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第1篇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实施不仅是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原则的具体体现,更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和进步以及我国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战略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一样,中央***府免费提供基础养老金,地方***府对缴费参保居民进行财***补贴,然而利益驱导的制度机制能否激发城镇居民参保的热情,直接关系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效果和推广意义。
二、相关研究综述
目前国外经济学家对有居民参保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考察自身的条件对居民参保的影响;2、考察制度对居民参保的影响。
三、调研基本情况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数据来自2014年7月对“张家界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意愿”的问卷抽样调查。在抽样方法上采用选点随机抽样,资料收集采用入户问卷访谈方式。在调查中共放问卷400份,获取有效问卷339份,有效回收率87.45%。
(二)变量的测量
本文选择城镇居民是否参保作为因变量。基于已有的研究我们选择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健康自评、心理自评、经济状况、儿女孝顺程度、老年活动状况、社会关系作为考察影响居民参保的自变量。
四、湘西地区城镇居民参保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一)居民参保现状分析
在本次调查的339名居民中,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有227人,占67.4%;没有参保的有112人,占32.6%。由此可见,仍有三分之一的人员没有参保。
(二)影响老年人幸福感因素分析
将性别、年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策了解和***策信任情况等自变量分别与居民是否参保进行交互分析,并进行卡方检验,得到以下结果。
1、性别和年龄
从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男性的参保比例比女性要高,并且高出了近16个百分点;从年龄方面来看,随着年龄的增大,居民的参保意愿也随之增高。
2、经济状况
随着个人月收入的提高,居民参保的比例也越大,其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居民参保的比例分别比月收入为2001-3000、1001-2000和1000元以下居民的参保率高出3.8、25.9和26.9个百分点。
3、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好的居民其参保率(72.1%)比身体健康差的居民参保率(47.7%)要高,身体差的居民认为医疗保险比养老保险更重要些。4、***策了解情况从分析结果我们可知,对***策了解的居民其参保意愿更强(82.1%),不了解这项***策的居民其参保率仅为36.9%,因此加强***策的宣传是提高居民参保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居民参保影响因素的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
为了进一步检性别和年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策了解情况、制度信任情况等因素对居民参保的影响是否具有统计显著性以及具体的影响程度。笔者引入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并采用Forwardconditional(LikelihoodRatio)的方法。
1、经济状况对回归模型贡献了25.5%的解释力。这说明经济状况是影响参保的最重要因素。经济状况往往影响居民的消费行为,从而直接影响居民是否参保的意愿。
2、***策了解情况对回归模型贡献了10.2%的解释力。居民是否了解这项***策,是否了解这项制度所带来的好处直接影响着居民的参保行为。
3、制度信任对回归模型贡献了3.6%的解释力。在调查访问的过程中,笔者发现由于大部分居民对这项制度的实际效果还存在比较大的疑虑,他们担心即使参加了这项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带来的实际效果还有待时间的检验,毕竟领老保险金是要达到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的。
五、有效提升居民参保的意见和建议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第2篇
关键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养老金水平
本文系2015年部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我国北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现状与区域比较――基于山东、河南、甘肃三地的县域城镇调研数据”研究成果(201511149013)
中***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22日
2011年6月13日颁布的《***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解决城镇居民养老,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此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按照省***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发[2013]13号)和市***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济***发)[2014]7号)两个文件的要求,决定将金乡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适合城乡居民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府补贴相结合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标准划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这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集体补助由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对本村(居)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府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以及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补贴这三类。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本文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为样本,通过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咨询相关人员,以及查找资料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对该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情况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对策。
一、实证调查设计与分析
(一)基本情况
