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管理篇1
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是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实行机构编制的依法管理,是***和国家的一贯要求。***同志早在年就提出“编制就是法律”的著名论断,改革开放后,他明确要求建立编制管理制度,强调“制度化以后,编制就不会臃肿,该用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该用几个人就是几个人。”***的全国代表大会也把机构编制法制建设作为行***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反复强调,多次提出要求。***的十三大指出,要完善行***机关组织法,制定行***机关编制法,用法律手段和预算手段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十五大提出,要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的十六大进一步强调要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的十七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治的高度,要求“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最近召开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把“实现***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作为行***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这些精神和要求,对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的领导下,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行***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行***管理体制和***府机构改革的进程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为适应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需要,***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在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作为新中国第一部规范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法规,《条例》填补了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制空白。《条例》实施一年来,各方面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机构编制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可以说,《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实行依法治国和推进依法行***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十七届二中全会的要求,地方***府机构改革即将全面展开,《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在为加强地方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的同时,也为推进地方***府机构改革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机构编制是***和国家重要的执***资源,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是行***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不断健全机构编制法制体系,实行机构编制的依法管理,有利于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从制度上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巩固改革成果,为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必须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
《条例》科学总结了我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长期以来的实践经验,着眼于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秩序,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原则、内容、权限、制度、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范。在***出台《地方各级人民***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同时,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联合制定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这些法规和文件,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应当深刻理解,准确把握。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条例》确立的基本管理原则。《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行***管理体制和***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必须切实遵循《条例》确立的管理原则,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保证***府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能,保证改革目标的全面实现。
科学配置职能、综合设置机构、加强职责协调,是《条例》关于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府行***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相协调”。为解决职责交叉、***出多门、推诿扯皮等问题,《条例》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府行***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机构承担”,并专门规定了部门职责协调的程序。这些规定,准确把握了***府机构改革的大方向,体现了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对于在地方***府机构改革中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必须遵照《条例》规定,依法实行机构的综合设置和职能的优化配置,加强职责协调,加强对职责履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管理体制。
实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是《条例》在维护机构编制纪律方面作出的严肃规定。《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同时规定,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下级人民***府行***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人民***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机构。必须切实遵循《条例》规定,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确保改革进程不受干扰。当前要特别强调,坚决防止改革前出现“突击性”的增设机构、机构升格和随意增加编制等问题,为地方***府机构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是《条例》为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提出的重要举措。《条例》明确要求,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行***机构应当使用行***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这些规定,对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机构编制、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坚决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坚决依法处理。只有真正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才能有效防止机构编制膨胀,巩固地方***府机构改革成果。
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必须统筹处理好深化改革与依法管理的关系,全面规划,重点突破
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必须与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相一致,要以改革的深化促进和带动管理的法制化,以管理的法制化保障和支撑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按照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的基本要求是,不断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逐步实现国家机构、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为***府全面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加强对机构编制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标准,为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基本秩序提供有效的法制约束;依法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推动建设服务***府、责任***府、法治***府和廉洁***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的总体目标是,与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相适应,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机构编制法制体系,实现***府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今后五年,要着力贯彻十七届二中全会有关“加强和改进***府立法工作”、“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紧制定和完善机构编制方面的法规和制度,特别是机构编制管理的程序性规定,为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打下制度基础。
进一步健全国家机构的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研究《***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工作规则和配套办法。
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体性法规。结合行***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统筹考虑、有序推进部门组织立法,逐步出台部门组织行***法规,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法律。在进一步完善“三定”规定的同时,逐步以立法形式对各部门的性质、法律地位、职责权限、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以及领导职数等作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规范。在制定和实施部门组织单行法的基础上,适时研究制定部门组织基本法。
编制管理篇2
一、严格中央编委下达行***编制的使用范围和对象
