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类论文10篇

金融学类论文篇1

我国金融体系主要以银行为基础,但是管理层已经意识到证券市场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的建设也有必要与时俱进,适应金融体系发展的方向。事实上,内地教育体系引入的投资学课程,基本上是西方证券市场和公司金融的内容。正如张新(2003)所说的那样,西方对金融学的理解集中在以公司财务、公司融资、公司治理为核心内容的公司金融和以资产定价为核心内容的投资学;而内地对金融学的理解则主要集中在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两大类代表性科目。在资本市场发达程度不高而银行体系又独占优势地位的情况下,这一背离影响并不明显。但在A股资本市场发展程度越来越高,总市值和流通市值已经达到相当大的比重,四大国有银行和相当部分央企都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情况下,原有的以货币银行和国际金融为体系的金融类专业课程势必会转型为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而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本的本土化和专业化也逐渐提到日程上来。但是,在本土化和专业化的问题成为大家关注重点的同时,课程体系的其他问题往往被人忽视。既然是课程体系,势必有一个层次化或分层化教学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笔者在此所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一、金融学理论的发展历程及对各层次学生的教学要求

这些理论从简单到复杂,从开创性到发展型,从公司金融类到投资类,再到金融工程类,有纯理论的推导,也有应用于实践的方法。把这些理论全盘照搬,直接应用于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之中,显然并不一定适用。因为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学生的知识水平并不相同,全盘的填鸭式教学对各层次学生的学习很难奏效。显然,金融学理论的发展历程要求对各专业层次、年级层次和学术层次的学生进行分层化的教学体系的设计

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的知识水平、教学要求有比较大的差异。一二年级的本科生、三四年级的本科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个层次的学生其知识水平肯定不同,而且理论教学的深度对各层次学生的要求也不一样。比如,在知识层次方面,一二年级本科生专业还没有接触,部分基础课也只是刚刚入门;而三四年级的本科生才刚刚接触相关的专业课;硕士研究生虽然对专业课的要求有所提高,但是现在硕士研究生中不少学生来自本科其他专业,短短的二到三年时间需要补充不少的专业知识。而在教学要求方面,本科生目前主要是通才教学模式,不仅要求本科生学习本专业知识内容,也要求本科生学习各专业模块的内容。相比之下,本专业课程体系的学习时间也并不算多,其理论教学侧重于面而并不精深;硕士研究生理论教学的要求较高,同时也有升学进一步深造的可能。不过,目前硕士研究生教学也在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加上部分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稍差,因此,在本科生教学基础的要求之上加以深化,由面及里侧重于线,理论与应用两方面相结合;而博士研究生的理论教学深度较高,而且研究视角一般较集中于某一点,不再像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那样发散于面或者线。因此,博士研究生专业课程体系的理论程度最深,显然对教学的要求也与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并不一样

不仅如此,即使同样是本科生,因专业的不同对课程体系的教学要求也并不一致。比如,金融学专业学生、公司金融专业学生与金融工程专业学生的理论课教学要求势必不同,而金融学专业中银行管理专业方向、国际金融专业方向或者证券投资专业方向等,对课程的配置和相关课程的理论教学深度的配置可能也会有所不同。比如,数理知识的教学,金融证券类专业的教学往往与数学、信息技术等学科相互交叉。但仅就本科专业而言,金融工程等专业尤其需要相对层次较高的数理知识用于金融工具的设计和开发。对于一般的金融学等专业,数学和计量经济学的教学要求可能会低一些。因此,一般的金融学专业和专业性要求更高的金融工程专业,在证券类专业课的教学上也相对应存在着不同的层次。

二、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的分层化分析

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如何针对各层次学生的要求加以分层化教学呢?笔者所在的金融学院,既在金融学专业下设置了公司金融专业方向,又主导了金融工程新专业的建设,现在又在金融工程新专业下并设证券投资的专业方向。在这种情况下,整个金融学院既有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学专业,同时还有以投资学为主导的金融工程专业和证券投资专业方向,另外还有保险学专业,真正实现了大金融证券类专业的专业设置。同时,金融学院既有大金融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下设银行管理、资本市场运营和金融工程等方向),还新批了金融专业硕士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对于这些不同的专业和专业方向,相应的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当然也会有相应的调整和变化。比如,金融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金融经济学,财务管理专业将其作为选修课程,在教学内容上以投资学方向为主体,而金融工程专业将其作为必修课程,在教学内容上会更多地以数理经济学方向为主体;对于普通的本科学生金融经济学的教学以说明、分析为主,而对于硕士研究生金融经济学的教学则以量化推导为主;对于一般的本科生可以以应用为主进行讲解,而对于高年级和硕士研究生可以适当地以数理分析的方法进行讲解;而在教材的选择上,本科生可以用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布莱恩·克特尔所著的《金融经济学》,该书主要以论述和***示为主,相对较为浅显,而对于不同专业层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则可以用杨云红老师所著的《金融经济学》和王江老师所著的《金融经济学》

另一门金融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金融市场学,由于课程主要的目的在于介绍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和产品的基础知识,因此,其教学对于不同层次的学生也应该有不同的内容设置。比如,对于本科生,它是金融学入门课程,可以以介绍各金融市场的划分、功能实现和相关金融产品的运作实现机制为主进行教学,以便本科生对金融市场有初步的认识;而对于已经了解了金融市场和各类金融产品运作模式的高年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以进一步讲授金融合约理论、信息经济学、企业理论和公司治理的模型的结论,以使其了解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制度等运作,并通过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金融制度和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进一步了解金融市场运作机制的本因;而对于更高层次的学生,如博士研究生和个别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结合新制度经济学、合约理论、法与金融学等各方面理论,构建制度内生观点的金融制度分析理论框架,讲授金融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及金融制度演化的内在规律,也可以涉及金融体系的选择和设计,充分了解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变迁因素

作为一门内容相当全面的资本市场专业课的投资学,也可以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设置投资学Ⅰ、投资学Ⅱ和投资学Ⅲ进阶课程。对于本科学生,可以重点讲授投资组合理论和资本市场均衡理论,让学生了解最基本的现代金融学理论;对于高年级的本科学生或硕士研究生,可以专门设置相关基本面的证券分析内容和资产组合管理内容进行讲解;而对于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或者已经经历过前两个知识阶段投资学学习的学生,可以进一步讲授普通的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证券的基本定价知识

金融工程作为专业课程,也应该分层次进行教学内容的设置。比如,对于普通的金融类专业本科学生,可以以介绍金融工程工具、手段和策略为主,同时恰当介绍部分较为浅显的衍生工具以利于讲授金融工程的手段和***策;而对于金融工程专业的本科生以及其他硕士研究生,则可以进一步相对深入地介绍部分金融工具创新和产品开发,同时讲授更高层次的金融工程手段和策略。相应的期货、期权与衍生证券这一课程也可以进行分层教学。普通本科学生以介绍简单的衍生证券为主,以利于入门;对于相对专业的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则可以作为金融工程这类专业课程的进阶课程,进一步介绍较为复杂的期权定价和衍生证券定价的方法,以及介绍新型期权、指数期权、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种。

事实上,对于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还有一类课程是非常有必要的,那就是实训课程。证券类专业课程有必要加强具有时效性的内地金融市场的实际案例,联系相应的理论加以体会。其一,对于本科学生要加强证券分析类实训课程的培养,辅助以大量的A股证券分析方法应用的实例;其二,对于金融证券类专业学生,在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选题方面,尽量以实证为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三,对于更高级的学生,金融工程等证券类专业的学生,由于其未来的就业很可能就是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纯粹的投资行业或投资岗位,因此,有必要在专业课内加强金融证券专业应用文写作教学,尤其是诸如研究报告这样的应用文的写作

至此,应该说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分层化教学的模式已经初步形成,既是系统化的,又有针对性,有助于这些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三、实行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分层化教学的对策

1 金融学理论的发展历程要求对各专业层次、年级层次和学术层次的学生进行分层化的教学体系的设计。现代金融理论从简单到复杂,从开创性到发展型,从公司金融类到投资类,再到金融工程类,有纯理论的推导也有应用于实践的方法。而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学生的知识水平并不相同,全盘的填鸭式教学对各层次学生的学习很难奏效

2 各层次学生知识体系和知识水平的不同要求进行分层化教学体系的实践。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要求有着比较大的差异。一二年级的本科生、三四年级的本科生还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个层次的学生其知识水平肯定不同,而且理论教学的深度对各层次学生的要求也不一样

金融学类论文篇2

关键词: 金融学 差异性教学 实践

在经济全球化及金融国际化的背景下,金融在一国经济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随着经济对金融的依存度越来越高,社会对高层次、国际化、复合型金融人才的需求变得格外迫切。因此,如何培养新经济和新金融人才,高等教育肩负重任。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专业特点及培养目标的不同,在“金融学”的教学过程中必须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差异性教学。

一、“金融学”课程的发展趋势及特点

从历史上看,货币、信用等金融要素的产生已有几千年了,在资本主义运作方式确立以前,无论是货币的演进,还是信用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工业***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新式银行的出现把货币经营与信用活动融为一体形成了金融范畴,由此金融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至20世纪中叶,尽管有比较完备的金融市场,但主要的金融活动仍然在货币系统和以存款货币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覆盖之下,因此,金融研究的成果主要集中在货币和银行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资本市场运作、金融资产估值和经济主体理财已经成为金融活动的重要内容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面对新的变化,国内高校在教学中普遍采用宽口径金融的研究范畴,即包括货币与汇率、信用与利率、金融资产价格、金融市场与交易、金融机构与业务运作、货币需求与供给、金融总量与均衡、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发展等所有活动的集合。随着金融创新及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金融活动越来越错综复杂,新的融资方式、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手段及市场热点层出不穷,“金融学”课程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呈现出新的特点。

1.金融活动的国际化趋势。

金融交易越来越国际化。投融资活动不再拘泥于一国范围之内,经济全球化迅速促使金融国际化。资本流动促进货币及各类金融工具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交易,从而形成了巨大的金融网络,一国金融市场的波动会通过金融资产的相关性及传染效应而迅速波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外国银行及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并与国内银行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一方面,跨国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国内金融机构在海外市场拓展业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直接参与国际竞争。伴随资本的国际流动,银行网络遍布全球,同时促使跨国银行的发展与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这些都榻鹑诨疃增添了丰富的内容。

2.金融活动的市场化趋势。

金融活动的市场化是指融资方式或资产结构的变化越来越市场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定价由市场决定,资产流动性越来越强。伴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大量银行信贷或应收账款这类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被作为虚拟的本金发行证券,并在金融市场上出售、交易。资产证券化为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交易工具,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及效率的提高。金融活动的市场化,使金融理论从宏观的抽象理论描述转向了一种市场化的研究。以投资组合理论、资产定价理论及风险管理理论为代表的金融市场理论成为现代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

