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第1篇
教育产业化引发的法学教育中的竞价交换,积极的方面在于提升了法学教育机构的社会交换能力,终结了80年代中国法学教育者令人不胜欷歔的经济窘迫――正是中国法学教育家在80年代拥挤的住房、明显不合身的花白中山装,让斯时无数投身法学研究的学子,不敢对“法学者”的社会角色产生向往――直到后来,人们才知道这叫做“经济人理性”。当法学研究生乐于进入个人收益方面具比较优势的社会组织后,上帝知道,我们的社会,将会为此付费。
社会中有两种人须由聪明汉担当,一是法律人,一是医生。他们是为社会组织或个体排解疾患的人。如果他们是由基因方面存在严重缺陷的人士来顶替,哪怕他们的社会角色再响亮,他们也往往仅能敷衍塞责,致社会或者个体机体病态更严重。因此,选择和培养法学良材,考据个人基因质素,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社会主义”的。
作为一名关注社会分配正义的人,对于自90年代以来法学教育者经济状况之改善,是欣喜的。法律人经济上没有尊严,会导致法律没有尊严。法律制度,是社会中相当高级的一种设计,需要用充足的、庸俗的物质成果来保障。它和任何社会加魅装置一样,是需要“扮靓”的。法学教育者经济尊严的获得,亦是“社会主义”的。
当法学教育在不断满足自身基本需要之后,教育组织者忘记服务社会之目的,仅仅变成权势和金钱的俘虏,就需要对分配正义矫正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再行矫正。尤其是需要关注贫穷无势者的法学教育权利,保障法学教育产业化中,此类“最少受惠者”权益不被剥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不剥夺弱者则满足不了“强者”的分配份额,于是法学教育进入了弱肉强食的“野蛮时代”。
法学教育事不关己,但是对法学教育之野蛮时生的各类现象,人们难免会产生遗憾――这和遗憾80年代中国法学教育者的经济窘迫一样。不合理之社会机制运转,是需要额外付费的,并不是没有代价的――它直接导致“幼稚的法学”成为得志后的“癫狂法学”。所谓“癫狂法学”,就是讲不清道理、仍然叫“法学”的“法学”。“癫狂法学”,无疑是法学教育野蛮时代之学术衍生物质。
教育法学第2篇
关键词填鸭再创造数学教学
“填鸭式教育”曾经在我们的教学中应用广泛。顾名思义,它就是不理会学生反应,把老师和书本的思想直接灌输给学生。这样的教学,无非是将学生当容器,并无创造性可言。随着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世界著名教学教育权威—荷兰数学家弗赖登塔尔提出的“再创造”,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目前已被视为数学教学方法的核心。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填鸭式教育”带来的危害:
一、课堂死板无趣
“我讲你听”的教学模式,老师一昧枯燥的独白、死板的教学,使得学生长期处于被动接受信息的状态,最容易疲劳走神。这样的授课,收不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教学效率低下。
二、缺乏互动反馈
学生已经听懂的内容,老师也许还在滔滔不绝;或者学生没有听懂,老师却一笔带过;明明有更简便的解题方法,老师却没有发现……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只凭直觉、经验或个别抽样信息判断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难以了解整体的真实情况。
三、思维守旧
在“填鸭式教育”这种教学模式下,答题只是个别学生的专利,绝大多数学生没有机会发表意见。我们可以看到,如此教学环境下学生所做的作业,解题方法、思维模式尽皆相同。老师的“填鸭”,导致学生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时,完全按照老师的思维模式行事,无创新,严重扼杀了学生的创造力。
笔者认为,我们的教育主要任务不是教知识,而是教学生怎样科学地看事情、想事情和解决问题。对于大部分学生而言,“填鸭式教育”使得他们已习惯于上数学课时不停地做笔记、然后对照笔记做作业。你说这样有用么?没错,认识题型多了自然有它的好处,但是我们看到,久而久之,学生也慢慢养成一种习惯,那就是脱不开“本本对照”,遇上一些拓展性的新问题就一筹莫展了。
如何从这样一种现状中摆脱出来,需要师生的共同努力,而在教学中逐步渗透“再创造”的教学方法则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方式。荷兰数学家弗赖登塔尔提出的“再创造”思想认为,数学教育的重要原则就是“再创造”,“再创造”应当贯穿于数学教育的全过程:
1、学生学习数学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数学是人们常识的系统化,学生不应被动地接受知识,而应从自己的“数学现实”中进行“再创造”,得出数学成果。每个人在学习过程中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体验,把前人已经创造过的数学知识,用自己的思维方式重新创造一遍。
2、数学教学就是一个指导学生“再创造”的过程。数学教育的整个过程学生都应该积极参与,教师不必将各种规则、定律直接灌输给学生。教师的任务就是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天地,使其各种不同的思维、不同的方法能得到自由发展。教师应指导学生通过自己的探索和学习,理解现有的运算法则和各种定律,发现更多的规律和定律,形成概念,充分实现其数学知识的“再创造”。自94年担任“数学”课程教师以来,笔者也曾尝试和运用过多种教学方法,2003年起,试行依照弗赖登塔尔的这一论点作了初步的尝试:
(1)创设活动情景,引导学生体验创造、理解掌握。在概念教学过程中,笔者从不要求学生背诵概念,而是力争摆脱讲述式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思维和“数学现实”建构新的知识概念。作为教师的我,要做的就是提供给学生足够丰富和符合其“数学现实”的材料,以便帮助其从中发现某些规律和性质,进而进行总结,形成科学且正确的观点;另外帮助他们将其发现的规律和性质提升为数学知识,并逐步培养其习惯用严谨的数学语言表达出来。
这样,学生通过自身活动所得到的知识与能力比由旁人硬塞的理解得透彻,掌握得快,同时也善于应用,一般来说还可以保持较长久的记忆。
例如,在讲椭圆时,笔者并未直接切入椭圆的理论概念、告诉学生什么是椭圆,而是鼓励学生动手,用自己的方法最快画出一个标准的椭圆。教师随后用一支粉笔套着一根细绳,在课堂上当场进行演示。通过这些活动演示,让学生自己总结、发现椭圆上的点具备哪些公共属性,从而引出椭圆的概念。
再如,讲到幂函数的概念时,笔者会用生物学中的细胞***作为引例:一个细胞***成两个;二次***,得到4个细胞;三次***,得到8个细胞……细胞的个数分别为:2,2,2,2……2。如此的教学引例,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其在自己的“数学现实”中发现和总结数学规律,降低了数学课堂的枯燥程度,增添了学生的学习动力。
(2)创设问题情景,引疑促思,鼓励学生创造新规律。学生在理解和掌握了基本的概念之后,我并不将各种规则、定律直接灌输给学生,而是设法满足学生不同的思维和方法能得以实现,为其提供一个发展和发挥的空间,提供很多具体的例子,让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探索和学习,认识事物变化的起因和内在联系,形成概念,继而发现或者“再创造”出更多的规律。
例如,在函数奇偶性的基本判断方法掌握以后,可以给学生举出各种类型分数指数幂的题目,让学生自己观察分数指数幂的分子、分母的奇偶变化对函数奇偶性的影响,发现和总结蕴藏在其中的快捷判断规律;再如,通过带领学生进行车流量调查,帮助其在“数学现实”中体会“概率统计”的特征和规律……这样,学生通过自己的理解、推导得出的规律,往往比老师的直接传授更能留下深刻的印象。老师在此仅起抛砖引玉和引导学生自我总结、发现规律的作用。
(3)和谐师生,和谐课堂,教学相长。在近四年的“再创造”教学方法试验过程中,笔者发现,通过“再创造”方法进行教学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激发其学习动力。绝大部分的学生在投入探索、讨论时的积极性表现得较高,课堂教学气氛相对较为活跃。“再创造”的教学方法融洽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增进了师生感情。师生共同讨论,畅所欲言,使学生感受到共同创造的快乐。
同时,“再创造”的教学方法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不再象以前一样“人云亦云”,更多时候有了自己独特的见解,这就要求教师有充分的预见性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方能满足学生的需要。而教师亦在此过程中,真正做到了教学相长。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数学教育方法的核心是学生的“再创造”。“再创造”教学方法建立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教学理念基础之上,是当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倡导的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现代的数学教学,不应再是将单纯的教学内容作为现成的产品强加给学生,而要想办法引导学生进行“再创造”。对学生而言,“发现”和“创造”是一种乐趣,对一名数学教师而言,引导学生“发现”和“再创造”则更是一种成功和乐趣!