这次下达的***法专项编制,主要用于***法基层和一线中使用省定编制的人员。其中包括:已授予警衔的人员,法官、检察官和审判、检察辅助人员,进入***法机关前已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使用行***编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调入的人员,已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其他使用省定编制的人员,必须经统一考试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录用。凡考试不合格人员,其他不适合在***法机关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使用***法专项编制,要逐步予以清退。省定地方编制一律核销,不得继续使用。今后,不得再自定编制用于***法机关。
这次下达的用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机构的行***编制,主要用于已在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调入或经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自定编制全部核销,不得再继续使用。今后,各级均不得再自定编制用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机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机构编制也不再专项下达和单独统计。
这次下达的其他******机关行***编制,全部用于核销经省同意按行***编制为基数核定一定比例的机关后勤行***管理服务人员单列编制,并从乡镇空余行***编制中再调剂一部分,一次性核销省定地方编制。今后,不允许再自定编制用于******机关。
二、严格履行行***编制调整申报程序
各地要严格执行《**省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今后,各级******机关确因工作需要增加行***编制的,应提出调剂建议,并按《管理规定》的规定程序逐级向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书面申请,经批准下达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核定地方编制或事业编制用于******机关。
三、严格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
《机构编制管理证》管理制度,经多年实践证明,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继续坚持,不断完善,并积极探索和总结实名制管理办法。要大力加强**省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实施省直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努力实现行***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供养数对应的实名制,建立健全组织、编制、人事、财***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今后,凡******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公务员(工作人员)前,必须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编制审核书面申请。经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编制审核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公务员(工作人员)手续。
四、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工作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新形势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障,是机构编制部门和组织、人事、财***、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共同职责。为了加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逐级开展机构编制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五、严肃行***编制管理纪律
编制管理篇3
一、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的创建背景及历程
**年8月,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监督行为,健全约束机制,巩固改革成果,市编办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博采众家之长,在市级******群机关、事业单位分类建立和实施了机构编制手册管理制度,并在全市各县区分步推行。《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的推行应用,实现了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和有序化监督,增强了人们的机构编制观念,控制了人员的盲目膨胀,促进了编制管理的规范化,使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面对越来越繁重的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任务,《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作为凭证式的管理手段,其局限性和诸多不适应日益显现。比如数据相对静态、程序相对繁琐、对各单位的即时监控乏力、查询或汇总资料颇费时间等,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仍然不高。面对机构编制工作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切实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服好务这一课题,我们精心思考,锐意创新,紧密契合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最终形成了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在创新工作载体上做文章的思路,萌生了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微机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创建"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的大胆设想。
**年初,在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和多次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们专门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全面展开了系统软件设计编程的实施工作。同年6月基本完成编程初稿,10月初在市编办正式投入使用。初版系统软件采取FOXPRO语言在DOS环境中运行,可提供多项统计、自由组合打印等实用功能,但由于技术支持方面的问题,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便。**年初,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重新设计编程,采用DELPHI3语言程序,成功开发了WINDOWS版本系统软件。**年底,针对该系统实际运行中一些技术处理不到位的现象,第三次对系统软件进行了创新优化,编程语言升级为Delphi5,采用了合理的分类统计方法和代码方式,并对原有打印方式进行了彻底的改进,使得三版的系统软件实用性大大增强,统计速度明显提高,操作界面更加符合人性化设计,表格打印效果及灵活度也大大改善。2001年6月,根据省编办在全省建立统一《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证》的要求,再一次对系统软件的内容、设置等做了相应的调整与充实,使其功能效用更加完备,充分体现了《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证》中所列的全部内容,详尽包含了对机构编制人员的各种描述及其相应数据的管理。2001年9月,四版"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系统"软件在市级机构编制部门成功运作的基础上,逐步在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推广使用。截止2002年11月初,成功实现了市县区机构编制信息微机联网。
二、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的程序设置和特点
《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系统》软件,在研发、应用、调整和修改过程中,内容不断优化,设计更趋合理,功能更加强大,运行科学高效,真正体现了业务和技术的有机融合,界面和形式的科学规范,操作和使用的灵活高效。
一是内容设置全面具体。整个信息处理系统,由主程序、机关数据库、事业数据库、数据参数库等几部分组成,包含了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的各项基本要素,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各方面的详细情况。其中,单位信息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编号、批准文号、标识代码、系统类别、机构类别、机构级别、经费形式、主管部门、编制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生产工人、领导职数等内容;内设机构信息包括:内设机构全称、机构级别、编制数、领导职数、正职、副职等内容;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治面貌、毕业院校、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职级、聘任职务、聘任职级、聘任时间、职务名称、职业身份、个人身份、工作岗位、行***职务、职务类别、职务级别、实际职级、任职时间、离退休时间等内容。
二是系统功能强大实用。根据机关事业单位数据、类型、结构的不同,系统数据库分为机关、事业两大类,每类均包括各机构基本情况、内设机构组成和人员组成情况等三部分,对应单位信息、内设机构、在职人员、分流人员、非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情况六个数据库。除载有《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证》所有表格外,结合工作实际,还增设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数情况表、机构编制基本情况表、实有人数基本情况表等内容,比较全面地体现了对机构编制人员的各种描述及其基本情况。对各类数据库均提供了相应的数据编辑、查询统计、数据维护、快捷检索、自动制表、资料打印等项功能。在具体运用中,可快速、准确地实现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信息核对、监控和管理,以及各项目总体与分系统、分部门、分类别、分结构的数据统计和汇总。
三是技术设置科学合理。系统软件采用目前最先进的windows程序开发工具之一的Delphi5作为编程语言,具有执行速度快、占用内存小等优点,广泛适用于PWin95、PWin98、PWinnt4.0、PWin2000、PwinXP等操作系统,BDE,16M以上内存,20M以上硬盘剩余空间。系统结构较为合理,共建有20个运行窗体,1个主程序,13个数据库文件,1个系统参数文件,2个校对文件和DATABF(数据备份目录)、ZYZZ(主要职责存放目录)、HELP(帮助文件所在目录)、DWGS(打印格式库存放目录)等四个子目录及其相应程序组成。同时,程序安装非常简便,整个系统软件安装盘只有两张软盘组成,插入一号盘根据提示输入使用者姓名及安装路径等信息后开始安装,然后插入另一盘继续安装即可。除此之外,为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系统以加密方式设定了密码;为有效利用内存资源,每个窗体只有在需要时才建立,使用完毕后自动删除,并释放出所占内存空间;为充分利用桌面资源,系统使用了多页技术,当编辑数据时,将根据不同项目,自动转换到相应的输入法,对限制输入内容的项目,则采用选择录入的方法,其数字来自参数库;为使数据汇总和统计达到较为满意的速度,采用较为先进的分类方式,视窗跟踪显示进程;为提高系统软件的实用性,采用了独创的组合技术,根据不同选择对象,可自动生成包含不同项目的封闭表格;为增强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打印前可全屏预览。
四是操作方式简便易行。系统操作以菜单或工具栏中的快捷***标为基础,使用鼠标或快捷键选择不同功能,即可得到所需结果。系统对桌面和窗口的每项功能都作了简短的说明,鼠标指向不同对象,屏幕的最上行会显示出当前状态或功能提示,可使操作者在使用中得心应手。
五是运行机制完善高效。系统在日常运作中,全部管理工作均通过微机操作完成,实行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运行机制。即,微机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证同步运行,系统数据库的内容随时跟踪管理证的内容,依据其内容的变更而做相应的调整,并随即打制出新的表格,充实到机构编制管理证内页中,使两者内容始终保持完全一致,保证了系统运行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三、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的主要成效
