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论文第1篇
一、中西方文化发展的过程
与中西方文化冲突相对应的是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交融。如果文化冲突是不同质的文化相遇后所发生的排斥现象的话,那么文化的融合则是不同质的文化之间的相互补充和相互整合的过程。交流与交融是相互的,中西方文化交流的基本线索包含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西学东渐”)和中国文化对西方文化的影响(“中学西传”)两个方面。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与交融主要是从近代17世纪开始的。在17世纪以前,中西方文化各自***的发展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从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态度发展来看,经历了17世纪“好奇”、18世纪“赞美”和19世纪“不屑”的过程。而中国文化对西方文化则经历了17世纪“礼遇”、18世纪“淡漠”和19世纪“震惊”的过程。近代以来“,西学东渐”主要经历了启蒙时期:科技文化、***治文化、精神文化的进入;探索时期:问题与主义之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前苏联文化影响;曲折时期:封闭与半封闭、中断与悬搁;开放时期:复苏与传播、冲突与重构、借鉴与创新。而在“中学西传”的过程中,主要经历了文明西传:如道德文化、科举文化、文学艺术等;思想西进:如儒家思想、道教哲学、中国禅宗等;方***西渐:如整体思维、古代兵法、阴阳思想等过程。
二、中西方文化发展的趋势
西方文化论文第2篇
科技进步使得录音技术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当下任何音声、音乐表演***像都可以借助于多媒体手段进行剪接、复制甚至再造处理。曾有学者就此评论说:“在民间音乐艺术之中,人人都有所作为;在民间音乐艺术之中,没有看客的地位。而如今所谓的大众媒介,却把大多数人都变成了看客、听客而无所谓。这实在是科学进步的悲哀”。事实上的确如此,对科学的崇尚使得大家不约而同地对声乐表演艺术及教学采取同一审美标准,并用其来规范声乐作品,使之逐渐变成了模式化的产品。当现实中的民族声乐表演被模式化地一味效仿某一位歌唱家、教学方式一味地模仿某位大师的时候,说明艺术创作在某种程度上已经退化和懒惰。科学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使人们享受到了梦想实现的快乐,但与此同时也使人们对事物的态度开始麻木和随波逐流。不得不说,科技发展在对我国民族声乐文化产生积极推进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这样的负面影响。
二、我国民族声乐文化现象反思
中国民族声乐文化与其他艺术形式一样,无法脱离科技发展而***存在,究其根本,艺术本身的创作是一个将不同文化融会在一起探索未知的过程,这些不同类型的文化中也包含了科技文化。回顾历史,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声乐界中西合并的“土洋结合”和中西冲突的“土洋之争”为当时的声乐艺术营造出了活跃的气氛,为后来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后一大批声乐艺术家及教育家不断涌现,不仅实现了中西文化成功结合的艺术创作模板,还促成了音乐学派以及新式民族声乐教学法的产生。西方文化的融入和科技的发展使我国声乐界的艺术家及教育家们深刻认识到,我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模式,往往过于感性和主观,而西方文化中的西洋声乐艺术则是理性中充满感性。因此将西洋声乐体系中声乐生理学、声学、心理学等学科的艺术研究成果与我国传统声乐文化相结合将对我国民族声乐中的歌唱体系和人才培养产生积极的影响。探究人类文化的本质无非两大特点:一是创造性,二是继承性,两种之间的差别在于价值选择不同。人类在创造文化的过程中,总是从自身需求和兴趣爱好角度出发根据不同的价值观进行选择。
西方文化论文第3篇
众所周知,佛教以坚持无我原则著称,“诸法无我”在佛教的三法印中被视为“印中之印”,因此是否承认无我乃是佛教与非佛教最明显的判别标志。尽管佛教内部宗派众多,但可以肯定的是,佛教诸派在“无我”这一原则性问题上并没有实质差异。事实上,导致佛教内部宗派***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无我见”,即对“我”进行破斥和否定的“见”。质言之,佛教的“无我见”就是要把“我”作为破斥或否定的对象,进而达到其特殊的价值诉求。佛教的无我原则在操作上带有典型的解构主义的特点。这表现在,无论是为一般人所执著的、认为理所当然存在的“我”,还是佛教以外其他一切理论学说所要关注和研究的“我”,都恰恰是佛教所要破的对象。佛教对所有这些“我”采取的都是一种欲破先立,立之而后破的策略。也就是先假设这些“我”存在,并对之进行梳理和分类,然后再一一破除。所以,要弄清佛教所说的“无我”,就必须先弄清佛教各宗派所要破的这个“我”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即佛教的自我观念是什么样子的。一般而言,佛教所谓的“无我”有“人无我”和“法无我”的分别,与此相应,所要“破”或者“无”的这个“我”也有“人我”和“法我”的分别。西方文化哲学对无我的研究只涉及到佛教所说的人无我这一部分,而对法无我则完全没有涉及,所以在此我们也只考察佛教所说的“人我”。佛教的“人我”就是佛教诸派对于人们所能用到、想到的“我”的诸种意义的一次彻底的梳理和总结。就类别而言,不同宗派对“我”的分类又有不同。如南传佛教将“我”分为两类,密宗的《圆觉经略注》则将“我”分为四种类型,而《宗镜录》则将“我”分为六种。这些分类标准不一,内容繁杂,但其基本的思路是“依蕴解我”,即根据与诸蕴的关系对“我”进行分类和对照:把身体和对身体的感觉作为色蕴,其他一切心理的东西作为受想行识诸蕴。因此,“我”的由来便与五蕴密切相关,或者是“五蕴即我”,或者是“我有五蕴”,或者是“五蕴中有我”,或者是“我中有五蕴”。如《杂阿含》卷一第2经佛言“见有我者,一切于此五受阴见我”,即是说众生所见的一切自我都不出五蕴,我是从五蕴中生起的。
在此我们参照法尊法师在《四宗要义讲记》中的方法,按“我”与五蕴的关系,把人我分为四种类型:离蕴我、即蕴我、不即不离蕴我和以自性为所执的我。离蕴我是我们一般人所体认并承诺的自我,在佛教这里又被称作凡夫妄计我或者神我。这种“我”的特点是常住、单一,有支配作用、统一性和自在性。佛教诸派都否认这种我的存在。即蕴我和不即不离蕴我的分歧主要是由对“我”、“自我”等语词名实关系的不同判断所引起的。如主张设立不即不离蕴我的正量部和犊子部注意到,不管是佛经还是人们在日常语言中都不可避免地要用到“我”、“我的”、“我们”等,既然佛和世人都说我,就有必要立此一我。这个我既不能离蕴***,又不是那个即是诸蕴且支配诸蕴的我,这就是佛教著名的“不可说我”。与佛教其他诸派不同,这两派认为不即不离蕴我是实有的我,不应否定和破除。与此相反,主张即蕴我的诸派认为,这个作为语词的“我”只是空洞的名相,没有实在性,是为了使用上的善巧方便而假立的,但“假必依实”。或者说“依于实法而必有假我”。至于假我所依赖的实法到底是什么,各派亦有不同解答,大体包括“内识相续”、“阿赖耶识”和“第六意识”等,此处不再展开。第四种以自性为所执的我是应成派的主张,它认为人无我和法无我所要“无”的我,既不是个别的蕴也不是作为整体的五蕴,而是所执五蕴诸法的有自性,以此自性为所执才有人我法我的差别,所以佛教和世间所说的一切我都是“依蕴假立”的假设。这个假我在我们的语言中是有存在地位的,只不过是没有自性罢了。法尊法师认为对于人我所做的上述四种类型的分类具有次第性,第四种说法可以涵盖前面的三种说法,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在对一般人所具有的自我观念进行破斥之后,佛教还辩证地安立了它自己所承认的“我”。佛教立我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佛教认为,人身上虽然没有众生所执着的那种“假我”,却存在着世间学说所没有发现的“真我”。这种“真我”虽然人人皆有且须臾不离,但却是需要通过佛教特有的实践活动才能接触到的现象学事实。因此,在破“假我”之后立“真我”是如实认识人类心灵的需要。二是因为,一味破我而不立我,既会导致很多常见的心理和生理现象无法得到解释,也会使佛教自己主张的因果学说和涅槃理论难以自圆其说。比如,人身上客观存在的人格同一性和认识统一性,都要求有一个“我”为其提供依据。由此,佛教所立的“我”实质上包括两种意思。一是佛教用来说明涅槃德性和万物体性时所说的我,亦称“大我”,比如作为涅槃四德的“常乐我净”中的我,或者在做真妄之别时等同于真心的真我。二是为了语用的方便而假名施设的我,亦称“小我”。比如佛教经典中常说的“如是我闻”的“我”既是如此。