3.金融学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特点。

科学技术的多元化发展,促进自然学科与社会学科相互渗透,形成了一系列交叉学科和综合学科。资产组合理论第一次提出把数理方法引入金融问题的研究中。多因素套利理论将影响资产收益率的因素分解成多种因素,从而更加贴近市场实际。分解过程需要技术支持,衍生金融工具中的期权定价模型更需要数学和统计技术支持,金融产品的设计需要工程化思维与技术的支持。

现代金融业务及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有关金融学问题的研究已超越了传统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使得金融学科与多个学科领域形成交叉,金融工程、行为金融、数理金融等多个交叉学科孕育而生,创造性地解决了各种金融问题。此外,现代通信技术与计算机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金融业的运行方式,导致传统支付和融资业务向电子化、网络化、证券化的方式转变。

二、“金融学”课程针对不同专业实施差异性教学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很多高校都开设了“金融学”课程。该课程内容涵盖了货币、信用、汇率、利率、金融资产价格、金融市场与交易、金融机构与业务运作、货币需求与供给、金融总量与均衡、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发展等所有宏、微观金融活动。对于金融学专业学生来说,“金融学”是一门专业基础课,该课程的开设有利于学生对整个金融体系有个全局的认识和把握,同时为后续专业课程如《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国际金融》等的学习打下基础。对于非金融学财经类专业,如国际贸易、工商管理学生来说,“金融学”是一门学科必修课,可以充实完善其专业课程,同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对于非财经类专业的学生,“金融学”是一门选修课程,供对金融有兴趣的非财经类专业学生选修。对于这类学生而言,“金融学”课程的教学重点应该放在微观市场领域,如资本市场的运作、有价证券的交易等方面。

由于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专业需求不同,对金融理论与业务的掌握深度与广度的要求是不同的,再考虑到“金融学”课程涵盖的内容众多,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必须根据授课学生的具体专业实行差异化的教学方法。

三、“金融学”课程在不同专业实施差异性教学的具体实践

1.针对不同专业,实施差异化的课程教学要求。

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来说,“金融学”是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需要对金融学进行整体性、框架性的介绍。其中既包括货币、信用、利率、汇率、金融资产价格等基本范畴,又涵盖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微观金融领域,还涉及货币需求与供给、金融总量与均衡、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稳定与发展等宏观金融层面。鉴于该门课程对于金融专业的重要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实现两个目标:第一,学生要全面掌握金融学的理论框架、基本范畴、基本原理、现代金融理论的前沿与发展动态,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拓展学生思考的广度、深度与高度,提高专业素养。

对于非金融学财经类专业的学生,有必要系统地掌握货币、信用、利率、银行等多方面的金融理论与业务知识,能够运用相关理论与业务技能,更好地从事企业投资、市场营销、企业风险控制等活动。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相比,可适当放低非金融学专业学生在金融理论方面的要求,同时应注重金融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在具体实践活动中灵活运用现代金融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进行资金管理、投融资决策及风险管理等活动。

2.针对不同专业,实施差异化的课程教学方法。

(1)金融学专业。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除了全面掌握金融学的理论框架、基本范畴、基本原理、金融理论的前沿与发展动态外,还要培养专业兴趣和专业学习能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首先要把“金融学”课程中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讲通、讲透。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激发学生学习和研究金融的兴趣,培养其主动学习的能力。

针对金融学专业学生专业性强及小班教学的特点,在“金融学”课程教学过程中可以适当引入研究性教学方法。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灌输式讲授、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模式,开展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启发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主动获取知识的积极性。在“金融学”的教学过程中可以设置3―5个研究专题,由教师引入专题的研究背景,以小组的形式展开自由讨论,再以组员报告的形式汇总小组的观点,最后由老师做进一步的总结与点评。通过互助式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2)非金融学财经类专业。对于非金融学财经类专业的学生,教师在讲授金融理论时可以降低理论深度,提倡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点教授完之后,通过具体案例,如引入实际生活中的金融热点问题,突出金融知识的运用性。

此时,对于金融热点问题的探讨角度与金融学专业的教学有所不同。教师应尽量选择一些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讨论。例如,在货币一章可以引入人民偶尤SDR一篮子货币的话题,教师可以从微观层面展开探讨,如人民币加入SDR对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对老百姓的出国旅游、对居民的资产配置等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又如在金融市场一章可以增加证券市场的交易及策略分析的介绍,对于股票交易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动员参加股票交易模拟大赛,使学生在实践中增加对金融的感受,提高学习的兴趣。

3.针对不同专业,实施差异化的课程考核方式。

“金融学”课程的考核方式大部分高校仍以闭卷考试的形式为主。目前,我校该课程的考核方式为期末闭卷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平时成绩占30%,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并未采取差异化的考核方式。笔者认为,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应实施差异化的课程考核方式。

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应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可以取消期末笔试的环节,总评成绩的构成应更加多元化。结合研究性教学的特点,可以对专题讨论中学生的讨论发言、相关章节布置的课程论文、上课时的新闻分享等环节都设置考核标准,给出一个综合的评价。总之,通过对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真正实现参与式和互动式教学。

对于非金融学专业的学生,考核方式应由重知识测试向重能力测试转变,要降低闭卷考试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考试的题型应更加贴近生活、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从金融学角度观察和分析社会问题,培养***辨析金融理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之,结合“金融学”课程的自身特点,要提高不同专业学生的金融素养,培养出真正符合社会发展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就必须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对课程教学方式和内容进行调整与创新,提高高校“金融学”课程的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赵家敏.从金融学科发展趋势看我国的金融人才培养[J].高教探索,2003,4:49-51.

[2]康立.《货币金融学》课程考试方法改革探索[J].金融教育研究,2012,5:77-80,84.

[3]钱丽霞.《金融学》课程本科教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J].课程教育研究,2015,1:248-249.

[4]米什金.货币金融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5]博迪.默顿.金融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金融学类论文篇3

[关键词]:金融金融学金融学教育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因此金融学是一门具有特殊地位的学科,具有极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全面开放,中国金融业不但面临着外资金融企业在国内的强大竞争压力,还必须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显然,当前形势下国家必须加大培养适应未来需要的金融人才的力度。未来的金融业从业人员不仅要懂现代金融实务,熟悉国际金融市场惯例,而且要懂得金融投资管理和金融企业管理,能够进行金融创新产品设计,通晓英语、计算机、法律、电子商务等相关知识。金融网络化与工程化的发展,给新世纪的人才培养带来了挑战。我国的金融教育是一种建立在传统金融产业,特别是传统银行业基础上的金融教育,1997年,***学位委员会修订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将原目录中的“货币银行学”专业和“国际金融”专业合并为“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既反映了这样的认识,也是当前国内金融学教育改革的最大障碍。而现代金融学教育的开展还面临着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师资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高校培养的大多数金融人才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和国际竞争的需要,最终必将影响我国金融业的业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因此,我们的高校迫切需要学习国外先进的金融学教育模式,在和国际接轨的同时改革金融学教学方法,根据自身情况探索和创造出新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学教育体系。

一、国外金融学教育的特点

尽管西方各国不同高校的金融学本科教程在培养目标上各有侧重,但它们之间亦有共同点,例如都十分强调培养学生宽广而扎实的理论基础(既包括通识教育的知识,也包括专业理论基础),同时十分注重培养学生各个方面的能力,特别是面向实际工作的能力,强调本人学识和能力的增加与对经济和社会做贡献两者的结合。西方高校的金融学教育特别强调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与社会的需要相结合,不少西方国家的高校就直接以“所培养的学生满足社会上各种组织不同层次的需要”或“能够在争取良好的职位时有足够的竞争力”作为培养的目标提出来,这其实真正体现了高等本科教育的实质目的。而反观我国高校的金融学教育,正是由于这个目标不够明确,才会过多的给学生灌输一些与社会的实际需要相脱节的无用的知识,而学生走上社会工作岗位以后也不能很好发挥作用,实现自我价值。

多数西方国家的大学都认同本科阶段的教学应该是一种专业基础教育,因此,它们的教学计划都十分注重通识教育,即培养学生广泛的文化意识,这当然也会反映在金融学这样与社会经济密切相关的学科中。美国大学的通识教育会要求金融系学生在头连年里学够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类的基础课程,甚至还需要学习文学、写作、数学、生物和物理。然后才是是公共核心课程部分和金融学专业课程的学习,主要由经济学类、金融类、会计类、管理类及市场营销类等课程组成,其金融学专业课程包括金融会计、公司金融、投资学、衍生证券

和金融中介机构等。这样的教育模式强调基础和能力的培养,辅以良好的教学,就能把学生培养成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与国内金融学教育的一个很大不同在于,国外大学的金融学专业都是以微观金融,即金融市场、投资和公司财务为主,而不是以宏观金融,即货币银行和国际金融为主的。

国外高等学校金融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大体上都有以下几个特点:(1)在进入专业课学习之前,一般均有十分严密的前导课程安排,以保证学生在修学高级课程之前已经掌握充分的理论基础和前导知识。比如,在学习金融经济学课程前,一般都要求学生修完微

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学习公司理财课程之前,学生一般都要将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等课程修学完毕;学习金融工程之前,必须学完投资学等,这既能保证每门课的授课质量和教学要求的严格贯彻,又能指导学生在种类繁多的课程中进行选择。(2)专业课程设置十分丰富多采。国外高校在金融学课程的设置上一般分为两个层次:专业必修课一般只有3到4门。尽管课程的命名有所差异,但基本上都是集中在货币经济学,金融市场,公司金融,投资学和期货期权这几个方面。而专业选修课可以根据客观实际的需要和本校在金融学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特长设置。这些课程有的紧密联系实际,有的紧紧扣住金融学前沿理论的进展,有的课程国际化色彩浓厚,都可以满足学生不同的需求,为学生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及专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对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非常有益。(3)国外高校金融学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的内容,一般都会涉及该课程应该涵盖的金融学理论和知识点,这一点对于保证金融学本科生完整的知识结构至关重要。但是与每一门专业课程所具备的广度相比,其所涉及的有关理论的深度则是参差不齐的,有的课程紧紧围绕现代金融学前沿理论,例如资产定价理论。而一般的课程,由于其出发点主要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因此这些课程往往重介绍轻分析、重实践少理论,例如固定收益证券,房地产金融等。(4)在国外高校所有的金融学专业课程中,都十分强调实践环节。最为简单的就是强调通过课程作业,包括作文、小课题、案例分析等,强化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还会安排金融和统计软件的学习和练习,案例研究,学生讲述,乃至社会调查等。比之课堂讲授,这些方式的优点都是强化对知识的理解和培养能力。与国外高校相比,我国高校的差距是明显的,课程体系不合理,教材陈旧,教学手段僵化,都是急需改进的地方,而其中的关键,就是对金融学这个学科的内容和办学目标的认识问题。