"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的创建和推行,使我市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由静态封闭跃变为动态开放,由烦琐拖沓转化为简捷高效,由松散随意发展为严谨有序,并推动了编制部门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运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意义影响深远
----推进了办公自动化,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在机构编制工作跟踪和动态化管理中,系统软件丰富的信息资源和灵活适用的编辑、查询、统计、汇总等功能,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数据的采集、表格的描述、资料的汇总,提供了准确便捷的服务载体,丰富和扩展了信息的获取量度,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系统在数据库信息统计基础上,设定了机构编制工作中所需的各种表格及经常涉及的基本情况,可迅速打印,汇集成册。这种管理程序化、功能系统化的数字采集方式,不仅极大地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推进了办公自动化,还明显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仅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度统计报表为例,以往按传统工作方式,需两个多月的时间才能完成,推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处理系统以后,报表内容直接与系统数据库信息接轨,可迅速调用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即刻完成上报工作。
----增强了工作针对性,管理服务实现双赢。
系统所提供的******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总体汇总和分系统、分部门、分单位的局部汇总功能,以及按不同层次不同组合分类分段统计汇总的功能,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分布、比例等基本情况一目了然。适时对系统内部数据库信息资料进行具体分析、综合评价、研究探讨,可为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领导决策,为机构编制的科学设置和规范管理,以及组织、人事、财***等部门制定有关***策,提供多维、准确、可靠的客观依据,从而便利了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了解和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在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方方面面,可随时根据需要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详细资料。
----推动了资源信息化,网络体系构建成型。
以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以机构编制数据库为核心,充分运用电子信息化和网络通讯手段,实现了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微机联网,构筑了信息网络和资源共享平台。各县区的数据和信息可即时传报,为准确及时掌握基础动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供了极大便利。各类机构编制报表可直接应用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库的联网功能,综合汇总和分类统计,可在瞬时完成。同时,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用,构建起了网络体系的基本框架,为全省乃至全国联网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实现了思想大***,创新理念不断增强。
编制管理篇4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全国机构编制系统***务信息化建设*-*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湘发[*]2号和市委、市***府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转变管理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效率,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经报请市委、市***府领导同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统一使用《网域机构编制管理软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域机构编制管理软件》的特点
根据不同的管理需要,本软件分为地市版、县级版、主管版、基层版。地市版适用于地级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县级版适用于各县级市、县、区的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主管版适用于有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版适用于没有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这四个版本的软件均可***使用,互相之间可以交换数据,也可以联网使用,方便“一站式”电子***务管理。具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数据兼容性强,操作简单,功能强大。该软件与中央编办统计软件共享数据库,保证数据兼容,可极大地提高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效率。本软件带有智能化的向导功能,每一步操作都有即时提示,使用起来十分轻松方便,信息储存、查询、统计、申报、开编等整个管理流程符合电子***务要求。
二是查询项目丰富。机构查询项目包含: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形式、各类编制数等;人员查询项目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经费形式、编制类别等。同时还可以进行多项目组合查询,根据需要可将查询结果导出成各种形式的文件。在查询、查看人员信息中,只需按Ctrl+J即可实现不同视***模式的切换,方便浏览和读取。
三是数据的安全性能好。本软件采用身份和密码验证的登录方式,防止其它人员获取数据。软件在运行前后自动进行两次数据备份,确保了数据的安全性。在数据录入的过程中,能自动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并能及时提示用户更正。
四是数据交换灵活。在使用过程中,数据库中的数据可交互利用,上传下送极其灵活简便。通过分布式数据录入与管理,大大地减少了机构编制部门、主管部门的信息录入与维护的工作量。
二、工作步骤
本软件的使用和推广工作从*年9月份开始,*年1月试运行。具体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以会代训。9月底以前召开推行使用动员大会,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分管***工的领导、组织人事科长、负责软件具体操作的人员参加。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部署该软件的推行使用工作。
第二步,信息采集。培训结束后,各单位即开展人员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11月底前完成。
第三步,审核、接收数据。市直各行***事业单位在12月至次年1月份(具体时间见附表)将本单位应上报的数据用优盘上报到市编办相关科室审核、接收。
第四步,调试运行。*年1月管理系统试运行,录入数据导入年终统计软件。2月份以后,日常事宜试用软件系统管理,各单位申报人员编制除填报纸质申报表外,同时用优盘报送人员信息。
三、有关要求
推行使用《网域机构编制管理软件》,建立行***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实现机构编制宏观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的客观需要,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并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1、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市统一推行使用《网域机构编制管理软件》是我市电子***务建设的重要工程之一,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在做好本单位应用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及时、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2、要加强分工合作。根据软件特点,单位机构编制数据录入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人员情况数据录入工作由各行***、事业单位自己负责,报同级编制部门审核、接收。
编制管理篇5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是***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策之一。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组织
第十一条城市人民***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人民***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第十二条城市人民***府提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做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
第十三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
(一)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组织前期研究,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按规定提请审查。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三)依据***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请审查和批准。
第十四条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对于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区域统筹与城乡统筹、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专题,应当在城市人民***府组织下,由相关领域的专家领衔进行研究。
第十五条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应当在城市人民***府组织下,充分吸取***府有关部门和***事机关的意见。对于***府有关部门和***事机关提出意见的采纳结果,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专题组成部分。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充分听取***府有关部门的意见,保证有关专业规划的空间落实。
第十六条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城市人民***府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
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应当按规定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调整报告,经认定后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调整。城市详细规划调整,应当取得规划批准机关的同意。规划调整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开,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公示。
第三章城市规划编制要求