二、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
解读佛教关于自我的思想,早在17世纪就传播至欧洲,并对休谟等人关于自我的思想产生过影响。但是,自康德、黑格尔以来,西方文化哲学中一直存在着一种贬低和蔑视东方哲学的倾向,所以佛教的自我思想虽然经常在西方文化哲学家的著作中被提及,却很少能够作为一个正式的比较项与西方关于自我的思想进行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哲学比较。这种情况在近些年,随着西方心灵哲学遭遇发展的“瓶颈”和“危机”而逐渐有所改变。越来越多的心灵哲学家开始反思西方文化哲学的“西方中心论”等错误倾向,并重新审视东方哲学,以期从东方哲学中找到“医治”西方文化哲学问题的“良药”。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等一些具有远见的、对佛教感兴趣的西方文化哲学家都认为,对自我和意识的求真性研究虽然不是东方哲学的主流,但仍值得重视,因为它们不但能够拓展西方原有的研究视野,而且还能够为心灵哲学研究增添新的素材和课题。但是,他们在进行比较时,并不是原封不动地或者描述性地把佛教思想纳入到自己的比较视野当中,而是对佛教的相关思想进行了极具当代西方心灵哲学色彩的重构和解读。这表现在,他们对佛教思想进行重构和解读时主要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进行文字上的“翻译”,即用现代人熟知的西方心灵哲学的话语体系重新解读、甚至创造性地重构佛教的相关哲学思想。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方面,是在自然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对佛教思想进行甄别、选择和改造,即将佛教自然化。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也丝毫不掩饰对佛教的这种企***,并纷纷用“分析的佛教”、“自然化的佛教”、“佛教还原论”等为自己的理论冠名。比如弗拉纳根就认为,如果能够将佛教当中那些迷信的、超自然的东西抛弃掉,剩下的就是一种伟大的哲学思想。所以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有没有可能从佛教这样一种古代的、全面的哲学中剔除那些迷信的把戏,从而得到一种对于二十一世纪那些具有广博科学知识的世俗思想家们有价值的哲学呢?”对于佛教自我和无我观念的研究,他们的总体思路是,先从佛教典籍(如《杂阿含经》、《相应部阿含经》等)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关于自我问题的论著,进而用分析哲学、心灵哲学的名相概念对之展开分析和解读,最后在心灵哲学中对这些论述进行定位。所以,他们对佛教经典的解读明显带有现代解释学的性质,而且在这种研究方法的影响下,受到他们解读的佛教不再是通常我们所理解的“原汁原味”的佛教,而是带有了强烈的分析哲学和自然主义的色彩。在这些研究成果中,阿尔巴哈里的著作《分析的佛教:自我的两重幻象》对佛教自我观念的解读最有代表性。阿尔巴哈里对他人经验自述的美妙涅槃状态感兴趣,把涅槃与有我和无我的研究结合起来。
她认为研究涅槃的方法有三:一是进行佛教的涅槃实践;二是借助仪器在实验室中再现涅槃的心理状态;三是作者自己所主张的方法,即不做预设,用分析哲学的手段和方法来研究涅槃的可能性。当然她并不肯定涅槃实际存在,而只是从模态的角度出发,把涅槃当作心灵哲学的一个主题来对待。她认为这种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对涅槃之可能性的认真研究尚未进入分析哲学的主流,尽管这对于心灵的形而上学意味深远,假如涅槃是可能的,那么它意义重大。”阿尔巴哈里通过她对佛教的分析和解读指出,佛教对自我进行了颠覆和解构,其出发点是对“自我”和“自我感”(senseofself)进行了区别。“自我感”即是对自我的假定,它传递的是一种主观经验,借用内格尔的话说,自我感即是:从第一人称视角来看,具有或者经历对x的一种一般的有意识经验,像是什么样子。所以自我感是我们人人都具有的一种真实的感觉,而非幻象。在佛教看来,我们大多数人都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意识的、个体的自我,这是一种幻象,而在达到涅槃之前,我们都一直被束缚在这一幻象当中。只有在达到涅槃之后,这种束缚才会被抛弃。区别自我和自我感对佛教而言意义重大,因为这种区别使我们认识到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本体论层面上,自我感广泛存在,而自我本身却不在。广泛存在的自我感意味着大多数人都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而自我本身并不存在,则意味着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一个实在以使大多数人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拥有对x的感觉并不一定需要x存在。换言之,佛教否认作为实在的自我存在,而是主张无我原则。
阿尔巴哈里认识到,尽管体现在佛教经藏中的无我原则更多的是一种离苦得乐的策略,而非一种本体论上的断言,但他还是按照西方文化哲学的做法从本体论视角对“无我原则”进行了探究。这一探究要回答的问题是:佛教否认其存在地位的这个自我到底是什么?我们如何界定它?如果没有自我的话,自我感又从何而来?佛教经典并没有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回答,而阿尔巴哈里认为自己要通过对佛教的解读并在心灵哲学的帮助下回答这些问题。通过对经藏中关于自我论述的分析,她认为,自我感是通过主体对诸蕴的假定而产生的:主体把各种不同的蕴假定成是“我”(因此蕴就与“我”的存在联系在一起),或者假定成是“我的”(因此蕴就属于我)。所以,由五蕴所导致的自我感,就类似于由贪所导致的苦一样。所以,佛教所关注的自我并非高深莫测,而是怀藏贪欲的一般人、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东西。归根结蒂,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这个自我,是一个“拥有者”。正是我们作为拥有者的这种自我感才导致了苦。对蕴的拥有就是这种拥有者的一种主要表现。而佛教的实践就是要消除拥有者的这种印象。按照《杂阿含经》的说法,要成为拥有者就是要进入与它物的“归属关系”当中。为此,她区别了三种归属,即视角归属、占有归属和个人归属。视角归属即是一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该物即客体要以某种方式向该主体显现,而不向其他主体显现。所有“私人的”现象,例如思维、意向、知觉、感觉在显现给一个主体时,都是被这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的。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主体的我,从我的视角观察它们。例如,对于树这样的客体,在视角上被拥有的不是这棵树,而是这棵树通过相关的感觉输入(视觉、听觉等)显现给主体所用的特定方式。如果客体以这种方式向主体显现,并因此被看作是“我的”,那么,与该客体联系在一起的这个主体就可以被称作是“视角的拥有者”。占有归属是指一个主体在占有的含义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客体因社会约定而被看作是属于主体的。例如,对衣服、房屋、金钱的归属都能算作此一范畴。个人归属涉及到把经验、思维、行动等占为己有,把自我确定为它们的个人拥有者,它们要么被看作是“我的”,要么被看作是“我”的一部分
