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交易10篇

融资融券交易篇1

融资融券交易的作用

证券信用交易是指券商或证券金融机构对证券投资人融通资金(融资交易)或融通证券(融券交易)的交易活动。

证券融资交易是指投资者出于对股票价格上涨的预期,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同时由证券公司垫付其余款项而购入股票的一种信用交易方式。买空者所购入的股票必须存入证券公司或相关机构,作为融资抵押。

证券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出于对股票价格将下跌的预期,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同时向证券经营机构借入股票后按现行价格卖出的一种信用交易方式。卖空者卖出股票所得的款项必须存入证券公司或相关机构,作为融券的抵押。

海外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已经有很长时间的历史。美国的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是自然形成的,之后***府加以规范,特别是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后进一步规范,从而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美国融资融券交易模式。而东亚模式产生的共同性在于通过***府规范解决市场上自发融资融券存在的弊端,具有***府主导性。

从海外资本市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运行来看,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主要有三方面作用。

首先,完善股价形成机制,降低股市的波动性。信用交易和现货交易的相互配合可以增加证券的供求弹性。当股价过度上涨时,“卖空者”预期股价会下跌,便提前融券卖出,增加了证券的有效供应,从而使行情不至于过热;与此相反,当股价过度下跌时,“买空者”预期股价不久会反弹,提前融资买入,而且前述“卖空者”也需要适时补进证券,增加了证券的有效需求,遏制股价进一步下跌。总之,信用交易可以调整现款现券供需所产生的不平衡,有助于稳定证券价格。

其次,增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连续性。流动性是证券市场功能得以发挥的重要前提。信用交易可以增加证券市场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扩大证券交易的深度,使投资者在现行股价附近就可以完成证券交易。

第三,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模式,增强其规避投资风险的能力。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扩大交易筹码,可以利用较少的资本获取较大的利润,形成信用交易的财务杠杆效应。同时,做空机制的引入使投资者在“熊市”环境下也能有盈利机会,为投资者创造了新的投资途径。

信用交易虽然对于证券市场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是这些积极因素能否发挥作用,还要取决于证券市场的整体发展水平。而且,信用交易本身具有浓重的投机特性,如果市场尚未发育成熟,市场监控机制尚不完善,信用交易的膨胀就可能会诱发金融危机。

交易模式

在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中,包括证券公司向客户的融资、融券和证券公司获得资金、证券的转融通两个环节。这种转融通的授信有集中和分散之分。在集中授信模式下,其由专门的机构例如证券金融公司提供;在分散模式下,转融通由金融市场中有资金或证券的任何人提供(附***给出了由此形成的三种典型模式)。

分散信用模式。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由证券公司直接对其提供信用。当证券公司的资金或股票不足时,向金融市场融通或通过标借取得相应的资金和股票。这种模式建立在发达的金融市场基础上,不存在专门从事信用交易融资的机构。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香港市场也采用类似的模式。

集中信用模式。券商对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同时设立半***性质的、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以此来调控流入和流出证券市场的信用资金和证券量,对证券市场信用交易活动进行机动灵活的管理。这种模式以日本、韩国为代表。

双轨制信用模式。在证券公司中,只有一部分拥有直接融资融券的许可证的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客户的融资融券申请,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完成直接融资融券的服务。这种模式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

上述各具特色的三种模式,在各国(地区)的信用交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选择哪种信用交易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和内部控制水平等因素。在我国证券信用交易模式的选择问题上,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一致意见,即应采取证券金融公司主导的集中信用模式作为过渡,专门向券商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加强对信用交易的监管与控制。

管理机制

各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一套管理机制来控制信用交易中的各种风险。

证券资格认定。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很大,将直接影响到信用交易的风险水平。信用交易证券选择的主要标准是股价波动性较小、流动性较好,因此应选择主营业务稳定、行业波动性较小、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流通股本较大的股票。在实际操作上,我国可以上证50或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作必要调整来确定信用交易股票,并由交易所定期公布。

保证金比例。保证金比例是影响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用扩张程度最为重要的参数,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例和维持保证金比例。美国规定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为50%,融资的维持保证金比例为25%,融券的维持保证金比例则根据融券的股价而有所不同。台湾地区规定初始保证金比例为50%,融资的维持保证金比例为28.6%,融券的维持保证金比例为28%。预计我国初始保证金比例将确定为50%,融资与融券的维持保证金比例在30%左右。

对融资融券的限额管理。规定券商对投资者融资融券的总额不应该超过净资本的一定限度;规定券商在单个证券上的融资和融券额度与其净资本的比率;规定券商对单个客户的融资和融券额度与其净资本的比率。如台湾地区规定,单个证券公司对单个证券的融资不应该超过10%,融券不应该超过5%,对客户的融资融券总额不能超过其资本金的250%。我国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单个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分别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对所有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分别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倍。

单只股票的信用额度管理制度。对个股的信用额度管理是为了防止股票被过度融资融券而导致风险增加或纵。参照海外市场的经验,当一只股票的融资融券额达到其流通股本25%时,交易所应停止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当比率下降到18%以下时再恢复交易;当融券额超过融资额时,应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复平衡后再重新开始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意义

为了控制信用交易产生的风险,原《证券法》明确禁止融资融券交易。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推进,推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条件逐渐成熟。总体来看,在近阶段推出融资融券交易具有重大意义。

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我国完善金融体制、维护金融安全需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而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需要资金这个源源不断的“源头活水”。央行的2005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策执行报告显示,2005年末我国金融机构存差达到9.2万亿元,占存款余额的32%。而证券市场则呈现资金紧缺的状态,2005年沪深股市A股筹资仅为339亿元,同比下降45.3%。股权分置改革后存量股票将逐步进入全流通,且将有数量众多的新股需要发行,这些都要求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否则资本市场就不可能健康发展。证券融资交易可以打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通道,提供了合规资金入市的渠道。

打击非法透支和三方监管等融资行为。尽管我国原来的法律明确禁止融资融券交易,但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受利益驱动,地下证券融资业务或明或暗地存在且屡禁不绝,主要的形式有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或客户保证金对客户透支以及发展到后来的“三方监管”业务等。这些融资行为既不受法律保护,也扰乱了金融秩序。而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建立,将使这些经营活动拥有合法的渠道并纳入正常监管体系内。

为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推出创造条件。加快金融创新是增加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广度和深度的需要,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我国的金融创新步伐将显著加快。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看,各种金融创新都需要卖空机制的建立。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杠杆放大作用较小,信用扩张度也较小,风险介于现货和期货期权之间,对大多数的投资者都适合。因此,推出证券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为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推出奠定基础。

促进券商盈利模式转型的需要。目前我国券商经纪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交易手续费和客户保证金产生的利差。开展信用交易,一方面券商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可以赚取利息,增加了一个重要而稳定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融资融券业务也将有效增加证券的交易量,从而进一步增加手续费收入。

展望

考虑到融资融券是一项相对复杂、风险较大的交易制度创新,特别是融资融券中资金、证券来源的难度不同,市场普遍预计我国的融资融券会分步实施,即首先推出融资制度,之后再推出融券制度。但分步推出仍然不能改变单边市的状况,不利于市场正常运行,所以仍然存在融资融券同步推出的可能。可能首先会以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证券作为融资融券来源付诸实施,在建立证券金融公司之后逐步拓展券商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资金、证券来源。

对券商业务资格进行管理。为了控制信用交易风险,预计会从创新类证券公司中选择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这也符合监管部门“分类监管、扶优汰劣”的管理思路,有利于促进证券行业主动追求规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创新类券商通过创新进一步做大做强。

融资融券交易篇2

融资融券业务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创新,为投资者提供了卖空获利的盈利方式,改变了我国证券市场“单边市”的格局,但我们应看到:融资融券交易除具有普通交易所拥有的***策风险、市场风险、系统风险等共性风险外,还蕴含着比普通交易更复杂的独特风险。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对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做好风险控制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损失、实现收益。

一、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杠杆交易风险

融资融券实行杠杆交易:即无论投资者进行“买空”交易还是“卖空”交易,都需要向券商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可冲抵保证金的证券,这里的保证金并非通常我们所理解的“预付款”或者“定金”,而是表示交易者有能力承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一种经济保证,是利用杠杆比率,扩大交易金额的方法。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买空”、“卖空”交易的金额比例不能低于50%,若以50%为标准,当投资者有信用账户中100元保证金,便可以向券商最多借入200元资金购买股票做“买空”交易,也可以最多借入200元市值的股票卖出做“卖空”交易,50%的保证金水平对应的杠杆比率是2倍,即放大了本金2倍的收益与风险。如投资者以100万元以普通现货交易买入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或上涨到12元/股,投资者的亏损率与收益率都是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或上涨到12元/股,投资者的亏损率与收益率都是40%。可以看到,保证金交易是一把“双刃剑”,放大了收益也放大了风险,放大的程度取决于杠杆比率。此外,由于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券商利息与费用,因此,一旦融资融券交易后,股票价格朝着不利的方向运动,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杠杆交易放大了损失的风险,还要支付高额的融资利息融券费用。因此,投资者要清醒认识到融资融券杠杆交易的高收益高风险特征。