第十八条编制城市规划,要妥善处理城乡关系,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体现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体现城市特色,考虑城市安全和国防建设需要。
第十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对涉及城市发展长期保障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十条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研究确定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它上层次法定规划为依据,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按照人口与产业、就业岗位的协调发展要求,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二条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明确近期内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发展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发展方向、规模、空间布局、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安排,提出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
第二十四条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具体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提出控制指标,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第二十五条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应当编制专门的保护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六条城市规划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成果文件、***件与中说明、专题研究、分析***纸等表达应有区分。城市规划成果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
第二十七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城市规划,提交的规划成果应当符合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
第四章城市规划编制内容
第一节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十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具体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策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四)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五)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七)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八)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九)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第三十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二)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三)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四)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五)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六)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管辖范围内。
(七)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第三十一条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二)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三)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四)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五)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七)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八)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九)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十)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十一)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十二)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十三)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十四)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十五)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六)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十七)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八)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策建议。
第三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三)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局。
(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置和界线。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七)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第三十三条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纸和研究报告。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纸及(说明、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等)。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三十四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的原则。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五条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原则上应当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并不得违背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近期建设规划到期时,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新的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六条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二)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三)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四)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
(五)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措施。
(六)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
第三十七条近期建设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纸,以及包括相应说明的。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三节城市分区规划
第三十八条编制分区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片区特征、河流道路等自然和人工界限,结合城市行***区划,划定分区的范围界限。
第三十九条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
(二)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和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三)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
(四)确定主要市***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五)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
第四十条分区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件,以及包括相应说明的。
第四节详细规划
第四十一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二)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四)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五)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第四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第四十三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二)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
(三)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四)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五)市***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六)竖向规划设计。
编制管理篇6
近年来,新晃县把领导职数管理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效率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推行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裁减领导职数,实现了职数配备的负增长。20**年底,全县******群机关领导班子成员配备175名,比"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少配16名;县直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46名,比核定的领导职数少配4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配备156名,比核定的领导职数减少了29名。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在人员编制中确定在一个合理的比值内,有效地克服了"官多兵少"的现象。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营造按职数配备干部的良好氛围。在组织实施上一轮机构改革中,该县针对行***机关中普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及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领导职数过多不仅是个数量问题,主要还在于内耗严重,容易滋生官僚习气,造成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九羊十牧",无事生非。要真正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精干、高效,必须强化领导职数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配、滥配。结合贯彻中办厅字[2002]7号、湘发[20**]2号、怀发[20**]3号文件和修订颁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领导职数配备管理作出的纪律规定,县编委会议、县委***会议分别列出专题,围绕领导职数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了思想认识。同时,该县还利用电视、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使"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纪律规定深入人心。