二、国内金融学教育改革的思考

我国加入WTO意味着我国的各类金融机构将在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下,直接与国外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国际化的竞争,同时,我国的宏观金融监管也必须走向国际化,融入国际金融协调、监管过程中。这就需要高等***门顺应时代的呼唤,培养出既熟悉本国金融运行的特点和规律,又通晓国际金融规则和惯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竞争、国际合作需要的金融人才。高校金融教育的改革可以说势在必行,根据以上分析,这里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首先,金融学高等教育的改革必须在对照国外教学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在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培养目标上实现突破,才能保证金融学教学改革的成功。具体而言,就是在教育观念上要实现以传授知识为主到以能力培养为主的转变,在培养目标上要实现以培养专门人才为目标到以培养综合素质以及能够适应社会各种需要的金融学通才为目标的转变。

其次,全面与国际接轨,以现代金融学为核心规划金融学教育体系。彻底转变我国金融学科以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学为主的教学思路,突出微观金融学为主的办学方向,强化微观金融类课程建设。根据金融学与社会实践密切结合的特点,在注重金融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使学生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建立起全面的金融知识结构体系的同时,建立起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让学生不仅仅是学到多方面的知识,而且能培养出优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未来个人发展和工作打下厚实的基础。

第三,注重金融学课程与其他相关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面对金融全球化、网络化、技术化的趋势,金融学本科教学必须做到与法学、数学、外语、计算机等多门学科的交叉融合。这既是金融学科发展所需,也是为了培养学生的知识再生能力。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调节市场运行和交易行为的最重要的制度基础就是法律。因此,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背景下,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对培养金融人才尤为重要。金融活动通常以数理模型为基础,缺乏较高深的数理知识,不仅很难登其堂奥,更不用说去设计和开发新型金融工具。金融的高科技化又使得传统方式进行的融资和支付业务,为电子化、信息化、系统化、工程化的现代金融所取代,使金融学科成为了融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为一体的新型边缘科学。外语和计算机更是跟随金融学科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工具性技能。知识再生能力指的是一种学习能力。我们不可能在本科教育阶段解决学生未来发展所需要的全部知识和技能,重要的是在向学生传授基本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注重金融学课程与其他相关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使学生文理交叉,理工结合,知识结构合理化,有利于提高他们走向社会后的再学习能力,增强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四,革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考虑到金融学科更具有实证和实用的特点,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满足于一般的理论解释,而应更注重对现实问题的认识和判断。对于像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保险学等宏观类课程,可在着重讲授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基础上,通过组织课题讨论、撰写小论文和学术报告等形式,提高学生的思辩能力,开阔学生的视野;对于像公司融资、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投资理论等微观类课程,应突出其应用性、操作性和前沿性等特点,可通过案例教学、聘请业务人员授课、模拟实验等手段,增强学生对业务知识的感性认识、理解应用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最后,高质量的金融学教育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作为保证。由于现代金融学的引进是很晚的事情,国内高校金融专业的师资队伍不是很完整,水平更有待提高。从事金融学教学的教师,需要对各种金融经济理论有非常深刻的理解,同时对社会对各类金融人才的需求状况也有着深刻的理解。正是通过教师与社会及学生之间的直接交流,各种符合实际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才能得以酝酿并付诸实施。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需要从海外引进人才,更应该立足于师资的培训,以及通过加大高水平的研究的支持力度促进师资队伍的整体进步。

参考文献

[1]张亦春蒋峰,中外金融学高等教育的比较及启示,高等教育研究,2000/5,pp69-73.

[2]王聪,提高金融学科教学水平的思考,暨南学报,2001年6月,pp91-95.

金融学类论文篇4

1997年我国修改和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此次刑法修订的内容引来了诸多争议,特别是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与金融诈骗罪并列该章第四、五节。这样的规定既和国外刑法的分类迥异,也是对我国犯罪分类依据的挑战,舆论普遍认为金融诈骗罪应该归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这是立法者的疏漏还是有意为之,这样立法妥帖与否,这些都需要我们进行进一步的认识。

1.我国刑法中金融犯罪的分类

1.1我国金融犯罪的分类。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金融犯罪的温床,我国刑法为了威慑犯罪分子,强调金融诈骗犯罪的严重性,在1997年的刑法修订中对我国金融犯罪的分类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将金融诈骗罪进行了单独的设置,其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在形式上属于刑法第三章的四、五节。我国刑法第三章第四节中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共包含了22个条文,金融诈骗罪包含9个条文。对于这样的刑法金融犯罪分类有两种学说,即肯定说和否定说。肯定说认为目前世界上刑法的分类标准包括同类客体分类说、行为标准分类说以及混合分类说,我国此处是采用了混合标准说,是对传统分类的突破。否定说认为这样的犯罪分类既不符合分类依据的要求,也是与我国的立法发展过程相违背的。

1.2研究金融犯罪分类的意义。在对于我国刑法犯罪分类的两种学说之外,还存在另外一种观点,他们认为对于犯罪分类的研究毫无意义。司法者以及法律工作者只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学习参考便可以了,这是对于金融犯罪的放纵和不负责任。金融犯罪的研究要从犯罪的构成、特征以及处罚措施上进行研究,明确犯罪之间的界限,更好的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使司法工作人员对金融犯罪有正确的认定和处罚,正确的定罪量刑,减少冤屈案件的发生。金融犯罪不同客体以及刑法的不同分类之间的定罪处罚力度以及措施不同,研究金融犯罪分类的目的就是要使刑法具备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对于金融犯罪分类的比较

2.1国外对于金融犯罪的分类。金融犯罪是市场经济特有的产物,西方国家的经济比较发达,普遍都对金融犯罪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德国和法国关于金融犯罪的规定和我国类似,将有关的金融犯罪统一的规定在某一章节中,而美国和英国采取了分散分类的办法,将金融犯罪规定在不同的章节和法律中,西方国家关于金融犯罪的刑事立法差异较大。但是无论是集中还是分散的分类办法,各国对于犯罪的分类一般都是按客体或者是行为进行分类的。客体分类办法有利于明确犯罪的界限,但是犯罪的行为特点不明确。

2.2我国刑法分类的依据。经过对我国刑法进行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刑法犯罪大概是按照犯罪客体为依据进行划分的,也有学者指出我国刑法的分类是采用以犯罪客体为主,犯罪行为和犯罪对象为辅的分类办法。

3.对我国刑法中金融犯罪分类的思考

3.1刑事***策与法理之间的冲突。如上所述,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使金融犯罪分子更加猖獗,金融犯罪的手段不断更新,对于社会的危害一再加大。我国刑事立法将金融诈骗罪进行单独划分的目的就在于增加法律的威慑力,突出该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但是这只是一种刑事***策或者是发展***策,其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法学理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两者之间不能等同。

3.2金融诈骗犯罪的单独规定与整体的刑法结构不协调。我国刑法的划分历来都是按照犯罪的客体进行的划分,我国现行的立法体例也是按照这一划分依据进行分类的。但是金融诈骗犯罪这一按照行为为标准的划分方式在整部刑法中显得过于突兀,刑法整体的同一性和和谐性遭到破坏。这样的编排让很多法律工作者错认为金融诈骗犯罪并不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两者之间只是并列的关系,甚至对司法工作者使用法律造成误导。

3.3缺乏理论和实践的支持。金融诈骗罪仅是在刑法中进行了单独的规定,但是高院或者是高检并没有对于此种法律条文的使用进行解释,学者仅是对其规定进行肯定和否定的讨论,却没有对其适用的对象和适用的范围做相关探讨。金融诈骗犯罪成为刑法条文中的孤岛,缺乏理论以及实践的支持,使这项形式的规定成为刑法条文中的另类。这种争议过大的条文违背了立法者的原意,也不利于刑事立法以及刑事司法对于该条文的借鉴。

3.4与国外的立法模式相冲突。金融犯罪是经济发展的拦路虎,各国都十分注重对于金融犯罪的打击,很多国家都对金融犯罪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国外金融犯罪通常是集中规定在几节或者是分散规定,但是还没有国家将金融诈骗犯罪进行单独的规定。尽管国情具有特殊性,国家之间法律规定的差异性无可非议,但是我国这样对于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既没有显示出高超的立法水平,也对司法实践造成了困惑,不符合世界刑事立法的趋势和潮流。

4.结语

金融学类论文篇5

[关键词]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创新

[DOI]1013939/jcnkizgsc201650090

高职院校肩负着培养社会需要的各专业人才的重任,校内设置了多个学科,其中,金融类专业属于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集理论、 实务、 技能于一体,因而社会对该专业人才的要求较为严格。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在此形势下,金融实践发展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但是,令人遗憾的是金融学教育的知识结构却从未发生过改变。因此,有必要对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进行创新,以适应现代金融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升金融类专业毕业生的实践能力。

1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

对于选择学习金融专业的学生而言,他们更愿意在未来的职业中从事与该专业相关的工作。而该专业对口的工作方向就是银行的工作。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生之所以这样择业,有两点原因,一是专业符合;二是银行业是高福利低风险的行业。从用人单位的需求来看,他们需要“高、 精、 尖” 的专业金融人才。[1]但是这种复合型专业金融人才少之又少,而毕业生大多经验不足,所以难以开展工作。这种不同的需求就造成了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现状。

在了解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之后,深究之下,就可发现,造成当前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基础教学内容过于偏重课堂。就全国范围内的金融专业教育教学体系而言,对于金融专业学生创新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都比较缺少。本专业学生所学金融知识不能灵活运用到实践中。另外,高职院校金融类实践资源少,致使实践教学计划不能落实。[2]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金融企业需求有限。为了立足金融业,金融企业对于金融人才的要求比较严苛。符合其需求的专业人才必须拥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学习能力、 创新能力、思辨能力等,只有达到综合素质的复合型金融类人才要求,才可能被顺利录用。

第三,***府部门***策引导不当。金融类专业学生大多倾向于选择国家控股(例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人寿等)的银行业,这些岗位属于稳定的“铁饭碗”,但这些岗位毕竟有限。[3]国家为了发展金融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金融专业的人才,但是,却没有明确引导金融类毕业生就业的***策措施。

2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的创新

21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创新设计

关于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创新的尝试,本专业的教师和校方应该进行全面的考虑,并通过集体讨论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确定具体方案之后,针对学生的毕业实习与论文(设计)指导书应该进行重新修订。其中,主要针对学生的毕业方式给出多种选择,希望改变传统的毕业实践环节的单一模式。学生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第一种,基础不牢靠的学生,沿袭写论文的形式;第二种,专业基础比较好的或实习岗位马上能定位到金融专业岗位的学生,模拟实习单位业务进行考核;第三种,市场调研(调查金融专业的发展),为本专业课程设置提供参考意见。

22构建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的创新模式

221校企间、 校校间、 企业间合作

为了让金融专业的毕业生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高职院校应该与其他院校和企业合作,建立实践基地,构建金融类实践资源共享平台。为此,可从以下四方面着手实施。

第一,金融企业为金融类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兼职工作机会。校方与企业合作,一方面是通过金融类实践资源共享平台,让学生有渠道获取最新的就业信息;另一方面是金融企业自身也能扩大宣传、 营运,并实现增值目标。[4]同时,金融专业学生拥有专业对口的实习兼职机会,就能有锻炼能力的机会,便于毕业选择就业岗位。

