识形态方面指导性的规定。可分为对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的总体原则和具体原则。总体原则具有总体统驭作用,具体原则具补充说明作用。
2.1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总体审计原则构建的研究
在我国,对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审计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具有代表性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审计评价的方法和审计模型也比较少,因此通过审计分析评价,对于研究一种科学、全面、有效的解决发包公司如何选择第三方逆向物流服务商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是应建立什么样的总体审计原则。下面作些探讨:
(1)完整性原则。作为合作伙伴的第三方物流公司,选择涉及的因素很多,因此要尽可能地建立完备的审计评价体系,特别是对于合作伙伴的一些主要因素既不要重复也不要遗漏,保证对合作伙伴进行全面地综合地审计评价,使得审计结果具有较好的全面性、合理性和客观性。为公司的正确决策打下良好的基础。
(2)可比性和相对稳定性原则。是指在审计评价过程中,审计程序应在第三方物流公司中普遍适用,其所涉及的经济内容、时空范围、计算口径和方法等应当可比,前后阶段不宜变化太大,并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否则可比性就无从谈起。
(3)灵活性和可拓展性原则。由于市场机遇的瞬息万变,供应链所追求的目标的不同以及有的合作伙伴具有的核心优势有不同的要求,所以合作伙伴的审计评价应有所区别,因此审计评价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这一原则与可比性和相对稳定性原则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因为第三方物流的处于发展阶段,需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它,一些审计评价内容可能会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被逐步的添加进去;另一方面,第三方物流公司会因服务的行业不同而各有差异。因此审计评价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4)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影响审计评价合作伙伴优劣的诸多因素是无法用定量指标描述的,因此要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理念来对合作伙伴进行审计评价和采用合适的审计方法是非常必要的。具体地说,在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审计评价当中,有些指标可以定量描述,如车辆拥有量;还有许多因素是定性的,如运输安全性、行业经验等,因此需要定性审计分析与定量审计分析相结合。
(5)客观公正原则。是指进行科学、适用、规范的审计评价时,要求避免主观臆断,以客观的立场、公平的态度、合理的方法评价第三方物流公司。
(6)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原则。是指多方收集要审计的信息,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审查评价。
2.2第三方物流公司具体审计原则构建的研究
任何体系的设计都同组织结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适应于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营的具操作性具体审计原则的构建,有助于实施适当的审计控制,同时也影响着信息的流向与流量。对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具体审计原则是在总体审计原则的统驭下构建的,是对总体审计评价原则的补统和细化,下面作一些建树性磋商:
(1)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具体审计原则应具有可接受性。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审计评价体系,只有有利用价值的才能发挥其作用。而不被人们所接受或者不情愿地接受下来,就称不上是有价值的体系。所以在体系设计时必须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并能够接受。
(2)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具体审计原则应具有准确性。要使审计结果具有准确性,与审计评价指标相关的信息就必须准确。在审计过程中,计量什么、为何计量,审计人员必须十分清楚,才能做到量化值的准确。
(3)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具体审计原则应具有全面性。有效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评价体系,必须能够反映公司独有的特性和其共性的方方面面。
(4)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具体审计原则应具有可理解性。能被用户理解的信息才是有价值的信息。所以确定信息的清晰度是建立物流公司审计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5)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具体审计原则应具有应变性。良好的审计评价体系应对第三方物流公司战略调整及内外的变化非常敏感,并且体系自身能够作出较快的相应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要求。
(6)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具体审计原则应具有可控性与激励性。审计评价必须限制在其可控范围内,只有这样,管理者当局才能接受,对他们也公平。即使某项指标与战略目标非常相关,而对审计要评价的对象无法实施控制,他就没有能力对该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即应尽量避免非可控指标。另外审计评价指标水平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挑战性,这样才能激发其工作潜能。
(7)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具体审计原则应具有一致性。有效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审计评价体系,其审计评价指标与发展战略目标应该是一致的。
构建具体审计原则时除上述要求之外,还应注意:
(1)不可过分注重财务性审计,非财务性的绩效审计也不能忽视。例如顾客满意度,交货效率,订发货周期审计分析不可少等等。
(2)经济效益审计指标不可定定得过高或过低。第三方物流公司是服务性公司,特别是本公司的物流中心或配送中心,其经营方略是要求整体利益最大化,经济效益指标过高公司无法接受。但是也不能过低,这会失去审计评价的意义。国际上的物流公司绩效审计评价的主要指标是销售的增长、市场份额及利润率等。
(3)如果第三方物流公司的价格有较强的竞争力,然而客户不多,在利用审计结果与同行业进行比较分析以及在体系设计时,要注意可比性。
(4)审计评价体系应兼顾眼前利益最大化和长远利益最大化。实现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规律,获取长期利益最大化。
总之,第三方物流业处于发展阶段,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较多,从而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因此针对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审计活动,需要进一步明确其审计原则,并展开研究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对业务实践可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徐晋等.供应商信用等级分析及评价模型[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8).
