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风应急预案第1篇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佛山市防台风应急预案》、《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和处置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御和应急处置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保障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镇委、镇***府和区三防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防台风工作,落实镇行***首长负责制,统筹协调,分级分部门负责。
4、全民动员,协调应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要迅速响应,形成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一)自然地理。
__镇座落于佛山市顺德区西南,位于我省沿海地区,受南中国海及西太平洋生成的热带气旋正面袭击或影响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7~9月份为台风活动季节,台风期间有时发生强台风。由于地处西、北江下游,每年4~9月受两江洪水影响,如适逢多雨和台风天气,容易造成洪涝灾害。
(二)防御重点。
1、危房及危险房地段人员转移,病险工程(设施)抢修和防护。
2、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运行安全,“三高”农业的防风防涝。
3、山体滑坡。
4、高层建筑工地棚架、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城镇低洼地区的排涝。
(一)__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
镇***府成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以下简称“镇三防指挥所”)为全镇防御台风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镇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各村(居)在镇三防指挥所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或各自辖区内的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机构。
(1)指挥:由镇***府的行***首长担任。
(2)副指挥及成员:由镇领导和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主要领导担任。
(3)成员单位:***办公室(应急办)、宣传文体办公室、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教育局、农业和社会工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武装部、区公安局__分局、__医院、中国电信__分公司、__供电所、__供水公司等。
2、镇三防指挥所防台风职责。
在镇委、镇***府及区三防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镇的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全镇三防***策及相关制度,贯彻执行上级防台风工作的有关方针、***策和区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严格实行防台风工作行***首长负责制;编制完善防台风工作预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围防台风能力;下达应急强制等调度命令,统一调度全镇各类抢险队;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负责全镇风情、水情通告,组织灾后处置。
3、镇***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三防办”)为镇三防指挥所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本镇防御台风的日常工作,编制修订《__镇防台风应急预案》。
(二)主要成员单位防台风职责如下。
(1)***办公室(应急办):①负责协调落实镇委镇***府有关防台风工作的决定及部署;审查《__镇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②指导和督促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③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上报工作。
(2)宣传文体办公室:①负责全镇防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②督导电视媒体在接到镇三防办提供的有关风情、雨情、水情的信息后及时向公众;③督导电视媒体制作必要的防御台风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
(3)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加强对城市照明等市***公用设施的检查和管理,指导辖区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的路灯。
(4)教育局:①编制并落实***门防台风应急预案;②指挥、协调受台风影响的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落实防御措施,必要时组织、指导师生安全转移;③及时把台风等灾害预警通知传达到有关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停课安排;④指导、监督学校进行防风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农业和社会工作局:①指导农口各相关单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②指导各居(村)委会对各种养殖户落实防风措施做好自保自救工作;③指导渔业船舶、鱼排人员防风避险工作;④向镇三防办报告农业受灾情况。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①督导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的救助工作;协助做好灾后救济工作;②协助核查、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三防办提供灾情信息;③及时对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庇护中心数据进行核实与更新。
(7)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①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对水闸、堤围等水利设施,尤其险工险段进行检查,及时抢修加固;加强水闸、电排站调度管理,及时做好预排工作。
②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论证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指导排险工作。
③负责监督检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设施防御台风设防标准的落实,组织做好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防御台风的安全管理,疏散、转移危房居民和危险临时工棚住宿人员。台风过后,及时组织对台风影响期间受损、受浸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安全后方可准许人员回迁。
④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就位,随时待命参加抢险工作。
⑤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⑥负责道路两旁树木及其它绿化苗木受损修复管理,避免造成事故。
(8)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防控灾区疾病、***情的传播、蔓延。
(9)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①监督、指导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及工业园使用燃气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防台风安全工作。②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道路、桥梁、市***、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设施的防台风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0)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
①加强对环卫、燃气等市***公用设施、港口码头、交通运输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
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设置单位(人)检查户外广告牌的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联合有关部门督促设置单位(人)及时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时,强拆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物或设施。
③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城市排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对城区积涝严重地区进行抢排。
④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辆、船只,运送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
⑤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风工作,负责组织抢修损毁道路、桥梁。
(11)武装部:组织协调镇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镇人民***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12)区公安局__分局:①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时制止不法分子乘机活动,及时控制灾民哄抢救援物资行为;②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风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③协助危险地区或危房群众疏散、转移工作和陆地的突击救援、抢险工作;④利用交通电子显示屏协助台风预警信息;⑤加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13)__医院: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
(14)电信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__分公司、中国移动佛山顺德__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顺德__分公司等):①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镇三防指挥所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无阻;②当通信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信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信系统,作为公众通信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15)__供电所:①负责所辖供电设备
的安全供电,特别要保证镇排涝泵站和镇三防指挥所、__医院、供水等部门及通信部门中心机房的用电需要;②保障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③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④编制重要用电单位的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16)__供水公司:①负责__镇辖区内因台风而损毁的供水设施的抢修工作;②负责因台风而出现停止正常供水区域的应急供水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镇三防指挥所备案。如实施方案有修订时,每年汛期前(4月15日)报镇三防指挥所备案。
(一)预警。
台风预警是针对热带气旋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超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
1、预警等级、信号。
根据热带气旋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Ⅳ级(一般),III级(较重),Ⅱ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热带气旋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种,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见附件1)。
(1)Ⅳ级预警:蓝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Ⅳ级预警;
(2)III级预警: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III级预警;
(3)Ⅱ级预警:橙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Ⅱ级预警;
(4)I级预警: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I级预警。
2、预警。
(1)台风预警信号由区气象台。
(2)宣传文体办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信息,当气象部门台风预警信号后,新闻媒体(报纸除外)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__广播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的含义、防御指引等相关信息。
(3)镇三防指挥所负责防御台风灾害指令。
(4)镇三防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信息工作。具体包括: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江河水情、地质灾害、水工程安全、建筑施工工地、高空建筑设施、城镇危旧房屋及地下建(构)筑物等方面的有关信息。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负责渡口、码头等方面的有关信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有关信息。
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负责督导种养殖户对农田鱼塘水位进行调控,并负责种养殖业防风和抢修的有关信息。
教育局负责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防范等方面的有关信息。
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报警与其他信息工作。
(二)预防。
1、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风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2)工程准备:按计划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施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预案准备:镇三防指挥所根据《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的标准,制定《__镇防台风应急预案》;镇三防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制定有关防台风预案。
(4)物料准备:按照不低于省定的物料储备标准,分级负责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物料和设备。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络,确保三防通信专网和应急通讯畅通。
2、防台风检查。
(1)镇三防指挥所应适时组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教育局、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应加强相关设施的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2)镇三防指挥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等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完善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其汇总情况报镇三防办备案。
3、防台风巡查。
(1)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应建立河道、河涌、堤防和险工险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加强公共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加强易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
(2)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城市排涝、环卫等市***公用设施、港口、渡口、码头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3)教育局应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企业单位,尤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5)其他部门应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预警员落实。
在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洼易涝等灾害地区的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必须安排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III、Ⅱ、I四级。
Ⅳ级应急响应区三防指挥部授权区三防办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或区三防办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启动,或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后报区人民***府批准后启动。
以上各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镇三防指挥所应将级别信息传达至相关成员单位。
(二)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
(2)镇三防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工作;组织做好江河、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的检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II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黄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
(2)镇三防办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部署有关工作,将防台风信息通报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
(3)教育局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托儿所、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4)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强水利工程监视,监督指导台风可能影响区域内河网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测、巡查,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防范台风引发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5)武装部组织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3、I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
(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2)镇三防指挥所了解掌握险情、灾情和台风防御工作动态,组织有关单位立即投入防台风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告区三防指挥部和镇委镇***府。
(3)教育局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中、小学校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师生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4)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强对重点防范区域,出险工程的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置,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测、巡查,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防范台风引发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组织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救灾准备工作。
(5)镇武装部组织好民兵应急救援队,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6)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系统、户外广告牌等市***设施。
(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督促沿河化工等重要基础设施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巡视,做好重要设施防风加固工作。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镇人民***府及时通知开放临时庇护场所,启动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核实、统计受灾情况及受灾人员安置情况报送镇三防办。
(9)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落实村(居)农业系统、渔业船舶和鱼排的防台风工作以及城市照明等公用设施的检查管理,并指导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路灯。
(10)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在做好III级应急响应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各自职责,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4、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指挥坐镇指挥,对各项重大防御措施作出决策,必要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2)镇三防指挥所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台风引发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协调指挥重大险情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3)镇三防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在做好II级应急规定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镇***府和镇三防指挥所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具体内容是:
区公安局__分局组织力量,指挥人员疏散、转移、并维护治安秩序。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工程设施;督促有关部门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道路坍塌、危险住房和可能发生建筑物倒塌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并负责警戒,组织当地人员、财产疏散、转移;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筑施工设施或其它临时设施;组织相应的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器材;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排涝技术方案,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系统、户外广告牌等市***设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切断霓虹灯及室外灯箱广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电源,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广告牌或其它临时设施,及时清除路障,避免发生事故;抢险车辆、船只处于紧急待命状态。
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落实村(居)农业系统、渔业船舶和鱼排的防台风工作,检查城市照明等市***设施,及时抢修受影响路灯;联系各通信运营部门有关人员要严守岗位,确保防台风及抢险救灾通信畅通无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督导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的防台风及应急处置工作。