参考文献
1.胡东芳.教育新思维----东西方教育对话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教育法学第3篇
1 法教育与法学教育之界定
1.1 法教育与法学教育的定义
法教育(law related education)一词,源自美国1978年颁布的《与法律相关教育法》(Law Related Education Act of 1978),是指“对非法学专业者进行的、有关法律、法律形成过程、法律制度及其基本原理与价值等知识和技能方面的教育”。法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人们对法的原理、原则以及社会正义等进行反复思考和践行的能力、使之领悟到在人类社会中共同生存所具备的尊重他人的最低限度的道理。
法学教育(law education or legal education),则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可以说,法学教育是以培养高素质的法律职业者(主要指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和法学教学与研究人员为使命和目标的精英教育。
1.2 法教育与法学教育的关系
法教育与法学教育存联关系主要表现在:
(1)法教育是法学教育的前提和基础。法律职业者所具有的法律理念和思维的培养与形成,仅仅靠大学四年法律专业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法学教育目标的实现,需要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而定位于普通大众的法教育就为法学的专业化教育做了良好的铺垫。
(2)法学教育是对法教育的延伸和深化。法教育注重一般法律知识的传授,与受教育者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而法学教育注重精英化、职业化教育,所以法学教育在法律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都要高于法教育。
法教育与法学教育的区别表现在:
(1)目标不同。法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能够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以及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学教育的目标则是培养具有法律理念和思维以及法律职业道德的专门人才。因此,法教育以个人为本位,强调对国民法律意识和素质的培养;而法学教育则以社会为本位,旨在培养为社会服务的法律职业者。
(2)对象不同。法教育的对象是非法学专业人员,既包括在校生,也包括社会普通群众。而法学教育的对象是以法律为职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学生。因为法学教育较之法教育而言,属于精英教育,是对未来法律职业者应变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培养,因此需要对受教育者进行正规化、专业化、系统化训练,无论是美国的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还是德国的案例式教学,都是以高等学校法学院作为进行法学教育的重要阵地的。
(3)阶段不同。由于法教育属于通识教育的一部分,因此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都应当根据学习者年龄、智力发育状况的不同,分阶段、由浅至深进行法教育。而法学教育是专业教育,所以一般仅限于高等教育阶段(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
(4)实施主体不同。法教育的实施主体既可以是各级各类学校,也可以是法律服务机构等。而法学教育的实施主体一般仅限于具有法学专业的高等学校和法学研究机构。
2 法教育的必要性
2.1 法教育是全面贯彻法律及法律制度的必然要求
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民主,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我国法律体系中许多制度的实施离不***民的参与,这就需要国民对法律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具有最低限度的法律意识。以人民陪审员制度为例,普通国民作为陪审员与法官一起行使审判职权时,要对一些重大案件的定罪量刑进行判断,这就要求陪审员具有健全的社会常识。因此,为了完善和贯彻法律制度的实施,应当从小学开始,深入浅出地对学生进行法教育,培养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
2.2 法教育是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棘手课题,有的专家学者甚至将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的逐年增加以及呈现出的低龄化趋势,无不向我们提出警示:在中小学生中进行普法教育已急不可待。通过对中、小学生乃至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规范他们的行为,用法律意识指导他们的行为,可以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2.3 法教育是维护校园安全的必然要求
从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犯罪分子侵入学校、幼儿园实施暴力、杀人等事件到学生间的***、斗殴以及教师对学生的体罚甚至男教师女学生等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校园的安全和学生的身心健康。这就要求学校在进行法教育的同时,与地方行***机关和***机关合作,建立危机应对机制;要求学校领导和教师具有应对紧急情况的法律意识和行动。此外,学校安全不仅指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问题,还应包括放学后以及在校外的安全问题。因此,应通过法教育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包括生活安全、交通安全、灾害安全、防范安全等。