1、参与问卷调查居民基本情况。参与问卷调查的男女人数比例相差不大,而接受问卷的人群中,婚姻状况的分化较为明显,其中已婚占比86%,未婚占比14%。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对此类问卷感兴趣的人多为已婚人群,未婚人群参与问卷的积极性较低。
2、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方式。调查显示,通过当地***府宣传了解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分别在对未领取养老金人群问卷调查中和在对已领取养老金人群调查中占比40%、64%,都是在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方式中占比最高的。可知,山东省金乡县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很是重视,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调查结果分析
1、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收支现状
(1)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据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48元。本次调查数据也显示,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占比最高为38%,其次是2,000~3,000元和1,000元以下,分别占比24%、20%,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者只有18%。由此可知,山东省金乡县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县,著名的大蒜之乡,主要经济来源还是农业领域,所以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居民收入水平偏低。(表1)
(2)城镇居民每月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养老金情况。在对已经领取养老金人群进行调查中发现,34%被调查者反映每月满足基本生活需求需要养老金401~600元,其次是每月需要养老金201~400元和101~200元之间的各占比26%、22%。需要养老金600元以上者只占10%。这是由于山东省金乡县属于北方县域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物价也比较低,所以老人每月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养老金水平主要在401~600元之间。(表2)
2、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状况
(1)参保情况。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末山东省金乡县人口数为65万。而至2014年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县已有38.3万人参保,约占总人口数的58.92%。在对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调查中,52%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原因是想等年龄大些再参加,有29%的被调查者是由于费用太高,缴不起费,还有19%的被调查者是觉得养老金太少,作用不大,所以没有参保。根据以上调查可知,大多数尚未参保者还是打算将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只是考虑到现在还年轻,想等到年龄大一些再参保。
(2)缴费情况。调查显示,大多数居民选择的每年缴费标准在100~300元之间,这部分人群占比38%,其次是选择301~500元的缴费标准,占比21%。(表3)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了315元。另外,对选择居民养老保险投保档次主要考虑的因素调查中,41%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考虑自身经济情况,31%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考虑***府补贴标准,其次有28%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考虑将来养老金数额。由此可见,虽然***府建立了多缴多得的缴费补助***策,但是并没有达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大多数居民在考虑自身经济情况下,仍是选择了较低的缴费标准。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现状的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城居保”制度的实施使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问题得到了解决,使他们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但同时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需要我们予以重视并解决。
(一)缺乏激励机制,居民缴费水平低。由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取自愿参保的方式,所以通过制度激励来引导居民参保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根据调查显示,在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激励***策的力度不够,没有充分起到鼓励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作用。
1、在制度设计时应注意鼓励和引导不同年龄段的参保对象。按《金乡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年满60周岁,缴费满15年即可领取基础养老金。对连续缴费年限满16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25年、满25年及以上(不包括补缴年限)的参保人员,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每人每月分别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30元、40元。通过问卷调查以及个案访谈我们了解到,由于这一补助水平太低,对中青年居民吸引力不强。而且大部分年轻人并没有过早养老的意识,认为有闲置资金可以做理财投资,收益会更高于缴纳养老保险金。只要到了59周岁一次性补缴,即可得到一笔可观的收益。另外,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同样的钱,晚年再补缴明显比每年按时缴费获得微薄的***府对连续缴费的居民的补贴更“划算”。
2、地方***府补贴较少,并未达到相应的激励作用。已知县财***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参保人员选择500~1,500元5个缴费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不低于3元的缴费补贴;选择1,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按照1,500元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但是调查显示,居民普遍认为这些微薄的补贴会因物价上涨、利率调整等影响而削弱了保障力度,使得参保者选择高档缴费的动力不足,普遍选择财***补贴比率高的低档缴费。所以,***府补贴并不能达到激励居民选择高缴费标准的目的,正如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者选择100~500元缴费标准的占比59%。
