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出租合同篇1
出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管理局
二00四年四月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合同,向承租方明示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室__厅__卫,平房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年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年 / 月)不变,自第____(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人直接收取 / 甲方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
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电费 / 电话费 / 电视收视费 / 供暖费 / 燃气费 / 物业管理费 / _____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无权
由甲方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人超越权或权终止后的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
机关备案一份, ______执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人:
出租方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篇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元/(月/季),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租赁机构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房屋租赁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第________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机构代交租金。租赁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_____日内),租赁机构可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佣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乙方应向租赁机构支付月租金的 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租赁机构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机构签章: 国籍: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个人房屋出租合同模板【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篇3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码:
邮***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基本情况一览表
房屋所有人:
房屋坐落:产权证号(其他权属证明):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该楼房总层数:;本套房屋层数:朝向:
户型: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
月租金标准:大致租期
装修情况: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 具体为:
有线电视接口;防盗门;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空调;上下水
家具清单: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篇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_________;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_______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_________。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篇5
北京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xx年调研起草住房租赁管理条例20xx年会拟安排审议3项法规草案,继续审议《北京市旅游条例》和《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为治理规范停车秩序,制定《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
此外,市人大会拟对制定《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起草。
对制定《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开展立项论证。
今年拟安排2个***检查,对《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并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意见1.第八条不得出租的房屋的第一种为“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应该进一步明确何为“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如果认定购房合同或入住通知书为“合法权属证明”,将对现行的房屋登记制度造成一定冲击,使购房人更觉得办不办房产证无所谓。如果继续坚持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则会对现有很多因房地产商原因办不下房产证的人可能取得的收益造成侵害。因此,笔者建议***府在制定办法时要考虑两方面因素,即放宽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出租,又要对“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有个明确说法和使用时间上的限制。
2.在***府文件中首次出现“商住两用房”一词,但又找不到***定义,希望***府既然使用此提法,首先应明确何为“商住两用房”,否则,房产证上写着设计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业主将房屋出租给开公司的人是否为“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如果是,已购买所谓的“商住两用房”的购房人怎么办?如果不是,购房居住的购房人的利益谁来保障?
3.出租人、被委托人何来责任要承担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治安责任,签署什么《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即使出租人、被委托人签了《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就能保证承租人不出问题了吗?笔者看了此条总觉得有点别扭,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搞颠倒了,出租人、被委托人的责任是依法纳税,公安机关应负责治安,包括保护出租人房屋的安全,否则出租人纳税做什么用?“不得留宿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先不说此提法值得商榷,至少不应仅对出租人、被委托人单独提出此限制。
北京:公租房门槛还将降低“xx”期间,本市共完成了6562万平方米市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惠及1678个小区、1.37万栋楼、81.9万户居民,超额完成任务。“十三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将怎么做?
北京市住建委委员赵成介绍,从思路上,一是遵循以居民需求为主,愿意改造、想改造的老旧小区就可以先纳入改造。二是将由过去的单项改造为主变为综合改造为主。第三,在改造过程中按照社会契约的原则,由业主共同协商约定相关责任和义务。“今年,我们将分别在东城选择两个、西城选择三个老旧小区,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各选择一个老旧小区,先行试点,通过试点来观察新举措的实际效果。”
什么是综合改造?赵成告诉记者,综合改造既包括对老楼本体的改造,比如抗震加固、节能改造、小区上下水改造,也包括对老楼楼外破损处的修复和小区环境的综合整治。“特别是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还要增设停车位,增加一些服务居民的配套公共设施,比如老年活动中心。”
同时,在建筑改造的同时,设定好后期物业管理,让老楼不会面临改后“失管”。其中,已经有物业进驻的老旧小区,要经过业主共同决定,确定物业服务标准。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有条件的,要引入专业的物业公司;条件欠缺的,最起码也有“准物业”来提供基础服务。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篇6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不得办公。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目前北京租房一直在涨,所以对于业主来说就尽量一年一签,但承租房则希望长签。)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乙方交纳房屋租金为 个月支付一次。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乙方承担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发生费用中(包括1物业管理费2供暖费3房屋租赁税费4车位费或停车费 5燃气费6卫生费7上网费8水费9电费10电话费11电视收视费12 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宗教活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注间,在这条,如果出租方,为了省心,可以约定,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自行修复。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如果不让租户转租的一定要补充一条: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月租金标准以上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每日按月租金标准的5%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篇7
一、群租房被禁的背景
“群租房”现象认定为家庭旅馆和“居改非”,是因为“群租”将一间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其主要需求者为一些低收入群体,如大学生蚁族、外来务工者,他们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所以只能选择较廉价的群租房。
群租房入住人员身份混杂,一方面造成管理不便,存在安全隐患,租住户安全意识不高,过道狭小,私拉电线,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小隔间之间并无很好的安全防范能力,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大量人员占用小区公共资源如电梯等给周边居民造成很大不便。