[2]王伟等.基于可拓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评价选择[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03,(4).
公司审计论文篇7
论上市公司的粉饰行为及其审计风险(1)李钊(长沙交通学院湖南长沙410076)摘要: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日益出现粉饰行为。这些粉饰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藏性,给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严重的后果。上市公司的粉饰行为与审计风险有直接的关系,必须引起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对此种行为的严正关注。关键词:上市公司粉饰行为审论上市公司的粉饰行为及其审计风险(1) 李钊(长沙交通学院湖南长沙410076)摘要: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日益出现粉饰行为。这些粉饰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藏性,给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严重的后果。上市公司的粉饰行为与审计风险有直接的关系,必须引起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对此种行为的严正关注。关键词:上市公司粉饰行为审计风险中***分类号:F239 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00)02 0073 02本文试***探讨一下关于目前上市公司日益出现的粉饰造假行为及其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以期引起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对此种行为予以关注,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降低和控制审计执业风险。一、关于上市公司的粉饰行为(一)粉饰行为的分类 尽管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处于不断建设和发展完善过程中,但是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日益出现的粉饰造假手段与发达国家相比,并不相差多少。由于我国目前的财务分析侧重于分析公司的变现偿债能力、资产管理效率、获利能力等方面,因此尽管目前上市公司粉饰造假的手段很多,笔者仅从上述几方面来对其进行分类,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1.粉饰公司的变现偿债能力 公司生存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到期偿债。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或维持经营周转,一般会借入款项;国家为了维持市场经济正常秩序,通过立法规定公司必须清偿到期债务,否则破产偿债。因此,会计信息使用者特别是债权人一般很关心公司的变现偿债能力和本金的安全程度,会利用各种各样的会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以判断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为了博取商业信用和获得信贷资金,往往会利用各种手段来粉饰公司的会计报表,美化偿债能力。我国目前对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的评价多体现在象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一些静态指标上,而这些指标并不能全面反映公司的变现偿债能力。上市公司利用这些指标本身的缺陷和不足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掌握的会计信息的不均衡性,在期末采用各种手段达到其粉饰会计报表的目的。其典型做法有:年度结帐前将有价证券出售或将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以清偿债务;对残、损、冷、背的存货长期搁置不处理;短期投资当市价低于成本时不处理也不披露;逾期应收账款长期挂帐等等。2.粉饰公司的营运能力 营运能力是对公司在资产管理效率能力方面的一种评价,所以也称运营效率能力,它是用来衡量管理者运用公司资产赚取收入的能力。它不仅是对公司总体经营状况的评价,而且是对公司厂长经理的经营业绩的评价。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往往会利用各种手段粉饰公司管理当局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如利用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的信息和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的不对称性,不区分现销与赊销在销货中的比例,把现销也包括进去,从而夸大公司的变现能力;在存货计价时,将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而在会计报表中不披露,以提高公司的现金净流量;在年末大幅下降销售额或采用现金结算,或降低信用标准收回应收账款,销出商品;将应收账款卖给代收机构等等。