(二)养老金水平偏低,保障作用弱。问卷调查显示,64%的已经领取养老金者反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养老金待遇低。另外,52%的未领取养老金者表示担心物价上涨,养老金贬值。根据山东省金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测算办法,一位参保人按照300元的年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15年,他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为 (按照现时银行1年期利率3.25%计算,每年结算一次):75+(15×300+15×30+1183.05)÷139=119.12元。如果是按1,000元的年缴费标准计算,可得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15.82元。而问卷调查显示,60%的居民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养老金为201~600元之间,只有22%的在101~200元之间。也就是说至少缴费标准在1,000元以上即每月领取215.82元以上的养老金才能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山东省金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了315元。问卷调查也显示,大多数居民在考虑自身经济情况下,选择每年缴费标准为100~300元之间,这部分人群占比38%,选择301~500元的缴费标准的占比21%,选择501~1000元缴费标准的仅占17%。所以大多数居民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金额是119.12元左右。而且在个案访谈中,居民普遍反映随着物价不断上涨,再加上老年人有可能出现重大疾病等状况,这些养老金是远远不够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
(三)险种之间的衔接不配套。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复参保现象难以避免。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以及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都有所不同;二是跨省转移接续不便利。通过个案访谈了解到,目前山东省金乡县每年有大量外出务工人员,且多为跨省务工,每年也有很多人从外省转回社保。由于我国各省市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策不统一,保障水平不一致,当在外务工并在当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返乡办理省外养老保险转移时,只能转移个人账户金额,不能转移统筹基金,从而影响了其待遇的发放水平。
三、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参保激励机制,提升缴费档次。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山东省金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了315元。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也显示,有5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100~500元的缴费档次。由此可知,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普遍倾向于选择较低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档次。对于低缴费档次的存在,从短期看,可能会减少***府财***的补贴支出,减轻***府财***的负担,但是从长远看,城乡居民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年老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同样较低,较低的养老金若不能保障其基本的养老需求,仍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需要***府财***进行埋单支付。所以,一方面要通过***府舆论宣传等方式,让居民深入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居民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多缴费,以便参保人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能保障其基本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可加大对“多缴多补”、“长缴多补”***策的实施,目前山东省金乡县已经实施了这两种***策,但是根据调查显示,大多数居民反映补贴太少,不能起到实质性的帮补作用。因此,这样的补助力度还应该加大,鼓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多缴费,从而实现参保人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能基本满足其基本养老需求。
(二)加强对养老基金的监管,提高支付水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核心,而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则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一是基金资金来源方面,山东省金乡县可以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良好衔接以后,引导社会资金、商业资金注入到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中,让个人账户基金组成多元化,从而更好地参与市场运行,应该在保证基金收入在通货膨胀率以上的情况下,最大化基金的实际收益率;二是基金监督方面,可以以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形式从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资金进入个人账户―资金操作运营―养老基金发放等各方面多环节的进行监督管理,从而保证基金的正常运行;三是在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方面,可以有规划、多层次的管理,一方面以社会招标的方式竞选基金管理公司,让基金公司帮忙管理一部分的养老资金,一部分资金交由专业的投资公司操作,进而保证基金增值;另一方面***府可以发行与城镇居民养老基金相关的债券,供地方养老保险购买,也可以将一部分资金投资稳健的股票。以多个方式将养老资金分流,通过多种渠道保证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
(三)做好与其他制度的衔接。一是要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具体来说是城镇居保转为职工险时,可以将“城居保”人员个人账户里的本息额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的最低缴费标准折算成缴费年限,再按照职工保险的规定和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等到符合职工保险规定的条件时享受相应的职工保险待遇;当职工保险转为城镇居保时,可以将职工保险个人缴费及利息部分并入城镇居保个人账户,按相应的城镇居民缴费标准折算成缴费年限,并按城镇居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的城镇居保待遇;二是要做好不同地区之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具体来说,需要建立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联网共享平台,把各地区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统一共享在该网络平台上,从而实现不同地区之间的信息高效迅速连接、分享,达到解决现在跨区域养老保险信息不能及时传递的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郭嘉儒.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J].理论学习,2014.7.
