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1篇
工作要点:以精神文明“五创建”活动为依托,开展一项斗争,抓住三个重点,强化四项措施。
工作目标:确保“五无”目标的实现,即无职工犯罪,无被盗案件,无交通事故,无人身伤亡,无森林火灾,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一、抓好两个重点
(一)抓住防范这个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在坚持开展“严打”整治的同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治安和森林防火上来,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建立防范机制、加大防范力度,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抓好流动人口、劳务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这个重点。各股室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签合同,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劳务人员、暂住人员、出租房屋的管理,并进行登记,登记率达100%。在出租房屋管理上,要签订治安消防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要经常性地检查落实出租房屋是否按合同责任书内容履行,同时对承租房屋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预防人员犯罪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二、强化四项措施
(一)认真抓好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单位要逐级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同时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计划。要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实行按季度总结,年终考核,奖惩兑现。加大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纠工作和一票否决制度,使查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减少犯罪率。为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减少内部犯罪率,林场根据“四五”普法工作规划,制定出学习计划和进度表,使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减少犯罪率。
(三)加强以防火和财产物资防盗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防火和财产物资防盗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工作的着力点转到护林防火、财产管护上来,要大力加强火源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有领导、有队伍、有制度、有实效。
(四)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综治队伍素质。单位要在***总支和综治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思想教育,确保综治队伍***治合格。工作中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广大综治人员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掌握情况,解决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树立起综治队伍的良好形象。三、具体工作要求
1、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安排综合治理。通过召开会议上安排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布置和检查综合治理具体工作,开展综合治理方面的教育。
2、加强与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等机关联系,进行警民共建。搞好相邻单位关系,共筑和谐平安社会。
3、要聘请相关人员做法制报告、讲座,定期对林场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4、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落实责任人,制定好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检查林场内的安全隐患,做到隐患随检随除。
5、加强场区周边环境的整治。注意协调与场区周边各单位、生活居民的关系,发现场区周边有影响林场正常秩序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顿工作。
6、依照有关规定加强林场外来人员与劳务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林场流动人口和劳务人员的管理。加强矛盾纠纷的发现、排查与调解。坚决把矛盾与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各股室、职工要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关锁好各办公室和库房的门窗,保管好公私贵重物品。外出施工期间,要做好个人安全,加强防范。加强对职工外出施工的纪律要求,禁止和聚众酗酒。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2篇
工作要点:以精神文明“五创建”活动为依托,开展一项斗争,抓住三个重点,强化四项措施。
工作目标:确保“五无”目标的实现,即无职工犯罪,无被盗案件,无交通事故,无人身伤亡,无森林火灾,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一、抓好两个重点
(一)抓住防范这个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在坚持开展“严打”整治的同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治安和森林防火上来,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建立防范机制、加大防范力度,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抓好流动人口、劳务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这个重点。各股室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签合同,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劳务人员、暂住人员、出租房屋的管理,并进行登记,登记率达100%。在出租房屋管理上,要签订治安消防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要经常性地检查落实出租房屋是否按合同责任书内容履行,同时对承租房屋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预防人员犯罪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二、强化四项措施
(一)认真抓好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单位要逐级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同时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计划。要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实行按季度总结,年终考核,奖惩兑现。加大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纠工作和一票否决制度,使查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减少犯罪率。为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减少内部犯罪率,林场根据“四五”普法工作规划,制定出学习计划和进度表,使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减少犯罪率。
(三)加强以防火和财产物资防盗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防火和财产物资防盗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工作的着力点转到护林防火、财产管护上来,要大力加强火源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有领导、有队伍、有制度、有实效。
(四)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综治队伍素质。单位要在***总支和综治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思想教育,确保综治队伍***治合格。工作中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广大综治人员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掌握情况,解决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树立起综治队伍的良好形象。三、具体工作要求
1、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安排综合治理。通过召开会议上安排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布置和检查综合治理具体工作,开展综合治理方面的教育。
2、加强与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等机关联系,进行警民共建。搞好相邻单位关系,共筑和谐平安社会。
3、要聘请相关人员做法制报告、讲座,定期对林场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4、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落实责任人,制定好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检查林场内的安全隐患,做到隐患随检随除。
5、加强场区周边环境的整治。注意协调与场区周边各单位、生活居民的关系,发现场区周边有影响林场正常秩序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顿工作。
6、依照有关规定加强林场外来人员与劳务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林场流动人口和劳务人员的管理。加强矛盾纠纷的发现、排查与调解。坚决把矛盾与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各股室、职工要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关锁好各办公室和库房的门窗,保管好公私贵重物品。外出施工期间,要做好个人安全,加强防范。加强对职工外出施工的纪律要求,禁止和聚众酗酒。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3篇
[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
中***分类号:D92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0-0376-01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并于1991年颁布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路。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概念及含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治的、经济的、行***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1991年3月,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基本任务是:一方面要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压缩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另一方面要从解决根本问题人手,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二、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策的要求。