。佛教在论述自我观念时所讲的归属仅仅是个人归属,它暗含在人们对自己身心的普遍态度当中(即诸蕴的和合)。在个人归属的情况下,当一个主体把某个东西确认为其自身或其自身的一部分时,自我感也就随之而生。换言之,个人归属感所具有的“我的性”(my-ness),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正是个人归属导致了自我感的产生。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经常一起出现,一般人只要有对身和心诸方面(即蕴)的视角归属,就会产生对这些方面的个人归属,自我感也就产生出来。因此,西方文化哲学并没有认识到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的区分。而佛教则强调了这种区分,并通过对个人归属的分析揭示了自我感产生的原因。例如,佛教所描述的阿罗汉就不具有对蕴的任何归属,因而不具有个人归属,但阿罗汉并没有丧失在视角上拥有对象的印象,即视角归属。通过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阿尔巴哈里总结了佛教所描述的自我:“自我被定义成是一个有限的、追求快乐/规避痛苦的见证的主体(witnessingsubject),该主体是个人的拥有者和有控制力的自主体,是统一的、非构成的,既具有即时的、不破不易的显现,又具有长期的持久性和不变性。”⑤这种自我,佛教认为,是我们或者我们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自己所是的东西。但是,这样一种自我实在在佛教看来是否存在呢?在佛教看来,对于作为这样一种实在的感觉或者假定,确实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实在本身,即我们条件性地认为我们本质上固有的这个自我,在佛教的本体论中是没有存在地位的。佛教通过八圣道的实践所要抹去的也不可能是这样的自我,因为它原本就不存在。
三、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
自我观念的殊途同归对自我的研究一直是西方文化哲学史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长期的研究中,西方文化哲学形成了内容丰富、形式各异的自我理论。问题在于,就自我问题展开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的比较研究,首先要弄清西方文化哲学中是否存在着一种一般化的或者占主导性的关于自我的观念。如果存在的话,我们就可以用西方文化哲学的这种“一般化的自我观念”与佛教的自我观念展开比较,这样一来双方的比较也就简化成了整体性的、一对一的比较。阿尔巴哈里、德雷福斯等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分析、总结性的工作,他们选择了西方文化哲学史上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关于自我的描述进行梳理和分析。这些哲学家包括笛卡尔、休谟、洛克、赖尔、丹尼特、弗拉纳根和威廉•詹姆斯等。结果他们发现,尽管每一个哲学家都只能描述了自我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但如果把这些描述进行整合形成一幅关于自我的整体画面的话,人们就会发现,西方文化哲学中确实具有一个关于自我的一般观念,西方文化哲学不但在现象上对自我做出了与佛教相同或者类似的描述,而且最终以不同的方式对他们所描述的这种自我做出了否定。阿尔巴哈里对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在自我描述上的共性进行了总结。她认为,我们条件性地把自我当作是主体,该主体承担了五种角色并分别具有相应的属性。一是经验的知道者、观察者、见证者,以及注意的来源,其属性是有意识的、心理的和可觉察的。二是思维、知觉、经验、身体、人格的拥有者,其属性是有界的,即其同一性在本体论上是唯一的。三是行为的主体或者发起者,即行动和意志的来源,其属性是统一的、个别的、简单的。四是思维的思考者和发起者,其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变的。五是快乐的追求者,其属性是非构造的。总而言之,我们一般人所谓的自我在本质上,是一个统一的、连续不破的经验主体,它具有个人化的界限和视角。对自我的这些功能和属性的描述是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共有的,是东西方在自我描述上的一种趋同和相互印证,它也从一个方面验证了,佛教所主张的对自我的假定是人所共有的,而不只是佛教传统中所特有的东西。
西方文化哲学对自我进行的描述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它们都对可知的、有意识的主体和被知道的客体进行了明确区分。这一区分对于西方的一般自我观念而言是基础性的。形象地说,主体可以被看作是一颗沙粒,而自我则是由这颗沙粒逐渐形成的一颗珍珠。在此过程中,主体通过对各种功能(如观察者、拥有者、行动者)和属性(如有意识的、统一的)的整合,变成了所谓的“自我”。而这些角色和属性原本只是和主体绑定在一起的。自我是一个相对于经验对象的主体。这个“主体”描述的是通常所谓的自我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即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在位置。主体仅仅只是通过大量的知觉和认知样式来观察和见证对象。阿尔巴哈里用“见识”(witness-consciousness)一词来描述这种纯粹的观察要素,认为它是所有的心理活动共有的东西。而“客体”这个词描述的是任何有可能被一个(见证的)主体注意到的东西,如思维、知觉、树木、身体、行动、事件等。在自我问题上,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尽管结论一致,即都认为自我不是实在,而是幻象,但它们达到这一结论所用的方法、路径却大不相同,这主要体现在它们对作为构造和幻象的自我所作的分析上。比如,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西方文化哲学家认为,被归因于自我的很多属性完全是被构造出来的,而佛教则认为它们在本质上是非构造的。佛教从其本体论出发,反对和拒斥自我实在,但它并不反对和否定被归属于自我的种种特性。比如,在谈到人格同一性时经常被提到的统一性、不破不易性等。只有这些属性的印象由于错误地被归属于一个有界的、个人的拥有者而被曲解时,佛教才把这些特性看作是构造的。例如,当见证所固有的不破不易性与一个有界的自我印象结合在一起时,所产生的印象就不仅是即时同一性的,而且是长期同一性的。这个长期的同一性就涉及到曲解,这样一来,同一性(就像自我一样)成了心理构造。而其不破不易性的核心方面,即瞬间的有意识持续,则是由见证带给自我感的东西,并不被看作是心理构造。这就与西方文化哲学比如休谟的说明完全不同,因为这个同一性的印象,即自我感,并不完全根植在一种无常的本体论当中。此外,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做出的。按照佛教的形而上学,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说明与涅槃联系在一起。但是,涅槃在西方文化哲学的形而上学体系中没有一席之地。所以,尽管西方文化哲学也否认自我实在,但它依据的往往是另一套完全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在近代,洛克、休谟、帕菲特等人通过著名的束论(Thebundletheory)否认自我的实在性。休谟作为西方文化哲学坚持无我立场的先驱人物,他的作品经常被用来与佛教的无我原则作对比。当代西方心灵哲学在最近几十年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本体论变革之后,大多数哲学家都通过建立各种理论如取消论、同一论、还原论、解释主义等得出了与佛教一致或类似的结论:自我在总体上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但对于自我如何被构造出来,他们却提出了一种与佛教完全不同的理论。