[2]王伟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安化县为例[J].湖南行***学院学报(双月刊),2015.2.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第3篇
(一)基本情况
1、参与问卷调查居民基本情况。参与问卷调查的男女人数比例相差不大,而接受问卷的人群中,婚姻状况的分化较为明显,其中已婚占比86%,未婚占比14%。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对此类问卷感兴趣的人多为已婚人群,未婚人群参与问卷的积极性较低。
2、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方式。调查显示,通过当地***府宣传了解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分别在对未领取养老金人群问卷调查中和在对已领取养老金人群调查中占比40%、64%,都是在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方式中占比最高的。可知,山东省金乡县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很是重视,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调查结果分析
1、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收支现状
(1)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据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48元。本次调查数据也显示,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占比最高为38%,其次是2,000~3,000元和1,000元以下,分别占比24%、20%,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者只有18%。由此可知,山东省金乡县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县,著名的大蒜之乡,主要经济来源还是农业领域,所以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居民收入水平偏低。
(2)城镇居民每月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养老金情况。在对已经领取养老金人群进行调查中发现,34%被调查者反映每月满足基本生活需求需要养老金401~600元,其次是每月需要养老金201~400元和101~200元之间的各占比26%、22%。需要养老金600元以上者只占10%。这是由于山东省金乡县属于北方县域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物价也比较低,所以老人每月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养老金水平主要在401~600元之间。
2、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状况
(1)参保情况。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末山东省金乡县人口数为65万。而至2014年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县已有38.3万人参保,约占总人口数的58.92%。在对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调查中,52%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原因是想等年龄大些再参加,有29%的被调查者是由于费用太高,缴不起费,还有19%的被调查者是觉得养老金太少,作用不大,所以没有参保。根据以上调查可知,大多数尚未参保者还是打算将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只是考虑到现在还年轻,想等到年龄大一些再参保。
(2)缴费情况。调查显示,大多数居民选择的每年缴费标准在100~300元之间,这部分人群占比38%,其次是选择301~500元的缴费标准,占比21%。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了315元。另外,对选择居民养老保险投保档次主要考虑的因素调查中,41%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考虑自身经济情况,31%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考虑***府补贴标准,其次有28%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考虑将来养老金数额。由此可见,虽然***府建立了多缴多得的缴费补助***策,但是并没有达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大多数居民在考虑自身经济情况下,仍是选择了较低的缴费标准。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现状的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城居保”制度的实施使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问题得到了解决,使他们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但同时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需要我们予以重视并解决。
(一)缺乏激励机制,居民缴费水平低。
由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釆取自愿参保的方式,所以通过制度激励来引导居民参保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根据调查显示,在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激励***策的力度不够,没有充分起到鼓励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作用。
1、在制度设计时应注意鼓励和引导不同年龄段的参保对象。按《金乡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年满60周岁,缴费满15年即可领取基础养老金。对连续缴费年限满16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25年、满25年及以上(不包括补缴年限)的参保人员,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每人每月分别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30元、40元。通过问卷调查以及个案访谈我们了解到,由于这一补助水平太低,对中青年居民吸引力不强。而且大部分年轻人并没有过早养老的意识,认为有闲置资金可以做理财投资,收益会更高于缴纳养老保险金。只要到了59周岁一次性补缴,即可得到一笔可观的收益。另外,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同样的钱,晚年再补缴明显比每年按时缴费获得微薄的***府对连续缴费的居民的补贴更“划算”。
2、地方***府补贴较少,并未达到相应的激励作用。已知县财***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参保人员选择500~1,500元5个缴费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不低于3元的缴费补贴;选择1,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按照1,500元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但是调查显示,居民普遍认为这些微薄的补贴会因物价上涨、利率调整等影响而削弱了保障力度,使得参保者选择高档缴费的动力不足,普遍选择财***补贴比率高的低档缴费。所以,***府补贴并不能达到激励居民选择高缴费标准的目的,正如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者选择100~500元缴费标准的占比59%。
(二)养老金水平偏低,保障作用弱。
问卷调查显示,64%的已经领取养老金者反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养老金待遇低。另外,52%的未领取养老金者表示担心物价上涨,养老金贬值。根据山东省金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测算办法,一位参保人按照300元的年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15年,他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为(按照现时银行1年期利率3.25%计算,每年结算一次):75+(15×300+15×30+1183.05)÷139=119.12元。如果是按1,000元的年缴费标准计算,可得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15.82元。而问卷调查显示,60%的居民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养老金为201~600元之间,只有22%的在101~200元之间。也就是说至少缴费标准在1,000元以上即每月领取215.82元以上的养老金才能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山东省金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了315元。问卷调查也显示,大多数居民在考虑自身经济情况下,选择每年缴费标准为100~300元之间,这部分人群占比38%,选择301~500元的缴费标准的占比21%,选择501~1000元缴费标准的仅占17%。所以大多数居民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金额是119.12元左右。而且在个案访谈中,居民普遍反映随着物价不断上涨,再加上老年人有可能出现重大疾病等状况,这些养老金是远远不够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