因此, 2011年5月5日起实行《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府令第231号)中明确规定出租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其规划用途;必须满足本市关于人均最低居住标准的规定。 2012年5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人均最低5平方米。具体规定目前在拟定中。一系列规定禁止了群租房这个应市场而生的产物。
二、群租房被禁带来新的社会问题
***府禁止群租房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人权,提高人们的居住质量,同时也为了解决群租房的形式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府的出发点是好的,这一系列禁令在禁止了不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的群租房的同时,由于其一刀切的方式,又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即与此同时,很多企业作为集体宿舍的群租房也就被禁止了。一方面致使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无房可住,另一方面造成企业用工成本提高。
最小居住面积的限制使很多原本通过租房作为集体宿舍的企业租房成本陡增,面临无法为其员工提供住宿的问题。这一部分员工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并且收入较低,并没有能力独自在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的月收入和住房支出占收入的比例见表1。再加上北京对地下室出租房屋的整改,这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面临无房可住的无奈局面。
但是***府只是通过禁令限制了群租房的使用,而没有给出这类人应该怎样解决住房问题,再加上北京租房即便在淡季供需比也在1:2 .6左右,这种客观事实使得合租房普遍存在成为必然,自行成交加大了监管难度。因此事实上群租并没有杜绝,反而从明处转移到暗处,安全隐患自然更加难以避免。
三、北京闲置房屋的管理及租赁
2011年年底,北京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大调查百日专项工作。在工作中,相关部门已核对空置房屋381.2万户。按照的数据,在总房间1320.5万套中,有381.2万套空置,也就是说空置房比例高达28.9%。闲置住房比例如此之高,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会使得房价虚高,数量如此之多的闲置房若能利用起来,则可大大缓解各类人群的住房压力。
例如一套40平一居室房屋在五道口最便宜可以以3500元出租,如果一般出租,不改造,住1-2人,人均要付1800-3500,;而改造后可以居住8到10人,改造前房东收入是3500。改造后,若企业付每人500元,房东的收入则最多可达5000元。可见,如果站在房主的角度,房主也存在强烈的动机,无视国家的规定,将住房改造为群租房进行出租。
四、集体宿舍群租房
一方面大量外来务工人员面临巨大的居住压力,而另一方面大量存在大量闲置性住房。群租房禁令尽管已经实施了一年,但实质上执行力度非常有限,***府面临用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房主等三类主体“有规不循”、但又无法有效处罚的尴尬境地。这种情况下,我们提出了以企业为承租主体的“集体宿舍群租房”的新概念。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主体:***府部门,集体宿舍群租房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为管理中心),房屋出租方,房屋承租方。
各主体相关实施办法:
(一)***府部门
以***府信誉担保,建立集体宿舍群租房管理中心。在初期给予资金***策上的支持。并监督群租房管理中心的运作。
(二)集体宿舍群租房管理中心
(1)受***府部门监督。
(2)依照***府部门有关出租房屋,以及集体宿舍的规定,制订群租房集体宿舍房屋标准,并依照此标准对房屋出租方房屋进行审批,保证房屋符合标准,达到安全,卫生的目的。
(3)对申请成为出租方的房屋申请者给予改造房屋的建议,并可以对有需求的房屋出租方提供改造方案。如果出租方愿意,也可以由管理中心对房屋进行改造,依据改造费用,管理中心收取适当费用。如果***府补贴
(4)在房屋出租后,每年对房屋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则取消房屋出租方出租房屋资格。
(5)对房屋租赁方进行资格审批,满足一定规模的企业可以申请相应数量的床位。参考指标包括:企业用工人数,企业资产规模,企业信誉度。
(6)制定房屋承租方管理办法,要求承租方保证遵守管理办法,做到不破坏出租方房屋设施,不打扰周边民众。违反者,管理中心可以取消其承租资格。
(7)建立群租房管理中心网络系统,将符合资质的房屋出租方和房屋承租方信息通过网站进行披露。房屋出租方与承租方通过此系统上自行在网络上匹配。双方达成协议后,开始出租与承租。
(8)在审核出租方,承租方资质以及每年检查时管理中心将收取适当费用以中心的日常维护费用。
(三)房屋出租方
(1)有出租意愿的房屋出租方向管理中心申请出租资质。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篇8
7月13日,最新修订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正式。今后,房屋租赁期限内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缩短租赁期限、增加租金。而租赁市场在短期内出现租金较***动等异常变化,北京职能部门将采取必要的临时干预措施,稳定租赁市场。