第二,实施考核反馈。高职院校和金融企业合作的平台为本院校金融专业学生建立综合考评档案。在这份综合考评档案中,就学生的诚信、 在校成绩、 在基地的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校企双方商定考评标准,并进行严格考评。在此过程中,还要确定反馈、 调查流程,以便于人才与企业双向选择。

第三,校企合作推出校企主}夏令营活动。校企合作推出校企主题夏令营活动,让该专业学生参与到活动中。企业可以从中选择表现突出的学生去相关企业实习或参观;学生可以在活动中接触到与金融有关的事物或者资深金融人员,增长自己的见识或者能力。这样的活动便于企业和学生双方交流,也符合双方的需求。此外,优秀学员也可以反向选择自己想要去参观或者实习的企业。

第四,三方合作举办相关活动。经***府、 企业、 学校三方集资,举办一些相关竞赛活动。活动内容以学生实际操作为主,譬如模拟经营等。[5]活动举办所需的资源由企业、 学校负责,策划促成活动由***府负责。高职院校金融类学生可根据自身能力参加活动,获取经验。另外,举办活动的企业和学校应设置一些奖项,譬如为优胜者提供创业资金、 权威证书等。

222建设高职院校实践课程培养体系

为了加强金融专业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学校应该建设实践课程培养体系。通过建设实践课程培养体系,让金融专业的基础课程更注重实效性,更具有针对性。为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第一,设置远程课程。金融类专业学生需要参加各种资格证考试,譬如从业考试、 相关专业高级资格证考试、专业英语考试等。学校设置远程课程时,可根据金融专业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其提供专业课程培训。通过计算机网络课程方便学生进行课程学习。

第二,增加就业测试与指导课程。学校应招贤纳士,组建一支专业的师资队伍专门负责为金融类专业学生提供就业测试与指导。就业测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情境模拟测验、高绩效管理测验等。与此同时,就业指导还应该安排培训专业人士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讲解求职技巧。

第三,合理安排基础培训实践课程。对于金融专业学生,开设基础培训课程。把实践中需要掌握的技能给学生一一传授。开设OA 实践基础课程,确保学生可以灵活操作打印机、 复印机以及Excel、 Power Point等办公软件。[6]开设专业实践基础课程,针对银行制单、 证券模拟操盘、 保险模拟销售等进行教学。在专业实践基础课程中,还应该设置专业仿真模拟(综合)训练,将金融专业仿真模拟的实际操作、 实战训练等内容涵盖到教学内容当中。此外,还应该加强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在毕业设计中,将与学生就业相关的职业和岗位实践能力训练等内容设置在其中,促使金融专业学生提升专业能力。

3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的创新价值

创新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针对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进行创新,其价值在于三方面:其一,增强金融类毕业生就业能力。对于金融类专业学生而言,通过实践课程培养体系和校企间、 校校间、 企业间合作,他们会积累更多专业实践知识和经验,了解就业形势。其个人能力可以实现实质性的提升。其二,促进高校之间、 企业之间交流。在创新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过程中,高职院校和企业合力打造了一个金融类实践资源平台,为金融类学生创造了很多发展机会。在此期间,企业通过参与活动得到了资源,校方也从课程体系方面入手调整了课程内容设置。这种实践、 合作、 互助、竞争方式,促使双方都能得到便利。其三,极大地缓解了金融类专业学生就业难的困境。金融类专业毕业生就业难,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存在不足,一旦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得到创新,这方面的境况将得到改善。

4结论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的教育是当今一种主流的教育模式,其目的是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但由于其教育的知识结构过于落后,以至于毕业生就业陷入困境。研究探索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的创新路径,一方面是榱耸视Φ鼻暗木鸵敌枨笮问疲解决金融专业学生实习或者就业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能为改革金融专业课程设置和开发贡献一份力量。对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进行创新,需要学生、教师、企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在创新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毕业实践模式过程中,要采取校企合作的多元化形式,从实际情况入手分析,确保该模式可立足于实践,有利于实现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目标。

参考文献:

[1]张艳芬高职院校工学结合毕业实践模式的创新与研究[J].辽宁师专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3):31-33,75

[2]王晓***,杨素娟高职院校国际金融专业实践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研究[J].职教通讯,2012(12):46-49

[3]李厚俭,史丹辽宁省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群建设的实践研究[J].辽宁高职学报,2012(8):18-20

[4]杨润贤,张新科,王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视野下高职院校“1+1+1专业导师制”实践探索[J].职教论坛,2011(6):11-14

金融学类论文篇6

一、国际化、复合型和创新型是西方大学金融人才培养的目标

1.注重通识教育。发达国家高等院校对金融人才的培养追求知识结构的全面性与合理性,强调通识性基础知识和专业性理论基础并重,注重对学生素质、能力、创新等方面综合品质的培养,重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结合。例如,美国印弟安那大学凯利商学院制订的金融学本科教学计划侧重于对本科生各方面知识的培养,培养学生对通识性基础知识的兴趣,使得学生了解人类历史上自然、人文、艺术等各门类科学的突出贡献,理解国际、国内、***治、社会、经济的环境对公司运作的影响。

2.注重国际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国外著名大学注重国际化金融人才的培养。如日本一桥大学和九州大学以培养国际化金融人才为战略目标,英国大学教育则奉行全球化的人才观念,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和罗德经济管理学院强调与国际市场实践结合的方式等。

3.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国外著名大学注重培养具有综合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学生需要熟悉专业外的知识与技术,强调本人知识和能力的增加与其对社会的贡献有机结合。麻省理工斯隆管理学院对包括金融学在内各个专业的共同培养目标是:“通过将麻省理工学院的一般要求和管理学院的课程相结合,使本科生学会科学技术和管理技能的独特结合,并能够胜任当今技术密集的商界中的顶尖工作。”

4.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加强本科金融人才应用能力的培养。西方许多顶级名校在培养本科金融人才方面,往往根据社会需求的内容和特点来设置人才培养的目标,并把学生的岗位竞争力作为教育工作的实际考核标准。许多高校注重设置适应市场需求的特色课程。如英国牛津大学设置了金融就业关系、中央管制与转型经济、社会科学统计方法等课程;威尔士波戈尔大学商学院的银行与金融学专业设置了银行发展战略与业绩、模拟金融数据、投资与私人银行业等课程。

二、发达国家金融人才培养的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特点

1.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大多数西方国家大学(尤其要英美国家在大学)的教学计划都非常重视通识教育,它们认为学生不仅应该谙熟和掌握本专业的知识,而且应该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积累深厚的文化素养。美国大学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一般由通识教育课程、公共核心课程、金融专业核心课程和综合选修课程所构成。这些学校注重新生通识类知识的积累,在大一至大二的课程中,金融学专业的学生需要根据兴趣跨学科选修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领域课程,此类课程学分所占比重高达20%~30%。以麻省理工学院此类一流大学金融专业的本科课程为例,金融专业学生需首先修完微积分、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科学核心课程,才继续学习公共核心课程和金融学专业课程。与广泛的选修课程相比,其金融学专业核心课程则显得少而精,其比例一般不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但是,其选修课程也并非随意设置,有大量关注金融学研究前沿、反映金融市场变化、贴近金融类岗位需求特征、培养学生研究兴趣和实践能力的选修课程可供学生选择,有利于金融专业学生拓宽专业视野、激发创新思维、适应市场节奏。

2.更注重微观领域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国内本科金融学教育不同,国外大学金融学专业的课程设置都是以微观金融为主,如金融市场、公司金融、投资学、金融工程、金融衍生工具等,而诸如货币银行、国际金融等宏观金融课程并不占主流,而且学生从大三才开始进行系统的专业领域学习。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为例,为了加强金融学本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其专门开设了金融管理案例课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一改系统的专业课程设置,开设了诸如金融市场实践、东亚商务等金融实验课程;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为了培养投资领域的实务类人才,专门开设了风险资本、证券投资基金、资本运作等课程;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开设的特色专业课程包括日本金融系统、证券市场交易、固定收入模型与方法、投资心理学、风险评估与管理等;耶鲁大学则设有竞争策略、计划评估、税收和商业策略、私募证券投资、金融状态分析等课程。

3.重视经济金融方***的研究。国外高校认为金融学更偏重于应用学科,因此更注重经济金融方***方面的课程,也比较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以理论解决现实问题。例如,密歇根大学设置了金融实证方法课程,用实证模型发现和解决金融领域的实际问题。在目前流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趋势下,对于经济金融方***的掌握和研究尤为重要,我们不能就模型论模型,神话和放大模型的作用,而应该更多了解经济金融现象产生的背景和原因,从根本上理解现实情况对模型修正的意义和作用,以使模型达到对经济金融现象更好的解释效果。

金融学类论文篇7

理工类高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教学改革

【基金项目】本论文得到“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金融工程教改研究项目”(项目编号:e11150)、“浙江理工大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教学改革项目——金融计算创新性设计实验项目”、“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培育项目——风险投资与风险管理双语示范课程”项目支持。

【作者简介】徐少君(1979—)女,浙江宁波人,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从事金融学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

郭 晶(1974—)女,内蒙古人,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经济学硕士,从事金融学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

随着金融全球化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人才的培养,尤其是高层次、应用型优秀金融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突出,这对我国传统的金融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作为理工类高校,其最大的优势在于理工学科的深厚沉淀和学生具备相对良好的数理基础,因此在学生的培养上应突出这一“理工”特色,围绕着“数理化、微观化、信息化”的要求,“使学生了解我国习惯采用的宽口径金融的概貌、把握宽口径金融学的大体内容”这一普遍要求的基础上,积极进行教学改革,鼓励发挥理工类高校的优势,注重微观化与应用性,特色发展。

1.以“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强分析的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全面进行开放式教学改革

理工类高校对金融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培养,首先就应该强调专业通才教育,强化专业理论基础和其他通识性知识的学习,从而使金融学本科学生能够在金融机构或非金融部门中胜任相关专门工作,也能够为有志于进一步学习深造奠定宽厚的基础。由此,理工科类高校的金融学本科层次的培养目标首先应该重点关注对金融及相关领域的原理性知识与专业技能进行系统训练,注重宽口径、厚基础的通才式培养,课程体系上也要注重学习掌握基本经济金融理论及其应用,要求掌握现代金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管理技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外语和数学等现代金融活动所必须的工具。当然,作为理工类高校,实践操作、定量分析是其鲜明的特色,因此,对于金融学本科学生的培养,理应注重学生对金融分析的基本工具和方法的掌握,强化定量分析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对实践操作能力与分析能力的培养。

为此,“灌输式”讲授的传统教学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形势需要。面向知识经济、市场经济的金融教学要突出对学生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教学内容上需要打破课程间的界限,进行以学科为基础的整体化的能力培养,通过开放式的教学平台、教学基地、教学实验,实现培养目标。

2.定位于“商学院模式”,突出微观金融的教学

国外金融学专业的定位包括“经济学院模式”和“商学院模式”,前者注重学生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能力和对宏观问题的把握能力的培养,注重系统的理论训练和扎实理论功底的培养;而后者注重学生的竞争能力和未来的就业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对微观金融业务的熟练掌握和实践技能的提高。尽管各有优劣,但从国外一流大学来看,“商学院模式”在规模和影响上似乎更胜一筹,这一点也的确值得注意。