(三)险种之间的衔接不配套。
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复参保现象难以避免。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以及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都有所不同;二是跨省转移接续不便利。通过个案访谈了解到,目前山东省金乡县每年有大量外出务工人员,且多为跨省务工,每年也有很多人从外省转回社保。由于我国各省市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策不统一,保障水平不一致,当在外务工并在当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返乡办理省外养老保险转移时,只能转移个人账户金额,不能转移统筹基金,从而影响了其待遇的发放水平。
三、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参保激励机制,提升缴费档次。
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山东省金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了315元。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也显示,有5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100~500元的缴费档次。由此可知,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普遍倾向于选择较低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档次。对于低缴费档次的存在,从短期看,可能会减少***府财***的补贴支出,减轻***府财***的负担,但是从长远看,城乡居民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年老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同样较低,较低的养老金若不能保障其基本的养老需求,仍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需要***府财***进行埋单支付。所以,一方面要通过***府舆论宣传等方式,让居民深入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居民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多缴费,以便参保人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能保障其基本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可加大对“多缴多补”“、长缴多补”***策的实施,目前山东省金乡县已经实施了这两种***策,但是根据调查显示,大多数居民反映补贴太少,不能起到实质性的帮补作用。因此,这样的补助力度还应该加大,鼓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多缴费,从而实现参保人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能基本满足其基本养老需求。
(二)加强对养老基金的监管,提高支付水平。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核心,而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则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一是基金资金来源方面,山东省金乡县可以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良好衔接以后,引导社会资金、商业资金注入到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中,让个人账户基金组成多元化,从而更好地参与市场运行,应该在保证基金收入在通货膨胀率以上的情况下,最大化基金的实际收益率;二是基金监督方面,可以以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形式从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资金进入个人账户—资金操作运营—养老基金发放等各方面多环节的进行监督管理,从而保证基金的正常运行;三是在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方面,可以有规划、多层次的管理,一方面以社会招标的方式竞选基金管理公司,让基金公司帮忙管理一部分的养老资金,一部分资金交由专业的投资公司操作,进而保证基金增值;另一方面***府可以发行与城镇居民养老基金相关的债券,供地方养老保险购买,也可以将一部分资金投资稳健的股票。以多个方式将养老资金分流,通过多种渠道保证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
(三)做好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第4篇
【关键词】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
中***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 A
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有待扩大
我国传统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涵盖所有的劳动者,制度的设计与“低水平、广覆盖”的初始目标相矛盾。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外合资及外资企业、全民集体企业中的计划外编制的职工,都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在城镇三大社会体系组织中的三类人群的养老保险制度各不一样。机关公务员及全额财***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仍实行由国家财***统包。[ 马江浩.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3):77-79]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虽然实行了社会统筹、个人缴费,但在具体***策和业务操作上,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转型过程中的财***风险
从表面关系来看,如果社会保障基金不足,国家便无法扩大保障范围、无法使社会保障水平随着物价水平的上升而上升;如果社会保障出现赤字,将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阻滞因素。因此,要防止、控制或消除社会保障的潜在危机,还必须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欠缺
养老保险金的长期积累性决定了其存在着潜在的贬值风险,而退休者的生活却需要保障,根据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不断提高养老金的支付标准是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共同规律。然而,如果养老保险基金不能保值,则必定会成为一个沉重包袱,并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风险。
二、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评价
(一)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公平缺失的制度安排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有限。[陈文辉、李航.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评析及发展思路【J】.中国金融.2005(20):66-69]制度的不公平也体现在城镇地区,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了国有企业。虽然非国有企业的就业人数在许多地区占一半以上,但其覆盖范围参差不齐,这类人群就业较不稳定,更需要参保。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职工占全部就业人口的比例在12%左右,参保职工占城镇就业人口的比例在40%左右,参保职工占城镇在岗职工的比例在80%左右。
(二) 统筹基金的缺口和个人账户的名义化
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并不乐观,改革前积累的资产远远低于应支付的当前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之和,为弥补这一资金缺口,国家要求社会统筹部分的缴费高于当前待遇成本。
此外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的合并运行导致了现行制度的效率缺失。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分别实行基金完全积累制和现收现付制,是两种不同的融资方式、基金模式和再分配模式,应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混账运行,使得统筹部分透支了个人账户资金,并未形成实际的基金积累,使得改革陷入困境。其一,两个账户的合并运行容易导致管理上的混乱,其中产生的问题最终会落到***府的身上。其二,统筹基金透支了个人账户,使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仅成为一种记账的手段,基金的投资与积累无从实现。其三,统账结合模式的目的是逐步实现从原有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但由于个人账户成为空账,制度实质上又回到原有的现收现付制。
