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使广东、福建、湖南和广西等省区普降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在这场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面前,上述地区的一些档案馆、(室)的档案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其实,大家都曾记得,类似事情并非头一遭,以往年份也曾发生过。每当档案遭灾了,我们总聚焦在舍小家、保大家,全然不顾个人安危的档案工作者身上,今年又是这样。我们的那些在洪水中奋力抢救档案的同行的确可敬可爱。他们有的不惧生命危险,挣扎在齐腰甚至灭顶的洪水之中,以赢弱之躯保护着档案;有的不顾自家财产悉数被洪水卷走,坚持战斗在抢险第一线。对抗洪英模的歌颂是十分应该的。但是,除此之外,我们是否还有忘记了该说的事情呢?我说有,这就是:这样的故事本来就不该发生!此话似乎有些不近人情,其实不然,我不是说不该发生遇灾抢险的事,而是说,档案馆(室)的档案本不该遭此险情!
我国幅员辽阔,也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即便是总体上称得上风调雨顺的年份,也难保不会有数个省份或地区发生灾害。国家和各省、区、市档案行***部门这些年未雨绸缪,几乎每年汛期前都发出确保档案平安度汛的紧急通知,称得上是言之谆谆,意之切切,可灾害还是发生了。痛定思痛,眼下已到了非对导致档案遭灾的深层次问题,即档案馆选址、设计、建设质量和档案保管的理念和标准要求等作深刻反思的时候了。
从档案保管保护的角度讲,有两种灾害是最为可怕的,即火灾和水灾。一旦遇袭,任何补救措施都很难奏效。而这次受灾正是档案和“龙王爷”的直接冲突。我们以受灾最为严重的广东韶关市为例:韶关市乐昌市档案馆一楼水高达2.6米,30列铁质档案柜和部分设施被洪水破坏,1000多卷册方志和3000册档案资料遭浸泡;该市10个机关的2000余卷册档案资料浸水,50多个村居委的2000余卷册档案受淹。损失可谓惨重。
我们总喜欢把档案比作***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而且是金钱难以换得的宝贵财富,即所谓黄金有价,档案无价。然而我们档案馆档案库房防灾容灾的能力却与银行金库相去甚远。听说过档案馆档案遭淹而没听说银行钞票被泡便是例证。至于档案遭了灾.业内能否像银行遭灾一样有切肤之痛,就更不敢去深想了。
我们也喜欢把档案馆建筑和设施说成是百年大计。其实,百年大计在这里却真的有难以承受之重。面对“永久”即永远无限期保存的档案,一百年只是我们一路呵护的短暂一瞬。笔者在访问欧洲某国家档案馆时,曾向馆长先生请教该馆的灭火装置,馆长先生一脸无奈,完全搞不懂这个有中国特色的问题。最后我才明白该馆根本没有灭火装置,因为他说:“档案馆就不该发生火灾!”这话听来有些费解,但仔细琢磨,却包含着深刻的道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总则”中所规定的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第三章“档案的管理”再次强调:“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固然天有不测风云,灾害的突袭和严重程度有时很难预料,但档案馆的防洪问题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鸿沟。问一问,我们对档案安全是否真的重视了,或说有些本属于档案工作中的常识性问题是否被我们忘记了,这才是解决问题的钥匙。首先,档案馆切忌建在城市的行洪通道和低洼之处;其次,档案馆建筑物和其设施的设计、建筑高质量要包括抵御较大洪灾的能力;最后,洪灾多发地区尤其是我国南方一些省市的档案馆,一楼及其以下位置能否不设档案库房。做到了这三点,档案馆的防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我们期待着洪水中抢救档案的故事越来越少甚至绝迹。