“鼓励企业、个人投资建设公共租赁房”是最新规定的一大亮点。这是继明确鼓励国有企业、产业园区、社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后,北京市首次提出鼓励个人投资建设公租房。根据《规定》,市和区、县人民***府应当制订计划,通过建设、收购等多种方式提供廉租房、公共租赁房。此前,广州等国内部分城市提出,鼓励机构和个人将符合标准的存量住房,向公租房对象出租。相关专家认为,目前北京市场上出租的房屋大约有200万套,如果***府“收储”这类房源用于公租房的出租,对于公租房将是很大的补充。
此外,《规定》明确提出,“建设(房屋)行***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市场信息系统,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房屋租赁市场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信用记录等租赁信息服务”。此前,北京市住建委在海淀区试点了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上述规定意味着今后房屋租赁也有可能设置这样一个“官办平台”,这将从一定程度上解决租赁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消费者来说今后租房将更加高效、顺畅和放心。
据初步统计,这是自1995年起,北京第五次修订房屋租赁法规。最新规定对于业主的出租行为更加规范,随意涨价的现象将被禁止。同时租赁房源供应充足后,业主的强势地位将逐渐改变。而行***手段进行干预的出现也将成为租金上涨的最终杀手锏。
郑州终结午托部15年监管真空
7月13日,《郑州市午托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示,对午托机构的开办条件、责任追究等做出详细规定,该市午托行业15年监管标准缺失的现状将得到改变。
北京首设专警查食品安全
7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支队揭牌成立,将负责打击全市涉及药品、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除了经侦总队下设支队外,还在朝阳、海淀等9个分局增设侦查中队。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篇9
你局4月5日“关于房屋租赁工作中一些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作如下批复:
一、市局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拟定新的工商企业租金调整方案,在新的工商企业租金调整方案出台之前,有关工商企业租用公房事宜仍按北京市人民***府京***发〔1988〕2号“北京市人民***府批转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价局关于调整工商企业租用公房租金请示的通知”精神处理。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租赁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合同期满,在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如仍欲享受减租待遇,请按京***发〔1988〕2号文件批转的“关于调整工商企业租用公房租金的请示”中调整原则第二款“负担租金确有困难的微利便民和***策性亏损的企业(如粮店、副食店等),可由承租方提出申请,经所在区县房管局核实,报市房管局批准,酌情减收地段差价或部分标准租金。但减收后的租金不得低于标准租金的50%。”及(88)京***管字第84号北京市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对部分商业服务业企业减收房租的意见”文件精神处理。
二、行***事业单位将所承租的直管公房改变其使用性质,即作工商企业(包括三产)用房的,请按京***发〔1988〕2号文件批转的“关于调整工商企业租用公房租金请示”中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篇10
之前,张简也曾经联系过中介公司和上网发帖,可是,不是担心承租者的资质问题,就是担心承租人糟蹋自己房子,总之,房子始终没有租出去。
可最近,张简一下轻松了许多,他在CBD的两套公寓全都出租了出去,已开始安心做起快乐的寓公来。短短的时间里,张简何以如此好运气?原来,张简参与了北京新亮相的房屋信托租赁。
全新“房屋银行”亮相北京
10月底,一种全新的房产租赁形式――房屋信托租赁在北京亮相。与过去房产界推出的多种多样的资金信托产品不同,这个产品主要是针对房产租赁环节的信托服务。
房屋信托租赁是指以房屋租赁权信托为核心,以房屋租赁业务为主体,以互联网与金融技术为手段,为出租方和承租方提供系统、完善、多元化的服务,从而实现不动产的流动化和证券化。用句形象的语言来描述,即房屋信托租赁是开设了一个“房屋银行”,出租人将房屋存进“银行”,在一定期限内全权委托房屋的出租,此后不管该房屋是否顺利出租,原来的房屋主人都可以得约定的“利息”――租金,而“银行”则再以略高的“利息”出租给承租人。这种信托的出现,将为目前形式单一、信誉度不高的房屋租赁行业带来全新的业务模式。目前,已有20多套房的主人签订了房屋信托租赁合同。
记者获悉,这种新的房屋租赁方式是由惠双滢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双滢公司”)创立的,中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和惠双滢公司是主要发起机构,而泛易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易公司”)是实际运营承担机构。其中,泛易公司是由惠双滢公司和中信信托等共同出资成立,惠双滢公司为其大股东。
据记者了解,惠双滢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早些年做过商务定房和订票业务,但是随之而来的激烈竞争促使公司进行业务转型,触角伸向商务咨询。
信托当“管家”
据惠双滢公司副董事长周宇飞介绍,房屋信托租赁定位于北京的中高端市场,采用“租赁权信托”方式,形成由业主向信托公司委托经营的信托关系,再由信托公司转委托专业公司经营,向市场提供约定期限的房屋租赁服务。