3.粉饰公司的获利能力 赢利不但体现公司的出发点和归宿,而且概括了其他目标的实现程度,并有助于其他目标的实现。而会计信息使用者特别是投资者其投资的目的就是在将来获利,债权人不会忽略公司的获利能力。公司的赢利能力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正常评价,影响到公司的价值、股票的价格等。因此,公司管理当局常用各种手段粉饰会计报表。常见手段有:任意收缩在短期内不易察觉具有不良影响的支出(如研究开发费、资产维护费、广告费及员工训练费),经营欠佳时,有意减少这类开支,可以提高赢余,虽然当期不会产生立即影响,但必将削弱企业的根基及损害公司未来的获利能力;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如期货期权、掉期等工具在签订合约时提前确认资产与收益,但是实际上无法保证这种收益的实现;提前确认收入;利用关联交易获得收入等等。(二)粉饰行为的特征1.粉饰行为的欺骗性。随着市场的扩大,公司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其经营环境越来越难以预测,商业风险不断增大,从而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不确定性增大。因此,作为会计信
公司审计论文篇8
本文通过介绍审计人员对某证券公司进行的全面审计,使大家对证券公司违规理财业务的实质及由此导致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乃至社会危害性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对审计人员在实际审计工作中所运用的审计方法和技巧作了初步小结。
一、证券公司委托理财承诺保本付息,双方实质上是借贷关系,是证券公司为扩大自营证券业务而采取的一种变相的融资手段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受托投资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的投资意愿,与委托人签订受托投资管理合同,把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以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优化的行为。证券公司只是以人的身份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收取委托费用和投资收益分红。然而实际上证券公司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理财合同时,在合同里或补充合同中基本上都附有保本付息的条款,承诺按照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成本向委托人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所有的证券投资风险全部由证券公司承担,委托人只是纯粹的债权人。
2000年10月18日,A集团公司与B证券公司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合同规定的内容在形式上完全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程,但双方以此为基础签订《补充协议》上却规定证券公司保证集团公司委托资产的年收益率为7.822%.2000年10月13日、18日,B证券公司某营业部收到A集团公司合计转入的2000万元委托资金,11月2日B证券公司即以预付收益的名义从中返还了156.44万元给集团公司,其实际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审计人员因此认为,证券公司和委托人之间实际上是资金的借贷关系,这种广泛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在本质上只是证券公司用于融通资金扩大自营业务的一种手段。在审计某证券公司的实际案例中,除极个别客户外,99%以上的委托理财客户都是按期收取利息的债权人,而不是真正的委托人。
二、在缺乏严密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的环境下,证券公司这种形式上委托理财实质上融资自营的业务操作存在多种形式的违规
(一)利用理财资金“坐庄”操纵股票价格。
在运用理财资金进行自营投资时,承受巨大财务风险的证券公司往往会利用资金优势,把不同委托账户的理财资金集中用于买卖同一股票,通过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方式获取高额的非法利益,而放弃不同客户委托理财资产应当相互***运作的经营原则。
自2001年5月起,B证券公司持续使用大量的委托理财账户买卖、持有某只股票,截止至2003年12月,实际持仓量高已经达该股票流通盘的46.05%.这是B证券公司利用委托理财业务操纵股票市场,为牟取非法利益而成为股市庄家的一个典型案例。
(二)委托理财业务配合自营业务操作,运作缺乏***性。
证券公司虽然设立了***的受托投资管理部门,但其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并未与自营业务严格分离、***决策、***运作,而是受到公司自营业务的影响,利用委托理财业务以客户名义开设投资账户的特点,使用分散的委托理财账户大规模地买卖某种股票,分仓配合自营业务,甚至协助公司“坐庄”操纵股票。