我国传统的高校金融学专业本科体系往往以宏观金融课程为主体,偏重于宏观金融分析、偏重于理论方面的经济学和金融方面的分析,更类似于“经济学院模式”。然而,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性学科,金融学的学科定位一定要立足于社会需求和时代特征。随着现代金融学越来越多地从微观方面对金融进行研究,成为管理市场以及指导微观企业行为的重要手段,现代金融人才的培养,更符合“商学院模式”的培养目标,同时也是符合理工类高校金融学专业的办学特色,即:强调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强调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与有效的沟通能力,做到文理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

为此,顺应金融理论发展的微观化趋势,在教学改革过程中,突出强调对学生微观金融领域的能力培养。一方面,通过课程体系的“微观化”设计,实现对金融新形势、新知识的教学;另一方面,积极进行教学方式与手段的革新,通过实验教学、开放式教学、实践教学、网络教学、课外培训等多种形式,实现对操作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3.注重微观化、学科交叉与实用性,实现课程设置的改革

A.注重微观化

这里的“微观化”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根据现代金融理论的发展趋势,增加资本市场理论方面的课程。从以银行为绝对核心的传统金融体系,转化为银行和资本市场并重的现代金融体系,是任何一国金融体系都要经历的转变阶段。因此,对于理工类高校,尤其需要在金融课程设计上加大资本市场理论方面的课程。例如,在资本市场基础理论方面,应增加投资银行学、投资学、有效市场理论、行为金融学、金融经济学等课程;在资本市场应用理论方面,应增加金融工程学、家庭理财学、公司理财学、衍生金融工具等课程。

二是金融专业课程要微观化。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深入,金融运行效率越来越取决于微观主体的行为,金融学研究也呈现一种微观化的倾向。因此,理工类高校应首先顺应金融理论研究的微观化趋势,首先实现金融专业课程的微观化,如可增设网络金融、金融信息学、金融数据库、金融会计学等课程。通过专业课程微观化,真正从金融机构微观主体的实际需要出发来传授相关知识,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的金融人才。

B.注重学科交叉

目前,国内高校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上主要还存在着“注重银行理论、忽视资本市场理论,注重宏观金融理论、忽视微观金融理论”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强调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对理工类高校而言,发挥自身的优势交叉学科尤需注重以下学科的交叉:

一是金融与数学的结合。随着微观金融学和金融工程学的兴起,金融业务更多地涉及微观主体的理财活动、资产选择活动等,这些微观金融活动通常是以一些数理模型为基础进行的。理解和运用这些数理模型需要较高深的数理知识,这也正好凸显出理工类高校的优势。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也要反映这一要求,一方面必须在已有的一般高等数学课程上增加如计量经济学、运筹学、博弈论、随机过程、泛函分析等课程,增加数学类权重;另一方面利用已有的金融数学化发展的成果,开设金融工程学、金融随机过程、金融时间序列分析等金融课程。

二是金融与网络信息技术的结合。金融业自身是一个充分运用高科技的产业,作为在计算机信息领域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理工类高校学生,尤其需要利用高技术手段为金融业开辟新的服务方式和发展空间,更好地凸显人才培养特色。具体而言,金融学与信息技术的结合,一方面体现在金融专业学生能熟练掌握各类信息技术上,尤其使用大量金融数理模型的软件;另一方面体现在直接将信息技术引进金融专业教学之中,如开设金融电子化、网络金融方面等课程,使学生能较好地在金融专业学习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金融学类论文篇8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体系解释;司法;实证研究

中***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7)05-0063-07

一、问题提出

美国次贷危机后,“金融消费者”及相关概念进入我国理论界、实务界视野,围绕金融消费者的讨论方兴未艾。汲取历次金融危机教训,各国着力于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构建,我国以金融消费者身份识别为中心的保护机制框架也逐渐清晰;然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实务与理论界未形成统一意见①,甚至各自内部尚有分歧。学界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范围呈扩张态度;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看,多见于行******对于行业的整顿,缺乏具体条文对司法进行具体指引,且效力层级各异的法规中,难以梳理出一条“主体确定、保护方式明晰、救济方式统一”的逻辑主线,因此司法适用“金融消费者”保护态度较为谨慎。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理论、立法与司法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前者的争议往往导致司法的不确定性,金融消费者司法裁判结果目前尚无明确梳理,金融消费者研究也鲜有实证研究方法②。

本文对“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进行梳理,对整个体系过度依赖体系解释、扩大“消费者”内涵以解决体系逻辑不畅提出质疑;结合2012―2016年涉及金融消费者概念阐释或演绎的司法判例,将部分涉及的问题置于实践范畴中进行考量,针砭以金融消费者概念为核心的保护体系在实践中的弊端,以期找到其他替代性思路,从而对当下“金融消费者”理论研究、立法工作产生一定指导性作用。

二、体系解释与上位概念疏漏

既往研究对金融消费者概念主要存在两种阐述模式:体系解释的阐述与比较法的引证,但后者往往是前者论述的注脚、补充,因此实为一种界定方式――现有立法与理论框架中金融消费者概念从属于消费者,以属概念的定义范围对其进行确定,而后兼顾金融消费者的特殊性,对其展开种差内涵的具体补充。但是属概念即消费者之定义中存在的争议在种概念的讨论中也会涉及,在金融领域中甚至会产生异化,进而影响整个解释体系。体系解释背后难免存在着“法教义学”的影子,而经济法、金融法领域对教义学的概念较为陌生。

(一)金融消费者概念的解释逻辑

从法律法规看,我国最早的成文“金融消费者”规定来自银监会2006 年颁布并施行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该指引对商业银行提出了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监管要求,过于原则化的条文没有厘定金融消费者的概念,这也是次贷危机前金融消费者保护未受重视的一个缩影。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13年印发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金融消费者做了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使用金融机构销售的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的自然人”。该定义实则突破了消费者属概念中强调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的限制,但从效力级别与适用范围来看,该试行办法与理论界的期望相去甚远。2015年***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保护金融消费之措施做了进一步说明,但对于其定义依然没有正面回应。

学界试***通过将“金融消费者”概念纳入到“消费者”概念之下,这也是体系解释使然,但不论属概念逻辑的自洽还是种概念特殊性的演绎都难言圆满。理论界将《消费者保护法》(下称《消法》)第二条进一步归纳为“消费者”若干基本特征:自然人主体,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行为以及生活需要目的(梁彗星,2001),并将该特征延伸至金融领域③。思及传统消费者概念适用于金融领域时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现有金融行业立法在保护性上的不足,因此在种概念之外,有必要对属概念进行进一步明确。对于属概念的忧虑来自现行立法――由于我国消费者保护体系自身尚未成熟,在传统消费者领域还不能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以此延伸的金融消费者特殊保护举步维艰。

从性质上看,金融消费者较消费者而言权益更易受到侵害,若不采取精细、针对性规范,难以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对种概念特征的具体论证,学者多引入域外事件或观点相左,譬如本轮次贷危机中美国住房贷款次级抵押贷规则、信用卡市场的坏账处理方式等等,甚有引用激进观点认为消费者保护不力为次贷危机产生原因者(PWG,2008)。同时引入外域立法经验对自身观点进行佐证,反复出现的立法例有1999 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2012年美国《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2000 年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以及2011 年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等等,各国法律对于金融消费者定义或宽松或揽粒因而总有自证之据。当前金融消费者之定义大意可概括为,“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或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的个人投资者”,且对其具体保护当建立专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以具体实现。

(二)上位概念模糊界定

消费者被视为金融消费者的上位概念,消费者定义的分歧并未在金融消费者的讨论中消弭,上位概念本身的不明确性给实践带来很大困难。《消法》颁布至今历经两次修正,就概念而言未对其内涵、外延做出正面界定,而是通过调整范围“间接”阐明“消费者”为何。详言之,1993年《消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该条也为2009年、2013年两次修法所沿袭。从纠纷看,体系内部未形成统一意见的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对于“生活消费”的具体理解与对于单位是否能构成消费者的讨论。

其一,法条中“生活消费”措辞框定的狭小行为范围让很多行为难以纳入《消法》保护。消费者是消费主体,但从字面看《消法》中涉及的消费者仅指“生活资料的消费者”,并未囊括所有消费者,概念的错位难以区分个人消费行为与个人经营行为。实践中对于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产品生产原料的认定,难以划入“生活资料”的范畴;另外对于“知假买假”行为的判断,非“生活目的”的行为是否构成惩罚性赔偿各地判断亦不同。

其二,《消法》未言明单位能否受其保护。1985年《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第二条明确排除单位消费者的规定已被1993年《消法》抹去,然而近年来持有单位亦受《消法》保护的观点应者寥寥。主流观点认为消费者是指个体社会成员, 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最高法院近期明确了该观点④。客观上看,合伙、公司等商事主体为自身存续、维系组织基本运转,的确存在购买或接受一定服务的需求;该问题当前在实践中依司法惯例已得到了解决,但无法依原本概念体系获得圆满解释。

(三)体系解释延续与扩大的问题

体系解释必然会使属概念的争端进一步延续。从当前争议看,“消费者”概念的若干问题悬而未决对整体法律适用及消费者保护产生很大影响,这些问题往往处于解释学的边界点、传统消费者理论未讨论之处。

一方面,与上文所述“消费者”的自然人属性基本确定不同,“金融消费者”是否限于自然人尚未有定论。有观点认为仅自然人可构成金融消费者,非自然人进入金融领域一般具有相应技术与经验,不应当受特殊保护。另有观点认为决定是否参照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情况是具体判定“交易双方实力悬殊、交易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邢会强,2009),若符合该条件均可以金融消费者处之;金融作为一种资金融通方式,非自然人亦有平等接触之机会。有学者进一步指出金融消费者之定义并不是依据是否为自然人而定,自然人亦可能为金融专家,而“不具备金融专业知识,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可作为其标尺。从立法来看,前述《管理办法(试行)》将金融消费者界定为自然人,但是该条款效力仅限于人行下辖系统而非整个金融行业,囿于人行监管业务的传统与特殊性,自然人与法人原本即分而视之,鉴于当前“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该条效力是否扩张适用于整个金融行业尚不确定。

另一方面,消费者概念行为需符合“生活所需”要件延伸至金融领域时,首先面临的问题是“金融行为”与日常消费行为不同,难以满足“生活所需”的要求。普遍认为当下除金融企业从事金融投资服务外,大多数个人或家庭的财产都存在投资金融服务获取利益以保值、增值之需要,“金融行为”可使个人、家庭的生活水平提升。另外,带有“投资目的”的行为是否依然能涵摄于“生活所需”扩大解释的范畴,何为“投资目的”亦难获得清晰解释。事实上该问题与前述问题存在一定重合之处――对于保护主体之确定前述问题以“自然人”标准区分,而此处讨论行为以是否带有“投资目的”纳入保护范围。有观点认为基于“投资者的适当性”应当区分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身份,其中有理由认为依据原有证券、银行等立法,对于投资者之保护已然足够;又有观点认为机构无法构成消费目的因此难以归入金融消费者之列,“金融企业的经营客体不是消费品不能用来进行生活消费,金融企业客户实施的主要是投资行为而不是消费行为。”反对者认为传统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买者自负”理论有着理想与现实的差距,金融交易中的买方依然有必要受一定保护(陈洁,2011)。