(三) ***府在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缺位与越位
中国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制度中***府行为与责任的定位与运作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府与市场角色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规划,缺乏整体的思路和方案;二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府对补充养老保险介入过深,限制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三是***府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提供与财***支持等方面承担的责任不足,而对其经营却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四是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滞后,缺乏对***府行为的有效约束,随意性较大;五是缺乏支持、补充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配套的***策,限制了体系的健全。
中央***府与地方***府角色的矛盾。现行制度对中央***府与地方***府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管理职责划分不清。在对于社保基金的责任承担方面没有完善的***策,因此造成了现在我们随处可见的个人希望依靠***府,地方***府希望依靠中央的不良局面。
立法滞后,制度非正规化。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立法不健全、立法层次低、缺乏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等问题。如社会保障监督机构没有与管理机构严格划分开来;缺乏对欠缴社保费的行为和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行为的法律制裁措施,非法挪用、挤占社保基金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惩处等。
三、完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统一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保险管理模式。
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转移机制。强化***府作为建立社保资金投入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制度统一、功能配套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提高统筹层次,通过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基金调剂机制,统筹整合好各项养老保险基金的共济能拓宽筹资渠道,加强基金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或用于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实现基金保值增值。通过建设一套标准统一的能在全国使用的养老保险信息网络服务系统,促进养老保险信息公开,提高***府的宏观决策水平和对资金的有效监管,以适应人员流动需求及社会统筹层次的变化,解决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结算问题。
(二)加强***府监管,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安全完整
一是要对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实行严格的特许经营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投资公司的数量和质量;二是要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营运制订相应的法规和***策,用***策法规指导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的营运活动;三是要明确投资公司的责任权限,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营中的投资风险,保证投资项目风险最低;四是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各项投资计划.检查基金投资经营状况等,以保障基金营运的安全性、盈利性、合法性。
(三)加强***策、法律、法规宣讲、为参保做好意识保障。
保险的推广艰难,或多或少与群众的意识分不开,虽然意识不是决定事物的关键,但意识的能动性能有效帮助人们认清事物本质,推动事物发展。由于群众知识水平不高,常年呆在家中见识的面不广,出现以上问题究其根源可以归纳为意识不到位,在他们的心目中,等、靠、要思想严重,认为现在的***策这么好,不应该由群众自己出资,应该国家免费参保,满60周岁后就可以领取;认为他是一种商业保险或商业保险就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且认为商业保险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越(领取金额大)。这就要求干部平日加强相关***策、法律及法规的宣讲,为群众贯彻正确的***策、法律意识,让其能很好认清各种***策、法律和法规。
(四)建立灵活的就业与退休机制,审慎确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
在人均预期寿命延长的条件下,退休年龄的确定直接影响到养老基金的收支规模,退休年龄愈高,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愈长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就愈多,需要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养老金却会想对减少,反之亦然。因此,国家应当将退休年龄的确定作为重要的社会***策,并与养老保险制度等结合起来加以考察。
参考文献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第5篇
【关键词】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府补贴,制度改革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概述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涵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策规定,有各级***府组织实施的非营利社会保险项目,它是指有农村户口的居民(含普通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民,乡镇企业职工、小城镇农转非人员)支付一定劳动所得,进行投保缴费,在达到规定年龄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的一种老年生活保障制度。其基本原则是,对农村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补助为辅,国家给予***策扶持;***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从发展模式上看,我国农村逐步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养老基金的筹集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2、实行储备积累,建立个人账户。农民个人的缴费和集体的补助全部记在个人账户的名下,属于个人所有。农民在达到一定年龄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取决于个人缴费数额的多少盒缴费累计时间的长短;
3、对农村务工、经商等各类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便于农村劳动力在不同性质的行业和工作岗位上进行流动;
4、在农村实行养老保险采取***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2005年末中共中央、***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2006年1号文件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建立与推行是由***府采用试点方式自上而下带有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的推行过程,且在2007年,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更大的范围内稳步推进试点。并于2008年初《关于切实加强你也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业增收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到2020年之前要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重点为:一是重点地区,即东部沿海地区、沿江沿边开放地区、城乡结合部、中西部经济条件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二是重点群体,即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乡镇招聘干部和村干部以及其他有稳定收入的从业人员。农村转型期的养老保障模式为:“家庭养老是基础,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是过渡,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是方向”,并发挥“***府扶持、块块管理”的原则和“收入保障、服务保障”的保障职能,建立起农村社区养老保险的组织体系、农村社区养老基金筹集体系和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民对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认知不足