(二)强制平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存在着委托买卖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券商为保护自身债权、防范风险,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必须无条件接受。因此,投资者必须关注可能引起担保资产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形:

1.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引起的强制平仓

融资融券交易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不得展期,若投资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券商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底限未及时追加担保物引起的强制平仓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所欠债务的比例,这个比例即维持担保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中又规定: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通知客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这一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的,证券公司将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强制平仓的过程是不受投资者控制的,因此,投资者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将会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3.标的股票被调整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引起的强制平仓

标的股票交易由于被实行特别处理、终止上市等原因被调整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关系,也就是说这时投资者将面临被券商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由此也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利率风险

按照国际惯例,融资利率一般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高3个百分点,目前央行6个月期限的短期贷款利率为4.86%,券商以此为基础确定的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率比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高3-5个百分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则券商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四)监管风险

监管部门和券商在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都将对融资融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比如券商提高追加担保物和强制平仓的条件,造成投资者提前进入追加担保物或强制平仓状态;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券商有可能因融资融券资质出现问题,被暂停融资融券交易资格,造成投资者无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这些监管措施都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投资者应对融资融券交易风险的措施

如何充分利用融资融券交易机制,实现投资者投资智慧的更高“溢价”,笔者认为,做好风险控制是第一要务,应对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充分理解融资融券的交易机制与规则,客观评价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者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要全面、正确地理解“买空”、“卖空”的交易机制,充分认识“买空”、“卖空”交易中的业务风险,尤其是杠杆交易放大投资亏损的风险特性;认真学习融资融券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理解券商融资融券合同和风险揭示条款。

融资融券实质是一种负债经营,投资者必须要将“买空、卖空”交易规模控制在自己的风险承受范围之内。在融资融券交易中,杠杆比率(即收益或亏损的放大倍数)与保证金比例、可冲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有关系,保证金比例越低,折算率越高,杠杆比率越高,风险就越大。实际操作过程中,投资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减少融资融券授信额度申请,或者部分使用授信额度,以控制风险。

(二)注重自身投资分析水平的提高,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

融资融券交易是建立在对未来投资预期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金融工具,正确判断市场及个股价格的运行方向是交易获胜的关键,因此,投资者应充分地了解、研究市场,注重自身投资分析水平的提高,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

提高自身的投资分析水平,具备对市场敏锐判断力,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坚持不懈地学习证券投资分析的各种理论与方法,包括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宏观经济***策、公司经营及景气度为基础的基本分析理论、研究市场大众行为的股票市场心理学、以及以历史规律来判断未来的价格走势的技术分析法等,并养成持续关注与研究市场的习惯;二是不断总结与思考投资过程中的得与失,不论投资成功还是失败,都应总结经验、思考原因,趋利避害,在实战中提高自己的市场预测分析水平。只有勤于学习与思考,才能博取投资方向选择正确的大概率,减少失误与损失。

另外,投资者还需有与融资融券交易相适应的投资观念与投资纪律,在融资交易的期限性与强制平仓制度下,投资者要改变“单边市”的思维模式,不能奢望像普通交易持有股票一样“捂着”等待“解套”,否则,券商强行平仓将会带来更大的损失;同时,谨慎融券交易,因“卖空”交易可能会比“买空”交易面临更大的风险。由于市场的多变性与复杂性,投资者还需有良好的投资纪律,掌握止损与止盈的技巧,可避免损失的扩大与追加保证金之苦。

(三)持续关注维持担保比例的变化及影响维持担保比例变化因素的信息

融资融券维持担保比例的变化,关系着投资者是否应追加保证金以及是否被券商强制平仓的问题,因此,投资者必须经常关注自己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的变化,当接到证券公司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时,应及时补充保证金,以免在2个交易日后被强制平仓;另外还要持续关注影响维持担保比例变化因素的信息,能够使维持担保比例降低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交易所或券商提高维持担保比例、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证券被调出担保证券范围使得担保证券市值减少、融券卖出股票价格的上涨、利率或费率的上调使负债增加等,这些因素的变化有的反应在公开的信息披露中,有的体现在市场行情变化中,投资者必须对这些信息给予经常的关注,以便在维持担保比例不足之前采取应对措施。

融资融券交易篇3

    (一)融资融券交易业务的内涵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证券监督管理当局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投资银行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二)融资融券交易业务的形式

    1、融资与买空

    融资是指客户委托买入证券时,投资银行以自有或融入的资金为客户垫支部分资金以完成交易,以后由客户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投资者这种借入资金购买证券的行为,就是所谓的“买空”。投资者通过融资实现了财务杠杆,证券价格上涨,投资者将加大获利;证券价格下跌,投资者也将加重损失。

    2、融券与卖空

    融券是指客户卖出证券时,投资银行以自有、客户抵押或借入的证券为客户代垫部分或全部证券以完成交易,以后由客户买入归还所借证券且按与证券相当的价款计付利息。投资者这种卖出自己实际并不持有的证券的行为,就是所谓的“卖空”。如果投资者后来买入证券的价格低于卖出价格,投资者将获利。与买空一样,由于实施卖空操作,风险和收益对投资者来说都加大了。

    二、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识别

    由于融资融券业务交易对收益和风险具有放大作用,在经济出现过度发展时会加剧通货膨胀的发展速度,并对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造成破坏与损失的可能;也可能对投资者带来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所以我们应对融资融券业务交易的风险进行识别。

    (一)体制风险

    体制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是指一国金融体系由于缺陷所存在的风险。由于证券信用交易的“助长杀跌”功能,体制风险所导致的危机变本加厉,危害更深。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属于非系统风险,是指交易对手违约给己方所造成损失的风险。从根源上分析,引发信用风险是由于交易双方拥有信息的不对称性,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或证券交易商、经纪人)在证券信用交易中必须解决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属于非系统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动引起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投资银行和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导致投资银行倒闭,甚至引起连锁反应。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风险可以通过量化、定价、交易进行转移,极大地提高了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管理。

    (四)业务规模风险,以及引发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业务规模风险属于非系统风险,是指投资银行对单个客户融资融券规模过大、期限过长。从而造成投资银行流动性不足、净资本规模和比例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可能性。融资融券业务中,投资银行可以获得佣金收入。受利润动机的驱使,投资银行会盲目扩大规模,但是融资融券业务同样存在很大风险,如在融资业务中,客户到期不能偿还融资款项,而券商在自有资金有限又不能及时获得新的资金来源时,就会产生资金流动性风险。

    (五)业务管理风险

    业务管理风险属于非系统风险,是指投资银行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控制不力、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其亏损可能性的发生。如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如果券商缺乏相应的内控制度或制度不健全、必要的信息技术系统或其功能不健全等,就可能造成券商经营管理上的风险。而对技术系统的操作不当或发平仓错误等,还会产生业务操作风险。

    (六)杠杆交易风险

    融资融券实行杠杆交易:即无论投资者进行“买空”交易还是“卖空”交易,都需要向券商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可冲抵保证金的证券,这里的保证金并非通常我们所理解的“预付款”或者“定金”,而是表示交易者有能力承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一种经济保证,是利用杠杆比率,扩大交易金额的方法。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买空”、“卖空”交易的金额比例不能低于50%,若以50%为标准,当投资者有信用账户中100元保证金,便可以向券商最多借入200元资金购买股票做“买空”交易,也可以最多借入200元市值的股票卖出做“卖空”交易,50%的保证金水平对应的杠杆比率是2倍,即放大了本金2倍的收益与风险。如投资者以100万元以普通现货交易买入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或上涨到12元/股,投资者的亏损率与收益率都是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或上涨到12元/股,投资者的亏损率与收益率都是40%。可以看到,保证金交易是一把“双刃剑”,放大了收益也放大了风险,放大的程度取决于杠杆比率。此外,由于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券商利息与费用,因此,一旦融资融券交易,股票价格朝着不利的方向运动,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杠杆交易放大了损失的风险,还要支付高额的融资利息融券费用。因此,投资者要清醒认识融资融券杠杆交易的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

    (七)强制平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存在着委托买卖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券商为保护自身债权、防范风险,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必须无条件接受。因此,投资者必须关注可能引起担保资产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形:

    1、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引起的强制平仓

    融资融券交易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不得展期,若投资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券商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底限未及时追加担保物引起的强制平仓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所欠债务的比例,这个比例即维持担保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中有规定: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通知客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这一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的,证券公司将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强制平仓的过程是不受投资者控制的,因此,投资者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将会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3、标的股票被调整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引起的强制平仓

    标的股票交易由于被实行特别处理、终止上市等原因被调整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关系,也就是说这时投资者将面临被券商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由此也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融资融券交易风险管理

    (一)投资银行对融资融券风险的管理

    融资融券交易虽然具有很多优势,但这一制度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融资融券交易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如果融资融券过度,会形成股市上虚假繁荣,人为地促使股价巨***动。因此,应加强融资融券交易风险的管理与控制。

    1、加强对客户资质的审查力度

    应制订融资融券交易客户选择的标准和开户审查力度,并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制度,从而加强对客户信用风险的控制,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投资银行要对投资者的财产和收入情况、信用状况、过去的交易记录进行严格审查,筛选出可以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业务的客户,建立一道有效的防火墙。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对客户授信额度的管理,根据客户的操作情况和资信变化因素,调整其授信额度,防止信用额度的过度膨胀,如规定最低保证金限制和单个额户融资融券的最高限额等指标来控制客户的信用风险。

    2、建立单只证券的信用额度管理制度

    市场风险可能会导致市场波动、交易异常等问题,一般证券交易所通过对单只证券的信用额度的管理,限制单个证券的信用交易量占公司所有流通证券的比例来控制市场风险。

    3、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集中监控

    投资银行要根据自身自有资金和证券状况,合理确定融资融券的总规模,规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扩大,并且投资银行应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集中控制和风险动态管理。通过集中监控及时查询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客户信用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证券市值及变动情况,随时监控客户帐户的质押比例、警戒线和平仓线等。

    4、制订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

    融资融券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包括评估融资融券额度、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实时风险控制、归还资金、补足担保品或平仓等环节。券商应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制订融资融券业务每一个环节的详细业务操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对重要的业务流程环节采用双人双岗。加强监督与制约。加强对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管理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同时设立专门机构对融资融券管理部门的业务操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二)投资者对融资融券交易风险的管理

    如何充分利用融资融券交易机制,实现投资者投资智慧的更高“溢价”,笔者认为,做好风险控制是第一要务,应对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融资融券交易篇4

【摘要】证券市场融资融券制度是成熟资本市场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国2005年新《证券法[m] 增加了融资融券制度。文章梳理了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立法发展,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对于实施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的动因要素,提出在实施初期应采用专业化融资模式,逐渐完善我国的融资融券法律制度构建。 

 

证券融资融券交易, 又称证券信用交易,它是指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 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 或借入上市证券供其卖出, 并交付担保物的交易活动。 证券市场融资融券制度是成熟资本市场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2005新《证券法》增加了融资融券制度,然而资融券交易是一把双刃剑,风险较大,需要尽早的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起细致的业务操作规程和严格的监管体系,其给中国资本市场无疑将带来深远而持久的影响。 

 

一、立法发展 

 

融资融券交易在我国并不是资本市场的新生事物, 早在90年代初期, 我国某些券商就开始为客户提供“ 透支”服务, 即客户向营业部借钱买股票或借股票来卖。 1996 年证监会明令禁止融资融券业务。1998 年, 在我国第一部《证券法》起草的过程中, 正值亚洲“ 金融危机”爆发, 《证券法》的制定以防范风险为主导思想,明确禁止融资融券交易。然而,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根本性转变和市场需求,2000 年2 月, 央行和证监会联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允许符合条件的综合类券商用自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抵押向商业银行借款。此办法被业内认为是券商拓宽融资渠道的开始。2004 年11 月5 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放宽了可进行股票质押贷款的证券公司条件,同时,借款人的条件进一步细化,质押物的种类以及质押期限也得以增加和延长。2005 年10 月27 日 十届全国人大***会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删除了对融资融券交易的限制性条款,使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合法化。2006 年1 月9 日 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券商对融资融券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2006 年1 月25 日 ***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适时推出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有关方案,为资金合规入市创造条件”。2006 年1 月27 日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外资金融机构行***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合作金融机构行***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条件。2006 年7 月2 日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并于2006 年8 月1 日起实施。这意味着融资融券制度作为证券市场的内在机制, 正式在我国起动,证监会随后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2006年8月1日起实施。此次出台的《办法》对券商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条件、规则、债权担保、融资融券业务中的权益处理和监督管理等有关问题做了详细规定。8 月29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定的《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正式并实施, 至此, 融资融券业务操作的基本规则体系已基本成形。 

 

二、建立我国融资融券制度的动因分析 

 

(一)、中国证券市场对融资融券的制度需求, 

融资融券交易增强了市场流动性, 平衡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证券市场交易机制的需要。一个成熟、有效的证券市场应该是一个做多机制与做空机制相互制衡的市场, 并且, 这种证券市场本身就具备价格稳定器的作用, 融资融券制度有助于降低市场风险,还原价值观律在股价形成机制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市场发现功能。 

(二)规范地下信用交易市场 

尽管我国的各级法律法规都明确禁止信用交易,但基于利益与竞争的驱动, 银行信贷资金违规入市、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及向投资者“透支”始终或明或暗地存在且屡禁不止。这种地下融资融券交易不仅造成我国证券市场投机性过强, 而且往往引起证券市场的暴涨暴跌。 引入证券信用交易制度, 将使信贷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成为一种合法、公开、透明、有序的活动, 纳入正常的监管体系。 

(三)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的优化 

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方式后, 整个金融市场结构将会发生变化: 在货币市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主营货币存贷款业务及相关中间业务;在证券市场,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经营机构可以主营各类有价证券业务;再一个是以证券融资公司为主体的, 主营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融入融出业务的金融机构融资市场。这将促进证券公司行业盈利模式的转型,拓展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空间。三个市场有机联系与贯通, 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相互对接, 资金能够顺畅良性循环, 降低银行和证券行业系统性风险, 提高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进一步优化金融市场结构。 

三、比较借鉴:法律制度的完善 

 

国际市场主要的基本交易模式有两种: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化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专业化模式。市场化的融资模式就是不存在专门从事信用交易融资的机构, 而由市场中的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多种形式的市场工具完成。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市场效率非常高,融资融券高度市场化。专业化的融资模式,通常由证券监管机构下属的半***性质的、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专门融资融券公司, 对会员单位提供信用交易的融资融券。这种模式有利于***府对证券市场信用总量的控制。证券金融公司是整个证券市场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其次,有利于稳定市场。证券金融公司同时还获得***府授权,可确定一定时期内全市场融资融券总额度,并将这些额度以内控的方式分配给各个证券公司,但非市场化容易导致融资成本及效率下降。 

美国对信用交易的法律体制主要由两大法律即《1933 年证券法》和《1934 年证券交易法》以及美联储对信用交易管理的四个规范构成: 规则g,规则 t,规则 u,规则 x。美国的信用交易法律监管体系体现了立法、监管和自律的三位一体,监管的重点放在立法和交易规则的制定上,以充分发挥市场对交易的主导调节作用。 

日本1954年通过了《证券交易法》,随后成立了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专门为信用交易的融资或融券提供支持和融通,1955年日本修改法律确立了大藏省对信用交易活动的监管权。其交易模式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证券商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的信用交易,第二个层次是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商提供融资融券的信用交易。日本设立了的证券金融公司是半***性质,具有特许权和垄断 。 

 

四、我国的证券市场融资融券法律制度之构想 

 

首先, 在法规层面上, 制定与新《证券法》相配套的证券信用交易实时控制规则和业务操作规范文件, 使制度约束成为市场运行的常量而非变量。要做好《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完善修订工作, 确保可控性和操作性, 并适时出台《融资融券交易法》, 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结算、存管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 

第二、在模式选择上,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仍处于新兴转轨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各市场参与主体尚未成熟,证券市场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我国的信用机制也还没有真正建立。所以, 在融资融券试点初期, 我国宜采取专业化融资模式, 挑选部分实力雄厚的全国性证券公司作为试点, 在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 这种做法符合我国先试点后推广的渐进式改革路径。 同时,由于融券较为复杂,融资融券业务将先进行融资试点后逐步开展融券业务。 

第三、信用交易保证金比率的控制。信用交易保证金管理是对整个信用交易监管的一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初始保证金比率和维持保证金比率。世界各国都是由中央银行来确定保证金比率。笔者建议初始保证金比率由中央银行来控制,维持保证金比率由交易所来控制,而证券公司则决定与客户交易时提供的利率水平。 

第四、融资期限的限制和账户管理.根据国外经验,融资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一下比较合适。建议普通信用交易的每一笔融资期限为半年,新股承销可以为一年。另外,为便于结算和风险控制,各国法律皆要求设置信用交易账户。为了防止现金交易账户中的证券被证券公司任意挪用,或者被证券公司任意抵押,必须设立现金账户和保证金账户,通过不同的内部管理机制使其分离。 

第五,明确监管机构职能分工,建立协调机制。证监会、央行、银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中的主要监管主体,其中证监会起主导监管作用。应当尽快制定和实施监管机构相关的法规和细致的业务规则。在监管分工上, 证监会集中精力负责融资券交易发展的长远规划、重大事件的处理, 交易所、证券协会等自律组织对市场进行实时监控, 随时提出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融资融券交易相关信息的披露等。 

 

【参考文献】 

[1]邓娟.浅析我国发展证券市场融资融券制度[j].经济金融观察,2006,(11). 