(三)假借为客户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名义,套取银行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导致银行资金间接流入股市。
按规定,证券公司应对委托人的资信状况、收益预期、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偏好等进行了解,并关注委托人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但部分证券公司为了扩大融资的渠道,通过为客户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形式,骗取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然后再以客户投入的“委托理财”资金(实际上是银行信贷资金)为自己的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B证券公司曾与A集团公司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并以此为基础签订《补充协议》,协议规定B证券公司为A集团公司的银行信用贷款提供担保,A集团公司将在B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以账户内的股票和资金作为B证券公司为其担保银行贷款的反担保。该委托理财资金实质上是银行提供的信贷资金,违反了银行信贷资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的有关规定。
(四)采用多种违规方式弥补到期委托理财的亏损。
证券公司为吸引客户委托理财,违规承诺保本付息,但在亏损严重,流动性资金短缺,无法偿还到期本金和高息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可能采取各种违规手段弥补到期委托理财的资金缺口。如违规将客户利息本金化,签订没有真实足额资金来源的新“委托理财”合同,或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挪用未到期客户的理财资金来弥补到期客户的本金和高息,或者被迫以更高的利息吸引新的“委托理财”资金来弥补资金的缺口,甚至铤而走险,以“空存标准券”的形式挪用客户托管的国债进行融资回购套取客户资金,或者以营业部的客户保证金作为抵押,骗取银行信贷资金。
三、违规委托理财危害巨大,影响资本市场发展
委托理财业务只是证券公司的一项普通业务,如果合规经营,风险应当在可控制的范围内,不会对市场以及参与的各方造成如此大的冲击和危害。但是由于相应制度、法规的不够健全以及相关人员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风险急遽放大,券商危机不断爆发,大量理财资金无法收回。
证券公司在合同里或补充合同中向客户违规承诺到期偿还本金和支付固定收益,可能吸引更多客户资金,但这类合同必然会给它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和额外的还债负担,迫使证券公司为获取高额利润而采取高风险的投资行为。因此证券公司极有可能把不同委托账户的理财资金集中买卖同一股票,或是配合公司自营业务买卖某只股票,“坐庄”操纵股价以谋取非法利润,委托理财业务丧失了***性,风险集中并不断加大,同时纵的股票价格根本无法反映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市场秩序遭受破坏。当证券公司亏损严重,流动资金短缺,无法支付到期客户本金和高息时,证券公司很可能采取挪用客户保证金、挪用其它客户的委托理财资金或是以担保形式骗取银行资金等违法手段弥补到期委托理财的资金缺口,有关风险也就相应传递到其他投资者和银行那里。
在运用理财资金进行投资时,一旦出现股市长期下跌或是投资失败的局面,券商就会陷入不断亏损,不停融资的恶性循环,委托理财的窟窿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如果券商的资金链断裂,会不惜成本卖出股票,造成股价大幅下跌,股市震荡,银行以及相关投资者也将损失严重,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遭受严重破坏。
四、审计人员应充分利用违规委托理财的特征,抓住线索,理出思路
为了发现和揭露证券公司有可能存在的这种巨额风险,审计人员通过不断的摸索和研究,提炼出证券公司违规委托理财的一些特征和可供审计人员利用的线索,并设计了证券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审计模型,将其使用在具体的审计项目中。
(一)资金账户销户前曾有转入资金、弥补亏损的行为。
证券公司违规委托理财承诺保本付息,如果理财账户运作失败,未能达到预定的盈利水平,证券公司一定会向该资金账户中转入补偿资金,加入补偿资金后的账户余额应略大于初始投资本金。
证券公司弥补客户亏损的资金来源有几种:一是帐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补亏,原始转帐凭证填列的资金来源一般是某某证券有限公司;二是帐内挪用其他未到期客户的委托理财资金,拆东墙补西墙,出现不同所有者名称的资金账户之间大量划拨资金的情况;三是使用帐外资金用于弥补客户亏损。无论哪种情况,资金来源都不同于初始第一笔转入的投资本金。
审计人员应关注转出资金清空账户之前不久有资金转入的资金账户,且该转入资金的来源与投资账户初始本金来源和最终转出资金去向都不相同。
(二)资金账户的资金存续时间为固定期限。