体系解释对金融消费者概念的解释、补漏目前并未达成一致,未回应之问题并非在司法实践中不会出现。因此很多学者尝试从消费者体系解释之外对两者进行解释,譬如有学者认为金融消费者之概念***于消费者概念,应当尊重其自身发展轨迹,也是“对投资服务的消费者保护法制***发展的回应”。当然,金融法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并非利用体系内部逻辑解释新概念,应对纷繁复杂的金融创新,金融法采用相应创新方式应对,较之英、美立法进程,金融消费者内涵与外延的确立非理论推演的结果,而是实践产物。因此对金融消费者解释的未圆满之处进行实证研究,有助于了解实践赋予该概念体系的含义。

三、“金融消费者”司法现状:一个实证研究

金融法领域实践往往给理论带来极大支撑,甚至有学者指出金融法的规制路径并非法律指引,而是社会、***治甚至文化的选择,因此研究裁判性文书中对金融消费者展开的阐述实有必要。囿于金融消费者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等制度尚未成型,司法判决依然是金融消费者获取救济的主要途径。笔者以2012―2016年全国法院裁判文书为样本,对于司法实践中“金融消费者”进行实践问题的归类。笔者发现金融领域消费者纠纷案例较多,但鲜有在判决书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概念,并进行进一步说理的案件。本文在比较理论、实践差异的基础上,对判决书中涉及“金融消费者”概念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一定梳理。

(一)研究方法综述

本文以2013年1月1日―2016年12月1日,时间跨度47个月的57份判决书为研究对象,最后检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笔者以“金融消费者”为关键词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共检索到目标结果97个,其中包括行***案件5个(具体包括(2016)沪03行终273号等五起行***诉讼案件)。因检索报告将数据库判决书中含“金融消费者”语词案件全部纳入检索结果,笔者进一步筛选样本中目标民事案件,将内容不合格的判例剔除出颖荆共得原、被告诉求及法院说理中提及并适用“金融消费者”含义案件57个。该筛选中剔除案件包括以下三类:第一,判决书中“金融消费者”仅为指代作用,未对具体含义展开;第二,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说明非金融消费者相关问题;第三,涉及“银行金融消费者投诉书”等具体适用中非为说明“金融消费者”等情况证据(譬如(2015)株中法民二终字第141号)。

从数据库检索结果看,数据存在数据缺失现象。本次实证研究对象为涉“金融消费者”且民事诉讼中对其含义展开讨论之案件,在符合要求的57起案件中包括36起二审判决、22起初审判决,但所有36起二审民事判决中有13起裁判文书数据库中并无对应一审判决文书。从样本分布时间看明显存在2013年前的数据断层期,虽有涉及“金融消费者”概念尚未普及之因,但从数据内生原因看不能排除数据库2012年前数据残缺因素。

(二)案件数量

将57起涉及金融消费者裁判案件按判决时间归类,2012年以来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从增长趋势上来看,以每年接近2―3倍的速度增长。因研究未统计2016年全年数据,且判决时间与上传时间存在时间差,导致2016年数据偏少,笔者预计2016年案件约50―60起。从具体判决时间看,现有2016年数据以8月之前的案件为主,若以平均数处之约50起;若参照2013、2014年涉及金融消费者案件判决书上网时间,大约为8个月,如此计算2016年案件大约为60起。

金融消费者保护在实践层面案件的匮乏并非个案,以金融消费者保护起步较早的美国银行业为例,金融消费者保护成效远未达预期:有实证研究表明,1990―2004年,美国货币监理署(OCC)没有提起一起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条款的诉讼; 2000年至金融危机发生之前,在OCC职权范围内进行的69 起件行***罚款案件中,仅6 起涉及金融消费者(Levitin,2009)。由此也可以看出,实践中即便存在“金融消费者”制度,其运行也并非顺理成章。

(三)案件地域性

从案件发生地点上看,案件分布于上海、内蒙古、北京、浙江等14个省份。笔者统计、归类案件属地时以审判地原则为主,兼考虑民事诉讼l生之特殊情况。譬如(2016)内01民终120号等8个案件实际由内蒙古法院管辖,但该管辖权基础为指定管辖,具体来看天津爱尔爱司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在诉讼前两年已撤销,因此笔者将其依然归入天津市。

从数据看,上海、天津、北京、广东发生的案件远超其余省份,其中自然有经济发达地区消费者保护意识较其他地区强的优势,亦有金融服务和产品复杂,纠纷经常产生的原因;尤其笔者注意到在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小额借贷等金融交易频繁的城市往往诉讼案件发生频次较高,譬如涉及天津期货交易所的纠纷与温州法院判罚的一系列案件。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一种嵌入原有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新内涵,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进入司法实践的“试验田”也不失妥当。

(四)消费者弱势地位

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间关系较为一致,57起案件中有55起围绕客户与金融机构间的委托合同、服务合同等契约关系展开,主体涉及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仅有的两起非契约关系案件为不同原告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均以原告败诉结案((2015)沪高民五(商)终字第61号、(2015)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323号)。

在全部的57起案件中,适用“金融消费者”概念的主体以法院为主,在47起案件中法院主动在说理过程中加入了对于“金融消费者”特殊身份的保护,另有9起案件由原告提出金融消费者特殊保护之诉请、1起案件由证监会认定金融消费者身份((2014)闵民四(商)初字第108号)。

法院援引“金融消费者”概念主要基于消费者的弱者地位,认定金融消费者在诸如举证能力、过错分担、告知义务等程序与实体方面存在保护必要。在法院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请的47个案件中,因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技术疏忽过错不应由其承担而支持原告的案件居多,为22个;一般法院通过利益衡量得出该结论,“从利益衡量角度来看,对于本案因伪卡盗刷产生的损失风险,由被告先行承担能更好地真正保护原告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整个银行卡业务的良性健康发展”((2015)浦民六(商)初字第1525号)。另有小部分案件因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收集证据困难,法院将部分举证责任转嫁于金融机构,此时法院认为,“因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提供者,相比储户以及其他金融消费者而言,举证能力更强、距离证据更近,故根据公平原则和诉讼经济原则,对储户资金异常变动的情况,银行应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2016)鲁1002民初3329号)。另外,基于消费者尤其是金融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法院特别强调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从数据整体来看,金融消费者在司法程序中的地位依旧不甚明确,适用标准也远未统一,相关问题正在得到重视却依然远远不够:金融消费者涉及的诉讼虽逐年增多,但是整体的数量依旧十分稀少;从案件体量分布看,金融活跃地区的案件较多;对于金融消费者具体含义的理解各地均有自己的经验,但是整体并不统一;案件整体种类较少、类型化现象严重。从样本所反映的情况看,理论对于“金融消费者”概念的界定模糊,司法实践正逐渐形成既有的一套裁判经验,但这种裁判经验颇受地域限制。

四、理论争议的司法回应

实证研究与解释学并非矛盾,而有取长补短之功效。司法并未直接回应金融消费者概念之问题,对于其保护的裁判逻辑也未有统一,在讨论焦点与高频案件之间存在明显的脱节现象。理论未给予实务足够的支持,且学界未有争论结果的问题给实务带来了负面影响;其模糊地带正是体系解释延伸问题:消费者针对的具体对象。尤其是“投资行为”是否应当纳入保护范畴存在很大争议。

(一)理论与实践关注点偏离

体系解释在阐述金融消费者特点时往往将其置于P2P、小额贷款等互联网金融体系中予以讨论,从现实情况看,金融消费者涉诉案件远未涉及该方面,反而多见于“银行卡”相关纠纷案件,具言之,审判文书内容集中于银行与储户之间的信用卡、储蓄卡纠纷,亦有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问题。

上述案件类型单一亦体现在案件模式的类似,统计的57起案件中有26起信用卡“盗刷”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又因持卡者是否存在过失分为两种保护模式:若为盗窃、抢劫或其他不当方式取得消费者银行卡,并利用该卡盗取财务的,法院判定对于持卡人密码的保护存在疏忽情况由银行举证;若为伪造持卡人银行卡盗取财物的,法院则认定由银行先行承担责任,后由银行向违法人追责。

涉及P2P平台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类案件尚未出现援引“金融消费者”定义,并非该定义无适用余地,更多体现着法院对未有明确指引概念的谨慎态度。这在大多数案件金融消费者概念的援引被用于举证责任的分担和判断是否存在过错方面可见一斑,两者均为法官自由心证判断范围。互联网与新金融业态下的金融运行的确可能使消费者更多地暴露在不利环境之下,其具体行为规范指引等实有讨论必要;但对于传统金融常见不当行为,亦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之适用。

(二)地区性判例习惯形成

对于单一案件类型,笔者发现对于金融消费者内涵与救济措施的具体认定存在着一定分歧,但这种分歧体现出地域效力――不同地域对于案件审理、消费者权利的认定往往不同,而相近法院在具体裁判方面达成一定共识。

在消费者与金融消费者差异方面,各地法院也达成共识,“在金融领域消费者处于更为弱势的地位,在信息搜集、获取、了解方面更为薄弱”;虽然基于一定共识,但对于弱势地位消费者的保护停留在“理念”指引层面,法院除《消法》外难以援引更为贴切的条文,判决书的说理仍须依托其他法条,甚至出现了法院以未生效法条说理的情形。

对于具体案件的判断,地域相近的法院基本统一意见。譬如信用卡纠纷案件,法院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大致有过错减轻、告知义务与举证能力弱三方面,相同法院对于金融消费者之内涵及救济判断大致相同。譬如浙江温州中院在(2015)浙温商终字第2320号与(2015)浙温商终字第2331号案件中认定银行比信用卡被盗刷的金融消费者“举证能力更强、距离证据更近”,而判决支持部分诉讼请求。同样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内01民终120号等8起案情类似案件中,均认定一般金融消费者不具备辨认金融机构是否具有一定资质的能力,并确J金融消费者与涉诉金融机构的委托理财关系。整体上看,上海各区、浙江各地法院亦基本保持同案同判,对于金融消费者的认定标准也比较统一。

(三)理论的“弱实践性”

前文提及体系解释延伸产生的两个问题:对“投资者”身份判定困难与金融消费者之主体是否当为自然人。前者在个案中频繁体现;后者并无相关争端,即当前案件未有单位援引金融消费者保护维护自身利益。

各地法院对于投资行为是否属金融消费者保护涵摄之范围意见不同,有判决书承认“包括业余证券投资者在内的参与金融活动的个人的消费者身份”((2016)粤03民终4548号),也即法院认为符合金融消费者的投资者需具有两层特征:个人与非专业。亦有法院认为,“股票交易属于投资行为,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证券投资活动,并非消费,不适用《消法》”((2016)辽02民终344号)。