比如,他们把同一性、不破不易性等自我的属性选作他们证明自我不存在的主要原因,并把这些属性本身完全看作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如弗拉纳根所说:“下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即认为在所有的有意识经验背后都存在着一个‘我’,而且这个‘我’正是自我的核心,我们的意识控制中心,所有行动和计划的源头。”他还说:“心灵的‘我’是一个幻象,这个幻象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自我、自身和我来组织经验、引起行动,并说明我们不变的人格同一性,另一方面,作为经验之流。如果这种看法是误导,那么更高明的见解是什么呢?那就是,存在的是而且只是经验之流……我们是无我的。”丹尼特同样明确地要求消解自我的实在性。他认为:“无论在我们的大脑里面,还是在我们的大脑外面,有一个控制我们身体、运转我们思维、做出我们决策的实在吗?当然没有!这样一种看法要么是经验主义的(詹姆斯的‘教皇的神经元’),要么是形而上学的噱头(赖尔的‘机器中的幽灵’)。”阿尔巴哈里用一个实例来说明佛教对无我的说明和典型的西方说明之间的不同。
比如,两个人都梦到刺耳的声音。这个刺耳的声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构造的,都是思维、想象等作用下的一个现象的内容。假如第一个梦是由闹钟的声音杜撰而成的,正是闹钟的声音给了这个“刺耳的声音”(作为现象的内容)其刺耳的质。这里的这个尖锐刺耳,是在***于梦的闹铃声的作用下产生的,就此而言,尖锐刺耳本身并不是心理构造。只有当这个尖锐刺耳在梦中被归因于“刺耳的声音”,并由于这个假定而被曲解时,它才是一种构造。假如在第二个梦中,这个刺耳的声音并不是由闹铃杜撰而来,而纯粹是做梦梦到的。那么,归因于这个声音的尖锐刺耳,连同这个刺耳的声音本身,就都是一种心理构造。所以,在闹钟作用下产生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佛教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固有的非构造的特性。而完全是由做梦梦到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西方文化哲学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构造的特性。
四、总结
一直以来,人们对东西方文化哲学的分工存在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即认为:包括佛教在内的东方哲学是价值性的,其中即便包含有关于求真性问题的研究,也无足轻重,根本无法与西方文化哲学相提并论;而与此相反,西方心灵哲学则完全是事实性的,很少或者完全不涉及对价值性问题的探讨。但是当前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和德雷福斯等人所做的工作,却代表着总是在积极寻求并倡导各种“哲学转向”的西方心灵哲学可能会迎来一场名副其实的最新转向,那就是心灵哲学的“东方转向”。这场转向的诱因在于,西方心灵哲学在当前的发展中正遭遇一场困境:尽管心灵哲学研究成绩斐然,但对于心灵、自我、意识等心灵哲学主要问题的认识却并未见到实质性、突破性进展。麦金、查莫斯、弗拉纳根等人都意识到这一点。为此,西方心灵哲学家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和努力,比如倡导“概念***”、“跨学科研究”、“跨文化研究”等。而转向东方,向东方哲学寻求帮助,借鉴东方哲学中关于人类心灵认识的真理性颗粒,是当前很多西方心灵哲学家的共识。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在有我和无我问题上的比较是东西方心灵哲学比较的一个较为成功的案例。比较哲学具备的一些基本功能,如扩大比较双方的研究视野,增进各自的真理性认识等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西方文化哲学家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使得佛教心灵哲学更加现代化、国际化和规范化。他们用西方文化哲学的方法对佛教本身并不关注的本体论问题的创造性阐释,也为佛教本体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学者在自然主义立场上对佛教进行的自然化解读,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从哲学视角研究宗教问题的值得借鉴的方法,那就是在坚持自然主义的立场的基础上,对宗教的哲学思想进行解释和重构,抛弃其中带有超自然性质的、神秘主义的和迷信的思想,用现代哲学的话语重新表述其中那些能够被自然主义框架所容纳的思想。比如,在对待自我问题上,佛教主张既破除“假我”又安立“真我”,实际上承诺存在有一个只有借助特殊的佛教体验才能够获得的“我”。但这样的“我”,在自然主义看来就是不存在的,因为它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
西方文化论文第4篇
[论文摘要]西方大众文化研究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大众文化研究的视角截然不同。20世纪30一50年代,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进入到20世纪70年代后,主张“文化主义”的伯明翰学派在对大众文化的研究上,经历了从“批判”到“理解”的视角转换过程。
西方大众文化是2O世纪初期在美国伴随着大众媒介的日渐发达而最早兴起的一种文化形式,在全球化浪潮中,逐渐蔓延至欧洲大陆乃至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西方大众文化始终是学者关注的重要领域,但目前对其概念尚没有达成共识。一般来说,大众文化是指在现代商品社会中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的、以现代都市大众为对象的文化形态,是一种带有浓厚商业色彩的、注重满足人们感性娱乐的文化。和其他文化相比较,大众文化具有娱乐性、商业性、世俗性、技术性等特征,并且已经影响到现代都市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
西方大众文化研究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该研究领域也发生了诸多变化,产生了不同流派。一是兴起于20世纪30—40年代的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有: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等。该学派对大众文化的研究形成了西方大众文化理论史上的所谓法兰克福模式,提出了分析大众文化概念比较完整的理论框架。二是伯明翰学派,以威廉姆斯、霍尔等人为代表,对以往有关意识形态的经典论述进行了批判和分析,借此对大众媒体与国家、个人的关系,消费与意识形态的关系等问题作了新的探讨和阐释,提出了新的理论。本文将着力分析两大学派对大众文化的理论观点,梳理西方大众文化的批判转向。
一、法兰克福学派:“文化工业”
法兰克福学派所说的大众文化主要是指20世纪30一60年代在美国出现的一种新型文化现象。为了躲避纳粹的迫害及其对国内学术界的禁锢,1935年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研究机构的“社会研究所”迁往美国加州。在当时许多欧洲学者的眼中,美国是文化自由生存的最好空间。然而随着对美国大众文化的深入,他们渐渐发现,欧洲***的高压统治,在美国以另外一种和缓的强求一致的方式进行着,这种高压在文化领域表现得最为明显。基于此,到了40年代中后期,法兰克福学派的研究重心转向对美国大众文化的研究。