融资融券交易篇5

【关键词】 融资融券; 沪深300指数; VAR模型

【中***分类号】 F8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2-0065-05

一、引言

融资融券交易起源于美国,是发达国家股票市场通行的交易制度,指的是证券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缴纳保证金,借入证券卖出获得资金(融券交易)或者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的行为。为了稳定股价,结束我国的单边市场制度,经过近四年的积极筹备,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3月2日宣布正式启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在接下来的三年里,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融资融券经历了三次扩容,标的股票由试点阶段的90只增加到第三次扩容后的700只。2014年9月12日,深沪交易所分别《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C券范围的通知》。2014年9月22日,深沪交易所正式实施融资融券业务标的证券范围第四次扩容,标的股票数量由700只增加到900只。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关于融资融券对股市波动性影响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早,且没有得出一致结论。Figlewshki和Web研究认为融券交易并不能降低市场泡沫量,更不能稳定股票价格,即对股市波动性没有影响[ 1 ]。James和Angel选取纽交所100多只个股研究了融券交易与股价下跌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融券交易能起到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 2 ]。Bris等通过计算个股收益的标准差发现,可以进行股票卖空的市场其股价波动性要低于禁止卖空的市场,即融券交易可以降低市场波动[ 3 ]。Charoenrook和Daouk等研究了卖空交易对股市波动性的影响,研究表明因为证券市场发展成熟度的差异,卖空机制会导致投机现象的发生,造成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 4 ]。

国内学者关于融资融券对股票市场波动影响问题的研究较晚,且大部分研究认为融资融券交易能抑制股价波动性。前期主要以台湾和香港市场为研究对象。廖士光和杨朝***对台湾股票市场股票价格与卖空机制进行研究,发现股价指数与卖空交易额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且股价是卖空交易额的Granger原因[ 5 ]。袁华涛对香港证券市场的研究表明,标普香港大型股指数与融券卖空交易额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卖空机制有效地平抑了市场波动[ 6 ]。后期主要以A股市场为研究对象。李晓东等基于首批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数据研究发现,融资融券标的股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完善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股市的波动[ 7 ]。谭平以沪深300指数每日收盘价格为研究变量,运用GARCH模型和TARCH模型研究融资融券对股票价格波动性的影响,结果表明融资融券平抑了股市波动性但也带来了杠杆风险[ 8 ]。梁星韵和刘卫东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研究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与股市波动性的关系,结果表明,融资融券能降低股市波动性,但试点阶段的平抑效果并不显著[ 9 ]。佟孟华和孟照康采用710个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数据,利用VAR模型,研究了不同类别股票融资融券交易对股市波动性的影响,研究表明高市盈率、高换手率股票的融资融券交易能显著降低股市波动性[ 10 ]。吴国平和谷慎选取融资融券标的股票重新编制指数,运用GARCH模型和VAR模型实证检验了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前后股市波动性的变化,检验结果表明,融资融券业务加剧了股市波动[ 11 ]。吴琼利用事件研究法对新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范围的个股进行参数检验,发现融资融券可以抑制个股的波动性[ 12 ]。刘烨等通过构建TARCD-XM模型从动态视角考察融资融券余额变动对股市波动性的影响,研究发现融资融券余额变动不能显著增加股市波动性[ 13 ]。宋钊等通过建立GARCH、VAR模型,选取上证180指数交易日数据为变量研究融资融券交易各自对股市波动性的影响,研究表明:融资交易能降低股市波动性,但融券交易对波动性的影响微弱[ 14 ]。

本文以沪深300指数交易日数据为研究样本,采用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日融资融券交易量为研究变量,使用VAR模型,对2014年9月22日第四次扩容前后,融资融券交易对我国股市波动性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

三、基于Var模型的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设

2010年以前中国证券市场是单边交易市场,单边交易机制使得投资者只能先买后卖,且只有低买高卖才能获取收益。这种机制容易使股市上涨时受趋利思想影响,助长股市泡沫,股市下跌时受恐惧心理影响,过度抛售,使股市大涨大跌,股市波动性过大,极端情况下可能引发金融动荡和金融危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改变了我国股票市场“单边做市”格局,为市场提供了反向交易机制,有助于抑制股市波动性,保障证券市场稳定性:当股票市场价格被过度低估的时候,融资交易扩大购买资金容量,促使股价回升;当股票价格暴涨时,融券交易扩大股票卖出数量,促使股票价格回归正常,且标的股票数量越多,效果越显著。基于此本文假设融资融券第四次扩容能够有效抑制股市波动性。为验证此假设,本文运用VAR模型进行实证研究。

(二)变量选取

本文以沪深300指数代表大盘股市,因为沪深300指数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能反映中国股票市场股票价格状况[ 10 ]。选取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9月22日共264个有效交易日的数据,以每日融资买入额、每日融券卖出额为研究变量,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第四次扩容正式实施日2014年9月22日作为分界点,划分两个研究样本:样本一为融资融券第四次扩容前的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9月22日,共121个交易日数据;样本二为融资融券第四次扩容之后的2014年9月23日至2015年4月30日的数据,共143个交易日数据。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且采用日度数据。

每日融资买入额(MP),采用沪市每日融资买入额来代表买空交易,并对其取对数,得到LNMP的时间序列数据。

每日融券卖出额(SP),采用沪市每日融券卖出额来代表卖空交易,并对其取对担得到LNSP的时间序列数据。

股票市场波动性指标(VOL),PHt表示沪深300指数当日最高价格指数,PLt表示沪深指数当日最低价格指数。

(三)实证分析

1.各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序列的回归模型往往存在“伪回归”现象,为了保证回归结果的有效性,需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ADF检验法分别对两个样本的三个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见表1。样本一和样本二中代表每日融资买入额,每日融券卖出额和股票市场波动性的三个变量LNMP、LNSP、VOL的ADF值都大于5%的临界值,即三个变量的原时间序列都是非平稳的,存在单位根。但经过一阶差分后,三个变量的ADF值都小于5%的临界值,即三个变量为一阶平稳时间序列。

2.协整关系检验

根据ADF检验的结果,样本一和样本二的变量LNMP、LNSP、VOL都是非平稳的,因此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需要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本文采用Johansen检验法,结果见表2。表2中第三行检验的是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两个分样本的迹统计量大于5%的临界值,说明三个变量之间具有协整关系。第四行检验的原假设最多存在一个协积向量,两个分样本的迹统计量均大于5%的临界值,说明三个变量之间存在一个协积向量。因此,两个分样本均可以建立三个变量之间的误差修正模型(VEC模型)。

3.Granger因果检验

为了进一步确定变量之间的关系,对三个变量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见表3。检验结果表明:对于样本一,在5%的显著水平下,每日融资额、每日融券额并不是股市波动性的原因,但股市波动性却是导致每日融资额和融券量变化的原因。对于样本二,在5%的显著水平下,每日融资额是造成股市波动的原因,但股市波动性并不影响每日融资额变动;每日融券额不是造成股市波动的原因,但股市波动却会造成融券额的变动。

4.建立误差修正模型(VEC)

考虑到变量之间有协整关系,可以建立约束的VAR模型,即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将两个样本的三个变量VOL、LNMP、LNSP的时间序列数据分别代入Evievs,结果如下:

样本一的VEC模型:

?驻VOLt=-0.6545*(VOLt-0.0059LNMPt+ 0.0109LNSPt -

0.0927)-0.2150*?驻VOLt-1-0.1817*?驻VOLt-2 -0.0056*?驻LNMPt-1-

0.00756*?驻LNMPt-2+ 0.0029*?驻LNSPt-1+0.0032*?驻LNSPt-2-

0.0323

R2=0.5074 F=16.0454

标准化的协整方程为:VOLt = -0.0059*LNMPt +

0.0109*LNSPt

从方程中可以看出:对于样本一,股市波动和融资交易之间存在反向的长期稳定关系,且每日融资额对股市波动的长期弹性为-0.0059,即每日融资额每增加1%,股市波动性将降低0.0059%。此外,VEC模型的误差修正系数为-0.6542,这表明当股票价格波动偏离长期均衡状态时,融资融券交易将以-0.6542的速度推动股票价格向均值调整。