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委托理财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一般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而正常的经纪业务投资者,投资期限一般不固定。
审计人员应关注初始本金转入和最终转出资金时间间隔恰好为三个月的整数倍的资金账户,且该投资账户标记为一般经纪业务账户。
(三)资金账户里的资金额为大额整数。
为方便计算佣金和利息,证券公司和投资者通常签订大额固定金额的理财合同,具体反映为新开户的资金账户转入大额整数资金,或者投资者原有资金账户的资金金额调整为大额的整数倍资金。在同一个资金账户中,委托期间一般不会中途增加投资资金或者以转移资金或股票的方式减少投资本金。
审计人员应关注开户初期转入大额整数资金,整个投资期间都没有发生资金或股票转入转出,短期内全部转出资金并销户结束的资金账户。
(四)资金账户实行联名共管、预留客户和证券公司印鉴。
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双方出于各自利益安全的考虑,一般都要求投资资金不得转移出以投资者名义开设的资金账户,为了防止未经协商的资金转账和股票转托管、指定交易行为,证券公司和客户就必须共同预先留置资金账户的印鉴,实行联名共管。在正常情况下,一般的个人投资者大多是凭密码操作而不会使用印鉴。
审计人员应关注在开户资料中预先留置了投资者个人印鉴和证券公司印鉴(或者证券公司员工个人印鉴)的资金账户,且该投资账户标记为一般经纪业务账户。
(五)委托理财交易账户的交易行为、持仓股票的品种、比重有很大的趋同性。
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从事理财业务,为谋取高利益,很可能将其管理下的众多资金账户进行统一管理,由统一的决策人员、操盘人员集中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这些被同一主体控制的不同交易账户之间的交易行为、持仓股票的品种及比重必然会有很大的趋同性。
审计人员应关注交易行为、持仓股票品种和比重比较类似,但所有者名称不相同的资金账户。
(六)同一资金账户对应大量异名股东卡。
为便于核算和控制,同一个委托人投入的巨额理财资金应放在同一个资金账户里管理,而出于分散建仓从而逃避监管的目的,证券公司通常采用使用大量不同姓名的个人股东卡的方式,将大量的股票分散进行交易和持有。这些为数众多的股东账户可能由证券公司提供,也可能由委托客户提供,但股东账户的密码应该统一由证券公司掌握。在正常情况下,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一个资金账户只关联一个深圳交易所股东卡和一个上海交易所股东卡。
审计人员应关注一个资金账户对应大量股东账户的异常情况。
(七)委托理财客户手续费较低。
证券公司委托理财向客户承诺保本付息,所以交易手续费实际上是由证券公司自身负担,并且营业部不必考虑向客户返佣,因此证券公司向委托理财客户征收的交易手续费一般都会订得比经纪业务客户低。
公司审计论文篇9
1不合理关联交易中的审计风险。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利用与改组前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利用关联方购销、转嫁费用负担等手段调节其报告业绩。如低价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高价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无偿占用关联方的资产;集团公司将获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以低收益形式让上市公司托管,以填充上市公司利润等。但上市公司在对关联交易的披露上大多简单含糊,故意避开实质性内容。对此,注册会计师首先应让上市公司提供关联方及其交易清单,并对其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必要的内控检查和实质性测试,尤其应关注该公司是否已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否则注册会计师将要承担不必要的审计风险。
2非合理交易和非货币交易中的审计风险。在上市公司面临着连续三年亏损遭“摘牌”和要达到配股资格线的双重压力下,地方***府往往以“看得见的手”帮助上市公司通过不等价交换的资产转让及置换、税费返还、补贴收入等非合理交易方式改善报表形象。上市公司的非货币交易主要有:①转让土地、股权等收益,这些收益往往并无现金流入,与应收账款同时增加的只是账面转让利润;②对无法收回的投资和拆借资金仍然确认为投资收益、利息收入;③购买母公司优质资产的款项计入往来账中,且不计利息及资金占用费,上市公司既获得了优质资产的经营收益,又无须支付任何代价。如果上市公司非货币性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的比例过高,就难免令人对该公司的生产和获利能力产生怀疑。因此,大额的非常交易和非货币交易只要加以必要的关注并不难审查。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这些交易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协议约定的交易条款是否均已完成、产权是否已过户,在确认大额收益无现金流入时,应考虑谨慎性原则。大额非常交易和非货币交易应作为重大事项予以披露,注册会计师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审计报告类型。