该信托的具体操作过程为:出租人先通过泛易公司登记个人及房屋信息,泛易公司审阅相关房产文件和银行贷款文件,并派人对房子的租金作出估计,给出一个参考价,然后再在这个参考价的基础上双方洽谈租金以及付款时间等合同事宜。
谈妥之后,出租人与中信信托签订房屋信托合同。合同签订后,出租人立即成为惠双滢公司的会员,中信信托会向某特定银行为出租人申请一***信托账户,即会员账户,一般3-5天即会申请成功,当日,账户生效,即为房屋的起租日。也就是说,出租人从登记到起租大约需要10天的时间,一般会在起租日起满一个月时通过会员账户收取到当月的租金。
目前,房屋信托租赁的签约时间通常为一年,第二年双方认可再续约,如果到期客户没有提出异议,自动续约半年,如果投资者到期解约,必须提前告知。如果房产租赁市场有变化,双方可以在一年合同期结束的时候,再商量调高或调低租金。
做过“寓公”的人都知道,除了有房子租不出的烦恼外,还要面临着房客在屋内搞违法乱纪的活动、房屋和装修是否会遭受破坏、向房客催收租金、满期后空置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严重地考验着“寓公”们的耐心和信心。而通过房屋信托租赁,就会有一个专业“管家队伍”来解决这些问题。
据泛易公司技术事业部总经理韦宇介绍说,在房屋信托租赁项目中,有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银行、国贸饭店和1039汽车俱乐部等合作伙伴。正是由于这些合作伙伴的加入,使房屋信托租赁具有众多的增值服务功能。
“这个项目整合了房地产租赁、金融和客户端三方面的资源。在签订租赁信托合同后,我们会为受托的房屋购买各类保险,如家庭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合同履约险等;聘请国贸饭店的专业管理队伍,定期检修房屋内的基础设施,每周一次上门保洁,提供送报纸、送餐服务;我们还为房东和房客提供优惠价格的律师服务;我们还整合了一些生活类服务商的优势,为会员提供打折和优惠商户信息:比如,和1039汽车俱乐部联合,会员购买汽车最低可享受8折优惠。再比如,会员在中石化加油站加油,每升汽油可有一定程度的便宜……” 韦宇如数家珍。
收益略高过中介租赁
当然,对于投资者而言,增值服务仍是次要的,最看重的还是信托给出的收益率。
“在收益率方面,也就是房租的高低,房屋信托租赁基本参照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行情、房子状况、投资人回报预期,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租金。”韦宇笑着说,“比如,CBD南部、北京的著名楼盘――富力城的二室二厅,全新精装修,租金大致在4000-5000元。”而据记者从中介了解到,目前,富力城二居室的租金价格大致也就是这个水平。
从费用而言。信托租赁和中介租赁均规定:供暖费和物业费都由业主承担,电话费、电费、燃气费和有线电视费由承租方担负。不同的是,除了上述费用外,信托租赁对出租人和承租人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包括保险费和评估费等也均由受托方承担;而通过中介租赁的话,北京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新建公寓房必须由出租方向中介支付等同于一个月房租的中介费,老公房和普通民房则由承租方向中介支付等同于一个月房租的中介费。
从税率而言。按税法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必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上海等一些城市实行优惠***策,即征收5%的综合税。而通过信托租赁,《信托法》未作出纳税规定,收益所得一般是不纳税的。
此外,通常,自己到中介挂牌出租,基本上会有一个月的空租期;而通过信托租赁,从联络洽谈、评估房屋、签订信托合同到起算房租只需5到10天的时间,也就是5-10的空租期。
当然,从资金的时间成本来考虑,中介租赁则优于信托租赁。一般而言,中介为了维护出租人的房产安全和租金收益,采取“押一付三”或“押一付六”,也就是出租人将因此提前得到四个月或七个月租金的资金(少数是抵押金放在中介公司保管)。而信托租赁则要在出租满一个月后才能收到租金。
但是,不难看出,对于中高端房产或者未必能全年满租期的房产而言,信托租赁的收益率要略高于中介租赁。以上文提及的富力城二居室为例。目前,富力城精装修房均价为1万元左右,二居室一般面积在110平方米上下,房屋总价则为110万元,另加3%契税,2.5%维修基金,家具、家电的配套,业主的总投入大致为120万元。而每年房租收入中则要扣去物业管理费3696(2.8*110*12),取暖费2640元(24*110),10天的空租,收益率为3.6~4.5%之间,当然,加上房贷利息,则收益率更低。同样,从中介租赁,收益部分减去物业费和取暖费,再减去一个月中介费和一个月空租,全产权房的收益率大致2.8%-3.65%。
全产权房可授信
除了收益率稳定且略高外,可提供抵押贷款授信额度是房屋信托租赁的另一个大市场卖点。不过,这一卖点只针对没有贷款的全产权房,而有银行按揭的房子却一律不能享受。
信托公司签订合同之前都要审核评估,是否有过抵押和不良记录,最终决定是否能够接管经营。而全产权的房子除了获得每月的租金收入,如果没有任何抵押,还可以获得房产证上所标明总值的40%至60%的抵押贷款授信。比如说,总价100万元的房子,出租人就可以获得40万元至60万元的贷款授信。
该授信可按实际使用金额和使用时间用款,用时付息,不用则无息,以商业贷款利率计息。与传统的抵押贷款不同,这种贷款方式是按照实际利用金额和使用天数来计算利息,贷款利率是按照商业贷款利率执行。“这是专为解决全产权业主短期资金需求而设的”。韦宇说道。
目前,中信信托和泛易公司正在选择进行授信合作的银行,这方面的***策细则正在制定中。目前所确定的是,在房产抵押贷款授信中所需一些需用,如评估费等均由中信信托和泛易公司承担,房屋的主人则不需承担任何费用。
受外地投资者的欢迎
记者了解到,房屋信托租赁的房源定位于租价为3000元以上、全装修的中高端商用或住宅楼,目前,业务范围还主要集中在北京的CBD和泛CBD区域。毛坯房则一般不在信托租赁范围内,除非出租人拥有十几套以上的房产,双方才可以进一步协商,由信托租赁公司代为装修并承担装修费,但出租人的收益相对于全装修房则要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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