1、必须在各级***、***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部门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综合治理的领导,认真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落实中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各级各部门需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或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指导。研究贯彻***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策,对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部署, 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办理日常综治工作有关事务。
2、要利用法律武器,严格管理工作。社会综合治理就是依法治理,严格治理。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及时查处取缔民族***活动,防止境外***分子的侵入,严格各项治安管理,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扩大办案效果,加强劳改劳教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消除本单位工作生活中各种违法犯罪的消极现象。同时要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措施,抓好各个环节,造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
3、综合治理要坚持群众路线。要坚持***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所指出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群众。”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依靠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工会以及其治保调解组织,发动和组织亿万群众关心和参加治安工作。
4、要以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案件得到控制为目标。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就要使得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社会风气好转。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环节措施。
1、打击。所谓打击,是指国家的***机关依法对一切违法犯罪分子给予应有的惩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减少犯罪活动,保障国家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有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违法犯罪分子就人陷于孤立的境地,就会成为过街老鼠。
2、防范。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一个范畴,是指治安防范。是指对危害和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种因素的防范活动。是指国家、集体、单位、群众财体和人民群众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对危害和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和行为进行主动防范的活动。通过这种防范活动,达到减少犯罪,消除丑恶现象,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的目的。
3、管理。加强管理的重点是社会治安管理。(1)加强户口管理。依照国家的户口管理规定对住户和人口进行的管理。户口管理是管理的中心,人口的管理是户口管理的核心,对人的管理亦是治安管理的重点。(2)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加强对公共交通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加强公共娱乐、体育、游览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商场、集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加强对集会、游行示威场所的管理。(3)加强对危险物品管理。一方面这些物品往往是犯罪分子作案的凶器、工具和手段,另一方面,这些危险物品本身具有不确定的社会危害性。
4、建设。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律化是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综合治理工作向高层次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要有正规化的各级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没有组织保证,就不可能达到经常化。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既科学又合科实际的规章制度。必须加强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应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通过国家或***府加强立法,把综合治理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人们去遵守去实施。组织、制度、法律建设三者对综合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律化的起到促进左右。
四、强化新形势下的综合治理宣传。
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宣传,要舍得投入,树立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也是提高工作经济效益的思想。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要求、有奖惩,把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为一项硬工作,纳入考核标准。努力营造综合治理宣传声势,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开专栏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典型事迹,法律法规进行报道,提高效果、效率。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网络,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单一弱势的问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4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维护社会治安是全社会长期的共同任务,必须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法律、***治、行***、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府应当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本行***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领导,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府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本行***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五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检查、考评和奖惩制度。
各地区、机关、部门、单位应当逐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组织实施、检查、考评和奖惩。
各地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对本地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任务与职责
第六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打击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
(二)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预防违法犯罪;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
(四)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
(五)依法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提供服务,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六)教育、挽救和改造违法犯罪人员,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等的作用,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八)动员和组织公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群防群治队伍,开展群防群治活动,鼓励公民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策和上级工作部署;
(二)研究部署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四)检查、考核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依照规定决定或者建议奖惩;
(五)适时向社会通报本地区社会治安情况,受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批评、建议和意见;
(六)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除履行前款职责外,还应当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活动以及***民、警民联防活动;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等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第八条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配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职人员,办理日常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第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部门是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门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水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职能作用。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审判、检察工作,及时受理申诉和控告,结合办案提出加强治安防范的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治安防范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暂住人口等方面的治安管理,检查指导基层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及群防群治工作,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或者治安秩序混乱的地区、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消防、交通管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对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司法行***部门应当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加强对监狱服刑人员和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做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以及社区矫正工作。