在早期法兰克福学派中,阿多诺是最早将眼光到大众文化的人,他“最早把大众文化和高等文化同时纳入到现代文化的理论研究视野”。1947年,他和霍克海默在阿姆斯特丹一起出版了法兰克福学派的经典著作《启蒙时期辩证法》,其中“文化工业:作为欺骗受众的启蒙”一章是社会批评学派对大众文化发出的第一记重炮,不仅奠定了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尤其是媒介文化批判的基调,而且“文化工业”一词也成为传播学批判学派在论战中最广泛使用的词汇之一。
“文化工业”是阿多诺自创的,后来,在《文化工业再思考》一文中,他谈到:“1947年,我们的原稿中用的是‘大众文化’(popularculture),后来我们决定用‘文化工业’取代它,因为大众文化和它字面上鼓吹的涵义是有所区别的。大众文化一词总让人误解为文化是从‘大众’中产生的,而事实上它只是在大众中自发产生的类似文化的东西,是流行艺术的短期的表现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必须用‘文化工业’一词来与‘大众文化’划清界限。”
对于“文化工业”这个概念,法兰克福学派从多个角度进行了解释。
第一,“文化工业”时代是一个文化沦落为商品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文化工业”的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都是严格按照商品的操作模式运行的,“文化工业”的主控者揣摩大众(即消费者)的心理,根据不同的消费需求对文化产品在生产环节上进行不同的设计加工。为了获得最大利润,借助于生产技术的不断革新,文化产品的生产分工越来越细致,这就是“文化工业”中所谓的“管理”。文化产品的生产目的是为了与其他商品交换。文化产品的价值由其所能实现的价值即交换价值来决定,而不再取决于他们自身的特殊内容和完美的艺术形式。工业生产体系中生产出来的文化产品,具备一切大批量生产和销售产品的特点:商品性、标准型和批发性。“文化工业”里“工业”一词指的就是文化本身的标准化。文化工业的整体运作将利益动机裸地编织到文化市场中,但却假以“文化”的标签在文化市场贩卖。这些文化形式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为生产者谋取银两,具备了商品的一切品质。在阿多诺等人看来,这类文化产品偏离了正常的文化轨道,它以大众消费为对象,以现代传播媒介为手段,一步步趋向物化,直到沦为纯粹的商品。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在“文化工业”时代,文化产品不是由“大众”自发产生,而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在大众文化的包装下,大批量生产批发到人们生活中的精神麻醉剂。
第二,“文化工业”的文化产品具备隐蔽的欺骗性,这是一般商品所不具有的特质。“文化工业”利用新技术重新加工耳熟能详的旧有的文化形式。它对大众的需求体贴入微,根据大众的消费小心翼翼地为他们量身定做适合口味的文化产品。尽管并不遮掩对“利益”的追求,但表现出温情脉脉。阿多诺等人分析了“文化工业”欺骗大众的手段:首先,它声称为了让上亿人平等地享受文化工业的产品,一定的重复是必须的。而数额有限的文化产品生产中心与为数众多且需求不一的消费数额之间的矛盾使得有组织地计划和管理文化的生产过程成为必然且合理的选择。然后,它以貌似的自由代替不自由,以“”***人们思考的神经。阿多诺说:“文化工业的面貌是一个混合体,一方面是流水作业,具有如照片一样的精确和硬度,另一方面是个人主义的残余,多愁善感和早已理性地安排好的浪漫主义。”“文化工业”的生产原则是:制造最能打动人的,即使它是一个骗局。“文化工业”信奉的信念是:大众社会不需要文化,只需要娱乐,娱乐行业提供消费品就是为了让社会享用。“文化工业”表面的华丽与热闹掩饰了它的阴谋。它“用令人兴高采烈的预购,来代替现实中禁欲的痛苦”。隐私是大众文化的卖点,情感成为谈论的话题。在大众文化中,人最终被文化工业异化和同质化,成为一个个原子。植根西方文明发祥地欧洲,哲学思辨和社会批判的思想模式深深植入了法兰克福学派的研究中。他们始终站在思想精英的立场上对大众文化进行鞭辟入里的批判:在“文化工业”时代,人们真正值得骄傲的理性被“技术理性”所取代,从而越来越脱离人类自然本质,而人们津津乐道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则是种种异化的集合体,人已经变成了缺乏内省和批判意识,缺乏创造力、进取欲望的“单向度的人”。
二、伯明翰学派:从“批判”到“理解”
20世纪50年代是西方大众文化研究的转折点。这个时期,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几乎进入了高度发达的阶段,市场高度完善、资本走向国际化,福利制度和物质生产的丰富在技术上消灭了饥饿和贫困,工业制造和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对物质世界的支配和利用达到了前所末有的地步,物质流通和信息传播渗透到世界的每个角落,物质的丰富和制度的弥补消解了过去社会中的主要冲突形式。与这样的时代相呼应,后现代文化形式诞生了。
20世纪50年代以后所形成的后现代社会文化状况使得讨论“大众文化”的历史语境发生了根本转变。这体现为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面临“批判”的尴尬。此时人们会发现,过去所说的“大众文化”就是这个时代的文化,文化彻底走出了“象牙塔”。正是基于这种情况,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界对“大众文化”的研究视角发生了转变,即从20世纪上半叶的“批判”视角转向了“理解”的视角,从彻底的否定转向了接受和融合。在理解和接受的立场中,颇有代表性的是以威廉姆斯、霍尔等人为代表的伯明翰学派。
伯明翰学派是指成立于1964年的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以理查德·霍加特和斯***尔特·霍尔为代表人物,他们主要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方面展开研究,建议将传播活动同文化现象联系起来考察,强调文化与意识形态的相对***性。该中心的宗旨是研究“文化形式、文化实践和文化机构及其与社会和社会变迁的关系。”可以说,伯明翰学派引领了大众文化研究的一代新风,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学术视野和研究范式。
伯明翰学派与法兰克福学派着眼于大众文化的“异化”不同,他们的研究更加关注文化与意义的关系,强调大众文化的“能动”,认为在大众文化活动中,大众不只是在消费文化商品,也是在利用和改造文化商品,文化商品不只是大众消费、接受的对象,更是大众可以利用的文化资源和材料。大众对文化资源的选择、利用以及利用的程度,体现了大众在文化活动中的积极能动性。
20世纪70年代初到80年代初,伯明翰学派的代表人物霍尔引入阿尔都塞结构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概念和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将“文化”的概念从威廉姆斯的“整体的生活方式”改造成“各种意识形态的斗争领域”。霍尔把大众文化看作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与工人阶级意识形态对抗、谈判的领域。并进一步指出,大众对大众文化的解码、接受本身是一个复杂、多样、异质的过程,其中既包含意识形态结构对大众传媒意义的编码的介入和作用,也包含受众在解码过程中对结构的抵抗和解构。然而,大众接受和欣赏大众文化,其过程并不完全取决于大众文化的经济本质和***本.其结果也并不一定是大众对大众文化、对不合理的社会现实的完全认同,从而接受其意识形态的控制。超级秘书网
三、结语
两方大众文化研究视角从法兰克福学派到伯明翰学派经历了从“批判”到“理解”的转换。
西方文化论文第5篇
例如,在《点击职业英语》基础英语模块第一单元涉及到第一次见面打招呼用语,在学生进行练习的过程中,有的学生在第一次见面打招呼的时候说了“Howoldareyou?”(你多大了?)。在中国,我们觉得见面打招呼的时候问年龄、婚姻、收入等是表示寒暄,但是在西方国家见面时问别人年龄、婚姻、收入等是很不礼貌的事情,这样触犯了别人的隐私,见面问这个问题会很尴尬,会使其比较反感。根据西方国家的社会风俗文化在第一次见面打招呼的时候可以说,“Nicetomeetyou./Howdoyoudo!/I’mgladtoseeyou!”(很高兴见到你。)
2课堂教学活动