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部门三防负责人上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员,检查工程设施,确保能够尽快恢复受损设施。
武装部组织好民兵应急救援队,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并派员参与镇三防指挥所协助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
(三)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后,镇三防指挥所通过OA短信平台或媒体等渠道向社会。
(一)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救灾的义务。武警、民兵和预备役是防台风抢险的重要力量。镇武装部应按照镇三防指挥所的需求,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应急救援队、民兵轻舟机动队做好集结工作。在防台风抢险期间,镇***府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二)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台风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应落实对大面积停电地区、镇三防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抢险现场的电力应急保障措施。
(三)信息保障。
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当发生台风灾害时,通信运营部门要启动通信保障响应,迅速调集力量抢险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防台风信息接收以及防台风预警信息通畅。紧急情况下,优先防台风手机短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等媒体台风信息,有效争取时间,安全转移人员。
(四)交通保障。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负责保障抢险救灾队伍、人员转移撤退、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和车辆调配,保障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由公安交警实施交通管制,保障防风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治安保障。
区公安局__分局负责做好灾区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做好防台风抢险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六)物资保障。
镇三防指挥所以及易受洪涝威胁的社区和单位,应按省、市、区有关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台风抢险物资、器材。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七)卫生保障。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充分保障医疗救援和卫生防***所需药品、设备和资金;医院组织医疗、防***队伍,开展卫生防***和医疗救护。
(八)生活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府应确定辖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避险安置;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确保被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九)宣传保障。
镇三防指挥所、宣传文体办公室应加强防台风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由镇三防指挥所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镇三防指挥所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防台风救灾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镇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镇内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台风抢险演习。
(一)灾后救助。
加强宣传教育,稳定群众情绪,镇***府要立即召开救灾会议,做出救灾工作部署,并组织各方力量,迅速组织救灾工作。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了解核实灾区灾民受灾情况,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医疗队伍,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
3、区公安局__分局负责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巡逻值班,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教育局负责统筹受损校舍的修复和灾区学校在后复课工作。
5、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负责指导各居(村)委会对受灾区农民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指导他们做好生产自救工作,挽回经济损失或减少损失。
6、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等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力量,抢修被毁坏的水利设施、交通道路等,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7、镇三防指挥所要及时收集重要灾情,按规定填写有关灾情表格及完成书面材料,报区三防指挥部。
(二)补偿要求。
防台风抢险期间,如征用了群众的物资,应按市场价格,经镇三防指挥所核定数量,由镇人民***府给予补偿。镇***府对参与抢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
(三)总结与评估要求。
对每次启动的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后,镇三防办应针对防台风救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或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风救灾工作。
1、根据《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要求,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中未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区***务监察和审计局负责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本预案由__镇三防指挥所制订,报__镇***府批准,并报区三防指挥部备案。每3-5年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防台风应急预案第2篇
1.1目的
与《安溪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地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等各项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及《福建省人民***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人民***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泉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地震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积极预防,系统联动,协同应对,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中心学校行***区域内发生的地震和区域外发生并造成一定影响,需要开展应急的地震应对。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中心学校
魁斗中心学校成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地震应急指挥部是全中心学校抗震救灾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中心学校抗震救灾工作。由中心学校校长任指挥长,中心学校书记、副职领导任副指挥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当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震情通报后,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启动,由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县人民***府和县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本学校掌握的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牵头做好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3)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本校范围内校园地震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4)负责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教育局请示报告。
(5)在县教育局的指挥下,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督导预警区、震灾区的撤离转移、救助安置师生,组建临时校舍,保持、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参与震后校舍重建工作。
(7)完成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安溪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件。
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相应工作组:
(1)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地震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处置校园地震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校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和学校落实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督促各校根据校园地震事件的性质,对处置不当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完成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2)应急处置工作组:在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本校园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3各级各类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应设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校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本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地震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校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3.应急响应
3.1地震灾害的分级
根据最新修订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四个级别。
地震灾害等级标准表
地震灾害
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标准
响应
级别
人员死亡(含失踪)
经济损失占全省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震级
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
300人以上
1%以上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
部级
重大地震灾害
50——299人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
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省级
较大地震灾害
10——49人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市级
一般地震灾害
10人以下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县级
3.2应急响应
3.2.1先期应急响应
(1)地震发生后,县人民***府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迅速按照本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人民***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3.2.2指挥、部署及行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先期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根据灾情,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立即运作,决定启动相关的工作组;
(2)主动与各类学校取得联系,迅速收集本单位涉及的震情灾情数据,并将震情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送县教育局;
(3)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划分若干区域,科学调配本系统资源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4)根据本校职责,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学校的运转能力,迅速统计核算初步救灾需求上报;
(5)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3.2.3应急响应结束
在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后,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行动终止,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提交本校抗震救灾工作总结,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3.2.4灾情报告
地震灾情报告内容: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地震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程序:
(1)各类学校(单位)立即收集本单位的地震灾情,汇总上报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
(2)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总各校信息后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县地震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保障措施
4.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地震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2物资保障
学校应逐步建立地震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4.3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由***府统筹。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预算。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4.4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由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地震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
4.5培训演练保障
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应经常开展应急预备队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内容。
开展培训演练。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4.6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学校在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5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包括临震应急、强有感地震应急、台湾及台湾海峡强地震应急、海域地震应急、省内地震应急、外省特大地震应急以及地震谣传应急。
当其他地震事件发生后,根据县人民***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采取以下相应的应急响应。
5.1临震应急
当市人民***府我市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县、乡镇两级人民***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5.1.1应急响应
(1)根据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本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5.1.2临震应急结束
(1)当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立即按预案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临震应急自动结束。
(2)当县人民***府根据预报区和临震应急工作实际,终止临震应急的公告,临震应急结束。
5.2强有感地震应急
强有感地震指本县行***区域内发生使公众强烈有感,震级小于4.0级的地震;或我县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波及本县,使公众强烈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明显财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魁斗中心学校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隋况;
(3)按照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本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6)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7)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5.3省内地震应急
省内地震是指在我县周边设区市发生的、并且波及我县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5.4外省特大地震应急
外省特大地震是指我国大陆地区发生特大地震,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未对我县造成直接影响的地震。
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5.5地震谣传应急
地震谣传指在本县行***区域内出现地震谣言、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事件。
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2)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当地震谣传已平息,造成的影响已基本消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已恢复正常,县人民***府终止应急响应。
6附则
6.1责任与奖励
魁斗中心学校抗震救灾工作实行本校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本校报县教育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抗震救灾重要情况或者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预案管理
魁斗中心学校制定本预案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是安溪县教育系统处置地震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级各类学校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6.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6.4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6.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贯彻国家防总会议精神和县委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风和抗风险能力,确保我校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安溪县人民***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把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1.3.2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行***首长负责制,各校防汛防台风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
1.3.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辖区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我校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风抗灾行动。
2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中心校设立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支部书记、分管安全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任成员。各校园要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班主任、保卫人员、生管人员、后勤人员等组成,在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所在乡镇人民***府领导下,负责所在学校的防汛抗灾工作。
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校园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校园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措施;组织、指导各基层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等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以及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灾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洪水、台风等知识的宣传;负责向县教育局自然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挂靠在中心校德育处,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校分管领导兼任,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任副主任。专项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①
应急处置组
组长:
职责:学校遇灾遇险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当地乡镇***、***府,指挥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协调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联系协调***门打击扰乱校园治安不法行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②值班信息组
组长:
职责:负责管理救灾的文秘、对外接待和协调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等通讯联络工作。
②
后勤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及时采购、调拨救灾物资,及时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救灾所需物资;筹备拨发救灾经费,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并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④卫生防***组
组长:
职责:负责联系协调医务人员进入灾区,抢险医治伤病人员,控制***情,转移伤病员,储运、调配药品等工作。
⑤宣传动员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报道,稳定民心和社会秩序。
⑥灾后重建组
组长:
职责:负责协调、协助学校转移安置受灾师生,解决衣食住行问题,做好灾后救援工作;负责联系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灾后对策研究和治理方案,为县防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⑦灾情调查组
组长:
职责:负责对灾情全过程进行详细调查,对渎职、失职人员和责任人查清事实经过,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局领导班子研究。
⑧监测预报组
组长:
职责:邀请专家对灾情进行监测,分赴灾区指导群测群防,进行加密监测。
2.2.2中心校挂钩学校干部:抓好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汛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2.2.3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本校园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成立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适时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发生重大汛情、灾情的,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部门报告。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县教育局密切关注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必要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各学校。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公共信息渠道,、调整和解除洪涝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预警时,县教育局对学校亦同步予以公告。
中心校及时传达县局有关公告,各校园应根据各自防汛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2预案准备
中心校和各校园及时修订完善防暴雨、洪水、台风预案,以及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
3.3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
3.4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①思想准备:加强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②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演练。及时编制包括职能部门、值班电话、传真和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防台风通讯录,并定期更新。
③物资准备: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风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④防护检查: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5
主要防御工作
3.5.1排水防涝
①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
②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工作,有条件的要设置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
③校内蓄水池、贮水井等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3.5.2
防高空坠物
①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②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③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5.3
防雷工作
①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重点做好对90年代以前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②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未开展防雷检测与整治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
3.5.4
滑坡及泥石流
①台风、暴雨等汛期,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和监测;
②对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和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设置警戒区、设立告示牌;
③要主动争取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支持,对学校周边和校内的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施工工地等危险地带进行重点防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6
响应级别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
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县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进入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并根据预报的台风、暴雨、洪水影响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工作,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4.2.1.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Ⅳ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Ⅳ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必要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县防指信息沟通,并根据要求向教育系统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4.2.1.2
Ⅳ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
(2)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3)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4)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5)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提醒学校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7)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2
Ⅲ级响应
4.2.2.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Ⅲ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Ⅲ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局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与县防指信息沟通,向教育系统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
4.2.2.2
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
(2)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3)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4)提醒在校内从事楼宇清洗、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暴雨橙色、台风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3
Ⅱ级响应
4.2.3.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Ⅱ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Ⅱ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由分管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坐镇指挥,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局领导、局机关干部职工分赴挂钩区域、学校检查指导防暴雨、防洪涝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风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风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4.2.3.2
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组织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有序疏散人员;
(3)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4)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县建设行***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已被***府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8)暴雨红色、台风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4
Ⅰ级响应
4.2.4.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Ⅰ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Ⅰ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全力投入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各校园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风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
4.2.4.2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本单位、本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
(2)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确保学生安全;
(3)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注意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
(4)暴雨、台风红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
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台风、暴雨、雷电、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1)灾害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府和上级教育行***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2)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3)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当***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4.4
应急结束
4.4.1
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县防指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各学校可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4.2
各学校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5
后期处置
5.1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防汛防台风安全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5.3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LED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暴雨、洪水、台风的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5.4
培训和演练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参加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5.5
调查与总结
各学校应针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并按规定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
信息报送和处理
6.1
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发生洪涝、台风、暴雨、雷击、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后,各学校应及时报送当地***、***府应急管理机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予以续报。
6.2
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6.2.1
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内容、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等。
6.2.2
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7.3
防台风应急预案第3篇
1.1目的
与《安溪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地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等各项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及《福建省人民***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人民***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泉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地震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积极预防,系统联动,协同应对,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中心学校行***区域内发生的地震和区域外发生并造成一定影响,需要开展应急的地震应对。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中心学校
魁斗中心学校成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地震应急指挥部是全中心学校抗震救灾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中心学校抗震救灾工作。由中心学校校长任指挥长,中心学校书记、副职领导任副指挥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当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震情通报后,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启动,由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县人民***府和县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本学校掌握的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牵头做好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3)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本校范围内校园地震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4)负责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教育局请示报告。
(5)在县教育局的指挥下,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督导预警区、震灾区的撤离转移、救助安置师生,组建临时校舍,保持、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参与震后校舍重建工作。
(7)完成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安溪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件。
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相应工作组:
(1)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地震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处置校园地震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校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和学校落实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督促各校根据校园地震事件的性质,对处置不当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完成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2)应急处置工作组:在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本校园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3各级各类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应设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校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本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地震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校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3.应急响应
3.1地震灾害的分级
根据最新修订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四个级别。
地震灾害等级标准表
地震灾害
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标准
响应
级别
人员死亡(含失踪)
经济损失占全省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震级
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
300人以上
1%以上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
部级
重大地震灾害
50——299人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
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省级
较大地震灾害
10——49人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市级
一般地震灾害
10人以下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县级
3.2应急响应
3.2.1先期应急响应
(1)地震发生后,县人民***府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迅速按照本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人民***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3.2.2指挥、部署及行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先期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根据灾情,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立即运作,决定启动相关的工作组;
(2)主动与各类学校取得联系,迅速收集本单位涉及的震情灾情数据,并将震情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送县教育局;
(3)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划分若干区域,科学调配本系统资源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4)根据本校职责,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学校的运转能力,迅速统计核算初步救灾需求上报;
(5)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3.2.3应急响应结束
在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后,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行动终止,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提交本校抗震救灾工作总结,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3.2.4灾情报告
地震灾情报告内容: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地震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程序:
(1)各类学校(单位)立即收集本单位的地震灾情,汇总上报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
(2)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总各校信息后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县地震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保障措施
4.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地震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2物资保障
学校应逐步建立地震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4.3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由***府统筹。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预算。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4.4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由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地震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
4.5培训演练保障
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应经常开展应急预备队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内容。
开展培训演练。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4.6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学校在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5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包括临震应急、强有感地震应急、台湾及台湾海峡强地震应急、海域地震应急、省内地震应急、外省特大地震应急以及地震谣传应急。
当其他地震事件发生后,根据县人民***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采取以下相应的应急响应。
5.1临震应急
当市人民***府我市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县、乡镇两级人民***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5.1.1应急响应
(1)根据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本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5.1.2临震应急结束
(1)当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立即按预案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临震应急自动结束。
(2)当县人民***府根据预报区和临震应急工作实际,终止临震应急的公告,临震应急结束。
5.2强有感地震应急