但是从救济的行为看,涉诉案件的投资行为绝大多数包括银行存款、保险、股票以及其他理财产品,投资行为的具体界定对个案的法律适用十分关键。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占到了所有案件的23%,此类案件中一般法院判令金融机构对其金融产品负解释、明示告知风险等其他义务。从判决看,对于银行存款、保险各地法院均视其为金融消费者正常之行为;但是对于股票投资,各地法院均视其在金融消费者常规行为之外,法院争议大多聚集在个人理财产品是否构成“金融消费者”保护之范围。

在57起案件中共有24起涉及理财产品,笔者发现对于理财产品处理问题中法院存在“骑墙”做派:对于投资者以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或其他基本权利之案件,除个别特例外均以因保护金融消费者正当权利为由支持,“将消费者保护理论及立法扩展到金融领域,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培育理性的金融消费意识,规范金融市场服务行为,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有效维护金融创新、发展和安全,是中外金融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领域的普遍理论共识和立法趋势”((2016)粤03民终4548号);但对于投资者以金融消费者身份,以获得惩罚性赔偿案件,法院无一例外驳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适用惩罚性赔偿”((2016)沪民终146号)。

五、解释学反思与可能路径

整体上看,金融消费者保护在理论上的讨论对司法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具体体现在案件发生数量变化趋势上;但是囿于高位阶规范的缺失,整体诉讼案数量偏少,各地裁判结果、适用法律差异较大。对于学界讨论的自然人主体、投资者保护等问题,实务界体现出明显的滞后性。立法、理论对于司法的作用不但体现于法条、学理指引上,对于司法实务中法院具体问题适用法律明确性的要求亦需要有足够的关怀。虽当下司法裁判环境并不理想,但司法仅仅只是法律适用的一个环节,还有诸如行******、守法等等环节,金融消费者定义对整体立法构架的作用当纳入一个更宏大的背景进行讨论。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金融消费者保护既不能简单理解为普通消费者保护在金融领域的延伸,也不能狭隘理解为金融监管目标的扩张”(林越坚,2015)。

不论金融消费者保护采取何种制度,其初衷与归宿均是保护特定交易中的交易方。目前立法主张对“特定行为人”进行优先识别,而后针对分类主体提供不同的保护与救济措施;囿于前述情况,短期内对于金融消费者概念达成一致,并将其成文化难度较大。金融并非一个封闭的系统,对于金融的规制也应随着创新而改变,基于“消费者”的解释学难以适应外部环境迅速的变化,且金融创新可能在短时间内对社会带来毁灭性打击。

金融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并非局限于个人与金融机构间,在非自然人主体与金融机构间亦可能存在,且非自然人主体无可避免主动或被动地参与某些金融活动,因此仅针对主体分类进行保护并不合理。金融消费者识别并非弱势群体保护的唯一途径,从美英立法看,通过不同的风险评级识别金融消费者并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进而对相应投资者提供不同的保护亦是一种思路。此种立法模式的思路为“特定行为―主体―规制”,由行为确定保护主体并提供相应保护。通过产品分级,对购买风险标识产品或服务的主体提供同质保护,并对特定金融产品投资市场进行准入限制。高风险产品依然按“高风险、高收益、风险自负”的机制,遵从“买者自负”原则,仅针对专业投资者放开;而其余金融产品的购买视为金融消费行为,对其进行适当保护。

概念的厘定依然十分重要,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很难清楚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上文简略提及之方法也仅是一种参考思路。金融风险防控、规制几乎不可能出现解决问题的圆满方案,这与解释学方法在理念上是相冲突的;不论选择何种立法路径,为保证法院作为金融领域相关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的有效性与统一性,立法机构迅速、明确地出台条文明确法院在金融案件中对弱势方的保护是理论与实务界共同的目标。

注:

①参见杨东:《论金融法的重构》,载《清华法学》2013年第4期。传统金融法未将因金融创新而诞生的新金融法客体、新金融法主体金融消费者以及由此构建的新的金融法律关系即金融服务关系纳入其调整对象。基于出发点的不同,之后展_的论述学界与实务界多有冲突。

②相关研究参见齐萌:《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实证研究――以40部金融消费者保护规范性文件为样本》,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马一德:《解构与重构:“消费者”概念再出发》,载《法学评论》2015年第6期。直接实证研究文献较少,譬如有学者曾对我国现行涉及“金融消费者”立法进行穷尽式检索,位阶之低、数量之少、规范冲突之剧烈,让人咋舌。

③ 参见吴弘,徐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理探析》,载《东方法学》2009年第5期。定义延伸之方法详见吴弘文;笔者私以为该种归纳不无疑义,《消费者保护法》保护之消费者并非涵盖所有消费者,前文所述第二条为对其限制;因此其实消费者概念远大于《消费者保护法》指向之“消费者”。

④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奚晓明编:《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237页。

参考文献:

[1]Levitin A J.A Critique of Evans and Wright’s Study of the 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Agency Act.Ssrn Electronic Journal, Oct.21 2009.available at: https:///sol3/papers.cfm?abstract_id=1492471.

[2]PWG(President’s Working Group on Financial Markets),Policy statement on financial market developments,March 12,2008.available at http:///DocumentStore/4b778dd4-1302-4d7b-8bf7-c6b8e5e3eb63.pdf, 2016-12-01.

[3]梁慧星.关于消法四十九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29.

[4] 邢会强.投资者保护与证券法转型[M].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研讨会论文集(下),2009.

[5]陈洁.投资者到金融消费者的角色嬗变[J].法学研究,2011,(5).

[6]林越坚.金融消费者:制度本源与法律取向[J].******坛,2015,(1).

The Ought-to-be and Should-be of Constructing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System for the Dogmatics of Law

――Empirical Study on 57 Verdicts from 2012 to 2016

Ding Lei

(School of Economic Law,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Shanghai 201620)

金融学类论文篇9

 

关键词:金融学专业 本科教育 实践教学

 

在理工科院校,因其重点学科是理工科,虽说开设了金融学专业,但对金融学的发展重视不够,投入较少,实验室和实习基地无法满足学生实践的需求,因此,实践教学成为工科院校金融学教学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严重制约了应用型金融教学。培养出的学生动手能力差,创新素质不高,很难满足用人单位需求。 

一、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过分强调教学计划的完整性,而忽略实践教学内容的关注 

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的大背景下,社会对金融人才的素质和能力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各高校对每级学生都制定出相应的教学计划,包括金融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理论和实践环节的教学学时和学分要求,有些高校过分追求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实践环节之间的比例关系,对实践性的学时和学分也有相应的要求。目前,金融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形式主要有做为课程组成部分的各类实验课、课程设计、社会调查、学年论文、金融模拟实习、生产认识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但这些实践环节在教学计划中都有明确规定,规定了实践环节总学分的上下限,各实践环节也有规定。加之过分强调“宽口径,厚基础”,在教学计划的制定上英语、高等数学、思想***治类等公共基础课所占比重过大,势必要压缩专业课时,与专业课相匹配的实践环节内容的完成很难得以保证。 

2.实践教学时间过短 

目前,我国金融学专业教育中,理论教学仍占主体,实践教学内容相对薄弱,各教学环节相对分散,重知识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过分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性环节。有些实践性环节一般安排在理论课结束之后的假期,暑假天气过热,寒假忙于过春节,一些实习单位并不是很乐意接受,实践时间大打折扣,与理、工、农、医类专业的实践教学相比,金融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时间和效果就很难得以保障。 

3.缺乏一支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指导老师队伍 

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培养金融学应用型人才的关键。高质量的师资不能局限于高学历、高职称,普通高等院校师资为了应对***的教学评估,引进人才时更注重学历要求,目前担任专业课的任课教师90%以上具有研究生和博士生学历,高学历人才虽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但是绝大多数都是从高校到高校,从理论到理论,缺乏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高校对教师的考核以及职称的评定,更多注重的理论教学学时要求和科研水平,教师很难有时间参加社会实践,进行知识的更新,导致教师缺乏进行实践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学生的实践学习效果不佳,这样的师资队伍怎能符合当今培养实用型人才的需要。 

4.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校内实验室建设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滞后。为此,2005年***下发《***关于开办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将实验室建设作为本科教学评估的重点考核内容,各高校才真正重视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建设,金融学专业的校内实践基地以金融模拟实验室为主,它只是各高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其中很小的一部分。金融学专业要申报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难度大,一些重点高校以打包形式获批部级经济管理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投入较大,学校投入也有较大的积极性,而对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侧重点却不同,因此金融学专业实验教学在各高校起步较晚、发展速度缓慢、实验内容较少等问题突出。为了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在校外也建立起一些实践教学基地,但揭牌仪式多,实习内容少,由于金融机构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接受学生实习会影响到他们的自身工作,加之实习多安排在假期,学生数量多且集中,实践基地往往很难一次性接收,有些实习单位分批安排实习,但学生整个假期将被占用,实习带队教师时间也捆得过死,很难利用假期时间从事科研活动,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从而造成学生和老师的实习积极性不高。 

二、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大量进入我国,金融业的竞争

[1] [2] [3] 

日趋激烈。金融业的竞争可以说是金融人才的竞争,金融业务的开展很大程度取决于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随着金融业竞争的激烈性和复杂性,对其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学本科毕业生,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大多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实践操作能力欠缺。因此,要适应金融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就必须明确实践教学在金融学本科体系中的地位,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以综合能力和素质为主线,将各个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安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应用型金融人才的培养,构建一个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应包括以下个层面:专业技能的训练、专业课程设计与实验、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写作、专业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实践教学重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创新精神和职业素质的养成具有重要作用。 

.专业技能的训练 

专业技能是从事金融学专业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包括外语口语、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数据处理、金融软件的操作、点钞、珠算、银行会计实务操作等。尤其应针对银行电脑汉字输入、点钞及伪钞鉴别、计算器的基本技能考核标准来安排,技能训练考核标准参照工商银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学生熟练掌握后走上银行工作岗位上手更快。 

.专业课程模拟操作与实验 

金融学专业课程主要包含银行、证券投资、保险三大类,这些课程实务操作性都很强,可根据各课程的性质,在学习该课程理论课后,适时开设专业课模拟实验,通过建立的校内金融模拟实验室进行。目前有一些软件开发公司已开发出一些实际操作性较强的的金融软件,如股票模拟交易系统、期货外汇模拟交易系统、商业银行综合业务模拟系统、国际结算模拟系统、信贷业务及风险管理模拟系统等软件,通过全方位的仿真模拟训练,不仅能够让学生更好更快的掌握理论知识,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理论教学不再枯燥无味,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 

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写作都是对理论知识学习的运用,是提升学生对理论知识理解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金融学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对于巩固和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学年论文可安排在大学三年级结束,字数要求比毕业论文更少,但要求论文格式规范,符合本科生学位论文的要求,为毕业论文的撰写打下坚实基础。毕业论文安排在大学四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生可根据毕业实习搜集到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质量上应比学年论文要求更高,重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生产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 