二是坚持领导班子职数管理制度。在县直******群机关"三定"方案、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中,对领导职数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湘发[20]5、8号文件精神,规定县直局级班子一般只配1正2副,人员编制在4人以内的单位,只配1正1副,县***府工作部门******一把手原则上实行"一肩挑"。乡镇领导职数的配备,二、三类乡镇不超过9名,四类乡镇不超过7名。全县******群机关领导职数核减12名,乡镇机关领导职数核减18名,县直承担行***职能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减5名,全县纳入机构改革的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减130名。县编办对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建立台帐,领导职数异动登记上册,随时为县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组织部门在呈报干部任免之前,首先确认有无领导职数空缺,只有在职数限额内才制定配备方案,再按程序呈报。凡是超职数配备干部的任免请示,不受理、不研究、不审批。
三是运用改革的办法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领导职数管理工作中,最棘手的是过来超配干部的消化问题。该县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拓宽"出口"。首先,推行职位竞争上岗。该县对******群机关内设机构、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股级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一律推行竞争上岗,实行公开选配,有47名原正副实职干部在竞争中被淘汰。其二,实行领导干部公开招考。近几年,该县从空缺职位中拿出18个科、局级领导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不搞按资排辈,近亲繁殖。其三,大力调整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在乡镇换届中,对23个乡镇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公开考评,对21名原班子成员因群众推荐票达不到要求被就地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对县直******群机关班子成员,实行民主评议***员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组织部门考核与***纪检部门监督相结合,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准确识别和认定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几年来,先后对14名不胜任现职的科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通过改革的办法,疏通了干部"下"的渠道,有效解决了以往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的职位控制难、能上能下难的问题。
四是强化领导职数责任追究制度。首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级******一把手对领导职数管理工作负总责,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不按规定配备干部的,"一把手"承担领导责任。其二,严把领导职数审核关。几年来,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运作,对个别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或上级明确规定增加职数的,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超职数的单位不调进领导干部,不提拔、不公招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坚持做到"先出后进"、"只出不进"。其三,强化检查监督。每年年底,县委组织部门会同纪检、人事、编制等部门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职数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不按规定、随意增加领导职数的严肃批评教育,督促制定整改措施限期纠正。
编制管理篇7
一、档案归档制度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1.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2.公司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署完备。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貌。
5.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同一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6.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7.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正本,本企业编制的文件应附发文底稿。
8.归档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9.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10.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11.为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的纸张必须优良,纸面清洁,书写文件材料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禁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牢固的书写材料。书写工整、***像、字迹清晰。
二、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照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三、归档时间:
1.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第1季度连同收发簿一同移交档案室归档。
2.凡专项工程、专题项目、科研课题等由发生部门将文件材料整理后经部门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4.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接收归档。
5.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及有关部门保存一年,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6.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7.荣誉档案由行***部收集整理后于次年统一归档。
8.声像档案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整理归档。
9.相关会议(技术会议、专题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在会议结束后归档。
10.外出、出差考察材料由当事人在回来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1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随进归档。
12.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13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二、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是档案室的日常业务工作,是档案更好地为生产提供利用服务的基本形式,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本公司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者,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阅档室查阅。查阅内容根据档案密级程度,取得相关领导签字,同时做登记。
2.本公司有关人员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借出者,须办理相关手续,超过两天以上归还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但要如期归还。
3.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反映给主管领导。
4.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只限在本室查阅,一律不外借,且抄摘内容也须经***同意审核后方能带出。
5.凡属不成熟的现行技术资料及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的保密制度
1.凡属密级档案,必须正确地标明密级,并妥善存放。
2.非综合档案室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库房门窗及箱柜应随关锁。
3.全体职工对密级档案、文件、资料均须严格执行企业保密规定,不失密。否则应追究责任。
4.凡查阅密级档案,均须办理审批和借阅手续,一般只允许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带出或复制,确属需要者须办理相关手续。
5.查阅人员对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责任。
6.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7.定期对保密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四、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入库检查:
1档案出入库房要清点、登记。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2.入库底***应批边分类装袋,照片、磁带等声像档案应存放入专用档案盒(袋)内。
3.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库房管理:
1.档案库房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档案柜、卷排列科学、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调卷。
3.库房门窗须安装窗帘,库房内采用白炽灯且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期。
4.避免光线直射档案,更不能在烈日下曝晒档案。防止有害生物对档案的危害。
5.库房内应有空气调节和温湿度计等设施,及时做好温湿度记录,温度应控制在14度——24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6.库内及库外应科学地安设温湿度记录仪表,库房应专门安装空调设备。
7.库房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定期检查,杜绝一切发生火灾的可能。
8.档案库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潮、防湿、防虫、防尘。
9.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10.每年9月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抽样检查,掌握档案管理情况,为科学管理积累资料。