强有感地震指本县行***区域内发生使公众强烈有感,震级小于4.0级的地震;或我县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波及本县,使公众强烈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明显财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魁斗中心学校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隋况;
(3)按照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本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6)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7)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5.3省内地震应急
省内地震是指在我县周边设区市发生的、并且波及我县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5.4外省特大地震应急
外省特大地震是指我国大陆地区发生特大地震,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未对我县造成直接影响的地震。
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5.5地震谣传应急
地震谣传指在本县行***区域内出现地震谣言、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事件。
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2)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当地震谣传已平息,造成的影响已基本消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已恢复正常,县人民***府终止应急响应。
6附则
6.1责任与奖励
魁斗中心学校抗震救灾工作实行本校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本校报县教育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抗震救灾重要情况或者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预案管理
魁斗中心学校制定本预案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是安溪县教育系统处置地震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级各类学校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6.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6.4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6.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贯彻国家防总会议精神和县委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风和抗风险能力,确保我校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安溪县人民***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把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1.3.2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行***首长负责制,各校防汛防台风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
1.3.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辖区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我校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风抗灾行动。
2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中心校设立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支部书记、分管安全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任成员。各校园要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班主任、保卫人员、生管人员、后勤人员等组成,在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所在乡镇人民***府领导下,负责所在学校的防汛抗灾工作。
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校园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校园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措施;组织、指导各基层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等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以及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灾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洪水、台风等知识的宣传;负责向县教育局自然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挂靠在中心校德育处,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校分管领导兼任,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任副主任。专项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①
应急处置组
组长:
职责:学校遇灾遇险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当地乡镇***、***府,指挥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协调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联系协调***门打击扰乱校园治安不法行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②值班信息组
组长:
职责:负责管理救灾的文秘、对外接待和协调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等通讯联络工作。
②
后勤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及时采购、调拨救灾物资,及时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救灾所需物资;筹备拨发救灾经费,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并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④卫生防***组
组长:
职责:负责联系协调医务人员进入灾区,抢险医治伤病人员,控制***情,转移伤病员,储运、调配药品等工作。
⑤宣传动员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报道,稳定民心和社会秩序。
⑥灾后重建组
组长:
职责:负责协调、协助学校转移安置受灾师生,解决衣食住行问题,做好灾后救援工作;负责联系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灾后对策研究和治理方案,为县防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⑦灾情调查组
组长:
职责:负责对灾情全过程进行详细调查,对渎职、失职人员和责任人查清事实经过,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局领导班子研究。
⑧监测预报组
组长:
职责:邀请专家对灾情进行监测,分赴灾区指导群测群防,进行加密监测。
2.2.2中心校挂钩学校干部:抓好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汛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2.2.3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本校园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成立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适时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发生重大汛情、灾情的,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部门报告。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县教育局密切关注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必要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各学校。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公共信息渠道,、调整和解除洪涝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预警时,县教育局对学校亦同步予以公告。
中心校及时传达县局有关公告,各校园应根据各自防汛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2预案准备
中心校和各校园及时修订完善防暴雨、洪水、台风预案,以及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
3.3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
3.4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①思想准备:加强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②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演练。及时编制包括职能部门、值班电话、传真和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防台风通讯录,并定期更新。
③物资准备: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风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④防护检查: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5
主要防御工作
3.5.1排水防涝
①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
②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工作,有条件的要设置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
③校内蓄水池、贮水井等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3.5.2
防高空坠物
①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②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③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5.3
防雷工作
①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重点做好对90年代以前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②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未开展防雷检测与整治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
3.5.4
滑坡及泥石流
①台风、暴雨等汛期,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和监测;
②对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和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设置警戒区、设立告示牌;
③要主动争取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支持,对学校周边和校内的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施工工地等危险地带进行重点防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6
响应级别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
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县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进入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并根据预报的台风、暴雨、洪水影响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工作,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4.2.1.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Ⅳ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Ⅳ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必要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县防指信息沟通,并根据要求向教育系统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4.2.1.2
Ⅳ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
(2)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3)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4)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5)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提醒学校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7)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2
Ⅲ级响应
4.2.2.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Ⅲ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Ⅲ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局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与县防指信息沟通,向教育系统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
4.2.2.2
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
(2)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3)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4)提醒在校内从事楼宇清洗、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暴雨橙色、台风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3
Ⅱ级响应
4.2.3.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Ⅱ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Ⅱ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由分管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坐镇指挥,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局领导、局机关干部职工分赴挂钩区域、学校检查指导防暴雨、防洪涝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风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风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4.2.3.2
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组织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有序疏散人员;
(3)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4)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县建设行***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已被***府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8)暴雨红色、台风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4
Ⅰ级响应
4.2.4.1
根据县防指的防汛防台风Ⅰ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Ⅰ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全力投入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各校园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风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
4.2.4.2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本单位、本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
(2)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确保学生安全;
(3)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注意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
(4)暴雨、台风红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
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台风、暴雨、雷电、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1)灾害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府和上级教育行***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2)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3)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当***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4.4
应急结束
4.4.1
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县防指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各学校可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4.2
各学校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5
后期处置
5.1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防汛防台风安全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5.3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LED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暴雨、洪水、台风的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5.4
培训和演练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参加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5.5
调查与总结
各学校应针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并按规定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
信息报送和处理
6.1
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发生洪涝、台风、暴雨、雷击、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后,各学校应及时报送当地***、***府应急管理机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予以续报。
6.2
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6.2.1
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内容、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等。
6.2.2
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7.3
防台风应急预案第4篇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根据国家防办印发的《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佛山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佛府办〔〕17号)、《佛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1.4.2 坚持各级人民***府行***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以防为主、防避抢相结合”。即台风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做到有备无患;台风来到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台风过后,突出一个“抢”字,抢救群众,抢修损毁工程,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风工作的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4 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迅速响应,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5 防台风工作要按照流域、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1.4.6 要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2 区域概况
2.1 自然地理
佛山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全境于北纬22。38’~23。34’,东经112。22’~113。23’之间,属于沿海地区。佛山市域东距西、南距北均约103公里,大致呈“人”字形,总面积为3848.49平方公里,地形大致西北高、东南低,属侵蚀性的,成棋盘状分布的块状山地和纵横交错的河网地貌特征。占全市总面积约2/3的是西、北江三角洲平原及其支流的河谷冲积平原。珠江水系中的西江、北江贯穿全境,市内河涌纵横。气候属亚热带季风型,多年平均降雨量1600-1700毫米,年最大降雨量2538.6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占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其中前汛期(4~6月)多为锋面暴雨,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后汛期(7~10月)主要是台风带来的暴雨,容易发生当年最大的超均值洪峰或出现台风暴雨形成的洪涝灾害。据佛山气象台从1961年至共49年气象资料记录,对佛山市造成影响的台风达94次,其中最早一次影响的初台出现在4月,末台一般为11月的中下旬,1975年10月6日我市受到7513号台风袭击,平均风力10级,阵风12级,为我市***以来最大风力记录。
2.2 防御重点
2.2.1 危房及危险房地段人员转移,病险工程(设施)抢修和防护。
2.2.2 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运行安全,“三高”农业的防风防涝。
2.2.3 山塘、水库漫顶,山体滑坡;
2.2.4 高层建筑工地棚架、广告牌、铁塔、行人道的树木、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城镇低洼街道的排涝。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部
佛山市人民***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为全市防御台风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各区人民***府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辖区内的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3.1.1 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机构
(1)总指挥:由市***府分管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市领导担任。
(2)副总指挥:由市***府副秘书长、佛山***分区、武警佛山市支队、市水务局的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
(3)秘书长:由市三防办主任担任。
(4)副秘书长:市气象局、省水文局佛山分局的主要领导担任。