实习是金融学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实习主要包括生产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等多种组织形式进行。生产认识实习一般可安排在大学三年级结束后,学生经过三年的金融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已经掌握了金融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通过生产认识实习,可加深学生理解所学的金融理论知识,同时也是找出差距的学习机会,学生更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主动调整学习目标,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毕业实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毕业实习安排在大学四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它是对学生大学四年所学理论知识的大检阅,是学生走向社会的大演习。可采取顶岗实习的模式,毕业后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同时,可根据毕业论文的要求,搜集资料为毕业论文撰写提供现实素材,写出的论文才能与实践紧密结合,做到有的放矢,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毕业论文大肆抄袭现象。

 三、加强金融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思考 

.制定出适应新形势变化的金融人才培养计划 

金融学类论文篇10

关键词:金融学概论;教学;改革

中***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2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业的蓬勃发展,我国金融机构逐渐多样化,需要大量从事实际业务操作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作为高职院校,更应该重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使其熟练掌握金融业务技能,能够在证券、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方面的工作。但是在金融人才的培养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面对。

一、目前高职金融学概论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以就业为导向,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应着重培养具有理论知识和动手能力很强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以满足金融业的需求。金融学概论是高职高专院校金融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高职院校培养专业人才的必修核心课程。但该课程教学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金融相关课程部分内容重复出现

金融学概论涉及范围广,各相关课程之间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内容上的重复。如金融学概论中的货币供求与货币均衡、货币***策等内容与先修课程经济学基础相重复;金融学概论中的货币与货币制度、利息利率等内容与后续课程国际金融实务的部分内容重复;该课程中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相关内容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课程部分内容重复。相关课程教学内容重复出现,一方面会浪费教学时间和教学资源;另一方面内容的反复学习会降低学生的求知兴趣。

(二)金融学教学模式重理论,轻实践

目前高职院校理论教学中更注重理论教学,实践环节偏薄弱,理论学科学分所占的比重较大,实践教学学分比重较少,对实践教学环节重视程度不够。高职院校理论教学主要采用课堂讲授,缺乏必要的实践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影响了教学质量。高校教师惯于在课堂上满堂灌,由于自身缺乏实践动手能力,导致学生对知识理解不深入,学习记忆只是为了应付考试,严重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简单通过几门课程和几个项目来开展实践教学的做法是不合理的,造成的后果是学生普遍缺乏实践操作能力,专业技能不能有效提高,也不利于创新型金融人才的培养,难以适应金融业的发展需求。

(三)教师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师资队伍素质直接影响着教学的质量。目前,教师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进修机会较少,并且很多教师没有接受过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动手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教学效果。高职院校的教师大多比较年轻,教学经验不够丰富。而且教学科研经费投入不足,教科研条件有待提高,还有部分教师用心不专,缺乏认真的工作态度,到处兼职,忽略了真正的学术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人才的培养。

二、金融学概论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

实践教学是高校教育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应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力度。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参加一些金融学实践操作,不仅能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学以致用,而且能够激发其学习兴趣,能够很好地启发、诱导学生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金融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影响了高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对该课程的教学进行改革,加强实践教学。

(二)是与后续专业课程相衔接的需要

金融学概论是金融学专业必修的基础课程和业务课程。金融学概论与后续课程国际金融实务、公司理财、商业银行管理、证券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等紧密衔接。金融学为后续专业理论学习奠定了基础,没有金融学课程的学习,后续专业课程的开展是比较困难的。同时,如果没有在该课程中接触基本金融业务的学习,也会影响后续课程的深入。金融学概论的教学改革对后续课程的开展意义重大,因此对该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三)是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需要

金融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与金融业的发展紧密相关。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促进金融产业自身的升级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体制的完善,金融市场日益成为整个经济体系的核心,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为了与世界金融发展形势相适应,了解国内外金融市场,急需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专业素质较高的金融人才。2011年1月份至9月份,金融企业人才需求增长98.4%,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0.4%。2011年第一季度的人才需求增长幅度为39.9%,第二季度的增长幅度为63.2%,由此可见对金融人才的需求仍保持稳定增长。因此,金融业的发展需要我们改革现有教学模式,促进金融业发展。

三、金融学教学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课程结构,加强教学的系统性

优化课程内在结构,使金融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具有连续性和系统性。采用集体备课方式,使所有任课老师在教学内容上进行协调,删除那些内容重复、深度广度一样的部分,加强金融学概论与其他专业课程的教学连续性和系统性。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专业课程内容上的交叉重复,避免了教学资源和时间的浪费;另一方面在课时安排和授课内容上进行合理设计,还能保证课程的完整性和较强的逻辑关系。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金融学类论文10篇

学习

筹资论文10篇

阅读(13)

本文为您介绍筹资论文10篇,内容包括筹资论文写作方法,筹资方面的论文题目。(二)筹资的分类:1、按资金使用期限长短分为短期资金(一年内偿还)和中长期资金(一年后偿还)。中长期资金的筹集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长期债券、

学习

内部审计毕业论文10篇

阅读(32)

本文为您介绍内部审计毕业论文10篇,内容包括内部审计的毕业论文,审计专业毕业论文选题。随着高等教育的规模的扩大,国家对高校资金投入逐年加大,经济活动领域也随之拓宽,作为高校经济问题的护卫者,内部审计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高校的内

学习

中国内部审计论文10篇

阅读(35)

本文为您介绍中国内部审计论文10篇,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论文最新参考文献,中小企业内部审计论文。1.2审计的权威性不足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有很大的关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医院的内部审计部门缺乏足够的处理权

学习

投资论文10篇

阅读(28)

本文为您介绍投资论文10篇,内容包括关于投资的论文,投资决策论文5000字范文。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需就各企业上年度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进行申报。从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报申报情况来看,湖南省当前37家返

学习

电子金融论文10篇

阅读(33)

本文为您介绍电子金融论文10篇,内容包括金融学术论文,有数据的金融论文范文。客户综合服务网络是针对金融行业这种特定行业的相关服务而设计建设的,客户通过一定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计算机通讯等)与服务网络中心取得联系并得到身份确认

学习

农村文化工作计划模板

阅读(17)

本文为您介绍农村文化工作计划模板,内容包括农村文化建设计划年终总结,村文化宣传工作计划范文。(三)加强计生工作,做好优质服务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搞好优质服务活动,以服务促管理,以服务树形象,进一

学习

审计理论实践论文10篇

阅读(44)

本文为您介绍审计理论实践论文10篇,内容包括审计理论与实践论文怎么写,审计论文题目哪个好写。一、内部审计文化的概念及管理学属性文化是一系列风俗、规范和准则的综合,起着规范、导向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企业内部存在的审计文化是

学习

体育教育实习工作总结模板

阅读(46)

本文为您介绍体育教育实习工作总结模板,内容包括体育教师个人工作总结德能勤绩,体育教师实习工作总结。3.通过实习,全面检查我校教育质量,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以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4、通过实习加强我校与各中学的联系,共同研究

学习

审计风险防范论文10篇

阅读(40)

本文为您介绍审计风险防范论文10篇,内容包括防范审计风险,审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本文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运行的三级审核制架构提出研究的基本假设条件:(1)所有合伙人都拥有该会计师事务所,而且都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

学习

浅谈审计风险论文10篇

阅读(33)

本文为您介绍浅谈审计风险论文10篇,内容包括审计风险论文的思路,审计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指CPA通过对被审单位进行风险职业判断,评价被审单位风险控制,确定剩余风险,执行追加审计程序,将剩余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运用到

学习

审计专业导论论文10篇

阅读(15)

本文为您介绍审计专业导论论文10篇,内容包括审计专业学科导论论文题目,审计学专业导论论文模板范文。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重要目标。根据《******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学习

金融学毕论文10篇

阅读(29)

本文为您介绍金融学毕论文10篇,内容包括金融学论文10篇,金融学毕业论文总结全文。论文题目诸暨市信用卡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指导教师韩国红姓名边瑶班级金融07(9)班所在系(部)金融系2009年6月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融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姓名

学习

金融学论文10篇

阅读(31)

本文为您介绍金融学论文10篇,内容包括金融学论文选题,金融学论文10篇。1973年至1974年能源危机期间,纽约城市电力公司(ConsolidatedEdisonCompany,CEC)准备取消红利支付。在1974年该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许多中小股东为此闹事,甚至有人扬言

学习

内部审计信息化论文10篇

阅读(8)

本文为您介绍内部审计信息化论文10篇,内容包括内部审计问题的论文设计任务书,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论文。在宁夏电力公司系统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审计工作如何结合本专业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学习

筹资论文10篇

阅读(13)

本文为您介绍筹资论文10篇,内容包括筹资论文写作方法,筹资方面的论文题目。(二)筹资的分类:1、按资金使用期限长短分为短期资金(一年内偿还)和中长期资金(一年后偿还)。中长期资金的筹集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长期债券、

学习

内部审计毕业论文10篇

阅读(32)

本文为您介绍内部审计毕业论文10篇,内容包括内部审计的毕业论文,审计专业毕业论文选题。随着高等教育的规模的扩大,国家对高校资金投入逐年加大,经济活动领域也随之拓宽,作为高校经济问题的护卫者,内部审计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高校的内

学习

中国内部审计论文10篇

阅读(35)

本文为您介绍中国内部审计论文10篇,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论文最新参考文献,中小企业内部审计论文。1.2审计的权威性不足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有很大的关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医院的内部审计部门缺乏足够的处理权

学习

投资论文10篇

阅读(28)

本文为您介绍投资论文10篇,内容包括关于投资的论文,投资决策论文5000字范文。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需就各企业上年度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进行申报。从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报申报情况来看,湖南省当前37家返

学习

电子金融论文10篇

阅读(33)

本文为您介绍电子金融论文10篇,内容包括金融学术论文,有数据的金融论文范文。客户综合服务网络是针对金融行业这种特定行业的相关服务而设计建设的,客户通过一定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计算机通讯等)与服务网络中心取得联系并得到身份确认

学习

审计理论实践论文10篇

阅读(44)

本文为您介绍审计理论实践论文10篇,内容包括审计理论与实践论文怎么写,审计论文题目哪个好写。一、内部审计文化的概念及管理学属性文化是一系列风俗、规范和准则的综合,起着规范、导向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企业内部存在的审计文化是

学习

审计风险毕业论文10篇

阅读(13)

本文为您介绍审计风险毕业论文10篇,内容包括审计风险论文的思路,审计风险毕业设计结论。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内涵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是以战略观和系统观为指导思想,以被审计单位经营风险为导向的新的审计方法。而传统风险导向审

学习

学校内部审计论文10篇

阅读(14)

本文为您介绍学校内部审计论文10篇,内容包括本科内部审计论文范文,学校完整内部审计资料模板。(二)中小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对社会中的中小型企业来说,内部的审计人员尤为重要,它主导着整个企业的正常运作,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流转和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