样本二的VEC模型:

?驻VOLt=-0.0925*(VOLt-0.1101LNMPt +0.1900LNSPt-

1.2581)-0.4647*?驻VOLt-1-0.0077*?驻VOLt-2 +0.0010*?驻LNMPt-1-

0.0009*?驻LNMPt-2+0.0092*?驻LNSPt-1 - 0.0005*?驻LNSPt-2-

0.0010

R2=0.2646 F=6.8383

标准化的协整方程为:VOLt = -0.1101*LNMPt +

0.1900*LNSPt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样本二,每日融资额与股市波动性之间存在反向的长期稳定关系,且每日融资额对股市波动性的长期弹性为-0.0925,即每日融资额每增加1%,股市波动性将降低0.1101%。VEC模型的误差修正系数为-0.0925,这表明当股票价格波动偏离长期均衡状态时,融资融券交易将以-0.0925的速度推动偏离的股票价格向均值调整。

5.脉冲效应分析

为了从长期角度观察融资融券对股市波动性的影响,将样本一和样本二归为一个总样本,并建立脉冲效应函数,分析***如***1、***2。对比两***可以发现:相对于融券交易误差扰动带给股价波动反应不明显来说,融资交易误差扰动带给股价波动的影响要明显得多。当给本期融资买入额一个标准单位的正向冲击,股市波动率在第一期没有变化,但到了第二期开始表现为负相关,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效用越来越明显。由此看出,融资交易可以有效地抑制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并且随着股票数量的增加,抑制效果越好。当给本期融券买入额一个标准单位的正向冲击时,股市波动性在第一期没有什么变化,随后呈现微弱的正相关,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冲击作用日趋稳定。

四、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1.目前我国股市融资交易能降低股市波动性,且随着标的股票数量的增加,作用越来越明显。Granger因果检验表明融资买入额是股市波动的原因,误差修正(VEC)模型进一步表明,融资买入额与股市波动性之间存在稳定的负相关关系,且随着标的股票数量的增多,负相关系数由-0.0059变成-0.1101。脉冲效应函数分析***更直观地表明,股市波动性对融资交易的反应随着标的股票数量的增多越来越大。由此可见,融资业务已经成为平抑股市波动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融资业务的预期理想效果。

2.目前我国股市融券卖空交易不能有效地平抑股票价格的波动。Granger因果检验表明融券卖出额并不是股市波动的原因。脉冲效应函数分析***进一步表明股市波动性对融券交易~变化的反应很小,即使标的股票数量不断增加,股市波动性对融券交易的反应也保持稳定。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在于融资融券呈现非常严重的不平衡状态。据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融资买入额9.5万亿元,占89.5%,而融券卖出额为1.1万亿元,仅占10.5%。事实上由于融券资源有限,经常在股市向下波动时,投资者无法在融券市场上购买到足够的证券,因此其抑制功能受到限制。

3.整体来说,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第四次扩容使得融资融券交易平抑股市波动的效果更加显著。这是因为标的股票数量的增加,一定程度上活跃了市场上的证券交易,增强了市场流动性。融资融券交易的引入将更多的信息融入了证券价格中,有利于股票市场的价格发现,使得股票价格日趋合理。而且,融资融券交易提高了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率,丰富了投资者的盈利方式,减少了短期化投资的发生频率,有效避免了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

(二)对策建议

1.稳定发展融资交易。首先,可以尝试逐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因为实证分析表明随着标的股票数量的增多,融资交易平抑市场波动性的效果愈发显著。其次,严格控制杠杆效应风险。融资融券的杠杆效应使得大量投资者证券资产得以盘活,提高了市场流动性,但也意味着其带来的风险问题需要重点关注。最后,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降低其投资风险,以保持融资交易频率,进一步增加其对股票市场波动性的影响。

2.多角度促进融券交易发展。首先,支持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券交易,扩大融券券源。其次,加大融券业务知识的普及,培育投资者做空的投资理念,学会在有效规避风险的同时积极参与融券交易。再次,优化融券卖出交易机制和完善交易渠道,为融券业务的开展提供基础支撑,刺激市场融券量的稳定增加。最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为融券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保护。

3.推进转融通业务的发展进程。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于2012年推出转融资业务试点,随着我国融资融券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融资融券机制真正发挥了其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作用。具体来说,转融通业务的发展扩大了市场交易活跃度,加强了融资融券信用交易和现货交易的配合,增加了证券供求的弹性。因此,继续鼓励推进转融通业务,将盘活证券资产的流动性,是降低我国股票市场巨幅波动的重要举措之一。

【参考文献】

[1] FIGLEWSKI S, WEBB G P.Options, short sales, and market completeness[J]. Journal of Finance,1993,48(2):761-777.

[2] ANGEL J J. Short selling on the NYSE[R].1997.

[3] BRIS A,GOTEZMANN W N, ZHU N. Efficiency and the bear: short sales and markets around the world[J].Nber Working Papers,2007,62(3):1029-1079.

[4] DAOUK H, CHAROENROOK A. A study of market-wide short-selling restrictions[R].Working paper,Cornell University,2005.

[5] 廖士光,杨朝***.卖空交易机制对股价的影响:来自台湾股市的经验证据[J].金融研究,2005(10):131-140.

[6] 袁华涛.我国证券市场引入融资融券交易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

[7] 李晓东,王洁重,李占领.卖空交易机制在我国具有会计信息的外部治理作用吗:基于首批融资融券试点标的股的检验[J].会计之友,2013(35):32-35.

[8] 谭平.融资融券业务对股票价格波动性影响:基于沪深300指数[J].现代经济信息,2014(21):308-309.

[9] 梁星韵,刘卫民.我国融资融券与股票市场波动[J].会计之友,2015(18):22-24.

[10] 佟孟华,孟照康.融资融券交易对我国股市波动性影响的实证研究[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15(24):96-107.

[11] 吴国平,谷慎.融资融券交易对我国股市波动性影响的实证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5(10):105-107.

[12] 吴琼.融资融券对上海证券市场影响的实证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5):28-34.

融资融券交易篇6

债券(Bonds/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益。是企业,***府,银行等机构按照法律程序向社会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债权人能在债券投资过程中获得一定收益。债券能有效调动社会闲置资金,增强资金流动性,具有重大社会意义。

1.何为债券风险

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指债券预期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及变动幅度,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与债券投资相关的所有风险称为总风险,总风险可分为可分散风险和不可分散风险。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治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中,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最为普遍。

2.我国现存债券交易风险问题分析

我国主要存在的债券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层面,法律层面上,中国的债券相关法律体系不如发达国家成熟;经济发展层面上,中国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地区发展不平衡;制度层面上,现阶段制度体系不够成熟

2.1法律不完备

法律不完备理论是由伦敦经济学院许成钢教授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德国法学家皮斯特教授于2002年正式提出的。这个理论根本论点阐释了法律本身不灵活性与人与案件灵活性之间的矛盾。

在现实中社会,市场,经济无时无刻不在变动。而相比而言,法律具有稳定性。经济市场的快速变革导致了法律发展具有相对不完备性。法律的不完备性会导致两种结果,要么导致阻吓不足,要么导致阻吓过度。在金融债券市场中,这个问题尤为突出。

2.2地区发展不平衡

根据2018年末债务统计数据来看,我国***府债券发行情况呈现巨大地区差异。债务余额规模上看,前五的债务大省分别为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和四川。其中,江苏占全国债务总额高达7.2%。但这些省份债务负债率都处于安全水平。以债务余额/GDP衡量,江苏,广东***府债率相对较低。然而青海,贵州的***府负债率高达60%,处于60%安全线之外。这体现了中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GDP规模较大但债务率低,西部地区债务规模较小,但***府负债率高。***府债率体现了***府财力,过高债率会阻碍地方***府经济的持续性发展。

2.3地方***府债务的“可转移性”增大债券市场不稳定性

我国的地方***府是与中央***府密切关联的,中央***府与地方***府具有一定的统一性,他们互相关联,互相影响。为了国内经济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调控者,中央***府不会允许地方***府“破产”。这意味着地方***府一旦无法偿清地方债务之时,中央***府便会通过一系列转移机制将风险转移。当经济高速增长不再成为其中之一的条件时,“铸币税”就成了解决这种情况的手段。然而人民对“铸币税”的承担能力是有限的。过高的货币发行量不仅会造成债券行业,金融行业的动荡,更会导致国内人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增大社会的不稳定性,从而激化社会矛盾。因此,地方***府债券超额发行而导致的债务转移会极大增加债券风险,最终导致债券贬值,也即购买力风险。