五、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档案法》及《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编制本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其中会计档案见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表。
2.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保管期限从长。
3.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监别档案的价值。
4.档案通过鉴定,要求保管期准确,案卷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如果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修改、补充。
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会同总工办核查、总经理审批。销毁档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鉴定小组指定人员会同保密、保卫人员销毁或监销,防止失密。
档案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六、档案保管统计制度
一、档案库房须与办公室、阅档室分开,并有防火、防光、防潮、防虫防尘、防霉、防盗和防高温等“八防”设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档案库房严禁堆放食品和易燃易爆物,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建立健全档案的接收、移交、库藏、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统计台帐。
四、做好档案接收、移交、保管、鉴定、利用各档案构成情况的准确、及时、科学的统计工作。
七、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责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深刻领会上级档案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策,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努力学习业务,钻研各类档案理论基础知识,充分掌握综合档案室库存档案的各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操作自如。
三、检查督促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收集管理的文件材料和立卷归档的诸多环节应严格把关。
四、组织档案网络成员进行业务学习,交流档案管理经验与体会,开展档案工作的检查评比,不断促进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争取领导支持,做好档案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六、组织制定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七、负责综合档案与各部门分公司的工作协调。
八、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方针、***策,坚持以法治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本部门各项工作做好服务。
二、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做好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收集、登记、整理、编目、保管、借阅。
三、积极做好档案的服务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四、做好档案的“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编制管理篇8
[摘要]机构编制实名制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它的产生最根本的原因是时代背景的改变、编制与实有人员不符、行***成本的增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要使其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必须要拓展思维,多角度深层次,探索完善这一管理模式。
[关键词] 机构编制;实名制;理性认识;对策建议
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任务,实际上就是研究和处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问题,在一定层面上解决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和社会快速转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机构编制实名制应时而生,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拓展了新的视野。我们肯定它存在的积极意义,同时也有必要理性的思考和完善这一新的管理模式。
一、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理性认识
机构编制实名制的产生,是经济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也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客观需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行***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兴起,是与***府行***管理体制改革密不可分的。
(一)实名制兴起的时代背景
1、行***管理体制的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分散而高效的社会结构,它要求一套完整而系统的***府构架与之密切配合。***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缔造者和推动者。***府作为社会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辅相成而不能***存在的。也就是说,***府结构、功能、运行均受市场经济体制的制约与影响。机构编制管理是***府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府一样也必须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一是要完成角色转变,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二是要随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转变管理思维,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编制与实有人员不相符。市场经济体制下,***府财***、人事制度的渐进改革,地方***府逐渐掌握了一定程度的财***权、人事权,因此在核定的机构编制之外有了自控的空间——地方财***编制出现。地方***府为了完成***策性安置任务、缓解就业压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行使自控权,因而造成机关、事业单位超编、混编、混岗、超领导职数、底数不清等问题随之衍生。
3、行***成本不断增加。***府运行既有经济成本,又有管理成本,还有***治成本。经济成本具体表现为***府运行过程中的物质耗费。经济成本的高涨形成财***压力甚至是负担,使***府无法把大量财***收入真正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造成各部门职能交叉,***出多门,甚而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公众不满情绪高涨,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治风险。这种内部损耗带来了无形的效率损失。正是由于经济成本、管理成本、***治成本的不断增加,***府被迫,从控制实有人员膨胀上着手,以期减缓压力,提高效率,降低行***成本。
4、强化***府职能的客观需求。机构编制管理是***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府职能的重要一环。机构编制管理遵循着决策、执行、监督这一流程。就机构编制管理本身却只重决策一环,而不重视执行与监督环节,这就造成了在执行与监督环节出现空档,以至出现超编、混编、吃“空饷”、底数不清等问题。机构编制实名制实质上就是“决策、执行、监督”环节的纽带,它调控着机构编制管理流程的起点和终点,使机构编制管理由被动变为主动。
(二)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现实意义
从宏观上看,机构编制实名制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种方法,目的是为了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膨胀、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策。操作中,它必须以部门协调配合为前提,以《机构编制管理证(卡)》为载体,以编制核准为基本内容,将审批的机构、编制和实有机构、人员对应起来。从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功用来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现实意义:
1、有利于人事共管。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人事体制的改革,地方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而这种自主权又很难正当调控,使得编制数与实有人数常常无法一一对应,在岗不在编人员、编外人员、混编人员不同程度地涌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出现,就是因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有人员大于经审批的编制数额现象,把单纯地管人和管事形成一个整体,从而实现人事共管。
2、有利于整合条块分割管理。现实中的机构编制管理诸环节实质上是由多个部门分别行使的。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批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的数额,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录用、调配、安置人员并审批人员工资,***门负责编制部门预算、核拨或核减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社会保障手续,纪检、监察、机构编制部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职能界定和权力划分,机构编制部门无权干涉组织、人事、财***等部门的 具体业务。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人事体制的改革导致各地、各部门在财***和人员管理方面有了一定的自主选择权,这给机构、实有人员大于经审批的机构、编制创造了可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功用,就是把由组织编制人事财***等部门共同完成的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串联起来,将多部门的割据式管理职能整合。
3、有利于由点到面的全方位管理。传统的机构编制管理是点式的,它把着眼点放在了“决策”这个原点,即以审批方式决定机构设立和编制数额,审批之后的管理相对弱化,这种管理方法可以称之为点式管理。点式管理不能形成块面,以致于机构编制管理流程出现了诸多漏洞,给超编、混编、混岗、吃“空饷”、底数不清等问题制造了可能。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府职能的不断调整转变,***府不仅肩负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任,而且有相对较大的权限来配置***府机构、编制。因而,仍然采用审批方式从事机构编制管理显然与***府职能不相适应。机构编制实名制就是借助《机构编制管理证(卡)》这一载体,楔入用编核准程序,力***把静态的编制数与动态的实有人员一一对应。也就是说,它旨在延伸管理触角,把管理贯穿于机构编制的审批、使用过程及结果这一完整流程中去,从而形成由点到面的全方位管理,拓展机构编制管理的空间。
二、实名制管理存在的不足与难点
针对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超编、超领导职数、混编、混岗、吃“空饷”、底数不清等问题,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了诸如《机构编制管理手册》、《机构编制管理证〈卡〉》等模式。这些管理模式的共同点,就是明确并规范了人员入编、出编、编制变更等具体流程,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层层把关,加强机构编制审批后的日常监管等,总体上看,这些先期探索为机构编制工作转型开辟了新视野,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机构编制实名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