3主管收入萎缩,一次性收益骤增情况下的审计风险。有些上市公司的主营持续萎缩,主营业绩严重滑坡,经营难以为继。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产业结构调整,全行业不景气,如纺织业;有的是因产品在市场上日趋饱和,市场竞争激烈,如商业零售业;有的是因公司管理混乱,导致主营业绩萎缩,公司亏损,等等。但为了不使会计报表太难堪,有的公司便设法虚计主营收入,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或者在其他利润构成上煞费苦心,以期公司业绩一次性得到改观,如变卖家产,出售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出让股权,以取得巨额收益;有的地方***府为维护本地上市公司形象,还会以各种手段进行补贴。目前,上市公司作为稀缺的“壳资源”,在危难时刻,母公司或上市公司往往会伸出“看不见的手”进行粉饰打扮,或由***府伸出“看得见的手”进行援助。注册会计师对此必须给予重点关注,尤其要关注以出售长期资产方式取得高额收益的行为,还要密切关注其协议中是否有回购条款,或虽无回购条款但存在回购可能性。
4资产重组和“报表重组”中的审计风险。资产重组在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改善资产结构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在实施了“突击重组”后就产生了立竿见影的丰厚收益,未免有“报表重组”之嫌,因此,资产出售和股权置换作为业绩提升最快的方式,颇受上市公司青睐。在资本市场上,资产出售是上市公司将盈利能力弱、流动性差的资产售出,以优化企业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新肌体的健康发展。但在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现实中,“魔术游戏”层出不穷,人为操纵痕迹明显,似乎企业在主业不景气、扭亏无望的情况下,舍此就无他途。对于资产重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关注交易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如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及确认,有关部分是否获得批准,董事会、股东会是否表决通过并如实公告,涉及收益的,还应检查收入确认的条件是否已具备等。
5会计***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导致的审计风险。会计***策变更是为了满足在会计环境改变的情况下使会计报表重新达到可比、相关与真实公允反映的目的。合理的会计***策变更可以看作是企业在会计准则规范下的会计创新。然而,大量的事实和证据表明,企业管理者当局进行会计***策变更的主要动机和目的并非为了公允反映,而是为了操纵会计报表利润。其常用手法可简述如下:①改变固定资产折旧***策。如延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降低折旧率,这样可收到降低当期成本费用与高估资产价值的双重效应。②潜亏挂账。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惯例,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待摊费用、开办费及待处理财产损失属低效、不良资产,系利润的抵减项。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当期的经营业绩,往往会对这些应摊销项目不作摊销而长期挂账,从而虚增资产和利润。③利息资本化。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属于日常生产经营用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在建工程用的资金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某项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即使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也应该停止利息资本化。但一些上市公司往往故意混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利息资本化而虚增资产价值和当期利润。④巨额冲销。已连续两年亏损而被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为免遭第三年亏损而被摘牌的厄运,往往通过把以后会计期间发生的损失提前确认,即所谓的“长痛不如短痛”,以便减轻以后期间的盈利压力。⑤坏账准备。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大多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提取坏账准备金,由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并未对提取比例作出规定,故一些上市公司便将此作为其调节利润的法宝。在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重普遍较大的情况下,过低的提取率可以平滑收益,既虚增了当期利润,也夸大了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⑥存货计价。