(5)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财***局、市
卫生局、市民***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佛山海事局、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石化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3.1.2 市三防指挥部职责
在市委、市***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策和上级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2)编制完善防台风预案;协调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3)组织开展防台风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风安全的有关问题。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围防台风能力。
(5)负责全市风情、水情通告,宣布启动、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6)完善防台风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台风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为市三防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本市防御台风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市委、市***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指令、命令,拟订全市防台风工作的***策、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等。
(2)组织编制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台风灾害的风险***表。
(3)建立全社会自防机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事迹,组织做好下级三防机构的防台风知识、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组织防台风工作检查,督查防台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查处督办各类危及防台风安全事件。
(5)组织指导防台风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度,做好本级防台风责任制、技术措施、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的落实工作。
(6)掌握防台风动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负责防台风值班管理,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工情,为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启动ⅲ级以下的防台风应急响应。
(8)协调各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工作。经市三防指挥部授权,调动抢险救灾队伍,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9)负责编写险情、灾情、抢险救灾情况报告及台风灾害统计、上报,总结评价防台风救灾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命令,灾情公报。
3.1.3 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市委宣传部
①正确把握全市防台风抢险救灾宣传的导向,及时指导、协调全市宣传媒体等单位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新闻宣传工作。
②利用无线媒体与有线电视等载体,在接到气象台的台风预警信号和市三防办提供的有关风情、雨情、水情防台风紧急通知等信息后15分钟内向公众或滚动播报。
③电台、电视台要制定必要的防御台风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在汛前或防御台风期间播放,提醒群众注意因高空花盆、空调主机、破碎窗户、危墙危房、危险路树、折断电线等跌落或倒伏造成意外伤人,提高群众的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全体公民共同做好防御台风及救灾工作。
④及时市三防指挥部的有关通告,采访、报道防御台风和抢险救灾情况,让广大市民了解防御台风工作的实际情况,抵制不实消息,维护社会稳定。
(2)市经济贸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协调安排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及灾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用。
(3)市教育局
负责编制并落实本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把台风等灾害预警通知传达到有关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停课安排,采取有效防灾避险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安全;指导、监督学校进行防风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时制止不法分子乘
机活动, 及时控制灾民哄抢救援物资行为,力保不发生严重道路交通堵塞事件;负责指挥灾民的疏散、撤退,联合有关抢险部门负责陆地的突击救援。(5)市民***局及各区、镇(街道办)
①制定紧急疏散撤离方案,迅速控制各类危险源(设施、物料),做好危险区域的人、财、物的安全转移工作,划出警戒区域,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实施转移。
②在辖区设立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橙色或红色台风预警信号后,开放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对撤离转移到临时庇护中心的群众,及时组织供应食品、医药、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其温饱和安全。
③市民***局在每年3月底前将全市各区“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各级民***部门应把“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的具体地点、开放时间及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布。
④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6)市财***局
负责对有关单位提出的抢险救灾资金和善后恢复所需资金进行审核,经***府同意后及时拨付。
(7)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论证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指导排险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监督检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设施防御台风设防标准的落实,组织做好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防御台风的安全管理。疏散、转移危房居民和危险临时工棚住宿人员。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随时待命参加抢险。台风过后,及时组织对台风影响期间受损、受浸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安全后方可准许灾民回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督促协调燃气部门做好防台风安全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抢修损毁道路、桥梁,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辆、船只,运送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负责督促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时处理国道、省道、县道两旁的危险路树,避免造成事故。
(10)市水务局
①组织督促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对水闸、堤围等水利设施进行检查,重点对险工险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加固。
②组织电排站工作人员加强值班,做好运行准备,并按调度要求开机预排做好围内排渍工作。
③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供水突发事件应对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④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就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器材,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
⑤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11)市农业局
负责通知农口各相关单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农田水位的监控,协助调节鱼塘与内河涌水位;做好温室大棚、畜禽养殖棚舍和塘边、田边工棚的防风加固;对户外花卉、绿化苗木、甘蔗、香蕉等农作物做好防风措施;组织力量对已成熟的农作物进行突击抢收,减少农民损失。
(1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监督、指导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防台风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道路、桥梁、市***、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工程设施的防台风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3)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①加强对城市内桥梁和隧道的监督检查,指导辖区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的路灯,及时对城市道旁、社区危险树木进行处理。
②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户外广告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联合规划、建设等部门督促业主及时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时,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或设施。
(14)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防控灾区疾病、***情的传播、蔓延。
(15)市气象局
①负责台风、暴雨的监测与预警,密切监视本市范围和珠江流域的风情、雨情,及时本地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并提供沿海或整个珠江流域的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向市领导及市三防指挥部提供有关信息。
②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由气象部门统一,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
③完善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系统,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快捷,渠道广泛。
(16)佛山海事局
负责落实船舶防台风实施方案,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防台风预警信息,指挥抢险、救助的船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接到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遇险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实施救助,必要时及时实施河道封航。
(17)佛山***分区
负责组织调动驻佛山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支援重点工程和重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在危急情况下,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决定,负责请示上级***事机关,派遣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18)广东省水文局佛山分局
负责做好水文观测及水情预报,整编水情资料,做好水位、潮位调查及分析工作。
(19)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负责所辖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特别要保证全市排涝泵站和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医院、供水等部门及
通信部门中心机房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编制重要用电单位的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20)电信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分公司等)
负责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市三防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无阻。当通信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信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信系统,作为公众通信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21)中国人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在台风来临之前,及时督促并协助投保单位对器材、物资、仓库、房屋等做好防淹、防风的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灾后及时做好受灾保户的理赔工作。
(22)中国石化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
负责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只及抢险机械用油的供应计划。
3.1.4 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市三防指挥部。
4 预警与预防
4.1 预警
台风预警是针对热带气旋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超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
4.1.1 预警等级、信号
根据热带气旋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热带气旋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种,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见附件1)。
(1)ⅳ级预警
蓝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ⅳ级预警;
(2)ⅲ级预警
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ⅲ级预警;
(3)ⅱ级预警
橙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ⅱ级预警;
(4)ⅰ级预警
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ⅰ级预警。
4.1.2 预警及
(1)气象部门负责台风的预警,台风预警信号和信息由区(含区)以上气象部门。
(2)三防办(或授权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江河水情的预警与有关信息。
(3)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预警与有关信息。
(4)水务部门负责水工程安全的预警与有关信息。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高空建筑设施、城镇危旧房屋地下建(构)筑物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
(6)农业部门负责农田鱼塘水位调控、种、养业防风和抢修的预警与有关信息。
(7)海事部门负责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避风等方面的预警与有关信息。
(8)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码头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
(9)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信息,当气象部门台风预警信号后,新闻媒体(报纸除外)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的含义、防御指引等相关信息。
(10)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报警与预警工作。
(11)各级三防指挥部负责接警和处警,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况向当地***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报告。
4.2 预防
4.2.1 防台风检查
(1)市、区三防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防台风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供电、交通运输、通信、教育等部门应加强相关设施的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3)各区三防指挥部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民***、国土资源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等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各区完善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其汇总情况报市三防办备案。
4.2.2 防台风巡查
(1)水务部门应建立水库、河道、河涌、堤防和险工险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监督与落实日常与台风影响期间的巡查工作。
(2)交通运输、海事部门应加强公路、航道、渡口、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公共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易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
(5)***门应加强中小学校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6)其他部门应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2.3 预警员落实
在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洼易涝等灾害地区的镇人民***府(街道办)和城镇社区、行***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必须安排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5.1.1 与台风预警等级相对应,启动相应的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依据,综合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防御能力等因素。
5.1.2 ⅰ级应急响应由市、区三防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后报市、区人民***府批准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可根据各地实际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
5.2 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应急响应级别,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相应行动内容包括信息报送与处理、指挥与调度、群众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等。
5.2.1 防备警惕阶段(台风预警信号为白色时)
各级三防办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值班,警惕台风对当地的影响,注意收听、收看气象部门的台风最新情况并及时向三防指挥部领导汇报。
5.2.2 ⅳ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时)
(1)市三防办负责人在岗带班适时组织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气象、水务、水文、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农业等部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预防等工作,并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通报成员单位。
(2)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部门联系上级有关部门,重点做好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组织做好江河、堤防、在建工程的检查工作,组织保护抢救农作物;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相关区三防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区三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风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5.2.3 ⅲ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黄色时)
(1)各级三防办要立即向当地***府行***首长和主管三防工作的领导汇报,市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市三防办、水务、气象、水文等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等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河网预排预泄和调度,落实防台风物资准备工作。各类检查指导组、专家组、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2)
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各区三防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部署防台风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河网预排预泄和调度,加强对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3)市三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并报市***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通报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
(4)***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托儿所、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5)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5.2.4 ⅱ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时)
(1)各级领导按照行***首长责任制的要求,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防御台风紧急视频会议,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部署防台风应急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
(2)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的发展趋势和动向,及时将台风发展趋势的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3)水文部门根据台风和暴雨预报,结合水文变化规律和降雨预测,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出分析意见。
(4)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江河、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各区、镇(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
(5)水务、农业、国土资源、公安、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民***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风救灾工作。
(6)***分区、人武部组织好部队、民兵应急救援队,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中、小学校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8)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9)各区三防指挥部应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5.2.5 ⅰ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时)