第十条教育行***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其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学校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各类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法制、纪律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以及违法违纪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民***部门应当加强基层***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建设和指导;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社区建设内容;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工作,以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及时调处行***区划争议,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第十二条人事、***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检查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完善并认真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奖励和惩处制度。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信息产业等部门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互联网和网吧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制作、出版、销售、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暴力、、迷信等内容的读物、电子信息和音像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四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府。
第十五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依法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力度,及时调解和处理劳动争议。
第十六条工商行***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物价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法定职责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传销、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卫生、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医疗市场秩序和食品、药品市场的管理;做好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的预防、监测和***工作;依法管理麻醉品、、毒性物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查禁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查处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九条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的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交通运输事故;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和整顿车站、码头、机场的治安秩序;做好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和管制物品的查堵工作。
海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严厉打击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条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指导各金融机构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打击侵害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
金融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安全管理,预防金融诈骗、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门应当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教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第二十一条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农业、林业、水利、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部门和***府其他职能部门应当严格依法行***、依法管理,及时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府及其兵役机关应当做好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以及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对村民、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及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
(二)动员、组织村民、居民及辖区单位、个体经营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开展治安防范,调解民间纠纷;
(四)配合公安、司法行***部门做好对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剥夺***治权利人员的管理,以及对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
(五)向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反映村民、居民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六)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公安、房产部门和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和完善治安防范措施,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房屋出租管理秩序。
社区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等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服务职责,维护本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和组织维护其责任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
第二十六条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内部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预防违法犯罪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系统(行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保障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府应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予以支持和保障,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必要的经费。
群防群治经费由人民***府财***给予适当补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筹经费的,要坚持自愿、受益、适度、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并接受出资、受益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
省、市、州、县(区)安排见义勇为奖励专项资金和依法设立见义勇为基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公民。
第二十八条对因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而负伤的公民,各医疗单位必须及时救治。
因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致伤致残的公民,医疗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由查处案件的机关责成侵害人或者侵害人的监护人依法予以承担。
前款中侵害人或者侵害人的监护人下落不明或者确实无力承担的,相关费用从下列渠道解决:
(一)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二)所在单位给予资助;
(三)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府给予医疗补贴;
(四)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奖励专项资金或者基金中支付。
符合评残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民***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并进行抚恤。因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牺牲的公民,其遗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追认***并依法对其遗属予以抚恤和优待。
第二十九条对公民依法检举、制止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当予以保护;对检举、制止人打击报复的,应当依法予以制裁。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各地区、机关、部门、单位应当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奖惩制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列入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晋职晋级、评先受奖的考核内容。
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或者重大安全事故,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地区、机关、部门和单位,一年内不得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一年内不得评先受奖和晋职晋级。
第三十一条有关机关、部门在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评先受奖以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办理晋职晋级等事宜时,应当按照规定征求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意见。
第三十二条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人民***府或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对不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造成本地区、机关、部门、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或者严重后果的,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行***处分。
企业事业单位不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因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而负伤的公民,医疗单位推诿拖延抢救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徇私枉法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由批准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5篇