以河南省安阳市的调查为例,在836个被调查对象中,有694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本村是否开展”问题做了回答,其中91.15%的人认为***府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本村已经推行,其中83.01%的被调查者或者其家人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是,由于村民的文化程度、家庭经营类型、家庭收入水平以及家庭消费结余情况等不同,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又有所差别。
此外,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国部分地区的试点和开展已有20多年的历史,在河南省的试点和开展也已有10多年的历史。但是多数参保村民对农保的认识不是很深入。在调查中,有一项问题为:“在您或加入老年后,能够领取多少元的养老金,您清楚吗?”被调查对象中有694位参保者回答了该问题。其中,236人回答“清楚”,占34.01%;458人回答“不清楚”,占总回答人数的65.99%。显然,多数参保村民对农保不是十分了解(如表1)。
(二)***府扶助力度不足,未有效解决保障养老问题,推行困难
现阶段在我国农村推行完全储留积累式的保险模式,若缴费水平低,则达不到养老的目的;若要达到养老的目的,个人缴费金额或集体补助金额就比较大,多数农民和集体经济难以承受;同时由于模式特点决定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回答“现在交多少钱,将来能领取多少养老金”等问题,农民不容易接受,工作中推行难度大。
在调查中,我们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您认为现在的社会养老保险金水平那个满足您老年生活开支吗?”,选项分别为“足够”、“基本够”、“勉强够”、“不够”、“根本不够”,有708个被调查对象回答了这一问题。其中,5.93%的人认为“足够用”,14.97%的人认为“基本够”,24.01%的人认为“勉强够”,32.07%的人认为“不够”,23.02%的人认为“根本不够”。显然,多数人认为养老金水平是不足的(如表2)。
(三)养老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制度不合理
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居民能不能缴得起保险费,即参保能力问题。虽然制度模式为国家、集体和个人相结合,但强调重点在“个人缴费为主”,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集体补助难以落实,国家扶持***策难以到位。此外,规定的缴费标准低且不确定,难以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养老金领取水平固定不变,无法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而现阶段在农村推行的完全储蓄积累制度保险模式中,若缴费水平低,则达不到养老目的;若要达到养老目的,个人缴费金额金额较大,多数农民难以承受。
三、对***府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期望和建议
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社会保险体系中的核心内容,它的发展却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并严重滞后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程度。(张红梅,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化运作模式研究[D],2012)以河南省安阳市为典型,我们从村民的角度了解到了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状况,这对我们今后完善和继续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一)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深入宣传。尽管农保在农村开展了20年左右,但仍有相当数量的村民反映对农保的知识和***策宣传不足,导致许多村民不理解农保内容,不清楚农保***策意义。调查表明村民对农保已有认识,对参保也有要求,为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完善和创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普及养老保险知识文化,切实落实保障工作,使制度发挥出最大效率。
(二)加大***府补贴投入力度。根据对河南省的实地调研经验,现行农保覆盖面窄、参保人数少、农保的社会性不够。调查结果表明,多数村民强烈要求和建议***府对农保进行保险费补贴,并有不少村民也明确提出了***府补贴的比例额度。我国农村经济水平普遍偏低,农民收入不高,要依靠农民个人的理论建立储蓄型养老保险制度,实践证明是不可行的。农民生活医疗保险必须发挥多方面力量,如***府、集体给予一定补助,该项制度才可以有效运转。为此,从推动农保发展,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的基本生活角度出发,建议***府加大对农保的支持力度,引导村民积极参保,促进农保在农村持续开展。
(三)深化改革,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建立适合国情的、量力而行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府应从现有的实践和教训出发,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在结合我国的***治体制、经济实力、文化背景、传统习俗的基础上,构建适合国情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体国民的“老有所养”。建立起体系完整、制度统一、健康发展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四、小结
英国哲学家休谟说过:“一切人类努力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经济增长与发展终极目标应该是提高国民的幸福指数,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则是幸福指数内涵之一。以“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精神内涵,构建更加完善、可持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达到消除城乡差别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待遇、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终极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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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跃华.需求、福利与制度选择:中国农业保险的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5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第6篇
关键词:社会公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到行***事业单位、企业职工以及农民,但有城市户口而非就业无收入来源的城镇居民尚无统一的制度安排。我国于2011年7月1日开始进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养老保险作为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应更加注重公平,本文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分析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建立有助于实现权利公平
权利公平是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第一要义,是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的基础和起点。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利公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要求所有公民都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平等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公民不能被排除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之外。其次,权利公平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超然于法律之外的任何特权,而是一切权利主体享有相同或相等的权利。最后,权利公平既要维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又要保障所有公民不会受到歧视,法律能够无差别地给予救济与保障,每个劳动者都有享受经济发展、经济增长带来福利的公平权利。那么实现真正的公平,就是要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和自尊心。以“国民权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理念是现代养老保险体系的理论基石,其基本立足点是养老保险的受益者不应有群体的社会歧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应尽量覆盖到养老保险体系的盲点,这些人群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未参保企业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经营状况较差、无生产经营能力、破产清算,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城镇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