(1)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防御台风紧急视频会议,必要时由市委、市***府主要领导主持,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级***、***府、三防指挥部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防御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市***府紧急通知,必要时,市委、市***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人民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各级***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小时值班,坚决服从市***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市监察局要对各级领导、防台风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2)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区、镇(街道办)及有关单位,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派出值班指挥人员到岗。
(3)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相应的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器材 。
(4)水务部门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排涝技术方案,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5)供电、通讯、交通运输部门的三防负责人上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员,检查工程设施。
(6)民***、建设、国土、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道路坍塌、广告牌塌落、危险住房和可能发生建筑物倒塌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并负责警戒,组织当地人员、财产疏散、转移,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筑施工设施、广告牌或其它临时设施。
(7)民***部门和区、镇(街道办)通知开放临时庇护场所,启动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海事部门船舶防台风预警信息和航行通(警)告,并根据险情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
(9)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指挥人员疏散、转移,并维护治安秩序。
(10)霓虹灯及室外灯箱广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电源应予以切断。
(1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时,市三防指挥部向市委、市***府提请全市停业(特殊行业除外),并由市***府依法立即通过新闻媒体。
5.3 社会动员与参与
5.3.1 出现台风灾害后,市三防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市***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3.2 必要时,可通过市***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风救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
5.4 信息与新闻报道
5.4.1 防台风抗灾等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市三防指挥部报市***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一般防台风抗灾等信息,包括局部水情、工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市三防办审核和;风情、水情动态涉及到灾情的,由市三防办会同民***部门审核后。
5.4.2 i、ⅱ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市、区人民***府或市、区三防指挥部,ⅲ、ⅳ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区三防办。
5.5 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即对我市威胁已停止,或台风已转方向不在我市范围登陆,不会对我市造成威胁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三防办宣布应急结束,并通过媒体向社会。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技术保障
6.1.1 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 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府***机关、三防指挥机构等重要单位的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防台风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1.3 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风救灾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2 应急队伍保障
6.2.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救灾的义务。驻佛山部队、武警和民兵是防台风抢险的重要力量。***分区、人武部应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需求,组织指挥民兵应急救援队、民兵轻舟机动大队做好集结工作。在防台风抢险期间,各级***府和三防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6.2.2 水务、公安、消防、卫生、城市综合管理、供电等部门组织各区对口部门,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各街道、社区应当组织群众参加防台风救灾工作。
6.2.3 各级三防指挥部应建立防汛防台风抢险专家库,当发生水害灾情时,及时派出专家组,指导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6.2.4 应急队伍调动:本级三防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三防指挥部负责调动;上级三防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三防指挥部向上级三防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三防指挥部批准调动;调动驻***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的,执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
6.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三防办负责联系市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风救灾人员、物资和车辆调配,保障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救灾的顺利进行。
6.4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台风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应落实对大面积停电地区、各级三防指挥部、抢险现场的电力应急保障措施。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6.6 治安保障
***门负责做好灾区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风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做好防台风抢险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 物资保障
6.7.1 防台风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6.7.2 市、区发改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经贸局和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6.7.3 各级三防指挥部、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威胁的区、镇(街道)、社区和单位,应按市、区有关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台风抢险物资、器材。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6.7.4 江河、水闸、堤防、在建工程等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汛物资足额标准进行储备。
6.8 资金保障
市、区三防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9 技术保障
6.9.1 完善和健全市三防指挥部与各区、镇(街道)、相关部门之间的远程视频会商和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质量,形成覆盖全市范围的防台风减灾计算机网络。
6.9.2 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相关信息共享,为防台风减灾决策提供依据。
6.9.3 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6.9.4 建立和完善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6.10 避灾场所保障
市、区***府应组织建设、民***、教育、文化等部门确定辖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避险安置。
6.11 宣传、培训与演练
6.11.1 宣传
市三防指挥部、各区***府和宣传部门应加强防台风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1.2 培训
由市、区三防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1.3 演练
市、区三防指挥部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防汛、防台风救灾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台风抗洪抢险演习。
7 善后工作
7.1 灾后救助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级***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具体要求为:
(1)加强***治思想教育,稳定群众情绪,各级***府要立即召开救灾会议,分析灾情,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并组织各方力量,迅速赶赴灾区组织救灾工作。
(2)民***部门迅速了解核实灾区灾民受灾情况,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组织医疗队伍深入灾区,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加强检***消毒工作,防止***病的传播、蔓延。
(4)***门负责做好风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巡逻值班,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水务、通信、供电、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力量,抢修被毁坏的水利设施、邮电通信设施、供电线路设施、交通道路、桥梁设施和民房、厂房、学校校舍等,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学习秩序。
(6)农业部门负责受灾区农民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指导他们做好扶苗追肥、田间管理等生产自救工作。千方百计挽回经济损失或减少损失。
(7)组织各行各业支援灾区恢复和发展生产。
(8)各区三防办要及时收集重要灾情,按规定填写有关灾情表格及完成书面材料,报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办及时总结整理防台风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把有关材料汇总后向上一级三防指挥部及市委、市***府汇报。
7.2 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 灾后重建
各级***府应尽快组织开展灾害发生地的水利、通信、供电、交通、建设、民***、农业、教育等相关工程和设施的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4 保险与补偿
7.4.1 台风属自然灾害,如家庭或企事业单位购买了家庭财产险或自然灾害险等相关险种,保险公司应及时按章理赔。
7.4.2 防台风抢险期间,如征用了当地群众的物资,应按当地市场价格,经当地三防部门核定数量,由当地人民***府给予补偿。当地***府对参与抢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如动用***分区、人武部、当地驻***部队、民兵轻舟机动大队,市财***应拨出专项资金。
7.5 总结与评估
对每次启动的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后,市、区三防指挥部应针对防台风救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或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风救灾工作。
8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台风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中未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佛山市监察局负责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佛山市三防指挥部制订,报市***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三防指挥部备案。每3—5年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三防指挥部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防台风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同时指导并督促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台风预案。
9.2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三防指挥部负责解释。
防台风应急预案第5篇
做好洪水、台风、城市内涝等灾害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涝防台风等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__省水法实施办法》、《__省防洪条例》、《__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_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区__镇范围内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和城区内涝的预防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府行***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一)自然地理及水利工程概况
__镇西起__河,东至连江路,南靠福新路,北到金鸡山洞口。全镇面积11.3平方公里,辖区共有4个行***村,12个社区,户数32089户,人口9.58万人。__镇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四季常青,年平均气温度16.9°C,年均降雨量1342毫米,无霜期312天,适宜亚热带、温带农作物生长。镇辖区主要河流为登云溪,河道全长10.3公里,河道平均坡降20.9‰。城市内河为__河__段、凤坂二支河,东郊河、化工河。辖区内通过的主要交通干道为东北三环__段、二环连江北路段,长乐中路、福新路、塔头路、三八路、通讯覆盖为100%。辖区内易发生地质灾害共有1处,6户。共有居住人口24人。处于低洼地带共有2处、10户,共有人口25人,危房2处12户12人,地下车库35座。
(二)洪涝风险分析
1、暴雨主要特征
暴雨:梅雨锋和台风雨是形成我镇大面积暴雨的重要天气系统。每年4~6月为梅雨季,此时我省处在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脊线西北侧,西南暖湿气流和南下冷空气在我省上空交汇形成梅雨锋,如果副热带高压稳定少动,将形成梅雨静止锋,产生连续多次大面积暴雨,过程历时可达5~9天;每年6~10月为台风季节,台风暴雨强度大,一次强台风登陆,2~3天内暴雨中心雨量达到800mm并不罕见。直接由台风形成的暴雨历时短,暴雨笼罩范围小,一般为2~8万km2,但当台风登陆后形成的低气压若与南下的冷空气相遇,可形成大面积暴雨。
2、洪水成因及主要特征与风险
我镇地形北高南低,建成区内有多条内河,每年5—9月份为雨季。其中7-9月间为台风暴雨集中期,其特点是来势凶猛、历时短暂、雨量集中。降雨类型多为锋面雨,量多面广,在此期间,上游闽江流域也恰逢雨季,闽江水位上涨,直逼__市区,与辖区流域降水汇集,往往会造成水灾内涝。
(三)洪涝防御体系及工程措施
我镇主城区防洪工程主要系市属的登云水库。汛期来临前,各有关村(社区)及水库管理单位进行水库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水库溢洪道上的杂物,确保汛期水库排洪顺畅。
(四)重点防护对象
镇级******机关要地;城区经济中心等重点部位;地下商场、地下配电设施、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铁路、公路等交通干道以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
(一)组织机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挂靠镇农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二)组织机构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统一协调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2)在镇***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洪水、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调度命令,组织各村(社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
2、镇防汛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和上级防汛及气象部门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警报,并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传达到各有关成员单位。
(2)提出防洪防台风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执行、转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下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完成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措施的落实。
(3)负责镇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拨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镇人武部: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协助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和协调驻镇有关部队抢险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2)镇效能办:负责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对防洪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镇财***所:组织实施防洪排涝工程应急除险加固、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与镇防汛指挥部以及镇直相关部门共同向省、市、区争取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用。
(4)镇
城建办:组织、指导建设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建本系统的专业抢险队伍。在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城区的防洪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恢复市***设施、城市供水工作。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审查等工作。(5)镇***府办: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6)镇卫生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工作。
(7)镇民***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8)镇教育组: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9)镇园林所:负责组建本系统专业抢险队伍。抗灾期间,做好镇辖区内树木抗台加固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树木、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的修复工作。
(10)镇城管办:负责搞好城区内河管理和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汛期内河行洪通畅。负责组建本系统应急抢险队伍,抗灾期间组织力量巡查内河行洪状况,及时处理河道阻洪漂浮物,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区环境卫生清理。
(11)镇企业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督促企业成立防洪防台应急抢险队伍和储备抢险救灾物资。
(12)区安办: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3)镇农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防洪的日常工作和全镇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防洪工程的建设、监督和管理,搞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工作,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及林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遇农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并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14)__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协助当地***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15)其他镇直各部门:根据镇***、***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义务,全力以赴做好防洪防台风各项防御工作。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镇防汛办负责将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对暴雨、洪水、台风等监测、预报及时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并及时向社会有关信息。
2、工程信息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运行,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镇农办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发生重大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并在险情发生后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级别划分
1、江河洪水预警: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2、内涝预警:按降雨、闽江洪潮水影响、台风影响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3、台风预警: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三)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每年汛期前召开全镇防汛工作会议,部署防汛工作。汛期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患灾害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汛前落实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和防汛抢险队伍。3、工程准备。按期完成防洪防潮排涝工程、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病险工程和涉江涉河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镇防汛办负责修订完善__区__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制订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水库洪水调度方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编制部门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满足急需”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应急抢险需要储备防汛物资,主要以袋类和抢险救生物资为主;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应急抢险需要储备防汛物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依据“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 298-2004)的要求储备防汛物料;有防汛抢险任务的成员单位,按满足急需的原则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器材;受洪水威胁的企事业单位按自保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四)预防预警行动
