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努力培养中小学生的“舍己救人”、“路见不平一声吼”和“舍生取义”精神。刘文学、赖宁等“少年英雄”的事迹长期影响着中小学生的成长,敢于牺牲的“小英雄”在我国社会的舆论中被广泛称赞。据《中国少年报》一份资料显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仅获中央和省一级表彰的“少年英雄”就有36人,其中,与坏人英勇斗争的有9人,舍己救人的有14人,保护牲畜的有5人,救火救灾的有5人,还有更多的数据没有统计。然而,由于这些学生普遍缺乏对危险的充分预计能力,大多数在挺身而出之后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有的甚至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生命是最宝贵的。关注生命、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在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中,生命健康权始终是至高无上的,没有生命健康作为依托,其他权益就无从谈起。而比之于成年人,中小学生无论生理、心理都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他们的生命健康权应受到社会的特殊保护。因此,依法维护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理应成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小学生见义勇为要在保护自己的基础上救助别人,采取一种新的方法:见义有为、见义智为。
1.中小学生见义要有所为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中小学生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的思想,对不义、不法、不良现象袖手旁观、无动于衷、漠然置之,见义无为,这是不道德的行为。自觉主动地伸出援手,救他人于危难,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也是一切进步人类的优良道德传统。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体现了人类的爱心、同情心和对善良、正义的追求,只要世上还有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力侵害的可能,只要世上还有恶人在为非作歹,见义勇为就仍然是必需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见义勇为的具体方式、方法或许发生变化,但是见义勇为所包含的利他精神却永远是人类所需要的美德,永远不会过时。一个恻隐之心泯灭,是非观念淡漠,无畏精神萎靡的中小学生群体迟早会造成民族文化基因的退化。
2.中小学生在救助他人的时候发挥聪明才智,要见义智为
见义智为本来就是见义勇为的应有之义,从家喻户晓的司马光砸缸救人到影片《小平张嘎》、《鸡毛信》等,所宣传的都是见义智为。中小学生反抗能力弱,身体还没有发育成熟,社会知识缺乏,思想能力也尚未成熟,他们在帮助或救助他人的时候比成年人更需要外力的支持,更需要讲究策略,因而更需要在关键时刻发挥聪明才智。如碰到小孩掉进水里,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不能盲目地跳进水里救人,而要临危不乱,动脑筋想办法,根据具体情况设法抢救,可以大声呼叫周围的成年人来帮助。这样既可以保全自己,又成功地抢救了他人。如遇到手中持有凶器的歹徒,不可贸然冲上去,可拨打110,请民警帮忙。又如见到坏人作案后,自己无力抗衡,可就近报警,同时记住其相貌特征,悄悄跟随,等到支援来后,一网打尽。再如遇到暴力侵害,要以智斗暴,以智防暴。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想办法让歹徒落网。能力不及,要“智为”。有勇无谋,鲁莽行事,无论从法律规定或道德方面都不宜提倡。理由有二:其一,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系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重点保护的对象。由于中小学生普遍缺乏对危险的充分预见能力和处理危机能力,他们的英勇行为往往只是出于本能,大多数在挺身而出之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死亡。要求他们在危险情况中保护别人、救助别人,这已经超出了中小学生的能力范围,往往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法律不提倡中小学生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艺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其二,从道德的角度讲,当前中小学生道德教育中,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道德观。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中小学生首先要学会的是自我保护,然后才是机智救人,理智救灾。倡导见义智为,有助于克服过去对中小学生进行见义勇为教育时存在的忽视中学学生的年龄特点、简单化的缺陷。见义智为之“智”,不仅是帮助和救助他人之“智”,也是自护自救之“智”。与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他们的见义智为首要的是自护自救,进而才是帮助他人摆脱危险,减少损失。
3.见义智为是对中小学生健康人格的倡导
中国自古推崇“智仁勇”,当代有人提出人格三因素论,认为智慧、意志、道德是构成健康人格的三个基本要素。见义智为中恰恰包含了“智仁勇”,或者说包含了智慧、意志和道德。见义智为中的“智”,即“智仁勇”之“智”,见义智为的“为”体现了“智仁勇”之“勇”的要求,而见义智为之行是“仁”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中小学生中倡导见义智为,是培养他们的崇高道德品质,引导他们形成健康人格的重要举措。
总之,在中小学生中倡导见义有为、见义智为,不但继承了民族传统中优秀品质,又强调了策略性和智慧,因而更具有适应性和操作性。在强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更应该提倡见义有为、见义智为,这既能有效地保护中小学生自己,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国家、人民和他人的利益,得到双赢的结果,学校和家庭都需要加强教育和行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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