2.4 法教育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
随着近年来消费者权益纠纷的频发,对消费者进行法律教育也成为一种趋势。消费者教育不应定位于是社会或公民个人的问题,而应立足家庭。因此,在中小学生的家***课等科目上,可以将法教育与生活教育有机结合,使学生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同时,了解法律,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2.5 法教育是对司法机关进行监督的必然要求
教育法学第4篇
关键词:小学教育;法制教育;教学
一句康有为的“少年强则国强”。提醒着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确,少年儿童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他们在***的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他们是我们实现“中国梦”的希望所在。对小学生的教育不仅仅是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而更重要的是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们承担着增强少年儿童法制意识的培养教育和历史使命责任。下面就如何在小学教育中进行法制教育提出我的看法。
一、遵循行为规范,在课程中渗透法制
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按照贴近学生,小型多样,生动活泼,注重实效,主阵地,开拓创新的原则,对小学生加强养成教育习惯的培养。教学中要深入浅出、循循善诱,采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典型事例,增强对小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渗透法制教育实效性。在小学开设好语文、数学、品德、音乐、美术、体育、英语等课程的法制渗透,在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同时有意识、有计划、有机适度地渗透相关法制知识,以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激发学生法制情感,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能力。充分利用学校教育主阵地和课堂教学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切实将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之中。
二、抓好课堂教育,注重明理导行
课堂教学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法制教育专题课、思想***治课要采用形象化手段,结合学生年龄特点,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尤其是法律法规中直接涉及青少年、儿童利益的内容。如:在小学法制教育的基础上,了解法律是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了解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了解我国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等。同时,采用必要的专题教育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识,法制专题教育要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紧密结合,与安全、禁毒、预防艾滋病、交通安全等专项教育有机整合,使之融为一体。发挥好法律常识考核对学生操行评定的诊断、激励、导向功能,强化学生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习惯,指导学生言行。
三、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构建
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从小学到大学都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之所以没有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没有法制教育课程,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使法制教育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比如,许多学校仅仅是每一学期或学年请校外的“法制辅导员”举办一至二次法制讲座。其实,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相应的课程就难有法制教育实效。因此,教育决策部门应当及时修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这不仅是法制教育地位使然,也是课程现代化的一个客观要求。同时,要加快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法学院校开设一定比重的教育学科,在师范院校增加一定比重的法律课程,从而使法律专业人员能够有机会进入教师队伍,使师资队伍具有相应的法律素质,最终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可靠的智力资源保证。
四、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教育法学第5篇
关键词:法学教育;诚信教育
自从***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后,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越来越大,对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高校教育工作者,面对法律诚信的缺失,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诚信教育对于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所起的至关重要的作用,认识到诚信教育在法学专业大学生思想***治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一、诚信教育的研究意义