企业期初存货计价如果过高或过低,其当期利润有可能因此相应减少或增多,期末存货计价的高低则与当期利润呈正比例变动,存货计价方法的改变为上市公司操纵会计报表利润留下了较大的空间。⑦收入的实现与确认。尽管《具体会计准则———收入》中提出了收入实现的四因素,较之原有规定更为严谨,但上市公司会计实务中提前确认收入的案例仍层出不穷,特别是在会计报表的截至日前后。⑧长期投资的计价。上市公司经常还利用长期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串换”高估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虚增当期利润。⑨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伸缩。上市公司根据报告资产和收益水平高低多寡的需要,调节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故意对编制范围含糊其辞。
6非规范资金运作中的审计风险。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企业之间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但现实中的这种情况却司空见惯,似乎是法不治众。较为普遍的是上市公司对资金占用的数量、资金占用费的标准均不公告,投资者无法对其作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特别是某些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并未选择好投资项目,只好把上市后筹集到的资金存放在关联方或者委托某些证券公司炒作股票等。对于大额的非规范资金运作,注册会计师应首先根据取得的资料判断其合法性,同时以函告等形式确认证实资金存在的真实性及安全性。对于非规范资金运作获得的收益一般宜在取得现金流入后方能确认,以防虚构大额收益,否则就应在选择审计报告类型时加以考虑。
7期后事项和或有损失的审计风险。重大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可能会影响审计报告的类型,注册会计师应将其列为审计的重点。如:上市公司的投资决策出现重大失误,投资效益很差,连续出现巨额亏损,使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值得怀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素,会计估计难以确认,牵涉到法律诉讼;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了诸如合并、清算等重大事项,等等。注册会计师应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期后事项及或有事项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不可轻易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因为无论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的心理预期,还是为了维护自身的职业形象,都需要注册会计师勤勉尽职。
8客户屡次变更审计委托和时间的审计风险。少数上市公司为了护短遮丑,最简便的手段是频繁地变更会计师事物所;有些上市公司在时间上苛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将此视为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障碍。对以上两种情况注册会计师都应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戒备。
9客户的诚实及信用度带来的审计风险。缺乏正直品行和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上市公司,自然存在着制造虚假财务信息的嫌疑,与这样的客户打交道时,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冒较大的审计风险,若不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有时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公司审计论文篇10
三大因素损害审计师***性
首先,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不是真正由股东提名的。他们是由股东投票选举产生的,但不一定是股东提名的。那么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是如何产生的呢?实际上CEO对公司董事会成员有显著的影响。董事会***通常是公司的前任或现任CEO,其对董事会新成员的提名最具影响力,也决定着新名单何时在董事会会议上讨论。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构成的影响似乎与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相违背。如果公司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督管理层,为什么管理层在董事会中拥有如此重要的位置呢?为什么CEO能够提名董事会候选人呢?