2.4债券流动性不足

与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相比,中国债券市场流动性比较差。中国的国债债券交易主要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商业银行担任了主要购买者的角色。这种交易模式这会带来较高的债券流动性溢价。中国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会导致企业债券发行成本以及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受挫。数据显示,2009-2016年间中国企业债券到期收益率平均高于国债收益率2.249个百分点。这直接增加了企业债券的融资成本,影响企业债券定价,还间接增加了企业违约风险。目前我国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研究还处在萌芽阶段,企业债券市场不成熟,流动性差,这直接增加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风险。

3.关于减少债券交易风险的建议

3.1完善合理的监管机制

从法律不完备的角度分析,解决法律不完备理论的重要手段是引入合理的监管机制。但法律的不完备性决定了法庭***机关拥有自由裁定的空间,这体现在“剩余立法权“和”自由裁量权“的出现。然而,法庭***的机制是被动的,是滞后,消极的,只有在起诉后才能进入正常的***程序。在这种情况下,风险往往已经产生甚至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危害。因此,完善监管机构的***行为就尤为关键。与法庭***不同,监管机构的***行为是积极的,主动的,往往能事前或是在危害发生之处就减少或制止危害的发生。这能大大降低法律的不完备性带来的风险。能使风险进入一个可控的范围,减少证券投资的风险因素。

3.2促进地方债券行业均衡发展,促进经济转型

我国局部地区***府债券负债率高,养老负担大,加之当下中国经济下行期间为维持经济增长的减税***策,这些都导致了地方***府债券发行量的提升。这个问题究其根本,在于地方经济水平发展较差,缺乏稳定的经济增长点,产业转型慢。为了解决地方***府负债率对整体债券行业的不利影响,这就要求地方秉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这一方面要求国家从外部扶持,利用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西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求地方找到自己的独特经济优势,培养地方型特色产业,充分利用当地特有优势,找到经济发展的内动力,提高GDP,提高地方融资以及使用资金的效率。地方***府应从这个基本点出发,加强地方经济建设,降低负债率,逐步降低地方***府债券风险。

3.3中央***府对地方债务监管与调控

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的优越性,对于地方***府的债务,中央有相当大的权利与能力对其进行监管与调节。中央控制的基本原则应是,因地制宜制定一定债务发行额度,允许地方***府在偿还能力内自由发行债券,避免正常情况下地方的债务违约风险。这种控制应该是一种相对控制。由于中国地区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这种债券发行限额应跟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应指定。这应是一个合理的,理性的额度线,既不阻碍当地经济增长,又能有效防范债券投资以及交易风险。这对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是有益的。

3.4坚持发展场外交易为主的二级市场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公司债将在债券市场里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完善监管体系的同时,发展自由交易模式以及学习美国的双边报价制度能有效增加市场的流动性,降低企业融资的流动性成本。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放宽投资者的准入标准,提升投资者的交易活跃度和积极性。让个人更多的参与到债券的投资中,这将给债券市场注入全新的活力和新鲜的血液。

融资融券交易篇7

【关键词】融资融券;波动性;Granger检验

一、研究背景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201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接受6家试点券商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标志着多年精心准备的融资融券交易步入了市场操作阶段。根据交易所“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目前已有25家券商获批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融资融券的推出结束了我国A股市场没有做空机制的历史,为券商和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对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机制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从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融资融券的“价格发现”机制能够有效抑制股市的暴涨暴跌,从而增强市场的稳定性,降低系统性风险。那么,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广是否对市场的波动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呢?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二、样本及变量选取

在融资融券试点阶段,标的证券是由上证50指数的50只成份股和深证成指的40只成份股组成。由于大盘权重股主要集中在沪市,沪市融资融券交易相对更为活跃。因此,本文拟选取2010年3月31日―2011年11月18日的上海证券市场数据,对我国融资融券交易与市场波动性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融资融券交易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变量选取如下:

1、日融资买入额(RZ):沪市当日融资买入金额,以百万元为单位。

2、日融券卖出量(RQ):沪市当日融券卖出数量,以百万股为单位。

3、市场波动性指标(VOL):以上证50指数日收益率作为衡量市场波动性的指标。

三、实证分析及结果

(一)平稳性检验

由于融资买入额、融券卖出量和市场的波动性指标均为时间序列数据,首先要分别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在研究中采取ADF单位根检验法,结果如表2所示。

根据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可以得知:原序列在各显著性水平下均拒绝原假设,不存在单位根,即序列RZ、RQ、VOL均为平稳的I(0)过程。

(二)Granger检验

由于融资买入额、融券卖出量和市场的波动性指标均为平稳的时间序列数据,因此可以采用Granger检验来讨论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3、表4所示。

由滞后1期与滞后2期的Granger检验结果来看,均接受日融资买入额和融券卖出量不是市场波动的Granger原因,而接受市场波动性是引起二者变动的Granger原因。

四、结论

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以来,市场的波动性对融资买入额和融券卖出量具有显著的影响,表明市场波动性是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决策的依据之一;而融资买入额和融券卖出量并未能显著影响市场的波动性水平。结合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开展的现状,分析可能原因如下:

第一,由于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还不满两年的时间,很多券商尚未具备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此外,申请参与融资融券的投资者还需根据基本情况、交易记录和信用记录等要求进行严格的筛选,导致我国绝大多数投资者无缘融资融券。

第二,在强势震荡的市场环境下,大多数参与融资融券投资者的交易理念尚未转变,不改“单边市”的操作思路。上交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数据显示,即使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单日的融资余额仍然远远高于融券余量金额,投资者以做多为主,市场投机氛围浓厚。

第三,在我国融资融券的试点初期,转融通机制尚未开通,券商只能以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规模较小,尤其是融券券种的严重不足,造成了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失衡。直到2011年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才正式《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转融通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除证券金融公司自有资金和证券外,还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业务平台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平台融入的资金。在转融通机制实行以后,券商便能够及时满足投资者融入资金或证券的需求,使融资融券业务能够更好的发挥其“价格发现”功能,有利于我国A股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明晓磊.论融资融券交易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J].金融发展研究,2011(3):35-38.

融资融券交易篇8

关键词:金融危机;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交易(margin tmding)又被称为“证券信用交易”或者“垫头交易”,是成熟资本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重要交易制度。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与其他国家对融资融券交易的限制或禁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选择了推行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我们既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成熟证券市场发展和运作的经验,也要认真分析我国的国情特征和法律环境,使融资融券交易的各项制度在合法、合规的背景下规范开展。

一、成熟市场国家和地区融资融券交易业务的发展

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最早诞生于美国。在美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为了满足市场融资的需求,就出现了融资融券的交易,但欺诈与违约的现象频现。在20世纪30年代全球经济大萧条之后,美国***府将股市震荡崩盘的部分归因于过度融资融券交易,因此美联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法案来规范融资融券交易。随着金融机构自主性的不断增强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美国融资融券交易典型的市场化融资模式日趋成熟和完善。在分散授信的模式下,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集中表现为市场主体的业务风险。监管机构只须对市场运行的规则做出统一的制度安排并监督执行。另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协会等一些自律机构也从自身出发,制订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条例来约束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作为对监管机构法律和法规的有益补充。可见,美国的融资融券活动是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而自发形成的,是以微观经济个体为主体一种制度变迁过程。

日本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是建立在二战以后证券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尚不健全的基础上,引入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导入临时供求,来确保证券市场的交易量与流动性,促进公允价格机制等目的实现。其融资融券制度建立伊始就具备了中央控制的强制性,是一种以***府为主体的具有一定激进性质的发展过程。日本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还由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以实现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活动进行机动的管理。这种典型的专业化模式的特点即: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来完成,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南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通过控制资金量和证券量来实现对融资融券交易规模的控制,在整个融资融券活动中处于核心和枢纽地位。

我国台湾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正式开放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实行了独特的双轨制信用模式,即:证券金融公司不但可以对证券公司办理资金和证券转融通业务,还可以直接为一部分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处于一种半垄断半竞争的市场地位。随着证券公司办理融资融券业务门槛的逐步降低,证券公司的交易占有量得到不断的增长,而相应的证券金融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也因此受到影响,加之证券金融公司需要直接对投资者进行征信,很难深入了解客户的真实状况,其地位陷入比较尴尬的窘境,这也使得台湾地区融资融券制交易模式的功效受到影响。

二、全球金融危机下我国推行融资融券业务恰合时宜

当前由美国次级房屋贷款所引发的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向全世界范围蔓延的形势不可遏止,深刻影响着全球金融体系。市场和监管机构将买空卖空的融资融券交易列为亟待限制或加强监管的业务之一,美日等国监管机构纷纷采取措施限制融资融券交易。与此相对,我国则开放了融资融券业务,笔者认为,此举是适时可行的。