随着社会的多元发展,“诚信”的内涵也不断发生着变化:一方面联系这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传统诚信美德,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社会契约思想和民主***治的发展要求。诚信是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市场机场的快速发展不仅快速积累着社会财富,另一方面“金钱至上”的腐朽思想也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首先要求由一个诚信的交易环境。同时诚信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石,法治的不断深化就是国家对公民最直接的诚信体现,没有了诚信那法治也无从谈起。
诚信教育应当属于传统的思想品德教育范畴,是教育者在实施教育过程中,采取符合教学规律的思想教育方法,贯穿诚信的基本原则,加深受教育者对诚信的理解和认识,从日常行为中培养其诚信的品质,养成诚信的良好习惯,促使其主动践行诚信道德。诚信教育就是将诚信内化为人的心理品质的教育,是对人世界观和人格的双重教育。法律行业本身就是一种讲求诚信的行业,对于未来的法律人----法学专业学生来说,诚信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法学教育中诚信教育的现状分析
现阶段法学专业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主要是学校的诚信教育还没有形成专门的课程体系,部分学校仅仅是对学生的诚信行为提出要求,而没有具体的行为规范来引导学生。
法学专业的思想***治课程仍然是以传统的***思想概论、***理论等课程为主,而涉及诚信教育的内容,老师往往是稍微提及,甚至基本未涉及到,可见诚信教育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仍然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
在少部分法学专业学校,对于诚信教育满足于对学生提出具体的诚信要求,而没有具体的行为规范来引导学生的行为,诚信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当前一些高校的诚信教育在方法上存在忽视学生教育主体,重理论、轻实践,重灌输、轻引导,重“知”、轻“行”的现象,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不能很好的协调起来,对受教育者只是一味的讲大道理,而忽视学生的生活细节和身边小事的教育,忽视学生的道德实践,学生的诚信水平并未提高”。①
三、加强法学教育中诚信教育的对策思考
面对新的法学教育环境变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学专业的学生观念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面对这样复杂的形式,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我们不仅要吸取以前思想***治教育的经验,更要与时俱进地改进诚信教育的教学方法,联系当代大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方式、教学内容,为法学教育的诚信教育开辟新的道路。
(一)充分发挥思想***治理论课的作用
“高等学校思想***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②将诚信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置科学的课程、丰富的内容,以优秀的诚信文化来塑造大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下大力气形成一套有法学教育特色的诚信教育教材、教程体系,充分发挥诚信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注重法学教育诚信制度的构建,提高法学教师的诚信素质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要求学生讲诚信,首先老师要做好榜样。我们可以建立起一套关于法学教师的诚信档案。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诚信表现为重要依据,来作为教师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相信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师的诚信素质,塑造良好的师德形象,从而为学校范围内的诚信教育树立标杆,为学生的诚信教育树立一个榜样。
(三)开展法律行业相关诚信教育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③我们要特别重视法学专业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特别是相关法律行业的诚信实践教育。鼓励法学专业的学生到律所、到法院、到检察院等法律行业去实践,深入了解各行各业的诚信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真正认识到诚信教育不仅仅是口头上的教育,更重要的实践中的践行。使广大的法学专业学生在诚信的实践教育中获知识、做贡献,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诚信价值观和社会行为习惯,使通过法学教育的学生真正成长为法治社会的栋梁之才。
① 黄蓉生主编.《当代大学生诚信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版,第16页
教育法学第6篇