在《点击职业英语》基础英语模块每一单元都通过***片讲述故事,给学生提供语言情景,让学生充分体验英语口语,体会中西文化差异。同时在课堂中设计多种形式的小组活动,如给学生模拟情景,并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对话演练。在练习过程中让学生充分了解西方文化及中西文化差异。文化知识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学生通过完成任务和活动训练即巩固所学内容。根据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学生查找出在交流过程中出现文化差异的真正原因,使学生学会遣词造句。例如,学生在模拟面试情景进行对话,在对话结束时其中一位扮演面试官的学生说‘“Youcangotowork..”(你可以去工作了。)学生在对话过程中,受自己母语影响,所说的英语都是中国式英语,不是地道的英语。而在西方国家给人以答复时所用的语言比较委婉,可以说Thankyouforyourinterestinginourcompany.Youwillbehearfromusverysoon(.感谢你对我们公司感兴趣,我们会尽快给你答复的。)/Well,I’llletyouhaveourdecisioninoneortwodays.Thankyouforcoming.Goodluck(!我们会在一两天之内给你答复,谢谢你来面试,祝你好运!)在用英语表达的过程中,委婉谦和的语言比较符合西方文化。
3观看影片
绝大多数中国学生在学习英语过程中,都是在母语氛围中进行学习。理论上的学习不能完全满足学生学习西方文化知识的真正需求,在课堂教学中引入英文原版影片,***文并茂,使学生更好地理解中西文化差异并获取文化背景知识。在选择影片的过程中,可以选取一些文化信息量比较大的经典影片,如《燃情岁月》、《海上钢琴师》等,也可以选择一些由英美名著改编的影片,如《傲慢与偏见》、《情感与理智》等。在教学过程中给学生观看影片的过程是:搜集影片——与课本内容相结合,查找适合课堂播放片段——给学生播放——检查课堂效果——达到交流目的。
4第二课堂活动
西方文化论文第6篇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对西方国家的网络文化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探讨了西方学者对网络文化特点的研究,并指出西方学者缺乏对网络文化霸权主义的认识。
网络文化是信息时代的特殊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信息社会的产物。它起源于西方国家,以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作为物质载体,以网民为主体,以虚拟的网络空间作为主要传播领域,以数字化为基本技术手段,以各种形式的信息为主要内容,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意识和行为方式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经济、文化交流日益发展,各国之间的影响、合作、互动愈益加强,各个国家、民族的文化在网络的大熔炉中共同迎接新的机遇与挑战。先进的传输技术使文化生产和传播的形式跨越了民族和国家的界限。
一、西方学者对网络文化的研究
美国学者DavidPorter将网络文化的概念定义为:以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为基础,依靠网络产生、形成或者借助网络得到延伸发展的各种文化现象的综合。与文化的3个逻辑层次相对应,网络文化也具有3个层面上的内涵:
首先,网络文化表现为一种自由、民主、平等的网络精神和在长期网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共识。这些道德、价值、审美等方面的内在心理因素是各种网络文化形式中最基础、最根本的东西。简言之,就是在网络社会中形成的新的世界观和生活方式。
其次,网络文化有制度层面的内涵。这是维系网络关系的规范与准则的集合体,形成并调控着整个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行。网络制度既包括基于计算机系统本身的各种网络协议,也包括人们在长期使用中形成的对网络使用行为的规范。
最后,网络文化也有外化的物质形态。这也是网络文化最初级的形态,包括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本身。当计算机和网络的硬件和软件为人们开创了新的传播方式的同时,这些外化的物质就和它们提供的可能性一起,成为新媒介文化的组成部分。
网络文化研究在西方已经进入了一个相对沉稳的学理探讨阶段。西方网络文化研究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网络文化的大众化阶段,以新闻界为主力,主要是对互联网和网络文化做描述性的研究;第二个阶段称为网络文化研究阶段,具有各种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开始介入网络文化研究,其关注的焦点是“虚拟社区”和“***身份识别”;第三个阶段是网络文化批判性研究阶段。网络文化研究扩展到4个领域——网络中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关于电子空间的话语方式、使用网络的障碍和网络空间的界面设计,以及这4个领域间的相互交织和相互依赖关系。
第一阶段:描述性研究阶段。20世纪90年代前期,美国的一些主要报刊开始就互联网、网络空间和“信息超高速公路”等话题展开探讨,一些专门的连线记者和早期的网络使用者撰写了许多文章。他们的研究一般都只是描述性地介绍网络及网络文化一些基本常识,对网络文化的形态、作用等认识还比较模糊。同时,早期研究受到简单的二元对立思维的影响;经常发出类似反乌托邦或乌托邦式的咆哮,关于网络文化的好坏之争贯穿始终。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是(美)DavidPorter著,Routledge出版公司1997年出版的Inter-netCulture。
第二阶段:网络文化研究成形阶段。这一阶段网络文化的研究步入正轨,对网络空间和网络文化的描述已经基本成形,对其复杂陸和多维度性也有了一定的认识。研究者大都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既看到它所开创的种种具有积极意义的可能性,也对其弊端忧心忡忡。虚拟社区和***身份的研究是这一时期的焦点。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是(美)TizianaTerranova著,Pluto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NetworkCul-ture:PoliticsfortheInformationAge。
多学科学者的介入使得网络文化研究的视角得以扩展,人类学、社会学、人种学、语言学、妇女运动研究者纷纷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对网络文化进行了不同切面的剖析。同时,简单、易操作的万维网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大批出现,迎来了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的热潮,真正意义上的主流网民开始形成,这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批判性研究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学者发表了大量专论,对网络文化的构成有了更多的认识,网络文化的真正研究已经到来。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是(美)BrianJohnHilton,ChongJuChoi,CarlaMillar合著,TraffordPublish-ing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TheGlobalSilkRoad:Globalization。IslamandtheCreationandDistributionofKnowledgeUsingtheIntemet。