首先,融资融券制度的卖空机制并非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在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缺位或失灵的情况下,投资主体与证券经营机构过度的投机卖空以致财务杠杆和投资风险加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才是金融危机发生并加剧的罪魁祸首。摒弃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本身实际是本末倒置。我国此时推行融资融券交易是对我国证券市场现有交易格局的创新和调整,更是我国规范证券交易市场、推动金融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时机。我国证券市场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创新过度而是创新不足,买空卖空交易机制的引入将为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其次,我国现阶段推行融资融券交易具备了较强的现实可行性。第一,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使证券市场的规模得以扩容,为融资融券交易提供了更为安全、合理的交易对象;日益壮大的证券交易市场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充足的物质基础。第二,《证券法》的修改放开了对信用交易的限制,为融资融券交易具体操作规定的制定和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三,以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为主的机构投资者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主导力量,改善了中国资本市场长期以来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格局,这种投资者结构的变革为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市场基础。还有,证券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些原因都表明了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建立已经到了恰当的时机。

融资融券交易篇9

关键词:金融危机;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交易(Margin Tmding)又被称为“证券信用交易”或者“垫头交易”,是成熟资本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重要交易制度。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与其他国家对融资融券交易的限制或禁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选择了推行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我们既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成熟证券市场发展和运作的经验,也要认真分析我国的国情特征和法律环境,使融资融券交易的各项制度在合法、合规的背景下规范开展。 

 

一、成熟市场国家和地区融资融券交易业务的发展 

 

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最早诞生于美国。在美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为了满足市场融资的需求,就出现了融资融券的交易,但欺诈与违约的现象频现。在20世纪30年代全球经济大萧条之后,美国***府将股市震荡崩盘的部分归因于过度融资融券交易,因此美联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法案来规范融资融券交易。随着金融机构自主性的不断增强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美国融资融券交易典型的市场化融资模式日趋成熟和完善。在分散授信的模式下,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集中表现为市场主体的业务风险。监管机构只须对市场运行的规则做出统一的制度安排并监督执行。另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协会等一些自律机构也从自身出发,制订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条例来约束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作为对监管机构法律和法规的有益补充。可见,美国的融资融券活动是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而自发形成的,是以微观经济个体为主体一种制度变迁过程。 

日本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是建立在二战以后证券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尚不健全的基础上,引入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导入临时供求,来确保证券市场的交易量与流动性,促进公允价格机制等目的实现。其融资融券制度建立伊始就具备了中央控制的强制性,是一种以***府为主体的具有一定激进性质的发展过程。日本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还由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以实现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活动进行机动的管理。这种典型的专业化模式的特点即: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来完成,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南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通过控制资金量和证券量来实现对融资融券交易规模的控制,在整个融资融券活动中处于核心和枢纽地位。 

我国台湾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正式开放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实行了独特的双轨制信用模式,即:证券金融公司不但可以对证券公司办理资金和证券转融通业务,还可以直接为一部分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处于一种半垄断半竞争的市场地位。随着证券公司办理融资融券业务门槛的逐步降低,证券公司的交易占有量得到不断的增长,而相应的证券金融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也因此受到影响,加之证券金融公司需要直接对投资者进行征信,很难深入了解客户的真实状况,其地位陷入比较尴尬的窘境,这也使得台湾地区融资融券双规制交易模式的功效受到影响。

二、全球金融危机下我国推行融资融券业务恰合时宜 

 

当前由美国次级房屋贷款所引发的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向全世界范围蔓延的形势不可遏止,深刻影响着全球金融体系。市场和监管机构将买空卖空的融资融券交易列为亟待限制或加强监管的业务之一,美日等国监管机构纷纷采取措施限制融资融券交易。与此相对,我国则开放了融资融券业务,笔者认为,此举是适时可行的。

首先,融资融券制度的卖空机制并非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在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缺位或失灵的情况下,投资主体与证券经营机构过度的投机卖空以致财务杠杆和投资风险加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才是金融危机发生并加剧的罪魁祸首。摒弃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本身实际是本末倒置。我国此时推行融资融券交易是对我国证券市场现有交易格局的创新和调整,更是我国规范证券交易市场、推动金融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时机。我国证券市场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创新过度而是创新不足,买空卖空交易机制的引入将为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其次,我国现阶段推行融资融券交易具备了较强的现实可行性。第一,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使证券市场的规模得以扩容,为融资融券交易提供了更为安全、合理的交易对象;日益壮大的证券交易市场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建立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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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充足的物质基础。第二,《证券法》的修改放开了对信用交易的限制,为融资融券交易具体操作规定的制定和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三,以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为主的机构投资者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主导力量,改善了中国资本市场长期以来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格局,这种投资者结构的变革为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市场基础。还有,证券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些原因都表明了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建立已经到了恰当的时机。 

再者,我国现阶段开展融资融券交易业务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助益良深。融资融券交易通过信贷融资可以畅通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之间的通道,将高水位的货币市场资金引入低水位的证券市场,既能实现货币资金的有效利用,也能推动两个市场相关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协作沟通,有利于合理高效的银证合作机制与对应监管制度的完善。融资融券交易还引入了“做空”机制,结束了我国证券市场长期以来只能“做多”的单边市场行情,填补了我国证券交易制度的空白,使投资者不仅能在未来股价的上涨中获利,也能受益于股价的下跌。同时也可通过多方与空方两种力量的较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股市暴涨暴跌的现象,成为市场价格的稳定器。对证券公司而言,融资融券交易可为其创造全新的赢利模式,使其获得更高的成长性溢价,并通过加剧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促进其内控管理、风险控制等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融资融券交易篇10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的业务流程

首先,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公司个别要求,则可开立信用交易证券账户、资金存管账户并存入保证金(现金或可抵押证券);

第二步,若投资者参与融资交易,向证券公司发出融资买入报单,证券公司根据融资规定及个别要求考察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余额,余额充足则划拨资金买入投资者指定股票,计入信用证券账户;若投资者参与融券交易,需确定开户证券公司有其目标股票可融出,再向证券公司发出融券卖出报单,证券公司将根据融券规定及个别要求考察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余额,余额充足则卖出投资者指定股票,所得款项进入投资者资金账户;

第三步,投资者持有融资买入股票或融券卖出期间,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所交易股票及抵押股票的价格变动监测保证金账户。若保证金余额超过初始维持担保比例,则维持融资融券交易;若保证金比例跌破初始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达到后续维持担保比例,则将维持融资融券交易;

最后,融资融券交易合同到期,融资交易投资者卖出初始融资买入股票所得资金用于还款,融券交易投资者买入初始融券卖出股票还券。

需要注意的是,若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合同到期前,其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且未能按时缴纳保证金至后续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对投资者账户强行平仓;另外,若投资者在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前主动结束合同,融资交易投资者可在与证券公司达成协议的基础上提前卖出股票还款或直接还款,融券交易投资者则买入股票还券或直接还券。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的相关要点

根据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业务过程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投资者需要注意遵守的更具体的交易细则包括以下部分:

账户 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之前,应在一家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和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资金。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另作他用。

保证金 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时,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

标的股票 投资者实施融资融券交易的标的股票须符合以下条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近三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

此外,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有: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可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同仍然有效。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将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当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

投资者短期内面临的障碍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参与规模有限,主要原因有:首先,融资融券交易中资金及股票的供给者自身规模有限。根据目前已经出台的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提供融资融券业务的额度仅限于自有资金及自有股票。经过2006~2007年两年的上涨行情,证券公司获得了较为丰厚的收益,但证券行业的资本结构特点决定了证券公司净资本较之证券市场总体规模来说,还是很弱小,而证券公司自有股票在市场行情持续下跌的过程中遭遇不断减仓;另外,根据规定,仅有部分满足一定资质的证券公司才有资格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因此,可以确定投资者能够获取的融资融券额度较为有限。

其次,融资融券交易中,提供资金和股票的证券公司主观上没有足够动力,甚至有一定的阻力。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证券公司保持自有现金流动性的策略是明智的选择,能够随时应对市场行情的变化。另外,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向投资者融出资金将面临无法全额回收的风险,接受股票抵押也存在抵押品处理困难的问题,因此,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出资金的意愿不足。对于仍持有股票的证券公司来说,由于市场整体较为悲观的局面,向投资者融出股票将面临股票继续下跌却无法对冲的风险,所以,也没有向投资者融出股票的动力。此外,当投资者均倾向融出某些股票品种时,证券公司也没有理由继续持有。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另外一个障碍是期限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融资融券交易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而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存在各种期限可能,因此,对于超出六个月的投资策略来说,面临一定的风险。即使考虑展期,还面临另外一项规定的限制,即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将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目标期限少于六个月的投资组策略中包含融资融券交易,才具有较低风险。