***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根据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要求,现对我局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市”为载体,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狠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确保规划和国土资源系统秩序稳定,为新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更新观念,丰富内涵,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保卫、调解、消防等各项措施,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的控管,确保我局内部治安秩序良好,实现“六无”目标,即:无“”等组织人员、无集体越级上访、无、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治安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三、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一是加强我局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排查局机关、家属楼及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防火防盗,坚持值班、值宿制度。二是做好经常性的思想疏导工作,特别对干部职工因利益相互攀比可能引发的不稳定苗头要注意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突出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思想疏导工作。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和国土“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不断提高全局干部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在全局形成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严于律己风尚。加强对重大节日期间全局干部职工的生活行为方式的教育和引导,本着喜庆、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文明过节,杜绝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现象。五、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根据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履行好综合治理工作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解决影响稳定和治安的突出问题;不发生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起集体上访、等问题或治安突出问题,不因工作不积极、处置不力导致不稳定问题事态扩大或治安问题蔓延。六、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与支持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市”工作。认真落实新民市委、市***府《关于开展争创“平安市”活动的实施细则》,经常深系点(安坨子村)调研和指导平安创建等综合治理工作。七、健全制度,加强局机关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情况报告、信息反馈等制度,完善各类工作台帐。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交流推广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经验。认真落实市综合治理办公室的部署,积极完成上级安排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点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6篇
***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根据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要求,现对我局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市”为载体,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狠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确保规划和国土资源系统秩序稳定,为新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更新观念,丰富内涵,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保卫、调解、消防等各项措施,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的控管,确保我局内部治安秩序良好,实现“六无”目标,即:无“***功”等***组织人员、无集体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治安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三、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一是加强我局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排查局机关、家属楼及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防火防盗,坚持值班、值宿制度。二是做好经常性的思想疏导工作,特别对干部职工因利益相互攀比可能引发的不稳定苗头要注意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突出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思想疏导工作。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和国土“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不断提高全局干部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在全局形成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严于律己风尚。加强对重大节日期间全局干部职工的生活行为方式的教育和引导,本着喜庆、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文明过节,杜绝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现象。五、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根据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履行好综合治理工作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解决影响稳定和治安的突出问题;不发生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起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等问题或治安突出问题,不因工作不积极、处置不力导致不稳定问题事态扩大或治安问题蔓延。六、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与支持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市”工作。认真落实新民市委、市***府《关于开展争创“平安市”活动的实施细则》,经常深入联系点(安坨子村)调研和指导平安创建等综合治理工作。七、健全制度,加强局机关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情况报告、信息反馈等制度,完善各类工作台帐。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交流推广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经验。认真落实市综合治理办公室的部署,积极完成上级安排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点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7篇
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部保卫工作在局***总支的领导下,在县综治办和公安局治安股的指导帮助下,以***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会和省人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加强内部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了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局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局属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的领导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并把各种制度上墙,严格遵守,认真落实。年初局总支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领导组成员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做到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票否决权制度”,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教育
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贯彻“一把手抓两手”、“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河南省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河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稳定了改革开放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在社会发展和改革中起到了保障作用,帮助广大职工确立了综合治理工作在当前形势下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使职工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安全意识,树立了综合治理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同时我们还加强了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大大提高了公路系统内部的自防自治和自救能力。对各单位都实行了内部封闭管理,领导轮流带班,加强夜间巡逻,全年对各单位进行夜间检查和抽查共7余次,发现不安全因素3起,如机械停放乱和道班晚上落锁晚等现象进行了及时纠正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犯罪案件的发生,一年来没有发生被盗和各种刑事案件。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我们结合公路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部保卫工作意见》,并根据情况每年进行修改完善,对门卫值班制度,自行车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都进行定期排查不安全因素,不定时对各单位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问题的单位年终坚决按照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决不迁就姑息,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四、贯彻严防方针,重点治乱
我们立足实际,结合公路系统的特点,按照县“三打三防”集中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广大职工进行了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在局机关和家属院成立了巡逻队,实行昼夜巡逻,做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有效地防范了各种社会治安案件的发生,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同时大力宣传历次严打斗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人物和模范事迹,让职工自觉培养自己的社会公德,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职工见义勇为的责任心,在我局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连续三年被县综治办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现模范单位”。
虽然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弱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更加努力的工作,为经济发展,为我县的公路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