其次,为激励董事会和管理层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他们常被授予股票期权或股票分红。大多数股票期权都是依据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告的经营成果。如果董事会和管理层能找到方法并期待通过未来效益的提高来隐瞒或延期公司的经营失败,那么当前的期权就能拥有,否则期权就会一钱不值。在这种激励制度和财务报告体系下,当股票期权所带来的收益与道德约束所带来的制约失去平衡时,无论管理层是隐瞒其增加自身财富的行为,还是掩饰其经营失败的行为,都给了管理层通过操纵财务报告,推迟或隐瞒坏消息的动机。如果管理层自身不能掩饰,那么他们会雇用具有“创造能力”的财务咨询专家,通过粉饰财务报告让股东感觉他们已经尽到了责任。
最后,对财务报告的审计应由公司的股东大会委托审计师进行,审计师应该是全体股东的人。而在实际操作上,具体由公司的管理层在委托、雇佣审计师,尽管形式上是股东大会投票决定审计师的聘请,但审计师是由公司管理层提名推荐,决策权实际上被管理层所左右。公司管理层不仅最终决定着审计师的聘请、聘请费用的高低以及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而且决定着审计师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咨询等服务费用的结构。
特殊国情令中国审计师更难***
我国的公司治理状况和西方国家有着显著的区别。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的问题是由于股权高度分散导致股东对管理层缺乏约束,外部监督机制不完善所造成的。而我国公司治理的问题是由于股权过度集中所造成的。不过二者的结果却很相似:由于股权人的缺位而形成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在我国国有独资企业中,财产所有者是国家,国家委托有关部门国家行使职权,对经营者进行管理和监督,这些部门实质上就是委托人。当需要审计监督时,由委托人而不是真正的委托人(国家)对审计机构发出委托,这是一种典型的审计委托人缺位现象。由于这些委托人和真正委托人之间仍然有着不同的利益追求,因此出现委托人操纵审计机构去欺骗真正委托人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而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特殊———国有股占大多数。一股独大造成持有流通股的股东难以进入董事会,更谈不上参与决策和监督。我国多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作为主发起人的国有企业,大多数董事长、总经理和高管层人员由***府任命,董事会实际上是“一言堂”,而且不少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同一个人。显然在这种畸形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委托人和经营者一起弄虚作假、粉饰业绩,换取***治资本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同时,我国的注册会计师的质量和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经济鉴证和监督的需要。审计市场中,本应由注册会计师之间的竞争已经演变成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为了生存,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屈从于有关部门,成为维护这些部门局部利益的工具。注册会计师或直接受到委托人的操纵,或由于上市公司所在的地方***府为保护本地公司,被其所压制或授意,或屈从于其他重要人物。而且相当多的事务所是从以前***府部门中脱钩改制形成的,“等、靠、要”思想严重,市场观念弱,不懂得也不愿意通过吸收高水平的注册会计师来争夺市场,它们为了事务所经济利益,往往靠拉关系、走后门、低价承揽业务,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起弄虚作假,背弃了职业道德,丧失了注册会计师应有的***和自尊。
综上所述,在管理层影响董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拥有股票期权、管理层决定审计师等一系列机制存在的条件下,审计师的***性受到很大损害。面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非法会计操纵行为,审计师往往被置于两难的境地,严重影响了审计报告的质量。
改革公司治理结构四点建议
由于现阶段公司治理中的董事会制度、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及审计师聘任制度存在缺陷,为提高审计师***性,笔者认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董事会制度。除CEO外,董事会成员由外部董事构成,外部董事不能曾被公司雇用,或与公司、高管层之间有明显的商业关系。禁止CEO、现任或前任公司最高管理者担任董事会***,禁止参与董事会委员提名工作,或禁止负责安排董事会日程或制定会议规则。公司管理层没有必要主持董事会会议,或负责董事会的会议日程,或指导新董事会成员的提名,这些都是***的外部董事应履行的职责。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公司管理层有义务向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
2、禁止所有外部董事、管理层持有其所在公司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全部由***董事构成),负责监督管理层薪酬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层的薪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予以充分披露,以控制股票期权的滥用,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受管理层的违规行为所侵害。
3、健全和完善***董事制度。建立外部***董事继续教育规定,要求其接受由公司提供的继续教育。执行继续教育规定也有助于***董事与公司迅速变化的业务保持并肩的发展。很少有企业***董事能与行业及企业的金融、财务报告、公司治理等最新成果保持并肩发展。执行继续教育规定,让***董事具备一定的财务会计、审计及金融知识能有助于其与公司迅速变化的业务保持并肩发展,有助于保证他们尽到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