投资策略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方式,为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投资策略:

趋势交易 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实行保证金交易,且能以证券充抵保证金,因此能发挥资金杠杆作用。根据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及有价证券充抵标准可知,现金具有2倍的杠杆率;180指数成分股的杠杆率为1.4,其他股票为1.3;其他有价证券最高杠杆率分别为: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1、国债1.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1.6。具有杠杆作用的投资方式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融资融券本身又隐含日内交易的可行性,因此,融资融券的推出对于趋势投资者来说丰富了投资方式,在正确趋势判断的前提下能获得更高投资效率。

多空双向操作 融资融券业务使得投资者在判断市场行情即将上涨时,可通过融资的方式买进股票,待股价上涨一定幅度时卖出股票偿还融资款项;而当判断结果为下跌时则可以通过融券方式提前卖出股票,待股价下跌到目标价位时再买入股票结束融券交易。因而,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投资者面临市场变化无论上涨或下跌,都能有所作为,即多空交易均可实施。

变相日内交易 据融资融券业务规定,投资者缴纳一定保证金即可卖出并不具有所有权的股票,而根据现有的T+0交易规则,投资者买入的股票当日不能再卖出,因此,融资融券的推出可使投资者在当日买进股票后,选择合适的时点向证券公司融入当日已买进的股票再卖出,从而实现日内买进股票再卖出的目的。由于融资融券能够实现变相的日内交易,因此一些在T+0品种上较多实施的日内交易策略如Scalping、Fading等,也可借助融资融券交易在一般股票上进行部分操作。

改善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投资者可以卖出并未持有的股票,因此构建投资组合时,能够不受个股比例非负的约束条件。允许个股比例出现负值的投资组合,将会突破非负约束条件下的投资组合最优边界,即能够得到风险相同而有更高收益或收益相同而风险更低的投资组合。

锁定价格 由于融券业务对应个股操作,因此,在投资过程中既可以融券卖出个股锁定价格,也可以融券卖出投资组合锁定其价格。借助融券业务可以解决以下几种情况下的价格锁定问题:停牌股票、大小非减持、新股申购冻结期。

对于停牌期的股票,按照规定已被剔出可融券标的范围,需要在可融券标的股票中寻找与其相关性高的股票再融券卖出;对于大小非来说,若投资者仅持有某只个股,且其为可融券标的股票,则只需融券卖出该股;若投资者所持有个股非可融券标的股票,则融券卖出与该个股相关系数较高的标的股票。当投资者持有股票组合时,需要考虑三种状况:1.组合中股票完全为可融券标的股票;2.组合中股票部分为可融券标的股票;3.组合中完全为非可融券标的股票。对于情景1、3相对简单,情景1时,只需分别融券卖出对应比例的组合成份股;情景3时,运用可融券标的股票构造组合跟踪投资组合,再卖出跟踪组合即可;情景2时,又对应两种套期保值方法:投资组合中可融券标的股票直接融券卖出,以可融券标的股票跟踪组合非标的股票,再融券卖出;直接以可融券股票构造组合跟踪投资组合,再融券卖出。

投资者申购的新股在禁售期将无法抛售,通过融券业务能够实现套期保值或在目标价格变现的目标。若新股尚未进入可融券标的范围,可寻找与其相关性高的可融券标的股票。持有新股组合时的操作方式类似大小非减持。

权证套利 从目前市场上权证交易情况来看,部分权证呈现折价交易状态,其中存在套利机会。当每份权证价格+行权价

封闭式基金套利 由于目前封闭式基金出现折价较多,借助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实施套利活动,买进所构造基金组合,同时融券卖出所构造组合,持有封闭式基金至到期日或转开放时刻,赎回或卖出基金并买券平仓。部分折价交易的封闭式基金有:大成优选、建信优势动力、基金开元等等。

增强正向套利 对于股指期货正向套利来说,建立套利组合初始,需买进股票现货卖出股指期货。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具有杠杆作用,在买进股票现货时,以现金或原有证券融资买入,加上股指期货本身具有的杠杆作用,将能以更低的资金量完成更大规模套利组合的建仓。对于ETF正向套利,同样需要在套利初始买入一篮子股票,融资方式使得投资者仅需部分资金即可实现建仓目标。融资融券的推出将提高正向套利资金使用效率。

促成反向套利 当股指期货合约的市场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偏差达到一定幅度的情况下,存在套利机会。按照标准流程应卖空跟踪指数的股票组合,买进股指期货。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卖空股票现货成为可能。由于融券业务具有较高的成本,因此,在判断反向套利机会时,需要将足额成本纳入无套利区间下限的计算中。另外,根据相关规定,ETF会成为可融券标的,因此,对于卖出ETF的反向套利来说,也能够把握更好的时机获取收益。

降低机构投资者持有成本 对于国内上市公司的非金融机构投资者来说,经常会长期持有一定量的上市公司股票,除了偶尔派发的现金股利,大多数时间里持有股票并不能带来任何现金流。另一方面,融券业务的中介机构一般不会长期持有大量上市公司股票,而根据目前监管机构对融资融券业务的规定,投资者融资融券额度仅限于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因此,融券业务很难操作。即使证券公司持有部分可融券标的股票,向投资者融出自身所持有股票时,将面临价格出现下行趋势而无法及时出售的风险,从融券中介业务中收取的利息收入很难弥补融出股票价格下跌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在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可以考虑变通操作方式:提供融券业务中介服务的机构与上市公司非金融机构投资者达成回购协议,前者向后者买入部分股票增加其融券额度,向需要融券的投资者提供融券服务,在回购协议到期时,由上市公司非金融机构投资者按约定的价格回购股份。在这样的安排下,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共同分享融券收益,证券公司能够获取更多融券中介服务收益,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能够在长期持有过程中获取一些现金收入,从而摊低持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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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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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体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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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工作计划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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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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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砌体结构10篇,内容包括砌体结构口诀大全,砌体结构原理与设计。不同形状的砌块实际产生的作用效果有所差异。因此,需要结合砌体建筑的实际要求,选择合理的砌块形状,优化砌体建筑实际应用中的服务功能。当前砌块形状可分为: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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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编制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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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结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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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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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民间融资10篇,内容包括最新民间融资消息,企业民间融资。2、民间投资依赖地方资源的倾向性明显。调查显示,近年来,济宁市民间投融资大都紧紧围绕当地优越的自然资源,积极投向加工业、水产品养殖业、煤炭及运输业,民间投融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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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医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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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工作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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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物业公司工作经验总结,内容包括物业的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物业公司项目部半年总结ppt。2、由于公司业务涉及到的报关报检、现代物流、保税物流、货代、运输仓储等业务流程、业务操作模式及规范等问题。虽然我所读专业与此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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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管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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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编制管理10篇,内容包括编制管理的最佳方案,编制管理工作日志。《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的领导下,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基本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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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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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结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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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句子结构10篇,内容包括句子结构问题大全,句子的结构大全。ShecansinganEnglishsong.她能唱一首英文歌曲。BothfatherandmotherarefightingagainstSARS.父母都在同“***”作斗争。2.并列句(简单句+并列连词+简单句)所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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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学习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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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研究性学习开题报告,内容包括研究性学习开题报告,研究性学习开题报告范文。2004—01702导师:成员:组长:班级:课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而一句“衣食住行”更是将“衣”摆在首位。可见,“衣着”在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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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编制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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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标底编制10篇,内容包括标底编制的原则和步骤,如何编制标底价。1.2定额法定额法即单价法,就是参照现行部、省市的定额和取费规定计算工程单价,再乘以工作量得出标底价的。1.3实物量法实物量法是将报价清单中的各个主要工程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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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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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需求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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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融资需求10篇,内容包括融资需求分析怎么写,融资需求情况介绍。由于创新需要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同时需要承担较高的风险,很多中小企业往往望而却步,选择了仿制策略,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安徽省中小企业绝大多数处于产业链的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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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管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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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投融资管理10篇,内容包括投融资管理中心岗位职责,投融资管理的工具和方法。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的***府投融资管理体制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从投融资主体来看,决策主体地位未得到尊重。***府投资主体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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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贷款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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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融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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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融资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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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股票融资10篇,内容包括股票融资最新方案,股票融资排行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金融结构演变的一个突出趋势是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得以持续发展,随着世界范围内股票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股票市场对国际经济、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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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盘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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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介绍融资盘10篇,内容包括融资盘平仓线,融资盘十几亿好还是不好。财富绞肉机高比例融资盘的存在并不意味着风险的马上出现,在今年7月广汇能源暴跌时,包括博瑞传播等在内的高比例融资个股上涨风头正劲。但高比例融资盘的存在却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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