一是难控超编人员。对超编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是必要的,但是,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予以全部清除,而是要理性对待。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目的在于,将机构、人员与经审批的机构、编制一一对应起来,以节约财***开支,降低行***成本,但从严格意义上说,机构编制实名制实际上对超编人员没有多少约束力,因为超编人员实质上大都进入财***工资统发程序,确定为超编并未更改这种程序。这是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过程中亟需解决的新问题。
二是视角单一,容易落入传统思维定式。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制度安排,主要是通过程序设计和管理流程变化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不合理增长态势。在很大程度上,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目的在于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减轻国家财***压力,降低行***成本。这一目标定位——精简、控制,与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体制下的机构编制管理一脉相承,没有跳出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传统思维定式。这与我们建设服务型***府、法治***府、责任***府、效能***府的现实需求存在一定差距。而仅仅就是精简、控制,而不拓展和深化机构编制管理的领域,是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三是不能与科学配置执***资源相一致。机构编制实名制是对已审批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并不涉及审批行为本身。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步伐,现实已不再满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而是呼唤机构编制管理能科学配置执***资源。这就牵涉到如何明晰***府各部门的职能,怎样界定部门相互之间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不同地区和部门的编制总量、结构,如何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动态调控等等。机构编制实名制的重点是在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上,而不是积极改造机构编制审批的源头。机构编制实名制是一项基础工程,但如果仅仅满足于基础的构建而忽略质的提升,终究无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环境相协调。
三、对策及建议
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是为了努力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机构编制管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形势。它通过构建一个新的协作机制,为整个体制转换奠定了基础。实名制的根本目的在于管住现有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按既定规则运行,还没有将着眼点放在执***资源的科学配置上。因此,要完善这一管理模式,使之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环境相一致我们还得慎重思考,要跳出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思维定式,要建立系统、协调、制约等机制,以确保这一管理模式的正常运行。
一是要建立一套系统、权威、完善的规则体系。传统的机构管理模式,缺乏一套成熟完善的制度。因此,机构编制管理多数情况下是以经验管理为主向的。要实现机构编制的科学化管理,就是要建立一套系统、权威、完善的规则体系,确保编制管理有法可依,有制可循。首先,把“编制就是法律”现实化,使机构编制管理走出人治的困境,走上依法管理、依制运行的轨道。《地方各级人民***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出台,解决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性问题;其次,要向标准管理转变,根据部门职责、法定权限、工作方式等规定,抽象、提炼出核定机构、编制的客观要素,使机构、编制配备有确定的、量化的标准可供参考。第三,要尽快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绩效评估标准,考核“三定”内容是否落到实处,机构内部、机构彼此之间是否协调,人力资源是否发挥了最大效用等。总而言之,就是要以科学化的手段推动机构编制管理从无形向有形转变,从主观判定向客观判断转变。
二是要完善职能部门协调机制。要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纽带作用,必须要合理地处理机构编制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环节所涉及的职能部门之间关系,做到分而不散,合而不乱。职能部门之间要达成共识,要将机构编制管理作为一个系统对待,不能将“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剥离开来。从超编、混编、混岗、吃“空饷”、底数不清等现象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执行和监督”环节弱化出问题,因此完善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是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首要前提,也是机构编制实名制能否有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现实的机构编制决策环节,实质上已置于一个综合议事协调机构——编委会,因此作机构编制决策机构不能将“决策”这一起点视为终点,合理调控组织、人事、财***、纪检等部门关系,减少权力冲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使各职能部门既相应***,又互相兼顾,彼此合作。
三是要构建超编、混编、超领导职数配备、吃空饷、底数不清等违规现象的制约机制。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目的在于将机构、人员与经审批的机构、编制一一对应起来,以节约财***开支、降低行***成本。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所实施的《机构编制手册》以及《机构编制管理证〈卡〉》等管理模式,还只是登记和澄清底子阶段,对上述超编等违规现象还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换言之,这一模式目前还达不到节约财***开支、降低行***成本的终极目标。因此构建一套强实可行的制约机制,以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是相当必要的。
编制管理篇9
一、基本情况
(
一)机构情况
按照州办发[2007]20号文件精神,我县应该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机构有558个,编制6976名。其中******群机关45个,编制584名;公检法司系统40个,编制368名;乡镇街道办和财***所36个,编制35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3个,编制365名;财***供养的事业单位349个,编制4821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5个,编制486名。
(二)工作步骤
我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州编办统一部署的时间要求,分三步进行:一是在行***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实行,于2007年底完成;二是在财***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从2008年1月开始到2008年6月底完成;三是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从2008年7月开始到2008年9月底完成。
(三)工作进度
截止2008年9月底,我县应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558个机构,已完成558个,完成率100%。其中:要求2007年底完成的164个行***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要求2008年6月底前完成的349个财***供养事业单位以及要求在2008年9月底前完成的4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都已在规定时间内100完成。
二、主要作法
(一)提前调查摸底,认真制定方案
为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的顺利完成,2007年上半年,我们对全县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开展了一次的调查摸底。清理了“在编不在岗”、“混编混岗”人员,清退了单位自聘人员和临时人员,全面掌握了全县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底子。州办发〔2007〕20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工作需要制作了“编制实名制审批表”、“人员花名册”、“编制实名制公示榜”等一系列表格,并拿出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登记程序、实施方法和步骤。登记程序为:单位填写初表——编办审核通过——填写公示榜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填写《机构编制管理证》。实施方法为: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即:先抓没有超编单位,后抓超编不多单位,再抓超编严重单位。实施步骤为:按州办发〔2007〕20号文件要求,分三个阶段实施,每一阶段要求提前1个月完成。
(二)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宣传发动
为了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任务的按时按质完成,2007年7月,我们把州办发〔2007〕20号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及时向县委、县***府分管领导作了详细汇报,获得了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当即指出: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直接统一领导。成立由编办主任刘世竹同志任组长(2008年3月后由蔡明辉同志担任),副主任石昌生同志、刘玲同志任副组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组,明确由单位的有关领导分管,***工人员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了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要确保工作进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不出问题,做到环环相扣,丝毫不乱。
2007年8月15日,我县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行***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花办发[2007]18号)文件。随后,我办采取三项措施进行全面宣传发动:一是召开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工人员会议,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二是各单位组织召开实名制登记工作会议,让所有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意义;三是通过电视媒体和横幅标语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机构编制实名制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分流超编人员