学者开始以一种更为宽广的视野来研究网络文化的构成。与前两阶段的研究都是把网络空间作为一个实体加以论述不同,新的研究则把网络空间看作是一个大环境,把网络文化现象放在了更大的语境下,试***发掘更加复杂、更加有价值的东西;注意网络中所发生的社会、文化与经济之间的互动;分析了网络与它的用户之间的界面上的技术设计过程。
二、西方网络文化的特点
根据网络文化的3个逻辑层面,美国学者TizianaTerrano-va将西方网络文化的特点概括为网络文化的外在特点、网络文化的传播特点、网络文化的本质特点等3个方面。
1、网络文化的外在特点
(1)虚拟性。从外在形态上来讲,网络文化具有虚拟性。它产生并依赖于虚拟的“赛博空间”(CyberSpace)而存在,这是网络文化一切特性的基础所在。在网络产生以前,人们一直生活在一个实体的空间,即物理空间。网络产生以后,人们的生存空间发生了全新的变化,在两种不同的空间里进行转换。在物理空间里人们所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的生活准则和习惯正在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网络虚拟空间。当人们在网络社会环境中把虚拟现实作为一种真实时,人们的虚拟意识和观念也由此产生。
(2)符号化。网络社会是一个由符号组成的虚拟社会,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符号构成了网络的全部内容。
符号是人类特有的行为,恩斯特,卡西尔(ErnstCassir-er)曾经把人类定义为“符号的动物”。在网络中,人可能因沉湎于符号所构成的虚拟世界而远离真实世界,符号构成的虚拟世界也可能造成虚拟与现实的混淆。在网络社会中存在的人都只不过是一个一个符号,在符号的面具下会忘记了真实的身份,忘记了现实存在的责任和道德约束。
2、网络文化的传播特点
(1)匿名性。网络交往表现为计算机和计算机之间数据的交换,相互交往的人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在网上交流,人们可以隐藏自己的相貌、年龄、地位等在物理空间里所不能隐藏的东西。更重要的是,人们在网络空间里完全摆脱了在真实社会中受到的各种约束、规范和心理压力,可以完全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表现自我,所表现的东西往往是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些思想观念、道德情操、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是个人感情的真实流露。
(2)广泛性。网络文化是开放的超越民族和国家界限的,上网的费用也越来越为平民所能接受,文化参与和信息获取成本的降低,使人人参与成为了可能。
(3)时效性。互联网的传播不受时间、地点和空间的限制,只要能上网,就可以在网上尽情地浏览、***、冲浪,人们传播和交流信息的方式彻底打破了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限制。
互联网的普及大大加快了信息的传输速度,使信息的收集、资料的查询变得更加快捷和有效。通过网络随时可以了解世界各地正在发生的事。无论是上网查询资料还是***信息,网络是迄今为止速度最快的传播工具。
(4)多样性。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使网络几乎具备了人类历史上几乎一切传播方式的功能。在网络中不仅能够实现用文字、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传输信息,而且还形成了具有网络特色的一套符号系统,这套符号系统为某固定群体的网民所接受和掌握,形成了新的网络文化。
3、网络文化的本质特点
(1)平等性。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相比,基于个人电脑的网络更富有民主性,网络文化是没有屏障的。人们在面向庞杂的网络资源时被尽可能地以兴趣、爱好、需要等不同而分化,个人能够更从容地选择和吸纳信息。同时,人们之间的交流也实现了平等,顺畅的电子邮件大大削弱了严格的等级观念。美国学者TizianaTerranova认为,西方社会在走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金钱面前人人平等”的艰难历程后,将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步入一个“网络面前人人平等”的新天地。网络是一个无中心的、充分民主和平等的虚拟社会。
(2)交互性。从技术特征上讲,交互性是指人们在信息交流系统中发送、传播和接收各种信息时表现为实时交互的操作方式。在网络中每一个网民都不仅是信息资源的消费者,而且是信息资源的生产者和提供者。人们的信息获取方式由传统的被动式接受“灌输”教育,变为主动参与思想交流、在思想碰撞中自然而然接受引导,提高了信息的传播效果,激发了人类的创造性思维。
(3)开放性。由于互联网上的不同主题的电子公告牌、新闻组和电子论坛等,向任何感兴趣的人开放,因此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去获取自己想得到的任何信息,任意地与世界各地网民进行联络、交流,自由地访问各种信息资源。各种观点、思想、民族文化在这里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三、西方网络文化与信息霸权主义
美国学者BrianJohnHilton等人认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促进了全球化。全球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日益凸显的新现象,是当今时代的基本特征。全球化不仅存在于经济领域,它渗透到思想、文化、科技、***治等各个领域,改变着人类生活和地球面貌。全球化表明人类社会正在进入全球社会时代,全球社会呈现出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局面,“地球村”成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存在。
全球化的进程扩大了世界各地区、各民族交往范围和内容,使得彼此在地理、心理和语言上相隔甚远的人们在基本的人类交往准则的基础上,得以共同分享各种物质文化成果和精神文化成果。而互联网采用统一的协议给全世界的人们提供了统一的交往规范,能够超越空间的限制把世界各地的人们联系起来。网络文化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开放性决定了它本身就具有全球化的属性。
但是,互联网络在减少跨越国界的信息交流中的文化差异和隔阂,改善人类信息环境、走向全球化的同时,又给各国保持***治的***、文化的独特性带来了新的矛盾冲突与对抗。多样化的文化交流有益于相互吸纳,但也会发生碰撞,各民族文化间的挑战、摩擦和冲突不可避免。这是文化冲突存在可能性的客观方面。从主观方面来讲,文化霸权主义是文化冲突的潜在动因。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清醒地意识到,世界已经告别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谁能夺得信息和文化的优势,谁就能掌握未来世界的控制权。
文化帝国主义的有关论断始于20世纪60年代,基本思想来源于意大利***创始人葛兰西(AntonioGramsci)在其《狱中札记》中提出的“文化霸权”(Culturehegemony)理论。现主要用来指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强大的文化工业,在大众文化层次上传播消费主义和其他西方价值观念,对其他国家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和文化控制。传统大众传媒时代,信息技术和文化想象的国际格局的控制权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依赖进口文化技术以及西方国家的新闻、电影、电视娱乐形式。这些文化形式起着消费主义和其他西方价值的全球传播工具的作用,系统地剥夺着发展中国家对自己的文化优先权与文化前途的控制能力,以及以自己的方式进入国际信息领域的能力。这种现象通常被称为文化帝国主义。