1、闽江洪水预警行动
当闽江出现洪水时,镇防汛办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明传电报后,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并跟踪闽江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洪水预警信息。
2、暴雨渍涝预警行动
当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明传电报和气象部门专业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并将有关明传电报、天气预报传真到各村(社区)知悉,做好__区__镇暴雨内涝预警信息以及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各村(社区)及有关防汛成员单位做好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或物资。
3、台风灾害预警行动
镇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报告镇***府和镇汛抗旱指挥部,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五)主要防御方案
(1)进入汛期,全区小(二)型以上水库水位控制在汛限水位运行。
(2)当降雨达到五年一遇标准时(24h雨量约167mm),全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应全面投入防内涝工作,做好低洼地带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对易出现内涝的路段应实施交通管制,并加强对全区内河的巡查,及时清除内河阻水漂浮物,确保内河及明渠行洪畅通。
(3)当遭遇台风强降雨,内河水位仍持续快速上涨,城区将出现严重内涝时,区***府动员令,全区进入紧急状态,全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应全面投入防内涝工作,及时实施地下室封堵及低洼地带、危房危屋人员转移工作,并根据受淹情况适时扩大交通管制路段范围,必要时联系驻***部队增援,投入紧急抢险救生。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防洪应急响应
1、Ⅳ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a、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Ⅳ响应;
b、流域面积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中洪水;
c、小(二)型以上水库出现险情。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一位副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掌握发洪区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运行情况,检查督促水库按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运行调度,对其它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对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加强降雨监测,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镇***办、镇***府办和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及时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
(4)镇气象部门做好降雨监测和预报工作,并及时向镇***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Ⅲ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a、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Ⅲ级响应;
b、流域面积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
c、小(一)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d、城区及重要保护区发生内涝。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至少有一位副指挥坐镇指挥,部署防洪工作,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做好发洪区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其它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镇气象部门继续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镇防汛办监视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区的险情、灾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及时向镇***、镇***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和有关部门通报汛情。
(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6)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各乡镇(街道)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抗洪救灾各项命令。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镇人武部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驻区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3、Ⅱ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a、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Ⅱ级响应;
b、流域面积在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c、城区及重要保护区发生严重内涝;
d、重要小(二)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审议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签发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并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镇、武警部
队投入抗洪救灾。必要时负责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重点做好中型水库、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工作。
(4)镇气象部门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镇防汛办了解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收集发洪区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并及时向区***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汛情,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汛情,及时向社会暴雨、洪水等汛情信息。
(6)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各抢险队伍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镇民***办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镇卫生所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指挥部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镇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4、Ⅰ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a、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Ⅰ级响应;
b、小(二)型以上重要水库发生跨坝;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审议并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驻镇部队、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并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必要时,镇***或镇***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3)必要时,向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兵力、物资等方面支援。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继续做好中型水库、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提出重点防洪工程、保障部位、地域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镇气象局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7)镇防汛办反馈镇防汛抗抗旱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8)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负责本行***区域内防洪堤的巡堤查险,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9)镇人武部组织协调驻镇、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0)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村(社区)按照镇***、镇***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镇防汛办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区气象部门降雨过程结束以及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江河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的信息后应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此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将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镇***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或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区直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镇***府办公室根据镇***府指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区***府和区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区的支持。
(3)镇区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内涝灾害应急响应
1、Ⅳ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预报我镇有较大降雨或台风将在48小时内影响我镇时,为Ⅳ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及时预测预报降雨信息,并及时报告镇防汛办。
(2)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气象及水文部门和市防汛办预测预报降雨和闽江潮位信息时,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适时掌握雨情、水情,适时发出调度指令。
2、Ⅲ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区防汛办、省市区气象部门预报我镇降雨量可达100mm以上;或台风将在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镇;或闽江洪水流量达17000m3/s以上且遭遇我镇有较大降雨时,为Ⅲ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加强预测预报,及时向社会强降雨预警信息。
(2)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办领导带班,适时掌握雨情、水情,适时发出水库泄洪调度指令。
(3)镇城管办要做好道路雨水集水口、内河阻水设施的清查、清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要加强值班,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本系统本辖区防内涝各项准备工作。
3、Ⅱ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城区强降雨24小时雨量达五年一遇(167mm),且降雨仍在继续;或台风将在24小时内登陆或严重影响我镇;或闽江洪水流量达22000m3/s以上且遭遇我镇有较大降雨时,为Ⅱ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加密预测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镇***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及时向社会强降雨信息。
(2)镇防汛办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暴雨内涝的发展趋势,部署重点防内涝工作和应对措施。
(4)__派出所、交巡警中队等部门要对全镇易出现内涝的路段和过街地道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5)各有关村(社区)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在镇、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防内涝工作。
4、Ⅰ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城区强降雨24小时雨量达200mm以上;或台风12小时在泉州至宁德之间登陆时,为Ⅰ级响应。
(1)镇气象局继续加密预测预报,强降雨预警信息。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防暴雨内涝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3)镇防汛办反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内涝灾情和由内涝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上报镇***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镇农口要组织各村(社区)、各水库管理单位对各自管理的水库进行巡查,各水库水位要按经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调度运行。
(5)__派出所、交巡警中队等部门要根据受淹路段范围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并做好交通疏导和受淹地区的治安维护工作。
(6)各村(社区)及镇直各成员单位,按照区镇***、镇***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内涝工作,及时封堵地下室,转移低洼地带、棚户区的人员,有地下商场的要停止营业,转移疏散人员。
(8)镇人武部组织协调驻镇部队、武警部队投入内涝区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镇防汛办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降雨过程减弱,预报后期无较大降雨或降雨过程结束,应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把防涝工作重点转移到恢复城市正常运转和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工作,尽快恢复城区干道交通,修复城区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
(1)镇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镇***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或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必要时成立地下室、低洼地应急排水组,调运抽水设备。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防台风应急响应
1、Ⅳ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台风生成编号,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并进入东经130°度以西,北纬17°度以上,气象部门台风消息,为Ⅳ级响应。
(1)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镇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的监测和预报。
2、Ⅲ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消息,未来台风可能影响我镇,为Ⅲ级响应。
(1)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后,及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镇***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要求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2)镇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的监测和预报。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实行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村(社区)加强值班,并要有领导带班,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3、Ⅱ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及以上的台风在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影响是以沿海开始出现8级风或暴雨为标准)或登陆我市;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镇,为Ⅱ级响应。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由防汛、气象、水利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台风工作要求。
(3)镇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的预测预报,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视情况组织通信管理部门发送防台风的手机短信。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各村(社区)及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全镇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和部署,并将情况上报镇***、镇***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区域内的小(二)型以上水库运行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6)必要时,镇***办、镇***府办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并在广播等新闻媒体上专题播报。
(7)必要时,镇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分头深入有关村居(社区)及防御台风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8)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并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9)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及救生器材。镇人武部迅速组织好***、警抢险救灾队伍,一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4、Ⅰ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或登陆我镇,为Ⅰ级响应。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主持召开由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必要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镇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次紧急动员与部署。
(3)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防抗台风落实情况。
(4)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登陆、严重影响或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向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应认真抓好低洼、危房、工棚、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小(二)型以上水库防洪调度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应急响应工作。
(6)镇城建办指导相关地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7)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辖区内风景名胜区、公园、旅游景点等适时关闭;
②中小学校、幼儿园适时停课;
③对部分区域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④报请镇***、镇***府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8)镇***办、镇***府办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专题播报。
(9)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应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镇人武部协调驻镇***、警抢险救灾队伍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1)全镇区各类抢险队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2)有关部门传达贯彻全镇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镇效能办对各部门、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响应结束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区气象部门台风警报解除阶段信息。
(1)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警报解除信息后,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奔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受灾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向省、市、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省、市、区有关部门的支持。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6)镇防汛办及时统计和评估相关地区受灾情况,并上报区防汛办。收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并上报镇***、镇***府和区防汛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7)镇宣传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8)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村(社区)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洪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通讯干线中断时,利用卫星通讯手段,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必要时,通信部门调度应急通信设备。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镇防汛办要做好镇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保障工作,确保洪水预警报、远程视频监视、卫星云***接收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