2007年8月18日,我县开始按照既定方案全面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机构审核上,我们要求各单位必须按《机构编制管理证》内容填写好成立时间、成立文号,内设机构、编制核定时间、变动时间、变动文号等详细内容。在人员核定上,我们要求各单位把编制核定到岗位,必须弄准人员基本情况,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按照核定的编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综合考评等的方法,结合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公开公正地确定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当碰到一些超编人员或超职数配备领导较多、难以按照以上规定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的单位,我们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职工三种岗位的编制分开,互不挤占,一般干部按进入单位先后顺序进行登记,领导人员按任职下文时间先后进行登记,满编或满职
数后的人员暂时列为编外,待空编后自然上编。
为确保超编人员分流任务按时完成,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消化超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三种消化超编人员的方式:一是利用自然减员消化。除单位自然减员调整外,每年******机关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份额安排超编人员和地财编制人员。二是县内调剂消化。根据职能履
行需要,在全县编制总额范围内,对编制、人员进行动态调整,盘活人员编制存量。三是利用人员分流消化。具体分流措施为:选派部分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人员到企业和基层任职;动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适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返回专业技术领域工作;鼓励年龄在30岁以下,学历在中专或高中以下的人员进行更高学历教育;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辞去公职、搞生产经营、自谋职业,支持其领办、创办、承包、租赁企业等等。
(四)推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在实名制推行过程中,我办要求各单位在确定在编人员名单报编办审核后,要在公共场所张榜公示在编和非在编人员情况。公示期七天,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公示工作全面落实,我办组织工作人员,分县直和乡镇两个督查组,从2007年11月26日开始,对各单位开展编制实名制公示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下到单位后做到了“两看一听”。即:一看所督查的单位是否在显要位置张贴了经编办盖章审核的《编制实名制公示榜》;二看公示表中所填栏目是否出现改动或变动;一听即深入干部职工中去,认真听取他们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和看法。经过督查,全县555个单位全部在公共活动场所显要位置张贴了《编制实名制公示榜》。
(五)建立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程序
一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2008年5月,我办购买了多组铁皮档案柜和700多个纸质档案袋,把收集上来的机构编制实名制材料和编办留存的《机构编制管理证》按单位分别装袋,贴上标签,分系统编号整理入柜。同时,制定管理制度,指定了专人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档案。要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干部调整、人员调出、人员离岗退休等相关机构编制事项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保证档案材料的及时更新,所有登记数据准确无误。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日常审核和年审制度。制度规定:凡涉及《机构编制管理证》中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变动的,必须在一个月内携《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机构编制部门同时更新所存的《机构编制管理证》予以确认,否则不予认可。除平时对《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审核外,每年12月,集中审核一次,并会同组织、财***、人事等有关部门定期对《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财***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形成相互协调配套的控制约束机制。为加强对全县机构编制的管理,建立公共财***体系,今年,我县规定:各行***事业单位必须按2008年9月底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开展2009年部门预算。人员支出预算按编制内的实有人数计算,超编人员不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这种财***预算与人员编制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打破了人员越多经费就越多的“供给制”模式,调动了用编单位的节编积极性,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
三、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意识,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推行之前,虽然我们也进行了大量的机构编制知识宣传,但一些单位人员甚至部门领导还在认为人员即编制,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编制和资金,把人员与编制完全等同起来。有的虽有粗浅认识,但编制概念模糊。出现行***编制和事业编制混淆;全额编制、差额编制、自筹编制混淆;从下级单位长期抽调工作人员,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等不正常现象。通过实名制管理,把编制落实到人,不仅使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关心自己的编制和身份,都产生了“危机”意识,提高了对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还理顺了全县编制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了编制的管理,严肃了机构编制的纪律。
(二)改变了机构编制管理注重编制总量的审批和控制,对具体工作人员的比例和结构等情况缺乏监管的状况,适应了新形式下机构编制“前置”管理的需要。在实名制工作推行之前,编办主要工作放在编制的总量审批和控制上,对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和结构等情况缺乏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推行,把编制落实到人,使各单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白了单位的职能任务决定岗位和编制数量,岗位性质决定需要人员的知识、能力和结构,从而加大了编办和用人单位对编制、岗位以及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力度,适应了新形式下机构编制“前置”管理的需要。
(三)改变了人们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淡漠的态度,提高了对机构编制和人员调配工作的监督意识。在实名制工作开展之前,人们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意识薄弱。在实名制推行过程中,我们一是通过在编人员登记过程进行张榜公示,实现公平公开;二是公开机构编制***策法规和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对机构编制和人员异动的监督;三是加强组织、纪检监察、编办、人事、财***等职能部门之间配合和协调,在操作和管理过程中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这不仅确保了实名制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还提高了人们对机构编制和人员调配工作的监督意识。
(四)激活了用人机制,转变了干部作风,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在编制实名制的实施过程中,通过竞争上岗的实施,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优胜劣汰的科学用人机制,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危机意识,给广大干部带来了深刻的思想触动。如今,在编的,爱岗敬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编外的,深刻反思,决定通过努力重塑形象,争取下次竞争上编。各级机关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四、两点体会
(一)工作任务要全面完成,上下认识必须统一。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的全面落实需要部门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牵涉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全面完成这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我们在工作中抓住认识这个根本,通过各种途径统一全县上下的思想认识。譬如为抓好领导层的认识问题,县委、县***府领导多次在大小会议上提到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目的和意义,并组织召开各级领导小组人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具体情况,达成共识,形成了坚强的领导核心。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正确引导,让广大干部认识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一项中央有精神、州里有部署、现实有要求的工作,是一项势在必行、非搞不可的大事,从而减轻了工作阻力,保证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编制管理篇10
一是建立完善录用调配机制。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调配办法,严格规范进人方法、程序、条件和数量。坚持“凡进必考”,研究出台公务员考录的实施办法,切实做到依法、科学、公平考录;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和选调公务员的力度,完善公务员考录选拔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公开招聘规定,探索适合不同性质专业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式。根据上级***策规定,制定公务员调任、转任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人员流动办法。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增强计划的指导性和权威性,切实解决个别地方和单位盲目无序进人问题。
二是建立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提出贯彻实施办法。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建立新进和离开公务员队伍人员审批或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准确性和科学性。按照急需先建的原则,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合同聘用、考核奖惩等制度规定,改变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无章可循的状况。
三是建立完善人员退出机制。根据上级***策规定,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辞职辞退和辞聘解聘办法,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建立组织、人事、编制、财***、劳动等部门信息互通、相互制约的人员退出管理机制,对退出人员实行动态监管,防止发生退休不减编和吃空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