在网络时代,这种现象并没有消失。网络为其使用者提供了全球性的交往可能,为各个国家和地区、民族的文化提供了走出去的机会,却也给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科技实力、经济实力向全世界倾销、灌输其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欧美中心主义的意识形态,人为地制造各民族、国家之间在文化上的隔阂、矛盾和对立提供了可乘之机。
作为互联网的创始者,美国在互联网的使用中拥有天然的优势。互联网上绝大多数输出信息来自于美国,这些信息以各种形式出现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英语是网上的主流语言,这在客观上限制了非英语国家使用互联网的范围和能力。这些都使传统社会中的文化帝国主义不但没有通过网络得以解决,反而扩展成为网络文化帝国主义,对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文化的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网络的产生并没有打破旧有的国际信息秩序,文化帝国主义以一种新的方式通过网络展现出来,主要表现在网络信息垄断、网络文化攻击、网络语言霸权等方面。
四、结语
西方文化论文第7篇
1.文化背景的差异。中国的鬼文化可以追溯到千年以前,先秦典籍中涉及到“鬼”的的文字很多,孔子在《论语》中明确告诫弟子:“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可见儒家是信奉鬼神的,态度是“敬”的。中国人在鬼节的习俗,如扫墓、烧纸钱、供灵牌等代代相传,虽然现代人崇尚科学,已和过去有很大不同,但对于这些文化习俗的传承仍然很难改变。我们在鬼节的祭祀不能简单地看成是迷信,它是中华民族对于“孝”文化的反映和传承,与我们千秋万代的宗族血缘观念息息相关,是血脉的召唤和亲情的延伸。这种深厚的道德内涵赋予了中国鬼节丰富的文化内涵。中国人对于祖先的祭祀已成为一种文化深入到我们国人的日常生活当中,通过对祖先的祭祀和追忆,体现了孝道的传承和道德的涵养,也体现了中国人家族观念的根深蒂固和思本思源的精神。而在西方的基督教里面,对于先祖的祭祀是不允许的。在基督教的文化里,每个人在上帝的眼里都是平等的,相对于中国人对于祖先的信仰,西方人更愿意信奉上帝,他们希望人死后能够得到上帝的宽恕,升入天堂。在大多数西方人眼中,人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人们对于“鬼”的敬畏和避忌并没有多么严重。
2.思想观念的差异。中国鬼文化的源头可以说是祭祀文化,古人的祭祀主要是对自然万物之神的祭祀和对已逝先祖的祭祀,所以对祖先之鬼的祭祀和对自然之神的祭祀一样都是敬重肃穆的,他们相信已逝的祖先能够在冥冥之中保佑着自己生活的安宁,有着消病除灾的无形力量。这种对于无形神秘力量的敬畏,使得人们对于鬼节的态度是认真严肃的。文化巨人唐君毅先生曾经说过:“吾人之祭父母、圣贤、天地,皆非因自觉自己有罪,以之为赎罪之仪式。亦非因自觉有苦痛,求其废除。吾人之祭,唯在使吾人之精神,超越吾人之自我,以伸展通达于祖宗、圣贤、天地,而别无所求者。”[3]所以中国人对于“敬鬼”的思想观念是和对祖先的信仰和孝道的道德源头分不开的。人们对于“鬼”是有所忌讳的,更不习惯和“鬼”开玩笑、“扮鬼”、“闹鬼”。而在西方万圣节的来历里头,“鬼”的出现是要来找活人当替身以求再生的,人们对于鬼的态度是要“驱鬼”、“吓鬼”,据说万圣夜是一年当中最“闹鬼”的时候,中世纪时人们就穿上可怕怪物造型的服饰,带上鬼怪的面具来驱赶黑暗当中的妖魔鬼怪。后来现代的人们更加上了喜剧和狂欢的元素,想着在万圣夜的舞会上要扮演什么样的可怕鬼怪,有的人把自己的房子装饰成“鬼屋”的样子,墙壁和窗户上贴着纸糊的巫婆、怪物、精灵等,屋里播放着“鬼音乐”,即使是念过六旬的老太太,可能也会恶搞一把,变成“幽灵”什么的。在现在的西方人眼里这个节日已经被演化成借鬼神使得人们轻松搞笑的一种方式,特别是让孩子们开心,邻里之间也通过这种方式互相走动,热闹一下。这种思想在中国传统的祭祖文化里是不能相容的。
3.教育理念的差异。中西方在大人们对待孩子在鬼节的活动上有着截然不同的相反态度。国外孩子在过万圣节时,会进行一些装扮,有些装扮成吸血鬼之类比较恐怖的形象,但是家长似乎也不会阻止,甚至还出谋划策地帮助孩子们设计和装饰。学校也会组织一些活动比赛谁的奇装异服更古灵精怪,谁设计的万圣节的***画更有创意等等。但在中国家长普遍不想让孩子接触过于恐怖的玩具,在鬼节这段时间,有些家长告诫孩子不准乱跑,小心遇上不该遇到的东西,晚上更是早早地关门闭户,谈论“鬼”都是很忌讳的,更不要说扮成他们的样子走在大街上了。不管是出于迷信还是对传统思想的继承,中西方的孩子从小接受的教育理念是有很大差异的。中国人有着浓厚的宗族观念思想和权势地位等级理念,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子女不能对父母有大不敬,对待宗族先辈的态度自然也是尊重肃穆的,开不得半点玩笑。这种等级和孝道观念作为一种文化延续和渲染着世代子嗣,使他们不能“离经叛道”,挑衅长辈的尊严,更不许有任何“忤逆”和“背叛”。现代社会虽然使旧的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但是孩子要听父母的话,长幼有序,长辈在上的思念还是根深蒂固的,孩子还是要礼让、尊重长辈,即使长辈有错,也要讲求方法和话语的委婉,不能毫无顾忌地争辩,更不可斥责。另外中国人高度地重视宗族和家庭,很多活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中国在鬼节的祭祖、扫墓、烧纸钱等都是多以各家各户的方式进行,本族和本家的观念比较重,祭祀自己家族已故的亲人,希望庇佑自己家族的后代安宁福康,也希望自己的先祖在另一个世界过得好。总体来看,中国人的家文化相对比较重一些。比起中国,西方的孩子接受到的家族地位等级理念相对较轻,西方人讲求人人平等,尤其在现代社会,孩子和父母在地位上是可以“平起平坐”的,对孩子的教育讲求自由、平等、民主,孩子可以有跟父母不同的主见和看法,也可以提出问题和父母辩论,父母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同时总体来说,西方人对家庭的观念也没有中国人那么浓烈,现代西方的文明基础是古希腊、罗马,地中海文化,几千年前就是街头辩论,选举,很多事物都是围绕社会化展开的,[4]他们更多地把孩子看成是社会的人,希望孩子多参加社会的活动,探索未知的世界。
二、如何看待“洋节日”
中国人随着与世界的接轨,很多“洋节日”已经进入了国门,来到了我们身边。不管是“圣诞节”、“感念节”还是“情人节”、“万圣节”等很多商家、机构、年轻人都搞得红红火火,有滋有味,不但体验到了洋节的乐趣,也刺激了经济的发展。节日没有孰好孰坏,中西方的节日都是人类文明悠远文化底蕴的体现,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传统的文化节日是一个民族历史积淀下来的关于这个国家人们文化背景、思维理念、多方面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的体现,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发展状况、文化体系相对应的,因此不能盲目崇拜、盲目利用,比如把万圣节强行移植到中国人以祭祀为主题的文化体系中是格格不入的,中国人的传统思想中来生和往世都是两个比较严肃谨忌的话题,谈到“鬼”也太容易用玩笑、嘻哈的情感去接受。一些商家制作过于恐怖、血腥的销售活动也仅能限于对于成年人、年轻人的刺激,而不太适合使儿童、老人参与。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思想认识的提高,我们也可以把“洋节日”好的方面应用到适合我国的国情发展之中去,比如使用活泼可爱的方式举办万圣节派对,告诉孩子们万圣节的来历和发展,营造快乐的气氛,使孩子们不怕鬼,不怕精怪,鼓励他们习惯并亲近未知的神秘事物,发挥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把派对举办成社会化活动,邀请家长和孩子一起参加,给彼此的交流和互动创造条件。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