创业教育对提高国家创新能力、促进知识转化、解决大学生就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的十七大提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于2010年5月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近几年来,各高校纷纷开设了创业教育课程,对创业教育进行了有益探索。然而,我国大学生毕业后选择创业的比例仍不到1%,[1]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本文拟从创业的角度出发,结合法科学生的实际,对法学专业的创业教育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创业教育的演变与实践 国外创业起源于美国,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和百森商学院分别于1947年、1949年和1967年开设了创业课程,创业教育已成为美国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纵(由小学到高校)横(从高校到企业、***府)的一整套完整的创业教育体系。[2] 美国的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热情、冒险意识和团队精神,引导学生形成发现新的市场商机、筹集创业资金、寻找合作伙伴的意识和能力,从而提高毕业生的竞争能力,有效解决就业。 受西方发达国家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高校纷纷掀起创业教育的热潮,成千上万的大学生投身于创业的热潮中。到2001年,我国把创业教育内容明确纳入发展职业教育总体目标,2002年4月,***确定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8所高等院校为创业教育的试点院校。2003年至2007年间,***委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办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全国高校共计650余名有关教师接受了创业教育专题培训和研修工作。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形成了三种典型的创业教育模式。一是课堂教育模式,重在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构建创业所需知识结构,完善学生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通过开展创业教育讲座和各种竞赛、活动,形成了以专业为依托,以项目和社团为组织形式的“创业教育”实践体系。二是实践教育模式。以提高学生的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为侧重点,成立了“创业管理培训学院”,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园,设立了创业基金,为学生创业提供咨询服务,并对评估后的创业计划书进行种子期的融资。三是综合教育模式。 该模式一方面在专业知识的传授过程中注重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另一方面,为学生提供创业所需资金和技术咨询。学校投资建立了若干个实验中心和创新基地,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二、法科学生在创业方面的独特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得到了迅猛发展。据《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披露,截至2008年11月,全国设立法学院系的高校共有634所,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法系统法律人才匮乏的局面已基本解决。因此,面向市场,立足企业,培养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已成为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 法学专业开展创业教育,既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举措,又是就业市场的现实需求。与其他专业相比,法科学生在创业方面具备独特优势。 一是具备权利意识。在创业团队中,如果有法科学生加盟,就会有清晰的权利与义务约定,明确的分工与责任划分,这些将保障创业团队走向成功。 二是具备风险意识。由于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法科学生在企业设立、经营范围、合同签订、市场竞争、劳动用工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这种优势,在防范经营风险(尤其是创业初期)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具备守法意识。由于经过系统的法学思维训练,在创业过程中,法科学生会自然地考虑法律规定,守法经营。相对来讲,有法科学生加盟的创业团队,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几率更大些。这种几率,对市场主体法制意识的提升和市场经营秩序的优化具有独特的社会意义。 三、法学专业创业教育面临的困境 经过1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相对于理工、经管类学科,法学专业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晚,面临更多的问题和困难。 1.课程体系不健全 在法学教育中,学校传授的是法学理论,培养的是规则意识,倡导的是批判性思维。与理工类学生相比,法科学生对技术知识知之甚少,难以选择技术创业;相对于经管类学生,又缺乏相关的经济、管理知识,市场意识不强,在经营中原则有余、灵活不足、创新不够,急需对创业知识的储备。考察高校的创业教育课程设置,大都只开设了创业教育、创造学等创业基本理论课程,再辅之以零散的创业管理、商业计划书、企业家精神、科技创业等选修课。这些课程针对性不强,无助于法科学生知识结构的改善和创业知识的储备,而且游离于法学学科之外,与专业教育缺乏有机联系,使创业教育成为存在于“正规教育”之外的“业余教育”。 2.实训基地缺少 近几年来,各地虽然建立了一些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但很少有风险投资商主动与大学生进行合作,高校的创业教育主要是在学校内部开展教学和竞赛。