(二)城镇企业部分收入较低、无力承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由于我国养老保险现行制度实际上采用的是一种累退的缴费机制,即越是低收入行业的职工,其真实缴费率越高,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越重;越是高收入行业的职工,其真实缴费率越低,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越轻。对于收入较低的职工将难以承受养老保险缴费负担,从而“被迫” 逃离养老保险体系,此类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三)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存在正式和稳定的劳动关系且***于用人单位之外的就业方式,其以法律允许的灵活就业方式获取劳动报酬,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我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有两大群体:一是企业下岗、离岗职工以及部分城镇新增劳动力,主要受雇于小规模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经营户,或从事临时工作;二是部分知识阶层和高校毕业生等城市新增经济活动人口,一般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或特殊技能,多为自由职业者。
(四)无工作的城镇居民
在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城镇户口、纳入城镇居民管理范围,但由于无就业单位无劳动关系,不具备缴费能力,不包含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居民。
二、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建立有助于实现规则公平
规则公平是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必要保障,它必须通过一定的规则或制度来实现。没有规则或制度保证的公平,只能是片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规则经济),参与竞争的各方,在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规则一旦制定,任何人都应自觉遵守。同时,在公平规则面前,出现优胜劣汰的结果,无论是胜者和败者都应自觉维护。因为规则是公平的,不能因为结果的不同而否认规则的公平性。规则公平使每个人受着同样的行为规范的约束,在同样的规则中行动,体现着制度的公平。
(一)个人缴费――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多档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面向缴费能力较低的没有养老保障的居民,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缴费标准。遵循“低缴费、广覆盖”的原则,在缴费标准低的基础上,地方人民***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设定弹性标准,设置多档,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物价指数变动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另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待遇标准既不能高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不能低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二)***府补贴――***府提高养老保险基金补贴标准
***府应充分发挥财***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保障支出,注重财***资金的运用效率,建立财***支持的制度保障,保持财***支持的可持续性和针对性。***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应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加快制定公共财***支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办法,建立省市级财***补贴补助机制,确保资金及时、按量到位,减轻居民的参保缴费负担。
(三)基金监管――加强监督,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
应逐步健全对养老保险的社会监督,逐步实现多层次的基金监管模式,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规范、合法地运行。首先,***府机构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必不可少,包括劳动保障部门的基金监督机构以及***门、审计部门、证监会、银监会等对于养老保险管理运营机构的监督。劳动保障部门基金监督机构的监督处于枢纽地位,它同时负责对管理运营机构的监督检查、处理来自社会的投诉,与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进行信息交流;***门、审计部门、证监会、银监会等等分别提供基金管理运营专门领域的监督。其次,必须强化社会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包括社会专业组织、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等多个社会主体的监督。
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建立有助于实现分配公平
公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分配公平主要表现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相对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个人收入的社会分配是否公平,不取决于有没有差距,而取决于这种差距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合乎民生发展。养老保险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到达制度规定年龄,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制度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这充分体现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职责。
与此同时,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应根据社会成员老龄风险保障的基本需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地方人民***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府支出。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在我国,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完善我国社会公平有着深刻的意义,我们应该以公平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保证整个社会和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河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参考文献:
[1] 何文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要增强公平性和科学性[J].经济纵横,2010(9)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第7篇
第一条 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第四条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第五条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第六条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九条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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