1、抢险队伍保障:镇人武部协调驻镇部队组成的抢险突击队伍,负责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治安保障:__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物资保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防洪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储备一定数量的一线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物资、供应等相关部门负责应急调配用于防汛抢险的物资器材。
4、资金保障:镇财***所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防台风应急预案第6篇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超强台风带来的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生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强台风战略研究报告》。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超强台风灾害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实行行***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依法实施,科学调度,立足基层,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
1.5 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突出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防避为主,全民发动,统一指挥,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主要内容为:
1.5.1 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居住人员;
1.5.2 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居住人员;
1.5.3 三、四类危(旧)房户、沿海直接迎风的二类房户、沿海作业(近海养殖、造船企业、施工企业等)人员、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员、临时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域居住人员;
1.5.4 可能出险的一线海塘(涵闸)内居住的人员;
1.5.5 各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
1.5.6 工厂、商店、教堂、庙宇、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
1.5.7 水文、气象测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新闻媒体和防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超强台风,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防、避、抢、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市***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水利局局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由市人武部、预备役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供电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人防办、温岭海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浙江电信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浙江移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应急办事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事机构由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防洪抗旱调度组、信息综合组七个机构组成,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台日常工作。
2.3 各镇(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2~3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明确防汛责任人(AB岗)和防汛联系人。城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水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工作。
3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分级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3.1 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2 较大(Ⅲ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闽中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 重大(Ⅱ)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闽北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4 特别重大(Ⅰ)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风暴潮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各镇、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水位、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信息。
4.2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河道、海塘、涵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 预防与预警
4.3.1 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4.3.2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告知群众转移。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4.3.3 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登记造册,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4.3.4 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明确联系人,尽早到达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救护点,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4.3.5 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设、国土、建工、民***、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建立档案,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4.4 防台风检查
防台风检查分级开展,分单位自查、镇(街道)及部门检查和上级督查。检查主要内容为防台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预案及应对措施完善、人员转移、机电及设施工况、物资储备等重点。每年汛前定期开展检查,台风来临前重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4.4.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有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 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加强在建工程、船只、避风港、地质灾害
隐患点、水利工程、高空建筑、高速公路、铁路、市***、电力、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厂房、临时房及广告牌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业主单位(或责任单位)及时处理。
4.4.3 各镇(街道)重点检查防台风组织体系建立、人员转移台帐、危房、集中安置点、被转移对象应急知识以及预警措施和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应急响应
5.1 Ⅳ级应急响应
市三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加强值班,关注国内外台风预报成果,密切注视台风动向,部署有关工作,掌握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将台风信息上报市委、市***府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5.2 Ⅲ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防汛防旱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接镇(街道)、水工程管理单位视频会商系统,部署防台风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灾情核查等情况。市三防办做好信息工作,及时将防台风信息报告市委、市***府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
5.2.1 市水利、气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值班,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市三防办主任到岗值班,通知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
5.2.2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的监测,及时准确地做好台风趋势的预报,与市三防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台风动向,并向公众。
5.2.3 水利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要了解掌握水库、河道蓄水情况,科学调度,组织各项安全措施的再检查、再落实。
5.2.4 海洋与渔业局、交通局等单位要了解掌握船只出海情况,及时通知船只避风。
5.3 Ⅱ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并连接有关镇、水工程管理单位视频会商系统。必要时启动应急办事机构进岗开展工作。市气象、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做出雨量、风力、潮位预报;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向全市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人员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府部署防台工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 5.3.2 气象部门要作出台风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并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和市三防办报告。
5.3.3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副指挥召集气象、防汛、水利等部门分析会商台风发展趋势、降雨量级等情况,市三防办将会商结果及时通报各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部署全市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5.3.4 交通、海洋与渔业部门要立即通知出海船只回港避风或就近港口避风;必要时组织做好本地船只的外出避风工作,做好沿海养殖人员的撤离准备。
5.3.5 水利部门要根据水库蓄水情况科学调度,组织对病险水库、海塘和下游有人居住的山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抢险及水库下游人员安全转移方案和措施。
5.3.6 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防台抗灾准备,组织各地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
5.3.7 建设、交通(港航)等各有关部门对码头、机械设备、施工工地、沿海各种设施、各类建筑物按抗台风要求做好加固防护工作。
5.3.8 旅游部门要督促各地组织受台风影响景点的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5.3.9 各有关部门要对低洼地段、危房、临时房、工棚等居住人员做好转移的准备。
5.3.10 新闻单位及时播发气象部门的台风警报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防台风工作部署。
5.3.11 市三防办做好麻袋、土工布等防汛抢险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交通、建工部门及各镇(街道)落实抢险机械设备、车辆到指定地点区域。
5.4 Ⅰ级应急响应
市委、市***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全民动员,紧急避灾:
5.4.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副指挥进岗工作,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人员紧急撤离指令;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全部进岗到位。紧急通知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防台
风工作。
5.4.2 气象部门要及时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雨量等级的预报,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市三防办报告,向各镇(街道)、市属各部门通报,同时向公众。
5.4.3 报请市委、市***府召开全市防汛抗台紧急会议,动员全市***、***、***、民全力做好抗台抢险工作。
5.4.4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镇(街道)发出人员转移命令,各地组织危险区域群众安全转移;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5.4.5 ***门接到停课通知后,及时通知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学校和幼儿园指派专人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的儿童;开放体育馆、教室等供群众避险;旅游部门要做好各景点游客的安全防范工作。
5.4.6 卫生部门组织派遣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设立临时救护点,及时救助和***受伤的群众。
5.4.7 水利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赴一线检查落实水利工程保安措施,根据降雨量预报及实际情况,做好水库、河道的洪水调度,检查督促水库、海塘、涵闸管理人员增加对工程的巡查次数,加强对工程运行的观测。并根据降雨量预报,科学调度,适时预泄预排。
5.4.8 人武部、武警部队、驻温部队及时支援地方抗台抢险。
5.4.9 ***门要做好紧急防汛期的社会治安工作,根据灾情的发展,对部分区域实施管制。
5.4.10 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对回港避风渔船的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渔船上人员,必须全部撤离;沿海养殖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
5.4.11 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海上运输船只安全的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和指导对此类遇险船舶的救助。
5.4.12 ***门组织、督促各地做好各相关码头及客、货运输船舶停止营运工作,做好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
5.4.13 工经、安监等部门督促、指导修造船企业做好无动力船舶的安全工作,检查、督促修造船企业、工矿企业做好停工停产和人员安全转移。
5.4.14 国土资源部门督促各地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和隐患点的检查,督促各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员撤离工作。
5.4.15 新闻单位要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的汛情、灾情、险情,增加对台风动态和抗台抢险措施的播放次数,及时向公众抗台信息。新闻单位的记者要深入一线,及时报道防台抢险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事迹以及灾情情况,灾后要及时编制抗台抢险电视片。
5.4.16 电力、通信、供水、供气部门组织抢险小分队,一旦线路、管道中断,迅速组织抢修。
5.4.17 建设(市***)部门做好在建工程、广告牌、行道树等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城区排水系统及排涝涵闸运行状况及时排涝;落实城区安全供水措施,确保台风期供水安全;组织抢险小分队做好市***设施的抢修准备;根据全市农房调查成果,检查、督促各镇(街道)三、四类危(旧)房人员及沿海直接迎风二类房等避灾对象的转移安置工作。
5.4.18 农林部门要组织落实大棚种养业的保棚等应急措施,督促各地做好处在危险地带的种养业人员和畜禽的转移工作。
5.4.19 旅游部门要督查各风景旅游点游客返回情况,确保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5.4.20 各镇(街道)、各部门按照避灾对象台帐落实好群众转移安置,并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命令组织做好一线防台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
5.5 社会动员与参与
5.4.1 发生台风灾害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4.2 必要时可通过当地***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台抢险。
5.6 信息与宣传
5.5.1 防台抗灾等信息,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市民***部门统计上报市委、市***府审核和。
5.5.2 防台抗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市内有重大影响的台风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市委、市***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新闻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5.7 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委、市***府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 善后工作
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时召开抢险救灾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水利、民***、城建、交通、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到抗灾一线慰问灾民,指导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
6.1 市民***局、市三防办及
时掌握汇总灾情灾损,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防汛物资调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评估工作,做好向上级***府的汇报准备工作。
6.2 工经、财***、贸粮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灾后恢复所需的物资、资金、器材等供应,优先安排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修复所必需的资金与物资。
6.3 民***部门认真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帮助受灾人员进行生产自救。
6.4 水利部门对损毁的水利工程设施及时制订修复计划,并督促业主单位(责任单位)尽快予以修复。
6.5 卫生部门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加强灾区检***防***,防止***病流行。
6.6 交通、供电、通信部门组织力量抓紧修复被损毁的道路、供电、通信等设施。
6.7 农林、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林、渔行业的生产自救,尽量减少农林作物和水产养殖的受灾损失,确保市场农副产品的正常供应。
6.8 保险部门深入投保单位,做好理赔工作。
6.9 灾后,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民***局、市三防办上报灾损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汛情、灾情、抗灾情况及经验教训,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交书面报告。
7 应急保障
7.1 抢险队伍保障
7.1.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7.1.3各镇(街道)应当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专业抢险队伍,社区应当组织群众参加防台救灾工作。
7.2 物资保障
市级防台抢险物资由市三防办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负责储备,各类储备物资要符合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规定,满足防御超强台风的要求。各镇(街道)应按规定储备必要的防台抢险物资、机械设备、小型发电机,以备重大灾情发生时的应急使用。
7.3 资金保障
市财***、发改、民***、水利、金融、保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筹措、落实抢险救灾资金,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落实好救灾、恢复生产所需的信贷资金。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7.4.1 防台抢险的通信联络方式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传和市、镇防汛防旱指挥视频会商系统为主;固定电话出现故障时,由市电信局提供备用应急通信设备,并及时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设备。
7.4.2 各镇(街道)、市防指成员单位要公布抢险救灾值班电话,接受险情警报与救援求助。
7.4.3 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台抗灾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
7.5 卫生防***保障
市卫生、农林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6 培训与演练
7.6.1防汛防台知识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6.2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7 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超强台风过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专家组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制定,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本预案制定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抗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或报请市委、市***府给予表彰;对在防台抗灾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台风应急预案第7篇
本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预案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1、职责:
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④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行动协调组xx、xx、xx、xx、xx及1—5年级各班班主任)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医疗救护小组xx、xx、xx、xx)
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或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五、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