曾几何时,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业计划竞赛”和“挑战杯”吸引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时至今日,学校看重的是名次,学生关心的是“保研”、奖金,而作品的转化和应用则被放到次要位置。[3] 正是由于创业实习基地不足,缺少企业和***府的支持与联动,使学生并不了解社会实际,也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创业,致使学生的创业计划和科技创新成果离孵化为实际产品和企业实体还有很大距离,成功的案例比较少。 #p#分页标题#e# 3.师资队伍匮乏 创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教师的要求相对较高,既要具备较深的理论功底,又要拥有一定的创业经验。目前,在高校从事创业教育的教师中,大多是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缺乏创业的实践与经历,属于典型的“学院派”,讲授的多为书本知识,涉及的主要是就业形势、就业***策、应聘技巧等。这种“纸上谈兵”式的指导,无法实现与实践的融合,教学效果自然不会理想。 四、法学专业创业教育的路径 创业是一项十分艰巨的社会活动,绝非一蹴而就。创业教育并不是鼓励大学生一毕业就创业,而是着力培育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因此,法学专业开展创业教育,应该是使学生拥有创业的意识、知识和技能,为他们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培养创业思维 在传统的法学教育中,学生往往会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即把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行***事业单位工作当成首选。[4]但是,随着法学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转变,就业的压力促使我们找寻创业之路。在法学专业的创业教育中,关键是要强化学生创业就业的思维。一是要确立创业意识。在人力资源相对饱和的劳动力市场上,大学生创业是大势所趋。二是要认清优势,确立信心。法科学生扎实的专业背景是创业团队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是创业成功的重要保障。只有让学生认识到自身在创业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才能激发他关注、学习有关创业的其他知识,确立创业的目标和方向。 2.丰富教学内容 根据布鲁诺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创业教育课程应当包括创业意识、创业品质、创业能力、创业知识等内容。[5]为了给学生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法学院系应当实施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将两者有机融合起来。针对法科学生的知识机构,创业教育应当包括以下部分。 一是了解创业知识的课程,如开设“创业通论”“创造学原理”等课程,讲授创业的基本理论,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二是拓宽知识领域的课程。在抓好14门主干课程教学的基础上,加大财经法学课程的比重,鼓励学生多学科发展,适量修***济类、管理类课程,开阔学生视野,弥补创业知识的不足。从各高校的实践看,采用双学位或主辅修的形式是改善学生知识结构的较好方法。三是培养创业能力的课程。如开设“风险投资”“创业管理”等课程,协助学生创办“创业论坛”,增强学生的创业能力。四是提升创业精神的课程,如开设“企业家精神”“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对学生进行配角和挫折教育,培养学生的忠实勤勉品格和团队协作精神。 3.改革教学方法 根据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对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改革与创新,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要改变“满堂灌”的传统教学方式和方法,大力提倡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课外训练式、情景体验式、创业基地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法,使学生从“要我学”变为“我要学”,提高学习的主动性。通过案例教学,实现创业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学生感受和把握创业管理的真谛和精髓;通过情景和模拟教学,使学生将创业知识融于创业活动情境中,进而提高学生对创业知识的学习兴趣。同时,还要建立包括案例讨论、***实验、***创业论坛等模块在内的虚拟网络教学平台,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为学生创业服务。 4.强化实践环节 在创业教育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就是要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机会。通过实践平台,提高学生认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学院系应当依托实践课程、实习基地,有效地开展在案例教学、模拟法庭训练、模拟实习、法律诊所、商务谈判等一系列实践教学活动,并通过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法律咨询与服务等法律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学校还要提供场地,集中资源,搭建创业平台,让学生们大胆尝试创业,积累经验,检验学习成效。 5.组建“双师”队伍 针对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现状,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理论与实践有机联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创业教育提供智力支持。一是通过进修和培训,提高教师的创业教育理论水平,实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专门化。二是鼓励和选派教师去企业挂职和项目合作,参与企业的创业、管理和研究活动,将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三是聘请企业家、创业投资家、风险投资商为客座教授、创业导师,定期为学生对创业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引导和帮助学生创业。
教育法学第7篇
书法教学中的德育教育,旨在研究书法艺术教学和德育教育两者的和谐统一关系,研究书法教学中开展德育教育的方法、途径,分析德育教育对学生书法技能、鉴赏能力、素质提高的作用方式、影响效果。寻找德育教育对书法教育发挥的功能优势,关注学生的艺术学习,提高书法教学的质量,促进学生书法能力的进步、提高。因此,书法教学中的德育教育,就要注重德育与书法教学的相辅相承。书法教学不单单是书法技法的训练,不仅关注学生书写能力的培养提高,更要着眼于通过书法教学,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以书载道,书道融汇育人”的德育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规规矩矩写字,认认真真做事,堂堂正正做人”的教育。德育在书法教学中的渗透,表现形式应该是一种潜移默化式的,不是为德育而进行的“德育”,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自然般和谐统一。
一、讲述书家人品,塑造美好心灵
清人刘熙载说过:“书者,如也,如其人,如其学”。书法强调书品与人品的统一,学书先学做人。古代许多著名书家不但书艺精湛而且人品高洁,在他们身上体现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王羲之“骨硬”,虞世南“德行忠直”,颜真卿“忠义光明”,柳公权“心正则笔正”,蔡襄“才德俊伟”,黄道周“不谐流俗”,他们的品格令人高山仰止。在书法教学时,教师有意识地用生动的语言叙述,介绍中国历史上顶天立地、坚贞不屈、英勇顽强、勇于抗争外辱,敢于为民请命,且书法上有一定造诣的英雄人物、著名***治家、知名学者等的故事,激发培养学生崇高的民族气节和正确的人生观、是非观,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通过讲述,可以引导学生向人书俱佳的书家学习,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塑造美好心灵,从而影响学生在书法学习过程中,养成沉着冷静,做事有始有终、勤动脑、善观察的良好品质。
二、欣赏书法之美,陶冶高雅情操
鲁迅先生有言:“中国文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书法是通过线条和空间的运动产生出无穷的意境,可表现书者的胸襟,表现生命的活力、意志以及无限的情愫。不同的书体,如篆书的古雅朴厚、隶书的沉雄遒劲、楷书的严整瑰丽、行书的秀娟活泼、草书的奔放奇逸,传递给人们不同的情感信息。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与书法艺术产生一种心灵的交流,情感的共鸣,精神得以升华,心理得到愉悦,性灵得以陶冶,情操得以培养。由于书法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美,我们可以指导学生从书法中体察提按、转折等用笔的美,刚柔、粗细等线条的美,浓淡、枯润等墨色的美,俯仰、向背等结构的美,疏密、穿插等章法的美。另外,我们还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引领学生从不同的书体中汲取营养,感受诸家书体的美,如先秦书法的稚朴古雅、魏晋书法的奇逸开张、唐楷书法的法度森严、明清书法的个性张扬,以及现代书法的异彩纷呈。通过对优秀书法作品的学习、观赏和评点,既可以丰富学生的美感,培养学生的审美和鉴赏能力,还可以指导学生在读帖时欣赏到汉字的结构美,从而在书法实践中产生审美体验,进而起到陶冶情操、培养高雅情趣的作用。
三、临摹书法作品,树立健康人生观
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以汉字书写为基础,要达到汉字书写形式与艺术的和谐统一,历代书法家都作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留下了许多传世佳作。往往古代许多著名书家又是文学史上重要的人物,如王羲之、苏轼、郑板桥等,因此学生在临摹书法作品中,大量接触的是歌颂祖国、歌颂人民、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向上的经典诗词、名人名言、智人睿语,能使学生在亲身实践中汲取有益的营养,以提高精神境界,净化心灵,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同时教师在指导学生临习书法作品时,要求他们能平心静气地考虑好作品的布局安排,有效地控制好心情,眼到、心到、手到,心手相应则写出的线条就有轻重、粗细、深浅、敛舒、险丽之变化的效果,最终达到抒情达意、精神愉悦、心专意畅的最佳目标。
四、坚持书法训练,塑造健全人格
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对人的成功起着重要作用。“每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创造禀赋,但只有心理正常、健康的人才会把创造潜力付诸实现。”
首先,书法训练可以培养学生高度认真的精神。一位心理学家讲:调整学生的心理素质,规范其行为有两种好办法,一是练习平衡木,二是练习书法。这两种练习均能使学生进入到一种相对静止的心理状态。练习书法,必须进入一种全身心投入的状态,这种状态叫静止状态。只要这种状态能持之以恒,就能使学生养成逢字不苟、严谨认真的好习惯。写字前,要求把笔、墨、纸、水瓶放得有条不紊;下课后离开座位,手与桌面上不留一滴墨迹和水迹,这对培养学生动作的准确及谨慎细致的心理很有好处。正如郭沫若先生所说的:“养成这种习惯有好处,能够使人细心,容易集中意志,善于体贴人。草草了事,粗枝大叶,独行专断,是容易误事的,练习写字可以逐渐免除这些毛病。”
其次,书法训练可以培养学生坚韧不拔,不怕困难的优良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